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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整治行动方案范文1
一、总体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工作作风“大排查”。对辖区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进行“大排查”,对存在的“慵懒散浮拖”现象进行普查、彻查,不留死角,并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二是促进工作作风“大转变”。切实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三是形成工作作风“大监管”。建立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作风监管机制得到有效落实。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加大工作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创建一支素质好、作风好、形象好、业务强的“三好一强”文旅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文旅公共服务。
二、整治内容
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形象意识差、举止不得体、“慵懒散浮拖”;是否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学习培训;游客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投诉问题是否处理到位等。
三、整治范围
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包括以下类别:
旅游度假区类: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游客集散中心;
文物博物类: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非A级景区);
公共文化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
艺术类:美术馆、演艺场所。
体育类:体育场馆。
四、整治时间
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发动、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0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行动工作,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7月10日)。对照省、市要求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填报《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大排查”暨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局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市局的复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岗位技能、业务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确保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努力创建一支素质好、作风好、形象好、业务强的“三好一强”文旅公共服务队伍,为群众和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文旅公共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按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工作作风得到大提升、大转变,使到游客和市民朋友感受到高效、便捷、温馨、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局文化艺术股负责全县公共文化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杨顗,具体责任人:冯敏光;负责全县文物、博物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向军,具体责任人:冯敏光;局旅游股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刘志青,具体责任人:杨克均;
局体育股负责全县体育类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张强,具体责任人:刘世界;县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责任领导:黄峥,具体责任人:张辉平。
旅游整治行动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做好白沙镇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镇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积极努力创建我镇“旅游平安和谐优秀乡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真正实现我镇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完善,旅游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成员由工商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安监站站长组成。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在207团革命史、郑樵墓、越王台和将军潭等旅游点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以及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为:
1、是否确定专人对旅游点的游览设施、警示标志、餐饮卫生、防汛防火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存在哪些问题和隐患,如何整改。
2、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现象。
3、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何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是否建立健全了旅游点安全经营责任体系,是否与镇政府签订安全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落实了重要经营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责任人。
5、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了符合旅游点实际、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白沙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
坑口景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旅游安全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整改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对一时确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四)验收总结阶段
镇政府根据各旅游点整改情况和申报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通报表扬,检查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停业整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旅游点所在村组要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白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督查,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旅游整治行动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针对当前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整治力度,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整改一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成员:县地方海事处、航道站(港口局)、运管所、公路站等单位分管领导,局安全办、应急办科室负责人。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各单位要明确整治目标和重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解细化整治任务,制订具体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本部门涉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底数和薄弱环节,增强集中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2月11日至2013年3月15日)。
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海事部门要实施严格的船舶签证、危险品船舶申报、船舶安全检查,做好危险品船、渡船、旅游船的实船签证工作,坚决查纠货船“三超一无”行为,加强对水上加油站(船)的安全监管;督促乡镇政府落实渡口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渡船、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船舶的现场监管,严格查处船舶在雨、雪、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根治淮河非法采砂行为的办法和措施;督促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落实水上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航道部门要认真开展航道巡查、清障扫床等工作,排查航道不畅因素,及时清除航道碍航物。港口部门要加强对港口码头尤其是危险货物码头的安全管理,检查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港口起吊设备是否经过安全检测、油品码头是否规范操作、装卸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码头上消防器材是否满足要求,确保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运管部门要严格把好水运市场准入门槛,对不符合经营资质和经营条件的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在水运企业年度审验时,要严格审核经营行为、安全设施、服务规范,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审验。公路部门要加强对桥梁的安全监控,对危桥要实现定期巡查制度,密切关注安全状况;在对桥梁进行建造或改造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在施工周围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到位,确保航道安全。
五、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是全县乡镇渡口、风景旅游水域、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水上加油站(船)、“三无”船舶、饮用水源地、港口码头船舶作业点、淮河非法采砂船舶等。
1.乡镇渡口:乡镇政府要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渡口供乘客上下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渡船消防、救生器材配备情况;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开展情况;渡运秩序是否良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办理情况。
2.风景旅游水域: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运输许可条件;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有否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有无在旅游码头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涉水旅游经营运输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有无“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船舶和船员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船员安全教育制度及落实情况;船舶配员及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船舶安检和定期签证情况;旅游船舶活动水域是否划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危化品船舶:船舶和船员持证情况;船舶安检情况;实船签证、船舶执行申报制和报港制情况;GPS、AIS安装运行情况;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航行、停泊、作业;是否有专项应急处置措施或预案及演练等情况。水上加油船(点)的持证、监管情况。
4、水工作业、重点桥梁:航行通告是否按规定、施工水域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是否跟踪监管、有无台账记录等。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31日前,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情况和有关表格,书面报局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措施,并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意义及专项整治的目的,营造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氛围,增强船员和航运企业的水上安全意识。在整治活动中,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旅游整治行动方案范文4
通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化旅游安全生产执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各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解决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旅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旅游安全生产执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旅游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各项工作,为扎实推进全市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旅游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或查处未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旅游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主要任务:一是重点治理旅行社违规使用车辆行为,对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未取得旅游营运车辆的旅行社予以严厉查处;二是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三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治理旅行社存在的产品安全隐患;星级饭店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问题;旅游景区存在的设施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问题。通过治理行动进一步整治旅游安全隐患、健全旅游安全管理组织、完善旅游安全制度、强化旅游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旅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旅游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旅游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行动,重点抓好旅游安全咨询和旅游知识竞赛活动,全面推动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广大游客和从业人员旅游安全知识和安全旅游常识的了解掌握。
四、实施时间和步骤
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将贯穿于各旅游经营单位全年旅游安全工作全过程,认真做到“三项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旅游安全工作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进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底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三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将“三项行动”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范围、目标要求广泛进行宣传贯彻,认真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6月至9月底)。各旅游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三项行动”。要严格自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各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治理行动中排查出的旅游安全隐患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同时强化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治理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三)深化完善巩固成果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在强化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整改安全隐患、严查事故责任、形成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旅游局将邀请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旅游经营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督查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各项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安全“三项行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目标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落实责任,突出重点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明确“三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企业法人负责制,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旅行社用车、星级饭店火灾、旅游景区安全隐患的整治,做好“端午”、“十一”、“中秋”等旅游长假的安全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的安全防范;注重本企业重要设施、设备的旅游安全工作,注意加强日常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旅游整治行动方案范文5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并于3月10日就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治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提出了相关要求。各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进行了动员,统一了思想,强化了认识,切实做到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动员到位、安排到位。
二、严格要求,全面排查
本次道路旅客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领导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分别牵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逐项进行排查并认真督促抓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一是客运企业对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驾驶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并专题培训,驾驶员全部符合相关规定,并对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参训驾驶员、参训管理人员合格率100%。二是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限时督促客运企业对267辆客车转向、制动等主要部件进行全面探伤检查和检测(其中旅游客运3辆、超长客运辆39、农村客运143辆),所有客车必须凭探伤合格证明才能应班,对安全设施配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安全设施齐备有效。三是对客运许可线路、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四是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客运企业彻底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五是对gps平台动态监控和车辆gps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旅游客运、超长客运、农村客运车辆车载gps终端全部接电瓶,无擅自屏蔽gps行为,对3台gps有故障的车辆进行了调试修复。
三、履职尽责,强化监管
旅游整治行动方案范文6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商贸、旅游、校园、农林水、能源、森林防火及建筑陶瓷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四)道路交通 。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五)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七)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八)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九)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一)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二)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三)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四)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五)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十六)建筑陶瓷。重点检查涉陶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外委施工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制定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是否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对窑炉是否按要求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煤气发生炉停产检修是否到位情况,生产各环节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及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要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计划,列出时间表,制定任务书,把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