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例6篇

部门考核方案细则

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文1

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源分配的激励作用,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分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思想是建立符合我行行业特点的,以基本薪酬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分配考核制度。着力优化分配资源,向绩效贡献大、岗位责任重、劳动复杂程度相对较高的人员倾斜,使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单位创造的效益、业绩和其工作量、岗位责任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分配资源发挥最大的调节和激励作用。目的在于把职工工资同部门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突出“向一线部门倾斜、向经营部门倾斜”。

第三条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原则

(一)基本保障原则:保障员工的基本收入,根据干部、员工岗位和贡献度确定等级,发给基本薪酬。

(二)以岗定薪原则:对不同职级、不同责任、不同性质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薪酬,岗位变动薪酬随之变动。

(三)绩效挂钩原则:员工的收入与其所在部门为单位创造的效益、经营业绩等紧密挂钩。

(四)按劳取酬原则: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责任等紧密挂钩。

第四条 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分行对行内各部门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细化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部门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第五条 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第四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第六条 本方案业务经营性指标适用于我分行公司、小企业金融一部,公司、小企业金融二部,公司、小企业金融三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经营部门;

内部管理性指标适用于财务部、运营服务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非经营性部门。

第二章 经营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第七条 业务经营类指标是指:1、各项存款,占比为55%;其中,对公存款占比20%,储蓄存款占比35%;2、各类中间业务、新业务,占比为5%。3、各项贷款,占比为40%,对中小企业贷款占比30%,其它贷款占比10%

第三章 非经营类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第八条 非业务经营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5%,定量指标占比为55%。

第九条 定量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1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2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④其它指标,占比为5%。

第十条 定性指标是指各部门的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章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 各部门绩效工资考核目标的设立

(一)每考核周期期初各部门根据分行下达的总体指标,结合本部门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经分行与部门之间共同协商,制定当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报分行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指标的更改需经本部门及分行商定,并报分行主管领导批准后,更改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下一季度初第一个月的1-15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6-30日完成。

第十三条 被考核部门通过努力达到或超额完成期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时,分行根据任务完成的环比数据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奖励。

被考核部门达不到期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时,分行根据环比数据予以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各部门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员工工资收入包括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份。岗位等级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由分行根据各部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实行产品计价付酬、按季考核、按季发放,各部门再根据细则核算到个人,目的在于激励员工加大产品营销力度,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第十五条 要实现员工收入所得与部门经营业绩挂钩考核的目的,体现按绩计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尽最大努力调动全行每个在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 计价产品包括各项存、贷款和中间业务等产品。每一种产品按照该产品近三年对全分行效益的贡献度和营销计划来核定产品单价。再按营销实际数计算季度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 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 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分行行长、副行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分行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并对定性工作考评打分。

(二) 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考核小组办公室(以人力资源部为主体),负责全分行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绩效考核数据的审核和绩效工资的计算、发放等日常工作。作为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 对考核各项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下达总体经营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2. 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 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 对各部门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

通报;5. 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三) 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 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

2. 负责处理本部门关于考核工作的申诉;

3. 负责对本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负责帮助本部门员工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5. 指导属下员工收集整理考核信息;

6. 负责所属员工的考核评分;

7. 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8. 负责所属员工的考核结(文秘站:)果反馈,并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文2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从现在起到年底,县直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事业人员聘用工作制度,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二、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在事业单位改制中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上级规定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外,也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要在规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任用。

三、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严格按《乐亭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实施。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组织。

县成立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张贺明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宪福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银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管理权限分别设在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聘用制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事业人员聘用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方案。

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前,首先要科学设置人员岗位。岗位的设置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要素。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再制定本系统《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并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然后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动员部署。

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动员。讲清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目的和意义,端正全体职工对聘用制的认识。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公布实施范围、岗位设置、资格条件和方法、程序等。

(四)竞聘报名。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采取竞聘上岗的办法确定人员。参加竞聘的人员,根据岗位和资格条件要求,选择一至两个自身条件适合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竞聘申请。超过报名时限时,不得再补报或更改所报的竞聘岗位。选择提前离岗退养或自主择业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在规定时间内既不提交竞聘申请,又不选择提前离岗或自主择业的,视为自动发弃,按落聘人员对待。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聘用制领导小组按县规定的范围和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对申请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不在竞聘范围或不符合申报竞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竞聘资格。

(六)测评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竞聘股级岗位。凡机构改革以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和~年以来经县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股级干部,如岗位没有变动,且年龄未达到提前离岗条件的,原则上可直接聘用,不再重新竞争。凡提拔职务的,必须参照公务员现行股级干部任免的规定,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人选。

第二步: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应采取民主测评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但根据单位工作特点和具体实际,也可以采取民主测评、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即全体工作人员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给每个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领导班子测评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全员测评票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为测评考绩。各层次的测评均以百分制记分,领导班子测评分数占总分数的45%,全员测评的分数占总分数的35%。

2、辩答考核。每个竞聘人员都要根据所报竞聘岗位进行上岗演讲,单位答辩考核组可提出问题要求竞聘人员当场答辩。答辩考核由各单位聘用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组建答辩考核组,一般应由七到九人组成,以百分制记分,去掉了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是低分,取平均分。答辩考核占总分数的20%。

(七)、定岗、公示。

股级岗位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竞聘的测评、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单位领导班子根据竞聘结果集体研究平衡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并由竞聘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其它岗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后管理

(一)合同管理。

凡受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有关规定到县人事部门进行鉴证,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和个人各执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合同期限一般签订3年,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也可以签订长期合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压金、抵压物或其它财物。

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新聘人员试用期等,均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考核。

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以岗位职责和年度或聘期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做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主要依据。考核的具体程序、结果的使用等均以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本着在什么岗位,受聘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的原则,根据岗位和贡献大小、国家和省的工资政策、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经费主要靠

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对工资中活的部分搞活内部分配;差额补贴的,随着补贴比例的逐步减少,经批准逐渐加大内部分配自;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试行绩效工资、协议工资、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与综合效益挂钩、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以及年薪制等分配办法,受聘人员的原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受聘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并享受社会保险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待遇。

五、落聘人员安置

因编制、职数、能力、表现等原因未被聘用的人员为落聘人员。对此次实施竞聘的落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采取培训提高、转岗聘用等办法,在本单位、本系统内给予妥善安置。以后逐步理顺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安置原则上来。

同时,鼓励落聘人员自主择业。落聘人员在落聘期间,由单位确定给予不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

六、人员分流政策

此次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前,先分流部分工作人员。

(一)、办理提前离岗退养。

截止到~年底,男满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干部满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工人满45周岁(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连续工龄满XX年以上,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离岗退养,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离岗退养期间,享受现行档案工资待遇和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工资结构以外的各种福利待遇。遇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调资政策时,按在岗人员政策调整档案工资。

(二)、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

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置换干部或工人身份。转换身份的,按工作年限计算,以每满一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达不到XX元的按XX元补偿。工作人员置换身份后,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其人事档案由个人到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办理人事,人事费和各种社会保险费均由个人支付。

(三)、自主择业,享受XX年社会保险待遇。

本人自愿,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自主择业。从批准之日起,享受XX年同类在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X年的,至法定退休年龄止),个人负担部分也由原单位支付。其人事档案由个人到人才劳动力市场办理人事,费用自理。遇有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调政策时,按在岗人员的调资政策调整档案工资,XX年内并可按新的工资标准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保留原身份。

(四)、自主择业,享受3年工资保险待遇。

本人自愿,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自主择业。从批准之日起,3年内享受在岗人员的档案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遇有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调资政策时,按在岗人员调整档案工资,并享受新档案工资标准的待遇。3年后,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其人事档案由个人到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办理人事,保留原身份。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事业单位实施人事聘用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干部职工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和县《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细致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防止聘用过程中出现、打击报复、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坚决杜绝不稳定现象的发生,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追究其责任。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本系统内事业单位的聘用工作负总责。各事业单位,要从单位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着眼于建立聘用制度的长期运行机制,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确保聘用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各单位制定的聘用制实施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组织实施竞聘前,必须公布空缺岗位及其任职资格条件,要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将整个聘用过程置于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确保聘用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要认真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强宣传,充分发动,周密安排,稳步实施,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人员聘用制工作的按期完成。

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文3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衡阳市纪检工作会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密围绕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纳入各级班子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立足教育,防范于未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追究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公司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公司尤其是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责任规定

(一)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率先垂范,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提拔使用、生产经营等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纳众言,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规定办事,不许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5.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抓好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绩效考核和员工评议制度,接受员工监督,采取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廉政、勤政的检查。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检查集团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7.领导、组织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企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负责管好党委成员所属各部门(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成员抓好分管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4.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了解、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了解案件查处情况,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党委成员、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抓好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车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分析分管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四)公司纪委(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公司纪委(监察室)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和检查责任。

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

2.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检查、监督。

3.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严肃查处各级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5.组 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6.加强对干部任免使用、基础设施建设、钱物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防止

在用人、工程、设备招投标、工程和设备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问题。

7.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8.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车间)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车间)及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了解、掌握本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批评、教育、报告,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

4.抓好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5.严格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树立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

四.检查、考核

1.成立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监察室),主任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担任。

2.党委和纪委要定期研究、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将贯彻落实本细则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公司各党支部负责人至少每半年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所在本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苗头要及时报告。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本细则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管理人员,人员绩效考核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本细则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创建文明部室(车间)、评先表彰和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和考核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8.公司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9.公司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一)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所管辖部门(车间)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2.对本部门(车间)由于失察、失职、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很坏的;

3.对暴露的问题或暴露的违纪案件,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对违纪违法人员袒护、包庇的;

4.授意、指使下属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对违反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要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文4

根据总公司及稽查大队继续推进六项工程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中心,在努力推进管理工程与大队实际管理相结合的同时,努力提高稽查和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突出重点目标,规范常规管理,狠抓落实,确保管理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重点工作目标 1、稽查管理。为确保完成总公司下达的2005年经济指标,实行中层干部岗位轮换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及清欠工作管理。 2、设备管理。健全完善设备基础资料,落实帐、卡登记及设备核对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整。 三、主要措施 通过继续完善“阳光稽查”创建活动,强化执法办案的管理体系,通过岗位轮换进一步加强稽查管理。 四、方法步骤 稽查大队管理工程的实施由大队统一策划,组织,根据本方案组织实施。整个管理工程分三步推进; (一)策划阶段(1月底完成) 1、由大队综合办制定稽查大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由大队领导班子审定后实施。 2、根据总公司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稽查大队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3、根据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总公司绩效考核系统的要求,研究制定大队考核奖惩细则和考核办法。 4、稽查大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月初——11月中旬) 1、大队根据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管理现状,分解目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 2、大队组织落实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各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及各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加强检查,强力推进。 (三)验收阶段(11月中旬——翌年1月末) 大队组织自检自查,并将各专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呈报总公司各专项管理推进组。 五、组织领导 稽查大队成立管理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主 任: 成 员: 六、几点要求 1、管理工程是大队六项工程重要内容,对于确保实现大队年度工作目标和提升大队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管理工程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2、管理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力协作。各部门要本着“全员参与”的原则,以管理工程为载体,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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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绿色发展、跨越崛起主题,以提高执行力、增强公信力为重点,以促进发展、人民满意为目标,大力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和制度建设,认真解决基层站所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基层环境。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设在乡镇的基层站所(含院、办等)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站所长)。考评对象确定后,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调整的,县主管部门须书面报经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各乡镇具体参评站所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完成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主管部门的领导,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坚持心系群众,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二)内部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干部职工队伍纪律严明,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工作人员举止文明得体,服务行为规范,高效便捷。

(三)办事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规定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实行全面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做到项目清晰、标准透明。

(四)执法管理情况。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管理、依法处罚。执法、管理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杜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考评方法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日常督查考核占10分,部门考核占20分,乡镇考核占20分,乡镇集中测评占50分。

(一)日常督查考核。由县“三评”办牵头,制定日常考核细则(见附件2),采取明查暗访、组织上门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考核细则评分。

(二)部门考核。各基层站所主管部门按照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于6月底前制定考核细则,报县“三评”办备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考核只排名次,不打分,名次不得并列。部门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送县“三评”办汇总统计,由县“三评”办按规定标准评分。

(三)乡镇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于6月底前制定考核细则,报县“三评”办备案并组织实施。乡镇考核只排名次,不打分,名次不得并列。乡镇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送县“三评”办汇总统计,由县“三评”办按规定标准评分。跨乡镇的站所,由其所在乡镇进行乡镇考核。乡镇考核结果必须于集中测评之前上报县“三评”办。

(四)乡镇集中测评。县“三评”办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测评。跨乡镇的站所,在集中测评前抽签确定其在所属某一乡镇进行测评。

1、以乡镇为单位,召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干群和服务对象参加的站所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参会人员对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评分。县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派员指导、监督。参加测评的人员主要包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代表、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外来投资者代表、村(居)干部代表和部分村民组负责人等(参评站所负责人及站所工作人员不参加测评)。

2、测评表设“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

乡镇集中测评得分计算方法是:(100分ד很满意”票数+80分ד满意”票数+60分ד基本满意”票数+4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该层面的分值比例,统计保留4位小数。

3、在县公证处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下,县统计部门按照得分计算方法进行汇总统计,计算评议得分。

县“三评”办将日常督查考核、部门考核、乡镇考核和乡镇集中测评四个层面得分之和作为站所长考评总分。

五、结果认定

(一)站所长考评总分按乡镇分别排序,评出名次。

(二)优秀站所长和不满意站所长的确定。依据最终考评结果,按照分乡镇统计原则,确定每个乡镇第1名为优秀站所长,并按分数取前5名报市表彰。乡镇末名中按分数高低,后5位定为不满意站所长。考评结果经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常委会决定。

(三)当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站所长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

1、本人一年内被在明查暗访中被发现违反效能规定并被通报2次及以上的;

2、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县级以上部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的;

3、在考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经查实的;

4、在年度考评中,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该项认定不占5名不满意站所长的指标)。

六、结果运用

(一)优秀站所长的表彰奖励。优秀站所长由县委、县政府行文通报表彰,颁发奖金1000元,干部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不满意站所长的惩处。对不满意站所长进行通报,不满意站所长排名后2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自免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安排同职级工作岗位,其他不满意站所长予以调整岗位。

(三)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对不满意站所长的部门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教育。

(四)站所长考评结果按程序确定后,通过电视台、县政府网站、《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建立机制。基层站所长考评工作,在市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站所要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县“三评”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参评站所长的有关情况。县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大造声势。县财政部门要对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县统计部门要认真完成统计汇总工作。各乡镇、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平时、抓落实、抓整改、抓提高,部门分管领导要督促、帮助基层站所改进工作。参评的各站所长要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高。

(三)注重实效。要把考评工作与贯彻落实“秀美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狠抓工作落实,对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实现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的目标。

部门考核方案细则范文6

一、执法考核办法的制定

改革执法考核机制的基础是完善执法考核办法。执法考核办法既要落实依法治国理念,体现执法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又要落实服务大局理念,围绕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来确定考核项目,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既要体现执法考核的合理性、完备性,又要突出操作性、实效性。其核心是确定考核项目和量化考核指标。

(一)宏观层面执法考核项目及指标

改革执法考核机制,应从宏观层面着眼,站在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生命线的高度,把展现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的重要事项纳入考核。

1.警民关系测评分数。可由有资质、信誉高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警民关系测评,测评的地域应涵盖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测评的对象应合理分摊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从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的群众代表。

2.涉法案件数。应以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录入公安信息系统的案件数(并非人数、次数)为准。

3.数。的发生,要么是公安机关自身不作为、乱作为引发,要么是公安机关未提前预警、未提前将其消化在萌芽状态之中所致,所以应将其纳入执法考核项目。数考核应统计50人的数。

(二)中观层面执法考核项目及指标

改革执法考核机制,应从中观层面着力,将一些体现整体案件质量的重要事项纳入考核。

1.案件打处数。案件打处数应统计行政案件被执行行政拘留人数和刑事案件被执行逮捕人数。

2.不人数、无罪判决人数、决定国家赔偿人数、撤销行政处理判决人数、撤销行政处理复议决定人数。检察机关决定不,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撤销行政处理判决或国家赔偿决定,上级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处理复议决定,均为法定机关依法终结刑事、行政案件的侦办,理应将其纳入考核。

考核数据应直接统计所涉及人数,不宜统计所涉案案件数或比率。

(三)微观层面执法考核项目及指标

改革执法考核机制,应从微观层面着手,按照考核规则随机抽选部分个案,就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案卷材料是否完备规范进行考核。

1.案件类别。法院判决维持原处理决定、上级行政机关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已结案件,法院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已结案件,不应纳入考核范围。对于未结案件,也不应纳入考核范围。

2.案件范围。抽考案件范围应覆盖到全体办案部门,抽考案件数不能太多,也不可太少即仅抽考一、二件。

二、执法考核办法的实施

执法考核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关键在于执法考核办法的实施。考核办法的实施要落实公平正义理念,坚持考核面前人人平等,以考核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办法为准绳,不偏不倚、秉公考核三项原则,努力做到执法考核程序与实体相结合、公正与效率相结合。

(一)考核主体

考核由考核人员具体实施,考核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对考核的成败至关重要。应选拔德才兼备的执法业务骨干组成考核人才库,从考核人才库中挑选考核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人才库的建设,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把好入口。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具有公信力的考试作为执法人才库进入门槛(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省公安机关法制业务技能竞赛成绩排列前30名),将法学理论水平较高、执法经验较为丰富的人才选拔进考核人才库。二是畅通出口。推行考核人员实名考核制度,每年考核结束后,在全省公安机关范围内对考核人员的德才表现实行无记名评选,坚决将吃拿卡要、能力欠缺或工作马虎的考核人员淘汰出考核人才库。

(二)考核对象

执法考核对象应限于下一级公安机关,实践中存在的省级公安机关直接对县级公安机关实施执法考核的做法,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其主要理由:一是扬短避长。省级公安机关民警擅长理论研究和材料撰写,缺乏案件审核经验和执法实战技能。二是体制不顺。按照现行干部管理制度,仅市级公安机关对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有人事决定权,而省级公安机关对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无人事决定权,县级公安机关根本不在乎省级公安机关实施的考核,达不到以执法考核促执法质量的目的。三是质量不高。按照逐级管辖的行政管理原则,省级公安机关只应直接领导、监督市级公安机关,不应越级考核县级公机关,除非对市级公安机关不信任、不认可。但实际上,市级公安机关民警理论联系实际较好,组织实施执法考核的能力和效果都比省级公安机关强得多。四是不利监督。考核本是一种监督,由于省级公安机关直接考核到县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为了本地整体考核成绩,不得不降低甚至取消对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与县级公安机关并肩应对省级公安机关考核,削弱了市级公安机关的监督威信、制约了监督效果。

(三)考核方式

应从考核人才库中抽选考核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回避、交叉的方式开展执法考核,特别要公开实施考核,即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让各被考核单位监督考核单位不搞暗箱操作,不搞人情考核、金钱考核。以网上案件考核为例,每季度(或每月)实施考核之前,一是公示抽考案件的规则(抽考时段、案件性质、案件状态、案件数量);二是公示各地被抽考案件的名称;三是动态公示案件考核情况,每考核完一件案件即在考核平台上公示(应杜绝案件考核完毕进行平衡后再公示的做法);四是公开查阅,让全体民警均可自由登陆查阅(不得仅让案件所属的被考核单位查阅,应让各地公安机关民警可查阅对比,看是否公正考核);五是在考核平台上详细公示考核最后结果及相关记分、扣分、加分细目。

(四)考核计分

考核既要立足现实,也要着眼将来,还要尊重历史。注意吸取过去得失,抓好当前工作,将来发展态势才会好。考核分值应按横向考核(静态比较各被考核单位当前发展状况谁优谁劣)、纵向考核(动态比较该被考核单位自身较上一年度是否有进步)各占50%的比例来计算。这样既认可各地公安机关在横向发展水平的差距,又鼓励各地公安机关在纵向上逐年有新提高,考核结果会更为公正,考核的导向作用会更为有效。

三、执法考核活动的监督

改革执法考核机制,考核监督必不可少,促使执法考核办法得以客观、公正、深入地实施。但在实践中,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实施的执法考核,从规则制定/,!/、组织考核到考核复查,均由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独家包揽操作,其拥有不受监督的考核决定权。这在形式上不符合分权制衡原理,在理论上会为考核单位通过考核“谋利”、被考核单位通过考核“谋名”而进行“勾兑”提供便利条件,考核结果难以实现客观公正。同时,借鉴在各类图形中三角形最稳定的数学原理,可探索建立考核单位法制部门有考核权、被考核单位有知情权、考核单位督察部门有监督权的三权分立、互相制约的执法考核监督新模式:

(一)保障被考核单位的参与权

自启动考核以来,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全过程、全方位公开考核活动,充分保障下一级公安机关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对据以认定记分、加分、扣分项目的证据行使质证权。

(二)落实督察部门的监督权

考核单位督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考核活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1.督促考核公开。为杜绝考核单位法制部门进行暗箱操作和乱搞平衡,督察部门要督促法制部门全过程、全方位公开考核:一是逐一(逐案)详细公示记分、扣分、加分的项目、理由和证据。二是动态公示被考核单位对自身或其他被考核单位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的陈述、申辩和异议。三是动态公示考核单位法制部门对各被考核单位所提出的陈述、申辩和异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