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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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文1

一、大力发展小城镇,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体系

(一)制定科学合理城镇发展规划,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以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实施城镇化战略,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科学规划和布局,把发展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有机结合起来,走多元化的城镇化道路。一是按照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保持城市规划的适度超前性和持续性,对城市中心区和重要地段做好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通讯综合网络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区生产力布局的衔接与协调。通过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实现地区间联系由分散向聚集发展,生产力布局和人口向城市集中;生产要素向自然条件优越的经济发达地区集中,向交通沿线集中。二是要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编制小城镇规划。小城镇的选址要与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导向政策、交通、通讯大动脉相联系。起点要高,具有时代气息;要能满足旗县区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使小城镇成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载体。把市场一体化要求与本地经济特点相结合,将小城镇规划建设融入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同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城镇化体系格局,利用大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小城镇的风貌要体现综合经济实力和居民群体凝聚力,使本地的文化历史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要把环境生态建设列为主要内容,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自然条件,建设生态小城镇。

(二)加快城市区域经济群构建,合理调整和整合小城镇

从我区目前城镇空间分布来看,内蒙古建设了以呼和浩特、包头为中心的西部城镇群,建设了以赤峰、通辽为中心的中部城镇群,建设了以呼伦贝尔、乌兰浩特为中心的东部城镇群,城市聚集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带动周边地区中小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载体。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重点加快城市区域经济群在现有基础上的发展步伐,增强合力,不断完善和提高整体功能,增强凝聚力和辐射力,以此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当前,内蒙古建制镇的平均人口规模还较低,要适时对一些人口少、基础条件和经济实力差的镇进行调整和撤并,使人口、生产及经济要素向人口规模较大,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和经济基础较好的旗县所在地的镇、中心镇聚集。加大对旗县所在地镇、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扶持力度,加强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信息网络和水电气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镇的综合功能,促进城乡一体化。

(三)完善城镇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城镇规划立法和执法工作

建立规范的城镇规划制定、批准与修订机制,强化法律地位,保证城镇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城镇规划居民听证制度,健全城镇规划实施情况汇报的自检制度,增强维护城镇规划的权威性、法定性和相对稳定性。尽快建立我区城镇地理信息系统,对城镇规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促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

(一)实施大区域城乡统筹,推进跨区域产业移民

在主要城市实施有效的人口政策,推进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对人口的吸纳能力,并将人口布局调整作为自治区的重要战略,通过人口流动扩大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含量,保障自治区的多数人口都能在相对完善的社会环境下生活。市场依然是内蒙古人口战略实施的根本,对社会发展也需要积极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让市场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跨区域产业移民是自治区级工程,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打破行政界限,结合自治区产业布局调整思路,实施产业移民,不仅能够实现社会的均衡化发展,也能够通过调配自治区内部劳动力流动,推动全区经济的发展。目前,要实现跨盟市移民,关键要通过涉及政府财政支出的制度安排公平化,调动流出与流入盟市的积极性。在当前以旗县为基本单位的人口城乡分布格局调整基础上,以自治区政府为主体统筹协调,实施跨盟市的人口布局调整战略,将一部分人口转移到自治区的核心发展区,转移到盟市中心城市,转移到旗县核心城镇,转移到区域产业集中的地区。

(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要抓住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有利时机,加快农牧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要把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扩大非农就业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大力发展城镇经济,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创业扶持、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整合农村牧区培训资源,提高农牧民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和吸纳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不断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政策性、转移性收入,确保农牧民收入稳步提高。

(三)稳步推进农民工进城安居,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籍限制,促进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益。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政策。对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他们在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探索迁入城镇落户定居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农民工进城定居、转业创业。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增强城镇吸纳人口能力。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搞好农村养老院建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探索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有效办法。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覆盖残疾人。

三、加强城乡互动发展,推进城市反哺农村

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存在着紧密联系,是相互依存、融合竞争的统一体。农村的发展也离不开城市的扩散和带动,城市的繁荣离不开农村的需求和支持。农村要实现现代化,没有城市经济的发展,就业市场的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不可能实现。处理好城乡关系,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使农村为城市发展提供腹地、资源和市场,城市为农村发展提供资金、人才和技术。处理好城乡关系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格局。

(一)加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城市经济的聚集效应,使城市产生巨大的辐射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带动者。

城市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在联结城乡,迅速促进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方面极具优势。首先是促使城市工业链条向农村延伸;其次是农业产业链向城市延伸,一方面是在农村就地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在农业和加工业之间形成产业链;另一方面是将农业加工业直接向城市扩张。无论是城市工业产业链向农村延伸,还是农业产业链向城市延伸,其最佳交汇点都是城镇。在加快农村城镇化的同时,应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扩大城市辐射范围,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推进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

农业是城市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农业生产大幅度提高才能更好地推进城市发展的进程。没有农村提供城市居民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没有农业原材料、后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输入,城市也不可能健康的发展。把劳动力资源开发作为一种战略性、基础性产业,通过投资开发、产业化运作,大力开展对农民的综合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劳动力资源向劳动力资本的转化。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诸如子女入学、安置、招工、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不公平政策,打开城门,降低“门槛”,因势利导,把农民进城的推力化作城镇化的助力。

(三)促进城乡优势互补统筹发展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文2

1.1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不协调

2004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4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936元,城乡收入差距为3.23。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还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上的差别。首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距。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仅包括实物性收入,而且还包括用作生产资料的投入,如果仅考虑货币收入,剔除农民纯收入中的实物部分,按现金收入计算,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将扩大为4倍多。其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没有反映城乡居民在福利方面的差别,城市居民在住房、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享有国家的补贴。如果考虑到城乡在这些方面的差异,城乡居民真实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第三,从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存在样本偏误,高收入户难以涵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的低估。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到5~6∶1。

1.2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不协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我国,已初步对立起覆盖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农民由于“身份”的制约,没有真正享受到国家应当为他们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发展,要给人们以更多、更切实的“人文关怀”。由于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某些偏差,农村的社会发展出现某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养老、医疗和贫困问题。一是养老问题,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约有1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缺乏生活来源,养老问题十分突出。二是医疗问题,农村医疗条件差,农民看病难。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用于农村的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在城市投入的15.9%。三是农村贫困问题。我国还有30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80%生活在农村。因此,必须建立农村社会高度,为农民的的生存提供最基本保障。

1.3城乡居民享受教育不协调

长期以来,我国在文化教育领域采取城乡分割的教育投资模式和不公正的高校招生政策,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大大向城市倾斜。据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农村和城市学生平均受教育年限比是1∶1.39;1998年,每百万人口中的在学校学生数比是1∶2.21。另据一些学者的抽样调查,1995年城镇职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8年,而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的年限仅为6.66年。同样数量的初中毕业生,在城市能够升入高中的比例大概是60%左右,而在农村却只有30%左右。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农村人口主要由受过初中和小学教育的群体构成,城市人口主要由接受了高中及其以上教育的群体构成,这足以说明中国城乡之间居民享受教育不不协调。

2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2.1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偏低

首先,建国50多年来,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总量约5000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5%左右。其中,解放初期占财政支出的5%左右;其次,在“二五”时期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有所增加,达到10%左右;再次,在“”时期又有所下降,比重大约在8%左右,以后的10余年间,财政支农的力度又有所加强,提高到了10%;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财政支农的力度逐步减弱,特别是最近几年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无法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据统计,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一般保持在10%左右,像印度、泰国、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占到财政总支出15%以上,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2.2农村居民缺少社会保障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在经济发达的城市进行,农民的保障方式主要是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和集体保障,但这三种保障方式都存在问题。一是家庭小型化使得家庭保障能力下降,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家庭人口规模小型化,保障功能下降,特别是养老负担过重;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家庭保障功能更加弱化。二是土地保障,由于我国人均耕地少,再加上农产品价格低廉,靠种地收入不可能解决养老、医疗等社会问题。三是集体保障,少数经济发达的农村,已经建立起和城市相似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90%以上的村集体负债经营,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壳村”,村集体已丧失了过去的养老、医疗等功能。

2.3农村教育经费紧缺

中国农民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已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在城乡分割教育投资体制的作用下,各种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到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却窘困到发不出教师工资、缺乏正常办公费用的尴尬和寒酸的地步。尽管社会各界不断呼吁,中央政府也多次采取措施,企图解决长期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师经费这一顽症,但往往事倍功半。几百万农村教师难住了国家财政,教师的工资无着落,农村骨干教师大量流失。据统计,1992年全国大约流失45万名中小学教师,且大多数是青年骨干,流失的教师又大多集中在农村。据统计,2002年,全国共计新欠中小学教职工国标工资22亿元,中西部25个省份尚有中小学危房4000万m2。一些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紧张。目前,中西部农村地区有贫困学生2400多万名,受到各种资助的人数有限。

3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增加农业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每年用于农业支出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要高于上年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水平。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要逐年提高。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并积极利用外资。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为集体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国家财政资金可以引导农民和集体明确农业投入方向,而贴息或补贴性投入又对农民、集体投入给予一定的经济刺激。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是农业投入的大头。通过国家财政引导,使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以增加投入的积极性。

3.2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应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需要建设的具体制度很多,就目前而言,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靠,因而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的建设是其重点:一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筹资模式、保险形式和管理体制等。二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和集体经济的扶持下,以农民为保障对象,按照自愿、适度与受益的原则,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建立的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在目前情况下,政府的财政

支持是关键,各级政府要有适当的财政投入,作为农村合作财政支持是关键,各级政府要有适当的财政投入,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启动资金,特别是对贫困地区这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保障对象一般应包括:因缺少劳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文3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多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了重大飞跃。然而,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差别发展的政策和城乡分割的体制仍在阻碍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使城乡之间形成了四个鲜明的反差:一是不断扩张规模、正在走向信息化和技术资本密集型的工业与小规模分散经营、劳动生产率低下的农业形成鲜明反差;二是高楼拔地而起、面貌日新月异的城镇与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面貌变化不大的广大农村形成鲜明反差;三是收入持续增长的城镇居民与收入低水平徘徊的农民形成鲜明反差;四是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日趋文明的东部沿海地区与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的西部地区形成鲜明反差。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行城乡统筹,促进共同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促进城镇化的重要措施。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不仅制约着农村的发展,而且也限制了城镇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比如,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民收入水平偏低,造成需求不足,导致工业产品过剩;同样,城镇人口少、农村人口多,又造成农产品过剩。可见,“三农”问题也是促进城镇化不可回避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行城乡统筹,建立互补互促、协调统一的新型城乡关系。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内在要求。到****年底,我国已总体上实现小康,但这个总体上的小康是总数和平均数的概念:GDP的总量比1980年翻两番,全国人均GDP达到800美元。这个总数和平均数掩盖着较大的城乡差距,实际上农村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没有达到小康标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该使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使农民收入有更快的增长。如果不统筹考虑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不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文4

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强调,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新兴工业大省,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

根据《指导意见》,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是巩固提升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是促进协调发展,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经验的需要;是加快河南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带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即: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指导意见》确定了中原经济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全面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生态环境逐步改善,资源节约取得新进展,初步形成发展活力彰显、崛起态势强劲的经济区域。到2020年,粮食生产优势地位更加巩固,工业化、城镇化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建设成为城乡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优良、社会和谐文明,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经济区。

《指导意见》全文约15000字,共分10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弘扬中原大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保障措施等。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文5

【关键词】协调发展 二元结构 动力机制

城乡二元体制延缓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导致了城乡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不协调。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格局,促进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战略任务。如何正确地认识城乡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城乡协调发展的精神实质,对于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将总结国内城乡协调发展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现阶段城乡关系的实际,客观认识各种理论的创新观点和不足之处,从而科学地运用各种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一、城乡协调发展制约因素

国内学者对城乡协调发展制约因素的研究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城乡二元结构。以陆学艺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城乡发展不协调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体制。它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该体制人为的为城乡均衡发展设置许多政策障碍,如城市和工业的倾斜政策、不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政策、户籍管理制度等,严重制约了城乡关系的演进。

2、城市化滞后。城市化滞后导致城乡发展不协调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缺少科学的、合理的城镇体系规划;二是城市体系发育不协调;三是认为中心城市功能的扭曲;四是认为小城镇发展与建设具有一定盲目性。

3、从三农的角度来看。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或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导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大;农业基础不稳固、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不同步,农村中的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缺乏对乡镇企业的宏观管理,农村工业水平低等导致城乡难以协调发展;思想观念上存在忽视农业的倾向,文化上传统的农业社会结构、传统工业发展模式等都阻滞城乡协调发展。

4、经济发展滞后。某一区域城乡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城乡资金投放上存在偏差;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发育水平低,城乡商品流通不畅等因素也都延缓城乡协调发展的实现。

二、城乡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

大多数学者认为城乡协调发展的动力因素的最基本模式是:自下而上型和自上而下型。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一是20世纪80年代末许学强在研究沿海开放地区时认为城乡协调的动力因素有计划经济体制(自上而下型)、乡镇企业(自下而上型)和外向型经济;二是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两种;三是大城市的向心力和离心力;四是制度创新;五是自“下”的机制;六是崔功豪在肯定了小城镇为主体的农村城市化的作用下,探讨了这种自下而上的城市化过程和它的运行机制;七是薛凤旋和杨春认为珠江三角洲的城市化是外资影响下的城市化,并称之为“外向型城市化”;八是宁越敏的多元城市化动力;九是刘君德将郊区作为研究区域并分析了其动力机制,刘秉镰和郑立波提出我国城市郊区化的动力机制的“四动”;十是张安录和曹广忠归纳城乡相互作用的动力学机制为:自上而下的扩散力机制、自下而上的集聚力机制、外资注入的驱动力、自然生态动力或自上、自下、外引、内联动力机制等。

三、城乡协调发展的模式

我国大致从两个角度对城乡协调发展模式进行研究。

1、从全国范围的角度来研究。吴楚材等建议我国应采取城乡结合、上下结合、大中小结合的多途径综合模式;田明认为大、特大城市周围的扩展型模式、农村地域的集聚型模式、外资引起的外向型模式以及西部模式;南京农经学会从解决城乡关系问题入手,认为有先城市后农村模式、城乡分割优先发展城市工业模式、城乡开通协调发展模式;刘英群从小城镇角度提出了小城镇向大城市区域集中的模式等。

2、从区域范围的角度来研究。广东的“非农产业起步型”和“农业发展型”;广东的大、中、小城市融合、协调发展的模式;江苏的“苏南模式”和“苏北模式”以及上海郊区的近郊扩展型和小城镇型及一般城镇发展型模式等。

四、城乡发展的对策

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陆学艺、蔡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要通过取消户籍制度、推进城乡体制改革、协调城乡社会关系、实现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但是沈孔忠认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短期内完全消除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制度创新与完善才是现实途径。

2、完善城镇体系。费洪平、陈烈等学者建议走多元化城市的发展道路,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既充分发挥了大城市的优势,又积极发展了小城镇;叶文虎特别强调小城镇规划;纪晓岚和周志坚特别提出建设农民城的设想等。

3、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多数学者建议从行政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劳动力流动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深化改革以协调城乡发展。

4、产业的协调发展。冯雷、叶忱等认为通过合理布局城乡产业、优化城乡产业结构来实现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纪晓岚、周志坚等认为从乡镇企业的角度通过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规范乡镇企业、深化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等来探讨实现产业协调;孙自铎强调要大力发展农业,认为城乡经济协调的关键在于农村经济的振兴和增加农村教育投入。

5、建设功能齐全的区域基础设施和公益服务设施。陈烈、石忆邵等认为共建城乡一体的商品流通网络、交通运输网络、教育科技网络、经济信息网络和资金融通网络有助于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实现。

6、要加强环境保护和城乡生态设施建设。

7、从人口和劳动力方面来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实现。陈烈等学者通过研究特别强调要提高人口素质,从思想观念上消除城乡对立的倾向,切实保障农民应有的国民待遇。

8、从耕地保护的角度来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实现。

9、加大国家对农业的保护力度。农业是弱势产业,特别是面对国际农产品的竞争,我国应对农业实行“绿箱”政策。韩俊认为我国现阶段应加大对农业科研、科技推广、防病虫害研究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储备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及切实落实退耕还林补贴政策等。

五、对我国城乡发展研究的评价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大多数学者对城乡协调发展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顺应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需求。这些研究将城市与乡村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加快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实践上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将城市与乡村纳入整个系统来研究,强调区域的整体性,为研究城市问题、乡村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多学科共同参与研究城乡协调发展课题,既加深了研究的深度,又促进学科间的交流和发展;因为地区差异,全国城乡协调发展的程度不一,引发了对各种城乡协调发展模式的探讨。

但是,学者们对城乡协调发展的研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有关城乡协调发展研究的内容涉及面广,从目标、动力机制到各种城乡协调的模式及限制因素、对策措施,既有从政治上的协调进行研究,又有研究经济上、文化上、基础设施上以及景观上的协调,涵盖了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的研究停留在表面,研究深度不够;城乡协调发展的研究虽多,但大多散落于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乡村城市化、城市化的研究之中,专门的、系统的研究甚少,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城乡协调发展研究体系;虽然城乡协调发展的措施对策研究较多,但实践上具有操作意义的较少。尤其是对特定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研究较少并且缺少可操作模式。

(基金项目:2007年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07BJJ015)《河南新农村建设优化配置问题研究》中的部分研究成果;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区域经济学》资助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蔡:城乡收入差距与制度变革的临界点[J].中国社会科学,2003.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范文6

[关键词] 城乡协调 解释结构模型 城镇化

一、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的提出

城乡协调发展的提出源于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建国以后,政府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在苏联模式的指导下,采取了以大城市为中心的重工业化战略,以“剪刀差”和一系列城乡分治的制度和政策,人为的压低粮食价格,把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从而造成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明显。城乡分治的政策和制度,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下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但却是日后导致我国城乡社会日益分化的根源。城乡发展的失衡导致城市的发展受到了相对落后农村的制约,城市接纳不了日益增加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许多国企举步维艰,城市问题繁多。因此,众多学者研究城市发展问题时不再只局限于城市,研究农村问题也会考虑农村和城市的关系,城市问题和农村问题为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研究提供了客观要求和宏观背景。

二、解释结构模型分析

城市和农村构成了一个拥有多种子系统的复杂系统,该系统的运行与发展必然是很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进行实证分析以及请教相关专家,我们总结出了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7个主要因素。它们分别是:①乡镇企业的发展;②城镇化的进展;③农业现代化、产业化;④城乡二元体制的创新;⑤交通、信息等公共产品供给的改善;⑥城乡之间的市场合作;⑦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7个因素之间存在着多种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①能直接影响③,②能直接影响⑥⑦,③能直接影响①,④能直接影响②⑥⑦,⑤能直接影响①②⑥⑦,⑥能直接影响①②⑦,⑦能直接影响②③⑥。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构造一个只包括直接因果关系的邻接矩阵。按照布达尔法则,求出该邻接矩阵的可达矩阵,并进行级间分解的结果是:

L1=①③,L2=②⑥⑦,L3=④⑤

三、结果分析

1.从模型可以看出,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最根本的因素是交通信息等公共产品供给的改善和城乡二元体制的创新。交通、信息等公共产品供给的改善,有利于促进资源、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更好的发挥城市的集聚和扩散功能,对城乡经济协调具有很强的拉动作用。但是,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城乡有别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一方面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调;另一方面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农民增收缓慢。因此,要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从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壁垒是造成城乡发展差距的根本原因。首先,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主要是农业的基础地位长期受到严重削弱,城乡之间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农村就业严重不足,城乡差别制度化,城镇居民与农民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必须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从总体上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2.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依据的主要路径有城镇化的进展、城乡之间的市场合作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这几条路径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其中,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核心路径。城镇作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重要节点,是城乡之间物质和能量交换的枢纽,城镇化的发展可以对周围的落后地区产生更强的吸附力和扩散力。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在于把大量农村人口和农业剩余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数量和规模的扩大,必然需要更多的廉价劳动力来支撑,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城镇化的发展也必然伴随着城乡之间产品和要素的双向流动,促进城乡之间的市场合作。

3.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打破城乡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共同发展,因此,决不能忽视农民的利益,轻视农村建设。农村的发展,最终必然要通过农村的工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来实现。城镇化的发展,可以加快资源和人口的集聚、集中,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和城镇的转移。农村人口数量的减少,为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农村实现工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前提。我们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大力扶持农村加工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实现,使农民能够分享到城市化的利益,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之间的基本差别,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融为一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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