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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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文1

关键词 电力法律制度 《电力法》 问题

一、我国的电力法律制度

“电力法,是调整电力经营和供给,电力工程和设施的管理以及规制,用以维护电力用户利益,保证电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开始加大电力法制建设的力度,从我国第一部关于电力方面的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1987年9月15日公布,1998年1月7日国务院令第239号修正)的出台,到《电力法》的颁布,再到与《电力法》相衔接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我国电力法制建设经过近三十年的历程,目前已形成了以《电力法》为核心,以配套性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重点,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特色,以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电力行业标准为补充的电力法律框架体系,内容主要涵盖了电力建设、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价与电费、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发电与电力设施保护、电力监管、标准化管理、反窃电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电力争议处理等方面。在这一系列电力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构建起了我国电力法律制度。

电力法律制度是根据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等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具体规范形成的调整特定电力法律关系的一系列相对完整的实施规则系统,其对具体电力法律规范的实施具有指导、整合的功能。现阶段,我国大体上确立了电力规划制度、电业权制度、电力监管制度、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电力价格制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以及电力法律责任制度等电力法律制度。

从《电力法》的颁布,到《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一系列与电力事业相关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我国电力法律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陋粗鄙到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但是,由于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以行政权为依托,电力立法具有较强的滞后性,这也导致现行电力法律法规与电力体制改革的诸多不适应性。

二、法律制度方面的不足

1、电力监管的独立性有待增强

尽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规定电监会履行电力市场的监管职责,具有法律上的电力改革主导权,却没有完全改变电力监管职能分散、权利不合理的局面。对于电力监管机构而言,价格监管和市场准入监管应是其两大基本职能,因此,价格监管和市场准入监管应该是电监会具备的基本职能。然而,在我国,电力企业投资审批和定价仍然由发改委决定,而给予电监会的准入许可权和价格的建议、监督权没有管制效力,不能对电力企业形成制约。市场准入权在发改委和商务部,价格监管权在发改委,国有电力资产归国资委管理,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对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建设基金提取、税务政策等进行监管。在行使具体监管职能时,电监会与这些部门尚存在职能交叉重叠和监管界限模糊等问题。

2、电价制度有待完善

2005年颁布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形成了我国现有电价制度。目前,上网竞价制度已基本建立,而输配电价分离尚未实现,这在电力法的修改中有待完善。另外,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对煤电价格实施临时干预力求缓解煤电矛盾,但收效甚微。这主要是由于煤、石油等行业没有彻底完成市场化改革,尤其是煤炭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很低,导致煤电价格之争日趋严重,“市场电、计划煤”的局面成为“电荒”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国家制定的煤电联动机制也因煤炭企业价格循环上涨而无法再实施,电力企业尤其是火电企业亏损严重。因此,在完善电价机制的过程中,理顺煤电关系显得十分迫切。最后,现有电价制度未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对能源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足,未形成绿色电价制度,对电力行业环境成本的反应不到位,亟待在以后的电力法修改中完善。

3、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有待改进

随着我国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不断拓展,我国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着一些缺陷。首先,监管组织职能“错位”与“缺位”共存。从目前中国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实施情况来看,电力行业的市场准入与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价格制定和监督实施、资源分配、市场监管等职能交叉、混同、分散于许多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这种“政监不分”、“多头监管”的制度,使市场准入等监管职能不清,容易出现争夺权力或相互推诿。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的电力业务许可只是经营准入许可,这样就会造成一方只审批不监管,另一方能监管却无法控制项目市场准入。其次,许可监管主体混乱。在开放市场条件下实施电力监管最核心的监管职权就是市场准入监管和价格监管,而现在国家电监会恰恰是这两项最核心的监管职权不清,主体混乱:电力监管机构的投资准入监管权、价格监管主体是国家发改委,而实质性许可管理职能仅限于行业规章的制定、许可证的发放和部分执法行为,没有罚责的电网互联和调度监督实际上仍由国家电网公司把握,许可监管主体混乱。

4、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仍待完善

毋庸置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继2004 年国家发改委联合电监会印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意见》后,我国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面又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此项制度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现阶段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仍存在诸多的不足。

第一,电力运营主管部门对电力的需求侧管理认识不足。我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在电力紧张的形势下兴起的,很多电力运营主管部门没有真正认识到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关键和重要性,而仅将它作为应对缺电而采取的短期工作来对待,单纯地依靠行政手段来实施避峰、错峰,而非采取措施鼓励电力企业和用户自发地实施此项制度。

第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由于其均价销售利益会因实施分时电价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均衡地满足销售效益与供电之间的矛盾,虽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合理的支出,可计入供电成本”,但单单通过行政补贴的方式并不能激发电网公司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积极性,更无法刺激其进行技术上的革新。另外,对于鼓励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只是在个别条文中做了倡导性的提议,而在“激励措施”一章中并未提及,这样也使得电力用户很难将此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电价结构不合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其核心是实行峰谷的分时电价。然而,当前实施的峰谷分时的电价结构不够合理,其峰电价仅为谷电价的两、三倍,对于电力用户的移峰填谷激励作用并不大。此外,目前两部制电价的使用面很窄,且两部制电价中的基本电价也严重偏低,而电度电价又偏高,单靠电度电价来拉开差距,其激励作用也不明显。

第四,电力需求侧管理人才缺乏。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需要专业人才进行服务工作和技术推广,而大多电力运营主管部门的人员所掌握的这方面的知识不足,电力企业甚至也没有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专业岗位,这不仅造成电力需求侧管理宣传方面的缺口,也导致其实施中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三、现行《电力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电力法》颁布时,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开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法》立法的基础环境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其中许多内容已经无法满足目前我国电力产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亟待修订。

1、《电力法》缺少有关电力市场建立及运作方面的规定,也没有对电力市场秩序及竞争行为监管的规定。

2、对电力市场主体地位的界定,如发电、输配电、售电企业和大用户的法律地位以及经营范围,《电力法》尚无清晰的定义和确认。

3、《电力法》只规定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模式,对输配电价模式尚无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对分时电价、峰谷电价、丰枯电价虽已积累了经验,但仍未上升为法律规定。

4、对于电价的形成机制,《电力法》遵循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分级管理的原则,强调行政主导,规定电价由政府核准和定价,电力企业没有根据市场定价的自,这不仅也与《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电价制度相矛盾,也不能适应竞价上网的改革要求,成为推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阻碍。

5、对电力工业的环境保护,《电力法》只有一些原则规定,而如何从我国国情出发,在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趋势下,如何鼓励电力企业提高工艺、改进生产设备以及防止污染方面,尚无具体规定。

6、《电力法》中缺少对拖欠电费的具体处理规定,对拖欠电费行为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致使电力企业长期以来蒙受损失。

7、《电力法》对电力监督检查权力规定得过于笼统,对于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司法处理,缺乏明确规定。

8、《电力法》与其他相关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性,如在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处理上,《电力法》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归责原则不一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有运用《电力法》,也有运用《民法通则》的情形。其他,如《土地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等,都先于《电力法》进行了修改,对电力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等,产生了一系列不同程度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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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裴丽萍,杨名舟.论中国电力法基本制度的创新——兼论中国电力市场的培育[J].中国法学,1998(5):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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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诗雄.电力需求侧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1(8):230.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文2

主要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9亿元,同比增长20%,行业从业人数保持在6万人上下。

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大对本地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县建筑业整体竞争力。

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制度规范年”活动

用制度约束行政监管行为,用制度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用制度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并监管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完善现行制度内容。

1、按照《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03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加大对建筑和监理企业监管力度。

2、按照《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建设领域务工作业人员信息化实名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建设工程合同和建设领域务工作业人员管理。

3、根据《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加大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的执行力度。

二、坚持发展建筑业不动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制度,积极为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升级晋位创造条件。提高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质量和申报通过率。支持优势企业通过改组、兼并、重组、联合等有效方式提升企业资质等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5、在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全县建筑业企业进行摸底排队工作,合理调配全县建筑业资源,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帮扶企业资质升级,扩大高等级资质企业数量。积极引导本地中小施工企业参与龙头企业承建项目的分包、劳务,主动与这些大企业进行分工协作,借力发展。

6、鼓励企业继续坚持走“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深化“经营建筑”的理念,加快促使企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原始积累,开展资本运作,积极开拓环保、机电安装、能源、矿山、水利、路桥、交通等今后国家投资热点和发展热点的领域。

7、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我县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继续坚持培育“龙头”建筑业企业,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经营领域,拉长产业链,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投资发展要求的专业承包企业做出特色,做精做专;引导和支持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专业承包方向发展。

8、进一步完善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产业组织体系。

9、严格控制新增房建总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数量,支持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水利、公路、通信、电力、机电安装、矿山等资质。

10、开展全县先进建筑业企业、混凝土企业及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等评选活动。

11、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提升建造师、监理师队伍的整体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营造有利于优秀建造师、监理师及科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对其中有突出贡献的,在市场准入、服务事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12、整合优势劳务资源,千方百计实施输出兴业战略。支持我县优势建筑业企业巩固并开拓市外、省外及境外建筑市场,支持他们在外做大做强,为更多的我县建筑业企业积极开拓外埠市场提供优质有效服务。

三、强化市场联动,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市场清出力度

13、强化建筑业管理与质监站、安全办等市场场联动监管,通过进一步强化市建委与县等多方位、多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行有效的内外、上下联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建筑市场监管(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年安排2-3次对建筑市场监管(季度)联席会议。

14、认真贯彻住建部建市[2011]8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许可证管理和变更审批制度。全年计划安排1-2次对重点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按照《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的管理,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监理合同以及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及重大合同变更的备案管理,强化合同履约监管。

15、认真贯彻住建部建市[2010]128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2012年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差别化原则,采取月度抽查,季度通报,市县联动的方式,全年计划安排1-2次开展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检查。逐步建立企业资质能升能降,能增能减,市场准入能进能出,能奖能罚的准入清出机制。

16、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的意见》,规范监理单位在现场监理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和监理人员从业行为,严肃处理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不履责行为。全年计划安排1-2次对监理企业专项检查。

17、严格建筑劳务企业管理。严格劳务企业资质许可条件,对新办劳务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开展对劳务企业专项整顿,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18、规范用工管理,落实用工责任,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促进劳务企业健康发展。督促建筑业企业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切实抓好对劳务队伍上岗前的职业素质和基本技能的培训,根本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9、认真执行《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外地进我县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外地进我县企业动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企业从严限制市场准入,问题严重企业清除我县市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禁止市场准入,并坚决予以清除我县市场。全年安排1-2次对外地进我县建筑业企业的专项检查。

20、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市〔2012〕30号),按照《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行为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建造师等注册人员的执业管理工作,规范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着力解决建造师在注册、执业等方面仍然存在的无序流动、履责不力等突出问题。

21、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市建委《关于整顿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严肃查处建设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信用评价、经济处罚、市场准入清出等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建设的意识,落实好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施工许可、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的动态监管制度,建立重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约谈制度,严厉打击处罚各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

四、发挥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2、按照《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企业库、人员库、项目三个基础数据库建设,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及使用管理,会同质监站、安全办将在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农民工维权、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竣工验收备案、企业资质核查、执业行为检查等环节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信用管理系统平台转化为信用记录,并实现在建设网上统一集中对社会,实现网上查询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使各种失信行为的代价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信用平台在建筑市场监管中的辅助作用,进一步强化我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每月上报1次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文3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龙文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的通知》(x龙政办发明电〔2017〕x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2018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生产(销售)领域电器产品质量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制假制劣、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电器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CCC认证机构和属地部门的监管责任,从源头把好电器产品质量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协调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局长卢文周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分管局领导担任,各市场监管所、区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区局特安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措施

结合《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漳龙市监〔2017〕131号)整治要求,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低压电器、照明电器、家用电器五类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围绕以下六项内容,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确保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属地市场监管所要责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严格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见附件3),自行开展排查,填写自查检查表(见附件4),全面排查电器产品生产(销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对企业生产质量状况开展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并着重抓住五个重点:一查3C认证和生产许可审批资质,包括企业是否存在无证或超范围生产行为、相关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二查原辅料和成品仓库,包括企业使用的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关键材料,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进出货台账的记录是否准确齐全等;三查生产场所,包括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四查实验室,包括企业检验检测设备是否经过计量校准,检验项目、检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等;五查质量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是否按照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等。

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主动配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福州分中心等认证机构对3C认证获证企业的检查;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检查,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配合。根据检查情况,要填写自查检查表(见附件4)。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强制认证标志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

(四)全面加大实物质量抽查力度。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总体要求,省质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电器产品企业的库存产品进行实物质量抽查。市质监局将根据需要组织抽查。

(五)全面自查属地监管情况。属地质监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排查生产许可产品获证企业的现场巡查、年度自查、不合格后处理、分类监管、举报受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完善获证企业质量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六)严格落实问题处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由属地质监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分类处理:一是对不符合3C认证、生产许可必备条件以及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暂停、吊销证书等措施;对屡次抽查不合格或屡次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二是对无证或超范围生产、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三是对销售无厂名、厂址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一律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销售不合格商品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对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专报当地政府,作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五是对发现问题产品进入流通、工程领域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召回,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治理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3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中旬前)。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区局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中旬至2017年12月底)。属地市场监管所要组织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认真学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相关检查工作要求,布置辖区内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成立检查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领域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在生产源头消除产品质量问题隐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建立健全违法行为记录公布制度,将违法违规的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名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电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进一步规范生产秩序。建立健全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

区局将组织对各镇、各单位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回访,重点检查整治工作部署、监管措施落实、发现问题查处等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电器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全面完成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城建、交通、电力、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监督执法工作合力。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文4

关键词:电力经济;运行;电价

一、电力经济运行的特征

随着发、输变电等电力技术的突破及充分运用,使得电力行业生产效率和投资收益大大提高。相关企业的发展史充分证明:在政府宏观指导下,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规模收益递增、规模收益不变、规模收益递减。

现阶段电力经济典型的规模经济。从价格弹性角度看,电力已成为必需资源,其价格必然负有弹性。电力价格上涨时,消费者将减少对耗电量大的电器需求及其使用时间;电力价格下降时,耗电量大的电器的需求及其使用时间将减少。但是,日常用电不论电力价格怎么变动,相关生产线不会因价格的变动而改变,日常用电的需求量都会相对固定。

新阶段我国电力经营的垄断明显。如省级的区域内,市场上只有唯一一个企业,只有该公司覆盖省域的销售;由于没有相近的替代品;其他企业进入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政府特许下省电力公司专营该区域内电力是形成电力经营垄断的原因,同时规模经济运作和资金密集也是形成垄断的条件。

二、电力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供电紧张,供需矛盾出现。当前,电力经济发展状况越来越时代化,供电紧张,耗用电量大以成为时代的标签,供需矛盾出现这种局面能否改变?应当怎样改变?如何合理的调度?一些地区特别是华中和四川等地一度出现了拉闸限电的情况,超负荷高峰期的出现,引起了供电的紧张,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也出现了限电的情况。

2.地区用电不平衡。长江以下地区增长水平一般在两位数以下,比如宁夏13.4%、海南14.1%、广东12.1%、江苏11.3%、福建11.1%。而我国的东北三省,用电增长量持续保持低迷的状态,如辽宁下降0.1%、黑龙江地区增长幅度为1.2%、吉林等地下降2.2%,因为地区供电需求的不足,发电水平没有很好的利用,利用效率不高,产生部分电力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较低,导致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相关电力企业不完善的企业制度导致电力资源不合理的配置,目前我国省级电网企业仍政企不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职责范围不清,导致资源的浪费,企业效率的低下。

3.电价上涨幅度较大,供电压力较大。我国在电力发展建设资金的投资约为3000亿元,新建电力项目资金压力较大,导致一些地区调整电价,缓解用电矛盾,电价机制不健全,合理的调节电价是市场运作的重要手段。

4.电力经济运行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缺少相关准则规章制度。相关市场监管不够健全,没有有效的建立起来相关法律法规,如合理的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运行的政策、市场行为规则、监管法律法规、竞争规则等条文,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当前电力经济运行问题的解决措施

1.高度重视重点地区的电力供需情况,强化电力运行的效率,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地区间电力资源的调剂,积极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避免用电的高峰期,缓解用电压力。妥善解决跨区域调电,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跨地区调电使得调入地的发电量减少,导致相关交易减少,使得增值税及相关税收减少,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就会对电力经济进行合理的行政干预,因此政府之间或者中央和地方之间应该合理进行协商实行跨地区调电产生的补偿办法,积极支持电力经济的运行。

2.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保持电价的稳定。现阶段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处于关键时期,电价的改革也需要积极适应发展的需要,积极促进新的电价机制的形成,及时调整电价资源结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配合电力的经济运行。政府可以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价格政策,高度重视电价的形成,发挥电价的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影响电价的因素如:成本因素合理规划电力发展成本,电力销售、生产环节的成本。合理界定电力价格,充分考虑自然因素、季节性、相关电力产品的需求弹性,还应该充分考虑政策因素如税收政策、政府定价,进行分段电价水平,贯彻执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控制和优化发展成本,减少和杜绝电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充分使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3.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和科学管理等,企业应该做好电力资源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充分合理的布局,结构化调整,满足电力技术的要求,对电力资源的规划应该做到经济性、适用性、合理性、充分预见,做到合理的资源配置,使得损失减少到最小,加强预测的作用。

4.电力资源电网网架,作为电力资源的优势,合理的网架规划和管理,必须使得电力资源得到优化、布局网络资源尽量的合理、结构也要尽量的优化,使其能够符合电网优化运行的要求。可以定期对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其中电力经济领导小组的作用不容忽视;从电力行业协会的角度来讲,电力经济领导小组可以发挥其自律作用,避免无序的竞争出现,以及可以通过它来搞好公共关系。

四、总结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电力方面的技术也在不断创新突破,电力经济不仅带来了生产效率提高和高投资回报率,电力行业企业的发展也充分改变经济的发展模式,现阶段电力企业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规模经济,电力是基础能源,能够充分带动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水平的改善。合理优化的电力资源配置,可以使电力经济发展到达顶峰。(作者单位:湖北源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黄超,达庆利.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J].中国电力,2005.(3):9-12.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文5

【关键词】 电力经济 电价 生产经营 经济运行

当前,电力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电力企业收益率下降的状况令人忧心。这种经营困难的局面能否改变?应当怎样改变?本文认为能够改变,改变的重要切入点在于经济调度。

一、电力经济运行的特征和标志

随着电力技术(包括发电和输变电技术)的突破和提高,电力大规模生产带来了电力生产效率和投资收益的提高。电力企业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在电力需求导向(包括政府指令和指导)下,随着电力生产规模从小到大,电力企业经历了规模收益递增、不变、递减三个阶段。可以说电力经济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规模经济。

电力经营的垄断特性明显。在一个省级的区域内,电力市场上只有唯一的一个企业——省电力公司,从事着覆盖省域的电力销售;该企业销售的商品没有相近的替代品;其他任何企业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形成电力经营垄断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特许省电力公司专营该区域内电力;规模经济和资金密集而形成的自然垄断。

电力是一种技术高度集成的基础能源,在现代社会里它是公共产品,因此电力市场需求弹性与其他产品有着很大不同。从价格弹性特征看,电力作为城乡居民家用电器的动力,富有弹性:当电力价格变化时,引起电力需求量变动比较大;电力价格升高时,大多数居民将减少对电热水、空调等耗电量大的电器的需求及其使用时间;电力价格下调时,大多数居民将增加对电热水、空调等耗电量大的电器的需求及其使用时间。以电为动力的工业完全无弹性。不论电力价格变动与否,它们的生产线不会因电力价格的变动而停止或新增,因此它们对电力的需求量都会相对固定不变。

电力经济运行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看:从宏观方面看,电力生产者、电网经营者、电力消费者三者之间在电价杠杆和供求规律的作用下,三者之间是否已经形成有机联动的机制,煤碳、水力及其相关资源是否已经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从微观方面看,在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通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是否已经获取了最佳企业效益。

二、当前电力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电力经济运行的标志判断,当前电力运行的实际情况离真正的经济运行尚有较大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电价信号是指引和调节电力市场运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电力短缺,为维护电网安全,依靠计划经济手段,人为均衡电力供需,电力价格信号被严重扭曲。

中央政府采用成本加定价方法确定个别上网电价,满足了集资者还本付息和投资回报的要求,极大地促进了集资办电。但这种按成本加定价方法确定的个别价格,使得价值规律失去作用,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得不到体现。因此出现如水电上网价高于火电上网价;小火电上网价高于大火电上网价;集资电上网价高于国家拨款建设电厂电价等。这种背离价值规律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电力生产者之间的不竞争,增加了电网经营企业的调度困难。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垄断了电力定价权,直接制定出每一类用户的销售价格,使得作为供方的电力企业难以运用电价杠杆以电网特性与用户特性之间的瞬时性变化作出必要的灵活反映。同时,也使得作为需方的电力用户对选择经济的用电时间也缺乏利益驱动,增加了电网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难度,如推行峰谷电价举步难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电力企业整体上尚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组,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单一,影响电力经济运行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电力作为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能源的基础地位是公认的,但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因其特殊的产供销方式而未能取得与前者同样的地位,因而极大地影响了电力企业功能发挥。与其他企业相比,电力企业计划经济色彩较浓、市场经济观念不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与电力企业过去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和政企合一的混合体制不可分的。当前,在电力市场化要求越来越迫切的情况下,电力生产者应根据电网经营者的要求生产,电网经营者应按用户的要求供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竞争主体应当多元化,垄断应当被打破,通过竞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更低的电价。电力的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市场法则应起主导作用。

3、电力市场的相关规则有待完善

投资者、消费者进出电力市场的规则,电力调度、交易和结算规则,电力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如电价管理办法和鼓励有关电力经济运行的财政政策,电力生产、电网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规则等,都有待逐步完善。

4、电力企业自身的有关经济运行的技术手段和措施还有一定差距,输、配电“瓶颈”现象严重

适应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调度、交易、结算的技术支持系统有待建立和完善。电网结构需要进一步强化和优化,输电、配电线站“卡脖子”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如,目前有的电厂应多发电,但不能发;有的变电站想多送,但送不出;有的用户要多用,但用不上,这类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对策及措施

要解决好电网经济运行的问题,首先应当从电力市场化方面寻找答案,充分发挥政府、买方和卖方、中介组织在电力市场方面各自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范文6

我们这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是围绕前一段赴外省考察所学到的先进省市经验作法,进一步座谈体会和感受,学习先进,查找差距,通过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总结和借鉴外地好的理念、思路、经验、作法,推进我们的工作。各位局领导都从不同角度谈了体会和感想,谈的都很好。

我们这次考察学习的__个省市,有经济发达地区,有中部地区,也有欠发达偏远地区。虽然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但是我们感到这些地区的工商工作,都有值得我们很好学习的经验,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基本上概括了全国工商工作和建设发展的态势,体现了全国工商系统在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推进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成果和经验。*系统半年会,我们在工作部署中借鉴了外省一些好的经验作法,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先进地区之所以先进,有一些什么样的规律性东西,如何理性反思我们的工作,我想从五个关系方面谈一下先进地区经验给我们带来的思考的启示。

第一,要坚持不懈地解决和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

作为执法部门,必须要不断地解决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问题,这是监管执法部门与宏观调控部门突出的不同点。学习外省经验,结合我们的实际,我认为要进一步解决好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必须在发展全局中思考和谋划工商工作。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最重要的是提高站位,着眼全局,把工商工作置于全省科学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是,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全力推进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民生富民、资源和环境为重点的六大板块项目建设;加速实施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电力、民生、生态环保和城市公共设施等工程;要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实施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工程,突出抓好农产品加工业,强化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放手发展一切可以发展壮大的其它产业。应对金融危机,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这样一个大背景、大格局下来研究*工商工作,站在全局的视角,就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工商部门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监管必须为发展服务,发展是我们监管工作以及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发展始终是我们不能动摇的第一要务。如果我们脱离发展这个全党全国的大局,跳不出工商部门的小圈子,习惯于站在部门的角度看问题,还是沿袭计划经济传统的思维,与社会发展和全局中心工作扣的不紧,就会在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上摇摆不定,困惑不前,有负职责和使命。凡是先进的省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工商部门,在监管与发展关系上都有很高的站位、很清晰的认识、很明确的理念,真正把工商工作融入到发展大局之中,成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想的起、用的上、靠的住、离不开重要部门和服务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不是经济发展的“边缘人”。我们市局党组、市局机关和全市系统,都要深入研究把握全省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研究把握党委政府关注点和着力点,进一步理清和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依法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基本理念,把这种理念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是必须树立在服务大局中跟进、有为、争先、进位意识。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在金融危机的条件下,工商部门应该怎样服务发展,以什么样的姿态服务发展,这对我们服务发展的理念是否真正确立是一个检验,对我们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能力是一个考验。工商部门不像综合部门,有明确的指标可以衡量,比如农业部门粮食产量达到多少,增速是靠前还是靠后,工商部门没有这样的指标来衡量,在工商部门工作我们一些同志压力不大,制定了一个政策可以满足一阵子,完成了一项工作就想喘口气,没有硬性指标制约和检验,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还不够强。*工商局在金融危机袭来时及时提出,“特殊时期要有特殊之策”,迅速出台实施了多项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帮助企业实现困境突围作为自己的责任,发挥了工商部门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重要作用,这种敏感性、这种积极主动服务大局的意识我们要很好地学习。在全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要树立在经济发展大局中跟进、有为、争先、进位的意识,充分发挥好工商部门的作用。省委省政府有决策、有部署,我们就要研究我们工商部门要开展哪些工作,要采取些什么措施,要发挥什么作用,不能省委省政府做出决策部署,跟我们职责有关,我们也没有动作,甚至没有反应,或者认为我们几年前已经制定这方面的政策了,不需要跟进了,这样的态度不能提高而只能降低我们在服务大局的作用,降低我们在市委市政府部门工作中的地位,把自己“边缘化”。半年会我们提出了服务发展的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着眼点是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立更高的标准,务更实的工作,有更大的作为。去年底我们省与国家有关部委就重大项目进行衔接,初定了___个重大项目,其中__亿元以上项目占__%,这是实现*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谋划、大布局,我们工商部门在全省这样重大发展布局面前必须要很好地研究如何做好跟进服务保障的工作。“兴企业促发展”、“兴三农保增收”两大工程,就是要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大力支持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改变我市市场主体发育不足、数量不多、实力不强的现状;大力支持开发区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私营经济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全市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大力支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涉农重点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把我们职责内的工作做到位,把我们能发挥作用的工作做的更积极更主动,树立工商部门不是只监管而是积极服务解困的形象。

三是必须强化而不是弱化市场监管的职责。我们考察学习的很多省市在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执法办案数量增长,监管力度加大,在当地都树立了很高的监管执法权威,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启示。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必须强化市场监管的职责。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服务发展的重要途径,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行政这条生命线,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维护好市场秩序,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好的环境,从而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监管与服务发展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能倚轻倚重,更不能偏废。美国金融危机、我国三鹿奶粉事件都是监管不力,出现了问题,才导致出现严重的后果。三鹿奶粉事件波及到国内整个乳品行业,结果不仅是全国乳品行业遭到重创,遭遇生存危机,更重要的是企业信誉遭到普遍的质疑,政府的信誉受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制造”的不信任,这些都深刻地表明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性。近一段我们连续处理了几起劣质化肥农药案件,劣质化肥和农药导致庄稼减产,农民利益受损,还引发了_事件,这不单单是经济问题,而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加强市场监管是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守法经营行为要进行保护,要给予鼓励和扶持。不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就会损害消费者、守法经营者的利益,危害市场秩序,最终干扰经济的发展。我们既要克服只讲市场监管,不关心经济发展的倾向,又要防止强调服务发展而弱化监管甚至放弃监管的倾向,在积极服务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整治力度。目前我们监管工作任务非常多,但每一项工作都非常重要。特别是食品安全的监管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出问题,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还是重大的政治问题,食品安全监管的压力很大,责任也很大,必须要全力监管好。广告监管、保护商标运用权、打击合同欺诈、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消费维权等工作都涉及发展稳定的大局,哪一项工作都不能放松。

四是必须解决好在操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但不是一个新的课题,已经研究探讨了多年,在理念、观点和总体认识上没有什么疑义。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有一些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比如,把服务发展作为“软任务”,既没有定量的考核指标,又没有定性的考核办法;研究服务发展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自觉,讲起来很重要,做起来不着实,有的提法挺好,没有太多的实际内容和措施,虚功大于实功,还有一些政策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有的感到已经出台了扶持政策措施,该做的工作都做了,已经尽心尽力了,有满足松懈的情绪;有的认为法律没有规定,没法执行,怕担风险,有畏难情绪;有的在执法中就是你违法我处罚,而不是以教育规范、扶持发展为目的,单纯监管的惯性作法比较突出;有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经营者来办事仍然不满意,刁难经营者、吃拿卡要的行为还没有杜绝、根治;全省系统除个别地区外,整体上上半年执法办案数量大幅下滑,反映出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树立的还不够牢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市局机关要带头解决,要在机关党建工作部署的“认真执法监管树形象、争先创优做表率”活动中对这类问题进行认真查找、分析,制定改进的措施,要坚持不懈地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要指导基层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查找、分析和整改。一方面我们要推进大的服务举措,另一方面我们要认真解决这些具体认识方面和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会制约和干扰服务发展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要正确分析准确把握依法行政与积极行政的关系

依法行政是基本要求,是工商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准则,我们必须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对依法行政反映出两种态度:一种是积极行政,按照法律的基本宗旨和目的,不把传统视为必然,不把习惯看作规则,不把法律空白点作为,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进和开展工作。一种是消极行政,法律没有规定就不去作为。先进地区经验作法中体现出的积极行政的理念,值得我们很好学习。结合我们的实际,我感到在几个方面要着重体现积极行政。

一是要在完善细化法律法规上体现积极行政。*市工商局多年前提出了“三个理念”,其中把积极行政作为“三个理念”之一。贯彻这个理念,____年就着手起草制定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市经纪人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合同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第一部规范经纪人的地方性法规,对这两个领域监管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们执法仍然面对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法规滞后这样一个突出的矛盾,虽然近些年国家加快了立法的步伐,但这种状况短时期内还难以改变,我们执法经常面对缺少法律依据的困扰。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我们要以积极行政的姿态去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无论是企业、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还是反垄断、网络商品市场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监管,都要对法律法规的空白点、执法中的矛盾点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广泛收集各省在这些方面的执法作法和立法进展,对有条件的要积极争取进行地方立法的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研究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在完善中推进我们的执法工作,提高执法的质量。不能长期以“依法行政”为托辞,墨守成规,维持现状,不思作为。市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则、细则,以适应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细则的修改完善,一定要体现一般性违法违规从轻,严重违法、恶意违法从重的原则,一定要考虑我省市场主体发育的现状,一定要体现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和宗旨。能够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的要积极研究进行统一,能够在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统一的也要尽可能进行统一,努力提高*系统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条件下执法,我们要特别强调积极行政,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不会有所作为。

二是要在市场准入政策规定上体现积极行政。市场准入政策规定对市场主体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一个普通的政策规定,甚至我们一个简单的工作行为,都会涉及一个主体能否顺利入市,一个项目能否顺利引进,涉及一个企业能否抓住机遇赢利或者遭遇损失。我国的市场准入政策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呈现不断放宽的趋势,几年前提出的“非禁即入”政策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和进步。半年会上我们举出_个方面放宽的具体政策,下一步,我们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还有哪些可以放宽而且放宽是合理的,都要要深入研究,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内,认真领会市政府振兴*的决心和部署,充分考虑*市场发育滞后的客观实际,认真加以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准入政策办法。要在市场准入上切实实行“非禁即入”的政策,在经营范围上实行“非禁即可”的政策,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都鼓励企业去试、去闯。我们各级登记窗口,在遇到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登记事项,不能说不能办,要说怎么办,这要作为登记窗口工作的一条原则。市局要加强对这方面的指导,随时研究的同时,定期收集汇总各地遇到的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并答复。要及时收集外省这方面的情况,能够学习借鉴的要学习借鉴,努力营造我省宽松、合理、有利于发展的市场准入环境。

三是要在介入新兴领域监管上体现积极行政。提高监管执法的层次和水平,很重要的是看对新兴领域的监管。*、*等先进地区对电子商务、网络广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这些新的经营模式监管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成效,特别是*对网络市场监管积累了多年的成型作法和经验。我们也要把网络商品市场为代表的新兴领域的监管提到重要日程,积极开展研究和筹备工作,为介入监管打好基础。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每天新增网站近____家,其中大部分是体制外的商业网站,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政府监管缺位”印象。我们提出支持网络商品市场发展,但绝不是不进行监管。要以网络商品市场为突破口,推进监管领域由低端市场向高端市场的延伸和转变。反垄断执法是新明确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努力打开这项执法的局面,要更加突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邮政等公用行业进行监管,突出对房地产、保险、金融、医疗、中介服务等领域的监管,逐步把我们监管的重点转到这些行业和领域上来,以积极行政的态度,担负起监管大市场的职能。

四是要在大力推进监管执法改革上体现积极行政。监管执法改革的本身就是积极行政。先进地区监管执法改革普遍走在前面,是推动整体工作提升的重要途径,这也是先进地区的共同经验。要按照半年会的部署,通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推进各项监管执法改革的深入。当前,我们必须要重视执法办案方式方法的改革。执法办案要推行“四段式”,即宣传、教育、告诫、处罚,形成*系统执法办案的工作模式,有关处室要研究具体实施的办法,细化内涵,规范行为,进行推广规范。办法要体现以教育规范为目的,突出宣传、教育、告诫的前提,特别是对一般性的违规违法,不能抓住就罚。通过“四段式”执法办案,优化执法、转变作风、改进形象。要大力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我们*市局的经验在全国都有影响,是*系统在全国系统为数不多的有影响力工作之一,外地来学习的不少,但我们*系统学习推广的还不够,还要努力推一下,省里要有所作为,要通过制定指导意见、现场学习推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争取尽快成为我们全省系统的作法。

三、要正确处理经济欠发达省份无力作为和服务大局要有所作为的关系

考察中有一半以上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与我省相当或不如我省,但这些省市工商工作的基础和发展势头都很好,他们的经验和成果证明,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可以大有作为。这些省市工作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

一是必须树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的精神。这一点对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工商部门来说尤为十分重要。很多欠发达省市工商工作的整体水平达到了相当的程度,有些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创造出很多工作亮点。*工商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工商系统的前面,最早拿出了经验;*局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很好地解决了法律不细的矛盾;*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票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解决了食品经营者“记账难”、“坚持难”等问题;*市工商局设立人才供求信息网,并提供面对面洽谈平台,开辟了就业促民生的新途径。欠发达地区工作拓展的空间比较大,有先进地区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要树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的精神,理清工作的思路,瞄准先进,务实真干,完全能够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开拓出新的局面,完全能够在全国系统工作中出经验、出亮点。如果始终强调客观因素,强调经济财力不足,自我泄气,就难以有所作为。目前我们*经济发展的势头很好,一些重要指标连续几年排在全国前列,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的决心很大,实现发展的要求很高,这就为我们工商部门开拓和发展提供了平台,搭建了舞台,我们必须要趁势而上,有更大的作为。

二是要努力形成自己的鲜明特点。*工商局支持银行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同时,支持在民俗村落从事农家乐旅游服务,允许农家乐登记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组织形式,在服务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旅游发展方面体现出很鲜明的特色。*局实施以“绿色桥梁行动”为载体的“经纪活农”工程,以放宽政策发展持证的农牧经纪人,扶持成立经纪人协会,建立“四有”机制抓经纪人培训,筹办某省“双百”农畜产品经纪人对接洽谈会,发展经纪人工作很突出。我们要很好研究,在支持*重点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发展上,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上,创新一些什么政策、措施、作法、活动、途径,要认真研究探索,力争形成自己的特点。

三是要认真研究经费不足条件下搞建设的办法。*省经济条件与我省大致持平,*局的经济负担、包袱比我们还要重,有____名工人编财政不负责开支,每年*局要筹措____万元开工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比例比我们大的多,但是他们拓宽思路,克服困难,很好地解决了资金问题,工作开展的有层次、上水平。*局信息中心每年市场化运作收入大约是____万元,而且不出问题,这值得我们很好地研究。我们省很多省直部门一些建设都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起来的,花很少的钱甚至不花钱完成了一些大的建设项目,我们要在这些方面拓宽思路,多想办法,不能一搞建设就打报告要钱,没钱就办不了,一定要有市场化运作的意识。今后凡是运作一些大项目,都要从市场化的角度去研究、运作,力争少花钱把建设搞起来。另一方面,我们要开展厉行节约活动,削减日常办公经费。市政府要求要降低__%和_%,我们必须要在办公经费、日常管理费用、差旅费、招待费等方面进一步收紧,要过紧日子,不能再按以前的标准支出。机关服务中心制定了节能降耗的方案,财审处也起草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在日常经费使用上我们不能与发达地区攀比。

四是要不断地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我们这次搞了一次集中考察学习活动,大家感到收获很大。今后要把坚持不懈地向先进地区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业务处室包括直属局和事业单位,都要对口学习。作为处室、直属局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随时了解掌握外省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掌握新的动态、新的作法、新的经验,要做到耳聪目明,这是作为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我们市局政务信息刊物要定期出外省情况专刊,推介外省好的经验作法。要真心学并坚持下去。

四、要正确处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作用与搞好同相关部门工作配合的关系

*市在多年前就提出把“坚持当好市场监管主力军与协调配合各方、形成整体合力的有机统一”,作为*工商工作改革的方法论之一,对这个问题认识的比较早,他们工作达到目前的水平,与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是分不开的。

处理好这个关系,首先,牵头的工作要切实牵好头。从我们工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看,企业登记、广告发展与监管、商标发展与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缔无照经营、服务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诸多的重点工作,都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才能有效开展起来,最多的驰名著名商标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已经达到__个部门。凡是我们牵头的工作,一定要当好主角,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更多地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形成合力中下功夫。其次,要努力建立稳定的组织工作机制。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商标推进组的工作,打击传销三位一体的工作体制等,都要进一步加以巩固,发挥更大的作用。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也要力争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这样一个工作体制,_____建设,也要力争纳入政府公共管理的框架之中。只要是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都要积极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或联系机制,有条件的要上升到工作体制和机制。三是要强化主动协调的工作。我们半年会部署了一些重要的工作,多数都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果我们协调工作做不好,这些工作就难以完成和实现。我们提出服务大项目要提前介入,如果宏观调控部门不支持配合,我们就无法着手进行;我们提出探索搭建银企平台,如果金融部门缺少积极性,这项工作就难以推进,这就需要我们有更强的协调意识和协调能力。重点工作、主要工作我们领导要出面协调,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工作的落实。四是对配合的工作要积极参与。对配合的工作我们一定要积极主动,不能推拖扯皮,增强配合意识,体现我们工商部门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负责的态度。

五、要正确处理开拓创新和工作务实的关系

考察外省的经验,有许多创新的成果、创新的亮点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同时他们务实的精神,扎实的工作成果也同样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创新的思路需要有务实的工作才能变成实际的成果。

一是要强化狠抓落实的精神。半年会我们部署了很多工作,有些是总局部署的工作,更多的是针对我们省加快发展的省情实际提出的。对半年会部署的工作任务,我们各位局领导、我们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都要很好地研究,一件一件地办成、办好。我们已经制定了任务分解表,把任务分解到了责任领导和相关处室,对每项工作,都要拿出推进实施的方案,落实到具体人头。分管领导要跟踪督办,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工作的落实。今后我们开展工作都要采取这种方式,切实增强抓落实的力度。我们不能单靠新颖的观点造势,汇报工作、对外宣传头头是道,实际工作欠账很多,很多不落实。我们必须要以务实的精神,办实事、办成事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推进我们的工作。

二是要更加重视基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的好坏是检验工作是否务实的重要方面。对外省一些好的作法我们要很好研究借鉴。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市局提出“制度治本”的理念,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我们也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现在基层工商正在改革调整之中,要以改革调整为契机,建立起一整套科学规范、高标准的制度,省局要重点加强这方面的指导,能在*统一的制度要研究统一起来。要重点研究制定和改进各级局、基层工商分局(所)工作目标考评制度和机制。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以服务发展和监管执法为主要内容,实行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比如非公经济发展指数,商标发展和保护指数,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指数,案件查处工作指数,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指数,市场主全监管规范指数,广告合同监管指数,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指数,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指数等,综合评价,民主测评,创先争优和“一票否决”。考核要切实体现科学、合理、细化、突出重点的原则。要统一规划、规范信息化建设。认真清理录入资料数据,推进数据质量的常态化和科学化管理。要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尽快实现从查办案件网上规范化流程管理。要加强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这段时间的信息和宣传工作已有了较大的起色,但总的看,我们的宣传工作还比较薄弱,很多重要工作没有宣传出去,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有些好的素材稿件写的不够有力,没有达到宣传的效果,这方面的工作一定要改进和加强。要比照已经制定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来研究制定宣传、信息等工作制度和考评办法,用制度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建立工商市场主体信息机制工作一些市州局做的不错,我们市局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要整合资源,形成体系,把市场主体登记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省网络商品市场状况报告》、《金融危机形势下*市场主体运行现状分析与建议的报告》、《某省省消费维权蓝皮书》等各方面的信息纳入到市场主体信息机制中来,把市场主体信息机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做,形成整体、形成规模,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展示工商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发挥工商信息资源在服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