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例6篇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形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2020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巩固并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要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安全基本规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利用上级切块下达和本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改造后使全省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对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22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民政部门要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本方案主要任务部署,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整治,明确“三个一批”原则,即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各地要把方案做到每一个养老机构,做到“一院一策”。对关停的敬老院,要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和安置方案。对需撤并、整改的敬老院,要细化工作方案,妥善安置过渡期间老年人的住养服务。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从2020年起,各地每年至少创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2021年起,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采取项目制、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松阳”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定,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等“六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内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源头控制。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把好电气工程登记备案关,在相关法定许可机构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

(二)技术防范。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各单位自行建立专项档案;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三)综合整治。按照“单位(家庭、个人)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政府督促整改”的检查方法,开展建筑电气防火安全大排查,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建筑用电气产品的整治;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巡查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制定市民(村民)电气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四)长效管理。将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和巡查纳入村“安全员”的工作内容;明确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制定统一标准;逐步建立生产流通、设计安装、操作使用等环节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参与整治的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至8月)。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县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

(四)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8日)。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分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防火委员会牵头,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工作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定期分析和整治工作信息;组织指导电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及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消防专业指导,积极抽调人员督促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依法进行查处。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在组织实施“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中,积极推进农村电气线路改造,配合做好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对电气施工安装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其在电气线路安装过程中的防火意识,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建筑工程用电气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依法查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电气施工、安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管理,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技能,从严办理证件的发放、审查。

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电气产品假冒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对流通领域建筑电气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电气火灾隐患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的场所,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到期未注销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电气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开展建筑工程电气施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不按图施工行为;加强工程质量把关,严格审查从事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并结合城市“旧城改造”规范电气设备安装。

电力部门负责核定电气容量,提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电气防火安全检查;参加电气工程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将电气工程中的电气产品质量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培训;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电气安全不达标的场所进行相关处罚。

工会组织负责配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电气消防安全技能比武,在职工群众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整治。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保障电气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消防分管领导尤其要切实履行职责,从“创平安奥运、和谐社会”的高度,针对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客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县政府成立__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__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

立单位企业水源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 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重新进行摸排,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高、严、细、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住建、牧农、商务、工商、食药、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文4

2020年城镇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问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八)各居民委、各村屯所有规划的巷道如有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的,在x月x日之前立即清除堵塞物,恢复安全消防通道。十六委安全消防通道由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占用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カ。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居民委、各村屯、建设分局、执法分局、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形成合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群防群治。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分块立体网格化进行排査。要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居民社区、市场周边等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微型消防站、区城联防组织、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査、隐患排查。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文5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范文6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消联办和市、区政府领导要求。结合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中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安委会会议制度,形成行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联动告知单等制度,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贯彻“1234+N”消防管理理念(“一完善”,即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确定”,即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规范”,即规范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四落实”,即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落实消防演练,落实员工教育培训;“N推进”,即推进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消防队站建设等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攻坚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理念,加强对“三合一”、群租房、养老机构、学生宿舍、医院病房楼、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录入相应系统(对行业部门及基层组织未采用信息化系统的,应形成电子台账,逐级上报),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

(三)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落实各社区、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大力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各社区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辖区九小场所、沿街商铺以及社会单位开展巡查检查、宣传培训。

(四)全面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部署“千万学生做消防作业”行动。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加强“趁热打铁”式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发生后立即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警示教育。

(五)全面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应用。通过搭载“智慧城市”建设快车,加快推进独立式感烟探测、智慧安监、智慧用电、简易喷淋、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等消防安全智能前端设施安装及数据接入,并依托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可视化分析等应用。全面推广智慧用电、电动车智能充电等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抓手,全面提升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质效。加强综治平台消防模块管理使用,应用监测信息实现精准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3日)

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3日至3月26日)

结合《集美区侨英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美区侨英街道中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集美区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街道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政治任务来落实、当作头等大事来完成。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责任、定期跟踪;分管领导要加码推进、狠抓落实,各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捆绑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调度。要将各项重点任务目标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实行项目管理,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任务。建立定期研判、协商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全街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三)持续督导,跟踪问效。此次攻坚行动成效将列入全街年终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及没有按照既定时间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格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采取纪律和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附件:侨英街道辖区区级消防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

 

侨英街道辖区区级消防重点单位名单

 

1.厦门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2.厦门喜盈门建材有限公司

3.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4.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5.厦门虹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6.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7.厦门统元树脂有限公司

8.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