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例6篇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文1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正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 。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 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 ②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 。 ③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 ④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注释】

[1]李建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07第3期35页。

[2]林真、李卫华、丁洪,《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治理措施》,《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年第1期32页。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文2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意见和建议

0 前言

根据相关的调查显示,我国农村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全国污染总排放量的百分之四十向上,但是,对于如此大的污染排放,全国的多数乡镇却没有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因此,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的形势异常严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源也是多方面的,因此,对于不同的污染情况,环境治理时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

1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的保护,造成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同时,由于农村地区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目前的污染情况已经影响到了村民的正常生活,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污染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尤其是农药和化肥对于农村地区水资源的污染尤其严重。我国农村地区。村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对于先进的科学技术也不够了解,因此,缺乏科学的管理种植知识,所以,在进行农业生产时,为了追求农作物的高产量,滥用农药化肥,导致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和土壤质量找到严重污染。除此以外,冬季塑料大棚种植也会产生严重污染,大棚使用的塑料膜属于极难降解的有毒物质,对于突然地危害极大,从而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2)农村的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垃圾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在农村地区的生活方式比较随意,生活习惯也不同于城市生活。对于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通常是随处乱放、乱排,整体的卫生环境较差,由于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有效处理,很多农村地区的河流已被阻塞,同时,由于垃圾长时间不作处理,到处充满了刺鼻的味道,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

(3)农村地区的畜牧业产生的粪便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经常会产生蚊子与苍蝇,同时散发出恶心的味道,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卫生状况。由于卫生环境差,农村地区的人民健康状况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4)由于近年来我国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到乡镇发展,以带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大量的企业进驻农村地区,多数企业都是化工企业,化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大,尤其是化工污水和化工废气的排放,这些废水废气通常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严重影响了名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农村地区的水资源中化学物质和重金属物质严重超标,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等化学气体也严重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

(5)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缺乏先进的技术手段,基础设施也不齐全,比如污水管道的修建,垃圾填埋场的建造等,对于基本的环境治理手段都缺乏了解,更谈不上生态环境的治理。

(6)由于政府对于农村地区神态环境的保护缺乏重视,因此,对于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也不够到位,因此,我国农村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资金严重不足,多数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了农村的经济建设方面,极少数的资金放在了农村的环境治理方面,因此,最终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的治理达不到预期的成效。

(7)在我国的城镇布局中,一般情况下,城镇的距离不是很远,很多城市的污染排放都流入到了农村地区,即城市污染转嫁给了农村。由于城市地区企业密集,人口众多,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存在较大困难,因此,多数城市选择将污染直接排放到邻近的乡村,导致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以上几个问题是我国现阶段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治理,相关部门对此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治理,那么我国整体的生态环境将会遭受巨大影响,在我国,城市地区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多数的生态环境主要依赖人工绿化,相对于城市来讲,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抵抗力较强,但是,由于近年来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遭到严重挑战,为此,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好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2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由于长期遭受严重破坏,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对于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进一步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从根本上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去。从总体上讲,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是有效治理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保护意识是工作开展的基础,因此,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宣传环保知识,使农民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中去。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文3

关键词:农村环境问题;认知误区;农村环境治理;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12-0081-0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工业化技术向农村生产领域的渗透以及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的转移,农民自身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城市环境趋于好转的同时,农村环境却逐渐恶化,这不仅干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更直接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环境问题没有城乡差别,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在波及城市环境的同时,更会通过农业食品链条给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因而,关注农村环境,致力农村环境问题解决,不仅仅是农民的事情,而应得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关注。

自上世纪以来,农村环境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受到党和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话会议,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地位,而且随后国务院在其转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是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阶段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1]以此为契机,农村环境问题治理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得以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大地轰轰烈烈地开展。与此同时,我国学者也一直关注农村环境问题,他们认真调查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仔细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并具体设计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体现出来,以供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践借鉴。

尽管我国政府对农村环境问题高度重视,我国学者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也极为关注,但我国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并未取得实际成效,农村环境问题依然严重,这一切都昭示着我国在农村环境治理环节存在着阻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某种问题,只有找出这一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推动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笔者在概览学者关于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学术文章的同时,又深入苏北农村地区进行调研,对苏北地区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种类及其成因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深入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工作踟蹰不前的症结所在,那就是无论是我国政府,还是国内学者,其在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环节出现了偏差或错误,没有正确把握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涉及的范围、存在的类型以及产生的根源。为了消除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障碍,有效推动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认真分析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认知误区并及时加以纠正,为此,笔者以在苏北地区农村的实际调研资料为基础,并对照我国学者有关农村环境问题的理解观点,对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环节中存在的关于农村环境问题的认识误区予以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纠正对策,以期能扫除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停滞不前的基础,以推动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和农村环境治理目标的最终实现。

二、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误区

由于受到传统环境保护和治理观念的影响,再加上社会各界缺乏对农村及其环境的深入了解,而且在当前“城市中心主义”的模式下,国内民众在用看待城市环境问题的眼光来看待农村环境问题的同时,又把本具有同质性的农村环境问题看作是不同于城市环境问题的异类,在此种观念和思维模式的影响下,国内民众在理解农村环境时难以避免地会出现认知偏差。具体而言,当前国内学者对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误区:

1.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范围不全面。由于人类最早接触的环境问题是污染问题,而且长期以来人们所关注的城市环境问题也主要是城市污染问题,再加上农村环境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而获得关注也是因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因此,我国学者在关注农村环境问题时便将农村环境问题等同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而忽视了农村环境问题所包含的另一重要内容,那就是农村资源和生态的破坏问题。与城市不同,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都直接和自然界发生关系,无论是农民的正常生活,还是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农业资源的合理维持和农业生态系统的有效维护,一旦农业资源和农村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其给农村乃至城市环境带来的危害并不亚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因此,要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不仅要关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要关注农村资源以及生态保护问题。但事实上,我国民众在关注农村环境问题时,只关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资源及生态所遭受的破坏问题却少有涉及,反映出我国民众包括学者们目前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范围还比较狭隘,无法认识农村环境问题的全部。

2.对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类型不彻底。为了充分认识环境问题,并依据不同环境问题的各自特征采取针对性的解决对策,经过对环境问题的逐步了解,我国学者按照相应的标准对环境问题予以相应分类。如依据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方式,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破坏问题;按照被影响的环境要素予以分类,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水环境问题、大气环境问题、土壤环境问题以及生物环境问题等。[2]依据上述分类,我国学者对环境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针对性解决措施,这对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上述分类还无法满足农村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那就是目前国内民众对面源性环境问题的认识仍然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所谓面源性环境问题,和点源性环境问题相对,是按照环境问题产生源的确定与否而区分的一对环境类型,其中所谓点源环境问题,是能够具有确定产生源的环境问题,对于此类问题,只要查明该问题的源头并对其源头进行治理,环境问题即可消除。而对于面源性环境问题,由于其产生源无法确定,与点源环境问题有很大区别,而且由于面源性环境问题发现较晚,尽管目前学者对农村面源性的环境问题已有所认知,但还存在一些认知误区。具体而言,当前社会对面源性环境问题的认知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误区。首先,我国民众对面源性环境问题分布范围的理解有错误,许多民众认为面源性环境问题只存在于农村,城市里不存在面源性环境问题,甚而有学者把面源性环境问题作为农村环境问题区别于城市环境问题的重要特征加以研究,并主张要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来应对农村的面源性环境问题,但事实上是,在我国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环境问题,其中城市居民生活所带来的污染问题就是典型的面源性环境问题;其次,尽管我国国内社会对农村点源环境问题和面源环境问题作了区分,但却没有厘清二者的实质不同,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环境问题时也没有有效的对策,要么避而不管,要么把点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和面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混为一谈,用点源环境问题的治理模式来处理面源环境问题,从而使农村的面源环境问题无法得到针对性的治理,阻碍了农村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

3.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认知不准确。针对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国内的学者展开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观点,而且有不少学者的观点具有一致性,看似发现了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但笔者通过对苏北五市农村环境问题的调研,发现上述学者的观点与农村环境问题的现实存在一定偏差,他们并未准确发现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真正根源。具体而言,当前我国学者对于农村环境问题根源的认知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误区。误区之一: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当前许多学者认为农民环境意识不强是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但笔者认为,尽管农民环境意识不强与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有一定的关系,但如果将其归结为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根源则实在言过其实,甚而存在错误。为了验证这一问题,笔者对苏北地区农村村民的环境意识进行了问卷调研,在笔者所做的调查问卷中,除了个别村民对农村的环境问题漠不关心之外,大部分村民在表示对过去良好农村环境的怀念和留恋之时,都表达了对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忧虑和关注,他们对农村大气、水、土壤以及生物资源发生的不利变化都有切身体会,都有改变当前环境状况的愿望但都苦于无能为力。这一调查结果充分表明了农民的环境意识并不缺失。而近期在浙江、福建以及江苏地区出现的群体性环境事件也直接表明了当地农村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以及对自身环境权益受侵的焦虑,同时也是对“农民环境意识不强”论的有力反击。由此可见,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并不能作为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也不能寄希望于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上面,因为农民的环境意识本来就不低。误区之二: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众多学者把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作为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认为当前我国环境立法体系中有关农村环境的立法缺失、农村环境执法体系不健全以及农村司法救济途径不通畅是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诚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城乡差距比较大,在法制建设方面农村地区滞后于城市也并非没有可能,而这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也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掣肘作用,但是,如把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作为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进行解读,则不仅无法发现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更会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引向歧途,反而会阻碍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因为农村环境问题的真正原因是城乡二元化模式造成的结果,要想真正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必须消除城乡二元化模式,在城乡一体化视野下实现对城乡环境的同等保护、同等治理,[3]而那种“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以及对农村环境单独立法”的论调看似对农村地区予以特别优待、特别保护,但实质上依然是在延续着城乡二元论的基调,不仅有害,也无必要。这是因为,首先,从立法层面上讲,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和城市环境问题并无本质的区别,当前我国的相关环境立法不仅在城市地区可以适用,在农村地区也可以适用,如果立法有缺失的话,也应该是全国层面的缺失,而不会单单是农村地区缺失,因而没有必要单独为农村地区的环境立法;其次,对于农村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建设,目前的机构设置已足以承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任,如再在乡镇一级设立相应机构,不仅不能实质性地改善农村地区环境执法和司法状况,而且还会增加农村地区环境执法和司法成本,白白浪费国家的执法和司法资源。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的处理并非无法可依,而环境执法机构和环境司法机关也并不缺失,反而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理论影响下,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无法在农村地区顺利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加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应引起国家、社会和学者的关注。

三、我国农村环境问题认知误区的纠正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认知误区严重阻碍了国家、社会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正确认识,导致国家难以针对农村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直接影响农村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因此,要想彻底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就必须纠正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存在的认知误区。

1.全面把握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要解决我国农村环境问题认知范围过窄的问题,就必须全面把握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同城市面临的环境问题不同,农村除了面临来自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工矿企业所带来的污染威胁的同时,还面临着上述环节所带来的资源退化、生态失衡等环境问题,而且由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特殊性,其对资源、生态的依赖性要远大于城市的生产、生活。由此可见,除了污染会对农村的生产、生活活动造成影响之外,农村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农村生态系统的维持平衡对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不仅要关注农村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更应关注农村地区的资源退化和生态失衡问题,而且我们在设计措施来防治工农业生产以及农民生活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的同时,更应关注农村资源以及农村生态系统的保护问题,在设计农村环境保护措施时,要将农村污染防治、农村资源养护以及农村生态保护综合考虑,将三者予以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如此方能有望全面彻底地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2.彻底认知农村环境问题的类型。如文中所言,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类型的认知误区主要存在于公众对农村面源性环境问题的认识层面上,因此,为了彻底厘清农村环境问题的类型,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明确农村面源性环境问题的相关内容。首先,要明确面源性环境问题并不是农村地区特有的环境问题类型,在我国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的环境问题,只有明确这一点,我们才不会把农村环境问题当作异类而将其孤立于城市环境之外,并且还可以从城市面源性环境治理实践中吸取有益的治理经验。其次,要深刻理解点源性环境问题和面源性环境问题的区别,从理论上讲,任何环境问题都有其产生源,因而从实质上讲面源性环境问题也是点源环境问题,只是由于面源环境问题的产生源具有随机性、移动性,难以查明和确定。另外,还有一些面源性环境问题的产生源单独不能造成环境危害,而是众多面源性环境问题的产生源共同交织作用才造成了环境问题,这都和传统的点源性环境问题有区别,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环境问题时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传统点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模式中使用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在面源性环境问题领域适用,需要对此种问题单独研究,单独处理。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城市面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经验,把面源性环境问题的治理当作公共服务而由国家承担,发挥政府在面源性环境问题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增加国家在面源性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以促进农村面源性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4]

3.正确认识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既不是农民环境意识不高,也不是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全,而是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差异所致。在此种结构模式的调控下,我国对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实行差别化管理,致使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资金投入都低于城市,农民的合法环境权益也常常受到漠视,我国城市环境逐步改善的同时,农村地区的环境则趋于恶化,并使人产生了“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全为农村环境问题成因”的假象。[5]因而实事求是地讲,成因与其说是农民环境意识不强,倒不如说是城乡二元模式下农民合法环境权益被漠视,农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请求保护权得不到保障的结果;与其说是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不健全,倒不如说是城乡二元模式下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地位缺失,致使农村环境保护标准降低、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造成的,甚至在农村个别地区出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因此,要真正消除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彻底解决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必须要取消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实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实现国家对农村、城市环境的一体化考虑和同等保护。具体来说,对于农村地区的点源性环境问题,要严格执行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规,真正发挥法律的调控作用,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环境权益;而对于农村地区的面源性环境问题,则要增强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主导性作用,增加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激励等物质引导措施向农村引入“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产生活方式,从经济上鼓励农民采取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利用财政支持在农业生产领域大力推广生态有机农业和循环经济模式的应用,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并减少废物向农村环境中的排放,只有如此,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地区的面源性环境问题。

结语

由文中的论述可知,要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要全面理解农村环境问题的范围,彻底把握农村环境问题的类型并准确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这样,我们才能针对目前的农村环境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但正如文中所言,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只有废除这一模式,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可喜的是,伴随着人们对城乡二元结构弊端的深入认识,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并得到国家政府层面的认可和采纳,目前我国各地都围绕着户籍、经济、环保的城乡一体化问题开展了理论性探讨和实践性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已成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在此背景下,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让我们看到了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希望。

参考文献:

[1]徐培华,包文兵.当前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淮海文汇,2012,(1).

[2]吕忠梅.环境法导论(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6-7.

[3]晋海.我国城乡环保一体化的制度建构:理念、原则与路径[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6).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文4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环境治理

一、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相当严重,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恶化,对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是极为不利的。在这一背景下,我们把农村环境治理已放在重要地位。

1、农村地区过度开垦与砍伐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农村地区的耕地有限,但为了增加粮食产量,农民不惜破坏森林和草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随处可见被破坏的草场、森林。在山区地带,由于平原较少,山地较多,原本山地上是森林,经过农民的不断开垦,导致以前不能耕作的坡地变成了耕地。由于地表长期,并且土质松软,加之是山地,极易发生泥石流,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农村地区森林的砍伐尤其严重,因为在农村地区,建造房屋、冬季取暖、都需要木材,对木材的需求很大。农民为了节约资金,便就地取材,所以导致森林面积锐减。

2、农民的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环境污染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不良生活习惯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这种不良的生活习惯随处可见,农民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道路上和田地中;农民把农作物的秸秆就地焚烧,导致出现严重的大气污染;农民家饲养畜禽的粪便随意堆放,随意排放到沼泽、池塘、河流,造成了严重的水源污染,直接对农民的饮水和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农民家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便直接排放到河流之中,其中包括含有化肥、农药等残留物的污水。

二、针对当前环境问题的分析

针对上述出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从农村当前的现状出发,找出其原因,在现象背后找到其本质。农村生态环境指的是“农业生物赖以生存的大气、水源、土地、光、热以及农业生产者劳动与生活的环境,包括广大的农村、农区、牧区、林区等,它是自然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总结出现环境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对这些原因深刻解析。为此,下文是我们总结的农村地区出现上述环境问题的原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农村自然环境和农民自身的脆弱

我国农村地区主要分布在广大的山区和地形较为崎岖的高原地区,这里原始地貌是的黄土,由于采取了大规模的开垦和耕作,致使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极低。农民为了生存和发展,只有不断的向土地索取。因为农民在土地上的耕作是一种长期的行为,他们对地表的破坏是无休止的,使地表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农村环境的脆弱性还表现在另一方面,那就是农民的心理脆弱,他们保留了中国农民的“土地”思想,视土地为自己生存的唯一基础,盲目开垦土地,不断扩大耕作的土地面积,且极大的忽视了环境保护,忽视了土地质量。在这一心理的助推下,农民进行无休止的开垦。

2、农村地区耕作制度的不合理

广大农村地区,人们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主要是在土地上进行的,土地是实践活动的唯一场所。农业生产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种反复性的生产活动,这种反复性的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就表现为对植被的反复破坏和对地表不断的占有。呈现出一种修复到破坏,再修复到再破坏的恶性循环之中。这种反复性不利于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对于环境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由于农民这种反复的行为,导致了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反复被破坏,农村环境的治理在徘徊中停滞不前。

3、农村地区生产方式的滞后

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大多数位于山区和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由于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农业生产的方式还是比较落后,尤其在山村地区,生产方式还保留有“靠天吃饭”和较为原始的耕作制度。这种生产方式的滞后性严重阻碍了农村地区环境的治理。农村地区可供生产的耕地是有限的,但是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的落后,导致在原有的耕地上无法实现农民的预期理想,因为生产工具的不先进,致使不断扩大耕地面积,必然会破坏农村地区的生态平衡,在耕地增加的同时,相反,森林和草地在逐渐减少,生产方式的滞后性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持续性。

4、农村地区人们环保意识的淡薄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们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概念理解不够深入,没有意识到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农村,人们的生活垃圾随手乱扔,各种垃圾也没有分类回收或者加工处理。在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尤其是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极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全靠农民的自觉意识。由于农民群体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再加之农村地区,有关部门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宣传力度不足,对于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监督不强,导致环保意识没有很好的落实到农村地区。“在生产生活中,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成了当地居民的最高价值取向。”导致的后果是对环境破坏所引起的自然灾害,以及对农村的生产和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农民环保意识的淡薄,是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所造成,其根本是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决定了人们环保意识的不足。

三、采取的措施和政策

农村地区出现的诸多环境问题,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和政策来实现农村的环境治理。

1、发展农村生产力,拓展农民致富的渠道

农村之所以出现环境问题,是与农村的生产力发达程度息息相关。发展农村生产力,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根本。只有农村地区的生产力发展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民才能顾及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改变农民固有的土地思想,把他们从以前的土地思想中解放出来,与新阶段的土地政策相融合。只有这样,农民才能减少对土地的过分依赖,才能减少无休止的开垦和砍伐,才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才有利于农村环境治理的实现。并且强化乡镇企业运作中的环保成本,使这些企业既能为农民增收,还能为农村环境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

建设在农村地区,由于资金的匮乏,环境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对于农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是极其不利的。因此,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政府相关部门和民间组织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努力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国的农村地区拥有最基本的环境基础设施,使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有基本的设施作为保障。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农村环境治理的实现,更有利于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

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管理体系

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还没有形成体系,环境的治理管理,全凭农民的自觉来完成。在农村地区,想要实现环境治理,必须健全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管理体系,强化相关部门对农村环境治理管理的执行力和监管力,确保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管理体系的科学运行,真正实现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农村地区只有形成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管理体系,才能使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走上正确的轨道。

4、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农民普遍的文化程度不高,加之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对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治理得不到有效整治。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起到示范作用,宣传作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大农村地区对于环境治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使农民对于环境治理有一个基本认知,改变他们以前那种不积极参与的行为,使广大农民能自觉参与到环境治理的进程中,因为在农村的环境治理中,农民的参与程度直接决定农村环境治理的成败。

四、总结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在近年来,环境问题越发严重,已经影响到农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状况。农村环境问题的凸显,促使我们必须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并且积极行动起来。治理农村地区出现的环境问题,一定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结合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在遵循大自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和政策。

参考文献

[1]赵学谦: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文5

关键词 生态文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保护;多样性;均衡性;可持续发展

文/孙勤芳 鞠昌华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要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文明是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观念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又是在农村地区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途径。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农村环境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生态文明理念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分析

生态文明均衡性特征的需要

均衡公平的生态伦理是生态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形态的重要特征。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体现出更广泛更具有深远意义的公平。生态文明是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与生态公平统一、公平与效率统一、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统一的文明。在区域上,生态文明社会也必然表现为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公平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均衡。但是,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短板,长期处于发展不足的状态,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更是明显滞后。在环保政策支持、环保监管诸多方面,城市环境保护仍然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点,农村环保管理与投入支持仍显薄弱,不均衡的投入带来城乡环境卫生的严重失衡。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87%,县城的污水处理率接近80%,建制镇的污水处理率不到30%,仅有8%的村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环境权益。

生态文明整体性特征的需要

地球是一个有机的生态整体,各组分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生态文明把环境看成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把人类看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生态文明要求我们具有全球眼光,从整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按系统工程把握建设的各项安排,从而维护系统的良好生态功能。

农业生态系统中水、气以及土壤与各种植物、动物、微生物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一方面,农业生态系统自身成为我国环境主要污染源,《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3年COD和NH3-N排放量中农业源分别为当年工业源排放量的3. 52倍和3.17倍,分别占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7.8%和31.7%。环境的污染不仅直接造成当地农民生存条件的恶化,造成农作物生产的损害,同时也带来公众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某些农村地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和电镀、电池等行业无序发展,导致部分区域、流域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重金属污染,进而造成该区域的粮食重金属超标,影响食品安全。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国耕地土壤的点位超标率为19.4%,其中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8%和1.1%,达5000万亩,重金属污染物镉、汞、砷、铜、铅的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O%、1.6%、2.7%、2.1%、1.5%。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农村生活生产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的餐桌安全。

生态文明和谐性特征的需要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的发展形态,是对工业文明社会以控制、对抗、二分为特征的旧的发展方式的背弃。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强调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和谐,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通过系统的思维,均衡的安排,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和避免生态破坏,形成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

农村作为半人工半自然生态系统,有着更典型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情境,在建设过程中也表现出更突出、更强烈的和谐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污染物急剧增加,与此同时,农村环境治理长期缺位,导致地表水体恶化,破坏了环境,也影响了人类自身的生存。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技术、资金不足等原因,一些农村工矿无序开采,导致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人类活动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造成饮用水水质恶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风险剧增,造成人与自然的紧张对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因采矿业造成的地面塌陷灾害已达600万亩,其中损坏耕地130万亩,倒塌、损坏房屋3800万平方米。截至2012年底,全国仍有约1.7亿农村人口还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对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发展性特征的需要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的规律揭示。离开发展侈谈生态文明是“缘木求鱼”,脱离生态文明要求妄谈发展是“竭泽而渔”。发展才能带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压力,才能提供生态文明建设的条件,以发展为生态和谐创造条件,以发展保障生态和谐。因此,生态文明是经济、社会、科学高度发展下的生态和谐。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更成为发展的“短腿”,长期处于发展不足的状态。201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0489元,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6.4%。只有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改善才有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有必要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农业生产依赖的土壤、灌溉水等能够满足优良的生产标准,积极促进区域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通过良好的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活、休闲环境,为加强农村第三产业,引进资本,发展农家游、生态游提供条件。

生态文明多样性特征的需要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的基础,多样性是自然生态系统内在丰富性的外在表现。生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造就了地球的多姿多彩,多样性在维持气候、保护水源、土壤和维护正常的生态学过程中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认为,多样性是人类居住需求中除了安全之外的第二大需求。因此,要尊重生态文明和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强调自然、社会的多样性存在。

农村地区保存着我国最主要的生物多样性和民俗文化多样性资源。但是由于长期缺乏公共服务,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农村生物多样性和民俗文化多样性面临着减少和消失的危险,保护需求迫切。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理规划,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

生态文明可持续性特征的需要

没有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就是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生态就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文明要求人口环境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保证世代永续发展。

农村和农业具有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农村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和农业的生态文明基础支撑作用。生态文明理念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均衡性建议

城乡之间的均衡。城乡均衡化提供环境保护的公共服务,保障组织、人员的均衡,这就要求在乡镇建立专门环保管理机构,成立类似工商、水利的分支机构,如环保分局或环保所等,安排专职环保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保障资金的均衡。要求按照人口比例,协调城乡环保资金,合理安排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同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适当补偿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地区的经济利益,弱化财政增收与盲目发展的联系。

软政策与硬制度的均衡。顶层的软政策必须通过部门和地方的硬制度予以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也同样既需要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等软政策通过顶层设计予以支持,又要通过科学严谨的制度设计,形成坚强的制度保障,保障软政策提出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软硬件的均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首先需要基础设施的保障,通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便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有基本的物质保障。同时,还要通过建立设施运行制度、运行技术培训等让环保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的运行,避免建而不用,成为民众唾弃的“晒太阳”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既要有硬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又要重视软件的制度保障建设。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性建议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符合整体、综合的要求。从城乡系统以及农村生态系统的层面,总体上对各类环境问题进行统筹规划,使农村选用的技术方法和标准更符合农村的自然、社会、经济实际,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规划。

要体现城乡一体化处理的整体要求。对生活垃圾,积极推广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最终处置的无害化。对城乡结合部,积极推动截污纳管工程,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集中处理体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和谐性建议

首先,要对村民环境需求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回应。对环境破坏问题,尤其是一些典型癌症村问题,应深入调研、分析,找出问题症结,对症下药进行整治,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境社会和谐。

其次,对生态风险地区,要特别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对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的整治,保护生态系统,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同时,满足村民居住生活的生存安全。

此外,环境整治工作中还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管理手段、农村环境改善措施等进行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同时从环保规划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农村企业污染监督以及环境监督评价的全过程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农民环境权益。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发展性建议

发展性要求首先表现为注重对生态经济发展的支持。只有经济发展了,才会有更强的环境改善的需求支持和整治工作的社会经济支持。因此,在环境整治过程中,需重视经济的发展。通过整治,提高农村经济竞争力,将综合整治与生态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的需要。

发展性要求还表现为技术的进步,因此还要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注重对实用新技术的运用,加强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和应用推广,合理确定农村环境治理技术评估体系,提高技术的适用性和整治的治理效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多样性建议

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一是做好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居住区、种养殖区和生态保护空间,对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加强保护;二是坚持在整治和绿化建设中优先选用本土物种,提高整治效果的同时,也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风险。

文化多样性保护方面,要求在细致的民俗调研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做好村庄规划,在环境综合整治中体现乡风民俗,尊重和保护乡村文化多样性。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可持续性建议

应加强对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支持。通过环境整治,加强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工矿企业污染排放的治理,对问题村的污染土壤、污染水体等进行修复和治理,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的生态环境资源保障。

要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在乡镇普遍设置专门的环保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行政管理人员,明确分管领导,所有行政村明确专人负责环保管理,落实农村环保队伍建设,形成“省一市(县)一乡镇一村”的各级环境管理体系。把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情况作为县(市)、乡(镇)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乡(镇)村干部绩效、奖酬挂钩。制定、完善和细化可操作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政策,逐步提高政府财政向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比例,提高农村环境能力建设的投资强度。逐步完善社会资金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的投入、利益分成及退出机制,实现投入有途径、利益有保障、退出有办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资。

主要

参考文献:

[1]王金南,张惠远,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探析[J].环境保护,2010 (4):35-38.

[2]苏德纯,土壤重金属污染与食品安全[J].世界环境,2010 (5):18-19.

[3]周生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J].求是,2011(7):45-47.

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范文6

关键词:农村;水环境;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22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水资源对于国民经济建设、人们日常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年上升,但人们却忽视了对于环境的破坏的问题,尤其是农村水资源的污染破坏更加突出。加强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治理,遏制水环境破坏行为,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的生活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具有十分迫切的现实意义。新疆的自然环境较为脆弱,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以荒漠中的绿洲农业为农村生产的基本环境基础。但近年来新疆地区的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已经相当严峻,需要人们加强对新疆农村的水环境破坏现象的认识,因地制宜地解决水生态环境破坏、退化的问题,为遏制农村环境破坏、水生态环境退化,推进农村、农业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新疆农村水环境退化原因分析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有关部门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推出了《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由管理部门主导以此为依据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管理。但纵观此类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都对于农村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没有针对性的规定,从法律层面还缺少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行为的管理依据,因此有关部门还需要完善农村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有关制度、法规。

(二)农业活动与经济活动造成污染

对于新疆地区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更多表现在化肥污染、农药污染、乡镇企业污染、规模化畜禽渔养殖污染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等方面。新疆地区的农村农业活动与内地具有相似性,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化学肥料,采用污水灌溉,导致地下水被大面积污染。相关的试验检测表明,新疆农村地下水中的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此外一些养殖业也对水体产生污染作用。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与日俱增,垃圾成分越来越复杂,治理难度增加,环境日趋恶化。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而且没有指定的堆放垃圾场所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垃圾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由于缺乏资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填埋处理等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基本上是空白。

二、新疆农村水环境治理和改善对策

(一)加强农村水环境管理法治体系

笔者认为,立足新疆农村水生态环境的法律体系建立应该坚持下述几点原则:1、因地制宜的原则。需要结合农村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民族组成结构、当地人民的生活习俗协调发展。对农村经济建设来说,要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而不能竭泽而渔或以环境破坏换取经济建设的成果,在已经产生污染的农村区域应该加大水污染治理的力度。2、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新疆地区的农村水生态破坏问题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对于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利的影响,给环境的变迁带来负面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预防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治理已经造成的环境破坏现象,并继续探索更适应农村区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污染的发展模式。3、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是人们共同拥有的家园,是人们生活、生产的共同的空间,需要发动全社会的人们来一起努力为环境保护贡献自身的力量。因此,要加强新疆农村水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建立,还需要加强人人参与的意识,大力宣传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而农民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过于单薄,加强环保教育的任务任重道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加大措施进行宣传教育,发动农民积极防治水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快研发污水无害化处理技术

农村传统的生产运作方式,对于环境的污染较现代机械化作业污染更少,需要适当增加农业运作方式的转变,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大力研发无害污水净化技术,可以有利于新疆这块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农村农业生产的需要。

(三)加强生态化农业道路的推广

首先应充分考虑农村区域特点,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第二,结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肥利用效率。第三,通过在农田与水体之间设置适当宽度的植被缓冲带,在农田景观中适当增加湿地面积,在地形转换地带,建立适当宽度的树篱与溪沟以及实行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在空间上的合理搭配和不同农作物的间作套种、轮作等,也可减轻非点源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从根本上来讲,农业生产必须走生态农业的道路,搞好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草)、退田还湖(湿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的发展趋势,实现新疆水环境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措施

首先要加强和完善控制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法制建设。采取“台阶式”的经济技术政策和对策,对不同生产水平的乡镇企业,执行不同行业的技术规定和不同等级的技术标准。其次要加强宏观控制,做好市、区的环境保护控制规划。特别要重点保护水源,尤其是地下水源。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县级与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加强污水灌溉的研究和管理解决养殖业污染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应科学、合理规划养殖业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道路。

三、结语

新疆地区农村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正遭受着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破坏,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法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加强对农民环保教育与宣传,以预防和治理水污染的方式相结合,引进适应生态农业发展的无害污水生态处理系统技术,为农村农业生产探索适合自身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模式。要想彻底解决新疆农村水生态环境的污染防控问题,还是需要靠农村居民人人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因为造成水污染加快的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口密度快速加大,人口素质偏低。因此在全社会加强爱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教育,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保护环境、防治水环境污染的良性社会风尚。

参考文献:

[1] 刘洪喜.浅析当前农村水环境恶化的成因与对策[J].科技信息.2011(05).

[2] 刘笑波.论环境保护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J].今日科苑.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