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例6篇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文1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蒋时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剑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2008年1月1日后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26日至4月3日)

对属于整治范围的钢结构建筑进行逐一排查,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30日)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4月30日前结束。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见附件3),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4月3日前,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文2

综合医院承担着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着传染病的医疗救治、消毒隔离工作[1]。为了减少传染病的迟报漏报、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暴发,我们对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1 成立医院传染病领导管理小组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传染病防控工作。

2 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明确有关医务人员的分工、职责,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3 职能科室设专职疫情报告员

明确责任,负责每天向国家疾病报告系统网络直报医院发现的各类法定传染病,各临床医技科室每科设一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疫情报告登记,每周自查,每月汇总后与医院专职疫情报告员核对,查漏补缺。

4 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健全疫情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各科室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意识,这是减少迟报漏报现象、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的关键。

5 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要求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患者按登记项目逐项填写门诊日志,不得漏项缺项,对不能排除传染病而进行相关检查和化验的患者,在日志登记的备注栏做特殊标记,如有阳性结果,及时报告[2]。各住院病区设传染病登记本,经治医生对有关传染性疾病检查的结果进行核实,明确传染病诊断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给专职疫情报告员。

6 建立阳性报告制度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阳性报告,除做好专门疫情登记外,还要将阳性报告直接送达开单医生,如开单医生休息,则由科主任负责签字接收,并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止迟报,漏报的发生。

7 建立疫情搜索制度

专职疫情报告员每日主动到各门诊、放射科和化验室搜索疫情,将与传染病相关的检查检验阳性结果,收集并登记,核实上报的传染卡,对未及时上报的立即与相关科室医生联系,要求医生核实检查结果,及时诊断,诊断为传染病的,及时做好登记、报告。

8 规范传染病管理

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对就诊病人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普通病房的患者一旦确认为传染病,及时转入传染科隔离治疗。加强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区污水经处理系统处理后再进入医院处理站。

9 建立消毒隔离制度

综合医院的门诊、急诊就诊量大,病种复杂,大部分就诊的传染病人先经过门诊、急诊处理,因此,加强门诊急诊的传染科的消毒管理,是综合医院控制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的重要措施。传染病门诊空气每天消毒一次,桌子、病人座椅、地面每天清洁、消毒二次,遇污染随时消毒,传染病室要做好终末消毒。

10 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座谈会、板报、宣传栏、健康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人们对传染病的认识,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11 严格实施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半个月对全院各科室进行1 次巡查,检查疾病的诊断是否与传染病登记相符,有无漏登漏报情况。每月对当月搜索、巡查结果进行汇总,一式3 份,一份上报医院,一份反馈至科室,一份疫情报告员存留,对迟报、漏报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全年无漏报的科室,在年终考评中加分奖励。

经过实施上述措施,传染病迟报漏报率明显降低,有效预防了传染病的医院内传播、流行和暴发,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文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春节后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概 况

二、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五、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概 况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文4

自接到消防安全检查通知后,我校立即组织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校长亲自带领学校安全员、总务主任、水电工及有关人员对学校的专用教室、教室、财务室等进行了全面自查,对报警装置进行检测调试,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了安全责任制。

学校都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责任人,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并严格按照责任制和责任状的要求去做。

二、学校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每楼层按标准配置了消防器材,并在有效期内。

三、校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了消防练习。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进行了检修,无损坏和不可用现象。

五、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并组织了消防知识竞赛活动。

七、学校每月都有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通过自查自纠,让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主动地落实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好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根据武大保字《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月28日,由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的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进行了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一、检查重点

1.

这次主要是对违章使用1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全方面检查,对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和乱拉电源线的同学,给予警告并及时处理。

2.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器材的添加和更换。

3.

对在寝室吸烟和熄灯后用蜡烛照明等违规情况的同学给予警告,消防安全委员会、后勤及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有情况随时呼叫)。

4.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固本强基理念,按照创建“三城一市”的总目标,紧紧围绕为羊毛衫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市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原则,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切实加强义务消防队管理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专职消防队负责人、市场服务中心各副主任、各交易区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确定管委会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报表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和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派出所会同专职消防队对羊毛衫市场范围内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2月底前,要完成排查整治方面各项工作任务。由管委会督促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3月底前,与各交易区、市场区域内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形势复杂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公共娱乐场所要完成标准化试点工作。要联合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易燃易爆专项检查行动。会同规划、建设等有关科室,对市场区域内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4月底之前,要协调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工商、卫生、质监等系统主管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家整改隐患。要以大型商场市场、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前提下,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改各类火灾隐患。5月底前,对此次排查整治发现的且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必须全部整改销案;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科学确定整改方案,力争在羊毛衫交易旺季前全部整改到位;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临时查封、关停等强制手段和有关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根据《关于印发<市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消安委〔2012〕10号)文件要求,以各交易区为单元划分“网格”,明确人员,落实任务,并逐级上报备案。要发动全市场内的义务消防队和社会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交易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确定专职网格管理人员,于6月底前,对网格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并分类建档,实施跟踪管理。要加快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参与到网格化管理的排查整治任务中去。

3.大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协助消防大队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前,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组织单位管理人召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并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工作。8月份起,每月要组织各单位报告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4.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建设,规范举报投诉的运作,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省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8月底前,要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通过媒体、网络等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充分调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交易区或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专职消防队要组织队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场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切实摸清固定设施的完好率,适时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2.做好战勤保障工作。6月底前,专职消防队要完成灭火救援装备技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装备组织检查维护,开展装备熟悉应用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

3.严格落实战备要求。在重要节点、时段,专职消防队要进入二级战备状态。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力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完善遂行指挥作战机制,凡市场区域内单位发生火灾,各交易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立即靠前指挥,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完善宣传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省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方案》,广泛联合宣传、文化、教育、民政、新闻出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团体,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类网站,将消防宣传纳入各交易区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整体方案,建立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站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专题报道,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定期情况,加强舆论引导。要在各级主流媒体上播发稿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安保宣传专栏,强化消防宣传频次。

3.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结合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向社会广泛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宣传品不少于1种),在公众聚集场所、张贴知识挂图,充分利用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橱窗、展板、公告栏、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每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个交易区要有消防志愿宣传队伍、有消防宣传活动室、有固定消防宣传栏、组织1次以上的灭火逃生疏散演习。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推动设立各类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或警示牌。发动所有交易区、部门、单位悬挂消防安全警示横幅标语不少于2幅,组建特色消防宣传队伍不少于1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扩大培训面,不断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础技能。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根据岗位重要情况和培训难度,科学确定负责培训的单位。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7月底前,联合消防大队完成对各交易区、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交易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采取分阶段、分类别、分重点的方式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系列行动,做到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稳步、有序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全力攻坚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查漏补缺,全力攻坚,集中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深入一线带队检查,分片包干,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对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管委会将通报各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于确保羊毛衫市场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二)明确分工,全民动员。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部门联动”的消防工作机制,做到资源有效整合、消防监督工作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整治期间,管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重点单位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其他单位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逐起分析核查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实施责任倒查。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消防专项检查报告范文6

农村消防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20*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厦府办〔20*〕26号和厦府办〔20*〕263号文件,就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村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我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近期对各区各部门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㈠是否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农村消防工作职责。

㈡是否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村委会组织管理制度、督查机制和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编制和实施农村消防规划,确实落实农村公共消防经费。

㈢是否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市新农村百村试点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消防试点工作。

㈣是否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齐全实用。各镇、村(含有农村的街道、居委会)是否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使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

㈤是否加大农村群众消防宣传,使农村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

㈥是否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二、方法步骤

围绕上述检查内容,采取各区各有关部门自查总结与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2月4日至12月14日),单位自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厦府办〔20*〕26号和263号文件要求和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自查并回顾总结20*年以来开展新农村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4日前报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

第二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1日),重点检查。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若干检查组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的组成、检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12月22日至12月28日),形成报告。在各区各部门自查和市检查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8日前报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项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力量,认真扎实开展检查工作。

㈡认真总结,精心组织。各区各部门要组织专人负责,对照厦府办〔20*〕26号和263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做法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其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