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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政策范文1
【关键字】城市用地;土地供给;房地产;市场;企业
1 我国城市用地状况及土地供给政策的变化趋势
1.1 城市用地的演变过程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张。无论是政府所能控制的还是其难以控制的土地供给,都是城市土地总供给中的一部分。1989~2009年间我国城市用地扩张主要有以下特点:(1)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总体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各年间的变化均表现为用地扩张;(2)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增长速度较快,城市用地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3%;(3)历年用地扩张速度快慢不一,分别在0.7%~9.8%之间,其中1991~1994年间增长较快,1995年后基本趋于平稳,自2000年后又开始出现较快的增长态势。
1.2 城市土地市场的土地供给
在城市土地市场运行过程中,土地的供给呈明显的多轨制形式,具有一定市场交易行为特征的土地交易主要包括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出让和二级市场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等方式。从1987年深圳特区首次进行了土地出让试点以来,土地出让总量的变化很大,总体为上升态势,但各年波动较大,分别在1993、1998和2008年出现峰值,与城市用地扩张变化较为吻合,这与各年国家执行的不同供地政策有关系密切。土地使用权出租一直只占较小的比重,并存在逐年递减的趋势。城市土地二级市场的交易量总体也为上升态势。
2 土地供给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影响
2.1 土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传导机制
主要包括两个途径:首先,土地价格对房价的影响,土地价格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土地价格的增加会引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下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减少,最终影响房价;相反,地价下降,供给增加;其次,土地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土地供应量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开发的土地量,影响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最终影响房地产价格。与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相比,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只能对供给产生影响,无法对需求产生直接的影响,无法实现整体市场的稳定均衡。土地政策这一行政手段对供给的影响是很有效的,为土地所有权归 家所有。而对于土地使用需求的影响并不能通过土地政策来实现,单纯地对土地供给的控制只能加刷对土地的需求,激化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
2.2 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时滞效应
土地要素对于房价变化影响很大,通过对土地要素的宏观调控可以规范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而土地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并不是同步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时差性”。房地产市场的士地调控是指政府通过调整土地供应来影响房地产市场运行。由于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相比金融、财政方面的调控措施,土地调控对增量市场的影响最为直接,但是效果显现的时间更长。无论是土地总量调控还是结构调控,土地供应时滞都是影响调控效果的重要因素。忽视土地供应时滞的存在,就无法清楚地把握调控的影响效应,对于市场的调控只能是较盲目的决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3 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有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供应总量,特别是影响增量肼地产产品;另一方面是影响生产和预刘,但影响力的时效不同,对房地产产品供应的影响,由于厉地产开发周期的原因,要在1~2年之内才能显现出来,但对投资和消费的影响 是当期的。由于房、地的紧密关系,土地供给量与房地产增量有着密切关系,土地供给量是房地产增量的基础,他们之间的关系由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来反映。设房地产增量为QR(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供给量为QL(平方米土地面积),容积率为F,则有QR=F×QL。则当容积率不变时,土地供给量与房地产增量呈线性正相关关系。容积率越大,单位面积土地上的建筑容量即建筑面积就越大。
3 土地供给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微观影响
随着我国房地经济发展,在土地供给政策下,建设周期短且资金周转快的住宅产品将增加。由于融资压力的加大,今后开发企业会更多地将土地与资金投向需求空间较大、建设周期短而资金回笼快的低层板式住宅项目。今后这类产品在品质、环境配套上将会出现大需求下的比较竞争。
房地产商选择股权合作。目前很多房地产商急于拿地,同时考虑避税而选择了股权合作。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企业的股东在一定时间后便退出企业,在企业的经营投资者变更后,原有一些涉及财务、法律的问题才显露出来。如企业在关联交易中的债权债务问题、股东未签合同、未按时入资、国有资产流失、偷税漏税等暗藏的问题。这将会使收购方陷入困境,甚至被毁掉。
开发商面临“库存必要性”与“库存不经济”两难抉择。国家对土地供给以及金融方面的宏观调控,使房地产的生产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招、拍、挂的形式获取土地,使以往靠关系圈占土地、倒卖土地,不进行技术、人力投入,获取土地增值利润的情况得以遏止。土地作为房地产开发原材料的属性得以归位,这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那些跨区域的开发企业会采用“零库存”的生产方式。但企业如果缺乏有必要的储备又会影响企业的连续开发能力,因为土地不同于别的生产资源,不是随时可以买到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转型。相对规范合理的土地供应机制,将会淘汰一批不具实力的开发商。但规范的市场带来的更多是利处。土地供给制度改革只是改变了拿地形式,由于土地总体供量充足,市场需求仍然强劲,一些开发商表示结盟拿地,在招标、拍卖中几家开发企业轮流相托一家举牌的方式,使中小企业在招、拍、挂中同样可以拿到所需地块。
土地供给制度改革将使开发商的开发模式和开发理念相应转变。实力雄厚的开发商谋求多元化发展,中小开发商转向二、三线城市发展。拥有不同资源的开发商之间的合纵连横是大势所趋,通过各种方式的合作而将优势资源进行整合显得日益重要。如进行土地并购与融资的开发商联盟,开发商之间的股权合作,联合开发等。
通过宏观调控前后的比较,宏观调控对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趋势是比较好的,基本上是投资增长的趋势。如果整个管理靠银行贷款,不是市场化,可能在土地供给制度改革的时候会失去市场份额;如果是市场化公司,将会得到更多资源机会。
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将拥有更大的选择土地资源的主动权。土地资源的开放式竞争,扩大了开发商的选择范围。被动地拿地变为主动的争取,是充分体现开发商综合实力相对公平的竞争方式,便于土地资源的优化分配。同时也将促进开发商更加理性地进行项目开发。开发商在拿地前,对每一宗土地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能够做到全面掌握,事先进行充分的投资回报、前期产品策划定位的可行性分析,才为取得土地后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理的土地供给制度和政策,对稳定房地产业所起到的作用是长效的,根本性的。在宏观调控政策施行同时,变革现行土地供给政策,房地产市场的合理健康发展将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土地法政策范文2
乐山市国土局:
你局有关征地问题的来电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改革征用土地方式,根据1984年原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关于征用土地费实行包干使用暂行办法》实行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征地的办法,从实践看,有利于减少征地中的矛盾,加快征地速度,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应继续推行。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给予积极支持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法政策范文3
一、凡承担土地勘测工作的单位,必须申请领取《土地勘测许可证》,方可实施作业。
二、颁发《土地勘测许可证》的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审批、颁发和管理。省级土地管理事业单位申请土地勘测许可证,一般由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颁发;必要时也可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审批、颁发。
三、勘测单位向当地省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勘测许可证》时,需提交《土地勘测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审批单位接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月内完成审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发给《土地勘测许可证》。
1.具备从事土地勘测工作的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
2.具备必要的勘测仪器和勘测手段。
3.土地勘测成果达到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等规定的标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具有《土地勘测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注销其许可证。
五、颁发《土地勘测许可证》的机关,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系统内外一视同仁,一个标准,做好《土地勘测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六、《土地勘测许可证》和《土地勘测许可证申请表》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
七、《土地勘测许可证》不得转让,违者注销其许可证,并追究其责任。
土地法政策范文4
一、现代中国农业出现的问题
1.种植单一,结构不合理,土地资源浪费
大多数农村以粮食作物为主,仍以原来旧式的生产方式为主,工业化为辅,而且收入徘徊不前,农民失去了活力,积极性不高。因此更多的农村青壮年甘愿入城打工,将农业作为第二收入。改革开放初期,市场迅速活跃,物价不稳定,差距大,而近几年粮食价格逐渐稳定,但农业成本却仍不断提高,单纯依靠家庭的努力无法改变现状。城市生活成本很高,同时农村的生活成本也在几倍地增长,相对于城市的收入而言,农民的收入杯水车薪,从而严重制约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农民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知识来源有限,机械设备不能及时更新,导致作物产量有限,一方面使得土地资源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另一方面导致土地的污染,使土地失去肥力。
2.守土观念浓厚,缺乏大胆创新
中国历经了两千多年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小农观念。再加上宗族观念的影响,这种守土观念非常浓厚,更有很多人认为上学还不如不上,直接在家种地就可以挣钱。即使再贫穷也不愿丢掉这几亩土地。当然,种地本身相比较其他行业而言确实比较稳定,能维持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但是一味地依赖于土地,而使农村经济缺少了活力和发展的动力,这也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3.不利于机械化的推广,制约工业发展
由于这种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农民的收入虽相比较之前有很大进步,但是经济实力仍然有限,能够购买一套机械化的设备还是有很大困难的。因此这种经营方式严重制约了农民的购买能力,不利于农村机械化的推广。同时也会导致工业发展缺少一个增长的因素,从而制约了国民经济整体的协调发展。
二、针对问题提出的对策
1.国家积极出台有关政策在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为此,中央和地方应该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比如,加大对农村资金的投放力度,有侧重地调整经济结构;促成农村人才流动,最大限度地引导人才支援农村建设,带去先进的知识、技术和经验,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农村整体的生产水平;调整投资结构,实行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促使农村经济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完善农村的服务设施,使农村的人口分布更加集中等等。
2.由分散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过渡
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的经营方式,国家采取惠民政策促使农民分布更加集中,采取农场式的管理方法,妥善安排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采取由合作社到高级合作社逐步推进的办法,逐步形成集约化管理,以保证农村的稳定。
3.工农业有机结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使工业配合农村的结构调整,及时为农村机械化的实施做好服务,同时也可以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以解决农村闲散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这样也可以减少城市的人口压力,以及资源分配带来的矛盾。国家应积极采取政策促使城市人口流动向农村转移,逐渐使人口分布更加平衡合理,同时也可缓解其他一系列社会问题。
土地法政策范文5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耕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而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质量日趋降低,这使我国的粮食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为了缓解耕地资源日益紧张的局面,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近年来,随着资源环境压力的增加与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问题探讨的深入,土地开发整理已成为我国新时期土地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而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保证土地开发整理的合理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有机结合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环境影响研究也成为深化土地管理的一项新课题,值得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理论探讨。
1土地开发整理的内涵
土地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千百年来人们的使用过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影响、土地政策的制约以及土地使用途径的不同,造成了土地的属性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如土地数量、质量、利用率、产出率及分布的变化,土地用途及权属关系的变化等。这种变化具有两面性:其一是土地的数量趋于稳定或有所增加(如耕地);土地质量、产出率、利用率不断提高;土地的用途及其权属关系和类型分布趋于合理,以土地为基础构成的人地关系更加协调。这是有序的土地利用,是正确、科学使用土地的最终目的。其二则相反,表现为土地数量特别是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土地质量日趋退化,土地利用和经营困难,产出率低下;用地缺乏计划性和科学性、土地权属关系不明确,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恶化等。这是无序的土地利用,它与人们使用土地的主观愿望相违背,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口数量多且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更加突出。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调整、理顺,这就是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含义。而从本质上讲,土地开发整理就是积极开辟土地来源,根据需要对土地权属关系及土地分布重新调整、理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利用率,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第一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垦。第二是对已利用但利用不合理或不充分以及被破坏或废弃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充分和有序利用。
2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模式
目前,我国各地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是在农村地区,基本形式有两种:(1)综合整理,即在一定区域内,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建筑物搬迁、废弃地复垦、农田建设等,统一规划,同步实施;(2)专项整理,即本着“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原则,对田、水、路、林、村的某一项或几项进行专项整治,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步向综合整理完善。目前,已形成以下几种整理模式。
2.1“三个集中”式土地整理以上海为代表,通过迁村并点,逐步使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通过搬迁改造,使乡镇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通过归弃零散地块,使农田逐步向规模经营集中。
2.2“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江苏省苏南地区、浙江省湖州市为代表,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
2.3山区土地开发整理以山东五莲县、粤东北、粤北山区以及西北一些省市区为代表,以对小流域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
2.4村庄土地整理以安徽、河北等地为代表,结合农民住宅建设,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耕,通过实施村镇规划以增加耕地面积为目的。
2.5城市土地整理和闲置土地整理以河北邢台等一批城市为代表,结合实施城市规划,通过下达“围城令”,控制城市外延,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潜力,解决城市建设用地,开展城市土地整理。以北海昆山为代表,盘整闲置土地,提高城镇现有土地的利用率,开展闲置土地整理。
2.6矿区土地整理以徐州、淮北、唐山为代表,通过对工矿生产建设形成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整治,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
2.7灾区土地整理以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等于1998年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地区为代表,结合灾后重建,整理水毁农田、兴建水利和移民建镇,移民后旧宅基地退宅还耕。
3土地开发整理的环境影响分析
3.1项目实施对环境的有利影响(1)项目区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重新建立一个合理的生态系统,创建一个和谐的生态环境。(2)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的实施,提高项目区土壤的蓄水能力,系统配套的水利设施可减少项目区的地表径流量,增强防洪、排涝、抗旱的能力;通过增施农家肥、绿肥和秸秆过腹还田、压青等土壤改良措施,最大限度地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通过植树造林、兴建农田林网,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其生态效益。(3)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一方面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缓解人地矛盾;另一方面将使现有农田成为“田成方、路成框、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3.2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1)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和短暂的环境恢复调节阶段,其影响为局部和暂时性的,总体是朝好的、有利的方向发展。(2)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油、扬尘、弃渣、噪音、生活垃圾和污染等会对当地环境、人群健康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以上这些影响程度比较轻微,多为局部性和暂时性,可以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得到减免,并会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3)滩涂开发面临的最大生态环境风险是若开发利用不当,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若过度开发为耕地,干旱时可能引起风沙和扬尘,影响环境质量,并威胁周边农田。这些影响可以通过实施林果、农林间作、营造防护林带等综合治理措施加以克制。这样的开发不仅不会造成生态环境恶化,还能有效改善开发区及周边地带的生态环境。
3.3综合评价结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利大于弊,不利影响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减免,规划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在开发整理过程中,通过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使农田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4土地开发整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
国内外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践表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大都是对当地环境产生改善和促进的有利影响。但由于受整理目标定位等因素的制约,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如对土地开发整理强度、耕地质量提高、景观生态设计不够重视、环境建设不力等问题,致使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未能随土地开发整理同步增强,影响着农村乃至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拟建项目所要造成影响的范围、程度进行测和评价,并根据自然、社会及经济条件,运用生态学原理,提出合理利用方案,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为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促进农村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还应做好下述几个方面的工作。
4.1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整理要适度未利用土地作为后备土地资源,对其进行开发整理,是增加耕地弥补建设占用耕地的一项有效措施。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土地开发就是要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从而建立新的平衡。对于未利用土地的原始开发,还是一个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工生态系统转变的过程。从目前来看,人们对土地生态系统中的大部分因子无能为力,对个别因子(如土壤、植被)等也只能有一定程度的改造。因此,如果土地开发整理违背了这个规律,选择对无力改造的因子进行改造,就可能造成原有土地生态系统恶化,从而导致农村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所以,进行未利用土地的开发整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生态规律,在适度的前提下有序进行,也就是说要保证生态环境不因土地开发而恶化,土地能保持持续生产能力。
4.2在提高耕地数量的同时,更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农村土地开发整理不能仅仅局限于短期的、单纯的地块合并、调整和改造,不能仅仅追求耕地数量的增加,还要注意耕地质量的总体提高,使整个土地生态系统向优化方向发展,从而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中低产田在我国耕地资源中占了很大比重,而中低产田相对土地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为了获得较高的产出,大量的化肥农药等化学产品被用到中低产田的农业生产中,这在暂时提高土地产出的同时,却从长期上破坏了土地生产力,也带来了农村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因此,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的耕地质量提高,应该成为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改善自然条件、改土培肥、改善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资金投入等措施,加大对耕地的质量改造,这必然产生很大的生态效益,也带来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4.3重视景观生态学理论的应用在村庄治理中,不能满足于短期、单纯的地块复垦、合并和调整,还须依据景观生态学的有关理论进行综合规划设计,保护农村的自然生态景观,促进生态平衡。当前,我国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在进行土地复垦时,存在一种误区,即过分追求高品位的设计,在田间大量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沟渠,在村庄内部大修道路等基础设施。过分使用水泥混凝土不仅增加了土地复垦的投资,也是对生态平衡的破坏,不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农民由于缺乏生态保护观念,为了减少维护渠道与田间除草等劳力的付出,往往要求农田灌溉及排水渠道全部是混凝土设施。因此,政府部门在进行农地整理工作中,一方面要引导农民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克服过分的高品位追求;另一方面要进行反复的论证,在尽量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方便的前提下,减少对天然绿地的破坏。
土地法政策范文6
关键词:地籍测绘;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技术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土地开发整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人地矛盾,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促进相关领域经济的增长。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地籍测绘是其中一项关键的工作,能够明确地籍管理中的各要素,从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因此研究地籍测绘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土地开发整理的概述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因此,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任务即是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条件,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基础工作之一,是获取和表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位置、形状、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地籍信息要素,提供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底图的专题地籍测绘;是以满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决策申报、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概预算、项目实施、施工放样、竣工验收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地利用现状、地形状况等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基础性测绘工作。
二、关于地籍测绘的概述
(一)内涵
地籍测绘是一项针对宗地位置、数量、形状、权属界线等要素进行测量与计算的测量工作,以地籍图的方式将测绘结果反映出来,从而为各项政策或技术措施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据。其基本类型包括了税收地籍、产权地籍以及多用途不动产地籍的测绘工作。从本质上来看,地籍测绘是为了地籍管理而服务的。
(二)应用意义
1.有利于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精确的数据。地籍测绘通过地籍调查、控制测量、界址点坐标测定、面积计算等步骤来获得精确的土地信息。而相关的工作人员则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地籍管理与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工作,并结合土地要素、交通羁觥⑷丝诜植嫉纫素来制定更加合理的土地资源开发策略,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科学性。
2.有利于降低土地资源开发的成本。地籍测绘可以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地形地貌状况,从而明确开发难点与开发重点所在,能够为后期的项目规划设计提供方向。从而设计出合理的开发方案,避免因为开发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效率。
3.有利于为土地资源开发提供长期、稳定的依据。在土地开发整理的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而导致的地籍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效率,就必须获得科学、有效的地籍测绘结果,从而制定合理的开发方案。而地籍测绘借助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能够对地籍资料进行及时有效地测绘,并对现有的资料进行补充与调整,以保证地籍资料的有效性。
三、地籍测绘的实际应用
(一)在土地资源开发中的应用
地籍测绘能够获得详细的地籍调查结果,借助先进的测绘仪器通过布网、控制等步骤,将不同土地类型的位置、面积、权属界址点坐标、地籍图等明确地反映出来,从而为土地资源开发与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以保证各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开发,从而达到缓解人地矛盾的目的,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在土地登记中的应用
根据我国《土地登记办法》中的规定,地籍测绘的结果如宗地的界线、面积等应当由相应的部门进行审核,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之后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才能够保证地籍测绘的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地籍测绘结果拥有权威性,能够明确反映宗地的权属等,一旦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法律纠纷,则可以根据登记过的地籍资料来进行举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土地资源的非法利用,保证土地开发的法制性与有效性。
(三)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随着城市化趋势的加强,农民工热潮持续升温,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到城市中,对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基础设施的应用与建设方面带来了压力。为了优化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周边用地的合理利用,就需要对城郊地区的地籍情况进行调查,为城市的外向拓展提供必要的依据。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地籍的变更,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根据地籍管理各要素的变化及时做出政策方面的调整,从而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用地,还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的经营,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用地进行严格地控制。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加强对地籍的测绘,以提高土地管理的社会效益,并优化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利用。
(四)在用地管理中的应用
地籍测绘涉及到了权属的调查,即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通过对地籍测绘结果的分析,可以划分不同的土地所有权,例如集体土地权属、国有土地权属等,同时也能够对城市拆迁房屋的范围与面积加以明确,从而为用地的管理提供依据。当前为了更好地对地籍进行管理,我国已经以城市为单位建立地籍管理网络平台,通过将地籍测绘的结果录入到资料库中,可以让有需要的用户计算与查阅地块的实际情况,从而为土地开发与地价的制定提供一定的评价标准,使开发商对用地情况有更加明确的了解,避免开发过程中的盲目性。
(五)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应用
在房地产建设中,同样也会利用到地籍测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地籍测绘可以为房地产建设方案的设计提供指导,以保证施工的合理性。其次,地籍测绘能够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安全环境的分析提供指导,以规避开发风险。最后,地籍测绘可以为房地产开发资格审批、工程验收等环节提供必要的依据,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除此之外,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面临城市规划、新旧城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如果缺乏地籍测绘的数据作为支撑,则可能会损害不同主体的利益。因此地籍测绘同样也能够成为房地产合理开发的重要保障。
结语
地籍测绘与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有着密切的联系,直接影响到土地开发整理的效益。因此,为了有效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就需要重视地籍测绘基础的作用,借助先进的测绘仪器来获取精确的数据,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的准确性。而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测绘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我国应当加强对测绘技术、测绘仪器的研发与创新,从而满足地籍管理与土地开发整理的要求,推动我国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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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成亮.地籍测绘在土地开发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2013(18):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