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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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文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网吧、电子游戏厅、卡拉OK厅、舞厅、音乐茶座、台球厅、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范围内突发的、可能导致多个人员伤亡或财产较大损失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公共娱乐场所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成立全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侯爱玲同志兼任。

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全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配合、协调工作;

3、及时掌握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及时做好事故救援的信息传递工作;

5、组织做好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

(二)组长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协调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做好各自的救授工作。

(三)副组长

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四)成员

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落实市直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本场所具体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对市直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事故预防进行检查,发生事故及时电话向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组织救援。

市文化局秘书科负责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救援人员、交通工具、急救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文化局负责落实管辖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发生事故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并在当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根据事故类型立即拨打火警119或急救120电话,同时向事故发生场所负责人及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报告。若事故发生在县市区管辖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县市区文化局接消息后应立即报告当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电话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信息传递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若事故发生在市直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领导小组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消防、安监、卫生急救等单位就地组织场所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若事故发生在县市区管辖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由县市区文化局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与县市区文化局联系,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如有必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安排人员赶赴县市区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三)实施救援

1、在拨打消防等国家开设的应急电话及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事故发生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启动本场所制订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内部自救,并对本场所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快速分析,必要时请求外援。

2、领导小组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发生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各县市区文化局负责指挥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救援工作。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市直管公共娱乐场所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

火灾、爆炸事故: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若有人员受伤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消防队未到现场之前,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应立即控制事故的发展,迅速疏导顾客从安全通道撤离场所,电气火灾先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的,立即通知气、电管站;油类火灾及时将可燃物品搬离火场。

中毒事故:立即拨打急救120电话,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向所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实施救援时,应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必须配戴好防护用具,及时切断气源、电源,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和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事后处理

1、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据职责划分,督促事故发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协助、配合消防、安监、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领导小组对不能按本《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传递信息、不能在规定时限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本《预案》中的职责分工,督促管辖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本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以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文2

一、建立健全步调一致、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指挥体系

1、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政府是全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发生突发事件时,县政府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决策和部署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县应急办和县应急救援中心合署办公,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管理的日常事务,在出现突发事件后是全县应急救援工作的调度指挥中心,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命令启动相关预案,制定救援方案,指挥调度全县的应急救援力量。各乡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执行机构,要坚决执行指挥中心的命令,认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2、建设应急救援中心信息平台。利用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中心现有的信息收集和指挥系统,建立好突发事件预警预测网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各地各部门收集的各类应急管理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应急救援中心处理,应急救援中心分析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出预防预警信息。

3、对各地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应急办和应急救援中心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实力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成立救援队伍。

消防应急救援队以消防大队为主,和东方社区消防队、民联社区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消防队伍共同组建,负责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国土局组建,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救援。

矿山应急救援队由县安监局组建,负责矿山类突发事件搜救工作。

医疗应急救援队由县卫生局、药监局和红十字会牵头,以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卫生力量为主组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事故中的医疗救治。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由林业局组建,主要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防化防疫应急救援队由县环保局、畜牧局和农业局分别组建三个分队,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化、动物疫情、农作物疫情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应急救援队由科技局(地震局)、气象局分别组建两个分队,科技局(地震局)主要负责地震灾情监测、分析预报工作,气象局主要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

城市燃气应急救援队由建设局牵头,以茂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永丰液化气公司为主要力量组建,负责燃气设施管道保护维修以及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电力供应应急救援队由供电公司组建,负责突发电力事件和其他灾害事故中的电力设施保护、维修。

建筑物抢修应急救援队由县建设局、房管局共同组建,主要负责建筑物倒塌事故抢险以及灾后房屋和城镇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工作。

交通应急救援队由县公安局、交通局牵头,以县交警大队、高管十四大队、十漫高速管理所、县运管所、县公路局、县海事处及县内运输企业为主要力量组建,负责突发交通事件应急救援和其他事件中的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转移。

水利应急救援队由县水电局、城管局负责分别组建两个分队,水电局主要承担防汛抗旱和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城管局负责城区突发事件的生活用水供应和灾害事故破坏的供水线路的抢修。

通信应急救援队由县电信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公司组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通讯保障,提供临时应急通信设备及恢复整修在灾害中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治安应急救援队由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组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开展相关警务工作。

后勤保障应急救援队由发改局、商务局、粮食局、中石化营业部共同组建,负责抢险救灾所需油料类、生活类救援物资供应。

灾民安置救援队由民政局负责组建,负责灾民临时住所、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民兵应急救援队由县人武部负责牵头,各乡镇(场、区)组建分队,主要参加抢险救援、协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突发事件宣传报道队由宣传部组建,负责统一对外公共信息及灾害报道。

2、日常管理

各专业救援队伍日常由组建单位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接受县应急救援中心统一指挥调度。

各应急救援单位每季度向应急救援中心上报一次人员和救援器材装备情况,并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遇人动及时报应急中心备案。

各应急救援力量与县应急救援中心开通专线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每周一上午12点之前将本周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备案。

各队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研判会,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本单位队伍存在的问题,预测灾害事故可能发展的形式,部署相关工作。应急救援中心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研讨会议,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交流讨论各单位协同作战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各应急救援单位要为救援队伍配置必要的救援装备,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应急救援中心每季度派人进行专门指导,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队在应急救援中心统一调度下,及时召集队员,携带救援装备和物资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救援工作。

三、加强专家组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1、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给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提供科学详细的信息资料、理论知识和灾害评估结果,确保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建立人才数据库。各部门将本单位聘请的专家名单上报应急救援中心登记备案,同一类型的专家不得少于3人,并指定一人担任组长职务,负责本组人员的值班安排等事项。

3、实行专家值班备战制度。各单位在每周一向应急救援中心报告本周值班专家人员名单,值班专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到调度后,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

4、建立专家联席会议制度。应急救援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家联席会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由应急救援中心拟定,各单位派专家组成员参加。

5、制定计划。每月深入各应急救援队讲授专业救援知识,指导处置突发事件。每季度集中举行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向公众讲解应急救援知识。

四、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动员培训,提高应救和自救能力

1、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全面提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整体理论水平和应急救援实力。应急救援工作以各专业队伍为主,在专业力量不足以应对时由县政府决定动员、征用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2、各单位要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技能培训、经验交流和模拟实战训练等方式,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对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专业救援力量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率达80%以上。由应急救援中心、志愿者协会和救援力量所属单位组织队员、志愿者、群众参加灾害事故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两次。

3、各职能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移动电话短信平台、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知识讲座、技能演示等形式,向公众传递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1、应急物资是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整合资源,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加强对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

2、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定额由各专项预案牵头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确定和储备,并报应急救援中心备案,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数据库,实现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由应急救援中心统筹调配,相关单位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文3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版权所有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

(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

(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

(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厂

(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

(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版权所有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文4

一、工作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或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义务。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1、成立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部门职责:

镇政府:负责接警、启动预案及紧急状态终止。

公安部门:负责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受害人的医疗救护工作,评定化学物质对人员危害程度,组织救护队、救护医院、医生、药品、医疗设备、设施保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负责水上交通事发区域治安警戒,组织沙眼营救、打捞遇难人员尸体和重要财产物证。

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组织救援通信畅通。

必要时,电力、商贸流通部门提供相应救援支持。

3、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综合组: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组救援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性问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

现场勘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负责现场勘察,勘察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种类、特性、数量和事故波及范围;根据事故影响程度,负责划分出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草图;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资料以及证人证言;负责提出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抢救抢险组:

主要职责: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治安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区域治安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突发事件;负责维护现场救援治安秩序。

事故善后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负责伤亡人员的亲属的安抚、接待。

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药品等急救物资;负责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包需经费;负责事故指挥部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家组:

主要职责:根据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提出控制、救援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咨询组: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获取所涉事故救援与防护信息;必要时,负责与县危险吕安全评价中心、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联系。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接警由派出所负责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危害程度;事故发生的类型(火灾、爆炸、中毒、泄漏污染、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危险危害物质的名称及数量;事故发生的简要描述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认定;请求应急救援的内容及建议。

2、启动预案: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县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镇有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相应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信息咨询组随时提供有关信息;成立应急救援各组,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各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发展姿态,随时高速救援方案,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3、救援终止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文5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年,建立完善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指挥机制。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公安各警种密切协同、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显著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应急救援财政预算经费得到落实,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基本满足灾害事故处置需要,消防通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队建设基本完成,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成使用。

二、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

1.建立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市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组建。应急救援大队的主要领导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主官担任,受省应急救援总队领导。

2.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矿山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3.日常应急救援行动由市应急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重大灾害事故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实施。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社会其他联动部门及单位协同作战时,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市公安机关其他警种联合作战时,由市公安机关领导实行统一指挥;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独立作战时,由省应急救援总队、大队组织指挥;当发生核生化、海上船舶火灾和人员搜救、公共卫生事件、矿难等特殊灾害事故时,由本系统组织指挥及协调工作,市消防部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协同作战。

(二)联动响应。

1.根据省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实施两级响应:一级为跨市县救援,由省公安厅、省应急办和应急救援总队响应,同时报省政府和公安部;二级为市区域内救援,由市公安局、应急办和应急救援大队响应,同时报省公安厅和应急救援总队。

2.市政府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统一调度、指挥体系,确保第一时间同时响应,参与处置灾害事故,并将应急设备制造企业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形成政府、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响应。

3.在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时,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同时联动响应,牵头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公安机关各警种加强协同配合,市消防部队负责现场救援处置,交警负责实施交通管制,特警、派出所民警负责警戒和维护治安、信通和装财部门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警务保障,公安网监、宣传部门要掌握舆情,及时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4.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相关部门建立本级指挥中心或值班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各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确保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调集专业力量处置。

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一)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年下半年,组建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年底前,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完成与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及各市县支、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建设。同时,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要,同步规划石梅湾和新市区消防队站。

(二)加快推进神州半岛消防站建设。

年上半年,完成神州半岛消防站营房建设、装备配备等工作,并投入使用。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合同制消防队建设。根据省政府《百镇建设计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在仍未组建消防队的和乐镇和石梅湾开发区建立政府合同制消防队,每个合同制消防队不少于20人,消防执勤车辆不少于1辆。合同制消防队的值班备勤、训练生活和执勤战斗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保障。

2.加强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按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要求,在兴隆、神州半岛、石梅湾、日月湾、山钦湾等区域星级酒店,其他大型企业和农场建立或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到年底,全市企业需完成专(兼)职消防队建设,队员达到达200人。

3.加强义务(志愿)消防队建设。重点在和乐、万隆社区、山根立岭、各农场以及城镇社区、农村村委会、弱势群体居住地等地区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做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执勤装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年全市义务(志愿)消防队员达到500人。同时依托保安、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发展消防安保队伍,完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装备,强化消防培训。依托共青团及各类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都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石化、医疗卫生、环保、市政、水务、地震、供水、通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装备,承担本系统、本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市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训练和联合实战演练工作。

(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训练与演练。

1.依据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制定我市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区域协同作战和灾害事故类型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达场增援。各区域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特点,制定本级应急救援类型预案。

2.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开展专业化训练,大力推进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不断提高战斗力。从年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协同作战能力。

(六)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年起,建立由各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库,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完善专家联席会议、专家会诊、信息互通、业务咨询以及重大救援遂行出动等工作制度。应急救援专家组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建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得到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应急救援保障

(一)装备物资保障。

1.年前,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和器材要达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同时结合每年的装备器材耗损等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和备份均达到100%,满足公安消防队执勤战斗的需要。

2.按照“分级承担、分类保障、警地联储”的原则,建立装备物资保障机制。年,依托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中队建立灭火剂储备站,作为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救援、生活、装备、物资等方面的保障。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资源共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市政、防汛、交通、地震、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动态储备、应急筹措,构架多点型战备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实现应急救援和综合保障一体化。

(二)通信保障。

依托省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和市公安消防指挥系统,建立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年,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实现与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民航、石化、医疗卫生等部门的有线无线互联互通。

(三)经费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关于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公通291号)有关规定,落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相关经费、重点解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合同制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训练演练等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武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19号),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保证达标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任务和建设需要,结合财力可逐年加大支持力度。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消防队站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财政基础建设计划予以安排。

(四)加快训练基地建设。

加强公共安全抢险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年底前依托市公安消防中队训练场进行训练,年底前完成市应急救援大队训练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范文6

关键词:消防部队;抢险救援;思考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35(C)-0124-03

近年来发生的例如911恐怖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地震灾害,以及2008年发生在我国南方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充分说明,在社会飞速发展的当前,也是各类灾害事故频发的同时,更加体现出加强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和建立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是我国当前的一个重要话题。

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国家和社会考虑公安消防部队在现役体制、器材装备、训练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救援中的突出作用,2009年5月1日,新的《消防法》颁布实施,明确了抢险救援工作成为消防部队法定职责,这为消防部队面对社会的抢险救援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转型的变化,新的社会矛盾问题不断显现,交通事故,社会,恐怖事件,化工灾害,过度开采地球资源造成的自然灾害等灾害事故的频发,不仅给各级政府的社会应急救援能力带来了新的考验,同时对大力发展应急救援机制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因此,在各地建设一支以消防部队为主,其他力量体系为补充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抢险救援队伍,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消防部队的一项重大而急迫的任务。

一、当前抢险救援工作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根据以往发生的抢险救援工作经验表明,参战的多方救援力量因领导体制不同、隶属关系各异、利益差别等原因,在行动中缺乏组织上的严密性和纪律上的约束性,多头指挥、各自为战的格局依然没有打破。如许多地方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重大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震救灾应急工作由市地震局负责,但这些部门因没有专门的抢险救援队伍而难以有效承担。此外,还有许多类型的抢险救援任务如深井救人、高空救援、建筑物坍塌事故中的生命搜救、污染辐射场所抢险等至今尚无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通常是调动部队,特别是消防部队承担,但由于警力和装备等条件的限制,消防部队仍无法就抢险救援繁重任务。这种各个救援力量之间各自为战的状态,各种专业救援力量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不能实行整体联动,没有统一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功能,缺少科学性和联动性,既造成了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又耽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二)是缺乏高效统一的抢险救援指挥体系,指挥混乱。目前,大部分地方尚未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每次灾害事故发生后,往往是成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由县、市政府办室或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临时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对已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处理。由于缺乏权威、规范、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造成事故现场多头指挥,令出多门,各自为政,秩序忙乱,各种抢险救援的指令、信息反馈传递不顺畅、不迅速,严重影响了抢险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三)救援资源配置不合理,建设重复,不能形成合力。长期以来。我国对各类突发灾害性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实行的是一种“分而治之”行业垂直领导体系,如消防、矿山、石油、民航等部门都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分别对各自行业内的应急和救援活动进行了规定。这种体制造成各部门不可避免地存在救援装备和人力资源重复投入、大量闲置的状况,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往往也参差不齐。有的部门即使建立了一些应急救援组织,在队伍建设、救援装备配备、维护和响应机制等方面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导致快速反应和灾害现场应变能力不强。此外,地方政府面对众多的应急救援体系,无论从经费上、人员上、装备上,还是从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管理上都是力不从心,有限的救援经费只能分摊使用,造成高成本、低效能的不利局面。然而,各项社会救援活动有许多共性和其器材装备的通用性,以上问题的存在造成某些部门因为主管领域事故机率极低,拥有的救援资源长期闲置未用,而另外一些救援任务极为繁重的部门则突出存在力量严重不足、装备量少质差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效率,影响了对公私财产特别是群众生命的抢救。

(四)作为社会抢险救援尖兵的消防部队捉襟见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防部队的职能不断拓展,近年来消防部队在兼顾自身主要职能同时,在主动被动地承担各类抢险救援工作,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但依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人员编制少,许多经济落后区域没有现役中队,大多数县市即使有也是7―12人的小中队,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各种任务,二是经费投入少,装备落后,就云南而言,许多地方只有基本的几辆消防车,没有配备抢险救援车,更无从谈起诸多又昂贵的抢险救援器材。三是缺乏各种事故的针对性、专业性训练。

二、建立以消防部队为抢险救援体系主要力量的必要性

(一)消防部队的抢险救援地位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确认。新《消防法》明确了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必要的保障措施,主要体现为: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其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第三,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第四,赶赴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调集的消防装备和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运输。同时,《消防法》还规定,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医疗、抚恤资金。

(二)消防部队承担抢险救援工作的几点优势。一是职能优势,消防部队是一支常年处于任务状态的一支现役部队,作风优良,英勇善战,实战经验丰富,集结速度快,行动迅速,能快速反应。二是装备优势。近年来,各地消防部队相继配备了抢险救援车、举高车、照明车、破拆工具、救生器材、防毒防化器材等大量特勤装备和现代通信设备,为应对各类抢险救援的有复杂性、险恶性等诸多方面的特点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三是人员素质优势,消防部队人员长期的训练使队员无论是在身体素质、专业素质、心里素质等方面存在其他力量无法赶超的优势,所以消防部队能胜任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三)消防部队承担抢险救援工作是与国际接轨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前,我国消防部队主动承担的社会救助活动,诸如取钥匙、送水、取马蜂窝、营救跳楼者、自杀、深井救人、建筑倒塌、车祸、台风、海啸、滑坡、泥石流、毒气泄漏、山洪爆发、地震、井喷等,等等数不胜数的社会救助,得到了社会和民众的认可,随着新《消防法》的出台,也把消防安全宣传推向了高峰,老百姓的消防意识加强了,对消防部队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一旦有困难,很自然就拨打“119”求助。再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以消防为主的救援队伍,如美国在就设立了由总统直接领导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在每个城市按面积和人口密度设有大量的能承担救生、防灭火和其它灾害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站,“9•11”事故救援,美国消防功昭于世。日本在《消防组织法》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各地消防队伍都要实施救援工作,并对人员配备、装备标准有具体要求。法国、英国、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消防队伍也都担负抢险救援和救急任务。发达国家消防部门的职能也由传统的单一模式向多功能化立体方向发展,据统计,灭火出动平均仅占这些国家消防队年出动总数的10%左右,其余90%左右都是应急救援。因此,着眼世界消防发展的新趋势,与国际接轨,与世界消防联系在一起,必须加强我国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当前加强以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整合力量资源,形成拳头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整合各种抢险救援力量资源,制定科学规范的应急管理制度,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大多依托消防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高效的紧急事务处置反应机制。如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的消防队伍都是集消防、救灾、救护“三位一体”,具体职能包括防火灭火、交通事故救援、化学事故处置、水上灭火和救生、空中救援、地震救灾、隧道(地铁)救援、医疗救护,其他灾害救援和国际救援等。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公安消防部队主力军地位不可动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组织网络,形成社会抢险救援联动机制,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等部门的具体职责;使得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政府主导作用越发明显,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模式,各方责权分明,分工明确。预防和消除各种突发安全事件,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统一指挥、联动响应、协同作战首脑系统,实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从而做到在紧急状况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的工作方式。处置力量应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联动响应。

(二)整合资金,高效投入。针对当前抢险救援工作的复杂性,危险性、多样性,消防部队无论是人力、物力都与现实繁重而艰险的抢险救援任务不相适应。如笔者所在地,城区面积达14平方公里,常驻人口15万余人,整个辖区总面积总面积6069.88平方公里,总人口146万余人,下设2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年平均出警火灾200余起,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100起左右。然而就现有装备4辆消防车(一辆超期服役),中队消防队员25人,难以满足任务需要,部队各级领导积极争取编制建立一个新的中队,但政府无力投资,也就不了了之,在面对大的灾害事故时,消防部队也只能望灾瞪眼,无力救助,然而,当地的煤炭行业出资上千万元成立了行业内的矿山救护队,各乡镇也投入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建立煤炭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这些资金投入购置的器材准备大部份和消防救援装备功能大致相同,但消防的装备和人员面对整个社会,行业的装备和人员往往只针对本系统,因此政府应当考虑到,社会各部门救援力量相对薄弱且高度分散,难以适应各种高难度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将有限的资金投入消防专业队伍的营房,车辆装备,人员的建设,坚持以“专业、齐全、够用”为原则,依托消防、特勤部队,进一步增加人员编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装备建设,组建重大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作为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一支常备性的抢险救援力量,主要用以完成各专业救援部门无法完成的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山体滑坡及其它地质灾害、建筑物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空难、深井救人、高空救援、地铁隧道救援、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难、险、重”抢险救援任务。

(三)是建立和训练专业高效的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援工作成为消防部队当前和今后的一项主要任务的一部分已经不容质疑,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期望值高,这对抢险救援工作的加强和消防部队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会,建立一支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救援队伍刻不容缓,应从以下几个面加强,一是继续加强细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官兵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教育官兵深刻领会抢险救援工作是社会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新任务,改变过去部分人员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人们不报警消防部队也可不理的偏见认识。二是提高人员的基本素质,尤其是指挥人员的综合素质,当前的社会抢险救援,特别是特种灾害事故处置,首先要了解事故的性质,尤其许多救援器材含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要求官兵必须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不能按传统的灭火训练科目施训,加强有针对性的训练,强化科技练兵。尤其是化学危险品和毒气的理化性质,技术参数,处置手段,注意事项等特殊业务知识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冒险、蛮干,造成无谓牺牲。

(四)是加强针对性训练,要彻底改变以往消防部队中开展较为普遍的有体能训练、技能训练、及军体器械、实战操、六熟悉及出水项目的应用性训练等。改变只有特勤队才开展的抢险救援训练,发挥消防部队点多面广的区域优势,大城市设特勤队,小中队设特勤班,形成处处有消防部队,队队有特勤班的抢险救援网络,各地普通队站既是一支独立的全方位作战的队伍,又具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才能在第一时间控制或消除灾害。同时应立足本辖区情况,分析排查可能出现的灾害事故种类及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战术分析,制定预案。作好辖区情况调查,对抢险救援中易于接触的一些场所和物质进行统计。四是加强协同配合和跨区联动,形成社会抢险救援的作战合力。社会抢险救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消防部队主动加强同地方行业、部门和单位救援力量的协作与配合。例如水灾、地震重大灾害事故和特种事故处置,参战单位和人员较多,消防部队要积极主动担负突击性的紧、难、险攻坚任务,并协调好水、电、气、医疗和社会志愿者等队伍,保持各方面的信息沟通和配合,保障抢险救援现场的井然有序。同时,要做好部队跨区抢险救援作业的准备。目前,社会交通事业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极大缩短了城市之间的“距离”。给消防部队跨地区参与抢险救援创造了极大便利和可能。因此,消防部队要积极研究跨地区抢险救援作业的战术方案,加强跨地区消防部队抢险救援作业的协同与配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