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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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

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文1

往冬以来,区水利局以水库除险加固和改善防洪条件为重点,积极开展水利兴修工作。全区共投进建设资金1856万元,开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592处,完工592处,完成土石方127万立方米,投工投劳66万个,出动机械2840台班,修复水段工程14处,修复干渠964米,修复田间渠道1175米,加高加固堤防2974米,疏通河道3561米,加固水库7座,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2处,新建塘坝2处,新增蓄水能力35万立方米,打抗旱机井100眼。

在重点水利工程中,协助完成了乌石乡、太平湖镇20**年农发项目水利工程的实施,完成了耿城镇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谭家桥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焦村镇前溪河翻板闸、谭家桥镇麻川河翻板闸都相继完工并蓄水。

二、强化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全力以赴投进抗洪救灾工作。

3月份组织对全区14个乡镇的防汛预备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题目,制定了具体的度汛措施。各水库签订了水库防汛责任卡,落实度汛责任人,下达了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制定了水库和重点山塘防汛预案。建立了区领导联系水库制度。各乡镇成立了防汛抗旱工作领导组。5月份区防指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水库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汛期,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7月份,**区遭遇历史罕见的洪灾,9日22时至10日8时9小时内城区达322毫米,高密度的降雨使太平湖水位113.5m,毛坦水库水位226.5m,全区大部分小〈二〉型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大量村镇被淹,农田被毁,水利、交通、供电、电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洪灾造玉成区直接经济损失3.59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达0.958亿元。据统计,全区因灾造成水毁堤防187处14.6千米,损坏塘坝32座、浇灌设施24处、机电站2座、水电站3座、饮用水425处,造成饮用水困难人口1.3万余人。

面对严重的汛情和灾情,水利局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投进抗洪抢险,协助乡镇展开生产自救工作。对灾情严重的甘棠镇兴村村,抽调三名党员干部住村帮助村民进行灾后恢复,同时抽调技术骨干,分成三个组,分赴各乡镇,重点放在农村饮用水和浇灌设施水毁工程修复方面。对受灾较严重地方,派专业技术员蹲点指导,现场给予解决方案;对于受灾较轻地方,实行专人分片负责,每到一处,解决一处。8月10日前,425处饮水工程已全部恢复到灾前供水状态。对于水毁水利工程,全区已完成工程531处,完成土方91.7万立方米,石方28.6万立方米,砼方7460立方米,累计投进资金2812万元。

三、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和项目建设工作。

先后编制完成了《永丰乡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华乡曹村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区"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五座病险水库勘探评估和水库评估报告,其中《永丰乡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现正在实施中。

20**年,全区小水电建设总投资约2405万元。南坑电站续建工程进展顺利,长坦、清溪等电站已投产使用,岗村、苏坑、蓝水河电站相继开工建设。

四、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安全用水项目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纳进省、市、区民生工程,区委区政府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解决我区农村饮水不安全题目。我区2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人口为12000人,其中,20**年第四批项目为7000人,计划总投资273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1万元。项目人均投资标准为390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176元/人,省级配套资金64.2元/人,市级配套资金22.5元/人,区级政府配套50元/人,自筹资金均匀77.3元/人。20**年项目为5000人。项目总投资199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7万元。项目人均投资标准为398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180元/人,省级配套资金64.0元/人,市级配套资金22.5元/人,区级政府配套50元/人,自筹资金均匀81.5元/人。涉及全区14个乡镇22个行政村3468户。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为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取得实效,我区制定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五、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水资源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水政执法职员进行水法规学习,积极参与"世界水日"水法规知识竞赛。对全区所有已办证的取水单位重新核定了取水量。共换发新证60份,其中新办理取水申请24户,另有2户正在办理中。20**年共依法处理水事案件3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3万元。

水土保持工作,20**年永丰洙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1.57hm2;沟渠防护工程100米,截水沟3000米,排水沟1500米;营造水土保持林5.8hm2,补植疏林地10hm2,营造经济林12.6hm2,发展速生优质用材林5.8hm2;整治土埂梯田3.17hm2;建设拦河坝一座;封禁治理90hm2;兴建沼气池25座。

在水土保持预防监视工作中,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各级执法检查5次,督促编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项,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项。

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步行业形象。

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文2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按照贫困户退出对饮水安全的要求标准,市水务局对全市13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贫困人口缺水情况逐一登记,并且建档立卡。全市有9个乡镇,13个行政村(9个贫困村),涉及饮水不安全人口570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4人。在调查基础上,制定了《行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投资339.5万元,新建13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在上级投资计划和资金尚未下达,工程实施方案尚未批复的情况下,为确保全市脱贫摘帽,市水务局自4月中旬陆续组织开工,特别是涉及占耕地的管路部分,要求在春耕前将管路铺设完毕,不能影响春耕,以保证13处饮水安全工程按计划在10月末全部竣工通水。截止目前,水源井完工3眼,井房完工2座,蓄水池完工3座,铺设管路8500米,通水试运行1处,解决了60户、248人饮水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人。

(二)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建设情况

1、项目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建设情况。今年,市水务局争取省级资金300万元,围绕**生态景观带,在**、**、**三个乡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11250亩,其中:完成经果林2486亩,生态修复1908.3亩,保土耕作6855.7亩。目前,工程已全部竣工,全部纳入扶贫标准化果园。

2、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配水情况。截至2018年5月30日,林业部门确定扶贫标准化果园涉及28个乡镇、31处,规划面积7190亩。经现场勘察,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2018年能够进行配水的有25处,配水面积5840亩,估算投资1050万元,至今,已经完成20处,其他工程正在施工,计划在6月30日前,水电工程全部完工。

(三)**镇梯田配水

**镇坤头波罗村为市级贫困村,2017年通过坡耕地进行治理,修建高标准农田3000亩,由市水务局制定梯田配水方案,引中水实施灌溉,市水务局负责骆驼营泵站至11个蓄水池主管路的供水。供水工程以**泵站为供水首部,设计两条供水管路,一条供水管路控制5个蓄水池,另一条管路控制6个蓄水池,工程投资269.28万元。至今,我局承担的主管路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完成工程总量的95%。

二、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项目争取情况

今年,向上争取项目共计12个,争取资金6551.7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3441.7万元。

(二)招商引资情况

成功引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亿元,带动上下游企业13家。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厂房建设。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1、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5万亩,争取中央资金1754万元,工程2017年10月开工,2018年5月完工,工程分布在14个乡镇,新打和改造水源井118眼,新建蓄水池1座,安装配套水泵118台套,埋设输水管路171.11km。

2、2018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分布在27个乡镇,争取中央资金1890万元,新建水源井88眼,维修旧井42眼,维修改造方塘1座,改建井房130座,安装水泵133台套,埋设地埋管路200.53km,安装变压器50台套,安装农业水价改革计量设备133台套。

3、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40亩,争取省级资金288.64万元,工程分布在**等9个乡镇,改建水源井12眼,维修改造方塘1座,安装配套提配水设备12台套。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计划11月20日完工。

4、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改革试点项目。    2017年开始,省水利厅选取我市进行改革试点,省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工程总投资的80%、其余资金群众自筹。今年省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80亩,工程分布在**等5个乡镇,改建水源井8眼,安装配套提配水设备8台套,埋设输水管路16km,配套变压器5台套。工程于4月开工,5月20日完工。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省水利厅选取我市进行旱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全省一个),按照省厅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印发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组建节水灌溉合作社21个,安装计量设备320套,建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平台,2017年,在**乡新亭村完成面积2705亩,省财政每亩补助资金标准5元,共补助资金1.36万元。今年重点在**等乡镇实施,计划完成面积8.2万亩。

6、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争取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245万元,重点用于农田灌溉工程维修养护,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确定实施维修养护项目74处。目前74处工程已开工62处,完工49处。其中:已维修各种供水管路0.5万米,配套水泵6台,井房维修7座,淘井清淤45眼,更换低压电缆1580米,已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0135亩。在抗击春旱保苗期间,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争取省以上资金3000万元,实施水平梯田综合治理面积1.8万亩,工程涉及**等8个乡镇。工程实施方案、外业踏勘已完成,国家资金尚未下达,待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在10月初进行施工。

(三)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市于6月12日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汛责任状。二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37个乡(镇)管理区、13座水库、大凌河及其支流、城市防洪、山洪泥石流、尾矿坝、重要经济目标、学校等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共明确行政、技术、抢险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872人。下发《2018年度汛方案》及《防汛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市、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确保责任制落实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水库、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13座,目前仅剩**水库未除险加固,现空库运行,已列入2019年加固计划。153座尾矿库,具体由安监局负责,已全部落实责任制及各类责任人,制定相关防汛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我市已经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预案。重点对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应急供水预案》及重点区域《逃避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五是加强水毁应急度汛工程排查整改。汛前,排点河道险工险段46处,已争取上级资金修复完成21处,正在修复16处(16处险工险段具体凌河局负责,争取主汛期前完工),剩余9处险工险段,已逐级落实责任人,制定逃避险预案,主汛期专人值守,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六是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重点检查河道、公路桥在建工程带来度汛隐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七是加强抗旱工作。今年,春播期间土壤墒情较好,大部分农田5月末完成播种。进入6月,由于降水不均,持续高温,受旱面积逐步增加,全市受旱面积高达135万亩,其中轻旱80万亩、中旱40万亩、重旱15万亩。全市共新建灌溉井88眼,维修灌溉井42眼,开动机电井3688眼,投入机车、机具等抗旱及播种设备1.75万台套,抗旱浇灌面积达22万亩。八是加强落实物资储备、通讯报讯及抢险队伍。抢险队伍实行民兵联防制,市级抢险队伍由武装部组织以民兵为主的专业抢险队100人,乡镇级抢险队伍由各乡镇建立不少于总人口数10%的抢险组织。储备橡皮舟、冲锋舟、救生衣、编织袋、铁线等防汛物资总价值80万元;打井机、送水车、软带、喷灌机组等抗旱物资总价值220万元。

(四)城乡供水工作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工程施工沿线**4个乡镇,共14个村(8个贫困村)、27个组(15个贫困组)发生饮水困难,饮水困难户数1170户,饮水困难人口3931人,涉及建档立卡户176户,435人,饮水井干枯369眼,水量不足796眼。正在实施饮水安全工程6处,涉及饮水困难户数255户,饮水困难人口756人,建档立卡户18户,31人,工程设计投资370万元。**组应急饮水工程于4月17日开工建设,于6月15日通水试运行,解决了该组47户,147人(建档立卡户5户,15人)吃水困难问题,工程完成投资59.22万元。2018年完成水样检测359份。

2、城市供水工作。城市供水工作运转良好,水源、水厂、泵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供水水质执行每日检测,每月进行42项常规检测,我市水质106项指标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日保障供水7.3万吨,保障了城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3、园区供水工作。截至目前以为园区供水214万立方米,保障了园区企业以及人工湖等景观用水。

4、**二期工程。现新建净水厂的清水池、综合楼、加压泵房、仓库及机修间等工程已封顶,主体土建工程已完工80%,预计10月份完成主体土建工程。

5、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

(五)河长制工作

1、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完成。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设立了流域、河流(河段)三级河长。全市共设立市、乡、村三级总河长、河长632人。2017年11月2日市编办印发《关于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的批复》,同意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务局。

2、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完成。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兼职副主任14名,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和业务股两个机构,核定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名。目前办公室办公室设备全部配齐,保证了河长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3、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印发。5月23日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13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含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其他重点微小河流,14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

4、“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完成。我市共有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36条,其中省和**市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流22条,我市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流114条。目前“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近期将完成印发。

5、河长公示牌设立完成。我市共设立河长公示牌266块,其中市级河长公示牌14块,乡级河长公示牌252块。在2018年5月31前已全部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和验收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解决好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难,做好扶贫标准化果园配水工作。

二是做好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加快跑部进省,力争将各类项目纳入省厅计划的大“盘子”内。服务好**产业园项目。

三是对在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推进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规划好2019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做好项目储备。

四是做好坡耕地综合治理各项前期工作,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做好2019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项目储备。

五是全面落实好防汛抗旱各类责任制,全力做好今年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文3

**年4月15日,省政府召开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现场办公会,讨论通过了滇池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和湖滨“四退三还”工作的总体思路,对滇池治理各项措施和工程进展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滇池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立即行动,抓住机遇,狠抓落实,快出成效,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不折不扣地推进滇池治理各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和滇池“十一五”规划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以环湖截污、环湖生态、入湖河道治理、底泥疏浚、水源地保护、外流域引水六大工程内容为主,结合滇池流域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以滇池流域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为出发点,编制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2006-2010年)(即滇池治理总体方案)。

**年6月10日前完成规划初稿,达到向国家汇报的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规划文本。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滇管局

(二)积极推进和落实“十一五”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开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1.将牛栏江引水工程、环湖截污工程、环湖生态恢复建设等滇池治理的关键性措施和支撑性工程,纳入滇池“十一五”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科学性、操作性、可行性、政策性,做好向家专题汇报“十一五”期间滇池水污染治理的工程实施方案的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2.加快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扎实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为项目尽快动工做好准备。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省市确定的滇池治理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以争取银行信贷和工作的主动。

**年7月1日前,提出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意见,报市政府研究;11月1日前,提出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第四批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意见。各项目责任单位按月向市发改委、市滇管局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滇管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三)全力实施好环湖截污工程项目建设

环湖截污是滇池治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环湖截污工程是干渠截污、河道截污、片区截污、集镇和村庄截污四个层次的截污管网系统建设。

1.环湖截污干渠建设

(1)坚持全面闭合的总体目标,按照“长远考虑、百年大计”的规划设计标准,切实加快规划设计和报批工作。

**年5月30日前,完成环湖东路截污工程可研编制及报批,并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和项目环评的修编工作,确保截污工作与环湖东路施工同步。

**年6月30日前,完成环湖南路截污工作可研编制工作,同步开展项目环境评价和初步设计工作。

**年12月1日前,完成环湖截污北岸完善工程和西岸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规划局

(2)组织对截污干管实施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年5月30日前,至少组织一次有国家层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结果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滇管局

(3)今年6月,结合环湖东路建设,动工实施环湖东岸截污干渠建设。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4)今年10月,结合环湖南路建设,动工实施环湖南岸截污干渠建设。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5)今年完成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9公里截污管建设。

责任单位:滇池北岸工程局

2.河道截污建设

(1)今年要全面实施盘龙江综合整治、宝象河截污整治,动工实施7条入湖河道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29条主要入湖河道整治,实现滇池主要入湖河道的彻底截污。

盘龙江综合整治:**年12月31日,完成盘龙江综合治理一年行动计划内容。

宝象河截污整治:**年5月15日前,确定整治方案,8月30日完成有关征地拆迁工作,9月动工建设。

金汁河截污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年12月31日前完成。

洛龙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12月31日,完成30%工程量,整治河道2.43公里,截污管网5公里。

玉带河-篆塘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6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7月开工建设,年内完成60%工程量。

新运粮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9月完成征地拆迁,10月开工建设。

老运粮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9月完成征地拆迁,10月开工建设。

西坝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依托西坝路改扩建工程,抓紧开展二环南路-广福路段截污管建设,其以下段于10月完成征地拆迁,年内动工建设。

海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6月完成征地拆迁,7月动工建设,年内完成50%工程量。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2)进一步完善“河(段)长负责制”,尽快完成市(各县区)滇池主要入湖河道综合环境控制及河段长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3)启动和完善入湖河道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采用自动和人工的方式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3.片区截污建设

(1)**主城、呈贡新城、晋城、昆阳—海口、滇池西岸五个片区,分别制定和完善片区排水规划。今年内完成主城地下排水管网普查。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

(2)结合主城提升完善,对城市中心区合流制排水体制分片、分阶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施滇池北岸工程,按计划完成草海西岸B段截污管及庄房村污水泵站土建工程、官宝路A段污水干管建设。开工实施村、张官营泵站建设,启动西坝路、盘江东路、金汁河、东二环、环湖东路城区段污水管道建设。今年完成第七、第五污水处理厂改扩建50%基础处理工程及第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70%土建工程。上半年启动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脱磷除氮(消毒)处理装置,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建设。

责任单位:滇司

(3)今年分别完成呈贡捞鱼河、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总投资的40%、30%。

责任单位:新都公司

(4)结合道路建设、片区改造,开展城市雨污分流次干管及支管配套建设,完善配套地下排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政府,呈贡新城管委会,滇司

(5)一定规模的居住小区、商业集中区等,都要建立起相应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推进再生水设施建设,今年底,再生水设计总处理能力达到每日451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6)滇池流域内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完善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

责任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各有关县区政府

4.集镇、村庄截污

在滇池流域内环湖公路以外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收集管道及处理设施。**年7月30日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动工实施。

采取分散处理等方式,对滇池流域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建设,到2010年,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和一级保护区外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40%以上。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市环保局

(四)加快环湖公路的建设,为环湖截污提供载体

1.按照环湖公路由三个层次道路系统的规划和设计,以环湖交通干线为重点,加快环湖公路建设(环湖景观步行道、环湖交通干道、环湖高速公路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2.抓好研究论证,统筹考虑建设环湖轻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加快环湖生态建设工作

1.还湖、还湿地、还林是滇池治理的关键性举措,是环湖生态的重点。在滇池外海环湖交通路以内,开展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四退”和还湖、还林、还湿地“三还”工作。

(1)“退耕”。**年内,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在滇池外海环湖公路以内湖滨地区退耕59424亩,全部退出粮、菜、花等农业生产。其中,官渡区14000亩,西山区6000亩,呈贡县12000亩,晋宁县27424亩。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农业局

(2)“退塘”。在有条件的湖岸,拆除防浪堤;**年内,通过租用方式,退鱼塘7576亩,恢复为水面或自然湿地。

责任单位:晋宁县政府

(3)“还湿地”。**年内,在滇池外海环湖公路以内湖滨退耕或退塘地区,通过租地的形式,建设生态湿地或恢复自然湿地26128亩。其中,官渡区3882亩,西山区2784亩,呈贡县3595亩,晋宁县15867亩。租地费用由市按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滇管局、市环保局

(4)“还林”。**年内,在滇池外海环湖公路以内湖滨退耕或退塘地区,通过租地的形式,建设生态林40872亩,因地制宜组织种植生态林、经济林,如核桃、蓝莓等。其中,官渡区10118亩,西山区3216亩,呈贡县8405亩,晋宁县19133亩。租地费用由市按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滇管局、市林业局、

(5)“退房退人”。以县区政府为主,对环湖公路以内59个行政村,约3万人,涉及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年10月1日前,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补偿标准。市有关部门按“搬迁有新居,生活有来源,就业有扶持”的原则,在8月1日前,研究提出指导性政策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从**年6月30日起,滇池环湖公路以内和31条河道河堤两侧沿地表外延2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滇池流域范围2920范围内搬迁或者关闭存栏畜10头以上、禽100羽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由市政府法制办按有关程序尽快予以颁布实施。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嵩明县政府,市农业局、市政府法制办

3.结合草海片区开发,实施草海生态修复,同步恢复建设草海片区生态湿地。

责任单位:西山区政府

4.在滇池流域开展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按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和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三年达标工程的要求,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推进流池流域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林业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5.对滇池流域面山的采矿、采石、取土点(场)全面关停,对“五采区”进行绿化。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加强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工程、保土耕作等措施,小流域单元综合整治和大面积封育防治相结合,治理滇池流域水土流失。**年完成水土流失整治2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6.加强水源地保护

推进落实全市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加快调整饮用水水源地种植结构,今年松华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消所有养殖业活动,推广农村能源替代与节能。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确保水源地安全。

责任单位:盘龙区、嵩明县政府

7.提高滇池运行水位,增加蓄水量。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水利局

(六)加速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促进滇池污染治理工作

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统筹考虑和解决流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移民搬迁和劳动力转移等问题,建立城乡一体的生产、生活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七)抓紧底泥疏浚的相关工作。在有效截流入湖污染物后,底泥疏浚就是改善滇池水质的重要手段。

1.加快实施滇池草海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2.减少滇池内源污染,加大对滇池底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研究和示范工作。

一是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污泥掺烧发电项目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经委

二是抓紧开展水环境固体污染物综合处置利用一期工程(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责任单位:滇司

(八)抓紧开展牛栏江引水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

配合省水利厅,抓紧开展工程动工各有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今年年底,动工实施牛栏江引水工程。

责任单位:寻甸、嵩明县政府,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移民局

二、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滇池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积极争取国开行的信贷支持

1.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落实项目贷款各相关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2.市级财政研究,筹措资金或是安排专项资金,按确定的比例,作为滇池保护治理工程项目的资本金和配套资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更大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3.滇池治理的前期工作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技术贷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积极向国家和省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和联系

明确专人负责滇池治理项目贷款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的推进工作,争取国家和省优惠政策、资金补助等支持;5月底前,完成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项目,特别是今年要实施的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争取国家和省的更大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

(三)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建立和明确滇池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市作为滇池治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地位,量化和细化县(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在滇池治理中的责任,一年一考核。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2.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指导,加强监管,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切实履行好滇池治理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水利厅、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

(四)建立滇池治理信息公开制度

在**年6月1日前,提出滇池污染治理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通过公开污染治理信息,特别是重大项目投资、进度等信息,建立健全滇池综合治理公众监督、举报、受理、公示制度与平台,努力推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五)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统筹协调,尽快改变目前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互相扯皮的状况,加快建立职能清晰、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管理有效的治污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2.理顺全市排水管理体制,在**年8月1日前提出理顺全市排水管理体制的建议,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滇司

3.建立并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体制,逐步规范全市水环境管理工作。在**年8月1日前提出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的建议,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

4.进一步完善滇池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在稳定财政投入基础上,统筹各项规费,引导社会资金,吸引外来投资,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和融资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滇司

5.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评估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推行项目排序和投资效益优先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其它有关事项

1.与省民政厅进一步联系对接,开展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阳宗海流域行政区域调整问题,在7月1日前提出调整具体方案,经市政府报省政府研究。

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严查超速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县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公路两侧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交通、公安、公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新修路面不受损,延长境内公路使用期限。县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破损山体、荒山荒坡、河道等生态环境的修复、绿化、美化工作,停止非法开采山体的石料厂、灰窑和违章建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山体景观。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对在这次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影响治安、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事件要从快从严处理。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治理措施,制订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目标。

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文5

一、生态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态,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富裕和谐新陇县做出贡献。

目标任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传统生活方式的转变,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中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增强全县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按照先行示范、逐步推进的总体设想,在“十一五”期间建成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0个生态村,在“十二五”期间建成8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0个生态村。

总体要求: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以加强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保护和恢复为重点,推进以山川秀美为主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生态体系建设;以环境管理能力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培育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生态创建活动

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是生态系列创建的细胞工程和基础工程,要重点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抓好六个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二是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基础,大力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技术;

三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

四是推进农村改厨、改水、改厕、改圈工作;

五是加快推进农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

六是积极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探索污水处置办法和有效途径,大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强化生态创建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

(一)精心组织,完善生态创建规划。坚持协调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便于操作的原则,科学划分本乡镇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指导乡镇的产业发展和生产活动,充分发挥乡镇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创建规划要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和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要相互衔接,活动一并开展。规划任务和目标要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便于实施、检查和考核。

(二)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生态创建工作。各乡镇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生态创建,确保建设成效。根据国家考核标准,修订和完善生态示范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体系,完善相关规划编制指南等技术规范。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创建方案,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生态创建活动。

(三)加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各乡镇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构,加大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制订年度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把规划中确定的任务进行分解,切实抓好落实。提高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有效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科学的城乡环境管理决策体系。

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的重要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从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科学合理开发山石资源,切实维护山石资源的开发秩序,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谐统一,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统一部署、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依法推进。合理调整矿山开局,优化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山石开采企业的数量和生产规模,对布局不合理的山石矿山限期关闭,统一规划到集中开采区。加大对已破损的山体和废弃矿井(坑)恢复治理力度,逐步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工作重点

1、整顿的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非法开采山石资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关闭破坏地质环境、“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建筑石材矿山;针对山石资源开采现状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

重点矿区:镇的矿区;、等乡镇的岩矿区;矿区。

2、整合的重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山石开采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山石资源开发的规范化、科学化。

重点区域:矿业权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可以集中开采而分散开采的矿区,主要是、、建筑用岩开采区;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不适应的矿区;矿区范围平面或立体交叉重叠的地区和地质环境脆弱区。

3、地质环境治理重点:积极开展省级地质公园评审及筹建工作;落实治理资金,大力开展损毁山体、采石坑的治理工作。

重点区域: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区域;京沪高速公路段。

(二)工作目标

1、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及其他禁采区内山石矿山全部取缔关闭,做到“三不留、一恢复”,即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并开展损毁山体恢复治理。

2、制定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工作方案,建立治理资金筹措机制。

3、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省内标准的山石资源开采规模标准。

4、划定山石资源集中开采区,开采布局合理,基本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开采。

5、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开采方法、开采工艺和技术。2012年6月底前,建筑石料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和机械化装载设备达50%以上。

6、通过专项整治,山石资源矿山比2005年压减20%以上。

7、2012年6月底前,城市周边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70%的被毁山体必须得到有效治理。其中城市规划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被毁山体,限于2012年9月底前治理完毕,已恢复山体有根本性改观。

8、进一步制定完善山石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山石资源开发要更加规范、科学。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法

一是依照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要求,按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可采区内聚集”的原则,大力推进山石资源整合工作。要按照已划定的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对现有的石材矿山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规划、整合方案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避免山体自然风貌继续遭到破坏。要认真编制山石资源整合方案,合理调整开局,优化集中开采区设置,严格控制山石开采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对布局不合理的山石矿(点)进行资源整合或关闭。整合后的矿山要符合法定条件,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对生产规模达不到标准的已建矿山,要按要求限期达到最低开采规模。对破坏浪费资源、不符合资源整合条件、限期内生产规模仍达不到标准及其他达不到整顿规范标准的各类石材(料)矿山,2012年6月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各级资源整合方案未批准前,不得设置新的山石资源采矿权,对已设立的要进行清理。

二是严格矿权准入门槛。按照资源整合方案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科学设立采矿权。严格新建山石矿山准入条件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适度控制山石资源矿山数量和规模,对矿业权设置实施源头管理。新设立矿山的建设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适应,不得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化整为零。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开采回采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生产能力达不到5万方/年的建筑石材(料)新设矿山一律不予批准。生产能力小于2万方/年的已建小矿山,均要进行整合,整合后仍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一律予以关闭。

三是切实做好对已毁山体和废弃矿坑的修复工作。因历史原因遗留,特别是“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被毁山体、残留矿坑,要认真编制修复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分步骤、按计划的综合整治。对新建和生产矿山,必须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申请新办矿山,未提供矿山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已建矿山未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限于2012年3月底前制定完成。矿山企业未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要限期予以治理,否则,不予办理延续、变更和转让等采矿登记手续。对逾期不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除治理保证金不予返还外,还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要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督促矿山企业缴纳治理保证金并签定治理责任书。一次性缴纳治理保证金的,要于2012年3月底前缴清;分期缴纳保证金的,首次缴纳时间不得超过2012年3月底。对于拒不缴纳和不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只开采不治理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和部署阶段(2012年3月下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05号)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分通知》(临政办发[2012]5号)要求,宣传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整顿规范工作的发动和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6月底)。根据山石资源专项整规和批复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要求,按照“政府调控推进,企业平等协商,合理划分利益,依法规范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争取做大做强”的原则,积极实施山石资源专项整规工作。对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无保障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引进先进的开采技术、开采方法、开采工艺和管理经验;切实搞好对已毁山体和废弃矿坑的修复治理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7月下旬)。对本县的整顿规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本地矿产开发秩序长治久安的措施和方法,7月底前写出总结,申请市政府进行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这次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保护国家资源,体现国家利益,最大限度的提升资源价值;要妥善处理好政府、集体、投资者和群众的利益关系,做到国家资源不浪费,资源性资产不流失,农村集体经济不受影响,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充分考虑资源有偿使用与资源整合的有关衔接,坚持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矿业产业政策衔接的原则,坚持政府规划引导和企业资源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源整合和采矿权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实现矿产资源资本化管理和有偿使用。县政府把整顿规范工作列入工作责任考核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矿,落实到人。对管理不到位,特别是“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山石资源开发秩序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