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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制度管理范文1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六、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
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公司企业制度管理范文2
关键词:工业统计制度; 改革; 企业经济管理
一.工业统计制度
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工业统计制度.主要是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大部分。报表有年报、季报和月报。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等不同报送方式。还有定期、不定期的抽样调查。以弥补定期报表的不足,或是了解定期报表以外的工业经济情况。
1. 按统计范围,分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个部分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统计部门为各级统计机构i规模以下工业,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法人企业和个体工业企业两部分组成,统计部门以国家调查队为主。
2. 接报送时间,分月报、季报、年报三种
工业月报,主要是B201表,即《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涉及的主要指标有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以及企业的主要产品产量。季报,有B202表,即《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203表,即《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两批报表。B202表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主要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等;B203表主要是反映企业产品的销售状况、库存量等。年报.是综合反映企业全年的经济状况,指标设计比较全面。
3. 按报送方式,有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两个类型
综合报表,又称综合汇总,是统计部门把收集的统计资料进行汇总,向上级报送汇总结果。基层报表,又称超级汇总,统计部门把收集的基层单位数据进行审核,向上级报送基层数据,使用这种方法各级统计部门都能掌握基层数据。
二.工业统计在企业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 .通过对产品销售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挖掘市场潜力,开辟销售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将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收回垫支的资金。生产才能顺刺进行,企业的盈利才会实现。所以说,销售决定生产。在产品销售的统计中,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率两个指标,能很好地反映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市场占有率是指生产的某种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量的比重。市场占有率就越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也就越强。在社会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影响市场占有率的主要因素是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市场同类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价格上的竞争往往占主导地位。因此,企业要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必须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上下工夫。市场覆盖率是指某种产品的实际行销地区数占该产品全部行销地区数的比重。它是从市场占有的广度方面反映某种产品的竞争能力、辐射能力的。企业通过对市场覆盖率指标的分折。可以考察本企业产品行销的地区范围。研究产品扩大销售的可能性。
2. 通过对产品质量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改迸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鼍、提高经济效益。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工业产品必须适应市场的需要,“以质量求生存”,生产出优质低价的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状况,决定于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而工业产品质量统计指标既包括反映产5林身质量的产品技术性能(如含量品级1指标,也包括反映企业生产工作质量的(如合格率返修率)指标。企业通过对这些质量指标的统计。反映和调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对产品的好坏进行分析。进而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找出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就意味着各种资源浪费的减少。而且可以使本企业的产品取信于消费者。增强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能力。这样。既增加了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也增加了企业无形资金的价值,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缺点
3.1 工业统计制度的优点
1.月报指标设计简单,时效性强;
2.实行超级汇总。保证数据质量;
3.年报指标结构严谨,可从各个方面了解工业经济状况;
4.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更全面了解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3.2 工业统计制度的缺点
1.产品代码变换过于频繁
2.产品目录太多太烦琐,部分产品难以界定
3.同名产品品种多种多样.单从数据上不能反映生产的细节情况
四、工业统计制度的改革思路
1、提商入统工业企业规模标准,变月报为季报
现在的入统上业企业.标准都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由于入统标准较低,入统f业企业个数逐年都在增加。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少。一个人同时负责几个专业。个别县区百余家规模以上J二业企业每月两次报表任务,确实负担不轻。所以提高人统上业企业的入统标准.适当减少入统企业的个数,是减轻基层统计部门工业报表负担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再一减负的措施就是变工业统计的两次月报任务为季报任务。既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统计人员报表的负担。
2、实行会计软件与统计软件对接
工业统计月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其中绝大部分指标都是取自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建议设计一套软件.实现J:业统计报表与会计软件中“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对接.这两张报表生成后,统计软件直接从这两张报表中取数,既提高r上作效率,又确保了数据源头的质量。
3、推行电子报表、无纸化办公
目前统计报表的传送没有统一的软件平台,统计部门与企业问的报表传送大多沿用邮寄、电话报送和传真等落后的方式,统计工作效率不高,及时性不强,实现会计软件与统计软件对接后,下面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网络报表的问题。国家设计一套统计软件。将之推行到企业.充分依托现代网络技术,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和上作质量。
公司企业制度管理范文3
关键词: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非公经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汉中市的现状
截止2013年6月底,汉中市共有3422个单位、19.47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54.26亿元,提取使用17.12亿元,归集余额37.14亿元。发放个人贷款11.29亿元,支持了11万多人改善了住房。通过笔者对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深入调研,其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低,发展不平衡。(二)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 “多、少、低”的问题。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完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到位。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对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在几大误区:一是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除工资外的附加福利,可以多缴、少缴甚至不缴;二是认为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甚至亏损,可以不缴住房公积金;三是怕增加企业负担,部分企业法人一听说缴存住房公积金,就认为是向企业收费,给企业增加额外开支和负担,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四是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流动性较大,一旦职工离开,企业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随之转移,不利于人员稳定且给企业管理带来麻烦;四是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员工素质要求不高,劳动力资源充裕,劳动用工的主动权在企业,职工为保住工作岗位不敢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法人对这项制度的建立又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公积金制度建立缓慢的主要原因。
(二)宣传力度不够。过去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主要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宣传很少,面向社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够,有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的负责人和职工不清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的规定,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和好处也不甚了解。
(三)行政执法难以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逾期不缴和少缴,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市2006年出台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通过电话和催缴通知等形式进行催建催缴,导致说服解释有余,行政执法不足,致使中、省、市法规缺乏其应有的约束力。
三、关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一)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形成合力,以政府为主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落实、各部门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工商、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条款列入《劳动合同》规范文本;三是工商部门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不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和变更登记;四是税务部门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不予核准税务登记和领取税务发票;五是财政及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对欠缴职工公积金的企业不予批准改制方案;六是工会组织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等重要内容;七是及时沟通和联系委托银行,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在为非公有制企业开立账户和提供信贷时,将是否建立完善的社保与住房保障机制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参考标准。
(二)加强宣传,有的放矢。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利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消除顾虑、取得企业负责人和单位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同。一是建立公积金制度是企业提高职工福利和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树立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二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减轻职工负担提供“正能量”。三是节约企业成本,促进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四是低息惠民,集小钱办大事。五是加强职工维权意识。
(三)调整政策,多管齐下。一是在归集、支取方面。为了适应非公有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需要,实行低门槛进入政策。在过渡期内,调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对一些确有困难的非公有制企业,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60%,单位、个人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以后逐步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如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即可提取公积金,家庭困难的职工没条件购建房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支付房租;二是贷款方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时间和按时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均在半年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1年内,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区管理部)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积极向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宣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对已经正式投产、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特别是拟将上市企业、重点骨干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要率先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用工不稳定的企业,可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工龄较长的职工中先行建立,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到全员范围。
公司企业制度管理范文4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市政府1989年第6号令《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掌握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雇工状况,为今后制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依据,经市统计局批准,决定建立雇工劳动管理统计制度,从1990年7月报送今年第二季度的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各区、县、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劳动管理部门(不含未开展雇工劳动管理工作的乡)。
二、各级劳动部门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雇工劳动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指定人员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统计表的填报工作。
三、为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统计工作,各区、县劳动局每年要对统计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随同第四季度报表一并报送市劳动局劳务市场管理处。
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情况季报实施办法及主要指标解释一、实施办法:
1.雇工劳动管理统计报表分为《个体工商户雇工情况季报》和《私营企业雇工情况季报》两种(表样附后)。请按本地区季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情况的时点数填报。
2.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负责统计《个体工商户雇工情况季报》,于季度终了后,五日内报送区、县劳动局一份;区、县劳动局负责汇总《个体工商户雇工情况季报》并统计《私营企业雇工情况季报》,两表均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市劳动局劳务市场管理处一份。
二、主要指标解释:
1.从业人员类别:
(1)雇主:指“北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北京市私营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有负责人姓名并雇用人员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照主。
(2)家庭经营成员:指与雇主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父、母、配偶和没有经济来源的子女(凭“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与雇主的亲属关系)。
(3)合伙人:指“营业执照”经济性质注明合伙经营并与照主按照书面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负盈亏、共同劳动的人。
(4)受雇职工: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除雇主,家庭经营成员或合伙人以外的人员。
2.原身份类别:
(1)待业青年:指城镇年满16至25周岁的初、高中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的人。
(2)待业职工:指辞职人员、辞退人员、离职人员和开除,除名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指经单位批准,离开单位自谋出路,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的人员。
(4)社会闲散人员:指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不具备领取“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证”的城镇无业人员。
(5)其他待业人员: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领取“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证”的城镇待业人员。
3.雇工规模:
(1)雇工7人以下:指持“北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雇工8人或8人以上:指持“北京市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私营企业。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89)个字第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事科技及特种行业的私营企业可雇7人以下。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行业分类表
一、手工业
1.工艺美术加工
2.工业用品加工
3.毛线编织
4.竹木器加工
5.纸品加工
6.摇煤球
7.描绘图
8.制陶器
9.皮毛加工
10.铁匠炉
11.金属日用品加工制作
12.玻璃制品加工
13.塑料制品加工
14.钉马掌
15.日用杂品
16.各种编织
17.建筑材料加工
18.食品制造及加工
19.绳麻加工
20.焊接
21.打井
22.日用化学
23.儿童玩具
24.其它
二、工业
(一)服装加工业
1.来料加工
2.自产自销
3.锁边
4.其它
(二)冶炼业
(三)采掘业
1.地面采矿
2.井下采矿
三、商业
1.小百货
2.副食品
3.干鲜果品
4.报刊图片
5.冰棍
6.花鸟鱼虫
7.蔬菜
8.日用杂品
9.小工艺品
10.化工用品
11.土特产品
12.贩运
13.综合店
14.其它
四、饮食业
1.饭馆
2.小吃店
3.制售熟食品
4.茶馆、摊
5.酒馆
6.糖葫芦
7.其它
五、服务业
1.理发
2.洗染、印字
3.旅店、车马店
4.照相
5.洗印像片
6.熨烫服装
7.拆洗缝补
8.量身高体重
9.包装
10.出租物品
11.兽医
12.屠宰牲畜
13.打字复印
14.修脚
15.收旧废品
16.其它
17.修理业
(1)修自行车
(2)修鞋
(3)修钟表
(4)修无线电、电视机
(5)修家用电器、电风扇
(6)修电器、修电机
(7)修家具
(8)修黑白铁
(9)磨刀剪
(10)修小农具
(11)修日用杂品
(12)修锁配钥匙
(13)修仪器仪表
(14)修文体用品
(15)修配机动车零件
(16)修机械零件
(17)修照相机
(18)修缝纫机
(19)修衡器、量器
(20)修车、马套具
(21)修工艺品
(22)刻字
(23)弹棉花
(24)热补
(25)修眼镜
(26)其它
六、交通运输业
1.人力客运
2.人力货运
3.机动车客运
其中:A:(汽车)
B:(拖拉机)
4.机动车货运
其中:A:(汽车)
B:(拖拉机)
5.马车运输
6.水上客运
7.搬运、装卸
8.其它
七、建筑业
1.房屋建筑
2.高空作业
3.筑路
4.房屋修缮业
(1)维修房屋
(2)粉刷房屋
(3)刷油漆
(4)修水暖
(5)水电安装
(6)安装玻璃
(7)修砌炉灶
(8)其它
八、其它行业
1.商标广告设计
2.书法字画
3.饲养业
4.畜牧业
5.种植业
公司企业制度管理范文5
[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部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管理
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是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新阶段的象征和标志。依据新《会计法》制定的《企业会汁制度》也已出台,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这些重大的会计改革必然会引起会计工作诸多方面的相应变动。本文试就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企业微观会计制度设计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关于企业会计制度设计问题
(一)企业自行设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可以定位于集中与立法管理型。目前国家制定、颁发并规定执行的会计法规有: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其中,《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工作的母法。《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核算要素、核算原则、核算前提等作的统一规定。《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专门用来规范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和特殊业务处理的。《会计法》指导《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又称为国家宏观会计制度,是公司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直接依据。它是在新《会计法》指导下F,废除了原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后,最新制定的适用于各行业公司企业的会计制度。由于各行业中企业或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经营管理要求各异,使得《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的使用、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制定等方面,虽不失国家会计规范所具有的使用上的通用性和宏观指导性,但缺乏具体的适用性和微观指导性。此外,在内容的规范上,《企业会计制度》也仅仅局限于会计核算本身,而不涉及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对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起保驾护航作用的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因此,国家宏观会计制度并不能完全直接被公司企业拿来使用,各公司企业还必须在国家会计制度的指导下,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稳步提高。
结合上述分析,公司企业依据国家会计法规自行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二)公司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重点内容
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应是具体指导公司企业顺利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的制度,是国家所有现行会计法规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完整而正确的应用和体现。因此,公司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本身,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具体来讲,其设计内容应包括: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等4个方面。其中,会计核算基本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制度设计、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设计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设计等内容。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对本单位较有利,以及该会计政策如何操作等内容。以上4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都是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那么,按照新《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要依法做好会计工作,企业应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呢?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中,应加强会计账簿设置的制度设计。会计基础工作条件制度设计涉及的内容虽然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但从会计核算工作的程序来看,会计账簿汇集了公司企业所使用的全部会计科目以及各会计科目使用所应依据的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行会计检查的重要资料。可以说,各公司企业会计科目错用、误用及原始凭证的制假造假,最终都会在会计账簿中得以集中体现。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企业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案件,无不与会计账目不实、会计账目不清、会计账目混乱、设置多套账目有关。对此,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已有专门的条款对公司企业账簿设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下,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制度设计的重中之重,应是依法建账。
2.在会计组织制度设计中,应严格进行会计记账规则(账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设计。这是做到依法建账的重要保证。会计工作是一项严密、细致、程序化要求极其严格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有误,都将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单纯依靠依法建账是远远不够的。新《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记账规则作出了规定,各单位在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在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由于新《会计法》关于会计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因而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在与《会计法》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之间联系的设计、会计凭证与各账簿之间关系的设计以及账簿与报表之间关系的设计等。在依法建账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会计记账规则的设计,使会计记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政策是指公司企业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中所采用的具体处理方法。最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上赋予了公司企业很大的自主权,这要求各公司企业必须依据该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计选择最能恰当体现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
4.在会计管理制度设计方面,应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设计。新《会计法》虽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代替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永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会计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同样,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应当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除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将任何一项业务或一部分业务的权力在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分解,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关系,以防止因权力集中而导致权力膨胀,出现贪污受贿和舞弊行为。通常情况下,一个单位内控制度的重点应集中在分权控制、机构独立、授权批准、稽核审批、业务标准处理程序、原始凭证管理、定期财产清查以及会计档案专管等方面的控制上。内部控制虽涉及企业诸多部门和人员,但一个成功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却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因此,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就成为内控制度建立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新《会计法》精神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把关,以求在机制上、制度上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
二、关于公司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问题
各公司企业在国家会计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设计出合理合法、适合于本单位业务范围和经营管理要求的会计制度,仅仅是向会计工作符合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迈出了第一步。要使会计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和实施,还要依靠本单位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的共同努力。近些年,随着会计信息失真程度的加深和人们对会计人员在信息失真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引发了关于会计人员定位问题的讨论。目前,我国普遍推行的便是“会计人员委派制”。
公司企业制度管理范文6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207-02
“国有企业兴则国兴”, 国有企业可谓是国民经济的灵魂,在国民经济命脉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始终起到控制性的作用,并在推动各项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国民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所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国家政策和法律改革与推动的重要关键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全面依法治国表明我国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那在新的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推动国有企业更加完善的改革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保护,推动其本身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的向前发展,就成为经济领域关注的重点。
一、实现公司制改革,提升企业生命活力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建立更加完善的企业制度是其历史发展趋势,而公司制改革无疑成为其最有效和最有利的途径。公司制改革就是将现有的企业形式改变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也可以成为上市公司,而改革的关键点在于将原有企业形式中的单一股东、单一投资主体转变成多元股东、多元投资主体,总的来说针对现在复杂多变的海内外资本市场和投资环境,公司制改革无疑增加了企业作为市场投资主体的灵活性,分散了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风险。而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将蛋糕做大做活,但应明确的一点是国有企业做大做活的过程中企业发展的阵脚和发展的总方向不能乱,只能坚持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掌握完全股权和控制权,国有控股公司的国家控制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即根本方向是在增加国有企业的灵活性同时不断发展和扩大国有资本的参股数量,同时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的运作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灵活性,使之更加适应国际投资环境的需要,更好的为国有企业在国内做大做强,在国外更好更有效的走向世界积累经验并提高国有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和运作效率,这是其发展的根本方向。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不动摇,在增加灵活性的同时积极吸收国内国际发展的有益经验,通过更有效的发展和监管坚持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性位置不动摇同时更好的参与国际市场的运作,不断增强参与国际市场和抗击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和冲击的能力。
二、构建完善的企业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制度性难点是我们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制度性难点在于我们是不是放手让国有资本真正的成为灵活程度更大的资本市场运作资本,而资本市场是不是真正的需要国有资本的运作。我认为,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可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去完善其在资本市场的功能。碍于国有资本直接参与国内资本市场以及国际资本市场运作的风险性,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国有全资子公司的形式参与国际和国内市场的风险投资,此时母子公司的管理及权限划分是治理和监管的重点。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改制乃至上市的过程中存在的混乱情况,其中之一就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属以及责任承担、管理权限等方面不明晰,这同时也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长期的国有企业体制内变革和法律监管不严格,国有企业与国际标准衔接及重叠领域较少有关。有必要通过公司章程以及协议的规定明确权属管理及责任权限,进一步明晰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职能分配和责任承担,同时加强内部的责任监管,通过进一步立法划清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权限归属,并可通过财产保全和抵押等方式保证国有企业对于法律的有效执行。同时可以通过进行信誉立法的模式将不履行法律关于信誉模式规定的企业加入到信誉立法黑名单中,并对企业进一步的发展以及上市发行股票等方面形成一定的限制,以期将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好的纳入依法治国的轨道,使得法律对国有企业的良性快速发展起到更有利的促进作用。
三、创建契约联动机制,促进企业顺利发展
国有企业虽然更多的情况是国家注资,但凡企业建立便必然伴随着商事信用的发展,而商事信用法律强制性保护的同时更本质的是一种契约制度的建立,通过建立契约制度,建立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制度,商事信用有契约强制性及本身伴生的强制性双重强制保障,从而为企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契约制度的建立不仅仅成为商事信用乃至现代公司制的鼻祖,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协商这一过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从而形成更加形式化和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的契约,完善部分国有企业制度性缺陷的目的。
此时,更加完善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规范和有效促进发展方式的出现成为必然:国有企业有效运行的法律规则体系与内外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公司章程对于公司运作的制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立法对于公司章程良性有效地引导和合理的制约惩戒。在弱化行政监管的同时逐步提高依法治国的力度,通过法律更好的促使国有企业的发展,通过法治和有效良好的法律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各项行为措施。
四、依法保护国股权利,促进资本良性循环
国家作为国有企业最大的投资主体,其权力的保护是坚持国有企业主导性地位和控制力的核心,国有企业改革后其根本地位和发展方向能否更有效的坚持,国有企业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其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性作用能否继续巩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作为投资人其股东权的保护程度。首先,国家股东权的保护要坚持国有资产控股地位不动摇。必须坚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根本性地位的公司企业的控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其次是国家股东地位应该通过立法和更为完善、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保护。在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保护的同时提高部分外资股东参股的条件和门槛,并结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包括国家在内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通过纳入有效的预防和准入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国家股东权地位的侵犯和不必要的动摇。第三,国家股东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规范国家股东本身的行为进行。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资本来完成资本市场中的各种投资运作,通过国家来承担部分保证人的责任再为其他所有权形式的投资提供担保。国家股东权可以通过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有限制的担保形式保证整个公司资本的正常运作。
五、合理规划产权结构,保障企业的健康度
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还包括部分国家参股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国家股权占主导地位为主,在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企业中国家股权人所占比例就更加减少,资本市场的参与将主要依赖于其他股权形式的有效运作。
产权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保护的重中之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在与划分清晰消费者、企业、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才能加强企业的流动性,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同时也为更好的与国际竞争市场接轨,提高国有企业的灵活性,市场竞争性和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能力,加快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公司制改革应运而生。
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和股权结构并不十分明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多元投资主体的建立在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的运作无疑是最有效的体现,同时也是多个股东参与公司运作的有力诠释。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结构就多是以单一制的形式出现的,而股权结构的核心则在于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同时必须提到的国有企业的治理的结构就是建立在股权结构基础之上的。
六、丰富社会公众股东,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国有企业治理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股权结构,是不是要吸收社会资本和吸收多少社会资本参与运作才能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最有效的发展途径和效力是关键。在国有企业股权权制改革的过程当中是不是要吸收社会公众股东进入企业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我认为,在不影响企业进行良性有效运作的前提下应当更多的提高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这样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社会化程度,同时有助于拉近社会公众与企业的联系,同时对于企业在劳动人事关系上安排产生一定的制约和限制作用,从其他角度讲也不同程度缓解了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对于企业和社会所产生的压力。
在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将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进行“打包”,即将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纳入到法人股东的持股范围中,以增强资本的集中度,有效地规避由于资金分散投资而导致的不必要风险;同时在公众资本参与“打包”的过程中可以与法人股东签订权利义务较为清晰地协议,明确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如企业职工作为社会公众股东的时候,工会可以作为签订协议的主体。
七、创建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人力创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