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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卫生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管理,认真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2号)、*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妇秘〔2009〕95号)、*市民生办《*市2009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方案》(民生办〔2009〕13号)、我局《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产科活动的通知》(*卫医〔20*〕43号)和《关于印发*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20*〕4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置与审批
第二条县、区卫生局根据辖区内近三年的分娩数、床位使用率进行规划设置,使辖区内机构总数基本满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需求。
第三条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农村孕产妇定点分娩机构申报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对符合规划设置的申报单位,县、区卫生局组织现场考核,经考核,产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方可作为农村孕产妇定点分娩机构。
第四条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一级综合医院可以开展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
(二)一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可以开展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
(三)乡镇卫生院、一级综合医院要求开展剖宫产手术,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1.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工作3年以上,到上级医院进修满1年的妇产科医师;
2.有专业麻醉医师;
3.具有供氧、输液、输血条件,能及时获得血源;
4.具备符合剖宫产手术要求的手术室、设备和药品。
5.能开展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交叉配血、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心电图等检测项目。
第五条实行限价分娩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包括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免费,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也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作为平产免费单位,没有申请平产免费政策的助产机构,要向当地卫生局申报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限定价格,并向社会公示。定点分娩机构需提供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外项目时,要征得产妇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发生费用由产妇负担。
第六条县、区项目办(设在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定点分娩机构名称及限定价格,引导群众就医。
第三章机构管理
第七条农村孕产妇定点分娩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办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专(兼)职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二)发放《*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以下简称《补助卡》);
(三)审核相关证件,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到县、区项目办报帐,向项目办报送相关信息;
(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八条定点分娩机构要认真对就诊的孕妇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按照《*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管理流程》规定,办理《补助卡》和住院分娩补助发放手续。
第九条定点分娩机构要制定并完善各项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助产技术水平,积极改善服务环境,保证孕产妇得到质优、价廉、便捷、透明、温馨的医疗保健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条切实控制剖宫产率。批准开展剖宫产的乡镇卫生院和一级综合医院剖宫产率不得超过10%;一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剖宫产率不得超过20%;市人民医院剖宫产率不得超过30%。
第十一条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定点分娩机构对高危孕产妇专册登记,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第十二条定点分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孕产妇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相关妇幼信息统计工作。
第十三条定点分娩机构要积极开展创建与巩固爱婴医院(卫生院)工作,认真做好宣教,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的指导,积极营造“爱婴爱母”氛围。
第十四条定点分娩机构要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如下: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管理流程及就诊流程;
(二)卫生部规定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
(三)本机构分娩限价标准及便民服务内容;
(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有关信息;
(五)本机构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
(六)县、区卫生局规定的其他公示项目。
第四章经费核报
第十五条在户口所在地县区内定点分娩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出院时凭《补助卡》在本机构抵扣分娩费用300元;在户口所在地县区外合法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出院后凭身份证、户口本、出院录、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等返回到本县、区项目办,办理报销手续,领取住院分娩补助资金300元。
第十六条定点分娩机构凭孕产妇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补助卡》、出院录和住院发票、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等到县、区项目办报账。原则上每月10日前定点分娩机构将需要报销的案卷报项目办,项目办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第十七条县、区项目办对完成卫生部规定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管理、新筛及相关妇幼信息统计的全额拨付每人300元补助,没有达到要求的每例扣除40-100元费用。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区项目办制定。
第五章机构监督
第十八条市、县区卫生局、项目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定点分娩机构出院孕产妇的病历和补偿情况进行入户核查。凡发现编造假处方、假病历、假《补助卡》等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取消其定点分娩机构资格,并在主要媒体公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市、县区卫生局、项目办要加强对定点分娩机构的限价助产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执行免费或限价政策的,多收部分退还产妇,并处以两倍罚款,直至取消其定点分娩机构资格。
第二十条市、县区卫生局、项目办要加强对定点分娩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剖宫产手术或未严格执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出现重大母婴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定点分娩机构资格。
第二十一条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市、县区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定点分娩机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分娩机构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定点分娩机构的标牌由县、区卫生局统一制发。
村级卫生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 执法工作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9-0254-01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对动物制品的要求也在显著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是我国动物卫生防疫体系重要组织机构,其与基层的动物饲养者和经销者联系最为紧密,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同时还是国家政策和犯规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在推动我国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共同促进该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1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欠缺
现阶段,我国动物卫生监督监督执法体系中只有唯一的一步法律典范,就是《动物防疫法》,在这部法律规范中对中动物监督执法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这部法典中对动物卫生工作的开展还没有进行详细的专门规定,相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体系建设还不是很全面,其中存在的一些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我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这种情况的发生就使得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能顺利有效的开展下去,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详细和明确的执法依据,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导致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执法偏离的现象,造成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同时也很容易导致动物制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钻法律的空挡,打球。
1.2 执法工作的力度不足
在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大部分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比较欠缺,其业务水平也比较低,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无法达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要求。并且在机构中,一些执法人员对我国动物检疫法规的相关内容了解不清楚,了解不透彻,对法律内容的学习和掌握程度较差,使得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性较差,使得上级部门和社会大众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执法力度欠缺,逐渐的在社会大众心目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产生了弱化。在一些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中,一些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对一些大型的养殖场执法不够严格,放松了执法工作,在进行动物检疫过程中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导致了低质量的动物制品流入市场,从而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1.3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和技术不足
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由于获得的地方财政制剂的支持较少,资金投入十分有限,这就使得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缺少相应的设备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同时,由于资金支持力度的问题,导致了动物卫生检疫技术严重落后,导致了监督执法过程中工作质量低下,执法设备和检疫技术存在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工作的有效开展。导致了卫生检疫监督的质量低下,科学性不足,有时还会出现漏检的现象,对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带了严重的影响。
2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2.1 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反法律规范
国家应该加快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立法工作,积极的对动物检疫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和重点以及容易忽略的地方进行重点的研究和规定,保证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有据可依、有法可依,并保证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的现象要严格进行打击和惩处。完善相关法律规范还能够使动物的生生产者,加工者和经销者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重视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2 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如果要想很好的开展下去,就需要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好我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并通过对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完善的教育和培训,对基层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同时,还要让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工作得到社会大众的监督,保证对执法队伍进行科学有效地建设。从而保证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和科学执法,提高动物监督执法的水平,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力度。
2.3 强化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国家财政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方面的投入力度,积极的支持和鼓励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发展,保证动物监督部门有能力和资金购买先进的设备和发展先进的动物卫生检疫技术,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设备的科技含量,同时,还要不断对检疫技术进行更新,提高技术条件水平。此外,基层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还应该注重对监督执法人员的科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全新的设备、技术的掌握能力,使得基层的所有执法工作人员都能够熟悉对设备的科学使用方法,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功效。动物卫生执法工作涉及的面非常广,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通过不断优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环境,更好地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力。
参考文献
[1]范学成,何建忠,王福忠.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立卷要注意的问题[J]. 畜牧兽医杂志. 2010(04)
村级卫生制度范文3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0)-8-208-01
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对城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城镇的发展建设不断推进,城镇与城市差别越来越小,但是农村与城市、城镇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后,政府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做出了巨大努力,而在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更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医药费用。下面就两项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及农民获得更大的实惠作出分析。
1辉南县朝阳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现状
1.1朝阳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朝阳镇是辉南县县政府所在地,由于合乡并镇,现有6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数:121979人,城镇人口数:80427人,农村人口数:41552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有辉南县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双凤社区卫生服务站、高集岗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安川社区卫生服务站,42个村卫生室,服务总人口数:60849,城镇人口数:24710人,农村人口数:36139人;辉南县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爱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总人口数:61130,13个村卫生室,城镇人口数:55717人,农村人口数:5413人。
1.2朝阳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朝阳镇2个社区及22个行政村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和康复等工作,下辖三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历史前身均是乡镇卫生院及地理位置因素(距朝阳镇5公里以上),仍然承担着预防保健工作和行使着乡镇卫生院的职能,并参照社区卫生服务的模式在农村开展工作,双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7618人,高集岗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9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4768人,平安川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3753人。
2辉南县朝阳镇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运行情况
2.1 辉南县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服务人口中农业人口占60%,所以工作重点仍以农村为主,各服务站仍然保留着基本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两方面职能,且基本医疗卫生是农民看病就医主要的选择场所。
2.2 国家基本药物共计307个品种,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205个品种;中成药共102个品种;其中兴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服务站经销的国家基本药物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有108个品种,中成药52个品种。
3辉南县朝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
3.1 朝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情况。朝阳镇总人口数:121979人,农村人口数:4155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为39199人,参合率为90%以上。
3.2朝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补偿模式:门诊统筹+住院统筹。2010年人均筹集资金150元,其中参合农民每人缴纳30元,县财政每人补助21元,省财政每人补助39元,中央财政每人补助60元。普通参合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其发生的医药费按参与报销额的30%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元,即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可以在门诊有333元的医药费在补偿范围。慢性病门诊医药费补偿:慢性病病种有糖尿病、慢性肝炎、风湿性关节炎、风心病、冠心病、支气管哮喘、高血压、精神病、肺心病、非排菌性结核、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经胃镜特殊治疗、肿瘤放化疗、肾病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20种慢性病。病人办理慢性病补偿卡后,按参与报销额的30%补偿。
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优越性
4.1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优势。农村三级卫生网健全,县-乡-村逐级管理,有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预防保健工作一直由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承担,历史基础好。
4.2农民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优势。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在医疗卫生保健的消费水平增长速度很快,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病就看,能预防的主动预防,能保健的主动保健。农民与乡村医生和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感情深厚,相互信任,医务人员对所辖村的农民健康状况非常了解,为开展健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3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的优势。朝阳镇双凤、高集岗、平安川服务站前身是卫生院,医生本身就是“全科”,他们什么都能干,并且与农民能打得火热,深入群众具有更大优势。
4.4入户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及健康教育宣传的优势。由于农村基本上都是独门独户,进入其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及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更具有可接受性,特别是村委会对农民的号召更具有影响力。
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在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创造的优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卫生部门具体实施的一项医疗保险体制,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在农民心目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设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价格为A,参合农民患者门诊的报销比例为30%,农民患者实际买药品价格为B,得出以下公式:
B=A-30%A导出:B=70%A
村级卫生制度范文4
一、当前村级卫生室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村级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十分有限,村级卫生室建设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部分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落后,没有开展业务的专门场所,业务区和生活区不分,诊室、治疗室和药房混设;服务条件简陋,缺少最基本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配备,乡村医生开展诊疗服务还是依靠听诊器、温度表、注射器等“老三件”,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长期没有报酬或报酬微薄。目前,__县虽然将10万元村医生报酬配套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但由于州财政配套资金尚未到位,今年前几个月的村医生报酬大多是由乡镇卫生院先行垫付发放。
二是乡村医生素质低下。乡村医生绝大多数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培养的“赤脚医生”,文化程度不高,医疗水平较差,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__县452名村级卫生人员中,具有国家正规全日制中专医学学历的只有18人,仅占3.9;238名乡村医生中,只有2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占0.8%;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知识老化问题突出,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乡村医生不按规程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现象较为普遍,群众的医疗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得不到很好落实。
三是村级卫生室设置矛盾较多。乡镇行政区划撤并前,__县共有241个村(居委会),设置村卫生室238个,配备村级卫生人员452人,其中乡村医生238人,村妇幼保健员214人。乡镇行政区划撤并后,__县村(社区)削减为150个,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村级卫生室只能设置200个左右,聘用乡村医生200多名,部分村级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将被撤消和落聘,安置落聘乡村医生困难较大。
四是村级卫生室管理难以到位。村级卫生室点多面广,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有限,对村级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等日常工作实行一体化监督、管理、考核的难度很大。
二、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人专抓,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卫生室建设。统一建设标准,根据公路沿线和偏远山村等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层次村的实际,分层次制定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使村级卫生室建设科学有序进行。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村级卫生室建设现场加强指导服务,积极为村级卫生室建设排忧解难。
二是加大建设投入。建立村级卫生室建设长效投入机制,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村级卫生室建设投入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个人、集体和社会各界参与村级卫生室建设,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村集体和乡村医生个人投入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村级卫生室的建设水平。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医疗卫生技术资源,建立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卫生业务知识和卫生、药品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落实城镇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村级卫生室开展业务指导和医疗服务制度、城镇医疗机构人员在职称晋升前到村级卫生室服务制度、城镇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村级卫生室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诊疗水平。实行乡村医生学历和执业资格强制性提高制度,严把乡村医生准入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
四是科学设置村级卫生室。设置村级卫生室既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村级卫生室的数量和地址。聘用乡村医生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择优录取,优先聘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具有国家正规医学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进行了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高度重视并妥善安置落聘乡村医生,防止在推进村级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不稳定因素。
村级卫生制度范文5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村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与村级医务人员岗位职责相衔接的管理制度,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塘街道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立足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工作要求,在3大类12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确定湖塘街道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进行绩效考核,有效调动广大村级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进行绩效考核,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达到一个目标。建立村卫生室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健全村级卫生服务网底,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实现二个转变。实现村卫生室的工作重点由基本医疗向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并重转变,评价方式由自主评价向社会评价与专业评价相结合转变。
(三)建立三个机制。逐步建立良好的政府投入补助机制,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和社会民主监督机制。
三、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主要由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协管、提供一般疾病诊治服务等三方面组成。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湖塘街道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四、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人员资格认定
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县户籍的、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负责实施,具体条件如下:
1、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经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认定,考核结果为合格;或2009年通过乡村医生补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医生。
2、现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
同时具备以上二个条件的人员,可受聘用实施湖塘街道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考核方法
成立组织:成立湖塘街道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小组,名单如下: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由孟信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时间:由湖塘街道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每年12月15日前落实下年度计划聘用工作。街道绩效考核小组结合具体情况,设置考核细则,确保考核结果科学、公正、真实、可靠。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评估考核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实地考核、记录资料汇总测评、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集中考核一次,考核给予定量打分。
六、考核要求
村级卫生制度范文6
为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交流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20*年以来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估价
我县的集体办医有过辉煌的过去,鼎盛时期,全县有村卫生医疗室295个,卫生人员516人。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农村的落实,村集体卫生室逐步解体,到20*年,全县在册的217个村卫生室中,只有少部分村仍然实行集中办医,多数已名存实亡。村卫生室房屋、土地、设备流失严重,导致农村医疗市场混乱,非法行医抬头,游医药贩泛滥,公共卫生工作难于落实,农民就医安全得不到保障。为切实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年以来,我们以“统一规划、理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为重点,以“三制、四有、七统一”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通过加强卫生所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服务职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是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结构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20*年以来,我们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上下了很大功夫。首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核定村医编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村医准入制度,所有乡村医生均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录。截止20*年11月底,全县共有乡村医生875名,保证了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2名村医,农村配置村医比例达到了千分之一点五。其次,通过加强乡村医生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了村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目前,全县90%以上的村医参加了省教育厅和卫生厅举办的基层中专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医学教育,乡村医生的教育、使用、管理逐步走入正轨。三是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县财政对村医的补助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100元,在此基础上,乡镇也制定了配套激励措施,如腾越镇实行“下保底250元,上不封顶”政策,明光乡从乡财政中每月增补100元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既提高了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又稳定了乡村医疗队伍,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村卫生所建设成效显著。针对全县村卫生所基础设施滞后的现状,我们按照“对全面落实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全力抓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的乡镇优先;对每个村卫生所建设给予不低于2万元补助的乡镇优先;对村卫生所巩固发展认识和管理到位的乡镇优先”的原则,逐年加大了对村卫生所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20*年—20*年,实施村级卫生所建设135个,占全县村卫生所总数的62%。20*年,中央财政安排建设项目20个,省财政安排62个,所有待建村卫生所即将完成达标建设。5年来,县级以上投入村卫生所达标建设资金17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54万元;援建项目101万元;地震恢复重建项目196万元;市级配套49万元;县级配套441万元,并为每个村卫生所配备了专用冷链冰箱。村卫生所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0*年,省财政决定按每村7000元的标准为村卫生所配置基本医疗设备,预计2009年可兑现。
三是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得到巩固和夯实。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行,巩固和夯实了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理顺了乡、村医疗机构关系,村卫生所的产权和性质得到进一步明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现在,全县217个村卫生所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办医。乡镇更加重视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强化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管理职能,有效拓展了村卫生所的职能,全县村级计划免疫工作正在逐步加强,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更好的监测和控制,项目病人跟踪管理工作开展较好,妇幼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更加到位,针对农村群众的疟疾、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战役深入推进。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转诊制度,扩大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范围,发挥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解决了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相互补充。
四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就医环境明显改善。20*年以来,通过实行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村卫生所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大力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农村“乱办医”、“办医乱”的现象得到遏制,农村医药市场明显净化,农民用药更加安全。通过明确规范村级收费标准,村级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得到根本性扭转,切实减少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改善了医患关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大为减少。
五是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是顺利实施新农合村级门诊补偿工作的重要条件和基本载体,反过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加快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进程。20*年9月,我县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后,我们以“小病不出村”为目标,将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向村级倾斜,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便就诊,并逐步扩大村级用药目录,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改变了村级卫生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现在,全县92%的参合农民门诊患者已在村卫生所就诊,年诊疗81.97万人次。20*年以来,全县村级新农合门诊总费达5818.13万元,累计拨付村卫生所门诊补偿费21*.9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反哺和带动作用日趋明显,极大的增强了村卫生所的生机与活力,一些跌入低谷的村卫生所正逐步走出生存困境。同时,通过新农合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措施,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消除了村医以铺为点、以家为点的变相行医行为,进一步巩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内涵,离一体化管理标准相距甚远。大部分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有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只管业务和人员,不管财务,导致部分村卫生所财务混乱,分解新农合处方、乱收费等套骗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与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差距还大。目前,部分村医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加之卫生所医疗设备陈旧老化,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三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对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卫生所的发展;部分村卫生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导致公共卫生工作有所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全县村卫生所的发展很不平衡,甚至存在流于形式、名存实亡的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四是合管办管理不到位,结构不合理,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设施设备不足。
二、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加快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村级卫生所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和基石,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发展卫生事业意义深远。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有效办法,能有效增强应对和处置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列入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来抓,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村(居)委会参与、卫生院组织管理、村卫生所主动实施”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抓好本辖区内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快村卫生所建设步伐,坚决取缔非法行医,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农村卫生公共体系建设成果。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督导的力度,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上报。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管理好本村的医疗市场,无偿提供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并协助做好村卫生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研究工作抓规划,部署工作抓责任,落实工作抓进度,检查工作抓实效”。县卫生局要指导好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定期业务指导,切实抓好依法审批和医疗市场秩序管理。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消除畏难情绪,一方面倾听广大农民群众和村医的诉求,另一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好办法,促进此项工作的稳步健康开展。
(二)准确把握工作内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围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内容,积极推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管理。要抓好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这个核心,增强政府抓卫生工作的能力,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村卫生所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要抓住财务统一收支这个关键,做到财务规范运行,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降低农村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村卫生所长足发展。要抓住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这个热点,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和价格政策,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廉价药。要加强日常监管,抓住农村医药市场整顿这个难点,规范、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广大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村医合法权益,为村卫生所的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快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浮动工资制,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农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突出公益性质,把履行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责摆在首位。要按照卫生区域规划的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从严审批和控制乡镇个体诊所数量,合理布局农村医疗机构,优化农村卫生资源。乡镇原则上不设立民营医院。要加强乡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持续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在防范基金透支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率,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强化村级卫生服务硬件设施建设。要消除畏难情绪,克服“等、靠、要、怕”思想。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各乡镇要积极做好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经费。涉及“8.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质量要求,确保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不断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乡村卫生所的各项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处方管理。县卫生局要积极鼓励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纵向合作,促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向乡镇延伸,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向村级延伸;要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要加强村医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制定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促使所有村卫生所都具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转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处理的能力,让农民不出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
(五)加强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县卫生局、合管办要认真执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要畅通农民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村卫生所挤占、贪污、挪用、截留、骗取、瞒报、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