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例6篇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文1

关键词:地勘深化改革思考

一、深化内部改革是新形势下的重大现实课题

受全球经济增长趋缓和国内经济增速下行的影响,矿业需求持续萎缩,大多数人认为,自2005年以来步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地勘行业已提前结束发展黄金期,步入改革开放30年以来又一个深度调整期,投资锐减、项目萎缩、利润降低、经营困难等诸多不利影响逐步凸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拐点,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系统部署,中国新一轮改革大幕正式拉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如何抓住国家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进程的历史机遇,深化内部改革,实现地勘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地勘行业的重大现实课题。

二、深化内部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以来,地勘经济在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后步入了历史最好发展时期,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地勘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职工收入大幅增加,地勘队伍和谐稳定。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主客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地勘单位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大胆探索、创新求变的意识淡薄,小富即安、小进即满、不想改革的思想浓厚,改革缺乏迫切动力;管理模式粗放,片面追求产值、产量、忽视成本、利润的观念长期存在;自我积累不足、项目质量不高,资金利润率低,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经济结构比例不合理,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勘查施工项目,其它社会产业所占份额太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可持续发展缺乏稳定产业支撑;专业技术人才尤其会管理善经营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缺乏,人力资源结构不尽合理;管理创新的步子迈得还不够大,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虽然近两年深入开展了管理提升活动并显现出初步成效,但离集约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说的好:“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深化改革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唯有继续深化内部改革,才能实现地勘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地勘单位深化内部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实现路径

从当前产业发展情况和今后地勘单位改革的要求来看,地勘单位深化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实现路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在深化内部改革的思维方式上,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一要真正解放思想。强调:“在深化改革问题上,一些思想观念障碍往往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思想不解放,我们就很难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很难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地勘单位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传统模式、工作习惯,有些是优良传统,应当继续发扬,比如我们的“三光荣”、“四特别”精神,有些观念和想法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反而会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要真正解放思想,打破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重新思考、规划工作思路、措施。只有先想到如何发展,先想好具体措施,先做好前期筹划,才能抢占有利地位,占据发展主动。

二要转变观念。地勘单位转变思想观念应重点突出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破除吃事业费太平无事、等靠要的观念,树立起不靠“皇粮”闯市场,自我加压,负重前进,一切围绕市场转的观念;破除在所有制关系上单一的国有经济的观念,树立起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观念;破除片面追求产值、产量、忽视成本、利润的观念,树立起效益为中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观念;破除进了单位门就是国家人的观念,树立起上岗靠竞争,保岗靠技术,收人靠贡献的观念;破除选拔使用干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无过不能下的观念,树立起重德才,不拘一格用人才的观念;破除就经济抓经济,经济效益代替一切的观念,树立起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观念,为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在树立经济发展观的过程中,要实现唯经济总量的发展观向追求总量、结构、质量、效益四位一体的科学发展观转变

总量、结构、质量、效益是地勘经济发展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四大要素。地勘单位深化改革的关键是要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既要有总量的扩大、结构的优化,更要有质量的提高、效益的提升。但唯经济总量发展观的存在,使我们的考核导向仍然以收入、产值论英雄。在地勘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着重总量轻质量的现象,为了做大产值,完成考核任务,把挂靠钻机、私人挂靠公司的产值计入自己的产值,造成产值虚高,不考虑利润的提升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改善。还有的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造成利润流失,单位缺乏发展后劲。当前,要实现唯经济总量的发展观向追求总量、结构、质量、效益四位一体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关键是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地勘经济由总量带动型向效益提升型转变,着力构建价值创造平台,突出以质量效益提升为内核的单位发展目标,走上内涵式发展道路。二是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地勘单位由单纯的地质勘探向探采结合方向发展,尽快实现探采一体化,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实行多元化战略,发展多元化要首先界定自己的核心业务,在保持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先推进相关多元化。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地质勘查立队、矿业开发强队、基础施工富队、多种经营补充”的经济运行模式,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3.在经营机制改革上,要建立完善适应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经营机制

机制不活是制约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原因,地勘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治理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缺乏活力和效率,这种状况不利于巩固地勘经济发展成果,不利于地勘单位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经营机制改革,就是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决策机制、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等,推动经营机制进一步与市场接轨,以达到地勘经济持续增长,职工收入不断提高的目的。

(1)深化经营机制改革的原则

一是从实际出发,深入剖析现有机制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化改革要对症下药,切莫好高骛,生搬硬套。二是宏观管住,微观放权。将权力重心下移,尽可能地给经营单位一个宽松的经营空间;三是经营机制要充分体现市场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思想,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经济主体都有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特点,用经济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引导或约束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四是力求经营机制具有较强的动力功能、约束功能和调节功能;五是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并严格考核。

(2)深化经营机制改革的内容

第一,构建决策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决策责任制,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准确度,切实防范经营风险,避免因决策失误带来巨大损失。

第二,建立各下属实体单位自主经营、自我控制管理机制,健全项目成本核算、经济分析、经营目标考核制度。

第三,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经营考核目标,建立权责清晰、指标合理、目标明确、奖罚分明的责任考核机制,完善岗位责任制。

第四,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健全和完善地勘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分级核算、成本控制、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货币资金、收入、成本、债权债务、设备及材料核算管理。

第五,改革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在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将个人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六,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空间和运行体制。一是量才为用、用其所长、尽其所能,让每个职工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二是要用“制度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福利留人”的方式留住人才;采取恰当的物质利益、信任关怀、内在激励等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各类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畅通晋升渠道,通过竞聘制,把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人才选拔到重要的岗位上来,给有活力和想干事的人以发展空间、发展目标和发展希望。

第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职工主人翁意识,在制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行政和重大决策时,应充分考虑全体职工的意见,利用集体的智慧来管理和发展单位经济。

4.在组织体系改革上,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

(1)建立精干高效为原则的横向职能组织体系

职能管理部门应从过去主要抓实物形态的经营转变为既抓实物经营又抓资本经营的管理;从微观的、直接的管理转变为中观的、间接的管理,突出规划、协调、服务和监控职能。

(2)建立做实搞活为目的的纵向生产经营体系

一是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专业化和横向协作的原则,对业务和资源进行专业整合,打造地质勘查与技术服务、工程勘察、矿业开发等产业价值创造平台,建立以效益、利润和成果为目标,人力资源配置与经营效益、经营重心相匹配的专业化经营模式,改变以往资源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状况,增强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扩大放权,充分发挥经营实体经营积极性。对经营实体实行“放水养鱼”的经营管理办法,扩大经营实体在人力配置、市场开拓、项目承揽、物资调配等方面的管理权限,给予充分的经营自。通过将权力重心下移,缩短管理路径,实现生产与管理有效融合,使单位对市场变化反应更加迅速,经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5.在内部管理改革上,要实现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转变

管理是一个永恒的命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增加收益,增强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流的地勘单位,必须要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实现这一转变应从三方面着手。一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单位不但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制度,更要强化制度的严肃性,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二要树立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理念,通过划小核算单位,严格成本控制与效益核算,层层分解落实成本控制责任等措施,提升成本精益化管理水平,提高利润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内控制监督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建立轮岗和定期稽查制度, 杜绝有现象的发生。

全面深化改革是时代的命题、发展的主题、现实的课题,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地勘单位要有强烈的改革意思和忧患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大胆探索、创新求变,着力推动解决地勘单位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否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将难以维持,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潘万虎.从转方式调结构谈宁夏地勘经济可持续发展[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11):12-15

[2]刘启顺.转变地勘经济增长方式 提高经济增长质量[J].地矿测绘,2008,24(3):45-48

[3]付伟.浅谈新形势下地勘单位的现状和实现经济新发展的途径[J].财经界,2013(5):97-98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文2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土地价格 因素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地区经济的发展按照地区经济的总体目标来实现,重点发挥区域优势。自上世纪90年代,地区经济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方针下得到迅速的发展。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欧盟组织跨出成功的一步。也正因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中取得的成功,使得欧盟组织下的成员国成为无论从经济还是国力上,都称的上是强者。我国自与东盟建立贸易往来后,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在顺应时代的经济发展趋势,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全面推动地区内的经济协调发展。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对区域内影响城市土地价格的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对作用于城市土地价格的因素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为土地市场的区域性统一的建立提供重要依据。

一、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全面阐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成员国之间的类似人为的限制以及影响经济活动进行的障碍进行消除,使各国的市场能紧密相联,成为一个整体的经济活动。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要趋势,也是和经济全球化相辅相承的存在。经济全球化就是: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将在这个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里相互参与,从而得到他们想要的资源,让他们的优势可以有效的发挥出来,实现发展国家经济的目的。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者很多,实行的范围也很广,所以在利益的协调方面是个难题,实现经济全球一体化难度很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之的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在区域内的经济差异小,对区域内参与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容易,从而使其发展迅速。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既存在对立,也有统一。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内部表现了经济自由增强,这一点让世界经济的自由与开放也得到了体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其发展范围上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所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要增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放性,才能使区域一体化经济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并且也能促进自身的发展。

二、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与东盟在通过贸易与投资的结合上,形成“引进来”到“走出去”的产业模式,全面提升了我国产业合力,实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与东盟成员国形成了在贸易结构不同的产业梯次转移体系,这将更好地解决区域内各国间相互间竞争的问题。特别是我国不断发挥国有中资公司资金雄厚以及企业对外联络广泛的优势,强化外资投资和外资承包工程,并且与东盟国家紧密联合起来,推动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实现国家之间的资源共享。除此之外,也要通过不断的引进外资,鼓励我国企业资产重组,提升产业结构,这对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核心影响因素――我国城市处于东盟区域核心位置

核心影响因素在影响城市土地价格中,主要表现在城市的区位条件和区位环境两个方面。一个城市的区位条件和区位环境是城市地租形成差异的物质基础,也是影响城市土地价格的重要因素。我国是东亚大国,在东盟的地理区域位置中处于核心地位,这样的区位条件与区位环境给我国城市土地的价格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随着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我国城市中,有距离市场活动中心较近的地块,由于处在城市的经济中心,对信息的获得有便捷的途径;又或者处在交通便利的优越条件下的地块,节省了高额的运输成本,对企业的效益有所帮助。在城市规模的大小、经济和资本集中的程度,劳动关系等因素的制约下,以及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使我国城市土地在区位条件和区位环境上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在东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的形成受到了城市土地区位条件和环境的重要影响。

(二)外部因素――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改变了我国城市的土地需求

对于影响城市土地价格的外部因素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土地区位的条件和环境的改善、城市土地需求的改变等方面。而我国城市由于受到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市土地价格的条件与环境,以及土地需求等。如果对城市的区位条件进行改善,加强周围的综合配套设施或者增强产品的竞争力都将为土地的价格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正是做到了这一点。与此同时,在城市中,房地产对开发投资的地块因情况的不同,对地价的影响也表现的不同,尤其是我国加入东盟经济组织以来,其对住宅地价的影响表现最大,对开发工业的地块影响则很小。

三、结束语

在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建立区域一体化的土地市场经济是必经之路。城市土地价格在受其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还受城市人口状况的影响、政府的调控、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城市的开放度的影响。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城市的内部因素,在实现土地区域一体化,对城市土地价格的调控具有一定意义。除此之外,对于工业用地市场进行完善,在体现区位条件和环境的基础上,加强城市在工业用地中的市场化程度。

参考文献:

[1]黎一畅,周寅康,吴林,等.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空间差异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版). 2006(03).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文3

【关键词】个体和私营经济 补充论 所有制 经济体制改革 历史地位和意义

“个体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以下简称为“补充论”),提出于改革开放初期,它开启了所有制结构理论改革的大门,于1997年党的十五大被升华为“重要组成部分论”,影响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近20年时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有必要对其的历史地位和意义做总结。

一、“补充论”的提出及其奠基意义

“补充论”是学术界和理论界对我们党关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表述的概括和简称。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了建国以来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入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制定了加强农业的措施。” 会后,中央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最后于1979年9月28日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做出了“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决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的表述。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也予以了意思相同的表述,即“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由此,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伴随着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伴随着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补充论”作为党的改革开放战略中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经济政策破土而出;标志着我们党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的自觉。

“补充论”提出后,虽然在党的文件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有过多次不尽相同的表述,而且常常前置以“必要的、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等强调性的定语,但都是以“补充”作为核心表述而始终没有过改变。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7年十五大,是以“补充论”为核心而展开的理论探索和认识深化的20年,是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逐步形成和发展的20年,“补充论”的提出具有奠基意义。

二、“补充论”的提出具有在所有制理论上拨乱反正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建立之初,个体和私营经济都曾经包括于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之中,并在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中具有法律上的合法地位。不过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时我们党对于个体劳动者采取的是“指导、帮助”的政策,落脚点是放在“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上,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采取的是“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目标是要通过赎买的方式将其和平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一时期,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实行“指导、帮助、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表明,我们党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并不鼓励他们发展,而是十分明确地要通过对他们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最终建立以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尽管如此,纵观建国初期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其社会地位虽然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处于被日渐削弱的境况,但在宪法层面则还是具有法律地位的。与这段历史联系起来考察,改革之初“补充论”的提出,重新恢复了个体和私营经济曾经享有过的社会、政治地位,因此具有在所有制结构理论上拨乱反正的历史意义。

三、“补充论”的提出是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认识上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的标志

1956年到1978年,我们党对私营经济采取了消灭的政策。这一时期,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国情认识的局限性,导致发生了影响国家发展全局的“左”的错误,我们党错误地将私营经济视为是与公有制经济水火不容的、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异己力量,而片面地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尤其在“”中,即使是个体经济也劫数难逃,被视为“小生产自发势力”和“资本主义的尾巴”,而在城乡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都遭到围追堵截,几近被扫荡无遗。对于私营经济则更是不予丝毫的存留余地。分别于1975年和1978年修订的《宪法》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个体经济被严重削弱和私营经济被彻底消灭的情况。在这两部《宪法》中,对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阐述,已经只余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对于个体劳动者,严格地限定为只能在街道或生产队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而私营经济此时已经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对立面被毫无保留地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之外,其曾经具有的法律地位也随之荡然无存。

长达20年否定私营经济存在的合理性的认识和实践,不仅使我们痛失了可以充分利用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以强国富民的宝贵时间,更为深刻也是最为消极的影响是,历经20年“左”的“熏陶”,“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单一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的观念,已经非常地“深入人心”,成为传统经济理论中最为敏感的一根“神经”,以其的不容置疑性,严重地阻碍着人们把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联系起来,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联系起来。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历史背景,反衬出“补充论”的提出不仅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突破传统所有制结构理论羁绊的破冰意义,成为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认识上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的标志。“补充论”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所获得的、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最重要的思想成果之一。

四、“补充论”是当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声

所有制的结构问题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补充论”的提出,使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由“水火不容”到“共同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所有制格局,促进了单一所有制结构向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并且在实践上开启了个体和私营经济融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新阶段,使我们找到了一条大力发展初级阶段生产力的现实道路。虽然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党的十五大以前都还只是处于公有制经济“补充”(从属)的地位,但是它松动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所有制结构基础,进而促进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不仅如此,个体和私营经济因其与市场的天然联系,而为新的市场体制因素的成长奠定了新型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使得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新经济体制的基础和重要特征。对于改革经济体制,形成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格局,具有极为重要的体制转型意义。也正是由于“补充论”提出于改革初期,因而具有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声的历史意义。

五、“补充论”奠定了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基础

我们党以“补充论”为核心的有关个体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集中地反映在1981年10月17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主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采取积极扶持的方针”,“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国营经济在各种经济形式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还必须同时发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实行各种经济形式和各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各种不同的体制可以并存,不要互相排斥,而应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要、扩大就业” 具有重要作用,“个体劳动者,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同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样,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都是光荣的。对于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应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视同仁”,“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种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正当的收入,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文件所阐述的这些方针政策,虽然在起初只是针对个体经济的,但却包含了我们党后来关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主要认识,从而在实际上奠定了我们党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基础。此后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理论创新都是以此为发端,在此基础上拓展、深化和完善的结果。

尤其难得的是,由于这些方针政策形成于改革伊始,从而在时间上尽可能早地激发出了个体和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活力,促进了个体和私营经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活跃城乡市场、方便民生民需、稳定社会秩序作用的发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添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六、正确认识和评价“补充论”的历史局限性

同今天我们党已经达到的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高度和深刻程度相比,从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论”无疑是很不彻底的。但是,在当时人们还是将公有制视为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唯一形式,并奉为不可触犯的“天条”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补充论”所具有的不彻底的局限性在实际上又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否全面和正确,不仅取决于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桎梏的突破程度,还取决于对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判断的是否准确科学,更取决于以是否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为重要前提。而这些重要的前提在刚刚起步,一切都还处于探索之始并且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初期,还远远没有具备。由此决定了,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突破长期“左”的思想禁锢,认真反思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不断予以深化,逐步形成正确的理论。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文4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经营性国有资本

中图分类号:F121;11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1―0075―06

一、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1.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都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当代中国立国的最基本的经济纲领,也是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行为中必须坚持的最基本的经济实践原则。在多种经济成分中,占主体地位的是公有制,起主导作用的是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制度。

2.做好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这项工作必须抓住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这个根本问题。当前,面对世界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冲击,党中央正在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经济工作。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扭转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拉大的不良趋势,这是完成这项工作必须解决的两个重大现实经济问题。“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只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毫不动摇,中央对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威才能牢固的确立,并得以顺畅的贯彻;解决收入差距拉大问题,更需要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初看起来,所有制问题似乎离开解决现实经济问题距离较远,其实不然。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的整个经济形态的基础,现实的经济问题都与所有制的实现过程和实现形式关联着;所有制关系(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分配关系决定阶级关系,这是马克思《资本论》揭示的客观经济规律,也是整本《资本论》得出的科学的经济结论和政治结论。我们要做好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这项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战略目标打好当前的基础,就必须标本兼治,从抓问题的本质人手,而最重要的本质问题,就是要坚决地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能广大劳动人民看到走向共同富裕的希望,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克服前进中的一切困难。

3.在关键时候要坚决落实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特别强调,“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显然,这两条原则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也指出,“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这一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指出,“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这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加快实现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宝贵经验之一。可见,党中央始终重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一重要的原则。问题在于一以贯之的贯彻落实,尤其国民经济运行遇到困难之时,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被削弱之时,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当把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到具体经济实践之中,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清醒的认识”,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高高飘扬。

二、振兴公有制经济具有紧迫性

1.要重视公有制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的事实。目前,虽然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结构的正式数据。但是,近期中央报刊已经披露出,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的比例,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2007年“民营经济”创造了GDP总量约65%。这也就是说,到2007年,公有制单位(企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企业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已下降到24.3%,在GDP总量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只占35%。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严重下降,危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这个事实必须正视。有人把这种状况归结为,非公有制经济正在“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新就业岗位的主渠道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物质文化需求的生力军”。这意味着,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绝对量和比重在急剧上升、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比重在严重下降。

2.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严重下降,正在造成深层次不良问题的发展。主要是两大问题:其一,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及其引起的社会矛盾加剧。尽管党中央和国家政府在这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这些矛盾并未得到得到缓解。其二,民族经济出现某种令人忧虑的殖民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有资料披露,目前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已在21个产业中拥有资本控制权。这种状况说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揭示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只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能使中国发展独立自主工业体系等重要原理,是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是绝对不能违背的,违背了就必然妨碍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3.继续降低公有制经济的比重而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严重的经济问题。能否继续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用财政再分配的办法来解决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回答显然是否定的。这种思路是建立在把私有制市场经济才能有高效率、把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完全对立起来的这些认识误区上的。且不说英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靠财政再分配搞福利制度,都遇到不可持续的难题。也不说“私有化加公共财政二次分配”这种思路,实质上就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立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管理之路。仅从我国目前财政收支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也是根本行不通的。众所周知,正式公布的2009年 国家财政的年度预算已达到9500亿人民币的赤字。据财政部财科所专家估计,全国地方政府财政的负债总额,到2008年末已超过4万亿人民币。总共接近5万亿人民币的赤字。再要让国家政府追加财政支出解决诸多的社会矛盾,岂不会造成雪上加霜?

能否依靠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来制止殖民化倾向?回答更是否定的。我国的民族私人资本(其人格化即民族资产阶级)历来具有两面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性质并没有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大企业牵手外国跨国公司的现象,就是证明。这就是说,在公有制经济强大之时,一般私营经济可以依附于公有制经济,但是在公有制经济被严重削弱的态势下,有些私营经济出于自身利益,就开始寻找外国资本做靠山了。同时,民族私人资本的软弱性也没有改变。我国私人资本绝大部分在中小企业,在这次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它们普遍陷于困境,纷纷要求国有银行提供信贷资金,这就很说明问题。我国私营经济的这些天然弱点说明,它们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决不能成为我国独立自主的国民经济体系的主要支柱。

事实已经表明,如果不下决心尽快采取振兴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措施,促进公有制经济上升到应有的主体地位并得到巩固和发展,上述两大问题将会继续恶化。而避开振兴公有制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只能起治标而不能起治本的作用。

4.应当充分认识振兴公有制经济的紧迫性。必须看到公有制主体地位面临的危险性。这就是,恢复和振兴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有利条件正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少。应当充分认识振兴公有制经济具有紧迫性。其实,目前比重越来越大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只有小部分是属于私人凭借自有资本发展起来的,对这样的私营经济,理所应当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动摇地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发展;但是,相当大部分的私营经济却是原先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通过私有化“改制”而形成的,正是这种私有化导致了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严重削弱。这类“改制”而成私营企业中的“老板”,许多原先是共产党员,受党教育多年,他们从内心并不完全认同私有化,只是地方政府强制性要求这样“改制”而不得不服从;这可以从一些“改制”企业的“老总”对私人购买这种“改制”方式有所抵制,有的还主动要求在企业中留下一定比例的公有股这种现象反映出来。因此,只要这些人健在,纠正私有化“改制”造成的公有资本流失、把私有化的企业改回公有制,就并不是难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批“改制”企业“老总”年龄将逐渐增大,经过十年左右,将会把企业交给继承者。如果到那时才想起“公有化”,代价的付出,将会比现在要大很多。振兴国有经济具有紧迫性,决不是危言耸听。应当说,今后几年,用较少的代价、在比较安定的氛围下实现公有制经济的振兴,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关键在于下定决心和采取适当的步骤。

三、抓住振兴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时机

1.世界经济危机对我国发生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振兴公有经济的共识。必须看到,目前是振兴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时机。2007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发端的世界性金融、经济危机,给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已经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唯物辩证法,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这说明,国外经济危机导致国内发生经济困难,这与我国国民经济的独立自主性发生了某些不良变化是有联系的。在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中,一些经济主管部门,由于忽视“国力论”(即发展国民经济要从中国的国力出发),缺乏目前的经济全球化依然是发达资本主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是具有“带病发展”(即必然会发生经济危机的)的经济全球化,在指导发展“外向型”经济过程中,主要强调增加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增加政府税收,于是许多地区盲目引资,依赖外贸,这就导致国民经济对外资和外需的依赖性。外部世界性经济危机一来,这就必然使国内企业缺少订单,不少中小企业濒临倒闭。

这种状况的发生,反过来说明了树立科学发展观,认识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重要性:其一,经济对外开放是不能不分“姓社姓资”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固有基本矛盾和由此带来的弊病是客观存在的,资本主义绝没有改变其必然灭亡的趋势。面对资本主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全球化,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规定的关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本方针,谁要是抛弃或者淡化这个方针,谁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其二,振兴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振兴国有经济具有极端重要性。濒临倒闭的大批中小企业主要是私营经济,为了解救它们,国家不能不出面采取措施。这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分散经营,是缺乏抗风险能力的。只有巩固和发展独立自主的国民经济体系,才能抗击外来风险;这就必须巩固和发展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只有国有经济巩固了,发展壮大了,才能使国民经济形成“全国一盘棋”,凝成抗击任何外来风险的整体力量。

2.“改制”私企的困难处境有利于引导它们转向公有制。面对国际经济危机的冲击,大量“改制”形成的中小私企出现了资本运行困难,这为促进它们重新转回公有制提供了时机。尽管说公有制经济面对世界经济危机也受到一定影响,但是私营经济尤其是中小私营企业受到的冲击更大。目前政府的财政和全国的金融行业仍然控制在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手中,如果国家能够利用财政和金融手段着重支持公有制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并引导那些濒临破产的“改制”私企回归公有制经济,这就可以在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对我国国民经济不利影响的同时,促进国有经济的振兴。反过来,如果不能抓住这个有力的时机有意识地振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反而用财政、金融政策挽救私营经济,那么,不但不能从根本上增强国民经济抗击国际经济风险的能力,也会失去振兴国有经济的好时机,今后再来做这项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工作,将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当然,这里说的转向公有制经济,绝不意味着回到旧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而是要在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意义上振兴公有制经济。

3.必须在领导干部中纠正对公有制经济丧失信心的错误思想倾向。这种倾向是严重存在的,最明显的表现是在地方经济工作中,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事讲得多、做得更多,而对振兴公有制经济的事讲得少、做得更少,甚至仍在继续做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事。例如,2008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提出,“按照国务院对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要求,中央企业到2010年将会减少到80户到100户。原因是,中央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属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企业,这些企业应该更多地进入市场经济竞争。”显然,这种观点认为,凡是要进入市场竞争领域的企业就不能是国有企业。这就等于认定国有经济不可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也就等于认定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对立的。这种观点对于振兴公有制经济是极为不利的,也是完全错 误的。须知,市场经济本身就是竞争性经济,如果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效结合(或者相对于私有制经济应能实现高效结合),那么,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公有制经济,通过体制改革,就必定都要进入竞争性领域。其实,从世界经济的视野来看,当今各国经济之间都是要展开国际竞争的,那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企业”,承担着维护本国民族经济利益的重大责任,也必定是要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的。我们只有坚决地摈弃把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陈旧观念,才能充分认识振兴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也才能意识到并积极地利用好目前存在的振兴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时机。

4.振兴公有制经济具有创新体制的改革目标。抓住有利时机振兴公有制经济,是为了实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体制创新目标。这绝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又要“回到旧体制了”,决不是又要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这种对公有制经济的振兴,是服从于对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的,是贯彻促进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高效结合的体制创新这种指导思想的;同时,又是服从于公有制占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所有制结构框架的,是有具体的数量规定的。振兴公有制经济,首先要根据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以及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的实际要求,确保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在所有制结构中应达到的最低限量,然后再根据生产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逐步增加其比重。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是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或社会关系。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性来看,这意味着,全体劳动者应当有50%以上的成员在公有制经济中工作,才能体现出,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全社会占主体地位。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从工商业领域看,由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构成的公有资本,在全社会工商资本数量中,就应当占更大的比重。这是因为,即使公有制经济中的集体经济与私营经济的资本有机构成(可以用人均固定资本占有量来近似地表现)大体相似,但是国有经济生产力先进,因而国有资本有机构成是明显高于私人资本的,也就是说,使用同量资本,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国有经济中的劳动者人数比私人经济中的人数要少,所以,公有资本总量占全社会工商总资本的比重,就必定要显著超过50%,才有可能使劳动者的51%(起码的多数)工作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之中。这样估算,工商业领域公有资本占全社会总资本的比重可能要达到65%以上,才能在生产关系的意义上实现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从而才能真正扭转收入差距拉大的不良趋势。

四、采取坚决措施振兴公有制经济

1.振兴公有制经济,最重要的是振兴国有工商业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工商业资本是在国民经济中投入生产、流通领域,创造和实现社会价值的现实资本,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属于职能资本范畴;而银行资本等非职能资本的运动,都是建立在职能资本运动的基础上的。振兴公有制经济,包括振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重要的是振兴其中的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国有经济,而关键又是要振兴的国有职能资本即上面提到的国有工商资本体现的经济。国有职能资本是广大人民当家做主,实现生活共同富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

2.我们必须抓住目前有利时机,采取坚决措施,振兴国有工商资本。兹提出下述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一,必须健全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机构。振兴公有制经济是一项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实践,必须有坚持马克思主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实践主体机构来抓。目前,就国有经济而言,虽然国资委建立了,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振兴国有经济的要求来看,仍然有明显差距。主要是,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和出资者的代表机构责权关系还未理顺到位。例如,从所有权关系来看,各级国资委理应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控制与监督,可是现有的管理体制,后者却不能直接实现这种所有权关系的规定;又如,国资委理应承担起对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和设计,直到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全部管理工作;但是现行的做法却是,由作为政府部门的贸经委负责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设计,而国资委在这方面只有执行的职能。人民群众对国资委的监督难以到位,国资委不能全面地行使应有的职能,这恐怕是国有经济比重不断下降,国有资本流失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就集体经济而言,过去党委和政府部门都有专门机构抓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在地方上,党委机构中有农工部,政府机构中有集体资产管理局,这种专门机构的领导、管理,尽管存在一定程度的党政不分和政企不分的缺陷,但是确实促进了我国城乡集体经济的蓬勃发展。但是,在“改制”过程中,本来应当是党委、政府机构纠正缺陷、调整机构和转变职能的改革,在许多地方却变成了根本取消对集体经济的管理机构,结果现在多数地区集体经济,尤其是城市集体经济变成了缺乏党政领导机构支持和管理的经济成分。全国城市集体经济,现在是由全国轻工业联合会这样一个中介组织性质的机构在抓,显然,这对于巩固和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成分的集体经济来说,是不能适应的。因此,要振兴公有制经济,必须首先健全管理主体机构,解决有人抓这项工作的问题。有人抓,才有可能落实措施。

第二,引导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中型私营企业国有化。这里符合条件的企业,主要指:第一,通过“经理层买断”(MBO)而私有化的原国有企业。可以组织地方政府部门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回头看”,对这些企业实行国有化的“再转制”。应充分认识“经理层买断”这种“改制”方式是不科学的,因此,必须予以纠正,收回“改制”中流失的国有资本和私有化的企业。收回的国有资本及其增值部分,可以在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条件下,作为实行国有化的“再转制”企业的国有股;有经营管理水平的经营者可以从私企老板转化为拿工资的企业管理者。第二,原本是私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但是在世界经济危机冲击下,困难很大,乃至濒临破产。对这样的私营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公私合营方式,在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促进其向公有制企业转化。具体方式,可以再实践中形成。

第三,用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在一些领域发展新国有企业。振兴国有企业,除了向原有国有企业注资,坚持内涵扩大再生产,支持它们巩固和科学发展之外,在目前国有经济比重严重下降的条件下,有必要创办新的国有企业。新办国有企业,要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起来;与国有经济占领国民经济各主要产业的制高点、取得控制地位结合起来。所投国有经营性资本的来源,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其一,可以利用一部分财政税收转化为国有资本的投资。税收的实质是广大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价值, 发展国有经济理所应当可以利用。其二,将国有土地的地租转化为振兴国有企业的投资。目前,存在国有土地级差地租流失严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国有土地经营权的租约期过长,因而导致经营土地获得的超而利润大量地流失到地产商手中,这是房地产商普遍暴富的重要原因。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租理论,取得土地经营权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只能在一定时间的租约期内归土地经营者(地产商)占有,租约期满之后,这部分超额利润就应当转化成级差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国家所有者);但是,目前,地方政府与地产商关于国有土地的经营租约合同,租期都缺乏时间上的规范,租期普遍过长,以致谁获准租用一块国有土地,谁就得到了获取本来应归国家占有的级差地租而发横财的机会。如果能够严格规范国有土地经营合约的时限,对国有土地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定期分期签约,不但有利于制止房地产业的腐败现象,国家将能够取得大量级差地租收入。用这些地租收入,转化为国有经营性资本,将极大地有利于发展新的国有企业。其三,从全局出发筹集振兴国有制经济的启动资金。国家可以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发行建设国债,筹集资金,发展新的国有制企业。其四,银行对新办国有企业采取政策性的金融信贷支持。这是人民银行应有的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这种经济性质所规定的责任。

第四,将过量外汇储备的一部分转化为经营性国有资本。外汇储备可以直接用于购买国内紧缺的外国商品,可以作为必要时对外国借债的信用依据,可以作为稳定汇率(外币对本币的比价)的保证,因此,国家必须掌握一定量的外汇储备。但是,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超出一定限度,就有可能造成国力的损失。这是因为,外汇是本国持有的外国货币,不管它是由外国资本进入国内而形成,还是国际贸易顺差的差额形成,储备状态的外汇都不是经营性的资本价值,而是外币形态的货币价值。在外汇是纸币的现代历史条件下,国家的外汇储备相当于外国借用我国一定价格的物质财富的借条,而这些价格总额究竟含有多少实际的价值,则要取决于纸外币在一定时点上的含金量。一旦作为外汇的某种外币贬值,国家持有的该国外币构成的外汇储备越多,国力的损失就越大。到2009年3月,我国的美元纸外汇储备为19537.41亿美元,应当说,这样的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数额。因此,国家应当把过量的外汇储备尽可能地转化成能够增殖的经营性国有资本,或者转化成能够保值的黄金。从振兴国有经济的角度来看,可以用超量的美元外汇控股现有的外企或购买外企,尤其是那些已经在一些产业领域对我国的民族企业构成威胁的外资企业。这样,既可以消除或减少过量外汇储备贬值的风险,又可以通过振兴国有经济,维护民族经济的利益。

第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制企业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引导和控制。针对现在中小型私营企业数量多、大部分单个私营企业规模还不大的状况,可以通过实力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扩大控制范围,引导、组合私营企业,使之成为国有企业的配套企业或者“卫星”企业,从而使大量中小私营企业附属于国有经济,形成国有经济控制的联合“企业群”。通过壮大现有国有企业和创办新的国有企业,带动作为民族经济的内企实行联合,共同抵制外资控股,这将有利于制止经济殖民化的不良倾向。

第六,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振兴国有经济,必须搞好现有的国有企业。最根本的是坚持相信和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公有制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在企业中要坚持领导、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相结合,坚持“厂务公开”,发挥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办企业,坚决纠正单纯依靠企业家办厂的那种盲目照搬资本主义管理方式的倾向;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坚决纠正那种盲目扩大管理层与职工之间收入差距的倾向,国有企业总经理平均工资不应当超过全国科学家和一级教授的平均收入;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严禁国企管理人员“一人两制”(一面在国有企业工作,一面自己在外开公司,或为私营企业服务)。只要坚持“鞍钢宪法”、“三老四严”等优良传统,我们的国有企业就能创造出适应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方式,不断发展和壮大。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文5

今天,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表彰暨第二次经济普查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表彰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扎实做好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刚才,县人民政府兑现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这次农业普查工作中付出艰辛劳动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诚挚的谢意。同时,也希望大家戒骄戒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会上,*同志对经济普查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经济普查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5月12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了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副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后,省、市两级政府也相继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经济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展经济普查,是全面、正确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措施,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条件,事关国家长远发展,事关宏观政策趋势,事关老百姓的切实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

(一)开展经济普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摸清家底是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任务重,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这个认识一定要清醒。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的调查工作,调查对象涉及到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多项经济指标。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全面了解全县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产业布局,了解全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可以充实和完善覆盖全县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信息库。

(二)开展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第二次经济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强、覆盖面广、具有多种作用的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现实需要。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节能减排的任务依然很重。第二次经济普查能够准确摸清全县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状况,为各级政府提供节能降耗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服务。因此,开展经济普查,是关系到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我县“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开展经济普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几年,*发展很快,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市场主体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节奏,新兴产业增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实践表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从我县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看,20*年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6.96亿元,已成为全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就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地方财税的重要来源。开展经济普查,能准确地反映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有利于各级政府制订科学、合理的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更好地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有利于全面、正确地认识我县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潜力与差距,有针对性地做好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四)务必充分认识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的艰巨性。这次经济普查范围涉及除农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和部门,涉及的经济总量占全县生产总值的76.1%以上。第一次经济普查,我县共有各类单位3*6个,个体经营户12555个。经过四年的发展,单位和个体户的数量和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宜昌市在我县的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可以看出,尽管县人民政府、国土局、文体局、林业局等单位集中搬迁,龙门居委会辖区内单位数量仍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个体经营户增长了30.2%。据此推算,这次全县经济普查单位将突破4000个,个体经营户将接近*0个。与第一次普查相比,这次普查不仅工作量会大大增加,而且还增加了能源与水资源消耗情况调查,增加了许多反映企业信息化的指标,等等。也就是说,这次普查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内容上,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任务更为艰巨。现在距离单位清查的时间已为时不多,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也仅有3个多月,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划区绘图、地址编码、清查摸底等工作一环扣一环,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周密部署,一方面要把普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另一方面更要树立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的决心和信心,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从现在开始到正式普查登记,只有3个多月时间了,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做好经济普查的每一项准备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一)狠抓宣传动员。由于普查对象的隐私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配合程度下降,这些势必影响普查登记的数据质量。做好普查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要联合制订本地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都能充分了解普查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消除被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另一方面,普查宣传要与法制建设结合进行,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强化依法普查,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坚决作出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县普查办要会同县委宣传部尽快制订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为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明确工作任务。这次经济普查,调查对象是二、三产业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调查内容涉及基本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调查的范围将在全县所有的乡镇、村和居委会展开。所以,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为明确各乡镇的工作任务,会上还专门与各乡镇签订了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已经明确,希望各级各部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调配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经费物资保障到位。

(三)扎实有序推进。服务业发展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情况是这次经济普查的重点,也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难点。服务业单位数量多,涉及范围广,统计基础薄弱,很多单位缺乏统计台帐,保证登记质量的难度很大。能源消耗调查非常重要,国家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问责制,基础数据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能源消耗情况统计开展时间不长,调查单位统计还不规范,数据质量可能不好把握,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要以这次经济普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寻求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法和工作思路,弄准服务业能源统计数据,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和能源统计基础。此外,经济普查还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一个方面都要考虑周全,做到万无一失,每一个环节都要衔接得当,做到环环相扣。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县普查办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做好普查各阶段的工作。9月底前必须按要求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完成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域图绘制、“两员”选调、单位清查名录底册核对等单位清查阶段的准备工作;第四季度全面开展全县的单位清查,做到不重不漏,核准全县普查登记的单位和个体户数量,为正式普查登记打好基础。

(四)严格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是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国务院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普查条例,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按时、如实地填报各类普查报表,摸清经济家底。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从地方和团体利益出发,拒报、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在普查登记时,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大普查人员要详细访查、认真登记,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把好源头数据关,确保原始数据的客观准确、真实可靠。

(五)确保普查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普查登记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措施,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否则,这次经济普查就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县四年来的发展成果,普查就打了折扣,甚至是失败的。因此,我在这里强调三个“不”:一是不漏报。只要是经济单位,有生产经营活动,就不漏单位,不漏数据;二是不乱报。普查员不能因为调查单位不配合,而自己随便填写数据;三是不虚报。不能为了支撑本地的经济而进行虚报。各乡镇、各部门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数据要通过手工方式进行快速汇总,与第一次经济普查进行对比,分析原因,作出评估,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普查办;县普查办要对全县经济普查数据进行快速汇总,分析评估,确保全县的普查数据质量。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圆满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我县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条块结合调查”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已经成立了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工作,主要领导作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统筹指挥;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多检查、严把关,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领导重在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培训到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按照已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到人。9月下旬,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单位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在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把普查的各项预案、任务和措施制定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办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于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统计部门是经济普查的牵头部门,按照总体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解决普查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定期检查全县普查过程中的进展情况,汇总、评估统计资料,规范普查数据的程序。各相关部门既要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普查工作,也要自觉配合普查办公室的工作,服从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工作的安排和指导,按规定及时履行工作职责。对不支持、不配合的要实行问责。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编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单位清查,建立健全名录库,为经济普查及以后的定期调查提供有关的行政登记资料,实现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之间的资料共享,保证全县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

实体经济的重要地位范文6

一、唯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能走正路、走新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改革调整,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重新绽放出活力,国有经济牢牢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控制力进一步增强,一大批极富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非公有制经济几乎从零起步,经过蓬勃发展,其产值比重、劳动力比重已占到半壁江山,一批现代化的私营企业竞相涌现,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这是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独特优势。与众多欠发达国家和危机频发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拥有一支公有制经济“主力军”,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实现自主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本制度条件;同时,中国打造出一支非公经济的“生力军”,加快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生产力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功能上来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所作出的现实选择。一方面,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这对于增进人民福祉、保障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全盘私有化作为改革发展的选项。另一方面,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从客观上要求有多种所有制与之相适应。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任何设计都不能主观地超越这一阶段。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可割裂,更不能对立起来。忽视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会落入私有化的陷阱;忽视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导致经济体制僵化,经济活力不足。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正路,才是振兴和发展我国经济的新路。

二、更好地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变化,对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探索持续进行。这种情况下,指出:“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是否能做大做强做优、是否具有活力和竞争力、是否可以发挥好各项功能。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许多国有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资产保值增值、规范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国内位居一流,在国际上也属于较好水平。如今,中国优秀的国有企业已经与各国一流企业比肩而立。2013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由国资委监管的中央国有企业占了44家,其中不乏处于完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如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五矿、中国电子等。除了经济绩效的长足进步,国有企业在重大工程建设、科技自主创新等落实国家战略方面也走在了前头,在保障民生、抗震救灾等承担社会责任之际更是作出了表率。

有人认为,当前国有企业的优异绩效来自其垄断地位。事实上,如今我国绝大部分行业包括国有资本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都已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垄断性国有企业只占少数,而且要执行政府定价,不能通过垄断价格获取超额利润。也有人提出,国有企业必然滋生腐败。应该说,企业腐败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在任何所有制企业中都有可能出现。国有企业出现的腐败问题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制度监管、严肃党纪国法加以解决,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国企必然腐败,更不能以私有化的方法反腐败。还有一种认识,将国企发展与改革倒退画等号,认为唯有削弱国企,实现“国退民进”才是推进改革。这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国企改革绝不等于“去国有化”或“去公有制”,更不能以所谓“国际经验”为依据,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将国有经济的比重降低到10%。正如反复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为更好地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适应新的形势、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适应混合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性质,《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对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进重大信息公开;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消费等。这些举措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发挥作用。

三、从多个层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既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又与多个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对接,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机制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提高效率,而且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市场需求多样性、增强社会经济活力等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

这些年来,国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使其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持续扩大。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注册资本占全国总额的四成。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有16家私营企业上榜,在纺织、钢铁、有色、家电、汽车、电信设备制造和金融业等市场化的主要领域赢得了一片广阔天地。十年前世界500强企业中还看不到我国私营企业的身影,如今已经有8家企业进入这一梯队。华为等一批领军企业已经打造出世界一流的优质品牌,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些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一分,公有制经济就会萎缩一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前提的,30多年来尽管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总量越来越大,控制力在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大大提高。

当前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市场准入制度不统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在治理结构、经营行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逐步改善。应该说,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鼓励、支持,也需要加强引导。为此,三中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在政策支持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鼓励混合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加强引导上,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当然,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不仅要求改善宏观外部环境,更有赖于各个微观主体练好内功,在具备条件时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要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打通了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的渠道,可以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也可以促进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些观点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看成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此消彼长、你进我退的“零和博弈”,这是不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的。有人将发展混合所有制解读为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也有人担心推进混合所有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冲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前提是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目的则是实现“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