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3-01-02 18:11:49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内部审计;组织模式;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推行股份制改造,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及大量企业海外上市,资产市场上的投资者越来越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关注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执行中的监督作用,加之,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稳定性较差,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已成为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国际上对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也在不断发展,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定义的重塑,提出了“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治理程序审计”,明确了现代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方向,而其中提出的“增加价值,咨询服务”等观点,奠定了内部审计发展的基础;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架构》”的研究报告的推出,提出了内部控制五大要素,成为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指引,作为企业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受到了企业高管层的重视,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元素。在这样的背景下,内部审计实践开始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一、内部审计机构组织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我国国有企业基本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并不断发展内部审计职能。就调查结果看,内审机构在组织中存在以下六种主要形式。

1.隶属于高管层

这种模式主要通过总裁或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或副总经理协管内部审计的方式进行。

这种隶属关系可以使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处于较高层次的地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以使审计工作与日常控制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不足之处在于内部审计难以审查高级管理层,难以对其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

对于投资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的企业来说,这种组织模式还是比较适用的。

2.隶属于财务部门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大多数企业选择了这种组织模式,这种模式的不足显而易见,就是审计机构设在财务部门之下严重影响其独立性,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尽量不要选择这种模式。

3.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

纪检是党的办事机构,监察是行政监察机构,它们与内部审计的职能各不相同,因此合署办公易造成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职能混乱,使内审的鉴证、评价和服务职能作用难以发挥。然而,这种定位将内审当作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和监察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强化了审计的监督职能,在一些把内审作为监督评价职能的大型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并使用这种模式。建议企业应该将审计与纪检监察分属办公,如果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审计协作的话,审计可以给予适度的帮助。

4.通过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和高管层双重领导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归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双重管理,实行向高管层和董事会双重报告的制度。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不足之处在于董事会对企业财产拥有法人所有权,并不具体行使管理职能,因此难以应付业务随时变化的需要,不利于加强对内审的领导。所以我们建议上市公司应该选择这种组织模式以便今后快速与国际接轨;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必须选择这种模式;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则要先优化企业治理结构,而后才能确定是否选择这种模式。

5.高管层与监事会双重领导

内审机构归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双重管理,实行向高管层和监事会双重报告的制度。

双重领导下的内审机构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保证内审职能作用的发挥,对管理层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提高管理层的效益。但是隶属于监事会的内审机构容易混淆监事会和内审的职责。

建议如果选择这种模式,必须要在组织制度中明确内审和监事会的监督分工,监事会主要监督高管层及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及重大决策行为,内审重点审计高管层以下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并负责向监事会报告。

6.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是指在企业总公司设置内审机构,由其对下属分公司进行审计。为了便于工作,在分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分支或派驻小组,该分支机构直接归总公司的审计机构管理,不受分公司领导,具有一定独立性。但这种模式由于分公司无权干预内审,故可能会把这种内审当作外部审计来看,提供虚假信息以避免总公司责难,因此出现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博弈,从而增加了内部管理成本。

建议选择这种模式的企业最好是设有分公司的总公司,并同时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约束可能出现的虚假信息问题。

二、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内部审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培育了大量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内部审计人员,但在现阶段,内部审计人员还存在不足。

第一,专职人员比例仍显不足,调查结果表明,国有企业中,专职兼职人员比为2.27:1,兼职人员普通存在审计独立性不强的问题。

第二,审计人员的专业构成主要涉及会计学、经济学(含管理学)、审计学和工程学四个主要部分。但财务审计人员偏多、工程审计及其他专业审计人员不足。国际审计师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要求内审人员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精通财务会计、熟悉经济学理论、理解管理学知识,掌握计算机技术。对照而言,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尚存在结构上的差异和不均衡。

第三,内部审计人员以大专生、本科生为主,高学历人员少,央企及大中型企业好于地方企业和小型企业。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基本可以满足一般内部审计工作要求,但是,高学历者,其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都比较强,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基础都比较好,现实的内部审计发展迅速,变化万千,储备高学历、高学位专业人才十分必要。

所以,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注意配备合格的专职审计人才,培养懂财会、管理、计算机知识及工程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随着现在国际经济的交流和发展,很多企业实现了跨国经营,因此审计人员还应掌握一定的外语知识。还应注意引进一些高学历,研发能力强的专业审计人才,努力使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构成合理,同时还需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加强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三、现代内部审计趋势

1.在审计内容上重心转向管理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6年至2010年工作规划》中确立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总目标,其中将大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从以真实性、合规性为导向的财务审计为主,向以真实性、合规性为导向的财务审计和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并重的全面转型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传统内部审计的目标是查错纠弊,发挥保护性制约性作用,因而其工作重点放在财务审计上。以财务审计为重点的内部审计并不能直接协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资源稀缺程度日益严重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所带来的严峻经营环境挑战,推动了内部审计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管理审计方向发展。

内部审计部门应逐步将工作内容从以前的财务审计转向富有建设性的管理审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管理当局的新要求。

2.在审计策略上,采取参与、合作的方式

参与式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审计开始时,就对被审计部门抱着信任态度,与他们讨论审计目标、审计内容、计划采取某些审计程序和方法的理由,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寻求他们的合作;

(3)及时与当事人讨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改进的必要性,并探讨改进的可行措施;

(4)向被审计部门报告期中审计结果,期中审计报告可以是口头的非正式的,以便及时解决和改正存在的问题,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5)提出最终审计报告时,采用建设性语调,重点放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改进的可能性和改进措施上。

3.从审计方法看

从传统的帐薄基础审计转向以内部控制和风险为基础的审计;从传统的手工账册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并逐步走向信息系统审计。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变化、经济管理手段电算化和审计目的扩大,现代审计主要是从测评内部控制,实施判断抽样和扩大风险评估范围,引进重要性原则,进行统计抽样两个方面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内部控制基础审计方法已经取得了较大发展:取证范围从会计数据处理领域扩展到会计数据处理的控制领域;取证规模从全部证账缩减到部分证账;提出审计可靠性模式。同时,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也在审计取证范围和取证规模等方面有所发展。审计取证范围从账务处理控制扩大到业务和环境与内控环境领域;审计取证规模从减少各账户余额取证规模到以分析性检查取代非重要性账户余额抽样审计,进一步减少重要性账户取证规模;以控制检查风险为中心,引进重要性原则,运用数学、数理统计方法,从量化审计计划工作要求到量化审计执行和报告工作要求。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推进,审计方式还有可能发生更大的革命性的变化。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推进了计算机审计,计算机审计的发展又推进各级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理念、思维模式、法规体系、工作方式、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开展远程审计、联网审计的探索和实践,建立适应联网审计的数据储存、数据分析平台,逐步提高计算机审计数据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加快推进“AO”和“OA”的交互,强化审计质量管理和现场管理;在加强对计算机审计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专家经验库。

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加强内部审计,特别在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的企业中,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内部审计来完成。而国际国内内部审计理论的发展也为企业内部审计指明了发展方向和提供了理论基础:包括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定义的重塑;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提出;SOX法案的推动;我国新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也将内部审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制订了详细的规范……而目前国企业内部审计的总体发展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加强治理结构,选择好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加强审计的独立性和效率性;加强内审人员在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企业内部审计向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转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使内部审计业务活动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时 现 毛 勇:《08中国国有企业审计研究报告》,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框架》,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文2

摘要: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能够保证企业有效的运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客观、全面地监督和评价经营层,防止经营层出现道德风险和违约风险等。本文通过对LFA国有控股企业治理结构进行分析,梳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要流程和管控,剖析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从而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评价指标,并对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治理结构 经济责任审计 对策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影响企业竞争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具有关键意义的要素,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最大范围地平衡股东、董事会、经营者、员工及债权人等方面的关系和利益;而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主体,公司治理显得尤为重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制度等试点。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着董事会建设不规范,不能形成有效制衡机制,无法真正行使有关职权的现象。企业应根据自身治理结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通过董事会对审计结论的合理采用,达到规范企业内部运营、管控风险的目的,从而促进董事会职权的贯彻落实,发挥董事会管控、监督作用。

二、LFA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LFA公司是一家非织造布卷材及制成品(无纺布)的国有中小型生产企业,该公司采用纺粘加水刺加工工艺、 PET(聚丙烯)和PA6(尼龙)两种长丝结合水刺固结生产的超长纤维无纺布,可用于生产高档合成革基布和擦拭布,市场发展前景较好,但由于产品工艺不同于传统的无纺布生产工艺,且国内市场仅有为数不多的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市场认可度不高,市场开发存在一定的困难。

LFA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股权结构包括国有企业母公司(占比95%)和小股东(占比5%)。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由母公司委派,另外两名董事分别为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其中总经理为小股东,副总经理为母公司外派人员。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即公司的总经理具有三重身份:小股东、总经理和技术核心人员。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机构的中心枢纽,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但由于该公司小股东具有多重身份,同时又掌握企业运行的技术核心,这使得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

LFA公司重要的流程包括产品生产、原材料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及仓储物流、销售与收款等流程。通过对公司重要流程进行穿行测试,了解到公司治理结构及制度体系较为健全,但实际运营中,存在由于重大事项定义不明晰所致的董事会不能履行实际职权,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进行审批等问题。董事会很大程度上只是改变了形式上的“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其权利和责任不完全匹配,董事长为兼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营销战略规划和市场开发,均不涉及企业其他重要流程,诸如重大采购等重要事项等都不属于董事会决议事项,经营决策基本为总经理与业务人员讨论形成,且没有书面记录;由于董事会其他成员缺乏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实质的话语权,实际上仍是“一人说了算”的局面。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常规的年度财务审计,它主要包括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三方面内容,其中财务基础审计是基础,绩效评价是方法,经济责任评价则是最后的结论。在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常会出现种种问题,在LFA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主要有:

(一)董事会建设不规范,不能形成有效制衡机制,董事会缺乏运用内部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能力。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很多国有企业也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做到了“形似神不似”“神似而实不似”,公司运行不能围绕董事会展开。在LFA公司中,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为小股东同时兼有总经理的双身份,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构成决定了实际运营中出现“形同虚设”的现象。

LFA公司企业负责人任期为五年,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内(2014年)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了企业无法达到盈亏平衡点、设备故障引起次品率过高等问题,但董事会并没有针对报告中提及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梳理并进行整改,从而无法通过内部审计达到有效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目的。

(二)绩效评价不够全面,缺乏针对性和约束力。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时常发现由于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价指标过于宽泛,不够全面,缺乏有针对性和约束力的指标,一些企业负责人为了短期业绩和自身利益而牺牲企业的长远利益。在LFA公司离任审计中发现,企业前两年基本为投建试运行阶段,后三年为正常运营阶段,但董事会并未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对其进行侧重点不同的绩效考核,对企业负责人不能起到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审计中的“先离后审”造成实际审计难度加大。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是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不能替代离任审计,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违法事项。LFA企业负责人属于先离后审,由于离任审计是在接到审计任务书后才正式开始,企业负责人的多重身份,加之董事会和大股东并没有制定对企业负责人的约束性指标,出现了企业负责人不配合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人员无法获取述职报告等重要资料,因而加大了离任审计工作的难度。

(四)对于资产潜亏的界定缺乏专业的认定。离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于对审计截止日各项资产质量情况的认定,实际操作中,由于审计人员大部分为财务、审计类专业,对于库存的市场价值以及设备的现值等都无法直接获取准确的数据,常常需要依托于被审计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如要得到第三方的佐证,还需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士进行评估获取相关认定。

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规范董事会管理,落实董事会职权,发挥董事会作用。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提升董事会对公司有效的战略管控和监督作用。近年来,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中开展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要求试点企业成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而对于下属企业甚至较小规模的国有企业,也需要细化董事会工作机制,不能单纯由集团职能部门兼任董事会成员,形成权利和责任的对等,不断推进董事会制度建设,明晰董事会职权,使董事会真正符合“精简、强大、平衡、专业”的八字原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落实整改也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效果,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任中审计)的成果,提升董事会运用内部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能力,也必将成为公司董事会管控有效的重要补充。

(二)不仅做到“离任必审”“先审后离”,还需加大“任期必审”的比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2015]7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坚持离任必审,完善任中审计,探索任期轮审,实现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实际工作中,个别企业存在的“先离后审”、视企业不同规模而选择性离任审计,都不符合意见提及的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同时,由于审计资源有限等客观原因,很多企业都无法做到企业负责人任中审计,无法及时有效地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监督。因此,不断增加“任期必审”的比重,是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力的补充和完善,能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

(三)审计评价指标需系统、全面且明晰、可量化,制定符合实际的审计程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利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比照行业的评价标准等,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评价,一般可从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不同的量化指标,如LFA公司属于新建的生产企业,不能仅仅关注一般的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利润总额、规模等指标,还需关注投产期设备运行的稳定性、产品合格率、有无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指标等,尤其像LFA公司企业负责人同时兼有小股东和技术骨干多重身份的情况下,应制定约束性指标,如绩效任期内扣除一定比例,任期满才给予发放等。同时,根据治理结构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离任审计程序,才能有效地提升监督和管控作用,从而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通过部分业务外包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往往力量较为薄弱,很大程度上无法涵盖全部下属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且内审工作需要运用会计、管理、法律、期货、信息技术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如果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部门,无法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通过部分业务外包的形式,利用外部资源配合履行审计职能,自身审计人员负责常规的审计任务,外部审计完成专业性更强、更为复杂的审计项目,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可进一步提升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钱岩松.国有企业治理比较研究[J].财贸研究,2009,20(1).

[2]张雅静,白晓东,李同帅.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关系研究[J].商业会计,2013,(13).

[3]秦荣生.公司治理与内外部审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

[4]胡晓,明许婷.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4.

[5]仲继银.董事会与公司治理[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文3

论文摘要:内部审计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现有的内部审计制度的一些弊端越来越明显。该文通过对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及成因的分析,提出了加强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具体措施。

1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及成因分析

内部审计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经营管理分权制的产物。从近几年来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看,其重点已由单纯的财务审计,逐步向经营决策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领域拓展,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监督和参谋作用。我国内部审计近些年来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内部审计定位偏差, 作用难以发挥。

内部审计定位的偏差主要表现为职能定位的偏差,其直接的影响是内部审计范围狭窄,发挥作用有限。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设立审计机构是应主管部门要求;有些企业为了“上等级”、“装门面”,致使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企业片面地认为内部审计机构是代表所有者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使得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部门敬而远之,谈“审”色变,使内部审计机构无法发挥“好管家”、“好帮手”的作用。

1.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内审监督缺乏钢性。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大体有五种形式:一是隶属于财会部门,受财务经理的领导;二是隶属于总经理(总裁),受总经理(总裁)领导;三是隶属于监事会,受监事领导;四是隶属于董事会,受董事会领导;五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其中以第二种形式居多,在这种形式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证,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审计过程及结果受重视程度的影响,内部审计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地发挥。

1.3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人员老化、知识结构单一、素质偏低是当今内审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有三点,其一,有些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简单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凑足内审人员了事,不配备专门人才,也不重视在岗人员的培训,致使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及业务素质的停滞不前;其二,因为没有足够的重视,部分企业内审人员待遇偏低,使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内审人员转岗;其三,由于内审人员绝大部分是会计岗位转过来的,而会计人员大脑中的以数量化、理性化为核心的思想又带有僵硬的成分,不便于进行发散性思维,知识层面较单一。

1.4审计手段落后,审计程序不规范。

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手段仍然停留在手工层面上,使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审计程序上,由于审计方案考虑不周全、审计取证不到位、审计分工不详细、审计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加大了审计风险。传统的详细审核方法成本很高,因此这种方法逐渐被淘汰,只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被采用。近年来大量采用抽样审计,以“个别”推断整体,必然与实际情况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距,使审计结论产生偏差。又由于现代审计强调成本效益原则,审计人员往往会舍弃一些对审计结论影响不大但耗时费力的审计程序,这可能导致审计结论出错。

1.5内部审计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从可操作性看,我国现行有关内部审计制度的法律规范都只有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实践操作五花八门,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内部审计提出的新要求

2.1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管理、观念不断创新,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充分发挥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对其他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效益审计的双重作用,跟上经济管理的快速发展,就成为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首要问题。

2.2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及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知识面宽、政策性强,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知识结构,不仅要通晓财务知识,而且还要熟知经济、法律、金融、税收、统计及计算机等知识,更要加强后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另外,内部审计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也应多元化, 应配备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将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建立起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专业知识技能化、职业道德标准化的内部审计队伍,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2.3对内部审计的业务区域和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产权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国家成为投资者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企业则完全成为经营者。在这种体制下,我国的内部审计职能的快速转变势在必行。

在审计过程中,为使审计事项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审计人员要注重审计方法的运用,一要把握全局,不存在漏项;二要突出重点,采取措施,有效地解决问题,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同时,我们要积极探索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改变传统的审计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为适应现代企业的迅猛发展,必须将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相结合,数据审计与系统审计相结合,传统方法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充分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3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对策

3.1合理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3.1.1企业领导要重视。

我国的内部审计建立是政府干预下进行的,企业缺乏内在动力。内审机构的设置,企业要充分重视,不能流于形式,要把内部审计与企业效益真正联系起来。

3.1.2国家要给予支持并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除要企业重视之外,国家审计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应重视及承担起对内部审计体系的指导和监管责任,尽快建立注册内部审计师制度,包括考核及选拔人才,规范内部审计师执业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或参与制订相应的内部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积极推广内部审计的新方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就内部审计工作中某些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1.3内部审计设置的形式多样。

为使内部审计更好地发挥作用,在机构设置上就必须体现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际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方式多种多样,我国企业应在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拿来主义”。

我国常见的企业形式有一般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互相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及采用合资、合作或联营方式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对于一般大型企业,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这样比较贴近管理层,有利于效益审计的实施;对于集团公司,宜用隶属于董事会的模式,以达到宏观控制、总体规划的效果;互相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及采用合资、合作或联营方式的企业,可相互派驻审计人员以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般由一人兼任,无论隶属于谁都无分别,也可设立总审计师,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2改善内审人员结构,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为满足现代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国的内部审计需要更多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可由“四师”组合配备,即由会计师(或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和律师四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首先,必须改变目前的用人机制,应在任用、培训、定岗、升迁等问题上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选派具备一定思想政治素质、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审计协调能力、审计表达能力及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3.3改进审计方法和程序。

随着管理的不断创新,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不断加强。内部审计为更好地配合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应在原有的财务风险管理中注入新的内容,如对债务人信用风险、汇率变动风险及因市价波动而招致的投资资本风险等保持关注,并及时提出预防风险的建议;审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审查评价财产安全和有效使用程度,提出更有效使用资源的途径,并进行质量审计及经济合同审计,使内部审计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使效益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了建设性上。如何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的控制质量,是现代审计解决的问题。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

3.4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建设。

国家审计署2003年5月出台《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6月1日起实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订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它们的颁布与施行使内部审计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但从内部审计现状及未来发展角度来看,这些还远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实际需要。我们应根据实际国情、借鉴国外先进和成功的经验、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参照国际通行准则,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内部审计法规和条例。

总之,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审计所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新形势一方面向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也为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树立风险导向审计意识,有助于约束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反过来,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是我国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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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宁.对完善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3(3):49-52.

[5]陈娜,张淑慧.对提高审计质量的探讨[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5(1):79-81.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内部审计 对策

内部控制是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国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决策科学性、国有资产安全水平和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水平较低,制约了企业管理效益提高和综合竞争力增强,因此如何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水平,不断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是当前我们十分需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特点及其审计风险

(1)内部控制活动不够完善。从国有企业的主要业务来看,主要有以下二方面的缺陷:一是各具体业务层面,公司对具体经营业务层面上的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点没有进行系统的归纳和设计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制度体系的层次性、规划性不强。

(2)内部控制监督需要加强。在监督方面,国有企业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没有建立定期的评估机制,日常监督没有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导致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影响企业的健康运转。有的国有企业虽设立有审计监察部门,但内部审计局限于传统的“财务监督”与偏重纪检监察角色,在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检查和提出管理建议方面,主要依赖中介机构的管理建议书。

(3)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中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方面股权高度集中,比例占绝对优势的国有股东对董事会监督不到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不是很明确。由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机构大都在总经理或分管财务副总经理领导之下。因此,开展工作独立性不强,监督力度受限制,尤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常常无能为力。内部审计因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配备不全,偏重于财务审计,对管理审计、风险审计介入不深,而且审计结果也难以有效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风险。

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和重点不明确。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国有企业没有明确内部控制审计主体,企业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地将其理解为一项形式化工作,在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时比较随意,往往指定审计部门负责或委托给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实施。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缺乏规范性和长效性,工作效果自然难以保证。目前,国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缺乏统一标准和程序指引,相关法律基础薄弱,在开展实际工作过程中只得参考审计机关内部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条例,由于这类规定过于宏观笼统,与国有企业具体经营情况脱节严重。因此,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中主要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判断,从而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提高。另外,由于不同企业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内部控制审计标准也因企业而异。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套审计标准和程序,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提高,同时也增大了工作量和成本。

(2)内部控制审计缺乏组织保障。许多国有企业内部设置了专门的审计部门,并负责本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工作。从实际经验来看,机构组织建设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审计水平。目前,不少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存在多头领导问题。例如,董事会、监事会、总经办或者分管领导,都有权干预和指导工作,这种多头领导和管理的状况使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容易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干扰,从而影响审计工作公正性和独立性。例如,董事会、监事会指派审计部门对企业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可能会对企业经营管理层造成误解,影响审计结果客观真实性;总经办指派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可以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但是在部门利益影响下,审计结果可能会与实际情况脱节。特别是如果企业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之前,其内部控制审计往往体现了领导人的个人意志,无法保证审计结果客观真实性。

(3)内部控制审计方法较为落后。从当前国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企业一直沿用传统的制度基础审计方法,这种审计方法主要是针对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来展开评价,而对控制制度实施效果却缺乏充分重视。因此,容易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情况脱节。随着市场环境不断发展变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结构日益复杂多样化,这对内部控制审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审计对象也从单个流程、部门向整个企业延伸。因此,必须要不断创新内部控制审计方法和手段,才能够适应环境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和真实。

(4)内部控制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总体偏低。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人员总体业务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工作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内部控制审计观念,加上企业领导重视不足,以及企业内部培训制度不完善,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开展实际工作过程中无法贯彻落实审计工作部署和要求。其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偏低,不少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交给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从专业角度来看,财务工作与内部控制审计是截然不同的工作岗位和专业。因此,财务人员负责内控审计工作显然会面临着专业技能缺失、思路狭隘、方法不正确等问题,制约审计工作效率提高。再次,由于国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起步较晚,大多数工作人员实际工作经验有限,对一些具体工作问题把握不到位,从而影响内控审计结果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影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因素

(1)审计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使国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包容性很强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有效地体现国有企业的管理理念。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时,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2)审计人员。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多样性,决定了内审人员应当包括多种多样的人才,不仅有懂财务的单纯财务人员,还要有一些懂基建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熟悉法律、计算机方面的专家等等。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多样化,内部审计的多样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了,独立性会增强,能够提供更可靠的审计证据,为注册审计师审计和国家审计节省审计时间和精力。

(3)审计方法。审计方法是影响国企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因素。账项基础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的明显不足之处在于审计资源被不恰当地分配到低风险和高风险审计领域,造成低风险审计项目的审计过量。高风险审计领域的审计不足,使内部审计的成本增加、风险加大。而风险基础审计,一方面通过对被审单位风险的评价,可以把审计资源倾向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通过降低检查风险,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以接受的水平;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评估,能够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和测试水平;确定如何收集、收集多少和收集何种性质的证据。

四、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的建议

(1)明确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活动,对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和质量,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国有企业要明确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目标和方向,要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找出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不断促使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优化和提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一般来说,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对象是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如果缺乏有效的审计监督,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就会不断加剧。因此,国有企业要明确以企业财务管理为中心的内部控制设计工作目标和重点,集中内控审计资源加强相关审计监督,不断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

(2)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国有企业要不仅要设置内部控制审计部门,同时还要成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应该与监事会、董事会是平级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直接对该委员会负责,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也可以单独设立内部控制审计部门,但是要明确该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受监事会业务指导,以保证审计部门单独接受一个管理组织领导,避免其他领导人和部门的干扰,从而提高其工作独立性。

(3)加强审计工作创新。一般来说,采取何种审计方法直接影响内部控制审计目标的实现。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方法设计,以提高企业内控设计效率和质量。首先,要对企业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调查,从会计审计、决策设计和管理审计等基本设计工作着手,将内部控制审计延伸到企业各个管理环节,确保审计工作实现对企业业务100%覆盖。其次,要从企业重大管理问题和事故着手,顺藤摸瓜,不断深入和扩散,发掘出更多的管理问题和漏洞。再次,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前,可以在企业内部开展民意测验和调查工作,掌握审计线索和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还有,可以从企业总体经营情况出发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中一些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审计工作。

(4)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要打造一个学习型审计团队,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主动创新意识,在部门内部营造浓厚的专业学习和交流氛围;企业要为审计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培训条件,不断提高其专业工作能力;同时要鼓励不同企业间审计人员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优化审计工作流程和方法。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企业环境,发挥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一套有效的审计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审计工作实绩和效果。

五、结论

受各种客观原因影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例如,审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审计标准不统一、审计组织建设滞后、审计方法相对落后等。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体系,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为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目标做出有益贡献。

(作者单位为上海青浦发展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李新辉.影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活动的发展因素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 (9):35-36.

[2] 王长友.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审计的目标[J].审计研究简报,2012(7):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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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内部审计;集中管理;审计委员会;审计中心

内部审计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发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运行缺陷,另一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缺陷修补,使内部控制体系成为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完整闭环。国有企业是资产聚集、资源富集的重要经济主体,推动其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对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天津市2016年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4万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万亿元,2016年实现税收收入300余亿元,国有企业是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发挥国有资本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国有经济活力及带动力。如何在改革发展的同时,做实内外部监督体系,保证放而不乱,成为当前国资监管的重要课题。天津市在以局为主体的计划经济时期,高度发展了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线的内部审计职能。后各工业局经历多次转制、重组,逐步做实股权关系,发展为集团型架构。但由于经历了漫长的整合过程,各集团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总部管控力差、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造成内部审计职能定位模糊,内部审计资源严重不足。本文结合内外部环境分析,探讨国有企业通过实施内部审计统一管控,提高审计独立性、权威性,集约审计资源,逐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

一、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建设的内外部形势分析

“十二五”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对审计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审计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要求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总目标。2016年以来,中办国办又专门针对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出台若干意见,明确了强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重点,同时对审计机关利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中基础性的自我监督机制,是国家审计的有效补充。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就必须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国家强化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仅针对国家审计,也涵盖了内部审计等其他审计主体。近年来,伴随着外部监督力量的不断强化,国有企业在公司管理控制、大额资金运作、国有产权买卖、与民营企业合资合作等领域暴露出大量问题。从部分国有企业的问题看,其“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制衡机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内部监督防线虚弱,内部审计形同虚设,造成大量国有资产、资金损失,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的信誉,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也是国有企业有效应对外部监督及实现自身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天津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建设现状分析

天津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在财务收支审计的传统领域内,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相较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更高要求,在管理体制、机构独立性、工作规范性、审计效果等方面仍有待改进。(一)审计管理体制不完善一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管理、监督作用不强。部分集团本部无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发挥实质作用,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层级较低,汇报条线不清晰;二是企业内未形成有效的内部审计管控体系。集团本部内部审计机构不能对所属企业工作开展进行有效指导、监督,难以调集力量围绕系统重大风险实施审计工作,各所属企业审计项目“小而杂”,审计重点不集中,审计效率、效果偏低。(二)审计力量薄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平均配备率不足0.2%。通过选取不同规模及不同所属企业的12家集团进行分析,发现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与资产规模不成正比,许多资产上千亿元的大集团,内部审计力量极其薄弱。(三)审计业务种类单一从审计项目看,财务收支审计占比50%以上,内部控制审计、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等专项审计占比较少,债务审计等基本未开展。内部审计仍以传统鉴证类业务为主,在向管理层提供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咨询服务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四)审计结果运用不足大部分国有企业未形成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及规定,需要上报管理层“一事一议”,审计结果运用的随意性比较大,审计发现问题移送相关部门的渠道不畅通,对资产损失的追究机制未确立,审计影响力、透明度严重不足。

三、外省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建设情况

北京、上海等地国有经济体量较大,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建设较为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建设及工作开展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一)强化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聘请社会优秀企业家及财税专家担任外部董事,将内部审计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董事会述职及对其履职情况评价的重要方面,与干部管理部门共同在所监管企业推行“审计总监”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内部审计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二)强化内部审计集中管理对审计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在集团范围内统筹安排审计力量,从集团层面控制内部审计人员整体配备率,提高集团本部对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规划、统筹、协调能力。(三)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建设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明确审计岗位及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人才储备及培养计划,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职业资格等设置必要条件;制订培训计划统筹开展集团内培训,通过“上挂下派”等形式促进审计人员流动;推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变革,审计人员薪酬发放及职务晋升等不以民主测评结果为主要尺度。

四、天津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天津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建设,要着力解决审计力量薄弱、审计重点不突出、审计权威性及独立性差等普遍性问题。要破解难题,就要“对症下药”,下决心调整体制,在管理手段和管控模式上做文章,将分散的审计资源集中起来,调整“各自为政”的工作方式,将内部审计管理层级上移,将其嵌入公司治理架构,形成“治理层通过内部审计看全局”的良好形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完整性、有用性。通过比较传统的分散管理体制与拟建立的集中管理体制的效用,可以看出审计集中管理体制在提升内部审计独立性、权威性,提高审计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集团管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体见表1。同时,从天津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基础及内外部形势看,实施审计统一管控具备可操作性。首先,随着外部监督力量的加大及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国有企业集团董事会、高管层逐步统一认识并深刻体会到,做实内部审计职能,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管控,有效降低经营、决策风险,是当前工作的现实选择;其次,天津市国有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治理结构趋于完善,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内部审计队伍,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年龄结构合理,这些都为推行审计统一管控奠定了基础。

五、天津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目的及意义实施审计集中管理,目的是构建“集团董事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集团所属企业”三级联动的垂直审计监督体系,形成内部审计机构对上向董事会负责,对下统一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目的是解决审计资源分散、审计力量不足、审计目标任务不能服务于集团总体发展规划等问题。(二)实施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目标1.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由董事长主管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机构)依法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2.建立“集中”化的内部审计组织形式。形成集团统一规划审计重点、统一调配审计资源、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所属企业协调联动、有力支撑的管理架构。(三)实施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方案1.建立完善的审计委员会制度。要求具备条件的市管企业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集团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出聘任和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与监事会和集团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审议集团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审议重要审计报告及其结论,监督重要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提出意见;提出改善公司审计监督体系的意见及建议等。审计委员由公司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至少应有一名董事熟悉财务审计相关工作,主任委员应由外部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专业委员会仅是董事会的辅助决策及专业支撑机构,没有最终决策职能,会议审议事项要形成专门议案,经与会代表讨论并决议通过后,形成上报董事会的意见或建议,由董事会最终决策,由集团内部审计部门贯彻执行。2.建立清晰的内部审计管理条线。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依托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支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审议并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董事长主管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和工作实施。具备条件的可专门设置“总审计师”或“审计总监”,协助董事长分管工作。集团审计部是整个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中枢,对上衔接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主任领导下,承担委员会召集、资料准备等日常工作;对下统筹各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贯彻执行董事会重要决策部署,规划集团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强集团审计资源集中调配,确保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服从整体战略发展;横向做好与集团内部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处理好与政府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外部审计师的关系。通过上述制度设计,在集团内部形成汇报条线清晰、完善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通过“上审下”的组织方式,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及权威性。3.建立集团内部审计集中管理体制。一方面,着力强化集团本部内部审计职能,推动集团本部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内部审计不能与财务、资产等不相容职责合署办公。依托集团总部内部审计职能建立“六集中”的集团型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一是集中规划,即由集团本部根据总体战略目标及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委托任务,确定集团审计重点;二是集中计划,即集团本部制订审计计划,加大对所属企业审计监督力度,同时对各所属企业审计计划进行审核;三是集中审计资源,即集团本部根据自身及所属企业计划,加大对所属企业审计资源的调配力度;四是集中组织实施,即采用集团本部统一实施与各级企业分级实施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集团本部统一实施比重,保证审计资源集中到集团重要风险领域和核心关键环节;五是集中制定规则,即集团本部牵头在审计流程、审计标准、审计程序、质量控制等方面建立清晰、一贯的规则,加强全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化程度;六是集中督促整改,即各所属企业定期将审计结果向集团本部报备,集团本部对所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集中管理模式初期,各所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是审计工作具体执行机构,按集团审计部核准的计划开展工作,优先服从集团审计部调配,兼顾本企业董事会临时需要。另一方面,对具备条件的集团,推进审计中心建设。审计中心是集中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固化,是审计资源高度整合的结果。它可以是虚拟的组织,由集团本部审计部统一管理;也可以在行政上完全是集团本部审计部的一部分;它在业务范围上辐射所有的子分公司,在管辖范围内根据经授权的审计计划及其他主体委托要求统一安排人员、独立开展项目,最终实现集团“集中审计”格局。在成熟的“审计中心”模式下,除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较多确有必要外,各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再设立审计部门,董事会若有审计需求,可于年初统一委托集团“审计中心”实施,使集团“审计中心”发展成为内部专业型受托服务机构。见图1。4.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从集团层面控制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率,使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和素质与集团发展水平、规模相适应;由集团本部统筹规划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交流、考核,加强对骨干人员的培养;依托审计中心,建立集团专家库,形成业务专家进入审计项目的有效机制,提高审计精准度。

六、天津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实施效果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19家不同行业、规模的市属国有企业分批建立了内部审计集中管理体制,持续推动内部审计转型发展。从当前集团的审计工作实践看,审计中心主要包括“做实的审计中心”和“虚拟型审计中心”两种模式。其中,以一商集团、轨道集团为代表的“做实的审计中心”,是在集团层面建立独立机构,并根据集团资产规模、经营业态配备专职人员。以能源集团、市政集团为代表的“虚拟型审计中心”形态,又具体包括“审计资源整合中心”“审计派驻制”“审计软集中”等几种。“审计资源整合中心”,顾名思义,是集中整合内外部资源、统一实施审计项目的虚拟平台,一般不固定具体人员构成,根据审计对象、内容和人员需求,在一定时间内从集团内外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中心“服兵役”。这些人员在实施项目期间暂时脱离原单位,劳动关系不变。工作结束后,回到原单位。这种模式需要集团的强有力组织和企业的无条件支持,可以充分调剂人力资源,相对灵活。但如果审计时间长或人员长期借调,可能会产生人员同工不同酬、职务晋升受阻、被边缘化等问题,影响工作积极性。同时,还会带来审计信息泄露、内部寻租等一系列风险。因此,需要配套制定薪酬考核、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在这种模式下,增加了集团审计部的项目管理难度,需要在集团层面形成一支相对稳定且高素质的项目经理队伍。以市政集团为代表的“审计派驻制”,是指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派驻。所派驻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对集团总部负责,同时接受所属企业领导。通过接受调派,承担审计任务,又可以按照集团统一部署强化对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而审计“软集中”,相对于审计中心来讲,是一种更为松散的形式。集团通过对所属企业的计划审批、过程监督、结果管理,完成集团工作任务,是一种临时性的安排,不宜长期坚持。从审计集中管理模式的运行效果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集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嵌入公司治理体系,大大提升审计独立性、权威性。绝大部分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履行了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审计建议采纳率及审计整改率大幅提升;二是内部审计管理体制逐步健全,审计效率、效果大幅提升。推行审计集中管理后,33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独立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占比达61%,内部审计与财务、资产等部门合署办公的集团,完成不相容职责的分离,集团可调配审计力量较2015年底增长近30%,集团本部统筹、协调能力逐步增强。通过集中审计资源、统一规划计划、统一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占总体项目比例超过70%,内部审计针对性更强,审计重点更加突出。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线的传统审计模式正在向以问题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的新的审计模式转变,内部审计服务集团整体战略及风险管控的能力不断提高。

七、天津市属国有企业实施

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总结范文6

一、内部审计调查的统计结果

(一)内部审计部门成立时间长,所在公司资产规模大,经营业务复杂 内部审计部门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的占被调查企业的76.19%,其所在企业的资产规模都在5亿元以上,拥有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数量最多达到17家。

(二)内部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 内部审计部门虽然成立时间长,但审计人员数量少,内审人员最多为8人,最少为1人,平均人数为3人,人员配备数量与企业资产规模、分支机构数量明显不配比;从年龄构成来看,30―40岁的审计人员比例不足40%;从专业结构来看,有财务会计背景的人员比例达到67.86%,说明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从学历程度来看,学历水平整体偏低,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足30%,高素质人才缺乏,几乎没有持有CPA或CIA资格证的内审人员。

(三)内部审计的日常业务范围有限 被调查企业内部审计的日常业务主要以财务合规性审计和专项审计为主,没有或很少提供内部控制系统评估和咨询服务。而且,约40%的内部审计部门表示存在内审外包现象。可以说,现阶段内部审计还停留在传统内部审计的查错纠弊阶段,以事后审计为主。

(四)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被调查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虽然每年都要制定内部审计计划,但近一半的企业没有制定详细的业务执行手册,没有或很少为内审人员制定后续培训计划。这种状况的存在反映了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明确详尽的业务指导、监督和复核,也没有制定相关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人员知识更新速度赶不上企业发展需要,甚至缺乏主动学习的动力,难以保证内部审计实施效果。

(五)内部审计管理多为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管理模式 审计报告的上级主管部门都为高级管理层(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或很少参加公司涉及投融资、战略发展等重要决策的高层会议,说明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不高,没有话语权,高管层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六)内部审计实施效果不佳 虽然内部审计部门普遍认为被审计单位比较或非常配合审计工作,但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被采纳情况不够理想或发现的不合规事件得以落实的不多。而且,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没有或很少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内部审计工作还没有得到注册会计师的认同,内部审计质量不容乐观。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现状的制度环境分析

(一)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发挥实效 我国从1986年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1994年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的各项制度也日趋完善,但要真正让各项治理机制之间形成相互依赖、相互制衡的关系,尚需时日。国有资本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公民,中央和地方分别成立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执行财产管理权,扮演的是股东的角色,但并不是国有资本的真正所有者,他们只是人。这些人在目标函数、行为方式等方面与真正所有者不一致或者不完全一致,大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或监督的作用无法发挥,形成人缺位。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是管理层,与所有者之间存在利益函数的差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虽然国资委根据有关规定对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但实际收效甚微,难以发挥必要的监督作用。国有企业大股东人格主体虚位,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使得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国有企业的这种治理现状也成为阻碍内部审计发展的环境障碍。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一直存在是所有权监督还是管理层监督的争论。从委托的角度看,引发对内部审计职能需求的终极原因是初始委托人(所有者)而不是人(经理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受制于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实施的是管理层监督的内容。即在多层委托关系下,内部审计没有对第一层关系即所有者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监督,而是对高级经理人与下级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实施监督控制,其服务的主体是高管层,而不是所有者。

(二)外部监管层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充分,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制从建立到发展一直都在接受外部监管层的指导,如1985年、1995年和2003年审计署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2006年新修订的《审计法》等。纵览相关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的规定,不难发现,这些规定呈现出两个特征:其一原则性强,但缺乏可操作性;其二对内部审计机制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如对内部审计组织地位的界定模糊,审计署的规定只要求“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的内部审计职责范围仅限于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没有明确内部审计的咨询职能,没有强调内部审计对企业的价值增值,也没有强调内部审计人员应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进行有效沟通,不符合目前内部审计发展的国际趋势;对内部审计人员的配置条件、内部审计报告的签署资格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的缺憾使得企业高管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内部审计组织地位不高,没有话语权;缺乏对内审人才的选聘机制、激励机制和后续教育机制,留不住人才;把内部审计定位于防错纠弊、事后审计,即使有人才也没有用武之地;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

另外,我国内部审计协会虽然成立时间早,但直到2003年才开始借鉴国际内部审计经验,加强对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管理,并陆续出台《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以及具体准则,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三、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对策研究

(一)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审计法制建设 制度环境的改善是改变内部审计现状的根本。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

看,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是一个漫长的、充满了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制度选择和优化的复杂过程。就内部审计的外部监管而言,首先,应该对内部审计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和完善,包括明确内部审计的隶属关系和组织地位;扩展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强调其增值功能;对内部审计报告签字人的签署资格在从业年限、职称或资格等方面进行确定;对内部审计机制的设立条件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师的配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尽快制定《内部审计法》,让内部审计走上依法审计的道路。其次,进一步加强内审协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行业监管,除了继续完善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还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成立内部审计技术专家小组,对内部审计业务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