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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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文1

一、当前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XX市外出农民工总数为37.01万人,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5.9%,占乡村劳动力的比重为51.47%。按外出从业地域分:县内乡外打工4.45万人,占12.02%;省内县外打工7.35万人,占19.86%;省外打工25.21万人,占68.12%。

1、外出劳动力比上年减少。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有所下降。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市乡村总人口为142.9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乡村实有劳动力 71.9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上半年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29万人,减少5.83%。按外出从业地点分:到东部打工人数为23.14万人,减少1.03万人,减少4.25%;到中部打工人数为12.04万人,减少1.18万人,减少8.95%;到西部打工人数为 1.83万人,减少0.xx万人,减少4.33%。

2、一二产业减员是导致外出劳动力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从我市外出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外出农民工减少主要受行业减员因素影响,由于全国外出农民工均呈不同程度的回流,使我市外出农民原在外从事第一产业打工的人员大幅度回流。上半年,我市农民工外出从事第一产业的人数为1.01万人,同比减少1.29万人,减少56.12%;从事第二产业的人数为23.93万人,同比减少2.12万人,减少8.12%;

二、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

为解决金融危机给农民工带来的就业困难,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或创业,加大了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将农业部门的“阳光工程”、统战部门的“温暖工程”、扶贫部门的“雨露工程”、科技部门的“星火工程”、劳动部门的“技能就业计划”统筹起来,采取“招标定点、政府采购”的形式,实行项目化运作。同时,积极组织定点培训机构主动下乡镇、进社区,灵活设点办班,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培训,为农民工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争取务工岗位,成效显著。

从农民工外出从业情况监测来看,我市农民工回流从20xx年9月份开始,到2019年2月底达到最高峰,之后农民工外出呈逐月增加态势。今年2月底,我市外出农民工人数为32.0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28万人,减少18.53%;3月底,外出农民工35.42万人,比2月底增加3.4万人,增长10.62%;4月底,外出农民工35.83万人,比3月底增加0.41万人,增长1.16%;5月底,外出农民工36.58万人,比4月底增加 0.75万人,增长2.09%;6月底,外出农民工37.01万人,比5月底增加0.43万人,增长1.18%。预计今年后几个月我市农民工外出人数还有增加的可能。

三、返乡滞留农民工再就业情况

到6月底,我市因失业返乡而滞留在家的农民工大约有2.29万人,这一部分农民工在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返乡农民工尽早实现就业创业的多项具体举措帮助下,也基本实现不同程度的就业。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20xx年4季度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着力改善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XX县对返乡农民工做小生意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申办农民合作社实行零费制,还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辟了“绿色通道”。XX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出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在用工、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此,全市自主创业800多人,带动就业0.5万人,占21.8%;约有0.72万人在当地的工程中打零工,占31.4%;就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1.07万人,占46.7%。

四、我市农民工再就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1、缺乏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没有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农民工相匹配的就业市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农民工就会盲目就业,甚至无法就业。从6月份的有关数据来看,近八成的农民工为自发外出打工,政府和中介组织不到10%,由此看出我市在关注本地或外地企业的用人情况,及时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输送出去方面做的还不够。

2.外出务工人员技能素质与现实需求差距大。调查表明,近七成的劳动力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且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外出后只能做些粗活、脏活、累活,而相对收入又很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对技能培训的认识不足;二是短期行为,急需挣钱;三是农民工对培训的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的愿望不能有效得到满足。

3、农民工有创业愿望急需创业扶持。一些农民工反映通过多年的务工有了一部分资金积累,也认识到金融危机不是几个月所能好转的,他们总希望在家乡特别是依靠土地有所发展,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小了很难有盈利,大了资金又难以周转。受项目和资金的双层影响,其创业之路较为艰难,急需政府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五、做好农民工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多种农民工务工信息平台。

目前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依靠的主要是自己的社会和亲属网络,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增加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除了农民工个体利用社会网络自发外出务工的模式外,劳务市场、经纪人制度、地方政府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均可以发挥中介的作用。因此,政府建立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多元化务工信息交流平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将来自企业和市场的就业信息,通过政府的渠道,与农民工实现信息共享,使其能够应对市场变动的风险。既可以达到政府促进就业,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浪费,还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自主择业,有利于实现政府、农民工、企业等“多赢”的局面。

2.发展有效的农民工培训、输出模式。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文2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东南沿海某省会城市部分企业、建筑工地,宾馆、超市、各大市场、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中工作的280名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

1.2调查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专题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新生代民工的基本状况、参保情况,参保意愿等。调查资料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填写好的调查表进行复核、补缺、整理,采取双录入数据核对进行质量控制。

2统计分析

以Epidata3.1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核实,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x2检验或两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对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保的影响因素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非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保的影响因素,α入选=0.05,α排除=0.10,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结果

3.1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现状

参与调查的280名对象中,参与医疗保险的有195人,参保率为69.64%。其中,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86人,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95人,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82人,参与商业医疗保险保险的有41人。未参与医疗保险的85名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其未参保原因如下:表示不知道是否能参加保险,也不知道何时参加占20.41%;流动性较大,不方便参加的占36.73%;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没必要参加的占22.45%;认为参加保险手续太麻烦的占12.76%;因为没钱缴纳医保费用的占7.65%。

3.2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的意愿及需求

参与调查的对象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和内容不了解的新生代农民工占41.22%,比较了解的占51.25%,表示非常了解的占7.53%。在问及对哪种社会保险需求最大或认为最重要时,59例(21.07%)认为是养老保险,160(57.14%)认为是医疗保险,32例(11.43%)认为是工伤保险,27例(9.64%)认为是事业保险,认为是生育保险的仅有2例(0.71%)。在医疗保险需求方面,17.50%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8.93%希望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1.07%希望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79%选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而15.71%的调查对象则不知道选择哪种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年费用方面,7.53%的调查对象接受30元以下,16.85%选择30~49元,28.32%能接受50~99元,33.33%选择100~199元,13.98%则能接受200元及以上的费用。

3.3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医疗保险影响因素分析

3.3.1单因素分析。采用x2检验分析参保组和非参保组的性别、从事行业、生病时看病方式的差异是否有统计学意义,采用两样本的非参数检验分析两组的年龄、文化程度、到城市务工时间、收入、身体状况及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的了解程度是否有差异。参保组和未参保组的收入水平和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的差异是有统计学意义的(P<0.05)。3.3.2多因素分析结果。将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行业、到城市务工时间、收入水平、身体状况、生病时治病方式、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作为自变量,以是否参与医保作为因变量(否=0,是=1),采用非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筛选对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影响因素,α入选=0.05,α排除=0.10。收入水平及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是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影响因素,其中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是逐渐增加的,而随着对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的增加,参保率反而是下降的

4讨论

目前我国推行全民参保,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本次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未参加医保”,或“只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分析原因如下: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远在外乡,对在家乡已经参加的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是否参保情况不了解,误认为还未参保;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保险意识淡漠,确实未参医疗保险。单因素分析显示参保组和未参保组的收入水平的差异是有统计学意义的;多因素分析显示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是逐渐增加的。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收入较低,加上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以及维权意识缺乏,直接导致他们对社会保险的参保意识淡薄[2]。根据《2017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相对收入不高,扣除生活消费、居住支出等,医疗保险的费用会对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造成一定负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要农民工与企业共同缴费,部分企业“阳奉阴违”,医保费用成为了农民工的个人责任,也增加了其经济负担。多因素分析显示,随着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内容了解程度的增加,参保率反而是下降的。调查中发现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对现行医保政策的“了解”比较片面,表示医保无用;或不满参保程序,认为接续困难,“换个工作就很难接上”……综上分析,为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建议与对策如下:

4.1强化劳动技能,增加工作收入

为扩大参保率,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主动性,应着力于强化其劳动技能,提高该人群的收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得到了提升,信息时代的社会背景也赋予了他们更多的知识获取渠道,但从目前状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依旧是城市中的“知识弱势群体”[3]。应为新生代农民工建立更多各级各类的知识获取和培训渠道,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胜任各类工作,增加其工作的竞争力,增加其工作的稳定性,提高其收入,更有余力可以接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甚至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此外,在保证医保基金可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医保缴纳的费用。

4.2正面政策宣传,加强参保意识

在全民医保发展的进程中,应对医保政策进行正面、正确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群接受现行的医保政策。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过程中,要讲究宣传的方法,可用鲜活的事例、更多的宣传途径,让新生代农民工切实体会到医保的重要作用;通过网站、微信等形式,针对性地回答关于医保的问题,切实解决疑问。同时,通过宣传,提高新生代保障意识,适当增加参保费用在收入中的比重。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文3

【关键词】 农民工;非农收入较低;原因;对策

一、“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流动和工资水平分析

1、农民工的行业分布新特点

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1-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从行业分布上看近五年制造业和建筑业一直是吸纳农民工最多的行业,2014年占到了53.6%,其中制造业占31.4%,建筑业占22.2%,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从业人员增加最快,占比11.3%,其它依次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各行业工作时间2010年平均每月工作26-27天左右,每天工作9小时,2014年每月工作25天左右,每天工作8.8小时,劳动时间长,强度大。

2、农民工的低工资状况

2015中国农民工最新情况调查报告研究表明,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析这些原因,主要还是收入低和社会保障差两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开数据(表1)显示,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年增速放缓,但增速维持在10%左右的较高水平。由于农民工工资基数较低,平均月工资仅有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的60%左右。工资虽然有所提高,但幅度不大。

二、农民工收入过低的危害

1、农民工收入过低,导致农民工群体贫困化,社会地位边缘化

农民工收入处于社会平均线下从事非农生产的最低层次。他们只能穿最廉价的衣服,吃最便宜的食品,租住最简陋的房子,业余文化生活单调。此外,由于收入过低,农民工社会地位被边缘化。农民工由于收入过低,交际面很窄,导致他们在城市可供利用的社会资源极为有限。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关系或组织帮助,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采用极端手段,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稳定。

2、农民工收入过低,阻碍了农民市民化,不利于消化城市剩余产能,延缓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按照刘易斯的观点,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主要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异。刘易斯还估计,外出农民的收入要比留在原地高出大约30%以上,农民才会迁移城市;而当工资水平较低时,出于消极保护自己权利和理性考虑,农民工会返回农村。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他们只能在较低层次的工作岗位上就业,接受较低的工资,而面对较高的城市生活成本,他们又没有足够的收入去接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失去了寻找高收入的机会。他们即使节衣缩食,也无力完成物质积累,无法在城市购房,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完成市民的转化。也阻碍了农民市民化进程。农民不能市民化,购房这一最大的需求首先受到抑制,紧接着装修、家电等一系列需求得不到有效挖掘,不利于消化城市大量过剩的工业产能,延缓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3、农民工收入过低,不利于农村发展资本的积累

调查显示,由于低工资、高房价和种种制度性限制,绝大多数农民工积累一些资金和技术后,终将返回农村。打工积累的资本是农村发展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根据2013-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月均收入的一半左右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和居住开支,而另一半将是农村发展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打工收入返回农村不仅提高了农村的消费水平,还缓解了农村建房、子女教育、农业生产等方面资金短缺的矛盾。

三、农民工工资过低的原因

1、制度性原因

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农民工改变自己身份的诸多途径,如求学,招考等,也就从本质上阻碍了农民工从社会底层向国家机关、大型国企、事业单位等待遇较好的单位流动。此外,不同城市在就业管理制度上规定了就业资格,如学历,户籍;在社保、医疗、失业、工伤补助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城里人的不同待遇,歧视外地求职者。在这些制度作用下,农民工进城几乎不可能进入国家机关,大型国企,留给他们的就业选择就只剩下了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劳动环境差,报酬低的低端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等行业就业。

2、组织因素

我国的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有一定的不足,第一,农民工密集就业的中小企业工会组织职能不健全,甚至没有工会。农民工的组织维权成为盲区。第二,从工会的经费来源上看,个别单位工会经费来源于企业职工工资的按比例拨款,工会的行为要受到单位的财务制约,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不可能为农民工维权。第三,农民工对工会缺乏信任,不愿意加入工会组织。

3、企业原因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特色,很多企业靠低工资实现生产的低成本。长期以来,这些企业都是在假设劳动力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安排生产,利润空间狭小。因此,在产品价格一定时,工资上涨,势必会造成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利润也随之会减少,甚至出现亏损。

4、农民工自身原因

农民工大多数都只有小学初中文化且缺乏职业技能训练,大多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这就使得农民工的工资只能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与此相反,具有中高级以上的熟练工却成为企业努力争取的香饽饽。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企业转型的升级,这种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愈发明显。再者,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民工获取信息的能力。据调查,目前跨省市流动寻找工作的农民工,其信息获取主要靠亲戚、朋友或老乡介绍。由于信息渠道有限,致使农民不清楚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不知道什么时候向那个城市流动最有效,不知道如何获取就业机会,更不知道如何推荐自己。

四、提升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对策建议

1、提高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升农民工素质

提高农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升农民工素质,是企业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农民工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提高收入水平的需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教育这个根本抓起。首先,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农村教育投资力度。农村中小学、职业中学改扩建应纳入相关主管部门的年度投资规划,逐步提高农村地区办学条件。其次,确保农村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稳定高素质教师队伍,确保教学质量。再次,制定城乡间教师互换制度,制定政策鼓励城乡间教师的流动,农村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选拔本地区优秀教师到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成回乡任教。最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短期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技能;对农村学生实行免费的职业技术教育,对于农村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校内培训或认证,给以费用减免;尝试以多部门联合的方式,对从事非农产业的精准扶贫对象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实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提高收入。

2、沿海地区应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产品品质

制造业先行的东部沿海地区企业应着力提高产品设计和加工工艺,提高品质和售后服务,打造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定价能力,增加利润空间。一部分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应该尝试建立农民工的福利保障和提高机制,如率先向符合条件的工人提供住宿、孩子教育等福利,用制度激励的方式吸引高素质农民工。

3、积极促进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地转移,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支出

东部地区产业升级,一些如纺织、服装、塑料、水泥等传统产业已不具备竞争优势,有明显的产业转移动力。中西部地区要承接这些东部转移产业,首先要舍得投入,重点发展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承接产业创造硬件环境;其次,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在土地管理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方面对企业产业转移给予优惠,吸引产业转移。

4、逐步取消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

二元户籍制度是历史遗留产物,应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进而逐步取消依附在城市户籍上的住房、医疗、教育、保险赔偿等一系列排他性的福利措施。特别是探讨建立并推广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购房补贴制度,为他们提供进城购房资金支持。这不仅能化解当前三四线城市巨大的商品房存量,还有利于加速农民工市民化。总之,要消除制度对农民工从事行业、工种、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歧视,同工同酬。

5、建立独立的农民工工会和三方协调机制

为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维权难题,就要在农民工密集就业的行业如建筑、煤炭开采,制造等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建立财务独立的农民工会组织,提高农民工的话语权。其次,建立企业、政府、农民工工会三方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我管理三结合的体系,是改善农民工管理现状的关键。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涉及诸如就业门槛、工资水平、劳动条件、劳动争议等问题,积极引导双方更好地实现其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协议,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地通过协调机制来达到双方的目标。

目前,城市出现产能过剩,总的来讲是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而引起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高达近1.7亿的农民工群体收入低下,市民化过程受阻导致。所以,只有多渠道提高农民工素质,消除限制农民工工资提高的各种障碍,加速农民市民化、居民化进程。在良好的市民化示范效应引导下,城乡人力资本才会有序流动,才能化解城市过剩产能,加速工业化进程,使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

【参考文献】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文4

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

按输出地看,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但东部农民工总量仍然在四成以上。同时,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比例高,而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的比例高。

2012年,东部地区农民工11191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增长3.7%;中部地区农民工8256万人,比上年增加314万人,增长4.0%;西部地区农民工6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增长4.1%。

从农民工就业地域分布看,在东部打工的农民工有16980万人,仍然是我国农民工的“主力军”,占总量的64.7%。其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增加,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2.6%和19.8%。

从农民工的从业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2%和15.4%,中部地区制造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建筑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5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95.3%,自营人员占4.7%;在本地农民工中,受雇人员占72.8%,自营人员占27.2%。自营人员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占38.9%;其次是从事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占19.3%,从事制造业占11.9%,从事服务业占11.2%。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继续呈下降趋势,本地自营和外出自营分别比上年低0.9和0.5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但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4.9%,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

目前,我国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仍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4%。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26.5%和36.4%,相对较高。

报告还指出,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业占18.4%,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2%。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2012年,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这表明,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却不明显。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

报告显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

从近5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长11.8%,但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8元,增幅回落9.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86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1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57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12.5%;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2226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11.8%。另外,在境外就业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为5550元。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均月均收入分别为2735元和2654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058元、2100元和2130元。

在农民工居住情况方面,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国际借鉴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268-02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乡统筹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农民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第一代农民工老龄化即将到来,面对“城市无法养老、农村无力养老”的尴尬,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越发重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该问题所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国外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措施,提出解决思路,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思考。

一、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现状及问题

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 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0%。同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5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3万人。①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7.3岁。②人民网报道称,全国农民工50岁以上、面临养老困境的农民工已高达3600万。虽已经逐渐淡出城市舞台和公众视野,但接踵而至的就是养老问题。

(一)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的历史演变

1.1996年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规定职工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办理关系的转移,基金不转移。跨统筹时基金转移额为个人账户中累计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之和)。

2.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仅转移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不再转移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统筹基金。

3.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将建立覆盖城乡迁移劳动力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作提上日程。

4.2007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将农民工按情况划分:稳定就业的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没有条件的可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的可自愿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回农村的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实际效果甚微,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

5.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建议建立全国性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办法中提及用人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4%-8%,并可结合个人收入选择。明确规定农民工养老关系转移和权益积累接续的政策,缴费累计满15年(含15年)符合领取条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0年1月1日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可以将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和企业缴纳12%的社会统筹部分同时转移,参保年限和个人账户可以异地累计。养老保险权益将被异地承认,转移接续的手续更加高效。中断就业或没有续缴的保存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返回就业并续保续缴的累计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储存额,符合条件的享受城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返城就业的,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根据情况享受城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农保。

图1可以看出2010年后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显著提高。办法中转入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的选择将极大缓解低参保率和高退保率的现状。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给付水平和替代率上却存在巨大的差别。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④新农保55元的基础养老金虽由国家财政负担,但每年660元的个人基础养老金补贴占农民工人均年收入的比例仅为2.4%,远低于城职不低于20%的基础养老金的替代率。未来农民工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社会养老保险时的衔接政策仍在积极研究讨论之中。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政策壁垒: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

制度碎片化和农民工强流动性发生冲突,是我国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主要障碍。各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目标定位不统一:制度模式不统一、保障水平不统一、覆盖对象资格标准不明确、资金来源不稳定、财务模式定位不明确。不同政策下差异显著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养老保险可携性的政策壁垒,破除政策壁垒是提升养老保险可携性的首要内容。⑤

(二)法律壁垒:立法笼统,监管无力

相关法规颁布时间间隔长,内容笼统且不连贯,仅起引导规范之效,落实难度大,监管难度高。中央法律太过原则性,地方法规偏向地方利益,认为农民工是负担。⑥20%的参保人认为转入地是考虑到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能力而反对转移。⑦由于国家立法过于笼统,而地方保护意识过于强烈,导致转移接续困难。

(三)经济壁垒:区域发展不均衡

难以保障劳动力基本权益和权利无损对接的问题也在于城乡差异大。城镇与新农保待遇水平、给付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城乡实际消费购买力不同。因此,研究城乡福利差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图2可以看出,2010年,城镇社会保障现行水平为5.54,同期农村的仅为0.49.

(四)微观壁垒:企业和农民工

利益驱动使部分企业在不完善的制度缝隙中铤而走险。缴费越少,待遇越低,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也就随之降低。劳动力流动障碍和用工约束行为是影响养老保险可携性的微观壁垒。农民工文化不高,信息渠道狭窄,参保接续意识淡薄,看重短期利益,因此许多会选择退出取费而不是转移接续。

三、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国际借鉴

(一)意大利的碎片化养老保险改革

意大利养老金制度的典型特点就是碎片化。意大利养老保险全覆盖早在20世纪50年代,而功劳绝大数恰恰在于碎片化的制度将社会各阶层全部囊括进制度内。70年代碎片化的弊端即显现出来。弊端之一就是强化了养老金制度的扭曲效应,导致劳动参与率较低,劳动力流动性不足,劳动力市场缺乏弹性。90年代在尝试过多次养老金改革失败后终于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政府改革策略得当,把公平作为撬动改革的杠杆,⑨将改革的重拳打在缩小公私部门养老金差距上,公私部门统一改革,抵消各自反对的声音,反而能够推进改革。

(二)美国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35年,是世界上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通过法案建立起如今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是国家通过税收筹资形成的覆盖约96%的劳动人口的基本养老基金,第二是企业自愿建立的401K计划,第三是个人意愿参保的个人养老保险。

“三支柱”以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案》和1974年的《雇员退休收入法案》为法律基础,法规规定了享受权益人群,也为细节提供保障和依据。

美国养老保险强制在各州范围内统一施行,公民在第一份工作时即申请社会保障卡,号码唯一且终身有效,具有极强的流动性。持有者在退休之后无论居住在何处,均可持卡领取退休金。

(三)奥地利的立法先行

奥地利1971年开始实施《农民养老保险法(B-PVG)》草案,规定农林业企业经营人员及其共同劳动的家属在遭受年老、丧失就业能力和死亡时,为其本人或家属提供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按照普通税务的统一标准分等级进行,并根据保险登记确定养老金计算基础。为农民在养老金不到某一最低水平时提供均衡补贴。联邦通过普通税收对农民提供专项资金。逐渐取消了农民与工商业人士养老保险的差别待以及老年养老金补贴。1978年,奥地利养老保险体制已基本实现全民覆盖,各项措施较为协调一致。

四、结论及启示

(一)整合制度,消除碎片化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且管理封闭落后,使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度大。政府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应对参保的具体方式和细节有能够上升到法律程度的明确统一的规定。意大利碎片化改革关键是公平,实现了起点公平和结局公平的效果。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明确的制度规定,以完善全国性的保障体系,避免地区之间各自为政的现象。针对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大的特点,建立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⑩

(二)加强农民工参保续保的意识

农民工除了加强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也应该接受普法教育,尤其是涉及到维系自身利益和长远保障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组织普法和常识宣传,可以有效避免因为农民工参保续保意识淡薄而产生的“退保潮”的现象并且保障年老之后的生活。

五、结语

农民工不但庞大,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越来越重要。涉及迁出和迁入地的财务矛盾、地方财政困难和办理手续繁琐冗杂等。但究其实质是碎片化和缺乏顶层设计,愿景美好却暂时无法实现的国家统筹,只有三管齐下,才是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釜底抽薪。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 (9).

[2] 席恒,翟绍果. 养老保险可携性研究:现状、问题与趋势. 社会保障研究,2013年第1卷(总第17卷).

[3] 时新荣. 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初探. 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

作者简介

林旭,女,1988年6月出生,福建省邵武市人,研究生,社会保障学专业

① 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②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③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⑤ 席恒,翟绍果. 养老保险可携性研究:现状、问题与趋势. 社会保障研究,2013年第1卷(总第17卷).

⑥ 时新荣.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初探.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

⑦ 和小.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2年6月.

⑧ 社会保障水平指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成员所提供的社会保障范围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量的总称。一般用人均社会保障支出或社会保障支出与GDP的比值来反映。值越大,社会保障水平就越高。

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农民工 工资决定 供求关系

关于农民工工资研究的现有文献主要围绕农民工工资歧视、微观层面农民工工资决定机制以及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议题展开。已有研究较少涉及影响农民工工资决定的宏观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本文根据近三十年数据,分析农民工工资变化趋势,探索影响农民工工资决定的宏观因素及其作用机制,并给予实证分析,以期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农民工工资变化趋势

(一)农民工工资走势

由于统计部门以往缺少针对农民工群体的长期跟踪调查,因而我国农民工工资数据相对不足,研究人员不得不依靠其他途径估测农民工工资。结合新近公开的数据,本文定量估测了1985-2012年农民工实际工资。其变化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85-2002年实际工资相对稳定,虽然年度间经常性波动,但是总体上无明显的上涨趋势;2003-2012年实际工资呈现显著的上升趋势,特别是2008-2012年实际工资迅速攀升,如图1所示。

(二)农民工与城镇正式职工的工资比率

由于农民工和城镇正式职工的工资增长速度不同,两者的工资比率随时间而发生变化。1995年以前,两者工资比率一直大于1,这说明,农民工的工资整体上高于城镇正式职工。1996年,工资比率开始小于1,反映农民工的工资已经低于正式职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工资比率持续走低,2008年达到最低值48.5%。2009年以后,工资比率有所回升,2012年,农民工月收入是城镇正式职工月工资的57.9%。

(三)农民工工资内部差别

不同的行业、地区、雇佣形式、性别以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工资存在显著的差别。2012年,交通运输业的农民工人均月均收入最高,达到2735元;服务业最低,仅为 2058元,农民工就业的最主要部门―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是2130元。东、中和西部的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是不断缩小的,例如,2002年东中西农民工月收入之比是1.14∶1.06∶1.00,2012年已经减少至1.03∶1.01∶1.00。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的月均收入低于自营人员;女性农民工的月均收入低于男性农民工。农民工工资与其文化程度及是否接受过职前培训存在正相关关系。

(四)工资与生产率

给定其他条件不变,单位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受劳动力价格和劳动生产率影响。如果劳动生产率的增速快于工资,那么,单位劳动成本不升反降,产品仍将保持其国际竞争力。令单位劳动成本等于农民工名义工资与劳动生产率之比。1985-1998年,单位劳动成本在波动中呈现下降趋势,也就是农民工名义工资的增长滞后于劳动生产率。1999-2008年,单位劳动成本相对稳定,甚至略有下降。但是,2009年以后,单位劳动成本呈现上升趋势,这说明,农民工名义工资的增长开始快于劳动生产率。

影响农民工工资决定的主要因素及其作用机制

(一)供求关系改变

在过去三四十年中,我国人口结构发生重大转变,劳动力供给也相应地发生转变。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人口出生率从1978年的18.25‰下降至2012年的12.10‰,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8年的12‰下降至2012年的4.95‰。劳动力供给基础也随之发生变化,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虽然不断增加,但是增幅逐渐趋缓。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甚至首次出现净减少345万人。

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速度已明显放缓。如果以2004年为转折点,1985-2003年期间外出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率为16%,而2004-2012年期间外出农民工数量年均增长率仅为4%。通过持续多年的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中积累的剩余劳动力多数已经转移出来,部分剩余劳动力由于年龄偏大或者健康原因不得不留在农村。由于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和外出农民工数量增长趋缓,因而城市劳动力供给的增长速度落后于劳动力需求的增长速度,直接推升了农民工工资水平。

2001年以来,宏观经济迎来一轮景气周期,2001-2012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10%以上,劳动力需求相应地增长较快。“求人倍率”等于劳动力市场岗位空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是反映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2001年“求人倍率”仅为0.71,随后几年不断增加,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2009年指标曾有所回落,但是始终保持在0.90以上。2010年,“求人倍率”首次突破1.00,2012年更是高达1.06,这说明,我国劳动力市场偏紧,劳动力短缺。

(二)劳动力市场政策改善

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工异地流动受到严格限制,乡镇企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1985年以后,经济改革重心转向城市,政策开始有条件地允许农民进城务工。1989-1991年,由于经济治理整顿,一度限制农民工盲目外流。1992年,针对部分地区出现了流动无序的现象,政策强调有序流动,外出劳动力需要交钱办理流动就业凭证。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城市劳动力市场迎来了一场彻底而痛苦的变革。由于经营不善,缺乏效率,一些国有企业被迫宣告破产,大量职工下岗。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逐渐发展壮大,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最主要的雇佣者。由于农民工比本地居民更为廉价,因而企业雇佣了大量的农民工。但是,这一时期城市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歧视农民工的现象,一些城市在就业形势严峻时,农民工往往成为其排挤的首选对象。

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03年以来,城市劳动力市场逐步开放,农民工就业环境明显改善。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改善农民工境遇的政策规定。比如,取消了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包括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不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重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向农民工提供职业和技能培训,解决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因而,这一时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持续增加,工资待遇也明显改善。

(三)保留工资增加

随着城市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生活成本不断攀升,农民外出务工需要更高的工资来弥补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同时,取消农业税,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使得农民收入增加。这些都将提高农民工的保留工资,企业为了吸引农民外出务工,不得不增加工资。

计量模型与实证结果

(一)模型设定和数据来源

国外研究宏观工资水平,常采用菲利普斯曲线或者工资曲线。然而,由于我国缺少针对农民工群体失业情况的定期调查数据,因而,应用以上方法研究农民工工资,条件尚不成熟。不过,由于我国特定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失业率是比较低的,例如,局部省份抽样调查表明,进城农民失业率仅为2.84%,其中男性失业率仅为1.13%,大大低于城镇人口失业率。因而,本文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认为,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保留工资是影响农民工实际工资的主要因素。劳动力供给增加或需求减少,会对工资施加向下的压力;反之,劳动力供给减少或需求增加,则会推升工资水平。倾向于改善农民工待遇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将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反之,倾向于恶化农民工待遇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将降低农民工的工资。保留收入提高,可能会导致农民工工资上升;反之,保留收入下降,可能会抑制工资上升。因而,设立如下计量经济学模型:

LnWt=α+β1×LnGDPt+β2×LnMIGRANTt+β3×LnINCOMEt+β4×D2003+εt

此处,被解释变量是农民工工资(W),解释变量包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GDP,用来反映非农劳动力需求),外出务工农民工数量(MIGRANT,反映农民工劳动力供给),农民人均非工资性纯收入(INCOME,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减去其中的工资性收入,表示农民工的保留工资),D2003(虚拟变量,反映2003年以来劳动力市场政策改善,2003年以后取值为1,以前为0)。除了虚拟变量之外,其余变量均取对数。农民工工资、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非工资性纯收入均利用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进行了调整。

农民工工资数据来自卢峰(2012)和2009-2012年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非工资性纯收入来自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外出务工农民工数量来自国家统计局盛来运(2008)和2009-2012年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回归结果与分析

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区间是1985-2011年。运用SPSS16.0软件,估计结果如下:

LnW= 2.85 + 1.16×LnGDP-0.41×

(0.41) (0.17)

LnMIGRANT-0.96×LnINCOME+0.23

(0.60) (0.11)

×D2003

Adjusted R2=0.89 F=52.94 n=27

括号内为标准差。调整的R2为0.89,反映模型拟合程度较高。

除了变量INCOME(农民人均非工资性纯收入)之外,其余解释变量均高度显著。变量GDP的回归系数是1.16,这说明,控制其他因素不变,二三产业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农民工实际工资将增长1.16%。变量MIGRANT的系数为-0.41,意味着外出务工农民工数量减少1%,农民工实际工资将增加0.41%。虚拟变量的系数为0.23,说明2003年以后与此前相比农民工实际工资增加23%。上述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吻合。

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3年以后,农民工工资呈现显著的上升趋势。但是,农民工工资的增速多数年份里低于城镇正式职工。农民工群体内部由于行业、地区、雇佣形式、性别以及文化程度不同存在明显的工资差别。农民工实际工资上升是多种经济力量互动的结果。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速度放缓,经济快速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增加,是推动农民工工资攀升的主要原因。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改善农民工工资待遇营造了积极的外部环境。基于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二三产业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和外出农民工数量是影响农民工实际工资最重要的变量,这说明,劳动力市场供求力量在农民工工资决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另外,近年来劳动力市场政策改善对农民工实际工资具有积极的正面影响。虽然理论上保留工资可能影响农民工工资,但是在实证分析中该变量并不显著。

未来提高农民工工资一方面需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直接影响着劳动力需求和农民工工资水平,因而经济增速应维持在合理的区间,避免经济增长的“硬着陆”,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城市劳动力市场政策。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仍不尽完善,依附于户口的城乡有别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使得农民工在就业、住房、社会保障以及随迁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应尽快做好农民工向市民转变的顶层制度设计,建立城乡衔接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参考文献:

1.卢锋.中国农民工工资走势:1979-2010[J].中国社会科学,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