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建议范例6篇

民政工作建议

民政工作建议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着眼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构建民政惩防体系,着眼解决制约民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年初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巩固系统行风建设成果,在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建设水平上下功夫。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机关整体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各类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作用明显,重点部门群众投诉明显减少;三项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重要行政权力实现网上审批和在线监察;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更加规范,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完善到位;干部队伍整体作风有新的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民政发展环境。今年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省委、省政府对优化政务发展环境非常重视,决心大,要求严,各级要借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切实解决个别地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服务差、效率低的问题,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和质量,实实在在地为全省大局服务,为民政发展服务,为保障对象服务。

(三)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省厅决定,今年重点在殡葬、婚登两类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对这两类机构反映强烈的价格虚高和搭车收费等问题。以上两类机构的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调研,查找问题、深挖根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各地殡葬服务单位和婚姻登记机关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自纠;切实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年内,省厅和各市要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加强救灾、低保等专项资金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要依据省厅制定的《**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着重开展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等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重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我省支援四川平武援建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救灾、低保资金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尽快建立和完善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年内,省厅重点对设区市、扩权县和资金分配数额较大的县进行抽查;各市、县(区)按一定比例组织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两类资金运行安全。

(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按照省、部有关要求,今年要重视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民政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的监督和评议力度,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监察部和民政部将在今年5月底前重点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部门脱钩相关情况的专项调研,年内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的脱钩试点工作。各级负责行业协会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要自觉予以推进,适时组织调研和试点,探索建立对行业协会的评估体系和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服务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一些组织政会政企不分、职能错位、行为失范和乱办班、乱收费等问题。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廉政预防的整体水平。各级要组织专门力量,着手建立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二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三是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进一步削减下放和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三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工作。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和在线监察,尽快实现与省厅的网络连接。

(七)加强行风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系统行风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各市、县(区)民政局,要把省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细化,注重行风工作的长远建设和协调发展,特别要重视对行评成绩长期落后单位的改进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把行风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各级班子成员下包一级的分包责任制;进一步把行风建设寓于民政业务和管理之中,以行风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果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开展,以民政业务落实效果推进行风建设真正上水平、上台阶;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不断提高行风工作的整体质量。要广泛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评议基层窗口单位和基层评机关、万民评民政活动,积极参加本地组织的阳光热线、阳光服务和评议代表咨询活动,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亲自带队上线,主动开展行风承诺、践诺和述职述廉工作,正确运用评议成果和社会监督力量,真正达到通过行风促进事业发展、提高队伍素质和优化政务环境的目的。

四、方法步骤及结果运用

1.问卷测评(占总成绩的95%)。全省统一组织,全年共发放群众满意度问卷21万份,两阶段平均成绩为单位年度总成绩。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主要从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社区居民等13类社会群众中按比例随机选定。问卷评议集体组织、现场填答、机读统计、当场公布结果。

2.日常考核(占总成绩的5%)。由各级民评主管部门组织对参评系统参加承诺践诺、阳光热线、阳光服务、投诉举报、自查整改、中层干部评议、现场咨询、机关效能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等实行记账式考核。

3.计分方法。

省厅总成绩=各设区市民政局成绩平均值×95%+省本级日常考核×5%

设区市民政局成绩=[各县(市、区)成绩+市直参评单位成绩]×95%+市本级日常考核×5%

县级民政局成绩=群众问卷测评×95%+县本级日常考核×5%

对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参评单位,评议结果实行有限否决,降低满意度。

(二)结果运用。各级对参加专项活动情况随时通报。年度评议结果,经同级党委审定后,以同级党委、政府名义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级党委对年度满意度测评低于60%或处于同类系统末位的通报批评,责令领导班子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低于60%或连续两年处于同类参评系统末位的,免去单位主要领导职务,保留原级别,另行安排。省厅将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对各地参评结果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委)和支部是本单位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系统上下要进一步端正思想,强化认识,把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际步骤,作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效途径,作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要求,各级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有关本单位行风工作的动员部署、专项活动、民主测评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亲自督导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结合业务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协调与监督。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下包一级分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民政工作建议范文2

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全面推进我区“三农”工作。刚才,建民副区长代表区委、区政府,总结了去年的“三农”工作,并对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同时还表彰了先进。会议开得很好,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一年,我区“三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效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西部扶贫开发继续加强,“安迁工程”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农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今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三农”工作,对于我区“两个社会”建设大局,对于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区“三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抓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互动结合、整体推进的路子,努力把我区的“三农”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围绕这一思路,下面,我简要讲五点意见:

一、要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上迈出新的步伐

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多年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走在前列的,特别是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起步较早,拥有“九峰”牌本地早、东魁杨梅、“*溪”牌紫莳药等14个省农博会金奖产品。今年,我们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重点要放在建设15万亩绿色农业开发区上,集中精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项目的包装、推介和落实。现在,我区的农产品获奖比较多,品牌也不少,但都比较小,知名度不大,今年要整合品牌,捏指成拳,打造大品牌,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和冲击力,努力把“奖牌”优势、品牌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二是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柑橘、茭白、紫莳药、杨梅等优势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标准化特色产业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现代农业物流中心。为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区里已经出台政策,每年将划拨300万元,用于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以及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和经纪人,并在科技、品牌以及流通领域给予大力扶持。各地、各部门要把这一政策宣传落实好,全力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在建设农村新社区上实现新的突破

建设农村新社区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要继续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两清两改”和“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设。全区要建成整治村58个,省、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7个,确保到2010年完成整治80%村庄的目标。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各地要将环境整治与旧村改造、中心村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加快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农村新社区。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区里安排的“十百”工程用地指标落实到位。这里,我要突出强调两方面问题:一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我们要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两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不失时机的全力推进,切实提高全区的防汛抗旱能力。永宁江治理二期工程“八一厂”段疏浚拓宽工程必须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治理任务;各乡镇街道要牵头抓好河道整治和小流域治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必须把城市防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水利部门要抓紧优化改造方案,加快项目包装,争取省、部级配套资金。二是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区农村民房“三合一”问题十分突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我区连续发生重大火灾的惨痛教训,在村庄整治过程中,一定要将农民居住区与农村工业区的分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切实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农村“小康健身工程”的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推广工作,切实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问题,让广大农民群众都能直接感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三、要在培育新型农民上取得新的成效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把培育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培育方向上,要坚持劳动力培训与产业发展有机对接,把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民培育成为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把务农农民培育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使培训后的农民真正适应农村产业发展的需要。在培育渠道上,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重点抓好“十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把任务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具体的干部身上,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区里已专门出台政策,对未能继续升学、农村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结)业生,进行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低保家庭子女全部由政府承担,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将这一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四、要在推进西部扶贫开发上开创新的局面

加快推进西部山区扶贫开发,是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对西部扶贫开发工作,市里高度重视,*年以来,连续两年在我区召开西部扶贫开发现场会。1月22日,我们也在*影城召开了*区西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西部扶贫开发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各地、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应该说,当前西部扶贫开发的思路已经清晰,措施已经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这里,我再着重强调两点:一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必须从基础设施建设转向扶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把山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增强西部山区的自我“造血”功能。二是真正按照“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切实将帮扶工作抓出成效。春节前,区领导和区管干部都确定了“一帮一”帮扶的村和户,今年希望其他所有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基层有条件的党员干部都自愿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力争对全区4600多贫困户实现扶贫全覆盖。“两办”和宣传舆论部门要加强督查、宣传,对有突出表现的正面典型,要在全社会予以弘扬,对反面典型也要宣传、鞭策,不断形成和强化帮扶西部发展的良性机制。

五、要在组织保障上有新的加强

民政工作建议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煤电托起纳雍和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着力夯实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以煤电生产为重点的能源建设“两大基础”,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创新招商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大力实施“引大做强,引强入纳”战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争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大企业落户纳雍,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努力加强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尽快促成织金-纳雍-水城铁路和厦蓉、杭瑞两条高速公路启动建设,明显改善全县投资环境。

(二)努力打造诚信、高效、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招商、安商、亲商、护商”理念,着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招商引资形象”的浓厚氛围。

(三)具体指标

1、确保全县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20亿元;

2、结合全县资源环境优势和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筛选、储备项目30个以上;

3、组织10支以上小分队外出招商。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招商机制。一是立足纳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严格执行《纳雍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纳雍县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二是科学谋划全年招商引资工作,将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工作部门,签订《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三是对在纳雍的外地客商开展深入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投资客商名录,了解客商对我县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要坚持按照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外,所有产业均向投资者开放的原则,围绕全县确定的产业发展重点、资源特色、区位优势和工作实际,以市场和国家产业为导向,组织、筛选、论证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项目充实项目库。一要把项目储备工作抓实抓好,切实制定项目储备工作具体措施,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项目谋划,收集项目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证、修改,编印纳雍县招商引资项目册,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库,完善项目运行储备机制;二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围绕煤、电、石材和其他矿产资源开发谋划一批矿产品深加工项目;三要围绕全县特色产业布局,重点谋划一批以茶叶、辣椒、天麻、竹荪、核桃、中药材种植及深加工项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论证工作,争取实现“储备一批,洽谈一批,签约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积极开展招商活动,进一步拓宽引资领域。根据全县项目储备情况,按项目的行业分类,由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10支招商小分队,主动上门,加强联系,增强招商的针对性;积极组团参加地区组织的各种投资洽谈会,如“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洽谈会、西洽会”等,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东部发达地区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投资洽谈活动,多方位、多形式地加快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步伐,力争促成多个项目签约。

(四)灵活运用招商方式,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招商方式,灵活运用,切实扩大招商规模,提高招商档次。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优势产业招商,合理推荐优势资源;二是要选准目标,由相关部门牵头,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联系制度和上门拜访制度,推介招商项目,宣传投资环境;三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客商和企业家在工商界联系广泛的优势,动员他们为招商提供信息,疏通联系渠道,形成以商招商模式;四是要按照同等待遇原则,制定相应措施,鼓励在外经商办企业的本地人士回乡创业,鼓励本县企业和私营业主开发本地优势资源,激活民间资本;五是要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行招商,降低招商成本。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雍外界影响力。宣传、广电、报社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与省、地新闻媒体的合作,制作反映我县资源特色的光盘、画册等宣传资料,对纳雍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环境、优势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纳雍在省内外的知名度;要扩大谋体招商,充分利用省内外报刊、电视等新闻谋体广泛开展项目推介、企业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交流等活动;要利用网络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的信息交流作用,在纳雍县招商引资网、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开辟招商项目网页,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网上招商。

(六)加强跟踪服务,突出招商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我县招商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引进的项目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提供项目资料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一是继续落实项目保姆责任制,督促项目保姆加强跟踪服务;二是继续对亿元项目实行县级领导责任制,定领导、定时间、定工作进度。通过跟踪服务与督办,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投产率。确保引进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提高招商工作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增强招商工作的主动性。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坚决打破一切束缚对外开放的条条框框,坚决排除一切制约招商引资的障碍和阻力,充分认识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主动性,落实工作经费,自觉地把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作为事关全县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营造大招商的社会氛围,形成大招商工作格局,开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级领导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协调,继续实施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层层负责抓落实;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协调服务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招商引资工作,对外来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健全完善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四是每月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手续办理、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等信息。

民政工作建议范文4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制度。建国以来,我国城乡救助制度经历了救助项目、救助对象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救助政策、救助措施逐步建立和健全,形成了逐步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但由于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相对扩大,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存在困难。特别是一些失业人员、特困学生和遭遇重大疾病或特殊困难的家庭,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有效解决城乡救助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经过艰苦努力,覆盖城乡、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主要表现在:

(一)实现“三个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发展。

一是统筹救助群体范围。**市于1998年开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于20xx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市现有城市低保6876户16887人,月发救助金164.13万元;农村低保5174户12506人,季发救助金216.45万元。截止20xx年底,城市低保累计救助123.99万人次,发放救助金9027.43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从52元提高到153元;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6.67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186.49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从10元提高到52.8元。

二是统筹各项救助制度。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分类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农村低保实行的是一、二、三类分类定额补助。配套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应急救助、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廉租房补贴、水电减免等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

三是统筹救助资金管理。各项救助资金统一由市财政局调配使用,采取“民政核定对象,财政核拨资金、银行直达个人帐号”的办法,实行社会化发放。从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一亿多元,全部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直达救助对象个人帐户。

(二) 建立“三个机制”,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规范。

一是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机制。各类救助项目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乡镇街道统一实施,各种救助款物由市财政审核发放,由民政、财政部门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了民政审批、财政监管、程序规范的救助工作机制。

二是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10多年来,根据居民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先后六次调整低保标准,现城市低保月标准为195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1080元。

三是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社会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查统计救助对象的收入情况,对不符合救助标准的群众,及时予以取消,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推进“三个转变”,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救助标准由传统决策向机制决策转变。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救助标准的确定,由过来的部门协商、政府批准的传统决策形式,转变为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直接挂钩、同步

二是救助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在救助对象认定上,由传统的观察生活状况转变为入户调查测算;在救助内容上,由单一的生活救助转变为包括医疗、住房等在内的综合性救助;在救助方式上,由单纯的发放救助金、救助品转变为技能培训促进救助对象再就业的积极救助;在救助金的发放上,由乡镇转变为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方便了群众。

三是救助主体由政府单一救助向社会多元化救助转变。在积极将政府财力向民生保障重点倾斜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救助体系。近年来,市卫生、房产、电力、供水等部门、积极围绕城乡困难群众、住房、看病、用电用水等方面的困难,通过减免、直补等形式,累计落实住房医疗、水电费、学

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救助体系不够完善。**市是山区县市,贫困群众救助面大,而且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中在册困难户较多,部分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救助逐渐产生了依赖思想,给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最近在全市建立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其《暂行办法》没有明确与农村五保、农 村低保政策的衔接问题,已年满65岁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是否享受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是否抵扣五保供养金和低保金,未满65周岁的五保对象是否参加新农保,其保费由谁支付等问题,需要有个明确的界定。

2、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城乡低保对象面广、情况复杂、动态性强、配套政策多、管理要求高,工作量很大。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救助项目增多和范围的扩大,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民政工作业务极不相称。日常管理如家庭收入申报登记、续保登记、对象公示、资金发放、公益劳动、档案建设等等;配套救助政策如大病救助、临时救助、贫困家庭大(中)学生生活补助、水电减免、电视收视费和天然气初装费减免、司法援助等等;还有日常求助接待、政策咨询、信访件调查处理等工作,都需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认真做细做实。每年一次城乡低保年度复查,对象达13000户,要逐户调查核实。这些工作全靠每个乡镇街道的1名民政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在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的同时来完成,极为艰难。

3、部门配合不够密切。救助工作包含多种方式,相应涉及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司法、工、青、妇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具体实施救助时,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各自为政,所救助的对象互不通气,设立的贫困标准也不统一,救助的时机也不一致,救助的额度随意性较大,不可避免造成漏救和重复救助现象,有时甚至会发生互相推诿情况。

三、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措施

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救助体制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为手段,逐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救助工作体系。社会救助事关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救助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首先从思想上提高对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同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救助工作领导体系,将救助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增强刚性约束。民政部门要科学制定政策,统筹规划,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的实际困难,建立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常年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困难。

(二)加大资金投入,理顺救助资金渠道。首先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结构布局,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同时要建立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增长幅度要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相适应。

(三)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要坚持按照“社会化、大民政”的理念,注重整合政府、部门以及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社会互助、全民参与”的机制和工作格局。要以村(社区)为依托,积极推进救助工作社会化发展进程,通过整活社会资源、扶持家政服务等方式,壮大基层服务机构,拓展救助服务功能,增加救助服务项目。

民政工作建议范文5

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__年5月26日)

同志们:

今年4月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泉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我县今后五年的科学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怀着满腔热忱和高度和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目标,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推动和谐石泉建设等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提案。

今天,我们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就是要在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安排好今年的办理工作。下面,我就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__年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20__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转来的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8件,县政协转来的政协委员提案63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县政府分别转交由县财政、交通等31个部门和3个乡镇具体办理落实。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指导、监督下,经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于去年10月底全部按期办理完毕。据统计,建议、提案答复率为100%,回访率达到98%,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均为99,比上年均有较大提高。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以及关心支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去年的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统一。去年两会结束后,县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专门的交办会议,安排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的办理任务和工作责任。县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人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县长明平英多次过问办理工作,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的全局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坚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县政府各分管领导也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积极督促分管部门办理建议提案,亲自协调办理一些重点建议、提案,尽力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各承办单位也高度重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与代表、委员见面征询意见和看法,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努力解决问题。如林业、水利等部门都召开了座谈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好评。

二是工作制度明确、办理程序规范。在去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登记分办、督促查办、领导审核、反馈与联系、情况通报“五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大多数承办单位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制度明确、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创新办理方法,工作成效显著。大多承办单位在总结过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注重工作实效,不断创新办理方式,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部分承办单位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研讨会,面对面交换意见,探讨解决办法,增加建议、提案办理的深度、广度和透明度。如县财政局、林业局、人劳局、交通局等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都多次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和委员,变过去的“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和欢迎。还有部分承办单位能够借办理建议、提案之机通过与代表、委员互动、沟通来推动工作,把办理过程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邀请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和委员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实情、共谋良策,变过去的浅尝辄止为深入落实。如城建局在实施滨江大道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办理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深入实地,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督促督办有力、协调指导到位。县政府督查室除了抓紧日常督办工作以外,还经常与各承办单位保持联系,并且在工作非常繁忙、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派人深入部分承办单位了解和检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帮助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随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办理进度,同时采取电话督办的形式加强督办,催 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了办理工作实效和质量。

五是复函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客观。按照交办会提出的“数据要真,内容要实,文字要精”的要求,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扎扎实实地抓了建议、提案答复的书面行文工作,突出了实事求是、实话实说、文字精炼、言简意赅的特点。虽然许多建议、提案的答复需要参阅或调阅以往的相关文件和档案,有的还需认真核对报表数据,但各承办单位最后在汇总答复材料时,基本上做到了不答非所问,不敷衍塞责,不照抄文件,而是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说真话,讲实情,尽量把办理的过程、情况和结果讲清楚,保证了办理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特别是县政府督查室对复函文稿在采取秘书分口把关负责的基础上,严把最终审核关,确保了复函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态度诚恳,对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满意率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体而言,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在逐年改进和提高。对此,“两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位领导和广大代表、委员也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仍有少数承办部门办理工作主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仍然需要政府领导和政府督查室多次督促;一些部门没有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致使一些代表、委员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能不能全面了解,造成一些建议和提案的内容不在县政府部门职能范围之内或内容过于宏观难以办理,从所起作用上看,效果不是很明显;有些建议反映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有过规定或已经解决,但由于办理单位在答复过程中未能作出恰当的说明,造成了代表、委员们的误解;还有个别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未能协调办理或协调不力,影响了办理进度和质量等。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予以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县政府共收到“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166件,其中人民代表建议73件,政协委员提案93件。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不仅数量有所增加,而且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是建议和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建议、提案格式规范、文字精炼、问题客观,能够从实际出发,着眼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的呼声提出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建议和提案。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体现了代表、委员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

二是建议和提案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在这166份建议、提案中,不仅有很多涉及全县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也有不少涉及全县长远发展大计的宏观性、战略性问题;除了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等经济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还有相当一部分涉及教育、卫生、环保、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建议、提案。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政府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三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仍然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很多建议、提案都是围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红色”、“绿色”旅游业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提出的。可以深切感受到,代表、委员们提出的这些建议、提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与加快石泉发展的思路合拍,全县人民谋发展、思发展的愿望空前迫切。

四是关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提案数量明显增多。代表和委员在缩小城乡差距和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城市、农村低保工作、医疗体制改革以及围绕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议和提案,如“宠物管理问题”、“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城区居民水表改革问题”“城镇居民用电问题”等。这充分说明,在渴求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广大人民群众更希望社会事业能够同步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石泉”已成为全县人民共同的呼声。

总之,透过这些代表建议与委员提案,一方面充分说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向前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治热情日益高涨,受人民之托,忠人民之事,代人民之言的主人翁意识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还确确实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人民群众急切地期盼着政府能尽快解决好这些问题,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必须加倍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不辜负代表、委员的希望。为此,我就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接受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行使法律和民主监督权力。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对办理工作至少有两点启示:一是建议、提案并不是一般个体公民提出的对某一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而是代表了人民的意志,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办理建议或提案并不单纯是做好某一项工作,解决好某一个问题,而是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先进性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大多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办理好这些建议和提案,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都具有重大的作用。办理好这些建议和提案,也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调动代表、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进一步体现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性质。因此,我们有责任也必须办理好这些建议和提案。

(二)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不能满足于“件件有回音”,这个标准太低,而应该做到件件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一定要抓紧处理,及时解决;第二,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第三,通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第四,代表、委员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 一定要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做到满足上述四个层次的要求,一要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制。各单位都要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还要将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进行责任分解,为提高办理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办理水平。特别要加强对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办理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保证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依法进行。同时,要加强对我县社会和经济发展动态的了解和研究。只有这样,在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方方面面的建议和提案时,才能胸有成竹。三要善于抓住重点,努力办出成效。哪些是办理工作的重点?办理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是重点,代表、委员多次提出、至今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是重点,向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后反馈不满意的问题是重点。抓住并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各条战线和各个行业,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包括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看问题的角度有所不同,有些是全局性问题,有些是局部问题,还有些是具体问题。在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中,有些可以马上彻底解决,有些可以逐步解决,有些由于受客观条件或政策所限只能留待以后解决。如果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可能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这就需要大家在办理工作实践中,善于发现重点,紧紧抓住重点,通过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来推动一般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同时,又要通过一般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为促进重点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四要严格执行复函送审程序。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大、政协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操作,复函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送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再以承办单位正式文件复函,同时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寄送复函的同时,必须附寄回执单,对代表和委员不满意的,应重新研究答复。答复函要符合政策,语言要规范,态度要诚恳,坚决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塞责。今年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办理,原则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对于个别答复确有困难的,最迟答复时间不超过10月底。希望大家一定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三)要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办理建议和提案,不能只满足于答复,关键是要抓落实。在过去办理工作中,有些承办单位如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城建局等,已经改变了单纯的“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直接见面,一起研究问题,共同商定解决办法,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于人民,既代表人民,又要向人民负责。因此,他们在提出建议和提案的同时,又十分关心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采取不同方式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包括走访、回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视察、座谈等,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更详细了解建议和提案的内容,可以同代表、委员当面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直接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有利于提高办理质量。对某些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可以当面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谅解,并通过代表、委员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实践证明,凡是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见过面,进行过沟通,办理工作效果就好,代表、委员满意的程度就高;凡是不注意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办理工作停留在打打电话、文来文往的水准上,办理效果就差,代表、委员也很难满意。希望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把走访代表、委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理质量的一条必要举措,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民政工作建议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10〕5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生产环节的管理。

1.从严把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关。安监部门应当切实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整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第二轮许可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许可关,组织制订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生产规模小、人员素质差、管理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

2.严格控制礼花弹等高危产品生产。开展礼花弹类产品专项治理,严格礼花弹等高危产品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生产条件,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禁止生产药物敏感度高、药量大、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淘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对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和进出口全过程实行严格管控。礼花弹等A级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向经公安部门批准燃放的单位销售或供出口。

3.加强烟花爆竹原材料和半成品安全监管。依法将氯酸钾纳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严格销售、购买和使用流向登记,严禁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购买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严禁使用退役双(多)基发射药或直接使用退役单基发射药生产烟花爆竹。

4.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标识管理。质监部门要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我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地方标准体系,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并及时将抽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二)规范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

1.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经营企业(单位)规范整改达标工作力度,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经营企业(单位)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已被取消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严格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生产和批发企业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并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后出售或加贴本企业的标识进行销售。

3.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监控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流向实施有效监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购买、销售登记制度,登记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备查。

(三)加强运输和出口环节的安全管理。

1.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公安部门对申请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予以严格审查,对运输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跨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运输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以及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2.加强对烟花爆竹出口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应严把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运输从业人员的准入关,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要加强对出口运输港口烟花爆竹装运、临时存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船舶适装审核。商务部门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出口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经执法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检验检疫、海关部门要加强出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检验、装箱监督和通关查验。

(四)加强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

1.加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对违规燃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小学校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取消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种类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各级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产地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地组织开展“打非”行动。

2.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组织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要研究制订相关政策,鼓励烟花爆竹产业集约化发展,支持经济落后地区配备爆炸物品探测仪等必要装备,强化“打非”能力。

三、加强协作,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建设完善安全防护屏障、防雷防火防静电等重要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二)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建立由安监局牵头,公安、质检、工商、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特点和规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和自律作用,引导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