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学习方案范例6篇

法规学习方案

法规学习方案范文1

以邓小平理论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增强广人教干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教干教师全面熟悉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从而使厂大教干教师在工作中更好地依法行政、依法施教和依法管理学生,促进校园和谐文明。

二、学习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制定学习计划,统筹策划,精心组织,努力是该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有效。

2、结合实际,学以致用坚决杜绝应付现象,追求实实在在的效果。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边学习边反思,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3、针对工作需要,确定学习重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四、学习内容安排及要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笔记摘抄、学习心得、集体学习时间:

1、10月:《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人写出心得体会。

2、11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人写出心得体会。

法规学习方案范文2

法律学实习自我鉴定篇三本人于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实习。在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XX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XX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XX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有些案件的审理是在学校不怎么讲到的。实习中所得到的经验是我今后工作不可缺少的,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让我对“法律”这个词有了不同的体会。借此机会向在实习过程中帮过我的人和在校的老师说一 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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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学习方案范文3

关键词:案例教学;金融法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规范金融关系的金融法也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日益凸显其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金融法律规范在数量上已有一定规模,许多专家纷纷加入探究金融法的行列之中,并促使其相关理论的形成及确立。金融法作为一门学科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加入本科教学及硕士教学的课程之中。我国金融法研究起步比较晚,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金融业的国际化背景下,金融法理论研究对于金融发展的现实更缺乏及时有效的回应。囿于国内相对滞后的金融法研究现状,如何进行高质量的金融法教学,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还是授课方法的改善都需要进行探究与讨论。案例教学法于20世纪20年代初发端于美国哈佛大学,其借助于老师的精细规划及引导,以课堂教学目标及内容所需为依据,经过模仿或者再现实际情况存在的某个场景,通过具有典型性的例子,让学生亲身融入场景之中,通过角色换位,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再进行交流并深入研究来完成学习的过程,从而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其特点在于学习过程由演绎转变为归纳,通过老师对学生的指引,对不同形式的案例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探究并最终解决,增强了学生的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并有利于其解析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升。

二、金融法教学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金融法律制度不断发展需要教学模式的更新

2008年缘起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为严重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各国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同时也开始积极反思,大部分受影响国家开始调整和改进既存的金融律法体系。当代信息技术以因特网为主导实现了飞速发展,尤其出现的移动付款、云统计、社交联网及搜索引擎等,极大程度地影响了金融形式,使得现有的金融立法和金融法研究严重滞后于金融实践的发展。[1]金融法学是法学与金融学的交叉学科,金融法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主要包括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监管关系和金融调控关系。无论何种金融关系,其参与者都需要按照一定的准则进行金融活动,这些金融活动准则都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是金融法法律规则的重要来源,部分金融活动准则经过法定程序后直接成为金融法法律法规。金融法学具有综合性,要想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学生必须熟悉各部门法基本理论,此外还需要学习一定的金融基础知识,对新出现的金融现象保持关注和了解。传统的金融法教学注重现有书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的讲解,对于法学学生缺乏金融实践和金融知识的现实,在内容设计上,教师往往设计一定的课时补充和金融法教学相关的金融知识,在极其有限的课时里,对于相关金融知识的讲授只能浅略涉及,一个学期的课程学生往往看不懂金融操作的相关流程,尤其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学生如不及时掌握可能会妨碍以此为调整对象的金融法的学习,甚至产生畏难情绪,这使得本来应用性很强的金融法课程反而不如其他课程实用。在授课方法层面,金融法教学一般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从课程内容规划到课程的讲解,教师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学生仅仅处在被动接纳知识的地位,很难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学生只是知识灌输的对象,而且主要体现为一种单向的纯理论灌输型的方法,总体教学进程都是以老师讲解书本内容及各项律法条目为核心展开,造成了沉闷单调的课堂氛围,不能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即使教师在既定课时内完成了讲授教材内容的任务,并且学生也按照教师教学的主次熟记重点并把握了相关知识点,却难以实现融会贯通,导致学生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不知如何把所学金融法知识运用在金融实践中,使学生无法养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实际使用能力更无从谈起,培养学生法学逻辑思维能力的教学目的也难以达到。[2]所以,对金融法教育在形式上、思想上、技术上、理论上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引进新的教学模式———金融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是当代社会中金融实现革新及健全金融律法体制,保持金融法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金融法的案例来源于金融实践,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和金融交易的运作过程都会在案例中有所体现。学生要进行有效的案例学习,首先必须对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及金融活动的各个程序有所把握,唯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清晰梳理错综复杂的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通过对案例进行探讨或者辩论,学生能对运用到实际中的金融法法律法规有更多了解,同时搭起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很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学习金融法的兴趣和积极性。通过这种案例教学方式,可以促成学生参与到教学的整个过程,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积极思考,并自主学习,发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把握金融关系的未来演变和发展规律,运用金融法学原理与法律法规解决现实问题。

2.金融法学实施案例教学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

案例教学方式要求授课教师在知识把握和课堂教学水平上都要有所提高,因此赋予了老师更多职责。案例教学过程中,老师的角色发生转变,不再只处于授课地位,更多的是要承担起指导、参与、引发的责任。首先,丰厚坚实的专业基础必不可少。老师要主动及时地了解金融法范畴的最新成就,正确理解金融法实现革新的总趋势,还要拥有博深的系统学识,同时多次参与过实践活动,不仅知如何学,还要如何用,让书本内容和实际情况得以完美结合;要时刻把眼光放在社会实际上,积极从实际情况中挖掘问题,并加之以研讨与剖析,最终实现解决的目的。其次,老师在表达及沟通上要有一定实力和技巧。要区别于以前知识单向传输的方式,增加互动性,实现知识的双向输送,使教学和学生学习不再分割开来,通过良好的表达和沟通,使学生在学习技巧、社会技能及创新能力等各方面都能有所进步。再者,老师必须具备较好的教学组织技巧和极强的驾御课堂的能力。高明的教师会先给一个有意义的剖析结构,案例具体的问题和解答并不是授课重点,更重要的是对实际情况所隐含的信息和概念进行剖析,最终完成从典型到普通。案例教学的重点不在能否得到准确结果,更多关注的是思考与推论的过程。[3]老师必须调动更多加入到辩论之中,给学生以启迪和开导,使之独立完成案例理论的升华,给学生于探讨及钻研中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以激励,从而让学生更深入地思考、剖析并掌握案例中所包含的信息,最终寻求到解开问题的方法所在。

三、金融法学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模式的几点思考

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双向的教学形式。金融法学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模式,通过典型生动的案例来阐述抽象的法律条文,能启迪学生思考,引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从另一个意义上讲,金融法案例授课方法是用时最少、耗费成本最低的“社会实践”,它实现了用最低的耗用收获最大的效果。实施金融法学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在扩充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能力的同时,还要重新确立金融法学教学的内容,设定教学目标的层次。不仅要精选案例、分析案例和制作案例课件,还要精心组织课堂讨论、认真进行总结评论。

1.金融法学教学内容的调整与教学目标层次的设定

金融法学教学一般包括金融法总论及分论两种,既有教材在编制内容时大多采用“从抽象到具体”这一基础方式。而案例授课方法的实行是以学生的知识需求和认知规律为前提,采用从具体到抽象的方式,于课堂中及时适当地对学科内容的次序进行调节,根据案例的选择,先从分论着手,经过分析和归纳,逐渐过渡到金融法基本原理。这种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在课堂中扮演组织者及指导者的角色,要使学生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利用互动、指引、启迪、沟通对话等方法,极大程度地调动老师及学生双方的自主意识。由此,案例教学模式下的金融法教学目的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基础层次,主要涵括了金融法的基础定义、基础规则、立法体制、金融法规内部的条理关系;第二是应用层次,利用案例教学方式,可指引学生如何对信息进行分析,并从中挖掘出问题,达到在解决问题时能更准确地利用既有的法律规则的目的;第三是理性层次,在对成体系的金融案例进行剖析后,学生全面分析问题的水平得以提高,同时完美体现出金融法教学的现实意义和应用意义。而且,学生可以对金融法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基础内容有完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达到学生在遇到某些与金融相关的现象时能通过法律思维进行理性的思考,把握金融法如何适用于金融实践。[4]

2.金融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

金融法学案例教学模式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同,它关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对话与沟通,注重对典型问题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剖析和研讨,同时更注重学生从真正意义上理解并把握金融法学中的基础规律与法律法规。案例教学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首要是案例的选择应尽可能选择实践中的最新案例,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可探讨性,能启发学生思考和探讨。案例选择不能过难,也不能过于简单,要以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及实际水平为前提。法学课程的授课对象与金融课程的有所差异,案例所涉及的金融交易如果专业性太强,学生往往很难以理解,案例教学效果反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案例可提前发给学生,让学生充分了解背景知识,尤其对于可能涉及到金融专业知识的案例,给学生知识储备的时间。案例教学可以为学生创造出与现实比较接近的法律氛围,学生能在和案例所涉及到的实际问题中自由表达自己的看法,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但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达到教学效果,使学生能够充分有效不偏离教学内容陈述和讨论,教师应做好充分的教学设计,包括组织学生在研讨过程中,正确指导学生的研讨行为、对研讨时间的准确掌握,研讨过程中如何应对学生表达的看法和问题;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对于存在的问题,哪些需要有组织学生进行研讨的必要,而哪些必须利用启迪的手段诱导学生进行深入琢磨等,都必须提前规划好。所以,案例教学成效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组织与规划。案例教学模式下的课堂中,和传统教学模式不同,老师只是担任引导者的角色,由学生自己发言,对选定案例中各种因素进行剖析,辨别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因素,判断适用的法律法规,考虑相互影响制约的条件。在课堂讨论后,老师应该对讨论内容进行总结,对讨论案例进行讲解和评论。归纳讨论案例中所应用的知识,增加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对学生对案例的认识、思路以及解决问题方法进行综合评述。通过归纳总结和评述,教育学生逐渐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通过采用合适的、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法案例进行现场教学,能够对与之有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形象的解释,学习者面对的不再是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形象有趣的法律知识。案例教学法可以从多方面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思考,而且在对书本上基础原理和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中,加大了对相关原理和法律法规的认识,这样不止使学生对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条文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更加深刻的认识,更能培养学生发现、剖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从而使教学实际效果更加突出。[5]

3.案例教学模式与金融法知识体系的架构

兴起于英美法系语境下的案例教学方式,主要是以个案为基础,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更看重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我国的法律教育更侧重于对法律法规条文的释义。注重知识的体系性和全面性。虽然案例教学法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法学教育,但需要指出的是,两大法系在传统法律文化、法律思维、法学理念等很多方面不同,在引入案例教学模式的同时面临如何与我国的法学教育进行融合的问题。[6]金融法案例教学中具体分析某一案件时,可以结合案例渐渐把理论知识引出,可以以学生以前学过和掌握的知识为切入点,渐渐向较大难度的知识点迈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将新的知识点与其他知识点相互联系,促使学生通过案例在理论知识的各个层次间循序而进,从而达至贯通的效果。在分析案件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时,应最大限度地向学生讲解相关的系统的法律法规,使学生做到举一反三,并进一步提高法律适用的逻辑思维。

四、结语

金融创新和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国的金融法教学提出了挑战。在当前的金融法教学中存在理论和实践不能有效结合、学生学习兴趣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以实现金融法教学效果的实质性提升。金融法学案例教学极富创造性,通过生动的案例,在教学过程中能极大地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培育学习者的创新、求知、创新精神,促使学习者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拔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将理论学习转变为专业能力。案例教学的引入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教育工作者在金融法知识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同时不断提升教师个人素质及能力水平。

注释:

[1]杨东.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法体系变革[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01-22.

[2][3]施扬.论案例教学在金融法教学中的必要性[J].价值工程,2013,(26).

[4]杨悦.金融法探究性学习教学模式研究[J].世纪桥,2008,(1).

[5]张志军,张肃.金融法课程案例教学改革[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10,(3).

法规学习方案范文4

关键词:工程实例;建筑法规;高效课堂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也随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在进行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较大威胁。就实际情况来看,这些问题的成因是相关人员缺乏法律意识,想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依法办事,从而有效减少建筑施工中的不良问题。由于“建筑法规”的理论知识比较抽象,学生不能顺利接受这些知识,想要保证“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整体效果,就必须引入相关的工程实例,从而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得到显著提高,使“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目标顺利完成。

一、构建“建筑法规”高效课堂的重要意义

就目前来看,“建筑法规”涉及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这些法规对我国建筑施工中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建筑施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但是在以往的“建筑法规”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专有名词,这些专有名词缺乏详细解释,且建筑工程中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以致学生在学习“建筑法规”时,无法正确辨识各项法律关系,进而影响到“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整体效果。因此,为保证“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效率及质量,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到实践活动中,教师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构建高效课堂,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所以,将工程实例引入“建筑法规”课堂教学,是构建“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对“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进步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

二、工程实例在“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

在传统的“建筑法规”课堂教学中,普遍都是选择“灌输式”教学方法,整个教学过程缺乏创新力,师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学生的主体地位无法得到体现,导致学生在进行课堂学习的时候,只能被动跟着教师的思路进行学习,这不仅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难以保证学生熟练运用这些知识,也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带来较大挑战。但是将工程实例引入课堂教学,能够使传统教学模式得到彻底改变,充分发挥工程实例的鲜活性、教育性和典型性等特点,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建筑法规”课程内容中的知识结构,全面汲取工程实例中的事故教训,为自身的未来发展积累丰富经验[2]。同时,通过工程实例教学能够解决以教师讲解为主的单一化教学形式,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进而主动参与到“建筑法规”的学习中,使“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整体效果得到有效提高。

(二)有利于学生更加快速地掌握法规知识

由于“建筑法规”课程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及实践性,教师在进行“建筑法规”课堂教学时,需要对课程内容和实际生活进行有机结合,使“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得以顺利开展。在进行“建筑法规”课堂教学时,教师要深入剖析教材内容,深入研究其中比较抽象的理论知识,将这些知识与工程实例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对工程实例进行法理分析,进而有效加深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能够将这些知识灵活运用到工程实例中,使抽象知识更加生动化和具体化[3]。教师通过将工程实例引入“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能够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吸取教训、认真改正,并找出更好的处理办法使建筑施工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自身的知识应用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三)有利于提高和检验教学效果

在进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的时候,整个过程涉及诸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这些内容都是学生从事建筑行业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也是获取职业资格的重要前提。因此,学习“建筑法规”课程是建筑类学生的必修课程,但是许多学生在进行“建筑法规”课堂学习的时候,常常是为了完成教师所布置的任务才进行学习,这种被动式的学习方式不仅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不利于“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在这种情况下,将工程实例引入到“建筑法规”课堂教学中,能够活跃课堂氛围,学生通过对工程实例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程实例中,有效提高“建筑法规”课堂教学的整体效果。同时,教师将工程实例引入“建筑法规”课堂教学,还能够使学生在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时候,对课程知识产生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使教师能够更加轻松的检验教学效果。

三、基于工程实例的“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改革途径

(一)合理选择工程实例

在“建筑法规”课堂教学时,教师需要合理选择工程实例,以此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有效提高,为“建筑法规”高效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4]。在选择工程实例的时候,教师要严格遵循启发性、代表性、实践性、新颖性和典型性等原则,充分了解章节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确定教学目标,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首先,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尽量选择一些短小精湛的工程实例,使学生能够快速了解工程实例并进行思考。例如,在进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的时候,招投标法中有一段内容是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教师要帮助学生掌握组成评标委员会的基本要求,整个讲解过程可以选择以下案例:评标委员会都是由工程招标人选择,该组包括了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招标人代表2人,那么请问这个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我国规定?原因是什么?通过巩固所学知识,学生能够得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能全部由工程招标人选择。通过这种案例教学,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必须使用大量文字对工程案例进行表述的时候,教师要结合案例提问进行科学分解,以此保证学生的集中注意力。其次,对于有关考量工作程序的知识点,教师应采用有排序的案例对学生所学知识进行巩固[5]。例如,在“公开招标程序招标”等知识点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选择以下案例:在当地部门批准某个综合楼工程项目之后,业主采用委托方式选择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整个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涉及的内容较多,比如,建立招标工作小组、公开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确定中标单位、开标和评标、接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组织开展现场踏、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等等。将上述招标工作的顺序作为开展招标工作的依据是否适合,请给出反对的理由和正确的顺序。通过这种案例使学生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招标工作进行合理排序,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招标工作的先后顺序。最后,在进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时,存在较多有关时间的知识点,教师可以选择存在具体时间的工程案例对学生所学知识进行巩固,使课堂教学效果得到有效提高[6]。例如,在教学递交投保文件的时间规定中,教师可以采用以下案例:在某栋办公楼建设中,招标方于2012年6月7日向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等几家承包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投标邀请书中说明要在6月13日领取招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通过这种案例进行教学,学生能够在判断时间的过程,灵活掌握《招标投标法》中的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整个过程不能少于20天。”

法规学习方案范文5

实习时间:2005年11月20日~2005年12月26日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年级:2004级班级:3班学号:8号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本案案件由来:2005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法规学习方案范文6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案件由来

7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实习人:聂婷妍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