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例6篇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文1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为民着想,为民办事,为民谋利

近年来,区交通局立足部门职能,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构建平安长清、文明长清、和谐长清创造了优良的交通环境。

(一)大力实施农村“双通”工程,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长久以来,“出行难”的问题严重困扰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区城市化进程。为早日使农民群众告别“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生活,交通局充分发挥职能,上找省厅、市局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同时加强行业管理,完善监督网络,不断增加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做到工程质量用数据说话,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查纠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努力做到管理的科学性和标准化,使每一条路都成为了使农民群众放心的阳光工程、精品工程。2003年以来,我区高质量地完成了730公里的农村公路改造,全区330个行政村新通上了水泥或沥青公路,建设质量和建设速度均在全市、乃至全省名列前茅,近40万农民直接受益。随着公路的建成通车,农村面貌和农民兄弟的生活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可喜的变化。

为使广大农民群众在走上水泥路的同时坐上方便车,交通局大力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进一步完善站点牌、候车亭等设施,目前全区已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车;与村村通客车相配套的乡镇客运站按照省交通厅统一规划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中,到时,农民群众将彻底告别等车难、坐车难的历史。

(二)加强行业管理,为民创造良好交通条件。为维护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运输业户的正当权益,消除不平等竞争,区交通局在去年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大货车行动的基础上,建立了道路交通运输及治安秩序整治长效机制,按照堵疏结合、点线结合、动静结合的整治要求,严厉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逃缴规费、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有力的打击了部分违法业户的嚣张气焰,全区超载超限、闯岗逃费、拒缴规费等一系列交通治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止,合法运输业户无不拍手称快。同时,交通局努力提高城市客运水平,先后成功引进了全区第一家客运出租公司、大公交线路和旅游专线,为大学科技园师生和城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请支持原创网站

(三)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经济要发展,交通是先行,全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对交通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给经济发展构筑广阔平台,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实现新跨越,建设新长清”的工作要求,区交通局党委确定了“构建和谐交通,服务全区发展”的工作目标,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参与了济菏高速公路、灵岩路、峰山路、西、南外环路、客货运综合站场等一系列全区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交通工作水平

今年来,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狠抓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业户的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转变行风,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交通局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召开座谈会,向业户发送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交通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狠抓整改提高。一是实施阳光运政,实现工作方式由“暗”到“明”转变。交通各单位将现行的群众特别关注的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请支持原创网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八项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挂牌服务、持证上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形成了以公开促廉政,靠透明树形象的良好机制。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实现工作效率由“低”到“高”的转变。将运管范畴内的72项审批内容由5日办结改为当日办结;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规定凡接受咨询的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对所接受咨询的业务一包到底,以群众满意为最终标准。三是发挥职能优势,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运管部门实行了缴费、审验、办证“三下乡”,极大地方便了偏远地区群众从事营运。对大学科技园等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跟踪服务。对非营运性车辆不再办理非营业性《道路运输证》,并先后取消了农用三轮车运输管理费、出租汽车管理费等收费项目,既减轻了企业和业户的负担,又进一步优化了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执法队伍向规范化转变。在内部,逐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量化各项工作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在外部,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把做好各级人大、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形成制度,坚持办理制度,不断改进办理方法,把办理委员提案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专门研究,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均按规定时间当面作了答复,并落到实处。同时,设立专人做好对业户投诉的处理和答复工作,通过解答业户疑问,进一步提升交通部门的良好形象。通过一系列管理机制的实施,实现了观念、职能、作风的三个转变,打造出了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交通队伍。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文2

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对水利工程供水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长期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水利工程供水被看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人们过分强调水的自然属性而忽视其商品属性。由此形成了“大锅水”好喝,水利工程提供的是“社会福利水”,应当无偿或廉价使用的思维定势。这样一方面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农业灌溉和工业生产耗水率高,水利用效率较低;另一方面导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长期亏损,水利工程正常损耗得不到合理补偿,出现了工程老化病险加剧,工程效益衰减,一大批水利工程不能安全运行和正常运用的现象。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增长很快,水利工程的供水服务的范围更广、对象更多、质量要求更高。水资源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如何将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需要,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优化水资源的配置是必由之路,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而价格是调整市场供需的最有力的“杠杆”。因此,解决好供水价格的合理形成机制,规范水价的管理是大势所趋。

2、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是水利行业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需要

水利工程供水水费是我省基层水管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占总收入的80%以上。工程运行、维修养护、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开支都主要依靠水费收入。因此,水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水管单位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我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经过了二次改革,第一次是1986年,根据国务院[1985]94号文件精神,省政府颁布了《湖南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次是1990年,根据国务院[1990]1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水利工程水费标准的通知》。我省现在执行的仍然是13年前制定的水费标准,即农业灌溉:自流供水按方收费的,每百立方米2~3.5公斤稻谷,按亩计收的,每亩9~13公斤稻谷;二部制收费的,基本水费1~2公斤稻谷,计量收费以每百立方米2~3.5公斤稻谷。从水库渠道提水的按自流标准减半收取,电力提灌基本水费6~9公斤稻谷,水轮泵每亩8~12公斤稻谷,电力排涝基本水费3~6公斤稻谷。显然,这样的水费标准实在太低。根据测算,该标准还不足供水成本的40%。标准本身就低,加之粮食价格持续低迷,给实物折价的水费标准又大打折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不能再依靠粮食部门代收,水费计收困难,实收率下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又使灌溉用水量减少。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近三年全省的水费收入连续出现负增长。由于水费标准低、收取难,全省有90%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个别的甚至好几年没发工资。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尚且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工程的维修养护。长此以往,工程的安全和效益必将受到严重影响。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先跨队伍后跨工程的悲剧,改革现行的水价政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与管理体制已刻不容缓。

3、制定出台《水价办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省现行的水费管理办法是在17年以前制定的,不可避免地打下了计划经济的烙印,突出表现在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采取的是政府统一定价,全省固定一个标准(规定上下限)。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水费管理办法存在许多弊端:

一是统得过死,没有反映出不同地区、不同工程在水资源条件和生产成本方面的差异性;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水利专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坡至东山段防洪堤、南湖工程、北湖工程以及南面沟排涝泵站工程。

第三条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履行其职责。市水务局成立“水利专项工程领导小组”,在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水务局按照“建管合一”的要求,组建项目法人负责本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应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项目的实施列入省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年度计划。

第六条本项目年度计划由市水务局配合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编制,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每年6月30日前编制下一年度计划。

第八条年度建设任务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通过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提出申请,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准。

第九条市水务局接到年度建设任务后,应尽快开展项目设计工作。

第十条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水务局报省水务厅进行技术审查。省水务厅批复后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完成的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专项内容由市水务局报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实施方案(深度按初步设计阶段)由市水务局报省水务厅进行技术审查。省水务厅批复后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设计变更应履行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本项目应严格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第十五条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市监察、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市水务局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市水务局要加强工程安全监管,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项目所在区、镇政府应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协调工作,维护施工环境。

第二十条本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本项目验收参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条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及其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项目资金管理依照《省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的资金结余按原拨款渠道缴回。

第二十七条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项目法人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监察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即对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

第二十九条项目法人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条市政府办公厅依照《省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年终考核。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将取消已取得的项目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文4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动态监管,规范经营资质有关情况动态报备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按下列要求,在有关情况发生后的15日内向其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下同)履行报备手续:

(一)企业股东及其股份构成情况、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变动备案表》(见附件1);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内容未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增加新股东的,还应提供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其中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变更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及其基本管理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章程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的基本管理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变动备案表》;

2.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或基本管理制度。

(三)企业海务、机务、经营、船员管理等部门及其职责发生变化。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变动备案表》;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要求的相关专职管理人员发生变化。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在办理完《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变更手续后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变更手续即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要求的企业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企业最高管理层持证人员发生变动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水路运输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备案表》;

2.变更后的专职管理人员身份证、任职文件、任职资历材料、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五)经营的船舶运力规模发生变化。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运力规模增加,应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不必另行办理报备手续。

二、请各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的,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收到经营者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四)、(六)项要求报备的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逐级转报至原审批机关。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铁路货运管理;体制改革

0引言

铁路运输的核心目标就是铁路安全,并且铁路的安全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以及很多方面的制约。近几年我们国家正在快速的发展,我们国家的铁路也经过了大规模的扩展以及路局直管站的机构改革,这些都是造成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不便的因素,也是因为铁路的提速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安全事故。

1铁路运输安全所具特点

首先来描述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系统性,因为铁路运输的开放性导致铁路运输非常容易受到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铁路运输安全分为铁路运营和线路两个方面,其中从业人员的安全,火车车辆的安全以及铁路相关设备的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还有线路安全中的运输安全,经过隧道时的安全,以及道口的安全都是包含在两个方面之中的,另外,动态性和事发严重性都是铁路运输安全所具的特点,这是根据铁路列车在运行中的特点而总结出来的,铁路列车在运行的时候本身就是动的,所以它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在铁路运行的时候有可能会因为速度太快而发生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也没有办法进行救援活动,因此会造成我们无法预计的损失。最后铁路运输安全是长期复杂以及艰巨的,对于我们国家的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必须要给予高度的关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松懈。

2在铁路运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铁路运输管理方面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说在管理体制方面就存在问题,另外在铁路运输的过程中也存在安全隐患,从事我国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也存在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下文来详细说明这些问题。

2.1铁路运输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正因为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铁路设备和组织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所以对于我国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一直以来都是由我们国家的铁道部来领导我们国家的铁路管理,导致我们国家的铁路管理体制一直都是铁路运输的共性为重点,而忽略了不同地区线路的个性特点,给我们国家的铁路运输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问题。如果我国的铁路运输体制更新不够及时,一旦铁路运输的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那么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2.2铁路运输安全存在事故隐患

机车在运输的过程中脱轨脱线,机车撞上人或物造成的损伤,机车内的工作人员不慎触电以及铁路施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都属于铁路运输事端。由于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缺乏安全认知,不按照规定的走行径路行走或者是钻爬到机车车底在道心行走就是造成我国铁路机车损伤的隐患。另外有的铁路运输工作人员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在机车运输的过程中不按照铁路的要求跳车或者爬车,造成下道或者没有及时避开而伤及人身安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国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的时候,没有自我防护的意识,对于个人的防护措施不到位或者是根本不设防,这两种情况也属于我国铁路机车损伤的隐患。机车在电气化区调车或者是我国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在铁路施工工作中没有安全意识,总是做一些违章的事情,不认真对待工作,抱有侥幸心理削减工作步骤;我国铁路的室内工作大部分都是带电工作,如果铁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专心或者是不小心,都有可能造成工作人员触电的现象;其次工作人员在维修接触网的时候不按照路局或者路段的要求进行防护工作,没有对此进行绝缘物的增设,以上三种情况都属于工作人员触电的隐患。

2.3从事我国铁路工作的人员技术水平不达标

自从我国铁路提速以及铁路进行货运开始,具有新技能的配备不断的投入我国铁路中使用,但是却忽略了对我国铁路的工作人员进行知识技能的培训,导致我国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所具备的能力以及判断故障的原因和处理故障的经验都无法满足我国铁路运输的需求。当我国铁路机车发生故障以后,铁路的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正确的判断,也不能做出及时的处理,不仅会造成铁路运输的效率低下,严重的话会导致运送的货物损坏以及人员伤亡,所以必须要消除我国铁路的安全隐患,定期的给我国铁路的工作人员做培训,让我国铁路的工作人员掌握最新的技术。

3对于我国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于我国的铁路运输可以采取建立完善的运输管理体制,提高我国铁路运输的管理人员素质等一系列措施,下文我们就这些措施来作详细的介绍。

3.1我国铁路应建立完善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体制

为了确保我国铁路运输的安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铁路运输安全体制,安全管理体制应该渗透于我国铁路运输安全。对于我国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体制应该规定,所有的铁路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安全的管理理念,将我国铁路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后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然后将我国铁路的安全运输工作做到最好,并且不断的提升决策的水平。另外我国铁路运输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铁路运输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有责任感,对于铁路机车上的客运人员要加强管理。其次要完善每一项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一套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在铁路运输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按照给每张工作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另外还需要注意实施安全负责制的制度,对于安全工作的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客运人员进行合理的约束以及管理。还要健全完善我国的铁路安全法规以及监督机制,将我国铁路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

3.2将我国铁路运输的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上去

想要保证我国铁路客运人员高效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培养我国铁路客运人员,让我国铁路客运人员掌握超强的安全管理意识,以旅客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重心,使我国铁路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得到加强,另外定期安排我国铁路的客运人员进行培训课程,将客运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文化水平都提高上去,用高度的责任心来执行我国铁路运输工作。最后要加强使用设备的人才建设,将全体铁路客运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都提高上去,在铁路运行的过程中要规范的使用所有的设备设施,避免因为人为处理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

3.3我国铁路运输应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

目前我国铁路运输管理制度中将转变经营理念作为另外一项重要措施,其要转变为以服务为主的经营理念,为了让货主感受到安全感,以及利益和实惠。在我国铁路货运运输的过程中要以服务为基本原则,从货物运输的实际情况入手,能够让货物运输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争取为货主提供最为方便实用的货物办理流程,为了能够使更多的货主选择采用我国铁路货运运输的方式,我国铁路货运运输要将办理货物运输的门槛降低。

4我国铁路货运的改革措施以及所得效果

4.1我国铁路货运的改革措施

4.1.1我国铁路货运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将改善铁路货运效劳作为本次铁路货运体制变革的根本意图,第一变革是改变铁路货运运送安排方法,货物运送方案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编制,第二是将货运受理的方法进行变革,增加货运运输的渠道,并且将铁路货运的办理手续进行一定程度的简化,第三对于铁路货物的收费标准进行整理,按照我国的运价标准进行统一的报价收费,第四实行铁路货运门到门的物流服务,对于货运运输的费用实行一口价收费,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将我国铁路货运运输的服务转变为现代化的物流服务形式。4.1.2由我国铁路总公司组建货运营销中心为了推进我国铁路货运向商场的改变,我国铁路货运总公司要组建货运营销中心,其中货运基地组织必须到位,合理的进行人员的调整以及机构的调整,将我国铁路货运的受理方法进行简化,客户只需要向我国铁路货运公司提出自己的需求,然后我国铁路货运的客服人员就会帮助客户将货运手续办理好,新的货运营销中心免去了之前复杂的货运办理手续中货运计划申报以及请求车等手续,不仅方便了客户办理手续,而且也实现了我国铁路货运运输以及货物装卸的服务一体化的目标。

4.2我国铁路货运组织改革所带来的效果

我国铁路货运的受理方法由一开始的等客上门变成了现在的去客户那里取货的方式,实现了我国铁路货运一体化的目标,并且我国铁路货运的办理手续也由复杂变简化,省去了一开始的货运方案申报以及恳求车这些繁杂的手续,为客户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不管客户什么时候来铁路货运运营公司办理手续都可以进行办理,并且我国铁路货运为了保证客户的利益,从收到货物到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都会进行全程的管理,保证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另外,我国铁路货物运送的安排方法也会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重新编制,将原来的等客户上门改为自动效劳的方式,最大程度的满足客户的需求。还有改变以往的货运运输费用大,环节又多的程序,公开我国铁路货运的收费标准,让客户在比较之后选择铁路货运的方式。最后我国铁路货物运输要实现从客户手中到运送货物以及收货人收到货物的整个过程都进行管理的运送服务。以上所提到的都是由于我国铁路货运的组织变革而带来的变动效果。

5结束语

我国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体制必须以我国市场化规律作为改革的原则,同时还要将我国铁路运输转变为以服务为主的经营理念,为了让货主感受到安全感,以及利益和实惠,将我国铁路运输的整体服务质量提高上去,对于我国铁路运输的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都要及时的解决,并且将问题进行总结,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另外我国铁路货运公司要省去一些复杂不必要的办理手续的过程,并且将我国铁路货运的运送费用公开,让更多的客户知道我国铁路货运的运送价格,客户本人通过对比之后选择我国铁路货运的方式,从而达到帮助我国铁路货运走出困境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雪林.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对策思考[J].科技展望,2016,26(17):192.

[2]刘坤.我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分析及对策[J].交通科技与经济,2014,16(01):76-78.

水运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编制办法费用标准临时设施

中图分类号:X731文献标识码: A

自2006年7月1日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颁布施行以来,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有效控制铁路建设投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铁路工程建设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对铁路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竞争机制的要求,以及铁路投融资体系深化改革,铁路施工技术水平、施工管理水平和铁路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完善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铁路工程定额所根据近年来国家和原铁道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结合铁路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投资大、建设管理复杂等特点,广泛收集现场资料和进行调查研究,在大量课题研究和测算工作以及征求意见基础上,对“113号文”进行全面修订,并完成了送审稿(以下简称“新编制办法”),即将实施,以满足当前铁路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

现就“新编制办法”的修订特点与“113号文”的主要不同之处谈谈个人的体会和提出一些不成熟看法,愿与同行们探讨。

一、总则

“新编制办法”取消了分一、两阶段设计和投资检算等相关文字叙述。

二、编制方法

1、总概(预)算编制范围

“新编制办法”划分范围中增加了“与项目有关的联络线、疏解线等,动车段、动车运用所,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统一定额(含费用定额)的旅客站房(含站房综合楼)等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概预算” 内容;对施工图总预算编制单元提出了“原则上应与初步设计总概算编制单元一致”的要求。

2、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

“新编制办法”对技术复杂的特大、大、中桥进行了界定:指基础水深在10m以上的桥梁或有100m以上大跨度梁的桥梁或有特殊结构的桥梁;将“113号文”中的“地质复杂的隧道”修改为“极高风险隧道”;将“113号文”中的“大型房屋”明确为“机车库、2000平方米以上的旅客站房(含站房综合楼)等大型房屋。”

3、编制深度及要求

增加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类工程的设计概预算编制深度表,强调了各阶段深细度要一致。

4、定额采用

“新编制办法”结合编制深度修订,修改了定额采用的基本规定内容,要求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工程类别的编制深度,原则上采用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编制;明确了“对于没有定额的特殊结构桥梁、特殊结构站房及特殊地质隧道等工程及尚未实践的新技术工程”的处理方式,可参照其他行业定额或由设计单位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单价分析,并报铁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5、章节及费用种类划分

(1)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新编制办法”跟“113号文”结构基本一样,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原来的十六章34节调整为十六章36节。

主要变化有:①第三章桥涵将原来7节的“中桥”改为“中小桥;将原来的8节“小桥”改为“框架桥”。②第六章章名改为“通信、信号、信息及防灾”,增加“18节 防灾安全监控”,后续节号顺延。③第八章房屋将原来的20节划分为两节,增加“21节 旅客站房”,22节修订为“其他房屋”。④其余章节名称没有变化,但部分章节细部内容结合近年来的工程实践,兼顾考虑城际、客专、高铁等新的工程形式出现以及新工艺、新工法的采用进行调整和完善。

(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划分

静态投资构成划分五种费用的种类没变化。

①在设备购置费中,增加“以及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括备品备件)等购置费”内容。

②在其他费中,将原来的九项费用修改为十一项费用:取消配合辅助工程费(内容纳入第一章);增加了安全生产费、利用外资有关费用两项内容;将勘察设计费从前期工作费中单列出来;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改名为“联调联试等有关费用”。

6、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表中,将其他费内容按照新的费用名目进行了修改。

7、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基本一致,但在确定填料费时,添加了备注说明。

三、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

1、人工费调整

“新编制办法”在“铁建设[2010]196号文《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基础上,结合2012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修订了人工费标准。

2、材料费

(1)在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中,对运杂费的定义增加了“不包括采用预算定额计算的运输费用”说明内容。

(2)修订了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①在采用调查价格材料的品类中,增加了粉煤灰、风沙路基防护用稻草(芦苇)、钢轨扣件(砼枕用)、隧道防水板、火工品等材料。

②除采用调查价格材料及施工机械用汽油、柴油外的其他材料(辅助材料),其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均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

③再用轨料价格的计算规定修订为:修建正式工程使用的旧轨料,其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 (即 “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政策,“新编制办法”取消了养路费。

4、工程用水

“新编制办法”对特殊缺水地区、取水困难的工程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分别指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匮乏的地区、指区域浅层地下水缺乏且地表水水源远离线路的工程;增加了“特殊缺水地区及取水困难的工程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水方案,另行分析编制期工程用水单价,并按规定计列相关大型临时工程(比如给水干管路、深水井等)等费用”内容。

5、运杂费

(1)火车运价:“新编制办法”根据“铁建设[2009]149号《关于及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增加了500m长钢轨运输综合系数和32m新型T梁运价计算规定等内容;取消了运价号,增加附注说明“各类材料的运价号按编制期《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各种装卸费单价:调整了火车、汽车装卸费单价。

(3)在运杂费计算的其他规定中,根据“铁建设[2012]2号《关于长钢轨供应有关费用标准的通知》”增加了 “长钢轨供应有关费用”的内容以及其取费标准。

6、填料费

“新编制办法”增加了:“若设计为临时占地取填料,其发生的租用土地、青苗补偿、复垦及其他所有与土地有关的费用等纳入第一章临时用地费项下”内容。

7、施工措施费

(1)“新编制办法”更加详细的阐述和界定了小型临时设施项目和费用内容,使用起来更加清晰。小临设施项目内容调整:轨枕(轨道板)预制场、管片预制场主体厂房;大临的工地内沿线纵向运输便道;临时场站内的吨位≥10吨或长度≥100米的龙门吊走行线;井深≥50米的水井等不纳入小型临时设施范围。

(2)将检验试验费纳入企业管理费中。

(3)调整了施工措施费地区的划分,更加体现了新疆、青海、等特殊地区的特殊性。

(4)对工程类别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5)根据上述内容调整了施工措施费费率。

(6)对过渡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做了“按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计列”的规定。

8、特殊施工增加费

(1)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新编制办法”根据近年来的项目设施情况和研究成果。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定义和计算方法进行了如下调整:

①定义:区域性的规定取消“113号文”的“在内蒙古及西北地区”,改为“指在非固定沙漠或戈壁地区”,连续30天内,平均风力达到四级以上(平均风速>5.5米/秒)的风沙区段,进行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由于受风沙影响而增加的费用,内容包括防风、防沙的措施费,材料费,人工、机械降效增加的费用,风力预警观测设施费用,以及积沙、风蚀的清理修复等费用。

②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本项费用以风沙区段范围内室外建筑安装工程的编制期人工费与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乘以2.6%的费率计算。

另外,大风高发(连续30天内平均风力达到四级(平均风速>5.5米/秒)以上且小时极大风速大于13.9米/秒的风力累计85小时以上)的风沙、高原地区可根据调查资料另行分析计算。

(2)高原施工增加费:“新编制办法”对高原地区的海拔高度界定为“设计轨面高程”。

(3)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①增加了“本线封锁施工,邻线维持通车的情况下受行车干扰”的内容。

②调整了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的计费范围。

受干扰范围由“113号文”的“在行车线上或在行车线中心平距5m及以内或在行车线的线间距≤5m的邻线上施工”调整为““在行车线上或在行车线中心平距12.5m及以内或在行车线的线间距≤12.5m的邻线上施工”

③提高了行车干扰施工定额增加幅度。

④另外,对“临近或在列车运行速度>200km/h的营业线上施工时,其行车干扰施工定额增加幅度”做出了明确说明,需另行分析确定。

9、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

(1)根据近年来现场实践和适应高标准铁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新编制办法”对大型临时设施内容进行调整,界定更加细化和清晰。

①临时场站中,将“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改为“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并明确具体内容(如防护栅栏、预制块、桥梁栏杆、遮板、沟槽盖板等);增加了“掘进机拼装场、仰拱预制场,盾构泥水处理场、管片预制场、缺水地区临时贮水站”等。

②临时给水设施,增加了“隧道工程的水源点至山上蓄水池的集给水管路,井深50米及以上的深水井等” 内容。

③“沿线纵向运输便道”纳入大临汽车运输便道。

④增加了“隧道污水处理站”。指根据特殊环保要求,必须设置的隧道污水处理站,纳入大型临时设施。

⑤轨道板预制场、轨枕预制场、管片预制场的主体厂房工程费用计入大临费用。

⑥在过渡工程费的内容中增加了“临时养护费用”。

⑦对个别使用施工企业的工程器材的年使用费率进行了调整。

10、间接费

(1)“新编制办法“将“113号文”施工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和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纳入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

(2)在企业管理费内容中明确包含担保费、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及使用费、工程验收配合费等费用。

(3)对间接费工程类别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调整了间接费费率。

(4)费率使用备注中增加了“大型机械化施工的隧道间接费费率按34.8%计,掘进机、盾构施工的隧道间接费费率另行分析计列”;修改了 “过渡工程”取费标准,按表列同类正式工程费用计列。”

11、税金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税金综合税率由3.35%调整为3.48%。

12、其他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在“113号文“基础上,增加了土地预审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第十一章移入第一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建设项目管理费

①将“113号文”中建设管理其他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合并,并调整了费率。

②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费中,取消设计咨询与服务费,增列施工图审核费。

③取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这两项费用。

④将工程质量检测费改为第三方检测费。

⑤增加了设计文件审查费、水土保持监测费两项费用。

⑥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进一步细化了工程类别,调整了计算范围以及费率。

(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①新增“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费”费用项,将“113号文”中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与评估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与评估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纳入该项下,另外增列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费、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费、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与评审费三项费用。

②新增“专项评估费”费用项,将“113号文”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估费、压覆矿藏评估费纳入该项下,另外增列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费、通航论证费两项费用。

③“森林植被恢复费”,移入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④“勘察设计费”从前期费中提出来,单列。

⑤取消“配合辅助工程费”,相关内容纳入第一章。

⑥增加安全生产费、利用外资有关费用两项费用。

⑦将“113号文”中的“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改为“联调联试等有关费用”。

⑧生产准备费,补充了设计速度>200km/h铁路以及独立建设项目的站房、动车段、专用线、车站改造等项目的生产准备费标准。

13、基本预备费:主要用途中取消用于征地、拆迁价差的规定,增加用于Ⅱ类变更设计及专列等特殊列车引起的停工费用内容。

14、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改名为价差预备费。

15、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增加利用国外贷款的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的数学计算公式。

16、铺底流动资金

补充了设计速度>200km/h铁路的计费标准。

四、建议

1、概预算综合章节表的细目,建议结合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体工程EBS分解,以及国际惯例做法等进行统筹考虑,方便于国内各大设计院统一使用,也有利于今后铁路工程造价管理,同时适应铁路 “走出国门”的发展趋势。

2、人工费的综合工费标准应实行动态调整。不分区域,同类工的费用标准一样,不尽合理。建议建立一套工费计算模型或公式,以当地的造价管理部门人工费用信息为基础,计算出不同类别工的综合工费;或者根据不同区域,测算出工费标准调整系数,经规院每个季度给予公布,以合理地反映各地区的工费水平。

3、鉴于铁路改建项目会越来越多,既有线上或邻近既有线施工难度较大,施工措施费用投入也大,建议施工措施费的费率根据新建线、既有线(增二线)分别编制,按不同工程类别计列。

4、安全生产费,建议分不同工程类别,根据具体工程的难易程度、风险系数、安全生产投入等综合确定其取费费率,如路基、隧道工程的费率应有差异。

5、人工费、当地料费用之和一般占项目静态投资15%左右,但其影响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20%~30%。价差预备费的用途中虽然有人工费、当地料价格上涨这方面的费用支出内容,但是实际上已竣工或在建项目,人工费、当地料价格上涨引起增加的费用均没有给予调整。建议在“新编制办法”中,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使用价差预备费的条件。真实客观地反映铁路建设工程投资,同时避免工程造价不合理埋下质量隐患。

参考文献:

1、铁建设[2006]113号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2、《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送审稿)2013年9月。

3、铁建设[2009]149号文《关于及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