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例6篇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1

一、我市农村基本状况

我市辖5县(市)2区,5个县(市)建成区面积85.26平方公里,乡镇总数128个,其中:建制镇81个、集镇47个,有1355个行政村。目前,全市128个乡镇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7个县(市)区均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253个村庄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垃圾填埋场(点)30个,其中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9个(未验收),垃圾运输车辆260 台(包括大小车辆,大的2吨、小的0.5吨左右),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套,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27个(数据由市环保局提供),垃圾有集中收集处理村522个,全市垃圾无集中处理村830个,有非正规垃圾排放点102处。从统计数据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垃圾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垃圾清运体系建设情况

自2013年初,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以“一年全启动,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为总目标,各县(市)每年完成行政村数量不低于20%,双塔龙城两区不低于33%的速度推进,在乡镇村推广“9有”即:乡镇3有: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养殖粪便处理设施;行政村6有:道路有硬化、道路有边沟、宅旁屋后有绿化、村内有垃圾收集设施、村内有保洁员、有村规民约。垃圾清运体系主要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方式。 

2015年末,省编办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职责由住建厅划转到省环保厅。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方面,推广垃圾源头处理和“四化”处置(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推行“五指分类法”,将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堆肥造粪、可燃烧的分解燃烧、可卖的积攒变卖(可二次分拣的暂时存放)、建筑垃圾填坑垫道、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机制。

三、农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了六大项任务,即: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抓好农厕改造与粪污治理、抓好乡村规划建设与管理、抓好村容镇貌提升、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我市围绕这六项任务,结合省政府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朝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明电〔2017〕9号)精神,2017年,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朝阳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16号),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所辖区域内的非正规垃圾和漂浮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录入信息系统。排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市所辖区域内非正规垃圾推放点共计102处,其中:大于500m3的生活垃圾共83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共3处、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共4处,大于5000 m3建筑垃圾共12处。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2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根据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xxxx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发〔2020〕14号)的要求,xxx人民政府特制定xxx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

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范围为xxx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专项行动目标

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对全镇河道内各类垃圾进行调查,各村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并在2020年5月底完成清理工作。

在清理工作结束之后,使河道恢复原状,减少污染,保证行洪畅通,杜绝二次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镇政府负责做好主要河道垃圾清理、检查督导、验收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村组织本村水管员、生态员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小河小沟垃圾清理工作。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1.河道水域清除淤积、打捞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堤岸积存垃圾、秸杆等。

2.清除河道内堆积的矿渣、建筑垃圾,对涉事企业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及违规涉河建设行为。

4.清理整顿企业及养殖户排污口,对擅自设置排污口的交由县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组织实施

镇政府由水利、环保牵头负责本镇主要河流的垃圾清理工作,并监督各村进行小沟小河的清理工作,各村应积极配合水利、环保部门的专项清理工作,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活动。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2020年4月1日---4月20日)

以村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道河道垃圾问题,逐村建立问题清单。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二)集中整治(2020年4月21日---5月31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镇水利部门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排污、占河等违法违规问题,应主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2020年6月25日前基本完成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0年6月1日---6月10日)

各村对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镇政府建立河流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河道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提请镇河长、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对河道现存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及围垦河流、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深入排查问题。各村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集中清理整治。各村要根据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四)加强监管。各村要根据已落实的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厉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非法采砂、非法占河等行为。

(五)做好验收考评。各村要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镇水利与环保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加强河道环境保护宣传,营造群众广泛知晓、广泛参与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氛围。

七、监督责任分工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3

一、乡镇农村垃圾的综合治理路线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方法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处理方法及维持治理意义上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政策、措施和程序,可分为软、硬两类方法。软方法主要指经济手段、科技手段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治理除包含垃圾处理外,还包括垃圾管理及政府与社会互动等层面对垃圾处理的作用,软方法虽然不能引起量变,但对后续回收、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应列入垃圾治理方法之一;硬方法主要指垃圾分流分类、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传统上,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指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三类,没有包括分流分类与物质回收利用,前者在以消纳垃圾为首要目的时代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后者因物质回收利用权属经贸部门而未被垃圾处理管理部门纳入垃圾处理范畴。由此可见,目前应综合评估的垃圾治理方法有经济手段、科技手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垃圾分流分类、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填埋处置八种。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乡镇农村垃圾治理的主要准则依先后顺序为无害化、资源化、节约资金、节约土地、居民满意和减量化6项。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无害化和资源化,尤以无害化处理最为重要;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及解决垃圾处理资金短缺需要节约资金;资源节约与保护及经济与城乡可持续发展要求节约土地;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居民满意;循环型社会系统建设要求资源化和减量化。在此先后顺序条件下,利用层次分析法,可以得到经济手段、科技手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垃圾分流分类、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填埋处置八种治理方法的权重,并由此得出以下结论:

1、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四种硬方法的权重相当,不存在谁先谁后或谁好谁差的选择问题,只要能落地,其中任何一种或几种都可选用。

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分流分类应优先于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考虑到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需要举国机制及配套政策,非一座城市更非一个乡镇可以独立推动,当地政府仅能选择性地落实此制度,因此,当地政府的重点是因地制宜地推动垃圾分流分类,为提高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的效率效益创造有利条件。

3、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是最为优先选用的治理方法,当地政府应高度重视,出台垃圾收费、奖励与惩罚等经济措施,出台政策鼓励垃圾治理科技创新与进步。

综上所述,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应大力善用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优先推进垃圾分流分类,因地制宜地推进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

二、乡镇农村垃圾的综合治理流程

垃圾治理过程包含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流动就有方向,有必要理顺流程。尽管从处理效果来看,一些治理方法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选择问题,但从物流角度来看,还是存在排序问题的。根据上述综合治理方案,可给出乡镇农村垃圾的综合治理流程(见图1),该治理流程包含三方面信息:一是明确垃圾治理的各个环节及其衔接关系,二是明确各环节的主要内容,三是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作业主体,没有给出资金等方面的信息。

垃圾治理流程涉及政府、企事业单位、村民和社会组织。政府是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也可参与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等垃圾处理作业。企事业单位、村民和社会组织是垃圾治理的主要作业主体,应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涵盖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垃圾收集与转运、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能量回收与填埋处置五个环节,可能的物流共十八种方式(见表1)。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应建立专门的收运队伍,定时定点收运,大件垃圾及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也可采用电话预约收运方式。垃圾收运由生产者或生产者委托的收运单位、垃圾处理企业指定的收运单位和政府授权委托的收运单位三类承担。生产者或生产者委托的收运单位主要承担农资垃圾包装物和失效农资产品的收运;垃圾处理企业指定的收运单位主要承担无毒无害的一般废弃物的收运(有些地区由事业单位承担);政府授权委托的收运单位主要承担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及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的收运(有些地区由事业单位承担)。

区(县级市)应合理规划乡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设施宜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服务区域,宜以中、小规模为主。热转换(能量回收)与填埋设施宜以一个或几个镇为服务区域,宜以大、中规模为主。乡(镇)政府应保证适当处理能力的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设施正常营运,区(县级市)政府应保证适当处理能力的热转换与填埋设施正常营运。填埋作为一种应急措施,应具备一定的填埋库容。

三、落实乡镇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的重点工作

(一)建章立制,促进乡镇垃圾治理法治化

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垃圾管理机构,编制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规划和管理办法、乡镇保洁与垃圾处理经费管理办法、垃圾计量管理办法、设施建设与营运需求执行办法、垃圾处理服务购买与分配办法、设施建设与营运监管办法、垃圾处理考核办法等,完善乡镇垃圾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理顺区(县级市)、乡(镇)、村委会和居民联动机制,建立垃圾处理服务购买与分配机制,建立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垃圾处理考核机制,建立垃圾处理设施监管机制,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乡镇垃圾治理法治化,推动乡镇垃圾治理稳步发展。

(二)因地制宜,推动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方案具体化

一是建立农资垃圾收运队伍。供销社下属农资公司专营农资,有能力承担农资垃圾的收运,这是农村地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有利条件。农村地区应理顺城市管理(环卫)部门与经贸部门(供销社)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供销社的优势,引导供销社代表农资生产者回收利用农资垃圾,鼓励供销社代表村民回收利用农产品垃圾。

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生物转换方法。可供选择的生物转换方法有饲料化、特种酶制取工业乙醇、蚯蚓(蟑螂)堆肥、堆肥和厌氧发酵制沼。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的技术较成熟,机械化程度高,占地较小,资源化利用程度高,具有技术优势与经济优势,但生态风险难以预测。特种酶制取工业乙醇目前仍停留在实验室研究阶段,有待对原料成分、操作参数等进行系统研究,商业化用于餐厨垃圾处理还有待时日。蚯蚓堆肥投资少,简单易行,但土地利用效率低,一般只适用于餐厨垃圾分散处理,1亩地每年只能处理100t有机垃圾,生产2-4t蚯蚓和37t高级蚯蚓粪,蟑螂堆肥也具有类似特点。好氧堆肥技术简单、成熟,广泛用于园林绿化垃圾、秸秆等农林垃圾的处理,但占地大、周期长、臭气难以控制、产品销路不畅,宜控制在中小规模,缺氧堆肥(沤肥)也具有类似特点。厌氧发酵制沼占地小,资源化与减量化效果好,臭气易控制,具有推广前途。各地可根据有机垃圾的产量、性质、土地及资金等情况,选择适宜的生物转换方法,对于人口较多的自然村、行政村或更大服务区域,可采用厌氧发酵制沼,对于人口稀少或偏远乡村,可采用沤肥或蚯蚓堆肥等适合于小规模处理的方法。

三是建立与治理流程相适应的资金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控制资金投入,确保资金链环环相扣。

(三)创新突破,建设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试点

建设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工程,探索垃圾处理各环节及其组合方式的优化,引入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及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开发与开放乡镇农村垃圾处理服务市场,创新垃圾处理服务模式,积累产业化经验。由试点晋级示范,再到推广,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形成一户带一村、一村带一乡(镇)、一乡(镇)带一片的良好局面。

四、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案例

(一)长沙市乡镇垃圾治理模式

长沙市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在偏远山区、经济实力差的乡村,实行分类收集、就地填埋模式。要求农村做到“三有”: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乡(镇)有垃圾中转站;做到“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为了强化乡镇干部及村干部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长沙市决定每半年组织评出“十佳乡镇十佳村”和“十差乡镇十差村”,评比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不讲卫生的乡镇,在评选中将被“一票否决”。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4

一、总体目标

开展江河、海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树枝杂物、水葫芦等各种漂浮物、下同)攻坚整治,全面实施河流、入海沟渠漂浮物等陆源垃圾入海管控,及海上船舶和海水养殖等海上垃圾防治,确保近期内河道、海上无漂浮垃圾,并建立江河、海漂垃圾整治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陆域范围为全镇水库、入海沟渠、有居民海岛及海岸沿线;海域范围为近岸海域。

三、重点任务

(一)管控河沟垃圾入海。

对我镇沿河、沿沟、沿库城乡垃圾实施有效的收集、中转、处置,实现垃圾不入江、不入河、不入沟、不入库;在河流的主河道和入海沟渠建立分段的垃圾拦截清理机制,及时清理每个河流、沟渠段水面漂浮物,保障上游漂浮垃圾不进入下游,制定有效的垃圾入河入海拦截措施,及时清理入海河流拦河闸坝前垃圾和沿海各个防洪防潮水闸前垃圾,确保垃圾不入海。

责任单位:XX村

督促指导部门:镇村建站、水利站、环保站、海洋与渔业站、农办、河长办

(二)清理海岸沿线海漂垃圾。

结合开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海岸沿线村(居)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能力建设,组建海域、岸上一体化环卫队伍,全面清理XX等村村海岸沿线治理范围内的水上岸上各类垃圾。对于江河入海口、沙滩、滨海景区、有居民海岛、重点养殖区等重点清理区域要建立整治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责任单位:XX村

督促指导部门:镇村建站、水利站、环保站、海洋与渔业站、农办

(三)防止海域生产垃圾入海。

健全各类海上船舶垃圾和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制度,做到集中收集,岸上处置。提高海上养殖环保管理水平,在XX两村各个养殖区配套建设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防止各类养殖生活生产垃圾入海。

责任单位:XX村

督促指导部门:镇海洋与渔业站、环保站、农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镇江河、海漂垃圾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见附件),各村是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促、检查、指导。

(二)强化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群、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村民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我镇江河、海域垃圾专项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财政投入。

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江河、海漂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探索引进市场机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整治服务外包,试点推行在政府监督管理下的外包整治服务模式,多手段推进江河、海漂垃圾整治。

(四)强化管理执法。

要健全镇、村二级联动的清理机制,持续高效开展江河、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机构)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在河边、海边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沿江、沿海各类船舶、水产养殖和沿江、沿海倾废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非法向沿江、沿海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要求,遵循“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把握全局、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充分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推动我城区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工作,服务好五象新区的建设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弃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联合执法的办法,对我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规模的、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坚决遏制建筑垃圾无证运输和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实现市容市貌较大改观,恢复并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整治领导工作,确保建筑垃圾实施密闭化运输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五、参加联合整治的部门及人员

组建联合执法组,具体人员为:监察局1人,城管局(城管大队)20人,公安分局8人,交警六大队2人,五象新区建设指挥部2人,住建局2人,环保局2人,交通运输局4人。

六、联合执法的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2〕36号)的要求实行联合执法,认真现场检查辖区范围运输建筑垃圾撒漏和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现象严重的路段、区域和相关施工工地,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没有取得建筑垃圾排放、消纳及运输等相关核准文件,擅自排放、消纳、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超出核准文件范围、未办理延期变更手续,或涂改、伪造,以及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件等相关核准文件的。

(三)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但未按规定进行运输、未按指定消纳场地消纳,运输垃圾撒漏和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

(四)建筑工地不设置冲洗平台,未按规定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的。

(五)建筑工地未按照标准设置遮档围墙,工地出入口、现场未派专人管理,不符合保洁要求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的。

(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或有超载、超高等违章运输行为的。

(七)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未经检验合格、套牌和报废车辆进行运输的。

(八)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过期未办理年审的。

(九)违反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及建筑施工噪声整治方案的通知》(南环字〔2010〕55号)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违反《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

(十一)市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并下发的督办问题的。

七、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规划分局:负责与市规划局联系,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缩短建筑垃圾运输距离,减少道路污染和汽车尾气排放污染。

(二)国土分局:负责加强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监测,预防消纳场地过度吸纳建筑垃圾、引发地质灾害。

(三)城区城管局:负责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手续的查处、对建筑弃土消纳场地合法性认定,以及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撒漏和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行为进行处罚。

(四)城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城区施工工地的管理,对工地出入口不规范设置冲洗装置、不硬化路面的,给予停工整顿;对不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手续的工地不准许开工建设。

(五)城区交通局:负责审核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营运证,按规定对无证上路营运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六)城区环保局:加强对城区各施工工地及其出入口路段的环保监测,对造成扬尘、噪声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七)公安分局:负责对妨碍专项整治活动的抗法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进行处置,保障各执法主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八)市交警六大队:负责审核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按规定对相关车辆和人员无证驾驶、套牌行驶、超高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九)城区监察局:负责对参加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严处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城区财政局:确保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联合执法工作中,涉及抽调人员的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合理调剂抽调人员的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联动流畅,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6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迅速组织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乡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单位、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工作到村,责任到人,任务到户,增强每位责任人和任务人的责任总和使命,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全面提升对该项工作的认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接受国家验收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良好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乡党委、政府于4月17日召开了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动员会,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各单位各村委在4月18日全面召开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动员大会。

2、进行广泛宣传。乡村总共书写岩标100余幅,布标35幅。办专栏21个,召开广播专题会300余次,通过闭路电视宣传100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农户墙上宣传资料13000余份。

三、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进一步健全了任务目标的考核细则,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乡上制定了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机制,建立检查评比考核机制,建立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指导各村社制定自己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和保洁员保洁和工资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要求各村社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按照工作进度开始周考、月考、季考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工作保障。积极争取资金,添置环卫设施,场镇扩建垃圾转运屋投入10000元,场镇添置垃圾分类箱20000余元,环卫车辆投入17000余元,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村级集体适当补贴等方式。通过这几项的投入加大了财力保障,制定工作方案,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职责,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二)组建环卫队伍。在去年环卫队伍基础上,场镇增加环卫队伍2人,场镇管理人员增加4人,环卫作业经费由场镇、村社按“社会融资、居民自筹”的原则自行解决,场镇环卫工人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做到每一个村1名保洁员,2名卫生监督员,每个社配备保洁员1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增加力量,提升了生活垃圾的收集率。

(三)建设垃圾池。全乡15个村修建垃圾池110余个,配备村组垃圾桶360余个,农户自备垃圾桶8200余个,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就近收集、便捷清运。现已经建成并全部投入使用。垃圾池建成后全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5%以上。

(四)垃圾分类箱添置。结合场镇实际,对场镇垃圾分类箱进行添置,共计40余个。通过垃圾箱的添置,增加了场镇环卫设施,有利于场镇环卫保洁人员工作的开展,减少了工作量,进一步便于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五)配备环卫车辆。场镇新配备了1辆垃圾清运车,15个村各配备了2辆环卫手推转运车,共计30辆。通过垃圾清运、转运车的配备,大大地增加了垃圾的清运速度。

五、加大督查,严格考核

党委、政府采取“农户社评、社组村评、村级乡评”的办法实生周评,对评出的“优美户”和“较差农户”,实行流动红旗进行奖惩,乡共奖励“优美户”2000余户,“较差农户”1000余户,对各村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次,约谈工作不实的干部5人次,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较差的农户点名批评100余户,闭路电视曝光较差农户300余户,通过这些方式,加大考核村干部,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