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粮食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粮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委会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之《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粮食行业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粮食流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就今年以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宣传发动。召开了中心及粮食收储公司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粮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9年粮食行业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就粮食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宣传发动,要求全县粮食系统根据消防安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突出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粮食行业消防形势稳中向好,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周密研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粮食中心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粮食行业的工作的实际,制定了《2019年粮食行业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2019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以石粮中心发〔2019〕3号文件下发至全县各粮食企业,要求全县各粮食企业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并结合实际,全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紧盯重点单位场所,深入开展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提升,切实落实和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三、扎实有效,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四个阶段,为切实做好粮食行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们根据粮食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做好大动员的基础上,将排查、整治、提升统筹安排,边排查边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即时整治,做到防患于未燃,全面提升粮食行业的消防安全水平。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排查三次,一是春节前,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在1月底及2月初,对全县地方粮食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二是在全面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排查期间,四月份,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2018〕61号),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地方粮食企业及5个储粮库点开展了以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为重点的储粮安全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对储粮机械、消防实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机械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平时维修保养是否有专人负责等;五至六月份,配合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省市大清查工作组,再次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排查。三是九、十月份,为保障中秋、国庆期间,特别是建国70周年大庆的安全与稳定,再次对全县地方粮食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大排查。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大整治。通过对县内地方粮食企业的多次大排查,全县地方粮食企业储粮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未发现重大的、明显的安全隐患,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与消防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员工,特别是企业对外出租的承租人,还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通过多次、反复的安全排查,警钟常敲,使安全的弦常紧不松。二是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需要不断增强,特别是消防灭火器需要经常更新,为保证急时所需,今年3月份,粮食收储公司统一购置了全新灭火器20只,增配给各个库点,巩固了消防安全形势,但对外出租的部分承租人,做得还不够,配置不足,更新也不够及时。

3、实现消防安全大提升。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企业和员工都经受了一次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教育,普遍增强了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意识,落实了消防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和中心组织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了大的安全隐患,提升了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措施,全县粮食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可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