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支管理范例6篇

财政收支管理

财政收支管理范文1

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以及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各镇")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镇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努力壮大财源税基,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注重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管措施,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行。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

2、量入为出原则。要严格根据收入确定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3、优先保障原则。预算内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和"镇保"资金的需求;项目支出视预算内、外财力许可确定。

三、主要内容

(一)收入预算管理

1、各镇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按照区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抓好分解落实工作,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收入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收入的分析与预测工作;强化服务,挖潜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3、立足经济发展,充分运用现行财税政策及财政扶持资金,大力帮助和支持区域内重点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努力培植后继财源。

(二)支出预算管理

1、各镇要切实按照《本区镇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镇级支出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2、预算内支出安排要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政府各级机关正常运行经费,同时要按照法定支出增长要求,确保农业、教育、卫生以及科技等资金的需求。

3、"镇保"资金应纳入预算内保障范围。从*年起,经济发达的镇要将"镇保"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内支出;经济发展薄弱的镇也要按逐年递增的比例将"镇保"资金纳入预算内支出,力争在2010年之前将全区各镇的"镇保"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内保障范围。实现预算内收支平衡。

4、项目支出预算视预算内、外财力确定。年度内,经常性项目支出的安排必须根据预算内收入情况来确定,坚决压缩一般性专项开支,同时要控制"三项费用"的过快增长;基本建设项目的安排要根据预算外收入来确定,预算外无收入来源不得安排建设性项目支出,除上级部门规定的必须实施的项目之外,不得通过负债方式安排建设性项目支出。

(三)预算的执行

预算一经批准和下达,应严格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国家、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政策等,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支出预算的,按预算管理有关程序,经批准后进行调整。

(四)预算的监督

财政收支管理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办[*]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村级集体工程项目财务支出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余农发[*]162号关于《余杭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操作办法》文件。

(一)财务发生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报帐时需要提供:

1、招投标文件;

2、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

3、竣工验收资料;

4、工程预决算书、工程结算审计资料;

5、3万元以下工程,特殊情况经审批说明,可简化手续;3万元以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需有村民(社员)代表会议通过的书面决议。决算工程款必须审计。

(二)支付工程款和预付工程款必须凭本区范围有效建筑工程发票付款,不得以任何借口凭白条支付款项。

(三)不得以材料发票抵工程发票。

(四)如发生凭白条支付和预付工程款项情况,事后承建单位又推脱拒开发票的,其税金由同意支付签字责任人和具体支付款项人承担。

二、统一规范村干部报酬

村干部报酬必须凭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文件为发放依据,各村、社区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超标准发放。

(一)基本报酬凭镇政府审核确认的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标准发放。

(二)交通、通讯费按镇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

(三)村于部福利费控制数年初列入预算,并经村民代大会通过后执行。

(四)各项考核奖和重大项目推进奖凭镇政府文件和通知发放。

(五)自本规定下发后,如发生无依据发放一律清退或扣回。

三、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一)各村、社区对非生产性开支要实行计划管理,年初村经联社提出预算,村三付班子集体讨论,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报镇审核确认,区农经总站备案。

(二)超出预算必须按上述程序追加预算,无追加预算镇村会计服务中心不予入帐。

(三)超过预算20%的,除按程序追加预算外,还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经镇纪委领导逐笔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帐。

(四)非生产性开支必须及时结、报帐,12月底前进行清理入帐,逾期不得入帐。

(五)招待费、公务活动费要按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年终有决算,并报镇备案。

四、加强货币资金监督、管理

(一)集体资金必须专户保管,严禁公款私存;

(二)严禁多头开户及开存折户;

(三)现金余额必须掌握在规定限额内,最多不得超过5000元,发生被偷、盗、丢失现象,一切责任均由出纳承担;

(四)对外投资必须民主决策,严禁出借资金或风险投资。

(五)村集体经济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五、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发包、租赁以及处置管理

(一)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必须由村班子成员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方可实施;

(二)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三)及时足额收取发包、租赁款项,任何人不得擅自同意减免合同协议收入,谁同意谁负责。收取款项必须使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不得凭白条收取,收到款项后必须足额交库、及时入帐,禁止现金坐支。

(四)公益设施处置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方可实施,并实行公开招投标。

六、强化民主理财及审计监督

(一)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方可实施(如集体资产发包、村级集体工程项目、土地征用、对外投资、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核销资产和应收款呆帐等)。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按月开展村级财务理财活动,要按照年度财务预算和变更预算的决议,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对村发生的日常财务收支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审核,并对原始凭证逐张签字,业务费开支、村干部报酬须经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付款。

(四)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按相关制度规定定期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五)加强审计监督。各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每三年至少轮审一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对在审计中被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督办,整改督办不力的按《余杭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整改督查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七、涉及下例事项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未按《余杭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操作办法》实施,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或集体资产严重损失的。

(二)村干部报酬发放违反规定,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公务活动费无故大幅度增长,且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四)村级资金未按规定管理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的。

财政收支管理范文3

“打架”2008年,国家两部门的税收统计数据“打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两会”期间,这种关注程度更是被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放大。国家统计局2009年2月26日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税收统计数据为57862亿元,而财政部公布的2008年的税收收入预算执行数为54219.62亿元,二者之间的差距超过了3600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两个统计数据之所以存在差异,主要还是统计口径不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统计的税收收入快报数,其中包括:各级国税和地税部门征收的国内税收入,以及海关的进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扣除了税务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退税。与之相比,财政部门统计的税收收入数据口径要更大一些,其中包括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收,海关征收的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吨税,海关的进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部门及地税部门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扣除了出口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退税。

二者之间的差额主要是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船舶吨税①和出口退税、财政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退税。其中,统计局口径中不包括的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船舶吨税等收入为“增项”,会使财政部门的税收收入执行数变大;而出口退税、财政部门办理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退税为“减项”,在财务上直接冲减收入。“增项”中的四税多为小税种,税收收入数额有限;而2008年的出口退税数额高达5865.9亿元,“减项”大于“增项”,导致尽管财政部门的统计口径大,但数额反而较小。

二、构建税收支出预算,增加财政透明度

(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与财政赤字规模

上述统计口径的差异对财税专业人士而言不难理解,但是在一般民众看来,如堕五里雾中,理解起来确实很困难。无独有偶,今年的9500亿元的财政预算赤字创了历史记录,引发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但是,全国财政收入66230亿元直接减去全国财政支出76235亿元后的余额,却并非“9500亿元”。后来,财政部门的有关人士一解释,人们才清楚,财政收入方还要加上调入使用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budgetstabilizationfund)的505亿元。2007年我国建立了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今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中的收支缺口,应对不时之需。2007年中央财政从2006年的超收收入中安排了500亿元,用于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7年预算执行后再次注入1032亿元,2008年用超收收入安排了192亿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8年和2009年在编制预算时,又分别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出了500亿元和505亿元(具体情况参见表1)。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起到了一个“蓄水池”的作用,当财政超收较多时,可以放入“蓄水池”;当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时,就从“蓄水池”当中放出一部分进行调节,有助于我国预算的平稳发展。2009年我国预算支出压力陡然增加,50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调入使用,避免了我国财政赤字历史性的突破“万亿”大关的尴尬。

(二)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途径

2008年“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提出要增加财政透明度,预算报告要能使广大代表和民众看懂、看明白。2008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其“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旨在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财政部门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重要进展。2000~2007年的全国财政收支预算、决算数据均在《中国财政年鉴》中出现,2008年财政部首次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3~2007年的全国财政决算数据,但在时效上明显滞后。2009年财政部在第一时间将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在其网站上做了公布。但是,财政预算报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要“看懂、看明白”需要广泛的专业知识背景,殊为不易。国外议员通常都是拥有自己的相关财税方面的助理;另一方面,我国人大中的财经专业委员会也可以发挥“术业有专攻”的作用。尽管如此,增加财政透明度仍是可以有所为的。关于财政透明度(fiscaltransparency)的含义,目前比较权威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在《财政透明度手册》中给出的定义———向公众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职能、财政政策意向、公共部门账户和财政预测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是可靠的、详细的、及时的、容易理解且可以比较的,便于民众和市场准确估计政府活动的真实成本和收益。在这方面,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我国的财政透明度不断增强。但是,诸如出口退税等“直接冲减收入”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应当通过编制“税收支出预算”的形式来进行揭示。

三、充分认识税式支出与一般公共支出的区别,增强构建税收支出预算的紧迫性

税式支出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在此之前,税收优惠措施已经在各国得到广泛应用。1973年,美国财政部部长助理、哈佛大学教授萨里(StanleyS.Surrey)在其所著的《税收改革之途径》(PathwaytoTaxReform)一书中,第一次对税式支出做了理论上的探讨和阐述。税式支出(taxexpenditure)是以特殊的法律条款规定的、给予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损失或放弃的收入。就具体形式而言,其中不仅包括出口退税,还包括税收豁免、税收抵免、纳税扣除、延期纳税、盈亏相抵、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等多种形式。因此,税式支出实质上是政府的一种间接性支出,属于转移性支出的范畴。

(一)税式支出与一般公共支出的相同点

税式支出和直接的公共支出都是公共支出的具体形式,二者之间的相同点体现在:

1.资金的性质相同

直接支出和税式支出将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出去之后,既不要求受益者偿还,也不要求受益者像银行贷款那样支付利息,都是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一种无偿使用。

2.目的相同

无论直接支出、还是税式支出,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履行国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政府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

3.实施效果相同

直接支出和税式支出都是对政府资金的使用,实施的结果都是使受益人的财力增加,而国家财力直接减少。

4.结果相同

对于财政收支平衡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直接支出以“增支”的方式、税式支出以“减收”的方式影响财政平衡,但二者的指向都是使财政向着失衡的方向发展。

(二)税式支出与一般公共支出的差异性

当然,作为公共支出的不同形式,税式支出和直接公共支出之间更多的还是表现出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是政府在税式支出和直接支出之间进行选择时的重要基础和理论依据。与直接支出相比,税式支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税式支出在调节经济的效果上更具有时效性

税式支出一经实施,即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时直接从应纳税款中自动兑现,兑现的税款又直接参与企业的资金周转,省略了纳税人直接支付税款和政府再按预算审核拨付资金这一程序,缩短了资金在政府手中滞留的时间,减少了调节经济的时滞。而且,如果安排得当,这种程序上的简化还有利于节约行政管理费用。

2.税式支出具有间接性

税式支出是通过税收制度规定和税制实施过程中实现的一种税前支出或“坐支”,在政府收入实现之前就已经发生了,不具有直接支出那样的先收再支和按照预算由国库账户进行划拨的支出控制程序。税式支出的这种间接性,使得它在没有编制税式支出预算之前,无需经过立法机关的同意,而是利用税收制度的这种特殊条款达到了税收与支出之间“直通车”的目的。

3.税式支出具有隐蔽性

如果说直接预算支出中的财政补贴是“明给”的话,税式支出则属于一定意义上的“暗予”。因此,税式支出又表现出很强的隐蔽性,很容易为政府所偏爱,从而导致税式支出过多、过滥,与公共预算难以进行必要的协调,因此被喻为政府的“隐蔽性预算”或“看不见的预算”。这实际上也是传统的税收优惠以及税收优惠管理模式的主要弊端,同时也是需要对其进行改革的主要原因。正因为如此,才有必要将其纳入公共支出预算加以公开化和透明化。

(三)税式支出的预算控制

财政收支管理范文4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清除了预算、核算和决算一体化的障碍。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是公共财政体制下未来政府财务管理的必然趋势,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制度、体制、管理、技术等原因,政府财政管理、部门内部的预算、核算、决算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一系列财务管理的问题。国家目前大力推进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改革,已经为预算、核算和决算创造了有利条件,本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可以说是从制度上彻底地消除了预算、核算和决算一体化的障碍,从技术上实现预算、核算和决算一体化成为可能。

第二,有利于实现政府预算收入的完整性。虽然实行部门预算后,事业单位已经实行大收大支的预算体系,但上报人大审批的政府预算一般只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预算外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纳入政府收入体系,有利事业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

第三,为细化部门预算提供了重要条件。单设支出经济分类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可以更加全面、明晰地反映支出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每一笔支出都同时列在功能支出和经济支出的框架中,这种三维结构体系可以清楚看出这个部门做了哪些事,钱花在了哪些方面。改革后的功能分类,详细列举了“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科目设置,明确界定了公共支出的职责和供给范围,剔除了那些市场能够提供的支出,增加了应由政府负责支出的项目。

第四,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事业单位有关会计核算调整内容如下: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相应调整,同时,事业单位应设置“财政拨款支出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项财政拨款支出的具体情况,并反映每个会计期末的财政拨款结余情况。此外新的支出经济分类新增了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新增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将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加以区分,这就为建设单位会计账套并入事业单位会计账套提供了条件,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合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再者新的政府收支为引进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收支核算中的应用提供了基础。

财政收支管理范文5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财政、国土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XX]100号),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入国库,实行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入逐年提高,成为非税收入来源的一个主要渠道,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积累了资金,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出让土地73宗,出让面积141466.17平方米,出让总价款1568.97万元。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717.21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3347.7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来看,总体上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尚存较大缺陷。据国办发[XX]100号文件规定:“从XX年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我县是从2010年1月1日起方开始对土地出让金实行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另外,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急需提高,2010年及以前,我县尚没有编制完整的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有待加强。调查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往往以各种理由拖缴土地出让金,据XX年年市县打击偷逃税费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调查,XX年以来累计拖欠土地出让金2759万元,严重了影响我县土地出让金的正常征收。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现象在我县仍有发生,据审计检查反映,XX年年我县以投资不分红的形式拨付用地单位637.2万元,占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694万元37%。这种现象容易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也不利于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

(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县对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的土地,不是进行前期开发后再出让,而是随用随征,随征随出让,缺乏整体规划,不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四)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过大。在我县,地方财政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金。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到全部政府非税收入的22%。以土地收入为支撑的财政体制,已经给我县造成土地资源匮乏的窘况,若再发展下去,将使我县面临无地可用的境地,严重影响我县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实行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管理。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办发[XX]100号文件规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工作,在国土部门报送年度土地供应和储备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及早编制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总预算,并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政收支管理范文6

(一)财政税收体制不够健全我国现阶段的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收入分配呈现过度向上集中的态势,这使得分税制度无法有效落实,加之地方财政收支划分的不合理,间接影响了中央宏观调控的力度。其次,以资源与环境税为代表的重要税种没有纳入税负征收范围,导致税收调节社会分配能力的功能失效。最后,以国有资产收入、资源为代表的非税收收入,长期游离在政府财政收入管理体系之外。(二)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控制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由于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弊端。主要表现为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有效控制,甚至有时会出现不能坚持原则的情况,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三)财政监管不到位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的财政税收管理力量被削弱,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等问题。(四)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转移支付建立在分税制的基础之上,由集中程度较高的中央财政通过财政支出来改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现象。现阶段造成我国转移支付规范性欠缺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对转移支付工作进行监管,导致中央财政在向地方政府支出的过程中出现难以查证的糊涂账。另一方面,因为转移支付类型构成的不合理,维护地方利益的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占据的比例居高不下,使得财政支出均等化原则的失效。(五)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我国自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曾多次进行大规模的清费活动,还对农业税等不合理的税费予以取消,但是由于行政体制改革无法与税收体制改革相匹配,导致部分地方政府机构臃肿,并出现乱收费的现象。这样不仅不利于地方企业的经济发展,还破坏了地方政府的公众形象,使地方政府陷入财政税收日渐难以为继的恶性循环。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

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于我国来说,进行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创新也就显得及其重要。那么究竟在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应该如何做好管理体制呢?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一)建立分级、分权的健全财政体制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的建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实现我国财政支出和收入的持续稳定。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努力:首先,中央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实权,促进地方政府在地方税种范围内自主行使税收减免权和税收立法权等财政权力。其次,在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稳步上升的前提下,促使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合理划分。最后,中央或省级政府要在合理划分财政支出比例的基础上,对财政支出直接负责,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减少支出责任。(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在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中,管理人员是整个财政税收管理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所以对于管理人员来说,提高自身的管理素质,使知识以及能力能够适应整个财政税收的管理工作是其需要关注的重点。而对于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从而提升整个管理的效率。当然除了人员素质的提高之外,还需要加强财政税收管理的法制化。构建完整的财政税收法制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起良好的财政税收管理秩序,让整个财政税收管理在和谐、民主、科学的范围内进行,从而提高财政税收管理的水平。(三)建立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税收政策也是一项经济政策,所以在其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市场、优化、高效、服务的原则进行合理的规定,确定其管理的范围。建立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应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要实现省级和市级政府对县级财政的有效管理,建立从上至下的财政税收一体化管理。其次,要对地方政府的历史债务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建立地方公共债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执行办法,允许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自主融资,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最后,财政税收部门应该在管理中逐渐的将税收的管理纳入到国家预算的体系,对其管理状况进行充分的调节,并且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让整个管理都在一个有序科学的范围内进行。当然在整个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中还需要不断的提高财税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改革完善创新的基础上加强财政税收的管理职能,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财政税收的管理,让整个财政税收管理在一种科学、民主、高效的状态下运行,提高我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总体效率。(四)建立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转移支付建立在分税制的基础之上,由集中程度较高的中央财政通过财政支出来改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现象。现阶段我国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三大类。造成转移支付规范性欠缺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对转移支付工作进行监管,导致中央财政在向地方政府支出的过程中出现诸如截留漏损、支出模糊等难以查证的糊涂账。另一方面是因为转移支付类型构成的不合理,维护地方利益的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占据的比例居高不下,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前者,无形中加大了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收益差距,使得财政支出均等化原则的失效,公共服务也无法实现均等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五)制定结构合理的税负征收标准合理的税收要满足主体税种设计科学、税负水平适宜、税负结构合理等基本原则。首先,要对宏观经济的发展水平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取消体制外收入,加大对政府性收入的规范力度,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负担。其次,要设立环境保护税种,从税收政策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促使企业加强环保意识,推广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最后,要加快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将低收入群体的征税起点进行调整,实行分类扣除和综合申报并行的所得税制度,以减轻个体税收压力。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