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并购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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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并购论文

银行并购论文范文1

一、我国目前并购的现状

当我们国家还在把并购看作是一项“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不文明的万恶行为时,美国已经在1893-1904年完成了它的第一次并购的狂潮。而我国直到80年代才开始了企业并购的试点工作。这十几年来,我国的企业并购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隐患。

(一)我国企业的收购、兼并大多数是在政府的干预下完成,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的产权与利益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政府既是行政管理,统筹决策者,又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担负着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职责。因此,企业并购时往往涉及到政府的利益,通常采用行政性手段完成。这就使企业的重组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重组后的产权仍然不能得到明晰。在国外,大部分的并购活动都是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的,企业真正地投身于市场中去,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运营,政府只是起一定的扶持和保护作用,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二)企业并购的具体操作,如目标公司的选择、并购的可行性研究、并购的前期调查、资产评估、资金融通等没有规范化、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帮助其计划与运营

目前主要是由国家银行参与其中。因为大多数企业的运营资金都是来自国家银行的贷款,国家银行作为其最大的债权人,往往密切关注企业的发展与经营活动;另外,我国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亏损状况很严重,而国有银行也随之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问题已成为银行最为头疼的问题。因此,国有银行为了确保自己的债权利益,当企业并购申请成功时,往往积极参与、配合,帮助企业完成其前期调查、资产评估、价格谈判等工作,而这些工作原本应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

在国外,大多数的并购活动都是投资银行的杰作,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起着咨询、策划与运营的作用,而在我国投资银行把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了证券一级市场的承销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上,名为投资银行,实为证券承销商。

(三)有很多企业收购、兼并只是为了追赶并购的浪潮,或为了通过并购重组达到上市或者实现其短期收益等目的,而不是为了缩小成本,增加销售渠道、扩大业务收入,实现企业的规模效益,以提高其在市场的竞争实力

我国企业在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92年以来,我国企业并购风起云涌,甚至连各大院校也开始了规模的大比拼。有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不惜多方兼并,多次重组。当然也有很多企业是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长期发展或扭亏为盈的动机,但是由于其并购后的整合不佳,管理混乱,反而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问题。甚至使企业濒临倒闭或破产的境地,尤其是那些国有企业,政府为了实现它们的扭亏为盈,强行把一些负债累累的企业塞给那些良性发展的企业,使那些还能健康运行的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四)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还不健全

不完善的法律体制,使许多投机行为有空可钻。国家1997年才出台了《证券法》,而《基金法》经过六、七次的讨论,千呼万唤尚未出来;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除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里面有太多政府干预的色彩)外,仍是一片空白,对相关的交易活动难以实现充分效的约束,而且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对投资银行的所有业务做出具体的界定,因此企业并购作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在我国并不能得到广泛的开展。

二、确立投资银行的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并购中的作用

企业收购、兼并什么样的企业,或是被什么样的企业并购,应该服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符合企业生存发展的长期利益。这就需要企业摆脱政府的干预,同时也需要一个金融机构,来为其承担咨询、策划、运营和并购后的整合等一系列工作。目前,只有投资银行符合这样的条件,只有投资银行能够担当起这样艰巨的历史使命。

(一)从宏观角度分析,政府和国有银行应该把“企业并购战略策划者”的职位让给投资银行

政府的职责应该是制定相关政策以协调各方的利益,制定各种法规以规范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并给予其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而投资银行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高智慧含量”金融机构,最了解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的现状和问题,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并购模式。作为一个咨询顾问,有能力胜任“战略策划者”这一职位,它可以避免企业盲目为了重组而重组,彻底解决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等一系列更深层次的问题。另外,投资银行是经营“企业”的企业,它应该站在比企业更高的位置来看并购的问题,从战略上来帮助企业进行总体策划,帮助企业建立资本经营机制,优化资本结构。

(二)从微观角度分析,投资银行作为财务顾问,应该帮助企业进行具体的并购活动的运作

1、投资银行作为并购企业的财务顾问,应该帮助企业物色目标企业,对物色的对象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筛选和比较,选择产业相关度合适,收购价格合理和规模相适宜的对象,作为最终的目标企业,制定收购建议书,包括收购价格、收购时间、收购条件,以及资金安排等;对目标企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评估,和董事会成员就有关收购条件,收购方式进行磋商和讨论;编制并购的有关公告,向并购公司董事会汇报有关收购情况,并且向目标公司阐明收购的条款;利用“杠杆收购”为公司筹集足够的资金,实施并完成收购计划;进行并购后的整合工作。成功的收购、兼并目标企业只是并购成功的一半,并购后的整合工作也至关重要。

2、作为目标公司的财务顾问,投资银行应该协助董事会对收购条款进行详尽的分析,判断收购是否“公平合理”。投资银行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因素:并购企业是善意并购还是恶意并购;对方的收购价格高于还是低于企业的资产净值,收购价格是否能够反映目标企业的市场价值;并购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否有利,是否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价波动;并购是否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了合理安排等。

目标企业也可能请投资银行帮助其提供策略,抵制并购企业的收购。这时,投资银行应该制定各种策略提高并购企业的并购成本,或是降低并购企业的并购收益。如提出反收购诉讼,股份回购,寻找白衣骑士等都是提高收购成本的防御措施,“皇冠上的珍珠”、“毒丸计划”等都是为了降低收购的收益,而“焦土战术”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保全策略。

(三)国家应该加快建立健全《投资银行法》、《企业并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投资银行的业务,规范企业并购的具体活动

银行并购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跨国并购,动机,经营效率

 

自2006年以来,受国际银行业跨国并购浪潮以及中国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与中国相关的跨国并购事件中,中国商业银行跨国并购外资银行的事件不断出现。中资银行在跨国并购的市场选择和进入方式上,出于维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所需的资源供应、转换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应对新形势下国家产业竞争的需要,正在配合农业、资源行业、制造业、TMT行业和服务行业“走出去”的战略,着力向业务国际化和综合化的全能大银行迈进。[①]

传统而言,中国商业银行的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同国际经营效率较好的商业银行相比,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少,与海外市场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40%以上的国外商业银行相差甚远。[②]面对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银行上市后的盈利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正在进一步加快国际化经营步伐。从表1中可以看出,1998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跨国并购的次数达到了14次。其中,4次在2006年之前,而且并购的都是香港地区的金融机构。这是因为香港是辐射亚洲一个较好的基点,中国的银行业对亚洲经济和市场是比较熟悉的,在国家文化上相似点也很多,地缘关系上也更为接近,对于并购后的管理是非常便利的。10次发生2006年以后,并购地区已经扩张到了东南亚、美洲和非洲地区,并购的金额也在日益增加。

表1:中国商业银行历年跨国并购统计

 

时间

购并内容

1998

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共同收购国民西敏银行下属的西敏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组建工商东亚金融控股公司。

2000.7

工商银行以1.8亿港币收购香港友联银行,改建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2002.2

中国建设银行收购香港建新银行。

2003.12

工银亚洲收购了比利时富通集团在香港的华比富通银行。

2006.8

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国银行持有的美国银行(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006.12.

中国工商银行买入印尼的哈利姆(Halim)银行90%股权。

2006.12.

中国银行斥资9.65亿美元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

2007.8

工商银行收购澳门诚兴银行79.9%股份。

2007.10

民生银行出资3.2亿美元收购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9.9%的股权。

2007.11

工商银行宣布以约54.6亿美元价格收购南非标准银行20%股权。

2007.11

工商银行收购印尼哈里姆银行后成立的工银印尼正式成立。

2008.1

工商银行45.5亿港元收购澳门诚兴银行79.93%股份。

2008.9

招商银行以193亿港元的现金收购永隆银行53.12%的股权。

银行并购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投资银行企业并购 金融中介理论

一、企业并购的动因分析

1.效率的动因

效率理论认为并购活动能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增加社会福利。途径有两条:第一,规模经济。一般认为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从而提高利润。该理论认为,并购活动的主要动因在于谋求平均成本的下降。此外,合并还可带来“协同效益-即所谓的“2+2>4“效益。这种合并使合并后企业所增加的效率超过了其各个组成部分增加效率的总和。协同效益可从互补性活动的联合中产生。第二管理。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企业间管理效率的高低成为并购的主要动力。当A公司的管理效率优于B公司时A B两公司合并能提高B公司效率。这一命题隐含的前提是并购公司确能改善目标公司的效率即并购公司有多余的资源和能力投入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中。此理论有两个前提条件:(1)并购公司有剩余管理资源(2旧标公司的非效率管理可由外部管理人介入而得以改善。

2多角化经营的动因

理论上认为一个企业处在某一行业的时间越长其承受的风险压力越大。由于同业间竞争越发激烈产品的存在周期越发缩短。替代产品的不断出现使得企业必须关注新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发展.机会成熟时.果断进行多角化经营。实施多角化经营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新建项目来进行多角化经营,二是通过并购的途径进入其他行业和市场。通过新建项目可以使企业更好地掌握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技术.但投入产出的时间效应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快速更新换代往往使这一方式代价较大因此众多企业多是通过并购途径来达到多角化经营的目的。

3.问题及管理主义的动因

问题是詹森和梅克林在1976年提出的.他们认为在过程中由于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不确定性等因素因而产生了成本。这些成本有:所有者与人订立契约成本对人监督与控制成本.限定人执行最佳或次佳决策所需的额外成本‘剥夺求偿损失。并购在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动因:(1)并购是为了降低成本。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决策的拟定与执行是经营者的职权而决策的评估和控制由所有者管理‘这种互相分离的内部机制设计可解决问题。而并购则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一个外部机制。(2)经理论。莫勒1969年提出假设‘认为人的报酬由公司规模决定。因此人有动机使公司规模扩大‘而接受较低的投资利润率‘并借并购来增加收入和提高职业保障程度。(3)自由现金流量说。自由现金流量指公司的现金在支付所有净现值为正的投资计划后所剩余的现金量它有利于减少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

二、我国投资银行业参与企业并购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正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发挥资本的自然属性,充分利用资本增值的各种途径和方式r通过具体的组织、谋划和运作实现资本盈利的最大化才能使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实现专业结构的升级.获得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这一点从宏观上讲是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从微观上说是国有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因而面临重重困难和障碍如企业体制、税收体制、金融体制及政府人事制度等。

投资银行作为现代经济中知识、信息、人才、技术高度密集型的专业化咨询产业最了解社会资源的配置规律和生产力宏观布局的要求了解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模式也最了解目前中国宏观经济的现状和问题它是资产重组总体规划的幕后策划师。企业资产重组涉及到企业的制度创新、资产评估、法律关系理顺、资产转移方式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嫁接、资产剥离与处置、债务重组、甚至职工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这些方面都需要根据具体对象实施专业化运作投资银行就是资产重组战术运用的行家里手可以大幅度降低重组成本,提高重组效率。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没有投资银行的参与.并购重组很难成功或业务本身的层次和效率难以提高。在美国历史上的几次并购浪潮中投资银行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并购总体策划、融资工具的创立到并购方案的实施都体现了投资银行家的智慧结晶。投资银行对并购活动的参与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产业的升级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

三、发展和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作用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企业产权制度

应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落实政府和企业各自拥有的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及其相应的责、权、利,分离政府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职能,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并购,而是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代表国家以出资者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经营主体。同时分批.分阶段.分渠道.有步骤地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问题。

2.实现由券商向投资银行的过渡

在我国,现在有很多具有某些投资银行功能的券商如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它们主要从事低级的证券业务‘虽然积累了部分股份改组的经验但只是简单的证券中介机构与从事收购、兼并、重组等高层次挑战性业务的投资银行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还比较落后‘特别是这些机构尚未开展企业并购业务也未设立专门负责企业并购活动的部门。因此要大力发展投资银行培养和训练这方面的专家逐步使投资银行成为企业并购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主要推动者‘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并购业与国际接轨。

3.健全与投资银行发展及资产重组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应尽快对投资银行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业务范围、基本经营规则、分立合并、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做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并出台《投资银行法》、《投资顾问法》等相关法律。通过立法‘明确投资银行在中国的地位。由于资产重组业务对股票价格影响很大为了防止因资产重组引起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和影响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的贯彻应制定相关法律建筑一道”防火墙’‘以保障普通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同时也对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加以修订与补充加快法制建设。

4投资银行应开拓资产重组业务同时要有明确的定位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发行规模将不断缩小,发行业务将逐步萎缩。而资产重组业务将随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日益增多。今后,投资银行的竞争就集中反映在资产重组市场上。我国经济要实现根本性改变,搞活国有经济资产重组作为结构调整的一种重要方式‘拥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我国的投资银行应将资产重组作为业务开拓的重点。投资银行还可在融资安排、企业定价和企业整合等方面进行业务创新提高竞争实力。

投资银行应有自己的策略定位‘应体现自身的特色。综观国外著名的投资银行均有自己的定位。如所罗门兄弟的策略定位是产品多角化程度高顾客专业知识程度高’‘高盛公司则以研究能力和承销见长,摩根·斯坦利公司的定位是”产品多角化程度高顾客专业知识中等“,而莱曼兄弟公司以并购业务见长。目前国内的证券公司只注重承销‘而忽视市场研究能力和企业的改制、重组。就承销而言投资银行是只赚不赔的。而从长远来考虑投资银行应为企业提供”套餐式”金融服务不仅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更重要的是扮演专业性的财务咨询顾问的角色。

四、结束语

银行并购论文范文4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参与企业并购,为企业兼并收购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是投资银行业务的重要特色,甚至超过了其传统的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业务,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居于核心地位。论文百事通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并购业务兴起之后,投资银行一直扮演着并购策划和财务顾问的角色,从帮助并购方制定并购策略,选择、评估目标企业,确定支付价格,安排融资策略,到并购后的整合管理,投资银行直接参与并购交易的全部过程。

1、投资银行可以帮助企业对并购进行全面策划。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及专家一般通晓各国企业并购历史,清楚各种并购方式的优劣,精通并购的法律、法规,可以洞悉政府行为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熟知并购的程序与形式,精于并购的各种谈判等,而所有这些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一般是不具备的。因此,并购企业有必要取得投资银行的帮助,以便对并购交易进行全面的策划。

2、投资银行能够促使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一般都有参加并购策划的实际经验,在企业并购中,具有分析、判断、综合、总结与诊断的能力。他们以其在企业资产评估,财务处理,并购法律、法规运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并购双方服务,从而使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同时,投资银行一般具有丰富的融资经验和广泛的金融网络,而企业并购通常涉及的金额较大,仅靠并购企业自有资金往往难以完成大型并购交易。因此,并购企业需要投资银行的融资支持,通过投资银行帮助筹措资金,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促成企业并购的完成。

3、投资银行担任企业并购中介,协调统筹各方关系。降低交易费用可以说是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重要优势。投资银行从两方面降低了并购交易的费用:其一是降低并购过程中的信息成本,因为投资银行能有效解决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创造有效性资本市场,使投资者资产转移费用减少;其二降低谈判成本,因为通过投资银行这一中介机构与并购双方谈判,比并购双方直接讨价还价,“磨擦”要小得多,投资银行更可能制定出比较现实的交易条件,促成并购交易完成。

二、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

我国投资银行业仍然处在初创时期,同美国投资银行业相比,各项业务还都比较年轻,需要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其参与资本市场活动的经验积累和教训的吸取而逐步成熟起来。我国已经发展了一大批证券公司,他们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财务咨询等方面的业务,但很难将其称为严格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规模普遍较小,业务单一,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的承销上,充当企业财务顾问,参与企业并购的很少。我国投资银行尚未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应有作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不够重视。我国目前真正完全按照西方投资银行的体系建立、运作的投资银行并不多,严格说来只有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一家,另外还有一些大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从事着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其余大部分较小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良莠不齐,规模不大,运作程序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标准。

2、投资银行运作企业并购业务的客观环境不够理想。

在目前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业务中,大部分并购方企业没有认识到独自或聘请投资银行进行价值评估的重要性,绝大多数没有聘请正规的财务顾问,具体操作人员大多是由企业临时向各部门抽调而来,专业化程度较低。而政府尽管不是中介机构,但有时在企业并购中,尤其是国有企业并购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的介入可能会降低并购交易的成本,使并购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但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中介的力量,使并购主体感觉在并购重组中有无中介无关紧要。至于那些想在资本市场上大显身手的大企业集团,如万通集团、中远集团等,早已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建立了自己的并购部或投资部,因而这些企业集团一般不需要聘请外部的财务顾问。由此可见,虽然我国企业并购市场非常广阔,但目前投资银行的运作空间并不大。

3、众多非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参与并购业务。从有中介机构参与的企业并购交易来看,一些投资咨询公司,如上海亚商、新兰德、清华紫光等,比投资银行要活跃得多。例如中远收购众城成为我国企业并购的经典,其中上海亚商作为中远的独立财务顾问,功不可没。这主要因为:1并购重组业务本身还不够规范,成功率不高,财务顾问收费又少,许多投资银行还不愿将并购重组业务作为发展重点;2在股票发行的高峰期,发行任务比较重,投资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发展并购业务;3目前财务顾问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求不是很高,无法体现投资银行的人才优势,即无论由咨询公司,还是由投资银行充当财务顾问本身并无太大区别;4投资银行各部门之间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不利于资源共享。

4、资本市场的发育不够完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够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有时投资银行对目标企业的了解并不比并购企业多多少。例如清华兼并江西无线电厂一案的评估过程中,清华同方没有聘用任何评估机构,主要就是因为它认为任何一个中介机构未必比它更了解江西无线电厂,因而没必要聘用。另外,资本市场规模偏小,阻碍了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一是在资本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并购对象有限;二是股市规模偏小也表明多数企业资产非证券化,意味着并购表现为物权交易,而非股权交易,这将使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成本增加,效率降低。

5、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够健全。目前,投资银行业在中国尚没有准确的定位,投资银行业业务规范及违法违章制裁等均没有明确规定,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是在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背景下进行的。以现有的最具法律性权威的《证券法》来看,其并没有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并购业务。这对于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新晨

三、推动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的对策

1、投资银行应从战略经营的高度去开拓并购业务。我国并购业务的快速拓展和层次、效率的逐步提高,既有赖于专门从事并购业务的投资银行的出现,同时也给证券公司的发展带来广阔的空间。不仅需要管理层十分重视对投资银行的培育,使现有的证券公司向真正的投资银行方向发展,而且需要证券公司从战略经营的高度去大力拓展并购业务,将其作为提高业务层次,拓展业务领域的一个重要战略。

2、投资银行应加强并购业务专门化人才的培养。并购业务就是在大范围内寻找和资本配置的落差,这需要大量精通并购业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因为并购业务本身不仅需要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信息,需要高度发散性的构思和创意,而且需要设计出利用资本配置落差的方案,更需要调动和组合资源实施方案的能力。目前活跃在我国并购市场上的操作人员大多数是以前的发行人员,无论在操作上,还是在思维模式上,他们都难以满足并购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对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显得特别重要。

3、投资银行应在并购业务方面树立自己的特色。投资银行要想在并购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树立并购业务的特色,在业务的技术含量上拉开与其他市场中介的差距。业务特色是市场定位的核心,投资银行除把并购方案精心设计好之外,还应在融资安排、企业评估定价与企业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将自身定位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之上。

银行并购论文范文5

[论文摘要]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现阶段并购融资的现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探索发展我国并购融资的途径,以促进我国并购融资环境的完善和发展。

一、引言

企业并购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并购企业不仅要支付目标企业产权转让价格,还要支付给中介机构咨询费用,股票交易所等机构高额费用以及印刷费和广告费等.并购后的重组更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如何选择融资方式是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在现代并购中,各个企业越来越重视并购融资方式的选择,以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购融资按资金的来源不同一般可分为两大类融资方式.即内源融资方式和外源融资方式。内源融资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但由于并购活动所需的资金数额往往是非常巨大的,而企业内部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利用并购企业的营运资金流进行融资对于并购企业而言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一般不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

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源融资,指企业从外边有开辟资金来源.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措资金。外源融资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资本的收益具有直接作用。当企业通过外源融资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由此获得收益时.其对外负债在财务上具有杠杆效益,这也是企业从事外源融资的基本动机。

三、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存在问题

1.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单一。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融资市场的首要问题是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

2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融资呈现逆向选择。从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融资的实际情况来看,呈现出一种并购融资的逆向选择型,即忽视内源融资、对股权融资相对偏好,对债务融资轻视的状况。

3.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融资中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领域存在空白.某些并购企业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钻法律的空子,使相关法规形同虚设,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4我国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融资干预过多。

四、发展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策略

企业并购融资活动涉及多方面因素,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验表明,解决并购融资难问题单靠一种途径.一种方式是不行的,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从不同方面着手,综合解决。借鉴这一经验,我们也应该从多方面发展和完善企业并购融资的渠道,法规.政策和工具

1放松金融管制。应尽快对现有法规进行修改,使企业能够从合法的渠道获得正常并购重组活动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放松商业银行贷款不得用于并购的限制。

(2)放松企业债券发行资格,用途的限制。

(3)放松对卖方融资方式的限制。

(4)放松对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资金投向的限制。

2.建立创业板块证券市场。我国应尽快建立创业板块市场,为那些优秀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并购融资渠道。

3推行股份全流通改革。解决全流通问题是中国股票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正本清源之举,应赶快采取措施改革我国股权分割和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早日实现股权全流通。

4发展换股并购。目前.定向增发尤其是换股并购已成为西方资本市场并购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发生在大企业之间的、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并购活动。

5拓宽MBO融资渠道。要发展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首先应解决法律法规制约方面的问题:其次,MBO基金和信托MBO是目前解决管理层收购资金问题的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应积极提倡,以促进管理层收购的健康发展。

6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大力发展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已成为促进目前我国企业并购活动的一项紧迫任务。

7培育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在杠杆收购尤其是管理层收购中起着关键核心作用,从参与融资谈判,参与董事会,影响管理层决策,到外部市场监督等。

8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并购融资,尤其是鼓励机构投资者进入员工持股计划融资领域具有决定性作用.应积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进入ESOP融资领域。

9扶持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我国开展企业并购,应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充分运用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样的融资渠道。

10鼓励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应积极地进行人才储备.并不断地提高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衍生并购融资工具的设计和使用方面的能力。

银行并购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并购融资

一、我国国有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迟缓。在并购实践中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股权融资是通过发行新股和增发配股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的。企业通常以首次上市公开发行时募集的资金作为并购资金,或是一些业绩较好的企业通过配股的方式继续募集资金,为并购做准备。但是我国企业是否具有股票发行资格以及股票发行的规定都比较严格,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能超过其发行前一年净资产额的两倍,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能超过其发行前一年净资产额。加之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调整阶段。系统性风险以及政策因素不容忽,这都限制了国有企业的融资发展。导致了只是很少一部分企业能够利用上述手段进行并购融资。

2贷款融资应用有限。银行信贷资金受银行短期偏好信贷倾向、资本金偏低及计划性经营理念等方面的限制,只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维持与扩大生产的正常经营所需,很难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借款所融资金不能用于股票二级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一般只能用于非上市企业的并购或只能用于收购国家股、法人股。而且银行对企业的并购贷款常常需要提供担保或需要贷款企业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才能发放。再加上贷款利息比较高,使企业难能负担此项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在企业并购融资中发挥的作用不是很大。

3债券融资比例小。在我国一般只有上市公司或重点国有企业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影响一般国有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因素有,一是发行债券要经过复杂的审批,往往导致资金筹集与需要的时间上不搭配,由于指标的限制,有限的规模决定了发行人选择的局限性和筹资数量的有限性。二是发行债券的严格条件将许多国有企业拒之于债券筹资的门外。三是债券筹资难以用于并购支付。我国对债券筹资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股权并购涉及股票买卖,因而该条款限制了为股权并购而发行的企业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在企业并购中的应用也十分有限。

4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而股权并购也属于股票交易范围之列,因而就限制了银行为股权并购提供贷款的行为。而债务性融资方面同样存在诸多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等,<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40%,这些规定都对债券的发行起到了很大的约束作用。一般而言企业债券的风险比银行存款的风险要大,高风险下没有高收益的预期,企业债券就失去了吸引力,再加上债券交易不如股票交易活跃,因而限制了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

5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许多企业的并购行为均由政府机构操纵,并非企业自愿,而是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对国有企业并购的干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政府的干预,不同的企业在计算并购融资需求量时面临的情况会有很大的差别,一部分企业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融资压力较轻,而另外一些企业有可能会有相对较重的融资压力。这一方面阻碍融资市场的公平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企业并购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与自主性,抑制了企业并购融资的内在冲动。此外行政控制等非市场手段的应用,也很难保证企业并购融资的外在资金支持。政府只关注并购时的资金需求,而并购后的资金支持及企业运作往往因资金缺乏而影响其正常经营和整合效果。

二、国有企业发展并购融资的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内源融资是企业并购融资的首选,利用内部资金进行并购,一方面不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财务风险小,另一方面不会向市场传递不利于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在国有企业并购中,应尽可能合理地从企业内部筹集并购资金,除企业自有资金外,利用企业除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进行产权置换或产权出资,不仅能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而且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某些领域退出,收回债务等等,对企业是极为有利的。

其次,在保证并购企业控制权并保证每股收益增长的前提下进行换股并购。不仅可以解决资金支付的问题,而且可以降低收购价格被高估的风险和并购整合风险,获得目标企业管理层支持等多方面的好处,对于大规模的并购尤其如此。目前。我国大多数急需扩张的国有企业并不具备大规模向金融机构融资或者公开发行的条件,利用换股方式进行并购运作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再次,国有企业可以利用借款和发行证券(包括债券、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渠道进行融资。选择这种融资渠道应综合考虑融资规模、期限、成本,确定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如果最佳资本结构要求采用权益融资,那么就采用发行股票。否则应优先考虑银行借款,再考虑发行债券。

2发展利用创新融资工具。与国外相比。在国际并购融资中广泛使用的垃圾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票据等融资工具在我国并购融资中应用很少,有些并购融资工具如杠杆收购中的过桥贷款等尚不完善,但是吸收借鉴国外先进融资手段,应该成为国有企业进行并购活动的明智选择。

(1)股权租赁。股权租赁是指各类投融资主体作为联合收购者,与收购方合作收购企业,持有目标企业拟转让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在收购完成后,投融资主体将所持股权作为租赁标的物,通过设定租赁期限和收益的方式,逐步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收购方,以完成并购。对收购方而言,股权租赁可简单归结为出售一租赁一回购。出售是指收购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将无力购入的股权出售给融资机构。此时,投融资机构实际承担了为收购方融资的功能,以减轻收购方的收购资金压力。投融资机构作为一个过渡性的股东,不以长期控制股权为目的,因此,必须与收购方签订租赁和回购合同。租赁期间,收购方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调度资金,等租赁期满后,再将这部分股权正式回购过来,从而完成整个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