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例6篇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文1

关键词:港口国检查;滞留率;主要因素;应对措施

Abstract: the mandatory implementation of port state control of theinternational sailing ship safety operation plays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ship management of shipping companies, improve safety coefficient, reduce the risk ofaccidents, and successfully passed the PSC inspection. This paperemphatically introduces the rescue, fire fighting, impact the safety of navigation, anti-pollution ability of several factors on the retention rate of the ship, and in order to reduce the retention rate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Keywords: port state inspection; retention rate; factors;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2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港口国监督简介

1.1基本概念

港口国监督即英文PORT STATE CONTROL的中文译名。港口国监督即港口国政府对抵达其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我们所讨论的是狭义上的监督,是指港口国政府针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监督。广义上的监督还包括:海关、移民及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方面的监督等等。

1.2监督依据

实施港口国监督的依据的主要国际公约有:

(1)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及1988年议定书(LOAD LINE)

(2)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1978年、1988年议定书(SOLAS)[3];

(3)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4];

(4)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STCW);

(5)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

(6)1969年国际吨位丈量公约(TONNAGE);

(7)国际劳工组织的商船(最低标准)公约(ILO147)。

1.3监督目的

许多国家强调加强港口国监督,旨在督促船旗国主管当局认真履行国际公约。港口国监督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的目的为限制并最终达到消灭低于标准的营运船舶。

2影响船舶滞留率的主要因素

2.1救生方面

船舶配置救生设备是SOLAS公约的强制要求。航运业是高风险行业,恶劣的气象海况、货物积载不当、船体老龄及失修失养、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等原因都可能造成船舶损坏而造成船舶沉没,从而导致人命财产的损失[2]。因此救生方面的不合格易导致港口国检查中被开列滞留性的缺陷。

2.2消防方面

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主要包括:通用紧急报警系统、消防泵、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大型(CO2)灭火系统、便携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泡沫枪及药液、消防水枪、皮龙及消防栓、烟火探测系统、消防员装备、紧急逃生呼吸器、应急逃生通道等。上述内容都与船舶安全及船员生命相关,因此消防方面的不合格也会导致港口国检查中被开列滞留性的缺陷。

2.3安全航行能力

在影响船舶滞留率的因素中船舶的安全航行能力占有较大的比重,导致船舶滞留较多的项目有罗经、海图、航行灯、白昼信号灯等。

2.4 防污证书及文书

证书检查的重点是船舶的《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或《防止油污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将被滞留。对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应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油类记录薄》、《垃圾记录薄》等检查。其中对《油类记录薄》记载正确与否是船舶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对油类记录簿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油类记录薄》记载中:残油水的收集和处理记载模糊;油水分离设备的最大排量,以及残油柜、污油水舱的容量与实际不符;使用油水分离设备时的起停时间及船位与航海日志不符;记载不规范、或记载伪造等,会导致船舶的滞留。

2.5 防污设备

对防污染设备的检查,一直是PSC检查的重点。检点在油污水舱(柜)的实际存量,对比前面查过的文字资料是否与其一致。查看油污水舱(柜)通往舷外的管路,除供污油接收的标准排放接头一路外,不得有不经过油水分离设备而直接通向舷外的管路。对船上的生活污水收集存储舱柜及处理装置,垃圾处理容器、装置,焚烧炉等防污设备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不合格项目,船舶将会被滞留。

2.6 防污染操作性检查

据IMO统计,由船舶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中有90%以上的事故都应归咎于人为过失这一根本的原因,安全检查对船员防污染实操检查也十分重视,如发现不满足要求,船舶也将被滞留。

3. 降低滞留率措施

为做好降低滞留率工作,结合上述使船舶滞留的主要因素,本文针对船公司、船舶、船员三个关键因素,提出以下措施降低滞留率:

3.1公司方面

3.1.1领导重视,制度落实

PSC检查是任何一个船东无法回避的现实,只有正视这现实,有关领导和部门应高度重视PSC检查,提高这方面的管理水平,制定并完善落实制度。

3.1.2加强管理

督促公司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通过ISM规则的实施加强对船公司的安全管理,加大船舶的维护保养力度,提升船舶的技术标准,杜绝低标准船参与国际航行。

3.2船舶方面

3.2.1充分准备,积极配合

为使船舶顺利通过港口国的检查,充分作好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PSCO登轮后,船长应主动接待,并安排有关人员陪同,对PSCO提出的问题应能清楚的理解,及时解决。对PSCO提出的缺陷,尽量马上修理,争取在检查官离船之前复查,以避免船舶的滞留。

3.2.1加强联系,寻求帮助

船舶应主动将日常营运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向PSC主管部门及船舶检验机构报告,尽量在国内解决船舶存在的各方面的不足和缺陷。船舶在国外接受港口国监督检查的,如被发现有较难解决的缺陷时,应设法及时与PSC主管部门及船级社取得联系,以获得必要的帮助。对于国外签发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也应及时反馈给国内的PSC主管部门及船级社。

3.3 人员方面

3.3.1善于总结

船舶管理人员只有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确保PSC检查所提出的缺陷不反复出现。才能不断提高对船舶的整体管理水平,减少船舶被滞留的机会。

3.3.2加强监督检验

船员可自行督促船舶检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船舶检验。加强对船舶的开航前检查工作。

3.3.3加强对人员的培训

对高级船员进行港口国监督知识的培训,指导船员如何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提高船员接受检查的能力。对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港口国监督知识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懂得港口国监督和国家声誉的关系,指导其处理有关港口国监督问题[5]。

结束语

在船舶营运当中PSC检查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影响PSC检查船舶滞留率的因素很多,本文在PSC检查滞留缺陷分析研究中使用关联规则方法,结合与PSC检查相关的资料,指出具体的措施来降低船舶滞留率。本文为船舶顺利通过PSC检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为减少船舶的滞留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新宅,谢辉.港口国监督[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0.

[2]林建福,林建禄.PSC检查中救生设备常见缺陷与防范.天津航海.2008年第4期.

[3]I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综合文本2004.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文2

【关键词】船舶检验;安全管理;促进;概念

0 前言

在今年的6月1日,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的“东方之星”客轮在长江翻沉,该事件直接导致442名乘客罹难。这次事故的发生给我国船舶检验与安全管理工作敲醒了一个警钟。在此背景下,本文出于提高船舶航运安全等层面出发,对我国船舶检验与安全管理进行探讨,希望能够通过相关专业知识提高乘客与船舶拥有者的认识意识,总的来说具有一定的意义。

1 船舶检验的相关概念

1.1 定义

船舶检验,主要地指相关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自身的技术、法规以及经验等对船舶及附属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验、试验、审核以及鉴定等。其主要目的通过对船舶及其设备的检验,促使船舶公司保持船舶的良好技术状况,以保证船舶的营运安全和防止污染,促使船舶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自身船舶处于最佳运营水平,从而确保船舶运营安全与降低环境污染与损害问题的出现。

1.2 船舶检验类型与特点

(1)船舶法定检验

船舶法定检验,其主要指的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技术规范以及船旗国承认的国际公约出发,由主管部门下属的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具有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或指定的检验单位对船舶、海上相关设施以及船运货物集装箱等进行实施检验。

船舶法定检验的相关特点:一是,其属于一个国家管理权的表现;二是,其虽然通过检验和评定实现,但是在实质却属于船舶检验机构所履行了一种的行政确认与许可行为;三是,具有强制性原则;四是,具有国际性,国际航行船舶一定要符合我国所承认的相关国际公约。

(2)船舶入级检验

船舶入级检验,其主要是指船舶拥有者为了实现投保与保持市场竞争,一般会自愿申请获取某船级社的船级,而在获取船级的过程中需要该船级社的入级检验工作。例如,世界成立最早的英国劳氏船级设等。

入级检验的相关特点:一是,船舶拥有者可以自身需要自由申请相关船级社的船级。其目的主要希望通过某船级社的权威,提高自身在航运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在投保时降低条件阻碍。二是,在进行入级检验时,一般需要与法定检验进行结合。三是,进行入级检验的船舶主要集中在从事国际航行市场的船舶。四是,其条件要较高,必须属于海上航行船舶且乘客满载在一百人以上。而对于油船,其载重量可以承受一千吨以上。五是,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六是,首要是船舶拥有者或经营者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3)船舶公证检验

船舶公证检验,其主要是指船检机构在接受相关委托后,必须站在自身中立、权威以及公正的立场上,对存在的某一情况进行判断与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给出证明。

船舶公证检验的相关特点:在进行公证检验后,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可直接作为交接、计费、索赔以及海事仲裁等工作的凭证。

2 促进船舶检验和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2.1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在我国航运管理体系中,各地方船检部门与海事部门等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自身的数据库框架已经基本完善,但是部分区域之间的数据共享还严重缺乏,容易导致部分船舶检验与安全管理存在监管真空的现象。因此,在现有阶段,实现区域性甚至全国性航运检验与管理信息共享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例如,在我国部分区域的海事部门中,其对船舶管理系统信息进行登记时,往往只包括船长姓名、总吨等较为基础的数据,真正体现船舶技术状况的数据则较为缺乏。而船舶安检人员进行选船工作时,一般需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筛选,在时间、人力安排以及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下,其安检效果往往大打折扣。但是如果其能够及时获取船检部门的详细检验报告,那么船舶安检人员进行选船与检查程序将更为便利,其检查效果也更为容易显现。同样,船舶检验部门在及时获取海事部门的船舶安全检查报告后,其在检验前对近期相关船舶的维护与保养情况更为把握,进行船舶检验工作时也更具有针对性。

2.2 构建人才交流机制

在我国航运管理体系中,各地方船检部门与海事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上都较为看重,均构建有经验较为丰富的检查队伍。但是在近年来,随着我国航运事业的迅猛发展,船舶数量在呈现梯级增加,而相比之下验船师与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在数量上逐渐无法匹配。因此在相有阶段,对验船师与船舶检查队伍进行建设,通过人才引进与培训机制,不断充实检查队伍也就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在此背景下,我国各地方港航管理局要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通过构建人才交流机制,结合各部门与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协同组织培训,通过实践帮带与授业解惑逐渐提高各队伍的人才质量,使每一名检查人员即可以总体把握船舶检测与安全管理知识体系,又能在自身的领域内做到顶尖,从而全面提高船舶检测与安全管理质量。

2.3 加强技术运用,提高监管水平

近年来,随着科技与航海事业的发展,GPS、电子海图等新技术开始在船舶航运中全面运用,而这也给船舶检测与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例如,在《国内沿海航行海船法定检验规则》中,其明确规定500总吨以下的国内沿海航行要求配备带DSC功能的甚高频。但是,在定位设备上则没有明确的配套要求,如此一来,大部分船舶出于经济层面考量一般不自动配备定位设备,从而导致甚高频的DSC 无法真正体现出其功能,成为一种应付检查的摆设物品。因此,我国各地方船舶检验与安全检查人员一定要强化沟通渠道,对于新出现的技术与问题,一定要做好及时的沟通、讨论以及研究工作,加强技术运用的认知,从而全面提高检验技术,并做好规则的制定,促进船舶检验和安全管理水平。

2.4 构建全面的监督机制

船舶检验和安全管理作为一项技术工作,其监督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检验水平的体现。安检的范围可以覆盖船舶检验的内容,存在质量问题的船舶,只要船舶安全检查到位,一般均可在船舶检查中表现出来,找出问题所在,而安检可以说是船舶检验的审查和复核。这样安检对船舶检验中未发现的问题船舶就可以通过海事局设立的地区船舶检验管理处追究责任单位或人员的检验责任,从而达到源头管理的目的。同样船检也对安检有着监督的作用,船检在检验的过程中也可以对船舶安全检查员签字的《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现在叫《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中的缺陷进行监督,两者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于船运的良好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3 结论

综上所述,船舶检验和安全管理作为一项技术工作,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乘客、货物以及水域等层面的安全,属于对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上,各职能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重视力度,不断在实践的提高检验和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健康正常发展做出基础性支持。

【参考文献】

[1]俞磊.浅议我国船舶安全检查目标船选船机制及其差异化检查制度的建立[C]//第四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论文集.2012.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文3

到、离港中小海轮每船必查

按照“把握规律,抓住重点,关注异常,给力预防”的方针和“动起来、严起来、好起来”的工作要求,广东海事局结合辖区的实际,采取弹性工作制,加强签证核查和现场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船舶的配员和人证相符、挂靠船舶的公司管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积载情况;对到港、离港的中小散货和干杂货船实行每船必查,弥补船舶出发港和目的港之间水上航行的安全监管空白。

在百日行动保安全启动仪式结束后,东莞海事局青年突击队的海事执法人员对现场停靠的海轮开展专项检查。青年队员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到港船舶的船员及船员证书进行了一一核对,检查是否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船员证书是否人证相符;随后又认真查看了海图及消防救生设备等。

在检查期间,执法人员提醒船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吸取近期珠江口几起水上事故的教训,开展隐患排查。执法人员还特别叮嘱船长,近期浓雾天气频发,要及时接收查看海事部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船方的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雾航安全管理规定,谨慎驾驶,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整治活动期间,突击队员将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加强对中小型航运公司尤其是委托经营公司的安全管理,海事部门将组织召开船舶委托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约谈会,提请公司加强对代管船舶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等一系列铁腕举措,重拳集中整治中小海轮,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严厉处置伪造船员证书行为

近日,广东阳江海事局对停泊在阳江港保丰码头的“兴航858”轮突击检查时,发现该轮大副“林某”持有的船员适任证书防伪贴膜有被揭开过的痕迹,照片上钢印模糊不清。

为此海事执法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该轮任职二副的大股东程某原计划聘请真实的林某上船任职,因林某家中有事未上船任职,程某便让林某把证书留在船上,叫自己的亲戚潘某带上三张相片到船上来打工,并将潘某的照片贴在林某的船员证书上。2月份以来,程某一直使用这套伪造证书办理相关的船舶签证手续,一到阳江港,就被广东海事局进行的中小海轮专项整治行动中被执法人员查获。

广东海事局海事公安第三派出所干警闻讯从湛江赶至阳江港,立案对涉嫌变造船员证书的程某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兴海航858”轮所属船公司因招用未取得有效证件人员上船工作,被阳江海事局罚款3万元。程某私自变造船员证书,被海事公安给予罚款1千元,处以10日拘留的处罚。

进入辖区全程跟踪监管

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广东海事部门将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突击队的先锋作用,结合高科技的监管设备,提升监管效能,利用AIS、VHF、CCTV等信息化系统监管及服务功能,为海船进江航行提供航行通告、水位、航道等安全信息服务,并对进入辖区的中小海轮进行全程重点跟踪监管,发现违章行为船舶进行即时纠正。如发现没有按规定守听高频,没有打开AIS设备的船舶,将进行严厉处罚。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和“基层基础突破年”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责任层层明确,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行业抗御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为主线,以渡口渡船、砂石船安全整顿和打击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等为重点,对港口码头、船舶、船员等环节全面排查、整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整顿水上交通秩序,杜绝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协调市有关部门、街镇、区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街镇及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履行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健全各类安全监管台帐,充实工作基础数据,加强对渔业船舶的规范管理,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

(三)区安监局:负责抽查、督查各有关街镇及区属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促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四)各有关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乡镇船舶和“五小”船舶、渡口码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五小”船舶作业行为,健全各类管理台帐和基础性资料,着力夯实一线安全基层基础。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25日至7月30日,共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督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6月10日)

各有关街镇、各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开展深入全面的宣传动员,召开从业人员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照方案开展仔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区交通局备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报区安监局。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15日)

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地区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积极、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和企业要督促整改、严肃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安全评估,落实整改措施,督促街镇及有关部门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区交通局、区安监局要对各有关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

各有关街镇、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于7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区交通局汇总。

五、整治内容

(一)加强船主管理,督促船主主体责任落实。港航、海事管理机构要把船舶安全监管和船主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对发生较大事故和严重违法行为的船主和船舶要严肃查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情节严重的船舶,要依法实施停航和停业整顿。要督促船主强化GPS监控终端,并纳入全市水上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平台统一监控。对无故擅自停机的船舶,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强化镇街安全管理,解决新增水域安全问题。以库区等新增库区水域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从源头治理上加大投入,落实群众水上安全、便捷出行保障措施。要督促有船镇街加强对客渡船、农民自用船、渔业船舶、小快艇、游览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格镇街小型船舶造船源头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载货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现场源头管理,加强港口码头安全防范。进步配置重点港口码头安全、安保设施设备配备。各客运码头要切实加强对旅客和随身行李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危品”和管制物品上船。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文5

为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水上交通氛围,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交通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湖北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减少事故隐患,改善船舶通航环境,提高船公司和船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船舶碰撞和泄漏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07〕30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专项整治活动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到2007年12月31日结束。

二、整治目的

以落实船舶运输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规范水运市场、避免通航水域船舶泄漏污染为着力点,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船舶对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保障船舶航行、桥梁和通航建筑物安全,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形式

在交通厅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对可能造成船舶碰撞和泄漏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船舶避碰规则和航行规章的学习;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行动,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固化为长效管理机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

四、整治的重点水域和船舶

本次整治的重点水域为内河主要港口水域及进出港口的主要航道,内河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主要通航水域的桥区、坝区和船闸区。重点整治的船舶为客船(含客滚船、客渡船)、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和砂石料运输船。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整治行动的领导和协调,省交通厅成立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港航海事局,具体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全省防船舶碰撞、防泄漏的专项整治活动。

办公室主任:罗进

各地区、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此次活动组织机构的组成、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报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主要措施

(一)结合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章航行、违规操作行为。

1、省公路局要对全省面上公路桥梁(荆州、黄石、巴东大桥除外)的安全、质量组织开展检查,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桥梁,省港航局要积极配合。

2、荆州、黄石、巴东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公司),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好船舶防碰撞的预防措施,荆州大桥要加大安全预防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桥梁安全营运。

3、有关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正在建设的桥梁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加强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管理,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桥梁施工,要制定防止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措施。

4、省港航局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港口、码头等构造物进行一次安全、质量的检查活动,排查可能对通航水域的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

5、各地交通港航部门要根据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全面细致地对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设置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船舶是否超载运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各单位于2007年7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面上公路桥梁的安全、质量的检查情况报省公路局;涉及到通航水域的桥梁同时报省港航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荆州、黄石、巴东长江公路大桥桥梁的安全、质量的检查情况报省交通厅质监局。

(二)督促航运单位加强船员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提高船员适任能力。航运单位要切实提高船员和船公司的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认真组织船员学习《内河避碰规则》、船舶定线制有关规定和船员值班规则等船舶航行规定和规则,特别要使船员熟悉了解本船所航水域的通航环境和相关航行规定,进一步提高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航运单位还要加强对船员技能实操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船员工作责任心,确保在岗船员适任。本次活动要求到今年12月底,各航运企业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其中包括在船培训和离船培训,培训考核情况要有专门记录。要使船员牢记不冒险航行、不超载航行、不缺员航行。

(三)组织船公司开展船舶航行设备检查,确保船舶安全适航。船舶航行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关键,本次活动要求各航运企业在8月15日前对本单位船舶的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设备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各级海事机构要扩大船舶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对不经常来本港的船舶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指导。

(四)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企业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随着越来越多的航运企业实施安全管理体系(NSM),安全管理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本次活动要求各航运单位在8月15日之前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作一次严格检查,具体了解本单位各项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查找管理盲点和薄弱点,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船公司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要对船员的生命安全负责,船公司要授权给船长,使船长对船舶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有绝对的决策指挥权力。

(五)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重点船舶检查。各级交通、海事、航道等部门在整治活动期间,要加强对重点船舶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客船、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和砂石料运输船的航行安全设备,应急计划、防泄漏、防碰撞设施和船员安全操作的检查;要加强对运输公司安全状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制,对违规企业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就船舶安全管理问题约谈船公司管理人员。

(六)海事机构要强化重点水域及通航水域重点工程安全监督维护。各级海事机构应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结合专项整治的统一布置,细化监管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监管手段,做好船舶交通组织和防止船舶碰撞的工作;要加强对本辖区重点通航水域特别是“一江十六湖”的现场监控,加大巡航力度,完善巡航执法制度,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监管能力。对通航密集的航段要实施重点监管,在通航密集时段,巡逻船艇要及时疏导交通流,及时制止违反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好通航秩序。

对辖区内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要严格管理,做好风险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好施工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要加强对参与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不能让带有安全隐患的船舶参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各建设单位要对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对施工企业的考核和工程管理中。海事管理机关要认真检查施工期间的水上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和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七)加强对通航水域助航设施的配布和管理。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海事、航道管理机构应对影响船舶通航的水上建筑物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桥梁、闸坝、设施、取水口等要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护措施,对航道要按维护标准及时疏竣;内河航标管理部门要根据航道水深和水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标并保持航标的正常工作,在重要航道和航行条件较差的水域要优化航标配布,改善船舶通航环境;对企业专用航道的航标和桥区专用航标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配布不合理和达不到航行安全需要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整改。各船公司和海事机构要对船舶配备的航行图书资料进行检查,船舶要保持所经航区和航线的最新航行图。

(八)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多途径向船舶和航运公司和传递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航道部门要及时将通航水域范围、禁航区、交通管理区和施工区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航道变化、航标调整及交通组织等情况及时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船公司要对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保证船舶及时知晓必要的所航经区域的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船舶航行的安全度。

七、整治步骤

船舶安全检查总结范文6

【关键词】船舶船体;建造检验;节点控制

船舶建造质量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船舶建造的检验,这项检验工作关乎着船舶整体的安全性,同时胜任这项检验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很高非常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要想完成内河船舶船体建造的检验工作需要船体生产商、船东和船体检验机构共同合作。当今社会造船行业快速发展,内河船舶大多数的企业规模比较小,生产船舶的质量有很多问题,因此,内河船舶船体生产和检测工作有待提高,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内河船舶船体建造检验质量控制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船舶企业在建造船时,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作为船检机构和船体建造的验船师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船舶正式运营前,验船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船舶正式营运前的检查工作顺利将有助于后续检验工作的顺利完成。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第一、验船师要先检查生产船舶的企业提供的船舶设计图等资料,船舶规划图是否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则进行建造,并且审查这些资料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二、验船师要对生产船舶的企业进行考察,考察其生产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的质量是否具备生产资质。

第三、验船师要检查船台的相关设施,保证船台陆地耐压的面积、该部分的耐压强度和船舶的总长、船舶的宽度、船舶的承重量以及对测量船舶下沉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四、验船师要细心观察船舶的连接点的焊接技术是否符合要求,船舶所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船舶的原材料和记录船舶焊接的材料是否符合严格的管理制度。检查这些资料入库、保存和使用的情况。

第五、要求验船师要将记录的实际情况进行登记并且提交相关程序。

上述检验都完成后,符合船舶建造的标准,验船师要将实际的检验报告提交给相关的部门,签发船舶开工评审通过书,才能进行下一项检查。如果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验船师要将出现的问题提出,并要求生产船舶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标明整改时间,相关的部门不能签发船舶开工评审通过书,等待下一次检查。

二、内河船舶船体建造情况检测

1、检查船体整体结构的装备情况

在这个阶段主要检查的是船底各板的连接情况和船底各处焊接处焊点情况;船底整体结构,包括主龙骨、平板龙骨、主肋骨舷侧纵桁、底部结构的尺寸、安装的是否适宜和焊接处的焊接情况;船体两侧的整体构架、甲板上的安装和各连接点处的焊接情况;对内河船舶船体的整体结构的完整性进行检查。检查整体的建造是否和施工图纸上的船体样品比例建造的船舶、检查建造船舶的整体结构原材料是否是符合标准的、检查和图纸对比整体结构的骨架和尺寸是否按照样品比例建造的成品。

2、检查船舶外板刨缝情况

内河船舶钢板能承受强度的大小与船舶外板刨缝情况密切相关,同时,也要注意刨缝前的细节工作。第一方面要检查船舶板缝缝口处的高低差距,一般这个高低差距是船舶板厚度的0.1倍左右,如果和这个差距过大,必须进行及时修改或者重新安装。第二方面要在刨缝前要认真检查整体骨架、外板、底板、甲板还有其他版面相互交接的板缝隙处是否有半圆形的焊口。第三方面要检查刨缝深度处是否还有没清除的残渣,如果有未清除的残渣,要采用相应的工具将其清除。第四方面要检查焊接前,刨缝口处是否清洁、干燥,如果没有清洁、干燥。要先将其进行清理,否则就会出现残渣飞溅、铁锈乱飞。影响焊接质量

3、船舶船体焊接的质量情况

建造出的船舶质量情况关键在于原材料是否是优质的、安装的顺序是否符合要求、安装的工艺是否符合建造要求,焊接的质量是否过关。船体焊接的质量情况主要根据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检查建造船体用的原材料、焊接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船用品质证书,将证书与实物进行核对,对这些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并且抽查这些材料在船舶建造时的使用情况。第二方面检查焊接是否按照焊接规则进行焊接。第三方面对船体焊接近距离的检查,观察船体结构焊接的质量问题,如果验船工作者对船体焊接质量存在疑问的话,可以向船舶验船机构进行申请,增加检查的点位和范围,对船体焊接质量进行再次检查,确保其安全性。第四方面是验船工作者通过无损检测方法对焊接缝内部进行检测,通过仪器显示出船体是否有焊接质量问题和船体是否存在其它问题。如果仪器显示合格,则船体焊接缝质量没有问题。在用仪器测量焊缝检测前,验船工作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提供需要检测船舶焊缝的具置和检测数量,将这些记录在案,并进行登记;在检测焊缝时,要记录下相关数据,认真核对检查,并将其内容记录在案,如果检测出问题,需要检测出具体点位,及时对其位置进行抢修;如果没有问题,上报船检部门,进行存档保存,以便日后查找。

4、对船体的密性进行检查

在检查完船体焊接质量和装配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对船体的密性进行检查。密性试验检测区域需要保持清洁、干燥和整洁,压力试验检测对相连的船舱应交叉检查,更加全方面的检查密性。验船师对其进行检查时,需要符合《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船舶建造检验规程》的相关规定、选择适合的方法对船体密性进行试验,测量其试验压力和持续时间。在检测结果显示如果有很大漏洞,需要进行及时修补,修补后,同种方法进行检测,合格后,需要验船工作人员签字,存入档案;检测结果显示出现的漏洞很小,需要修复后,采用真空等方法进行监测,合格后,验船工作人员签字,存入档案。

5、船舶正式入水前检查情况

在检查确认船体结构完整、船舶质量、船舶焊缝合格后,船体进行下水前最后的检测。测量船体的尺度、载重量以及勘测标志,这些都正确无误后,检查船体结构中管路、通风管、电缆、水下装置是否安装完好,这些检测完成。关闭所有水线和下开口的设备,关紧海底阀。验船工作人员通知船长进行下水监测。

6、船舶下水后检测情况

船舶进入水底后,检测船舶内各个系统的航行情况,测试不同状况下,船舶各项性能能否达到相关标准,以此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在第一进行水下运行时,要测量其倾斜试验,通过该试验来确定船舶在空船时的重心位置,确保船舶的稳定性。在进行下水检测时,船舶生产商、船东、验船机构的人员都应在场,验船工作人员认真检查其试验能否满足相关的规定要求,试验操作是否满足规定,真实记录其数据,进行存档,方便有关部门进行查阅。

三、内河船舶船体检测监控的重要性

加强内河船舶船体检测监控主要是为了提高船舶的质量,预防问题的发生。通常情况下,局部出现问题,会影响到整体的结构,进而使船舶出现危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检测监控贯穿了建造船舶的整个过程,每一道工序都进行严格的监测,确保所有程序的全部完成,也将质量问题大大降低和减少,使每个环节出现次品的可能性降低,整体提高内河船舶船体的质量,提高了我国船舶制造行业的发展。

四、总结

综上所述,内河船舶建造内河船舶船体建造检验节点控制对于船舶建造检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验船工作人员加大对船舶检查的力度将提高船舶内河船舶的质量,每一个环节的检验不仅提高了生产工作者提高了对工作的认真性,也减少了生产出次级产品的概率,进而加快我国船舶建造行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