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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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

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文1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省厅下发的《全省民政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13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民发〔〕150号)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一是要主动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协调,以这次开展“清剿火患”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二是排查内容上,主要从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善、使用是否符合科学、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消防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所属的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加强监管,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强化职能作用,加强监管,认真履行民政部门防火安全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要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并落实专人从事此项工作。要针对服务对象的特点,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提高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素质。特别是要制定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预案,并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市各类福利机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或管理疏漏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社会福利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凡是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社会福利机构,不得纳入评优表彰范围。

三、规范管理,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严格督促和指导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通知》中要求的各类标准化规章和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别是要对用火、用电的安全防范措施,服务对象的疏散演练,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协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文2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源头管理,着力标*兼治,坚持安全发展,切实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促进*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区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切实推进的。

(二)专项内容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开展“治隐患、反三违”活动;落实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联合执法,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国资委、市消防局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重点加强“世博”工程建设、虹桥枢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隧道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隐患源的监控;强化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世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

3.交通运输。

(1)道路交通。主要包括: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等。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

(2)轨道交通。主要包括:加强轨道线路设施设备、供电设备、行车设备防灾报警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运营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技术保障;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员工安全培训,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加强运营设施保障,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合理调整运营组织,确保运营安全有序;构建抢险救援中心,增强安全督查力量。

责任部门:市交通港口局

(3)水上交通。主要包括: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实行进出港签证,严格“三证”(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作业要求,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责任部门:*海事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农委

(4)铁路。主要包括:深入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路外安全、货物装载加固等专项整治;加大道口的拆、并、改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通道,加快道口平改立进程;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提高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水平。

责任部门:*铁路局

(5)民航。主要包括: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

责任部门:民航华东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

4.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加强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开展以大型仓库(堆场)、大跨度厂房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市消防局、市民防办、市旅游局、市教委、市卫生局

5.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推进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工作。

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6.农业机械。主要包括: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市农委

7.电力安全运营。主要包括: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华东电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8.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质安全措施落实;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9.燃气安全。主要包括:加强燃气输配管网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有可能造成燃气在地下空间内积聚的建(构)筑物更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管线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管理,防止野蛮施工等行为;加强燃气管道运营设备及违章占压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

10.市规划国土资源、工商、文广影视、环保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行动。

四、总体安排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15日前)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区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域(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区县政府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兼治,重在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掌握动态,强化监督。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月底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在国务院安委办来沪专项督查前,对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月底前,报送*区县、*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月月底前,报送*区县、*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统计表;

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文5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灾后复产和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为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农机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材生产企业、公路施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电、消防等8个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分工落实。其它行业结合国务院、省、市关于“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这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

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尤其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汛措施,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由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交通运输行业,包括水上交通、农机交通。加强道路地质灾害严重及险路险段的集中整治;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加强水库、码头、船舶整治,严厉打击车辆(船舶)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落实危化品运输监管责任,加强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和“五不出站”制度,把好“准运”关口,强化源头监管;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监管,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严厉打击农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黑车偷驾等违法交通行为,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2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行为;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安全标准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外包施工队管理办法;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煤矿瓦斯监控治理、顶板防护和防透水管理;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尾矿库治理。

3建材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建材企业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窑体、烟囱、防排水系统、供电、窑棚、制坯车间、采土场、砖坯堆场、溜土槽等易滑坡的部位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建材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管新办以及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尽快报批相关手续。

4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建设者、管理者、施工者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严厉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行为;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强风、大雨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5公路施工。落实施工者的管理责任,严格爆破技术规程,坚持工程质量,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和落实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实施的改造工程,要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消防安全建立健全并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严格落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防火设施配置要求;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加强源头管控。

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范文6

一、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安全管理漏洞、生产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为重点,全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打非治违”力度,加强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指导、督促团场、镇、管委会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

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向所有煤矿持续深入宣传《七条规定》,督促煤矿对照《七条规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治。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要求各煤矿制定方案,并对其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互检工作。对各煤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顶板专项治理、矿井通风、瓦斯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矿井防灭火、在建煤矿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工作。要深入开展客车、货车、面包车等“三车治理”,整顿路面行车秩序;要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交通工具安全技术准入关,严禁运输(客运)车辆带“病”行驶、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凌晨2点到5点的管控,严格落实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重点车辆100%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长途运输和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督,使其严格执行《道路运输危险物品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验,对达不到标准的车辆要果断采取措施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一经发现要责令其回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罐体容积和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要及时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隧道、危旧桥梁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农机:要开展春耕春播“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检查农业机械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拖拉机、农机具反光膜的加装情况;整治拖拉机“黑车非驾”、违法载人、超长、超宽、超载、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源头管理,实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七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

非煤矿山:要进一步加大复产验收逐级检查力度,非煤矿山企业在准备恢复生产之前,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逐项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安监局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开工一个。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对逾期仍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违法生产,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督促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夯实企业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要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善改造和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督查检查,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或未达标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严禁采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保证员工安全的承诺,形成“治违”的长效机制,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消防: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团场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规划。要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隐患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建筑外保温材料与消防产品。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要以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并抓好整改落实。凡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场所,一律不得营业。

建筑施工:要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建筑安全监管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继续加大事故通报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现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施,取缔无证上岗,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不法行为。

旅游、特种设备: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特别是加强对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和行业监管,加强对各类旅游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开展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突出整治车用气瓶、压力管网和土锅炉。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无证无牌使用运行隐患排查,处罚力度。

经委、水利、教育、商务、文化等部门:要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明确阶段专项整治责任、内容、措施和目标。

受限空间作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内存在有毒有害、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认真识别,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切实落实在受限空间作业票制度和现场设置明显安全告知牌的要求,安全告知牌内容包括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应急电话等;对长期废弃的受限空间(检查井)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封堵或填埋,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城镇燃气: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的监督管理,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中按标准计量投放臭味剂、针对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努力实现六月份为“安全生产无事故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近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要突出煤矿、交通领域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等方面的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加强对高危行业复工复产验收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应急演练是应对各类事故及灾害准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评估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应急人员实际操作水平,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缺陷和不足;认真全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对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开展演练活动做了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演练活动安排,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及“走过场”思想,务求实效。抓好煤矿井下紧急安全避险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监控系统,做好安全预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大型建设项目气候条件可行论证、防雷电检测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制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六月份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三面向”,注重实效,开展安全科普、“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自治区消防条例》宣传月、道路交通文明计划等宣传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力度;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媒体,形成舆论强势;建立和利用文化广场、公交车辆、影剧院等阵地,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宣教咨询服务,促进安全知识“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