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运营问题范例6篇

自媒体运营问题

自媒体运营问题范文1

【关键词】IP化运营;媒体内容;融合发展

内容融合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从内容的外在呈现形态到背后的组织方式、运营思维、生产机制在融合发展当中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打破传统的生产模式,按照媒体融合发展规律的要求进行重新组合。这是一个从稳定的生产机制走向混沌,再从混沌当中寻找新的运营规律与模式从而重新趋向稳定的过程。从稳定再到稳定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其中需要经历媒体运营逻辑、思维的再造。当下从业者、研究者已经能够对未来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与方向做出比较准确和全面的把握,但是对如何从深度融合的混沌状态中挖掘出能够应用于实践层面,得到不同媒体类型、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一致认可的发展路径,依然是传媒界需要努力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具体到内容融合发展的层面,在当下的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围绕内容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传统生产模式亟待改善和发展、新兴生产方式的合规化管理、多渠道传播过程中的版权保护、形成有效的基于原创内容及运营的盈利模式等,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媒体内容的优化,同样也是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能够对渠道融合、产业融合等诸多环节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立足未来传媒竞争格局与生态环境变化的层面,来审视当下内容环节的格局,从具有引领性的战略布局出发提炼创新路径,带动内容融合过程的碎化与整合,使处于混沌状态的多媒体类型的重复式、同质化生产在聚合中形成新的运营模式,进而在经过传媒市场的检验之后予以完善和系统化。IP(Intellectual Property)化\营是最早出现于游戏产业的表述方式,近年逐步得到整个传媒界的认可,尤其给掌握大量优质IP资源的传统媒体以更大的信心去应对融合趋势,也给新兴媒体部署自身的未来战略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指导。IP化运营并非媒体内容融合的系统化、终极化的解决方案,但是能够在当下的媒体融合格局中形成一个可以为多种媒体形态所共同接受的运营路径,跳出媒体形态的固有格局去思考如何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本文立足媒体内容融合发展的现状与目标,以IP化运营为切入点,探讨能够适应未来传媒生态变化要求的内容融合发展路径。

一、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创新的重要基点:从版权向IP化的转换

媒体内容融合的推进需要立足几个重要的基点,比如政策推动、技术创新等,这些基点的创新形成了融合发展的驱动因素与动力,如果融合发展的方式、策略能够建立在把握以上基点因素的基础上,便能够在实践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媒体内容融合进程更具效率。“随着文化产业各个行业门类实践的更加深入,‘知识产权(IP)’的概念正在替代‘版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动力表述,这也是产品经营意识和全版权运营意识深入人心的一种体现”[1]。单纯从版权这一内容生产领域的核心基点来看,也在传媒生态变化的背景下发生了转换,从原有的角度来审视版权的保护与开发是必要的,但已经不能成为激发媒体内容生产潜能的基点。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更新对内容版权的传统认识,那以此为原点所思考和探索出的创新运营路径反而会成为媒体融合发展的限制因素,使媒体融合发展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效能。IP指的是知识产权,IP化运营是基于知识产权进行深度开发,在聚合资本、市场、渠道等多方面优势力量的基础上使IP内容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并且使所有参与到IP化运营过程的主体得到相应的回报,在多方共赢中打造出可持续开发的IP生态链。经过概括,可见当下媒体内容融合发展环节的重要基点之一正在从版权向IP化运营转换,这一转换能够为媒体内容融合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基点从版权向IP化运营的转换已经在很多案例中得到体现,比如开辟中国电视综艺“大片”时代的《中国新歌声》(原《中国好声音》)便充分运用了IP化运营的思路和方式(如图1),

版权持有方、购买方、制作公司、卫视播出平台、新媒体播出平台等多个主体共同介入,在版权购买、节目制作、节目播出、衍生品开发等多个环节贯穿始终,使品牌IP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当下这一运营思维与方式已经成为传媒界的共识,并且随着IP化运营价值的体现以及版权保护环境的逐步优化,极大地鼓舞了优质媒体内容原创者的积极性。通过对近期诸多IP化运营案例的概括以及同传统版权思维的比较,在此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基点从版权向IP化运营转换的特征做简要分析。

第一,从静态生产到动态运营的转换。在IP化运营方式得到行业认同之后,诸多传统媒体纷纷反思自身已经拥有了大量的优质内容IP,但是这些资源长期以来基本上都处于静止的“封存状态”,在生产出来经过单次传播之后便被保存在各种媒体的资源库中。因为在传统的媒体运营思维当中,很多内容的生产在形态上只是为了填补大量的版面、时段,面对受众不断变化的信息需求以及内容创新的压力,很多优质内容便在不断“求新”的追求下成为“历史资料”。这是一种面向渠道的静态媒体内容生产,而IP化运营则打破了这一局限,在生产之初便要思考媒体内容在不同的传播渠道、平台甚至是其他媒体的原创内容中的价值,而媒体内容生产的完成、自身渠道单一传播的结束也并不意味着这一内容生命周期的完结,反而是其IP化运营的起点,由此将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内容纳入到媒体融合发展、创新运营的整体构架当中。

第二,从内容编辑思维到产业整合思维的转换。传统媒体生产的对象是“内容”,其面向的客体是受众;而新兴媒体生产的对象除了传统意义的内容之外,还有带有强烈互联网风格的“产品”,其面对的客体是用户。从内容到产品的跨越意味着需要更多的互动与维护工作,从受众到用户的转换意味着依赖性的增强,传统的媒体内容生产、编辑思维与互联网背景下的产品经营思维有着明显差别,而IP化运营便是从产品开发、推广、维护的角度出发审视媒体内容生产。这首先意味着对传统内容生产编辑思维的超越,更重要的是,融合视野下互联网产品开发的最终指向是多重资源的整合,形成以内容产品为中心向不断辐射的整合态势,按照打造产业链的要求调动各种资源,形成基于IP中心的生态圈,真正实现从价值生产走向价值实现。

第三,从单一形态到综合形态的转换。传统的媒体内容大多是以单一形态存在的,这主要是受制于传统媒体形态之间的固有界限,不同的媒体类型即使在实现了数字化之后也难以做到充分地全媒体开发;此外,还受制于不同细分产业之间的相互区隔,使优质的IP内容难以实现综合形态的运营,比如广电、出版、音乐、门户网站等不同的媒体形态之间有着各自的运营逻辑和要求,导致诸多优质内容在运营过程中都处于单一形态。IP化运营则需要充分发挥内容资源在不同传播渠道、平台上的影响力,会投入大量的工作实现IP内容的多媒体形态衍生,甚至常常会超越媒体形态的范畴。由此,从外在的存在样式上来看,IP化运营使优质原创内容实现了从单一形态到综合形态的转换。

第四,从单一媒体属性到融合媒体属性的转换。在传统的媒体内容生产过程中,虽然有很多通过打造内容品牌实现产业链运营的成功案例,代表性案例有湖南卫视的超女、快男等,但是从媒体属性上来看,还是以单一化的媒体属性为主,其他的运营方式处于辅助与补充的地位。而在IP化运营过程中,不仅要保障原创平台的媒体属性,这是保证内容原创者收益的基础条件;而且更需要面向媒体融合格局,跳出单一媒体运营思维与方式的限制,从而使媒体内容在生产之初便具备融合媒体的属性。综合来看,“版权和IP的区别在哪里?前者更侧重于内容属性,强调作者权益;后者更侧重于商品属性,强调经营开发。而全版权运营就是优质IP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方式”[3]。

二、基于IP化运营的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构建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需要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内容融合又是其中的核心环节,融合路径的探索不仅需要能够推动媒体内容的融合发展,还得带动其他环节,形成媒体融合发展的合力,如果只做到了内容形态的创新或者市场份额的提升,但是对其他环节的融合发展并未起到正面的作用甚至形成负面影响,那就要尽快做出调整。这也说明在融合背景下,媒体内容融合路径的探索需要紧紧立足内容生产环节,但是,不能局限于生产环节,而是要从整个传媒市场变化的格局中思考内容融合在未来传媒生态中的地位和影响,进而在统筹兼顾中寻找内容融合的方向。所以,探索媒w内容融合方式不能只局限于解决当下内容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而是应该通过多元化的创新策略构建一种引领力,通过这种力量的影响来带动与内容相关的多个环节、各方资源围绕同样的战略目标、聚合成融合发展态势。

媒体在发展过程中可以超越具体传媒形态,表现出资源聚合功能的引领力很早就存在,有来自传媒业内部的突围实验,比如中央电视台以政策优势和新闻优势等构建的传媒矩阵、湖南电视台以品牌为中心打造的电广产业链、SMG以资本为引领构建的传媒帝国等。但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以上三个代表性案例中的引领力如何向新兴媒体平台迁移,并且使中小规模的传媒运营主体同样能够灵活运用;第二,如何在内容层面上形成能够贯穿媒体融合发展多个环节的引领力。“从产业结构演进的历程和未来的趋势看,我国版权产业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已经彻底改变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封闭式、小作坊式的发展模式。毫无疑问,版权产业转型升级过程既是该产业自身痛苦转型的‘凤凰涅’,又同时需要政策资源、法律资源、人才资源、土地资源、传播管道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但也要看到,在一系列动力的作用下,这一转型升级的过程正是版权产业未来赢得发展,取得强大竞争力的关键阶段”[4]。IP化运营是版权产业的核心,是版权产业在互联网背景下的融合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路径选择,IP化运营能够使优质内容版权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在理论上具备了解决以上两个突出问题、构建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的基础。

在实践层面,IP化运营逐步体现出在媒体创新、融合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传媒业的一般规律,内容资源从源头生成到用户消费的产品生命周期,会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这个链条越长,跨越的媒体介质和传播渠道越多,媒体内容产生的边际效益就越高”[5]。这是从媒体经济学的视角对IP化运营的效率做出的分析与解读,也是IP化运营具有形成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潜能的基本原因所在。在未来的媒体融合过程中,更加需要IP化运营方式的推广应用和创新升华,因为传统的版权运营最终实现的效果是不同渠道影响力、市场份额的相加,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IP化运营则可以借助各种具有裂变效果的传播机制实现不同渠道影响力相乘的效应,同样的IP化运营方式,在传统媒体机制下和融合媒体机制下所能实现的效果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加”与“乘”两种效果之间的区别便是基于IP化运营的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引领力的外在体现。

三、IP化运营视角下的媒体渠道与内容之辩

以上论述强调了IP化运营在媒体内容融合甚至整个媒体融合过程中的引领性作用,立足优质IP,能够实现对多种传媒渠道、平台中优势力量的重新整合,呈现出“IP(内容)为体、渠道为用”的状态,渠道与内容的辩证成为理清这一问题的关键。诚然,在技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渠道对媒体运营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弱化,渠道运营者为了吸引、聚合更大规模的受众、用户群体,开始围绕优质IP内容展开激烈争夺,对于内容生产和运营者来说,其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但是IP化运营并不是对渠道的否定,更不意味着媒体内容融合发展与媒体渠道融合发展之间存在矛盾。在融合发展日益深化、各种媒体形态与边界逐步模糊的当下,面对未来传媒生态的重构,单纯地争论“渠道为王”还是“内容为王”已经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因为渠道和内容已经不再是相互对立的竞争关系,以渠道为主的传媒公司与以内容为主的传媒企业之间也必须通过深度合作才能够在传媒市场竞争中立足,所以说,从宏观的传媒格局变化以及微观的市场竞争主体需求层面都跳出单纯的渠道与内容之争,转而探索能够充分发挥渠道与内容两方面优势的融合路径。

反过来看,如果一定要提炼出一个“为王”的、具有决定性、引领性作用的因素,那就是“传媒价值为王”。这里的传媒价值是一个多维度范畴,包括对用户信息需求满足的价值、传媒社会影响力与网络生态引导能力的价值、传媒产业规模的扩展、传媒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等,而将这种综合价值的实现贯穿在媒体融合各个环节的关键便是优质内容资源,不过也只有当IP化运营体现出应有的引领力的时候,才能够促成以上各种价值的实现。如此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IP化运营是否会以其引领力优势使内容在未来的传媒生态中占据比渠道更加重要的地位,如果这个疑问成立,那便再次陷入了“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的争论之中。媒体融合发展的程度越高,渠道的形态会越多元,但是其作用会更加基础化、隐形化,即渠道通过其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媒体融合发展到一定的层次,此时IP内容因为实现了多平台、多形态的无障碍传播而显得更加突出,造成一种IP(内容)为王的现象。其实,这不是因为渠道作用被弱化了,而是渠道变得更加基础化、环境化、普遍化,就像数字技术、互联网一样成为所有运营主体、内容所依赖的基础平台,我们不能以此为标准片面地否定“渠道为王”。

具体到当下的媒体内容融合过程,因为渠道还没有完全实现以上所论及的基础化、环境化、普遍化,所以在IP化运营中还会出现很多内容与渠道博弈的现象。以电影产业内容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创新运营为例,“电影产业与互联网产业融合背景下,互联网电影企业将对传统电影产业造成创造性破坏,不断推动传统电影产业链优化,进一步增强电影市场活力,为最大限度开发电影价值,互联网电影企业应致力于O2O电影闭环生态圈的打造以及电影全版权运营,以此为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机会”[6]。电影产业拥有海量的优质IP,并且在产业链打造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作为渠道方的互联网媒体开始通过资本、技术等手段介入IP内容生产环节,使电影IP运营过程中内容与渠道的辩证关系更为复杂。“2014年,互联网媒体已经摇身一变成为《狼图腾》《露水红颜》以及《黄金时代》等影片的联合出品方;大点评网成为《一步之遥》的联合发行方。BAT集体进军电影产业各个领域;网易电影票、格瓦拉生活网、猫眼电影等涉足电影发行业务;微博、微信已成为电影营销的必争之地。大数据、娱乐宝、众筹、IP产品孵化、在线购票网站、微信支付功能等,新鲜的充满互联网思维的电影项目运作方式层出不穷”[7]。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强势渠道方对IP电影内容的影响,不过从运营模式的层面来看,以BAT为代表的渠道方的“上行”却表现出了对IP化运营方式的认可并且抢先应用,贯穿其中的恰恰是IP化运营所蕴含的引领力。综合以上对媒体渠道与内容关系的辩证分析可见,IP化运营是以优质原创内容版权为核心,以最广阔的渠道、平台为基础来打造产业链、形成媒体融合发展引领力、构建未来传媒生态的。

四、基于“渠道与内容之辩”看IP化运营引领力的作用机制

上文论述了媒体内容融合发展创新的重要基点从版权向IP化转换,并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从静态生产到动态运营、从内容编辑思维到产业整合思维、从单一形态到综合形态、从单一媒体属性到融合媒体属性转换的特征。之所以IP化运营能够在多个方面实现运营特征的转换,是因为其背后的传播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特征的转换仅仅是媒体融合背景下的创新发展规律与IP化运营引领力的作用机制变化的结果。在此结合媒体渠道与内容之间的辩证关系对IP化运营如何形成有效引领力的作用机制作简要的分析。

第一,IP即渠道。IP虽然在形态上是优质内容,但是在动态的运营过程中,通过IP化运营已经可以实现内容与渠道的有效融合,呈现出“IP即渠道”的效应,这也成为IP化运营引领力发挥作用的基本机制。“好的IP实际上体现的是粉丝经济、眼球经济,百度指数越高,则IP值越高。游戏领域,IP值的拍卖渐成趋势,一个优质IP拍至一两千万元已是常态。开发商还将IP值与广告利润直接对等”[8]。这里IP值的高低除了取决于基础内容之外,更重要的是依托IP所实现的粉丝、社群等传播效应,把握这一过程的关键不在于如何主动地去整合最大范围、最多形态的渠道资源,而是通过优质IP的影响力使受众注意力在各种渠道中实现聚合。IP不再千方百计地去适应渠道传播的各种要求,而是调动渠道主动寻找、对接、适应优质IP。

第二,IP即整合。IP即渠道体现了IP化运营过程中对媒体渠道与内容辩证关系的深入解读和灵活把握,并从超越二者之“争”的层面实现了双方优势力量的有效组合,这便是IP化运营对原本孤立的媒体渠道与内容所表现出的引领力,而IP化引领力更深一层的作用机制体现为资源的整合。IP化运营引领力体现在对资源的整合,围绕IP衍生的目标,要整合的不仅局限于传媒资源,还有政策资源、技术资源等,当然也包括动态的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域、跨国境资源的整合。需要强调的是,IP化运营之所以能够形成资源整合引领力,除了IP化运营本身具有强大的整合功能外,还因为各种资源在融合时代已经被激发出了强烈的“被整合”需求,而能够扮演这一角色的恰恰是IP化运营。

第三,IP即生态。如果要寻找IP即资源的深层决定因素,那就要在传媒生态层面进行分析,IP化运营的资源整合引领力在当下的融合背景下之所以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能,主要是因为传媒业已经出现了结构性调整的内在需求。结构性的调整意味着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整合,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自然会成为传媒生态层面的整合。IP化运营能够贯通内容、渠道、衍生等整个信息传播链条,能够连通生产者、受众、参与者等多元主体,能够带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种要素围绕运营要求进行优化配比,随着传媒生态融合以及整个社会结构调整的深入,IP化运营在生态层面的引领力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显现。

五、在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IP化运营引领力的限制性因素分析

IP化运营在媒体内容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力及其作用机制已经比较明晰,但是在目前的传媒环境中,这种引领力的发挥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比如市场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滞后、版权保护环境较差、盈利模式不清晰等等。媒体融合发展的过程也正是这些因素逐步淡化与消除的过程,IP化运营的引领力则是多方博弈当中的关键要素之一,IP化运营引领力与限制性因素作用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正确认识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存在的、尤其是与IP化运营直接相关的各种限制性因素,把握它们发挥作用的原理、机制、规律,对形成科学的IP化运营策略、推进媒体内容融合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对限制性因素及其作用予以概括。

第一,IP资源保护机制亟待健全。IP保护的问题一直是困扰传媒界的难题,是一个影响范围广、作用机制复杂、防控难度大的问题,仅仅依靠加强管制、规范引导、强化教育等难以从根本上解决IP资源保护的难题,这也是为什么国家、行业、单位等从不同层面做出这么多努力,但侵权问题在很多环节中依然存在的原因。IP资源保护机制健全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版权内容的保护,这是传统意义上版权保护的延续,充分保护原创者的版权权益,才能够为IP化运营的深入发展打下基础;其次是运营动态过程中的保护,媒体融合使IP内容保护面临着诸多传统媒体时代从未有过的新问题,保护机制也要及时作出更新,否则将无法适应动态运营过程中IP保护的需要。

第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受到限制。以上从理论上分析了IP化运营引领力所能够展现出的巨大潜能,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很多方面依然受到限制,这让IP化运营引领力的效能大打折扣。“数字网络环境下内容的后继开发能力很弱,版权资源缺乏市场化运营手段和变现能力,尚未建立有效的全产业链版权经营开发体系,难以利用新媒体的商业模式实现内容的衍生价值”[9]。IP化运营的引领力转化为实际的商业盈利模式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时间成本对于很多媒体融合中的竞争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此外,“有些领域的开发经营业务范围交叉,缺乏有效协调,内耗问题严重;急需建立有效的全产业链的版权开发体系,需要进一步提升对版权的开发、使用,在版权交易上实现突破,最终达到精细化运营的目的”[10]。当下的媒体融合现状还处于混沌状态,多种驱动因素作用机制交织在一起,从不同侧面影响到IP化正常运营,这种内耗状态将对IP化运营引领力造成巨大损耗。

第三,IP化运营引领力与传媒生态关系的反向思考。从IP化运营引领力的作用机制来看,“IP即生态”,通过IP化运营有助于探索贯穿传媒生B中各种主体的融合发展策略,但是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却存在诸多的反向效应。比如随着围绕一系列IP化运营而使部分传媒企业、集团在生态中的比重、话语权越来越大,垄断经营与生态稳定之间又形成一对矛盾体;“信息的数字化控制无疑加剧了信息获取与使用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限制了数字网络时代市场弱势一方参与相关市场发展的机会与质量,产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损害”[11]。IP化运营如果导致传媒生态环境发展趋向限制原创内容生产的方面,即使这种现象仅仅占据较小的比例,也会对IP化运营引领力的正常发挥产生负面影响。

六、基于IP化运营构建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的策略探析

针对当下媒体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从基于IP化运营,以构建媒体内容融合引领力为目标,做出如下策略探讨。

第一,以政策引领、管理方式创新为切入点,构建机制引领力。我国传媒、文化领域的版权保护机制在近几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优化,但是从整体来看,在制度层面依然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保障,就难以形成系统性的IP资源保护机制,作为市场运营主体的传媒集团、企业也难以形成适应IP产业链衍生需求的版权流程保护与管理机制。所以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IP化运营之于媒体内容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尽快推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给传媒市场带来良性的示范和引导,充分激发“机制■IP化运营”的潜能。

第二,强化IP内容生产,构建优质原创引领力。优质IP内容是媒体运营过程中珍贵的无形资产,具有难以估量的市场价值,而且生产与运营的成本与诸多行业相比有较大优势。但是这些优势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强大的优质原创内容IP的基础上,而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点恰恰是我国传媒界的主要弱点。如果IP内容缺乏或者质量不过关,即使各种渠道再强大、产业链再完善,也难以在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引领力。所以,IP化运营引领力构建的核心在于IP内容的原创力,只有抓住了这一核心要素,其他的渠道、资本等配套资源才能体现出更大的价值,否则便会造成传媒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三,强化互联网思维应用,构建创新模式引领力。“新媒体版权保护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新媒体日新月异的发展,逐渐向前推进的。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法律、行政、技术还是媒体自律的力量,都不是单独地在发挥作用,而是由这四种力量形成的合力,在建构新媒体版权保护体系。舍弃任何一种力量,新媒体版权保护就可能遇到障碍,导致动态的过程停滞不前”[12]。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融合进程的持续推进不断地给IP化运营提出新的要求,考验着已经成熟的IP化运营模式的有效性。在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需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的探索和应用,实现IP化运营模式的创新,进而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媒体内容融合过程中保持IP化运营的引领力。

第四,充分对接资本市场,构建“IP■资本”的引领力。传媒市场的巨大成长空间使其成为优质资本关注的焦点,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加速融合发展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按照传媒行业与资本市场的双重逻辑部署运营策略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优质IP内容如果能够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便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实现产业链布局,这种“IP■资本”的双重引领力是媒体内容融合所急需的。当然在融合过程中要科学处理IP化运营、资本、管控之间的三元互动关系,在保证融合发展方向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实现价值最大化,比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在版权证券化融资模式逐渐发展成熟之后,政府再逐步退出该领域。这样就扶植了一个新的影视剧融资模式,对影视剧产业的发展最终会有很大帮助”[13],这样的尝试便实现了政府管制、IP运营以及传媒与金融市场的多方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媒体内容融合进程的不断深入对运营模式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当下的媒体内容融合战略思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容”与“渠道”关系的辩证与处理,因为很多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集团、企业在运营形态上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内容或者渠道属性,所以使这一争论伴随着诸多限制性因素依然困扰着创新者。IP化运营在近期的媒体融合发展实践中表现出了超越固有媒体形态差异、传统盈利模式的优势,通过对这种超脱传统的媒体运营逻辑、体现融合方向与传媒生态进化要求的模式的提炼与概括,可以发现它在媒体内容融合进程中能够形成一种独有的引领力,而且这种引领力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成为决定内容融合格局的关键因素。这也提醒传媒工作者,需要紧跟业态发展前沿,跳出传统运营思维,做到从传媒生态发展的层面审视当下诸多要素的博弈,进而探索出符合媒体融合发展规律、引领生态融合进程的创新路径。

[本文为上海市2016年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海派文化传承与发展策略研究”(2016EXW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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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运营问题范文2

论文提要:本文分析了手机媒体目前在传播信息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手机媒体作为新兴媒体,依托现代高新技术迅速发展。手机媒体在为我们带来了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从传播内容、技术、市场以及监管立法等方面探究手机媒体现阶段出现的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手机媒体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手机媒体作为大众媒介在兴起与兴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传播方面的局限性

1、新闻信息尚未成为手机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国内媒介市场上手机与传统媒体的结合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自从2004年7月18日,《中国妇女报》推出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以来,许多大报相继推出了手机报,手机电视、手机电台也在一些大城市开始推广。但是手机尚未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途径。主要原因在于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缺少深度和原创性,主要还是依托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4大媒体的信息内容。如果仅仅停留在复制传播新闻事实或描述事物的表面现象上,显然难以赢得受众。再者,当前手机媒体提供的新闻信息质量普遍不是很高,也没有推出为受众量身打造的特制手机新闻。虽然现在有些网站提供了手机订阅新闻短信的服务,但推出的个性化服务尚少。手机媒体的潜在受众大多集中在知识水平、消费水平、社会地位都比较高的人群,他们对信息的需要量多质高,而目前的手机媒体尚处于初创阶段,更不用说分众化与细分化的市场开拓了。

2、手机媒体负面信息泛滥。当前,手机通讯技术在建构出前所未有的个性化自由传播空间的同时,也传播了不少负面信息。手机负面信息主要通过短信传播,表现为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信息等。笔者于2006年3月上旬在长沙市街头做过小型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公司职员、教师、大学生、退休人员等,发放调查问卷113份,回收100份。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受到过手机垃圾短信的侵扰(见表1)。

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存在于彩信和可拍照手机上。可拍照手机用户几乎能够随时随地隐蔽拍摄,而且可以马上将所拍摄的图像随意发送到其他的彩信手机或互联网上。如今许多网站都有用手机偷拍的图片,成为网站吸引眼球增加浏览的一大法宝。

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主要指利用手机短信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如2003年广东“番禺剧毒农药沉船案”以及“非典”中的谣言危机等,曾经一度搅得人心惶惶,正常社会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二、手机媒体技术层面的局限性

尽管手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款新功能的手机层出不穷,然而,手机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除了信息存储量有限、终端屏幕小、传输速度比较慢等受普遍技术制约的瓶颈之外,还存在着手机病毒和3G技术不成熟等缺陷。

目前市场上流行手机一般都拥有播放MP3、上网、播放视频、编发彩信等功能,这些功能在为人们带来便利与欢乐的同时,也为各种不良有害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通道和场所。随着彩信的流行,各种不良图片、色情暴力小电影等也开始在手机中传播,手机病毒的“温床”就这样滋生了。在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手机用户遭到手机病毒侵袭的占36%。“根据国内外现有的手机病毒报告,手机病毒最常见的危害就是通过干扰软件运行环境或修改硬件配置信息,而导致手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而且黑客或病毒编写者通过病毒所携带的程序,还能窃取用户存储在手机里的重要信息,比如个人通讯录、日程安排、个人身份信息,甚至信用卡卡号和密码等,对机主的信息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另外,随着彩信的普及,图片的发送对手机的兼容性要求更高,这方面的技术问题将影响到各类信息的正面、快速传播,最终会影响到人们使用这部分业务的兴趣。手机与手机的互通将是一个技术上研发的重点,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另一个影响到手机多媒体信息传输的关键环节是“3G”的推广。3G的特点是高速度、多媒体、个性化。它不按时间收费而是按数据流量收费。它的速度很快,不仅能进行高效通话而且能高速浏览网页、参加电视会议、观赏图片和电影等。但是,目前3G手机价格普遍较高,受国内研发水平的限制,还没有真正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

三、手机媒体市场开拓方面的局限性

众所周知,广告是媒体生存下去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现阶段的手机媒体在如何进入广告市场的问题上还在游移不决。手机有一个致命缺陷——显示屏固定且偏小。不符合广告商通过大版面、有冲击性的画面、图片、镜头以及有穿透性的语言来打动受众的需要。在选择广告市场运作方式上也存在困难,手机媒体的广告以何种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是采用不经过用户同意就发送的强迫型还是由用户自选或同意发送的选择型呢?同时,手机媒体的广告业务还需要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职业培训

通讯产业的市场化决定了手机媒体走的也是市场路线,移动运营商、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简称)、手机供应商以及手机用户之间就可能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具体表现在:用户在开通手机各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各种资料,但有的运营商为了谋取利益,不惜出卖用户私密资料;某些SP大范围地发送短信给手机用户,言之可免费订阅某短信,但是实际上却要收费且有时收费很高,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移动运营商在收费、计费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反感。目前,移动运营商、SP、手机供应商以及手机用户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但是在如何开发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服务、利润如何分成等问题仍然纠缠不清。特别是如何提高商业信誉,吸引更多的手机用户使用手机的多媒体功能,是开拓市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手机媒体监管层面的局限性

对手机媒体的有效监管,是要有法律作保障的。由于手机媒体是新兴媒体,国内尚无相关立法。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明文规定了控制手机“污染”的相关条例。但是,相对于当前手机短信传播的自由现状,这些法规操作性不强。未来sP的内容究竟是由电信部门还是由广电部门亦或由文化部门来管理,尚无定论。另外,随着各种极富特色的手机文字、音频、视频作品不断涌现,如何保护手机作品着作权问题也值得相关监管部门探讨。

手机媒体问题的解决

一、合理配置信息结构,倡导积极健康的信息传播。

手机媒体的新闻信息面对的是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众多手机用户。因此.手机媒体在新闻信息的配置方面应该做到有针对性、内容精练、独创性与信息健康等。

首先,从受众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新闻信息。手机媒体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培育自己独特的、难以被 模仿和移植的核心竞争力。按不同受众进行市场细分,选择受众比较关注的话题和事件,尽可避免对手机媒体而言并不具有报道优势的新闻。手机媒体应当在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便捷性上大显身手,积极开发诸如新闻短信订制等业务,大力拓展手机新闻业务市场,扩大媒介影响力。

其次,手机新闻必须精简。手机传播新闻信息终究属于手机的附属功能,加之技术条件的制约,现在还不可能像传统媒体那样不间断地信息。所以,在新闻的选择方面,必须做到简而精。

再次,倡导积极健康的信息传播方式。对于新闻类短信,编辑要极其慎重,不但求快更要求准,尤其是重大新闻,要经过核对证实后才予以发送,这样才会减少假新闻的传播机率。同时,要力推绿色短信活动,如长沙“移动家校通”平台就为学校和家长构架了一个有效沟通平台。

二、防控结合,开发高新技术。

新媒体发展的最重要依托是高新技术,对新媒体的监管也要依托高新技术。监管部门可以启用自动监测系统监控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不论手机短信通过什么方式发送,都需要经过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短信网才能到达对方手机上。因此,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以设置安全警戒线,启用监测系统,对不良信息进行判别并删除。对于可拍照手机侵犯隐私权或窃取机密,应该进行有效限制和约束。国外一些国家正在限制这种“隐蔽照相机”的使用范围,“在日本,健身房、全国性政府机关等场合不允许使用可拍照手机;中东的很多国家都在准备立法限制这种手机的使用。”。我国也可制订限制使用可拍照手机场合的相关规定。

对于手机病毒防控,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可能是在手机出厂前安装杀毒软件,之后运营商定期更新,或者通过提供网上下载来出售手机杀毒软件。由于软件开发尚需时间,目前用户对付手机病毒的办法主要是尽量避免一些可能会感染病毒的操作,并在使用中加倍小心。手机软件开发商也可以参照互联网“防火墙”软件技术,研制手机“防火墙”安全智能软件,以识别不良信息、恶意病毒信息,将之拦截、消除。

三、积极开拓市场,健全竞争机制,加强有效监管。

手机媒体正处于市场开拓期,市场开拓不仅有内容方面的开拓,也有用户层面的开拓。目前国内手机用户中拥有技术更为先进的中高端手机产品的为数不多,手机新闻信息传播的受众范围小,社会影响力不大。为此多媒体手机的平民化趋势是必由之路,这将有助于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方面的信息传播普及到普通大众中去。

在市场竞争方面,应当倡导良性竞争,反对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就移动运营商而言,目前的局面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寡头”独霸天下,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等占据剩余空间,手机运营商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放弃利润来打压竞争对手,从而导致一些恶性竞争的产生,而很多国外移动运营商则对我国移动运营市场虎视眈眈。因此,国内移动运营商既要做好应对来自国外同行竞争的准备,又要化解SP与运营商以及用户之间的矛盾。

自媒体运营问题范文3

提要:本文分析了手机媒体目前在传播信息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手机媒体作为新兴媒体,依托现代高新技术迅速发展。手机媒体在为我们带来了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试图从传播内容、技术、市场以及监管立法等方面探究手机媒体现阶段出现的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信息传播方面的局限性

1、新闻信息尚未成为手机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国内媒介市场上手机与传统媒体的结合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自从2004年7月18日,《中国妇女报》推出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以来,许多大报相继推出了手机报,手机电视、手机电台也在一些大城市开始推广。但是手机尚未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途径。主要原因在于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缺少深度和原创性,主要还是依托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4大媒体的信息内容。如果仅仅停留在复制传播新闻事实或描述事物的表面现象上,显然难以赢得受众。再者,当前手机媒体提供的新闻信息质量普遍不是很高,也没有推出为受众量身打造的特制手机新闻。虽然现在有些网站提供了手机订阅新闻短信的服务,但推出的个性化服务尚少。手机媒体的潜在受众大多集中在知识水平、消费水平、社会地位都比较高的人群,他们对信息的需要量多质高,而目前的手机媒体尚处于初创阶段,更不用说分众化与细分化的市场开拓了。

2、手机媒体负面信息泛滥。当前,手机通讯技术在建构出前所未有的个性化自由传播空间的同时,也传播了不少负面信息。手机负面信息主要通过短信传播,表现为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信息等。笔者于2006年3月上旬在长沙市街头做过小型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公司职员、教师、大学生、退休人员等,发放调查问卷113份,回收100份。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受到过手机垃圾短信的侵扰。

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存在于彩信和可拍照手机上。可拍照手机用户几乎能够随时随地隐蔽拍摄,而且可以马上将所拍摄的图像随意发送到其他的彩信手机或互联网上。如今许多网站都有用手机偷拍的图片,成为网站吸引眼球增加浏览的一大法宝。

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主要指利用手机短信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如2003年广东“番禺剧毒农药沉船案”以及“非典”中的谣言危机等,曾经一度搅得人心惶惶,正常社会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二、手机媒体技术层面的局限性

尽管手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款新功能的手机层出不穷,然而,手机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除了信息存储量有限、终端屏幕小、传输速度比较慢等受普遍技术制约的瓶颈之外,还存在着手机病毒和3G技术不成熟等缺陷。

目前市场上流行手机一般都拥有播放MP3、上网、播放视频、编发彩信等功能,这些功能在为人们带来便利与欢乐的同时,也为各种不良有害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通道和场所。随着彩信的流行,各种不良图片、色情暴力小电影等也开始在手机中传播,手机病毒的“温床”就这样滋生了。在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手机用户遭到手机病毒侵袭的占36%。“根据国内外现有的手机病毒报告,手机病毒最常见的危害就是通过干扰软件运行环境或修改硬件配置信息,而导致手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而且黑客或病毒编写者通过病毒所携带的程序,还能窃取用户存储在手机里的重要信息,比如个人通讯录、日程安排、个人身份信息,甚至信用卡卡号和密码等,对机主的信息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另外,随着彩信的普及,图片的发送对手机的兼容性要求更高,这方面的技术问题将影响到各类信息的正面、快速传播,最终会影响到人们使用这部分业务的兴趣。手机与手机的互通将是一个技术上研发的重点,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另一个影响到手机多媒体信息传输的关键环节是“3G”的推广。3G的特点是高速度、多媒体、个性化。它不按时间收费而是按数据流量收费。它的速度很快,不仅能进行高效通话而且能高速浏览网页、参加电视会议、观赏图片和电影等。但是,目前3G手机价格普遍较高,受国内研发水平的限制,还没有真正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

三、手机媒体市场开拓方面的局限性

众所周知,广告是媒体生存下去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现阶段的手机媒体在如何进入广告市场的问题上还在游移不决。手机有一个致命缺陷——显示屏固定且偏小。不符合广告商通过大版面、有冲击性的画面、图片、镜头以及有穿透性的语言来打动受众的需要。在选择广告市场运作方式上也存在困难,手机媒体的广告以何种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是采用不经过用户同意就发送的强迫型还是由用户自选或同意发送的选择型呢?同时,手机媒体的广告业务还需要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职业培训。

通讯产业的市场化决定了手机媒体走的也是市场路线,移动运营商、SP(service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简称)、手机供应商以及手机用户之间就可能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具体表现在:用户在开通手机各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各种资料,但有的运营商为了谋取利益,不惜出卖用户私密资料;某些SP大范围地发送短信给手机用户,言之可免费订阅某短信,但是实际上却要收费且有时收费很高,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移动运营商在收费、计费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反感。目前,移动运营商、SP、手机供应商以及手机用户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但是在如何开发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服务、利润如何分成等问题仍然纠缠不清。特别是如何提高商业信誉,吸引更多的手机用户使用手机的多媒体功能,是开拓市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手机媒体监管层面的局限性

对手机媒体的有效监管,是要有法律作保障的。由于手机媒体是新兴媒体,国内尚无相关立法。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明文规定了控制手机媒体问题的解决。

4.1合理配置信息结构,倡导积极健康的信息传播。

手机媒体的新闻信息面对的是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众多手机用户。因此.手机媒体在新闻信息的配置方面应该做到有针对性、内容精练、独创性与信息健康等。

首先,从受众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新闻信息。手机媒体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培育自己独特的、难以被模仿和移植的核心竞争力。按不同受众进行市场细分,选择受众比较关注的话题和事件,尽可避免对手机媒体而言并不具有报道优势的新闻。手机媒体应当在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便捷性上大显身手,积极开发诸如新闻短信订制等业务,大力拓展手机新闻业务市场,扩大媒介影响力。

其次,手机新闻必须精简。手机传播新闻信息终究属于手机的附属功能,加之技术条件的制约,现在还不可能像传统媒体那样不间断地信息。所以,在新闻的选择方面,必须做到简而精。

再次,倡导积极健康的信息传播方式。对于新闻类短信,编辑要极其慎重,不但求快更要求准,尤其是重大新闻,要经过核对证实后才予以发送,这样才会减少假新闻的传播机率。同时,要力推绿色短信活动,如长沙“移动家校通”平台就为学校和家长构架了一个有效沟通平台。

4.2防控结合,开发高新技术。

新媒体发展的最重要依托是高新技术,对新媒体的监管也要依托高新技术。监管部门可以启用自动监测系统监控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不论手机短信通过什么方式发送,都需要经过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短信网才能到达对方手机上。因此,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以设置安全警戒线,启用监测系统,对不良信息进行判别并删除。对于可拍照手机侵犯隐私权或窃取机密,应该进行有效限制和约束。国外一些国家正在限制这种“隐蔽照相机”的使用范围,“在日本,健身房、全国性政府机关等场合不允许使用可拍照手机;中东的很多国家都在准备立法限制这种手机的使用。”。我国也可制订限制使用可拍照手机场合的相关规定。

对于手机病毒防控,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可能是在手机出厂前安装杀毒软件,之后运营商定期更新,或者通过提供网上下载来出售手机杀毒软件。由于软件开发尚需时间,目前用户对付手机病毒的办法主要是尽量避免一些可能会感染病毒的操作,并在使用中加倍小心。手机软件开发商也可以参照互联网“防火墙”软件技术,研制手机“防火墙”安全智能软件,以识别不良信息、恶意病毒信息,将之拦截、消除。

4.3积极开拓市场,健全竞争机制,加强有效监管。

手机媒体正处于市场开拓期,市场开拓不仅有内容方面的开拓,也有用户层面的开拓。目前国内手机用户中拥有技术更为先进的中高端手机产品的为数不多,手机新闻信息传播的受众范围小,社会影响力不大。为此多媒体手机的平民化趋势是必由之路,这将有助于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方面的信息传播普及到普通大众中去。

在市场竞争方面,应当倡导良性竞争,反对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就移动运营商而言,目前的局面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寡头”独霸天下,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等占据剩余空间,手机运营商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放弃利润来打压竞争对手,从而导致一些恶性竞争的产生,而很多国外移动运营商则对我国移动运营市场虎视眈眈。因此,国内移动运营商既要做好应对来自国外同行竞争的准备,又要化解SP与运营商以及用户之间的矛盾。

自媒体运营问题范文4

1、新闻信息尚未成为手机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国内媒介市场上手机与传统媒体的结合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自从2004年7月18日,《中国妇女报》推出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以来,许多大报相继推出了手机报,手机电视、手机电台也在一些大城市开始推广。但是手机尚未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途径。主要原因在于手机媒体信息传播缺少深度和原创性,主要还是依托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4大媒体的信息内容。如果仅仅停留在复制传播新闻事实或描述事物的表面现象上,显然难以赢得受众。再者,当前手机媒体提供的新闻信息质量普遍不是很高,也没有推出为受众量身打造的特制手机新闻。虽然现在有些网站提供了手机订阅新闻短信的服务,但推出的个性化服务尚少。手机媒体的潜在受众大多集中在知识水平、消费水平、社会地位都比较高的人群,他们对信息的需要量多质高,而目前的手机媒体尚处于初创阶段,更不用说分众化与细分化的市场开拓了。

2、手机媒体负面信息泛滥。当前,手机通讯技术在建构出前所未有的个性化自由传播空间的同时,也传播了不少负面信息。手机负面信息主要通过短信传播,表现为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信息等。笔者于2006年3月上旬在长沙市街头做过小型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公司职员、教师、大学生、退休人员等,发放调查问卷113份,回收100份。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受到过手机垃圾短信的侵扰(见表1)。

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存在于彩信和可拍照手机上。可拍照手机用户几乎能够随时随地隐蔽拍摄,而且可以马上将所拍摄的图像随意发送到其他的彩信手机或互联网上。如今许多网站都有用手机偷拍的图片,成为网站吸引眼球增加浏览的一大法宝。

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主要指利用手机短信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如2003年广东“番禺剧毒农药沉船案”以及“非典”中的谣言危机等,曾经一度搅得人心惶惶,正常社会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二、手机媒体技术层面的局限性

尽管手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款新功能的手机层出不穷,然而,手机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除了信息存储量有限、终端屏幕小、传输速度比较慢等受普遍技术制约的瓶颈之外,还存在着手机病毒和3G技术不成熟等缺陷。

目前市场上流行手机一般都拥有播放MP3、上网、播放视频、编发彩信等功能,这些功能在为人们带来便利与欢乐的同时,也为各种不良有害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通道和场所。随着彩信的流行,各种不良图片、色情暴力小电影等也开始在手机中传播,手机病毒的“温床”就这样滋生了。在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手机用户遭到手机病毒侵袭的占36%。“根据国内外现有的手机病毒报告,手机病毒最常见的危害就是通过干扰软件运行环境或修改硬件配置信息,而导致手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而且黑客或病毒编写者通过病毒所携带的程序,还能窃取用户存储在手机里的重要信息,比如个人通讯录、日程安排、个人身份信息,甚至信用卡卡号和密码等,对机主的信息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另外,随着彩信的普及,图片的发送对手机的兼容性要求更高,这方面的技术问题将影响到各类信息的正面、快速传播,最终会影响到人们使用这部分业务的兴趣。手机与手机的互通将是一个技术上研发的重点,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另一个影响到手机多媒体信息传输的关键环节是“3G”的推广。3G的特点是高速度、多媒体、个性化。它不按时间收费而是按数据流量收费。它的速度很快,不仅能进行高效通话而且能高速浏览网页、参加电视会议、观赏图片和电影等。但是,目前3G手机价格普遍较高,受国内研发水平的限制,还没有真正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

三、手机媒体市场开拓方面的局限性

众所周知,广告是媒体生存下去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现阶段的手机媒体在如何进入广告市场的问题上还在游移不决。手机有一个致命缺陷——显示屏固定且偏小。不符合广告商通过大版面、有冲击性的画面、图片、镜头以及有穿透性的语言来打动受众的需要。在选择广告市场运作方式上也存在困难,手机媒体的广告以何种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是采用不经过用户同意就发送的强迫型还是由用户自选或同意发送的选择型呢?同时,手机媒体的广告业务还需要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职业培训

通讯产业的市场化决定了手机媒体走的也是市场路线,移动运营商、SP(service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简称)、手机供应商以及手机用户之间就可能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具体表现在:用户在开通手机各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各种资料,但有的运营商为了谋取利益,不惜出卖用户私密资料;某些SP大范围地发送短信给手机用户,言之可免费订阅某短信,但是实际上却要收费且有时收费很高,最终导致消费者对移动运营商在收费、计费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反感。目前,移动运营商、SP、手机供应商以及手机用户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但是在如何开发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服务、利润如何分成等问题仍然纠缠不清。特别是如何提高商业信誉,吸引更多的手机用户使用手机的多媒体功能,是开拓市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手机媒体监管层面的局限性

对手机媒体的有效监管,是要有法律作保障的。由于手机媒体是新兴媒体,国内尚无相关立法。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明文规定了控制手机“污染”的相关条例。但是,相对于当前手机短信传播的自由现状,这些法规操作性不强。未来sP的内容究竟是由电信部门还是由广电部门亦或由文化部门来管理,尚无定论。另外,随着各种极富特色的手机文字、音频、视频作品不断涌现,如何保护手机作品著作权问题也值得相关监管部门探讨。

手机媒体问题的解决

一、合理配置信息结构,倡导积极健康的信息传播。

手机媒体的新闻信息面对的是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众多手机用户。因此.手机媒体在新闻信息的配置方面应该做到有针对性、内容精练、独创性与信息健康等。

首先,从受众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新闻信息。手机媒体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培育自己独特的、难以被模仿和移植的核心竞争力。按不同受众进行市场细分,选择受众比较关注的话题和事件,尽可避免对手机媒体而言并不具有报道优势的新闻。手机媒体应当在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便捷性上大显身手,积极开发诸如新闻短信订制等业务,大力拓展手机新闻业务市场,扩大媒介影响力。

其次,手机新闻必须精简。手机传播新闻信息终究属于手机的附属功能,加之技术条件的制约,现在还不可能像传统媒体那样不间断地信息。所以,在新闻的选择方面,必须做到简而精。

再次,倡导积极健康的信息传播方式。对于新闻类短信,编辑要极其慎重,不但求快更要求准,尤其是重大新闻,要经过核对证实后才予以发送,这样才会减少假新闻的传播机率。同时,要力推绿色短信活动,如长沙“移动家校通”平台就为学校和家长构架了一个有效沟通平台。

二、防控结合,开发高新技术。

新媒体发展的最重要依托是高新技术,对新媒体的监管也要依托高新技术。监管部门可以启用自动监测系统监控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不论手机短信通过什么方式发送,都需要经过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短信网才能到达对方手机上。因此,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以设置安全警戒线,启用监测系统,对不良信息进行判别并删除。对于可拍照手机侵犯隐私权或窃取机密,应该进行有效限制和约束。国外一些国家正在限制这种“隐蔽照相机”的使用范围,“在日本,健身房、全国性政府机关等场合不允许使用可拍照手机;中东的很多国家都在准备立法限制这种手机的使用。”。我国也可制订限制使用可拍照手机场合的相关规定。

对于手机病毒防控,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可能是在手机出厂前安装杀毒软件,之后运营商定期更新,或者通过提供网上下载来出售手机杀毒软件。由于软件开发尚需时间,目前用户对付手机病毒的办法主要是尽量避免一些可能会感染病毒的操作,并在使用中加倍小心。手机软件开发商也可以参照互联网“防火墙”软件技术,研制手机“防火墙”安全智能软件,以识别不良信息、恶意病毒信息,将之拦截、消除。

三、积极开拓市场,健全竞争机制,加强有效监管。

手机媒体正处于市场开拓期,市场开拓不仅有内容方面的开拓,也有用户层面的开拓。目前国内手机用户中拥有技术更为先进的中高端手机产品的为数不多,手机新闻信息传播的受众范围小,社会影响力不大。为此多媒体手机的平民化趋势是必由之路,这将有助于手机报、手机电视等方面的信息传播普及到普通大众中去。

在市场竞争方面,应当倡导良性竞争,反对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就移动运营商而言,目前的局面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寡头”独霸天下,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等占据剩余空间,手机运营商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放弃利润来打压竞争对手,从而导致一些恶性竞争的产生,而很多国外移动运营商则对我国移动运营市场虎视眈眈。因此,国内移动运营商既要做好应对来自国外同行竞争的准备,又要化解SP与运营商以及用户之间的矛盾。

最后,要加强信息传播渠道的监管与控制。曾经有专家提议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设置安全警戒线,对每条手机短信的内容进行过滤,以消除或减少有害信息入侵手机用户。在这方面,移动运营商“把关人”的角色必不可少,通过设置技术性的信息检查“关口”,有效控制负面信息与信息病毒的传播。另一个有效策略是对SP进行监管。网站内容是手机短信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大部分不良短信是通过网站发出去的,如果能实现对SP的有效监管,也能控制不良短信的传播。从监管模式来看,SP有责任和义务来保证短信服务内容的健康合法,通信运营商也有义务加强对SP的前期资质审核和后期监管力度。对信息安全的监测和著作权保护,是一个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问题。目前国家法律对此有原则性规定,但没有实施细则,因此,有待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与明确。

作为一种新兴媒体,手机媒体还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对手机媒体现在已经出现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把握。问题的解决需要互联网、运营商、政府、立法部门以及手机用户等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与努力,从手机媒体的传播内容、技术层面、市场层面以及监管立法等方面来进行综合监控,为新兴媒体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自媒体运营问题范文5

包括官媒在内的各类机构介入官方微博,真正做得好的并不多。这里首先须厘清官方微博的概念。

何谓官方微博?利用微博平台表达和传播自身意图并与网友互动的机构、组织乃至各类群体设立的微博,可统称为官方微博。

因为有些人并没有通过正式机构和组织,而是临时凑合(比如临时组织的登山队)开个微博以表达他们集体动向、意志等,所以把各类群体设立的微博也算在官方微博范围之内。

从机构、组织、群体的概念出发,官方微博的言论应是代表集体的,而不是个体的。但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官方微博出轨,不像该机构应有的立场、观点,那是管理出了问题。

由于官方微博的概念很宽泛,涵盖的范围很广,且有的也无可比性,因此笔者在这里讲的“官方微博”运营的问题,限制在政府机构方面。

从运营的情况来看,政府机构真正运营得好的并不多。问题较多的官方微博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僵尸型”—— 开通之后,几乎处于静止状态,内容长期不更新,或很少更新。

“八股型”—— 没有把握网络传播特点,语气呆板,甚至充满官气味。

“公告型”—— 单向传播,不互动。只将机构的意图告诉大家,别人有何意见,不打算听;或者听到了也不回应。

“盲目型”——没有明确定位,看不出办官博的宗旨,东放一枪、西放一枪,不伦不类。

“对付型”——“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很少运营,碰到紧急情况要应对才上阵。由于平时就没有人气,临时“抱佛脚”也不灵了。

这些运作失败的官方微博,关注者极少,粉丝寥寥。做得不好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而且各自的原因也不尽相同。有的并未真正想开通微博,而是跟随潮流,看别人开通了便跟着开通,或者根据上级要求被迫开通。有的是心有余力不足,缺的是媒介素养,不懂新媒体特点,不懂网络语言,不懂舆论危机下的应对策略。有的观念比较保守,没有创新思维。也有的官方微博运营者及决策者心理承受力太差,一旦在官方微博上招来挨骂声就受不了,干脆不更新,让它自然休克。

人民日报微博对官方微博运营的启示

令人欣慰的是,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经受住了考验,在责疑中成长,在创新中成熟发展。人民日报对政府机构办的微博起到了示范作用。

作为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开官方微博,自然很多人盯住看,看它能否真正融入微博,真正体现其价值。面对各类讽刺挖苦乃至不绝于耳的谩骂之声,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急剧增加的粉丝数量以及高比率的“活跃粉丝率”为成绩,作出了回应。无须和别人论战,只凭自己的理念和功力,就改变了这一局面。

首先是操作理念的成功。

相当长时间以来,在大众尤其是官方管理部门的观念中,那些贴近百姓、受众面广的市场化媒体不被当作主流媒体看待,而往往把“主流媒体”定位在传达官方意图、按官方意志办事的角色。令人感到吊诡的是,越是往这个方向定位,越是受众面窄、影响力小。不能占领市场、关键时刻不发声,达不到舆论制高点、无法主导舆论,何来主流?像人民日报官方微博那样,为网民认同和推崇,产生价值归属感,其主流地位才是牢靠的。

我们有些官方微博之所以不成功,除了有些只是跟风,压根儿就不想办好之外,那些想办而又未办好的,与理念有很大关系。不只是运营者的理念,更多的是来自决策者的理念。如果没有人民日报高层的与时俱进的理念支持,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就不会有如此开放性的姿态。

其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作保证。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明晰自身的定位,也明白是代表人民日报机构设立的微博,不是个体意见的表达。

为什么有的政府机构的官方微博不能正常运行?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队伍作保障。有的运营人员只是兼职,且媒介素养较低,对新媒体的传播规律并不熟悉。有的只是看别人开了,也赶时髦上阵,并未用心去经营,至于理念更是谈不上。而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不仅有自己强有力的队伍,而且其直接上级单位新闻协调部一直负责人民日报社的新媒体报道以及与网络有关的任务,观念比较新,非常关注社会动态,做到重大社会事件不缺席。所以,尽管人民日报微博内容的审核要由新闻协调部内部把控,但并没有出现“内行管内行,越管越死”的局面。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管理是必要的,不是不能管,而是看你怎么管。

在新媒体时代、泛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我们的传统媒体自然还要坚守,因为传统媒体也有自身的优势,但坚守并非消极死守,我们既要对传统媒体进行改革创新,又要适时介入新媒体,主动占领阵地。不这样做,等于将话语权拱手相让。话语权的问题,不只是官媒专有,政府机构也应负起责任。既然有了微博这样的传播渠道,就要当作一回事认认真真介入做出成效。媒介素养不高,当然无法应对。但如果是为了用新技术来掩盖真相,对付公众舆论,那就不是媒介素养、理念的问题了。

自媒体运营问题范文6

几个有必要弄清的概念

谈到“手机媒体”,自然少不了那些时常被提起的名词,有必要先把诸如短信、彩信、彩E、WAP、IVR、SP、CP之类的术语通俗地解释一下。

短信(ShortMessageService)大家比较熟悉,通过它可以在手机之间传送文字或数字短信息(不大于160个英文或数字字符或70个中文字符)。

由于短信只能传递文字和数字且受字数限制,因此能够传递包括文字、图像、声音、数据文件等各种多媒体格式信息的彩信、彩E又应运而生。彩信是中国移动推出的多媒体信息服务业务(MultimediaMessagingService),彩E是中国联通推出的“移动多媒体邮件业务”。两者都支持多媒体功能,都可以使手机、网络互联之间的多媒体无阻碍传输!它们虽然貌似短信,但技术上却不同。彩信是通过无线上网(WAP)来收发信息的;而彩E则是通过邮件的形式来传送信息,它使手机从短信阶段进入e-mail时代。

WAP(WirelessApplicationProtocol)意为无线应用协议。有了它手机就能够随时随地访问互联网。WAP网站是针对手机的小屏幕尺寸而专门调整、设计的互联网页。

IVR(InteractiveVoiceResponse)即互动式语音应答,手机用户拨打指定号码,获得所需信息或者参与互动式的服务,例如聊天室或者交友等等。

3G(3rdGeneration)是指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相对于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手机(2G),第三代手机一般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等多种形式,提供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第三代与前两代的主要区别是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更快了。

SP(ServiceProvider)即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通过移动、联通、网通、电信等运营商提供的增值界面为用户提供服务,然后由运营商在用户的手机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CP(ContentProvider)即内容提供商,传统意义上的互联网其实主要还是由各类CP来构成的,这些内容服务提供商将各式各样的内容通过互联网提供给网络用户,而手机媒体目前的状况是,CP们的内容主要通过SP来提供给手机用户,如果能够越过SP这个环节,无线网络实际上跟传统的互联网没有什么区别,仅仅是传输数据的方式由有线数据传输转为无线数据传输罢了。

“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

1.“手机媒体”的主要传播形式

所谓的“手机媒体”,实际上就是一些拥有媒体资质的SP(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通过短信、彩信(或彩E)、WAP网站等形式来传播新闻资讯。目前的主要传播形式有短信新闻、彩信彩E新闻、手机报(包括彩信、彩E手机报、手机杂志及WAP手机报、手机杂志等)、WAP网站(包括手机播客、手机社区等)、手机电台、手机电视等。

“手机媒体”的离不开互联网。提起彩信、WAP等名词,很多人觉得“手机媒体”高深莫测。但实际上“手机媒体”并不复杂。“手机媒体”在新闻时很简单,只需在电脑上把内容编辑完毕,然后通过互联网就可以顺利发送到手机上了。随着技术的发展,手机的无线网已经与互联网完全融合在一起,实现了真正的互联互通。因此“手机媒体”的与网络媒体的几乎没有丝毫区别。

2.“手机媒体”不是“第五媒体”

岂止是“手机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别无二致,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你会惊奇地发现,目前“手机媒体”的几乎全部功能,实际上都是网络媒体早已具备的功能。换言之,“手机媒体”至今没有超出网络媒体的范畴。

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你只要想到“手机就是电脑”,一切便变得容易理解了。

日常应用的电脑主要有三种: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PDA(掌上电脑)。

“手机媒体”内容越来越丰富,要求手机的功能也越来越高,“智能手机”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所谓“智能手机”,可以简单理解为集成了手机功能的PDA(掌上电脑)。随着技术的发展,电脑的体积越来越小,小到像手机一样小,而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强大到小小的手机最终也成为电脑!没人否认笔记本是电脑,那么不久的将来也不会再有人否认手机是电脑。

再就是上网的问题。手机上的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移动通信网了,而是无线互联网。可以这样理解,最早我们通过电话拨号来上网,后来有了宽带,再后来笔记本用上了手机无线上网卡,现在是手机直接无线上网。只不过是上网的方式有了变化,但连接的都是互联网!

既然手机最终是电脑,手机上的也是互联网,那么“手机媒体”无疑就是网络媒体。手机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一样,只是网络媒体的一个载体。本文之所以沿用“手机媒体”的名称,是为了专指手机的媒体功能,以与手机的通讯等其他功能相区别。

3.“手机媒体”的未来是WAP网站

既然“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那么手机网站才是“手机媒体”的重中之重。也就是说“手机媒体”的未来是WAP网站。

打个比方,短信、彩信(彩E),受众只能被动地接收,在互联网上就像是收邮件一样。而WAP则是一个真正的网站,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主动地选择点击查看内容。

可以预见,当未来手机成为大家上网的首选方式后,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WAP网站将会成为人们经常光临的去处。那时,我们可能会习惯于这样的网址:wap.省略,而不是省略。只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不成熟,才使得WAP网站处于蓄势待发的状态。未来手机上网速度的提升,决定了手机媒体的主攻方向不是彩信、彩E,WAP将日渐成为“手机媒体”的主宰。而WAP的未来依然要靠内容的支撑,所以说WAP是内容为王的业务。

“手机媒体”的瓶颈

既然手机是网络媒体,那么困扰网络的上网资费、速度问题一定也是“手机媒体”的瓶颈。

目前无线上网,除了流量费外,一些WAP网站的内容还要另付费。目前资费问题是制约“手机媒体”的一个重要瓶颈。

速度是另一个瓶颈。目前手机上网的速度令人难以忍受。相信3G来临后这一瓶颈将被打破。因为3G主要解决的就是传输速度问题,可以简单地说,3G可以使手机实现“宽带上网”。因此3G的手机才可能真正解决手机电台、手机电视等问题。

此外,由于手机是个特殊的电脑,还有它的特性,因此还存在一些它特有的瓶颈。

屏幕小是制约“手机媒体”的一个重要因素。小屏幕使阅读非常不方便,限制了手机报字数。理论上手机报不受字数限制,但内容过多,看起来就会很累。另外,视频的清晰度也受到了影响。

支持接收“手机媒体”功能的手机还少。“手机媒体”对接收的手机要求较高,必须是支持彩信(彩E)的,拥有高端手机的用户比例很少。而会使用彩信(彩E)、WAP功能的就更少。造成“手机媒体”的受众群体很窄,成为制约“手机媒体”发展的重要瓶颈。

“手机媒体”的现状

由于“手机媒体”是近年才出现的新事物,因此它的发展还远非完善。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手机媒体”还没有掌握自身的规律。以报纸为例,它的新闻有标题,有导语,有倒金字塔的写作手法,这些都是在若干年的发展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而针对手机这么小的面积,这么强大的功能,如何能充分实现媒体的意愿,如何掌握文章长度及语言习惯,如何让受众容易接受、便于阅读,这还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2.“手机媒体”还缺乏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队伍。手机媒体是个综合媒体,它融合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方特点,涵盖了文本、音频、视频等多领域的内容,对编辑的要求相当高。而目前由于“手机媒体”尚在起步阶段,往往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人员,缺乏这种综合型的人才,造成了“手机媒体”离真正的媒体还相距甚远。手机报纸没有原创内容,现有的“手机报”大多是把报纸内容直接翻版到用户的手机上,或是网上新闻的简单摘编改写。新闻信息资源的同质化,会使手机报纸失去竞争力。而缺乏自己健全的采编体系和运作管理体系等,使“手机媒体”的崛起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3.“手机媒体”还缺乏“媒体品质”。“所谓媒体品质,就是作为强力介入普通大众日常生活的资讯类产品的提供者,该法人团体之于社会生活应是秩序稳定器而非混乱制造者的角色,亦即其必须肩负与其公众属性相对称的社会责任;显然,不论自己的声音通过什么介质传达,只要其在媒体定位的基础上去影响公众生活,其就不能规避对社会所承担的相应责任。”(邱波《发挥网络优势,锻造媒体品质》)目前“手机媒体”的内容大多是由SP(服务提供商)来制作的。这些SP前些年在短信暴利的年代大多都曾扮演过违规“抢钱”的角色,他们多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中一些根本没有新闻资质。如果他们成为“手机媒体”的主力军,“媒体品质”、媒体的社会良知又如何能够得到保证呢?

4.“手机媒体”受制于移动、联通等运营商。目前“手机媒体”大部分是SP(服务提供商)与运营商合作完成的,最近运营商也开始自己做起了SP,而让传统媒体做CP为他们提供内容。如中国移动把“中国手机报”作为自己独有的品牌来运营,让新华社、国际在线、北京青年报等提供内容。但无论何种形式,运营商对“手机媒体”的影响非常大,甚至是决定性的。与互联网上办网络媒体不同,没有电信运营商的允许,SP是无法自己来做“手机媒体”的。但运营商的主要目的是经营,他们没有传媒的经验,更不用说“媒体品质”了。运营商企图垄断“手机媒体”,这将是未来“手机媒体”面临的最大问题。

“手机媒体”是未来传媒的“大哥大”

尽管“手机媒体”面临着种种瓶颈和问题,但毫无疑问,它将成为未来网络媒体的排头兵。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些障碍将被一个一个地排除。

3G来临后,手机上网的速度将会得到极大的改善。而一直令人苦恼的小屏幕问题,一些有效的探讨和尝试也让人备受鼓舞。如将手机的内容通过蓝牙技术(一种无线传输技术,可以在10米范围内,无需通过数据线的连接,就可以在数码设备之间传递信息),直接传到一张极薄的可卷曲的电子纸上。试想,如果电脑屏幕是这种可卷曲、折叠的超薄电子纸,手机完全成为电脑的主机,那么手机的屏幕问题不就可以彻底解决了吗?而它体积小便于携带的优势将彰显无疑。目前这些在技术上已经能够实现,只是成本太高,还不能普及。依照电子产品的降价速度,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技术的普及应用不会太远。

而运营商对无线网络的垄断将迟早被打破。以互联网为例,它早期是美国军方专用的网络,现在已被全世界共用。我们不必了解是谁创建了它,是谁在维护它、发展它,我们只是在应用它。而当手机无线网成为我们上网的首选时,这种技术垄断的壁垒必将被打破。正如数学发明没有专利一样,因为它是科技发展的基础,关乎整个人类的进步,因此它必须无条件地向全人类公开。无线网络不可能永远是运营商的摇钱树,它的未来必将属于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