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例6篇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1

(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六届第135次常委会议有关决议和2016年4月5日市编委会第2次年度会议精神,根据省编办《关于明确盘锦市经济合作局(盘锦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规格的批复》(辽编办发[2016]37号)意见,同意组建盘锦市经济合作局,加挂盘锦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吸引外资及区域经济合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

(二)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市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项目包装和储备、建设并完善项目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统计、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全市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和咨询工作。

(三)研究全球产业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对外招商重大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和区域经贸合作活动;调度、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进度。

(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针对欧美、日韩、台港澳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外资招商工作,推动企业间合资合作;协调推进全市与京津冀、环渤海及长江经济带等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承接高端产业转移;指导和推动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展会和年度展销活动。

(五)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联络协调及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归口的市政府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负责审批和管理外省(区、市)驻盘商会等社团组织;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

(六)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利用对外交往渠道,服务本地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拓展国际友城交流及与国际组织交往渠道,扩大国际交流,构建参与国际合作平台,广泛开展对外宣传,促进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人才的国际合作,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七)加强涉外管理,负责组织或配合接待来访本市的重要外宾;负责境外其他组织在本市活动的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

(八)统筹协调全市各县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涵养侨商资源参与经济建设;负责与海外侨商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吸引华侨华商华人来盘创业;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络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投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经济合作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设置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市政府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

(二)产业研究与规划科

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把握国际产业发展规律,结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订全市对外招商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重大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产业链项目招商提供可行性研究;负责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拟定全市对内开放规划,提出区域产业合作建议;负责投资环境对外宣传推介工作,负责重要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三)综合协调科

负责组织、协调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调度、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进度;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及完善;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相关统计、督查和绩效考评;负责协调组织参与国内重大经贸活动,指导和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展会和年度展销活动;负责文字综合、督查督办工作。

(四)欧美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拟订欧洲、美洲、大洋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拟订招商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对欧美国家和地区的重大招商活动和上述国家地区来盘考察接待协调;负责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

(五)日韩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日本、韩国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拟订招商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对日韩的招商活动和日韩投资商来盘考察接待协调;负责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

(六)台港澳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拟订招商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对上述地区的招商活动和投资商来盘考察接待协调;负责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

(七)国内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拟订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对国内发达地区重大招商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产业合作,围绕高端制造业加强对长江沿线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内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负责指导驻盘商会等社团组织开展经济合作。

(八)外事交流合作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涉外法律法规;负责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负责国际友城交流及与国际组织交往,推进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人才的国际合作;负责出访及来访团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境外其他组织在本市活动的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

(九)侨务指导科

负责协调全市各县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调研国内外侨商侨情和本市侨务工作,涵养侨商资源;负责与海外侨商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吸引华侨华人来盘创业;负责开展侨法宣传,指导、推动涉侨技术、人才、捐赠、宣传、文化等工作,协调涉侨投诉工作。

本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单位共45人,行政编21人,事业编24人。

二、资产情况分析

(一)分析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其中,资产构成情况应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比例情况,固定资产占比中应包含房屋、专用设备、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比例等主要指标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

(二)分析本单位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其中,资产配置情况应包含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无形资产增长率、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人均占有大型设备数量、有土地证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使用情况应包含出租出借资产占资产总额比、对外投资占资产总额比等主要指标分析;资产处置情况应包含本期处置资产价值占资产总额比等主要指标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折线图和表格)

(三)分析本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情况。

(四)分析本单位资产总体绩效情况。包括单位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资产存量盘活和共享共用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主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举措,全面反映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包括在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环节、提高资产运行绩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不仅要反映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身情况,还要着重反映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事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成效。分析本单位利用资产履行职能的情况,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促进民生和科学事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三)支撑改革方面。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改革所发挥的作用。

(四)其他方面。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特别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资产配置方面。如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准、车辆超编配置等情况。

(三)资产使用方面。如未履行审批程序进行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情况。

(四)资产处置方面。如未履行审批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情况。

(五)资产绩效方面。如资产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损失浪费等问题。

(六)其他方面问题。

五、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各单位对照现有制度,对资产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自查,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货币资金占比较高、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问题进行说明。重点反映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情况,包括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等。

(一)体制机制方面。结合本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全过程管理方面。结合本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如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等提出整改措施。

(三)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方面。结合本单位货币资金存量情况进行分析,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提出整改措施。

(四)加强会计核算方面。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对资产账务不规范、账实不符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方面。全面梳理单位在建工程情况,对已投入使用长期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提出整改措施。

(六)资产绩效方面。对本单位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使用效益低,包括闲置浪费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七)其他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六、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方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结合本单位资产管理重点工作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路和规划。包括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思路和措施。

(三)对资产报表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意见建议。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期与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总承包是指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试运行到达产达效全过程承包或负责设计以前及其他若干阶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条 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总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但必须报非钢产业中心、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审批。

第二章 项目总承包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第四条 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牵头部门,负责总承包项目的报批、设计委托等前期工作及总承包单位的确定;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 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承包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六条 项目在确定为总承包方式之前,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并专题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至总经理批准。总承包方式确定后,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谈判;若确定需要招标的,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第七条 总承包项目谈判由主管副总师负责。谈判结束后,技术改造指挥部应提出整个谈判的总结材料,交各参与谈判单位相关人员会签,送主管副总师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 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流程:

(一)确定技术附件

在商务合同签订前,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附件的谈判和签字确认。

(二)商务合同的签订:

1、商务合同的谈判:

总承包商务合同的谈判,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的副总工程师、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财务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商务谈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组织单位应加以整理、归档、保存,涉及到商务报价及所有有可能导致报价异动的内容,参与商务谈判人员应签字确认。

2、商务合同合规性审查:商务合同签字以前,技术改造指挥部应将《商务合同》送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进行合规性审核。

3、合同签字人确定:总承包项目合同签字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或技术改造指挥部部长。重大投资项目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以外,一律由技术改造指挥部部长签字。

所有总承包合同必须盖公司合同章。

第九条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合同等资料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负责分发,合同正本存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技术改造指挥部各存两份,监理公司、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项目部或项目使用单位各存一份。

第三章 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管理与联络工作,掌握总承包单位的设计进度,定期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设计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并组织项目使用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按总承包合同进行审查,若发现设计不符合规范或不能满足合同功能要求的,及时督促总承包单位修改设计,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到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 对于项目部和项目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的变更要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应当积极地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要求总承包单位按要求修改设计。

第四章 总承包工程管理和监理

第十三条 总承包工程项目一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公司任命项目经理,成立项目部或项目组,项目部或项目组的组成由公司行文,项目部代表业主履行职责,对总承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总承包工程的监督与协调工作,对总承包工程实施的工期、质量及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负管理上的责任。

第十四条 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按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网络计划进行考核,督促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安全

环保部协助技术改造指挥部督促总承包单位安全施工,使总承包工程达到安全、环保认证的要求。第十五条 总承包工程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开工前,技术改造指挥部确定好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公司代表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监理例会,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设计图纸和设计选用的材料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内容。对需要进行变更的,则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必须经项目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意见后报主管副总师、公司分管领导直至总经理批准;施工及现场的一般变更由项目部提出意见后由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确认,项目部与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不能统一意见时,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裁定后报主管副总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部或监理公司在施工管理、监理过程中若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应责成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重大问题报主管副总师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备案,作为考核设计单位的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办理压力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安装的报检手续和其他规定手续,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总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第十九条 总承包单位不得对工程实施转包,如果建设过程中由于某些专项须分包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分包单位必须由监理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经过技术改造指挥部与项目部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 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对原生产系统有影响的,则在施工条件具备后由总承包单位提出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技术改造指挥部审核后,由生产管理中心进行协调安排,项目使用单位必须全力配合。

第二十一条 在总承包工程达产达效过程中,项目部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项目使用单位要进行配合,整改的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五章 总承包工程的设备供应与检验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由总承包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处理。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参与设备的招标采购与监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 厂内单位从总承包单位承接设备制造或采购任务的,必须保证设备的质量和交货期,因为设备质量或延期交货而影响总承包工程进度的,由公司追究责任单位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合同约定由项目使用单位提供利旧设备的,则项目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利旧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刷漆颜色应与总承包工程颜色一致。

第二十五条 监理公司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与总承包合同对总承包工程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并提出意见。检验合格后,监理公司应及时向项目部移交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总承包工程设备进行抽检或复检。

第二十六条 总承包工程设备到厂后,技术改造指挥部或项目部通知生产管理中心,由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厂内运输。

第六章 总承包工程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与拨付,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的付款,由总承包单位申报资金计划。监理公司对总承包单位当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项目部按照监理公司审核的工程量和总承包合同对资金计划进行初步预算审核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没有成立项目部的,由技术改造指挥部审核后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根据公司月度资金平衡会确定的月度资金计划下达付款通知,财务部要严格按照付款通知付款。

第二十九条 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技术改造指挥部实时监控总承包合同款的支付情况,不得超合同比例付款,财务部要对总承包单位本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七章 总承包工程的试车与交工验收

第三十条 总承包项目具备试车条件后,经总承包单位申请,项目部负责组织项目使用单位或能源介质供应单位应按总承包单位要求提供试车所需的能源介质,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协调,但总承包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总承包工程的无负荷试车由总承包单位组织,试车通过后,监理公司、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必须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第三十二条 当工程完成无负荷试车,具备合同规定的交工条件后,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公司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部、监理公司、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机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和项目使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承包合同进行交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各参与验收单位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对于不按要求参加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同承认验收记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改后重新组织交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因生产需要,工程中需提前投入生产的部分,可由监理公司组织提前进行部分交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 交工验收开始后,总承包方应按合同同时向技术改造指挥部、项目部移交工程竣工图纸及光盘竣工资料、工程操作维修手册、设备随机资料和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及随机备件,工程资料则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移交公司档案馆存档,随机备件由项目部移交物流管理中心和项目使用单位。在总承包单位未完成上述工作前,工程不能视同验收合格。

第三十五条 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向总承包单位签发交工验收证书,明确工程交工日期,自交工之日起,工程使用权由总承包单位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项目使用单位不得无故拒收,由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工程而影响工程投产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工程的负荷试车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监督,项目部负责组织,总承包单位负责指导,试车通过后,技术改造指挥部、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八章 保证值的考核与竣工结算

第三十七条 工程完工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监理公司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建安工程量等施工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在合同规定的考核期内,由涉及合同约定保证值的单位和部门对合同约定的保证值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的考核评价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考核结果必须经项目使用单位和总承包方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项目部汇总,经技术改造指挥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副总师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项目部按合同约定执行对总承包单位的考核。

第三十八条 当工程约定考核期满后,总承包单位向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主持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九条 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公司提交竣工结算书,监理公司审核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报技术改造指挥部,技术改造指挥部根据总承包合同审核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监察审计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财务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如果双方对结算存在异议,则由项目部组织有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初步协商,报出协商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四十条 总承包工程质保期满后,技术改造指挥部与机动设备部对工程建安质量及设备质量进行评价,财务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质保金结算。

第九章 附 则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3

在局长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科内行政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本科年度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科内工作人员正确处理财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负责部门预算的试点工作,提出试点计划;

5、负责行政公检法及教科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和经费开出标准,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6、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的汇总及上报工作,编制所分管单位的年度预算草案;

7、负责行政公检法、教科文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及预算追加有关事宜;

8、负责区级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开会、财政审批、结算”的管理办法;

9、负责区级政府采购有关的考察认定工作,并提出采购计划;

10、负责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

11、负责福利销售有关事宜;

12、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13、负责科内信息的报送工作;

1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财科工作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科内行政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本科年度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科内工作人员正确处理财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负责行政公检法及教科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和经费开出标准,扩大部门预算的试点范围;

5、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的汇总及上报工作,编制所分管单位的年度预算草案;

6、负责行政公检法、教科文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及预算追加有关事宜;

7、负责区级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开会、财政审批、结算”的管理办法;

8、负责区级政府采购有关的考察认定工作,并提出采购计划;

9、负责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

10、负责福利销售有关事宜;

11、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12、负责科内信息的报送工作;

1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财科工作人员职责

在科长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本人年度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处理财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3、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加强行政公检法及教科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和经费开出标准,扩大部门预算的试点范围;

5、汇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决算并及时上报,编制所分管单位的年度预算草案;

6、负责行政公检法、教科文年事业单位经费审批工作及预算追加项目的考察工作;

7、对行政公检法、教科文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勤费、生活补贴、及其他项目核定,对电话费的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8、加强区级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开会、财政审批、结算”的管理办法;

9、对区级政府采购有关项目进行的考察认定,并提出采购计划;

10、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11、办理福利销售有关事宜;

12、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有一定参考价

值的调研材料;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4

第一条 根据市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3)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4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5

1水务系统财务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从主管部门角度来看,基层水务主管部门的单位负责人往往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够重视。

在水务系统的下属单位中,大部分下属单位是经营性的企业(由于大多是公益性的,主要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公司独立核算并且水务主管部门的单位负责人大都不懂财务,对财务管理监督的概念意识淡薄,他们更关心的是行政职能,这就导致给予了下属单位过多的自主权。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大都关注企业经营过程的安全问题、人员工资(大部分都是有编制的员工)等问题,而在财务管理问题上,他们只关心一些表面数据,下属单位的资产状况、资金的运营效率往往被忽视,这样就造成下属单位的低效率。

(2)从下属单位角度来看,由于水务系统的下属单位无论是事业性质还是企业性质,这些下属单位都属国有性质,并且所从事的大都是公益性的事业,下属单位负责人大都实行委派制,所以下属单位的负责人目标大都定位在经营的安全及员工工资发放等问题,对于单位是否营利、资金运营效果和效率也缺乏重视。

下属单位领导人为了节约人员支出,从事会计的人员大多不是专业会计人员,而是从现有员工中选出,再从培训机构培训一段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上岗,大多专业水平低、职业素质较差。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质量差,资金的运营效率低,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地反映下属单位的资产状况、经营状态及资金的流动状况,财务部门无法很好为领导人决策提供指导和依据。

2解决的办法及措施

21建设水务系统财务管理监督体系

该体系的建立应由水务系统一把手直接负责基层水务主管部门的单位负责人对该地区的整个水务系统的经济活动负总责。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水务系统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的建立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并直接参与整个体系的建设过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保证“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的建设的有效开展和有效实施。

水务系统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的建立主要包括:机构设立、制度的建立、人员的组织。水务系统应设立财务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水务系统的所有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与监督;负责制定水务系统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该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水务系统中抽调的精通财务的优秀财会人员组成,并由总会计师统一管理。

水务系统的下属事业单位类型多样,既有公益性的,又有生产经营性质的,既有事业性质的又有企业性质的,财务管理体质也不相同。所以,基层水务系统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办法及实施细则应包括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企业财务管理规则与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还要结合水务系统的特点及业务类型制定适应于基层水务系统的?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22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全面负责整个水务系统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总会计师直接对水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总会计师应具备相应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总会计师应从长期从事会计、财务、预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财政预算、国库和资产管理等法规制度的人员中选拔。

总会计师应该行使以下职责:①全面管理整个水务系统的日常财务会计工作;②指导制定整个水务系统的财务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③指导并参与下属企业的经济合同的制定与执行;④指导并监督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审核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⑤负责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⑥督导财务人员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规和制;⑦定期或不定期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定期检查下属单位财务状况;⑧审批财务收支,审阅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报表,对重大的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进行会签;⑨定期或不定期对整个水务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学习的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学习效果,持续地为水务系统培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⑩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按时发放工资和正常的经营活动开支;B11负责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及会计监督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纠正违规,堵塞漏洞;B12负责审计下属企业财务报表、并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出具分析报告,及时向水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汇报整个水务系统的财务状况。

23加强下属单位财务队伍建设

一是改变任用财务人员的方式。主管部门可以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主管部门可以派一名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下属单位的财务骨干,并实行轮岗制。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定期述职并报告工作。实施会计委派制度,有利于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那些自主权比较大下属企业,由于业务复杂、业务量,需要的会计人员多,要求的技术能力强,可以直接向社会招聘优秀的财务人员。

二是组织水务财会人员培训学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早已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会计行业的知识结构也随之而发展,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刻不容缓。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和培训形式可以是多样化,可以单位内部组织的学习,可以采取鼓励员工考取证书的形式自我提高,可以采用网络学习,也可以采取高层次的面授培训的形式。

3强化对下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职能,推进依法科学理财

主管部门应加大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水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主动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管理,严格工程结算和资金拨付流程;做好已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干部安全。

4在水务系统实行财务管理绩效考评制度

对财务管理的成果实行绩效考评是另一种监督手段,同时也一种激励措施。主管部门应设计业绩评价体系,业绩评价体系应体现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实现对下属单位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业绩评价体系后,应向下属单位下达业绩评价目标值,并对下属单位业绩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提醒偏离目标的单位及时查找原因,及时纠错。期末,在系统内业绩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奖罚。业绩评价的范围不应只限于对主管部门本身和下属单位的考核,也包括对下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考核。通过实行考核制度,可以全面提升财务工作绩效,杜绝懒散等不良风气。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范文6

1、基本情况

1.1 设计情况

某煤矿设计的生产能力为1.2Mt,服务时间为48.5a,应用立井开拓开采,井口标高+130m,主井深680m,副井深700.5m,车场水平标高-540m,应用单水平上下山开采全井田。该矿井为煤和瓦斯突出矿,总计储量约0.87亿吨原煤。建井应用中央边界式分区通风,初步设计的井巷工程量是19413.7m,并于2003年2月建设。目前各系统均已正常工作。

1.2 管理体制

该煤矿属省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该矿井实行的是项目法人负责制,其法人为江苏省某矿业公司。该公司下设5家股东,设立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具体项目建设管理执行总经理负责制,接受董事会领导。

2、安全管理机制及其特点

2.1 安全管理机制

2.1.1 上级主管部门

该矿从行政上说归属公司董事会主管,从业务上说归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主管,从安全监察上说归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主管。

2.1.2 矿井主管部门

该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由董事会委托总经理负责管理,还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会负责。

具体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各施工项目部总负责管理,还要对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施工项目部需要与建设单位签订管理合同,确保责权明确。建设单位需要与各施工项目部统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

2.2 安全管理机制的特点

(1)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部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平等合作,并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午主管部门负责。

(2)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部之间以及各施工项目部之间同属合同契约的关系,而不属于行政隶属的关系。

(3)所有部门均以项目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全面的安全管理协调工作由建设单位来完成。

(4)无论建设单位还是各施工项目部,都要在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下开展工作。

3、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

3.1 上下级关系要理顺

该矿井的法人为有限责任性质决定了其属于无主管企业单位,在其建设之初通过董事会委托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董事会的组成结构主要是各投资方的股东委派的相关人士进行兼职,重大决策的制定只能通过召开董事会确定落实,因此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公司行政部门之间存在严重脱节的问题,很多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指示、文件等无法在建井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到位,使安全管理工作较难开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委托总经理申请接受地方煤炭管理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逐渐完善后,该矿接受省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管,使公司与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得以理顺。

3.2 内部安全管理机制要完善

3.2.1 设立严格的考核体系

每年年初公司都要委托总经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再由总经理与下级副总、总工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再由公司的中层各部门经理与各分管副总、总工进一步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最后具体职员与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每年年底由公司监事会及煤炭主管部门考核总经理,公司设立督查组考核副总、总工及各部门经理,以此类推逐层考核,根据个人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奖惩,并进入个人业绩档案归档。

3.2.2 设立职权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该公司的第一安全管理责任人是董事长,具体职权的行使委托总经理执行;公司副总和总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责任,以及对上级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责任,以及对上级分管副总和总工负责;职员负责具体业务安全责任,以及对自己部门的经理负责。经过多年的改进,如今公司已经设立了职权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且已汇编成安全工作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手中。使全体员工都能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3.2.3 设立矿井监察部门

该矿建井之初,因为工程单一实力较弱,具体的安全监察工作主要由工程技术部指派人员负责管理。然而,由于近年来土建、矿建以及安装等工程陆续扩展,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决定成立专门的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全面负责矿井的安全监察工作事项。

3.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要健全

3.3.1 招标制度的建立要严格

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之前,要由相关部门对投标施工单位进行考察鉴定,主人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情况、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以及企业的安全业绩情况等。对于资质低、缺少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工作业绩较差的单位坚决不予承包。此外,对于近年内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者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确保施工的安全。

3.3.2 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要明确

由于建设、施工双方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着职责范围不清和管理扯皮现象。为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在与公司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作为专项内容,明确双方的职责。明确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有接受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和平衡协调的义务。

3.3.3 安全保障体系要完善

由于近年来土建、矿建以及安装等工程陆续扩展,四面八方的工程施工队伍进入并陆续开始施工,由于各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程度不同,因此,公司要从全局出发,综合各施工单位特点统一制定安全保障体系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职责明确安全生产。

3.3.4 安全协调工作要做好

建井过程中会有土建、矿建和安装等施工同时平行或交叉作业的情况发生,而各施工单位之间又各自分工不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做好安全协调工作。要让各施工单位之间彼此签订协议,落实责任,确保施工的有序开展和安全进行。

3.4 现场安全管理要抓好

抓好建井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将主要经验和做法总结如下:

3.4.1 安全立会制度要执行

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安全立会制度,设立每周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每月底召开安全总结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总工、各部门经理、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等人组成,主要就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传达,公司安全问题进行汇报总结,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和计划等。

3.4.2 安全检查制度要深入

公司决定将每月的5、15、25日设定为安全检查日,主要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工程技术部、监理单位、质量监察站等单位部门检查施工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给予处理解决,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4.3 安全评比活动要开展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奖惩分明,通过开展落实安全评比活动,有效促进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4.4 安全施工意识要加强

由于矿井施工人员大都文化水平较低,技能素质较差,具体施工过程中容易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问题。为此,必须经常性地开展针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学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活动促进其增强安全意识。

3.4.5 安全措施投入要增强

煤矿建井之初,通过鉴定认定属于煤和瓦斯突出矿井。公司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具体要求委托相关设计单位修改了原有的通风系统,增加了回风井和采区巷道6000余米,加大投资7140余万元。建立了良好的安全措施,有效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

3.4.6 安全培训工作要落实

若想做好安全工作,必须首先做好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公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施工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且将安全教育培训与工作紧密结合,要求安全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工作,特别是对特殊工种要求必须

持证上岗工作。为了做好培训工作,公司还组织专人到先进单位学习考察,并特聘安全专家现场指导培训授课,强化训练,增强了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了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4、几点建议

(1)作为我家政府职能部门,有必要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进一步完善工作。特别是对《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尽快加以修订完成。

(2)针对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分清政府和企业之间、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之间、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责、权、利的关系,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建井期间要想实现项目施工的安全进行,那么建设单位必须和施工单位签定两份合同,一份是工程承包合同,而另一份则是安全管理合同,从而制约其加强安全管理。

(4)建井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是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必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5)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对煤矿进行依法治理。

参考文献

[1]陈庆红,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J].山西煤炭,2011.(01).

[2]吴学俭,金传满.浅谈如何搞好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J].煤矿现代化,2009.(03).

[3]杨晓雨,浅析矿井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评价[J].才智,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