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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检查方案范文1
由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对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含工业开发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后发现各街道辖区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加强监管
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汲取东光辖区出现“4.9”特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此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带队深入商场、市场、医院、学校、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地、景区景点、平改坡工程区、低洼棚户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查找隐患,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要以查问题、查隐患为主,注重从细微处入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死角”,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隐患。同时,注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盲区和盲点的排查力度,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职责到人,取得实效。三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于4月16日前报区安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区安办: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区*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区建设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提高施工单位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建筑施工现场出现坍塌、高坠、机具伤害、触电、溺水等事故的发生;负责牵头对全区平改坡及特色街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所有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对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物立即进行拆除。
区教育局:立即对学校校舍情况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旧校舍、改建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区文广局:要加强对全区所有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提高经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区房管局:重点对拆迁工地、装饰装修现场、低洼棚户、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低洼棚户区危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危房和其他危旧房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首先采取疏散等措施,再制定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拉网式排查辖区安全隐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村组、社区、业主,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同时,区交通局、区*分局、锦江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旅游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旅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隐患的排查、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玉泉酒店、春南商场、冻青树市场等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立即行动,限期整改
商场安全检查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出租房、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邬志坚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张良君书记和工业主任张建仁任副组长,成员由武装部长葛东、派出所所长任斌、工贸办主任蒋雨龙、综治办主任谢福庚、安监所所长王自力、一社区书记毛彭年、二社区书记樊志其和三社区书记何葵飞组成,负责督促和指导全街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王自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检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至4月30日)。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防常识,宣传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检查整治阶段(5月1至5月20日)。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单位边组织检查边督促对象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立即处罚。
(三)验收总结阶段(5月21至5月3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考评。各责任部门将总结于5月30日前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重点及职责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对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疏散措施。
2、加强对“三合一”企业的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家庭成员除外)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且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工贸办)。要加强对生产储存塑胶制品、竹木制品、印刷制品及服装针织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保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安全疏散通道、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完好。同事,掌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加强出租房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综治办)。对辖区内的所有外来人口租住的房屋、拾荒人员自建简易住所等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出租房内电路、电器安全情况和老化损坏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履行好相关职责,切实抓出实效。
商场安全检查方案范文3
一、强化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9月18日市经贸局与市消防大队、安监局组成节前安全检查小组,对等商场、超市的消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标示、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管理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检查发现有的商场、超市内页资料不够完善,个别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安全出口通道留用空间不足,被陈列商品占用、消控中心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等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小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为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整治方案,加强落实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监管,杜绝报废车辆流入市场。9月27日市经贸局、物资总公司对报废汽车拆解场进行联合检查。根据现场查阅相关资料,2013年1月至9月共拆解各类车辆42辆,拆解程序规范,各项手续齐全。检查组要求,报废汽车拆解场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严格进行操作,决不能让报废车辆流入社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危害。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落实各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商场安全检查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认真吸取*市“*”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点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事故多发行业,特别是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和部位,重点开展有关专项检查: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要对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细致排查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列为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要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二)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要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处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乘坐交通工具。重点检查交通事故多发地段是否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措施。要针对汛期水上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做好乡镇农运船的安全检查,严查“三无”船舶和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检查。要全面落实全国和省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对明停暗开、死灰复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关闭;要严格防冒顶、防透水、防跑车的有效预防措施,对安全评价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坚决整改,对达不到安全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一律停产整顿。对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配套设备和防火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采矿。
(四)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无证非法销售点要坚决关闭或取缔。重点检查各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否对不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行了“五整顿、两关闭”。
(五)对建筑施工、电力、教育、林业、农机、农业和水利等行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类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方式及职责分工
(一)本次大检查活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各镇、各部门组织全面排查。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为确保大检查活动有序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明确各个专项检查的牵头单位:消防专项检查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密切配合;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由县建设局牵头负责。其他行业的安全检查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检查时间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时间从6月21日起至7月5日止。
五、检查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各镇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分类造册登记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依法督促限期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该停业的要立即停业,该关闭的要立即关闭,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要登记在案,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检查。
商场安全检查方案范文5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镇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对“三合一”企业和建筑电气的安全检查。对全镇范围内存在的“三合一”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并加强源头控制,改善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消除“三合一”企业和建筑电气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公复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各办、派出所、工商所、消防队、供电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人流密集的商场、超市、影剧院、歌舞厅、宾馆、出租私房、饭店、学校、车站、菜市场、网吧、副食品市场、公园、旅游场所、宗教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正常,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同时必须加强对群众集聚性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各类商业庆典演出活动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企业、建筑施工及矿山的安全检查。安监中队要做好对烟花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工作,防止擅自生产和违规经营而酿成事故;对经营不规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易燃易爆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该关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切实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村镇办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开展工业企业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镇安监中队及各管理区、各村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在上阶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登记在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着重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工作。交警部门要严查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落实路段交通管理责任,确保道路畅通;要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搭乘客运交通工具,严格执行车辆出站前的门检制度,保证节日客、货运输一路平安。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对土制锅炉要坚决予以解体,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尤其要加强对年末各做糕场所的监控和检查力度。要切实做好风景旅游点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企管站和供电所对自备发电机组使用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且要督促自备机组安全使用。
(七)各所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元旦春节长假期间,强调注意长假期间的交通安全。
(八)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商所、卫生监督所、食品站主要对食品的市场销售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茶室等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九)做好森林防火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巡查及落实值班制度。
二、检查方式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地毯式安全检查方式,实行分级负责、分片负责。镇政府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派出所、交通、工商、消防、土管、电力、食品等部门要对所属行业拿出专项检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检查。各管理区、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组织、督查、落实,企业自查工作也要同时进行。
三、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时间定于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各办公室、管理区、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三个责任主体”,即政府的领导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扎实工作,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加这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检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采取强硬措施,根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安祥快乐的节日。
(二)各企业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商场安全检查方案范文6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____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 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 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