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例6篇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文1

记者日前从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虽然我市公车改革的方案已起草完毕,但有关数据、规定细则还在核实完善之中。不过,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我市车改方案的总体方案已经成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严清华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参改范围已限定

严清华介绍,根据上级政策,我市这次公车改革限定两个范围。

一是参改机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

二是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其中市级、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鼓励其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湖北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

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按照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仍有6类车辆可保留严清华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非一刀切,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救灾、调研与集中公务活动、外事及政务接待、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取消车辆的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对仍保留车辆,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每月开展暗访。

司勤人员将妥善安置车改后,众多司勤人员如何安置也受到广泛关注。对此,严清华说,由于司机的身份类型较多,安置的渠道也有所不同,但都会妥善安置。大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二是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两个标准7档层级发放车改补贴严清华说,我省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车补标准可相应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我省有18个市县可享受这一政策。其中,我市郧阳区、竹山县、房县、郧西县、竹溪县公务交通补贴可享受这一政策。市级党政机关、丹江口市、茅箭区、张湾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文2

齐齐哈尔市原有的公务用车体制同全国一样,是计划经济的产物。2000―2002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每年每辆单车账面直接支出为2.7万元,加上司机工资、补贴、车辆保险、车库折旧、大修等费用,每辆单车年实际平均支出为7.7万元,3年公务用车实际总支出为2725万元。同时,3年新购车辆206台,购车支出1615万元,年均购车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9%。

这一体制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7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加上每年财政负担的大修费用等,公务用车支出的口子越来越大,财政及各单位早已不堪重负。二是公务车私用严重。公务车消费在民间早有“三三制”之说。即在公务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据调查,社会其他营运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平均为8215元,而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出租车的使用效率约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四是超标、超编配车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干部形象。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反复论证,出台实施方案。为使方案切实可行,齐齐哈尔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采取调查摸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2004年4月形成了《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货币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方案》2004年5月在市直83个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同时确定了富裕县、铁锋区作为县(市)、区试点单位。

三是制定原则,规范操作。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齐齐哈尔市确定了七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传统公务用车模式,实行货币补贴的原则;二是坚持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原则;三是坚持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约财政支出、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四是坚持保证工作需要,任何时候在规定范围内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五是坚持从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支出情况和各单位工作量及职能特点出发,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的原则;六是坚持分步进行的原则;七是坚持市直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是合理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既不能偏离改革方向,又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要保证实际工作需要。为此,齐齐哈尔市明确了以下分类、分档的原则:1.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按前3年单车实际支出及工作量大小分类;2.保证特殊职位工作需要,据实发放;3.市直行政及财政全部供养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市财政按方案规定的档次核拨;4.财政部分供养和不供养的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和市直机关分类核定补贴(主要是根据前三年车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采用基数法确定的补贴标准)。并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务用车个人补贴标准最高限额和财政补贴经费的档次。

五是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富余人员安置是公务用车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齐齐哈尔市从稳定大局角度出发,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如提前退休、退养、解除劳动关系、就地转岗、停职留薪创办和领办企业等安置方式,做到了“退养的愉快、转岗的安心、解除关系的称心”。

六是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原有公务用车统一上交市财政局,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带原牌照按照依法、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价拍卖。同时,为保证各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工作用车需要,市政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经营性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按市场化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七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涉及诸多环节,涉及各方面利益,必须严明纪律。为此,齐齐哈尔市专门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纪律监督组,出台了《全市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若干暂行规定》,并及时下发《关于严明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车辆搞好登记造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取得的成效

(一)堵住了体制漏洞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明显堵住了两个方面的漏洞:一是公务用车带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以杜绝。特别是相互攀比购车、以车顶债、车辆修理费用畸高等诸多问题都不再存在。二是公务用车私用得以根治。存在多年的公务用车消费“三三制”问题从源头上得以解决。

(二)减轻了财政负担

公务用车改革实行后,减轻了财政压力,改善了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前,齐齐哈尔市公务用车年费用为3790万元,改革后,财政支出交通费补贴仅为1134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656万元。

(三)改善了干部作风

公务用车改革前,一些领导干部已经不把公务用车当作工作的手段、办公的条件,而是成了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公务用车改革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外出办事、下基层多是坐公交车、乘火车,由于没有可供随意使用的公务用车,再也不会出现“白天跑公路,晚上回家住”的现象。实践证明,公务用车改革改善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减轻了基层单位和群众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拉动了消费需求

公务用车改革前,齐齐哈尔市个人拥有汽车比例不高,尤其是机关干部更是寥寥无几。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使机关干部每月都能有一定的交通费补贴,有关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配合公务用车的改革,为机关干部购车提供优惠政策。至今为止,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700多名县处级干部中,已有300多人购置了车辆,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

四、几点启示

(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是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基础

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查研究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制定《方案》期间,齐齐哈尔市不但充分借鉴了有关省市的经验教训,还抽调大量工作人员深入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数据,为《方案》的科学制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统筹配合,协同推进,是公务用车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

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牵头组织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的力度,定期掌握公务用车改革的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分析、协调和解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也从资金保障、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督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为公务用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规范操作的关系,是公务用车改革取得成效的保障

公务用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要加快推进,又要规范操作。为确保规范操作,齐齐哈尔市制定了资产审计评估、产权交易办法等系列文件,用以指导和规范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转让的监督和管理,使公务用车转让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防止暗箱操作,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既坚持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强力推进不动摇,又较好地保证了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规范有序。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文3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

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鲁办发〔2017〕45号)、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7〕7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全省制定统一的喷涂图样,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喷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标识化管理范围及喷涂样式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部门(单位)的保留车辆。

1、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统一喷涂公务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样式的明显标识和监督电话;

3、执法执勤用车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11〕180号)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三、标识化喷涂图案规格及位置

公务和行政执法样式的喷涂设计图案规格,请登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通知栏下载,网址为sdjgswj.gov.cn/col/nav/tongzgg/tongzgg_tongz.html,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

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四、组织实施

(一)登记统计,核实车辆

各参改部门(单位)根据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情况,按照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规定要求,向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送《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喷涂车辆申请表》(见附件1),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对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喷涂车辆明细,认真予以核实,并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管理台账,登记入档备查,做到账实相符。

(二)选定企业,组织喷涂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参改单位应喷涂车辆数量、车型及使用性质等,提交选定的喷涂企业,喷涂企业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即统一确定的字体、颜色、位置、尺寸等,有序组织喷涂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长效机制。新购(含上级调拨、经批准购置的车辆)公务用车应在办理车辆牌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后,如出现标识老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时补涂或重新喷涂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确标识化管理主体(原则上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监督主体,细化工作分工,强化日常监管。要把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文4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不论哪一行,工资都是每个员工最敏感也最关心的大事。在“原地踏步”九年后,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在今年迎来了首涨。

2015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与公务员调薪有关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提出,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

这个方案还提出,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

2015年6月初,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

从6月份开始,各地方已经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大部分省份已基本完成兑现工作。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公务员月人均实际增加收入300元左右。

养老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过去,公务员这一职业拥有几乎无忧的养老。在岗时不用自己缴纳养老金,退休后,每月可以安安稳稳从国家领取到充裕退休金。不过现在,这一养老“双轨”的局面已经改变。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这个决定意味着以后所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都将与企业职工执行一样的养老制度,实行多年的“养老双轨制”终于成为历史。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实施办法。

职业年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习惯了国家养老的公务员们,估计多少会对“突如其来”的养老并轨不适应,职业年金,成为公务员养老的有益补充。

2015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这意味着,如果算上“养老制并轨”以后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公务员工资总额的12%将用于缴纳与养老有关的费用。

对于公务员职业年金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公平的质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与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是并行的,所有企业都可以依法建立企业年金,这两者都属于补充养老保险。为解决两者不平衡的问题,他呼吁国家出台一些更加有利于扶持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促进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

职务与职级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在基层,领导岗位有限,很多人熬了大半辈子依旧没能上个台阶。“晋升难,待遇低”让很多基层留不住优秀的公务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热情。现在,职务与职级并行了,基层公务员们的待遇有了保障。

2015年2月正式下发并实施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出,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根据意见,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纪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立规易,执纪难。《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现在,各地各部门都在认真执行这两项法规。

公车改革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文5

一、制定明确的车改目标

选择好的政策目标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政策制定的成败、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国家配备公务用车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公职人员办事效率,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运行。但在实施过程中,公车采购支出数额巨大且持续增长,公车的使用管理制度不规范导致养车费用高昂,部分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公车私用现象普遍存在,损害政府形象,公车改革刻不容缓。

认清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公车改革的意义是制定正确政策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制度问题,车改政策的目标应是形成合理的制度设计,从而灵活、高效、公平地配置公车资源,约束权力对公共资源的处置,使其受到规章制度、财政预算和舆论监督的限制。

二、设计优化的车改备选方案

根据我国各地目前推行的公车改革试点以及国外公车管理经验,公车改革方案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严格管制模式,在不改变现行公车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公车使用每一个环节,使其更加规范;第二类为货币化改革模式,取消公务用车,通过货币化形式将原来的公车费用转移到使用人工资中或者以其他补贴形式发放,与个体利益直接挂钩;第三类为社会化改革模式,依据公车使用需求通过社会、市场来配置公车资源,提高效率、减少开支。从公车改革现状看,试点地区较多采用前两类改革模式,而处于实践探索阶段的第三类模式符合当前我国政府明确提出的公车改革思路。

采取严格管制模式进行车改的地区如成都市、中山市,对车辆的采购、加油、维修、更新、保险等环节实施统一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资源浪费、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但此种方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没有触及到公车管理体制。一方面,处置权没有发生变化,公车资源仍旧是单位所有、单位管理、单位使用,而非由社会、市场按需配置,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缺乏对监督管理费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此模式下,监管费用是一笔较大的财政支出,不容忽视。

杭州市、义乌市、威海市、南京市、江阴市等地区率先试点货币化公车改革,试点地区均取消了大部分公务用车,依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级别向其发放交通补贴,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或将交通补贴打入公交卡中,鼓励乘坐公共交通。货币化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共财政负担、防治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此种模式也存在弊端,一方面,货币化改革彻底改变了公车资源的产权,以补贴的形式将原有的公车费用发放给个人,一旦分配不合理,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将原有的计划分配直接全部转化为货币化补贴,会导致部分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公职人员将交通补贴视为个人福利,因公务用车取消出行不便,该出车办的事情不办,影响工作效率。

笔者认为,必须依据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思路,设计公车改革方案。一是实施公务用车总量控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三点:第一,摸清公车底数,对公车编制和配备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全面掌控;第二,建立刚性的预算约束机制,严格公车采购和使用,提高公务用车预决算透明度,做到信息公开;第三,严控公车配置,严禁政府部门利用预算外资金购置车辆,减少财政开支。二是全面加强公车监管。一方面,赋予公众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权,每年将公务车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预决算情况进行公示,包括车辆数量、规模、类别、新增车辆计划等;另一方面,利用高科技手段遏制公车私用,安装卫星监控、随时掌握公车准确位置。同时,依据国家规定清理超标配置公车,将清理出来的公车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成立车辆租赁公司,提高公车资源使用效率,解决司机安置问题。租赁公司采用统一的网络调度系统,公务人员通过调度系统实现对车辆的预约和调度使用,车辆租赁费用由政府承担。三是科学合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办理公事的需求情况,为公职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公务交通补贴,并鼓励尽可能利用环保节能交通工具出行办理公务。

三、公车改革方案评估

从技术可行性角度分析,目前GPS全球定位系统可以实现全天候、不间断地对公车进行跟踪和监控;网络的方便快捷与无所不在确保了公众的监督权得到更加充分地行使与发挥,对于公车私用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大大强化了公车监管力度。从经济可行性角度分析,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该政策占有和使用经济资源的可能性,公车改革由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各项相关政策的出台表明了政府改革公车制度的决心,公共财政资金是实现公车改革目标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是衡量实施此车改方案所花费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是否划算,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为79.69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43.99亿元,约占整个“三公经费”的55%。调查显示,一辆公车每年运行成本至少6万元,高的甚至超过10万元,若是在公车改革领域取得突破,“三公经费”将会大幅削减,即使节约1/4,中央本级每年财政支出至少能节省数十亿元。从政治可行性角度分析,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政府官员、利益群体和公众的支持,决定了实施成功的可能性。2013年两会上,总理曾“约法三章”,今后几年内“三公经费”只降不增,表明了中央的改革决心。2012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正式公开,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并针对不合理支出提出质疑。调查研究表明,社会公众对于合理的、能够减少财政支出的公车改革普遍表示支持。

四、保障与支持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范文6

__市公务用车租用办法 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各试点单位:根据《__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市机关公务车队为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员的公务交通以及个人提供租用车辆保障。为使公务用车高效优质、安全可靠、保障有力,按照租用付费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租车对象和条件 1、租用市机关公务车队车辆的对象必须是车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2、单位租用公务车辆必须符合《__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六种公款支付租金情形(实行保本价)。(1)负责承办全市性的重要活动或全市业务系统会议的会务工作;(2)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案件、事件以及市领导安排的紧急现场办公活动;(3)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外市兄弟单位客人;(4)保障离退休干部用车;(5)参加省的会议或到省送领机要文件、急件及材料;(6)由单位领导决定实施的科以下干部职工到城区范围以外的调研或检查工作。 3、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个人支付租金办理公务时租用车辆(实行保本价)。 4、车改单位的个人因公(六种情况之外)因私租用车辆(实行优惠价)。 5、租车实行优先保障公事、急事,优先保障预约,优先保障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二、租车联系办法 1、车改单位确定1—2名租车业务联络员负责与市机关公务车队联系租车业务。 2、租车联系实行电话或面谈预约。用车单位联络员应当提前半天以上预约车辆,预约时确定租车类型、租车计价方式、发车时间及行车路线。车队根据约定派车。三、计费方式(一)根据党政机关公务工作的特点,参照市场租用车辆的通行惯例,为方便各单位租用车辆的费用核算,市机关公务车队对公务用车租费拟采用以租用时间为单位计费方式,分为小时计费、半天(6小时)计费和全天(12小时)计费三种。 1、小时计费。从起租时间至止租时间为1至5小时以内的,以小时为单位计费;不足1个小时的按1个小时计费。 2、半天计费。从起租时间至止租时间为6小时的,以半天为单位计费。 3、全天计费。从起租时间至止租时间为12小时的,以全天为单位计费。 4、上述计时方法为:租车单位约定派车时间起算,至租用单位用车完毕止(包括空车直接返回车队时间)。(二)租时超过半天但不足全天,或超过一个全天但超时不足半天的,先计半天或全天租费,再计超时租费,不足1小时的以1个小时计算。例如:某单位租车时间为10小时,其费用计算公式为:半天租费+4小时租费。(三)依照交通法规的要求,车辆行驶实行里程限制,全天行驶里程原则上限制在400公里以内;半天行驶里程原则上限制在200公里以内。确因公务需要超过上述限制里程的,每超过60公里的另加计1个小时。四、租车价格 1、单位公务用车即符合《__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的6种公款支付租金的租用车辆,实行保本价。 2、应当由个人支付租费的个人公务用车实行保本价。 3、公务人员本人因个人生活,在城区范围内需要租用车队车辆的实行优惠价。 4、保本价、优惠价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五、结算方法 1、当租车单位用车完毕时,由车队司机填写《公务用车租用结算单》(详见附件2)与用车单位乘车人核算并由乘车人与司机双方现场签署单据,特殊情况不能现场签单的,租用单位指定租车联络人员在5天内到车队补签。 2、各单位租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单位的财会人员每月5日至10日到车队结算,并付清租车费用。付款方式应采取银行划拨为主,也可采取现金支付。六、注意事项 1、租用车辆单位应当依时缴费。拖欠租车费用超过一个月的,车队不予车辆保障。 2、租用车辆单位需解除租车约定时,必须在约定派车前15分钟告知车队值班工作人员,不提前解除约定,车辆已到达约定地点的,收取1个小时的租车费。 3、租用单位乘车人不按规定与司机核对、签署(补签)《公务用车租用结算单》达3次以上的,不予用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