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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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论文

儒家文化论文范文1

隋抱朴的这种儒家形象的发展与当代的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品的发表是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在80年代人们都有着一种发展的渴望,人们是这样,国家更是这样。随着的召开,国家的发展也是走向在一种全新的模式,改革开放也在思想上为我们提供了保证,新的事物的出现,人们的思想也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的看法。人们开始对社会的发展尽心思考,这也就产生了对社会发展的不同的思想。而隋抱朴的这种儒家的思想就是作者对社会的发展找到的新的答案,也是当时的寻根一派的对社会的不同的看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寻找不仅仅是对社会发展的道路的一种寻找,也是对我国国民在思想灵魂上的一种寻找,这是起到了双重的作用的。隋抱朴儒家的思想得到认可,也是读者对种儒家的文化在中国的发展中起到的中流砥柱的作用的一种认可,也在思想上为当时的人们提供一种范本。时代的因素在当时是主要的因素之一。隋抱朴的这种儒家思想在深刻的内涵上也是存在于当时的这种社会的基础的,社会已经不仅仅是需要一种新的启蒙,而是在合理的生活的轨道上找到以往合理的生活思想规律,这对于人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而作者张炜也通过隋抱朴的儒家思想的认可得到新的确立。在当时那个近乎疯狂的80年代,人们的思想经历的是当时最活跃的西方的影响。这对于文学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推到作用。而且我们也看到这种新的儒家的思想与时代的发展也是一种双向的互动的内容,在一方面这种儒家的思想丰富了社会的存在的思想,而在另一面社会的整体的发展也为儒家思想的存在提供了良好的保证。只有一个开放的社会思想的包容的力度才会得到增加,这是在80年代的一种很好的体现。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文学的发展的,文学的发展更加的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且社会的思想的力度也深深的制约这文学的这种发展。隋抱朴的儒家的思想的也是在这一层面看到的社会的文化的一种显现。在80年代的寻根文学里我们不仅仅看到的这种对儒家思想认同的一种,这仅仅是当时的一个某方面,也是寻根中对社会的发展进行儒家解释的一部分,许多的作家还把社会的发展的看到的是道禅文化,还有楚文化等等。这些都是对社会发展的合理的解释,这也无疑构成了寻根文学的多元化的发展。

二、隋抱朴的儒家思想与自己的深刻的矛盾性

隋抱朴是一个深受传统文化熏染的人。他的名字就来源于“抱扑见素,少私寡欲”的儒家教义。他从小将“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中国传统文化是最不讲人性的,把人的正常的视为消极的东西,把社会的理知规范视为神圣的完全积极的东西。在这样文化背景下的隋抱扑,注定了成为方面的悲剧人物。隋抱朴首先是一个人,就必然有人的七情六欲。妻子桂桂死后,小葵是第一个闯入他生命的女人,也是他一生钟爱的女人。面对小葵的约会,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他最终“突然转身向着河滩跑去了。他像要扑向一个什么东西,没命地奔跑,嘴里同时还发出谁也听不清的咕囔声。”从他的这几个动作,足可以看出他对小葵的情感是多么的强烈。之后,由于被小葵嗅过手掌,常常睡不着觉,要不就做梦有人来捧他的手掌,他曾无数次偷偷伏在小葵的后窗上。小葵经四爷爷点头嫁给李兆路,使得隋抱朴彻底失望,可他内心的渴念一分未减,受尽了折磨。在李兆路外出当盲流的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抑制不住内心火一般的热情找到了小葵。李兆路的意外死亡,给隋抱朴带来了堂而皇之接近小葵的机会,但是,他所受的传统教育使他充满愧疚,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情感要求。小葵盼望并期待着隋抱朴走进她的生活。一次在蓖麻地里的相见,小葵渴望抱扑能在众人面前堂堂正正地直面他们的关系,然而小葵失望了。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天,抱扑没有站起来,也许就在也站不起来了。”“爱是人性天国的核心,是这个王国中最活泼、最美丽、充满生命的根本因素”,然而抱扑与小葵的爱却走到了尽头,不是因为不爱,却因为抱扑的特定文化和特定性格。隋抱朴的心灵深处,强烈呼唤一种火一般的爱情。他有时表现出一股勇于进取的力量,一股往着高处涌流的狂奔不息的热血。但是,另一方面,又有传统文化留下的巨大投影,困扰束缚着他,一种儒家的教益充斥着他的内心。他的出身,他的原罪感,他所受的传统教育使他背离了自己的情感要求。他的内心世界充斥着矛盾,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使他有时倾向于情感的天平,有时又充满着自责、忏悔的矛盾心态。人类“缔造的文化体系,表现了人类对善的追求,但是,也处处有伪善的部分加在其中,与真实的善的追求形成对抗的力,因此,在人的文化欲求中,总是接受着祖先文化遗产的双重积淀,这种复杂的情况也使人的文化追求体系本身又有两种力的拼搏。”文化的虚伪成分无情地摧残着抱扑的身心,人为地强迫他熄灭自己的欲念。社会理知规范无情地征服了他的情感,这个征服的过程是充满着灵魂的惨烈的战争的。隋抱朴是一个意志力很强的人,他可以忍受形而下欲求的折磨而从形而上的欲求中得到些许满足,如苦思冥想。他有一种大爱之心,这使他往往陷于有所爱而不得所爱的深刻矛盾之中。闹闹,一个洼狸镇最妩媚的女人,她心中一直爱恋着抱扑。闹闹对抱扑的火热感情,抱扑这个充满大智慧的男人,他不可能感觉不到;但在几次心灵的颤动后,他以冷静的面孔,不敢直视的目光,面对这位活力四射的姑娘。小葵的再嫁,能否给他一次机会,做一次自己情感的主人,使闹闹不再成为第二个“小葵”呢?传统文化在隋抱扑的世界中,好象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这个幽灵断送了他一生的爱情,一生的个人幸福;但同时,也因为这个幽灵,使他怀抱“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知识分子情怀。从这一点上来看隋抱朴也是具有常人所没有的毅力,这也是儒家思想在内在的赋予他的坚毅的品质所在。

三、隋抱朴的儒家文化思想具有的现实的意义

隋抱朴的这种儒家思想对现在的社会具有着广泛的现实的意义。在现在的社会发展的今天,隋抱朴这种儒家的思想是我们所应该具有的,这有利于我们现在的社会的会更好的发展,因为儒家思想主要的行为是与人为善,这样我们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才能看到社会的发展的有利的一个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们的社会已经改变得太多,这样的社会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人们的深层次的交往,隋抱朴的这种儒家思想的善良是我们的榜样。眼看到了自己家里的不幸,也看到了社会的不幸,这样在隋抱朴的身上就埋下下了善良的种子,看的不幸的事情多了就得到了自己内心的净化。这在巴金的身上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这方面无疑与巴金存在这很相似的方面,巴金在城墙上每天看见杀人,心中也就有了对社会更加深刻的了解。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隋抱朴的这种不幸的发生也为其带来了观察社会的机会,也是一种心灵上的沉淀。人的生活经历这许许多多的事情,这种磨练也是对隋抱朴这种儒家思想形成的关键的因素,也让我们的心灵得到启迪。作家张炜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我们看到了时候的残忍,也看到了的无情的存在。这些深重的苦难都被隋抱朴所承受下来,善良背后的儒家思想的存在。此外在书中还有隋见素、隋含章、赵多多、四爷爷、隋不召等人物的描写,更加衬托了隋抱朴的儒家思想的情怀。也是作者要深刻表达的一种文化上的认同。粉丝厂的继续的发展,隋抱朴的接管也是一种儒家思想上的胜利。而且这种现实的意义上还表现为那种特殊的大爱,我们可以看出抱扑有一颗大爱之心,普度众生的大爱。而且除了大爱,他还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弟弟妹妹。作为长子,他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爱心,在弟弟见素在城里得了绝症后,他来到弟弟身边的第一句话就是“见素,我来晚了,我该早来看你。我是老隋家的长子,不该让你一个人出来闯荡。我没有尽到一个大哥的责任。”一股浓浓的兄弟之情流淌出来;这些都为现在的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四、结语

儒家文化论文范文2

在建筑景观设计中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礼乐”,在中国的儒家文化中礼乐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社会规范,其中“礼”讲究的是尊卑有序、长幼有序,是对社会制度的绝对强调,以保证社会制度井然,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礼”对中国建筑景观设计的音响主要表现在官方建筑景观设计中,其中故宫是一个典型,在故宫的建筑景观设计中处处都可以看见“礼”的痕迹,其中所有的正殿都分布在宫城的中心线上程对称形式,每一座正殿都经过人工加高,这些建筑设计调整都彰显了封建制度下的中央集权,强调了尊卑有序[2]。“乐”在儒家文化中并不是指代“音乐”而是一种相对于“礼”的自由的理想,如果说“礼”是对等级制度的强调,那么“乐”就是对自由和隐逸的追求,其在建筑景观设计中的具体表现就是“静”和“避”。典型的代表是民间的园林建筑景观,以江南名园扬州的个园为例进行分析,因为个园是清代盐商所建,其本身的对“礼”的强调较轻,整个建筑景观设计中“乐”的成分较多,像“春山”、“冬山”、“桂花厅”等著名景观更多的适应院内自然环境因素,因地制宜进行建设的,从其在园林景观中的位置来看,其分布也是较为随意的,表现出的一种建筑景观设计理念是对自然的尊重,是对自己本心的追求[3]。相对于私人园林而言,皇家园林的布局将“礼乐”二字彰显的更加明显,如图2所示,圆明园三园中圆明园从大宫门——出入贤良门——正大光明殿——九州清宴这条中轴线为明显的“礼”区,而后湖景区、福海景区、背部景区则为园居生活的“乐”区。儒家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在建筑景观设计中的融合,最主要的作用是提供了现代建筑景观设计的思路,就是功能区与生活区的划分。现代建筑景观的设计活动更多的强调的是建筑的功能性,没有重视到建筑本身的生活性和娱乐性,礼乐文化指导下现代建筑景观设计重视生活区的建设,将功能区与生活区有机结合,不仅能够大大的提升建筑景观的实用性而且能够提高建筑的宜居性。

2现代建筑景观设计中“比德”与“比兴”的思想文化内涵

在传统的儒家文化中,“比德”和“比兴”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文化形式,其中“比德”是古代诗歌文化的一种建筑景观设计衍生产物,本身是借助草木植物来表达建筑景观主人情感的一种方式,典型的有“四君子”、“岁寒三友”“玉堂春富贵”等[4]。客观来讲“比德”儒家的一种自然审美观念,主张从人主观的角度出发对自然动植物的行为进行道德分析,并以其中“道德”较为高尚的自然景观为美,并在建筑景观中设置这些植物景观来彰显建筑景观主人的审美追求。所以在建筑景观设计活动中比较由内涵的植物是首选的花木,如在现代建筑景观设计中最常用的景观植物,松、竹、梅。一定程度上来说“比兴”是与“比德”一样借助植物来表达主人情感的一种方法,但是与“比德”不同的是“比兴”强调的情感倾向更加具体,表达的寓意更加趋向实用,例如在私人园林中比较常见的石榴代表多子多福、紫荆象征着兄弟和睦、竹子代表着平安等等,“比兴”是平民阶层借助植物表达出最基本情感需求的方式[5]。在当前的建筑景观设计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装饰植物景观就是“竹”,因为“竹”本身不仅在“比德”的范围内有正直、坚强的深刻寓意,在“比兴”的范围内还有更加朴实的平安寓意,适用性极为广泛,是现代建筑景观设计中基本上只要有应用的条件就一定要应用的一种景观植物。如图3所示是万竹园中的景象。

3现代建筑景观设计中的儒家美学思想

3.1“天人合一”和谐之美

儒家的主要哲学思想是“天人合一”,认为自然环境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和谐的,并不是自然环境决定一切的“天命论”也不是人定胜天的“人本论”。在中国建筑景观设计发展的漫长历史上“天人合一”思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近代我们一度脱离了这一理念的指导,导致的后果就是现代生态的危机和环境的破坏,所以在建筑景观设计的未来发展道路上一定要以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为指导,促进环境和人的和谐、统一发展[6]。建筑景观设计中的和谐之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顺应自然:即建筑景观的布局与设计应该顺应地形、绿化等自然环境的实际,在充分的自然环境基础上进行建筑景观设计;(2)师法自然:即模仿自然,在人为的建筑景观构件活动中可以效仿自然环境的景观形式,让人造景观更加适应接近自然;(3)因势利导:建筑景观设计,是一种自然环境的修饰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应该充分的利用自然环境的特点,善用借景的方法,让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3.2“尚中”对称之美

儒家文化的中庸思想对建筑景观设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庸思想在建筑景观设计中的主要表现是“尚中”,也就是建筑讲究对称。在本世纪以前中国达到城市规划、小到民居建设,绝大多数都强调井然有序的对称布局。对称布局已经从一种具体建筑形式衍变成为一种建筑景观设计文化,融入到建筑景观的设计当中,在未来建筑景观的设计活动一定要秉承这一设计理念,融合现代先进设计理念进行建筑景观设计实践[7]。

4结语

儒家文化论文范文3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35-03

公司从产生之日开始就与伦理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最早由政府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到后来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大型跨国公司;从因财务欺诈破产的美国世界通讯公司(Worldcom)、安然集团(Enron)到在2008年肇始于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中破产的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从国内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到一些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漠视,无不折射出公司伦理的重要性,可以说公司伦理是公司的灵魂。儒家文化从个人修身逐步扩大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核心价值观对个人和组织的伦理的形成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图对儒家文化在形成正确的公司伦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公司伦理

“伦理”一词的英文“Ethics”来自希腊文“ēthos”,意谓“品格”(character)。在梁启超撷取日译“伦理学”一词之前,“ethics” 一词有许多中译法。早在明末,耶稣会试士艾儒略(Aleni,P.Julins,1582―1649)在介绍西学分门别类里,有“厄第加”一科,应是拉丁文“Ethica”的音译,意为“修齐治平之学”,又译为“察义理之学”。近代的?译则不胜枚举,若“劝善书”(1844)、若“伦类”(1848)、若“修齐之理”(1863)、若“性理”(1864)、若“修行之道”(1866)、若“五常”(1866)、若“是非学”(1889)等等。清末著名学者严复(1854―1921)于《原富》(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则音译为“伊迪格斯”或意译为“德行之学”;惟尔后在?译《群己权界论》(On Liberty),则改采用“伦理学”一词。“伦理学”一词虽为舶来品,但“伦理”一词则极早见诸古代汉语,例如《礼记?乐记》便载有:“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于伦理者也。”汉代的经师郑玄注道:“伦,犹类也。理,分也。”意谓事物的条理。贾谊的《新书》中则明显具有道德的意涵,如“商君(鞅)违礼义,弃伦理……秦俗日败”{1},此处的“伦理”即为人伦道德之理。梁启超的《新民说》一书中,提出“培养公德”,而梁氏之看重“公德”,系从提升国民素质的思路出发。在他看来,“人人独善其身”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谓之“公德”。新、旧伦理之分野即在于此。而中国人最缺的,乃是“公德”。“旧伦理”所重者“一私人对于一私人之事”,“新伦理”所重则是“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2}以分类而言,“旧伦理”以“五伦”为代表,包括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新伦理”则分“家族伦理”、“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按照这样的分类,笔者认为,公司伦理应该属于社会伦理,但家族公司伦理也会受到家族伦理的影响,而国有公司伦理也与国家伦理存在一定的联系。

公司伦理是公司一种负责任的决策过程。公司的伦理决策不仅仅限于具有巨大社会影响的公司重大决策。其实,每位员工以及处在管理角色中的每一个人,都面临需要进行伦理决策的时刻。并不是每一项决策都能够从经济、法律或者公司的规则和章程中找到依据。通常的情况是决策者会遵照个人的价值观和原则来进行伦理决策。

二、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与伦理理论

在商业伦理的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几种伦理框架分别是功利论(utilitarianism)、道义论(deontological)、正义论(social justice)和德性论(virtual ethics),这些伦理框架同样适用于公司伦理。功利论起源于18世纪到19世纪的政治哲学。功利主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对整体结果“更好”的方式来做事。“更好的”结果就是对人类有利的结果:幸福、健康、尊严、正直、自由和尊重所有的人。功利主义的本质是依靠结果做决策,伦理或非伦理的行为由结果来确定。伦理功利论对做出负责任的决策有很大作用,但功利主义也提醒我们必须考虑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的利益。道义论强调决策应该以原则为重,而不是以结果为重,因为基于结果而进行的决策只能是负责任的决策中的一部分。换句话说,结果不能证明手段的合法性。伦理原则可以被看作是种规则,这些规则的来源包括法律规定、社会角色、公司内部角色。法律是一种我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即使它并不能使我们增加幸福感。作为社会角色,我们必须遵守很多基于社会角色的义务。在公司内部存在很多基于角色的义务。每个公司都规定了一系列希望员工遵守的规则。关于伦理的正义论,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提出了一个最具有影响力的正义论。这个理论认为基本的伦理制度作为必要的含蓄的契约来保证社会合作。罗尔斯的理论包括两个主要成分:一种决定正义原则的方法以及这个方法发展出来的特殊原则。用罗尔斯的话说,他们在“无知之幕”后走出来时,必须遵从在“无知之幕”掩盖时制定的规则。为了确保每个人被当成目的而非手段,这些人必须对全体原则达成一致。这些最初的条件,罗尔斯称其为“原始位置”,它保证所制定的原则是公平的,这是罗尔斯公平概念最基本的价值。罗尔斯理论的核心是认为公平是一个公正决策和一个公正组织的最核心元素。罗尔斯从这个原始位置出发提出了两个基本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来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第二个原则认为社会的利益和负担应该被平等分配。只有在社会中最底层群体会获利时,不平等分配才会被证明是合理的。伦理的德性论把问题的关键从一个人应该如何做,转移到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德性论更加强调我们品质中情感的一面。德性论承认我们的动机――兴趣、需要和欲望不是每天可以重新选择的事。相反,人类根据自身的品质来做事。对于成年人来说,这些品质特征根深蒂固地跟随我们。

儒家文化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儒家是指孔子开创的一个学派。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卒于公元前479年,距今2500多年的历史了,因此,儒家学派也有2500多年的历史了。儒家文化代表了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这套核心价值观是跟中国人的历史文化处境和生存条件相符合的,它和中国人生存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生产方式、交往方式是融合在一起的,因此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需要,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文化对理解中国的政治制度、政治文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提供了基本的价值观。

首先,从伦理的功利论来看,儒家文化有利于选择对整体结果“更好”的方式来做事。在儒家看来,社群比个人重要。个人只是个体,社群小一点来讲是家庭、家族、宗族、社区,更大的则是国家、民族。儒家的终极关怀可以概括为三点。第一点就是天人合一。自然与人的和谐,宇宙、万物和人类有共通的本质、共通的法则,都是天人合一的内容。第二点,万物一体。到了宋代、明代的时候,这种观念越来越强烈。如北宋哲学家程颢讲的,这不是一个存在论的表达,这是从一个境界上来讲的,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把万物看成和你是一体的。这是一种非常高的人生境界。第三点,叫“保和太和”。这是《易经》里面的话。保合太和就是最广泛的、最永久的和谐。儒家文化主张的不仅是一个社会的和谐,它是小到人的身心和谐,大到家庭、社区、国家的和谐,更大变成整个宇宙的一个永久的广大的和谐。功利主义认为,负责任的决策需要关注结果,但我们必须考虑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的利益,这一点与儒家文化是相通的。

第二,从伦理的道义论来看,儒家的“礼”以及儒家知行合一的实践取向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原则并按照伦理原则进行决策。儒家的“礼”在儒家文化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儒家文化中比法律法规重要得多。关系本位的中国文化模式决定了,只有礼才代表一种积极有效的社会整合方式,礼制好比是一种积极的制度,而法制则只是一种消极的、以防范为主的制度。“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这一观点所传达的重要信息就是,人心的整合,特别是人的主动性的调动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当人们愿意主动、自觉地维系某种精神或价值时,制度的意义才能体现出来。从伦理的道义观来说,要遵守某些伦理原则,“礼”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人们受到“礼”的约束,才会自觉遵守伦理原则。儒家“礼”的重要功能,就是协调预期、定分止争。这一点荀子讲得很清楚:“人生而有欲,欲而不能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运》)一个社会,大家都有欲望,就会出现冲突,协调冲突就需要一系列的规范,按照这些规范行事,就是伦理的道义论强调的基于伦理原则的决策。

儒家的实践取向,即知行合一。在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思想领域里得到最完整的表述。他说现在的人把知和行分成两件事做,以为先知后行才是对的,我先去求知,等知求好了,然后再去行。他说这个不行,实际的结果是终身不行,终身不知,因为知是永远求不尽的,所以实践就永远不能实现。他批评朱熹讲的先知后行,知先行后。他针对明朝的情况说朱熹的这种思想有不好的结果,所以他强调知行合一,王阳明说我今天说知行合一是要对症下药,社会有这种病,不是我杜撰。知行合一是中国儒家实践里面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伦理的道义论强调一些决策应以原则为重,而不是以结果为重,这里强调的是以原则为基础的决策实践。这些原则包括法律、不同的社会角色应该遵守的规则以及不同组织里的成员应该遵守的规则等。现在问题不是缺乏相关的法律和规则,而是这些法律和规则虽然存在,但不能得到遵守和执行。比如在企业中存在很多基于角色的规则和义务,每个企业都规定了一系列希望员工遵守的规则。有时是明确规定的行为规范,有些是员工手册里的规则,而有些则仅仅是领导简单的规定。如何使这些规则或规定得到落实和执行,儒家的知行合一的思想是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的。

第三,从伦理的德性论来看,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高尚人格和品德,从而有利于个人基于人格和品德的决策制定。人格和品德的儒家在人生的态度上,主张刚健有为,宽容和谐,中庸之道。在道德理想方面,儒家主张公私义利,志士仁人,君子理想。儒家认为,个人道德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处理公和私、义和利的关系问题。公是更大的集体利益,私是我们个体的,小家庭的利益。孔子讲“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就是我们要能够在面对重大道德选择的时候敢于把自己的生命奉献出来完成道德理想。这是儒家的精神。在道德理想方面,儒家非常讲究自由独立的人格。孔子讲,你当臣子,对你的上级、你的君主只是以顺从他作为根本的原则,这叫妇妾之道,不是大丈夫之道。什么是大丈夫之道?就是孟子所说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可见,儒家文化是主张一定要保持大丈夫的人格。儒家的君子理想是一种激励机制。“君子”不是先天给予的身份,而是做人的标准,或者说是后天论功行赏的奖章。一个人具有仁爱之心,又能约束自己,道德高尚,就被视为君子,而相反地,损人利己者被视为小人。孔子心目中的君子,正是能克服囚徒困境中机会主义行为的人。在儒家看来什么样的人才够“君子”这个称号呢?首先,君子是遵守社会道德、等级、规范的人。这在《论语》的有很多表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第四》);“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第五》);“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雍也第六》);“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论语?先进第十一》),等等。其次,君子是一个利他主义者,或者说,是一个考虑长远,不注重眼前利益的人,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如:“君子不器”(《论语?为政第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第四》);“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颜渊第十二》),等等。再次,君子是一个谦让的人,是一个“不争”的人。“君子无所争,必有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第三》);“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最后,君子是一个合作的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第十三》)。

最后,从伦理的正义论来看,儒家文化有利于个人和组织形成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儒家文化最普遍的价值就是仁的价值和伦理。仁的伦理在《论语》里面往往被表达为忠恕之道。《论语》里面这样讲的,孔子有一天对曾子讲,“吾道一以贯之”,就是说我们有很多理想,但是有一个贯穿其中的根本原则,曾子说我知道了,曾子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一贯之道就是忠恕。具体讲,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三、儒家文化对形成正确的公司伦理的作用

(一)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伦理型公司文化

首先,伦理型文化会鼓励和支持个人进行有责任的伦理决策。在伦理决策模型中,从事实收集、道德想象力到评估每一个要素,决策者的社会环境都会对其中每个要素产生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当法律没有规定时,伦理型文化中的员工都会做出有责任的伦理行为。伦理型文化对于道德底线也有直接和实际的影响。强有力的伦理型文化对于维护道德底线有很大作用,使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不敢轻易越过底线。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文化被划分为“以服从为基础的文化”和“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 “以服从为基础的文化”强调遵守规则是伦理的首要责任,“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强调一系列特殊的价值观而非一系列准则。公司决策时把价值观当成潜在原则来指导员工进行决策。儒家文化中的“礼治”有利于“以服从为基础的文化”的形成;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公司形成“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从而指导公司员工进行伦理型决策。

其次,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伦理型领导。一项研究伦理领导的本质的报告强调员工认为“以人为本”是非常重要的,这与领导者参与到可感知的道德行为同样重要。儒家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孔子的学术完全以人为中心,“仁者,人也”(《中庸》),“人,天地之性(生)最贵者也”(《说文》)。荀子指出:“人有气,有生,有知,亦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伦理型领导的关键是对于组织的价值观的声明。领导者的责任是确保公司被一系列组织原则所指导,这些原则能够指导员工的决策过程。

最后,儒家文化更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的社会责任概括地说就是公司对社会的责任。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认为,“公司依靠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来自愿建立更好的社会和更清洁的环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公司社会责任建议一个公司要确定它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并且将它们的需求和价值观整合到公司的战略和决策过程中。世界银行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提高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企业社会责任的契约模型认为,企业有责任去尊重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道德权利。企业社会责任的开明自利模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能给企业带来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这对于公司现在和未来的品牌大有裨益。儒家文化认为社群比个人更重要,责任比权利更重要,因此,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形成重视社会责任的公司文化和公司伦理。

(二)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治理的伦理决策

首先,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重视公司伦理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具有三项法律义务:关注义务、诚信义务以及忠诚义务。但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因为一些问题仍取决于董事会的审慎决策。比如,尽管法律要求董事会成员诚信地对待公司使命,也就是说,董事会成员做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公司目标,但法律对董事会成员的违法行为的惩罚一般总是事后的,而具有儒家伦理的董事会成员却能在决策时自觉遵守诚信义务。儒家文化把“仁、义、礼、智、信”作为“立人”五德。孔子讲:“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r,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孟子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可见,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原则,也是董事会成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美国安然公司的决策者置股东、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受信责任于不顾,最终导致安然公司于2001年12月申请破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遵守诚信义务。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美国国会颁布了要求董事独立的法令和一系列变革。

其次,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公司财务伦理。公司财务伦理问题已经成为公司治理关注的焦点。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及财务分析师等专业人士被认为是防止公司财务欺诈的“把关人”或“守门人”(Gatekeeper)。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董事会、管理层以及银行都依赖这些“守门人”。这些“守门人”的个人利益常常会与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这些专业人士对于他们的客户应具有一种受托责任――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客户利益之上的职业与道德责任。儒家文化强调仁义的重要性,在儒家看来,仁义不仅仅具有个人道德的意义,它还是社会的价值。孟子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卿大夫不仁,不保寺庙”,仁已经成为政治的普遍原则。关于义,《左传》里讲“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一个正义的概念,《论语》里讲“义为质”、“义为上”,说明孔子很重视义,但是这些地方的义都不是德行的义,而是正义的义。可见,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公司财务伦理。

(三)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

公司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保证管理者按照股东的利益要求来行事。其次,公司治理要防止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及对债权人、雇员、客户、供应商、社区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侵害。公司治理就是指设计一系列制度,以使管理者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福利引入企业之中(Tirole,1999)。归根结底,就是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及人与环境的和谐。儒家文化认为“和谐高于冲突”。儒家文化强调“以人为本”,还强调“推己及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和利益,这是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的根源,公司也是如此,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之间也容易发生冲突。孔子认为,人际关系的最高原则是“仁”,仁的含义就是人们相互把对方当成与自己相同的人对待。由此衍生出两个原则:忠和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人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立人、达人,必以对对方的信任为前提,而勿施于人则显示了对对方的尊重。有了这样的尊重,也就可以获得对方的信任,从而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可见,儒家这些思想能促进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孟子则更进一步,为仁提供了一个人性论的论证。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朱子注:“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3}不忍人之心就是不忍同类不幸之心。它内在于人心之中,而让人形成“怵惕恻隐之心”,它让人们自然地相互亲近、相互信任。儒家文化不但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公司经营与环境的和谐日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一种新的企业模式开始形成,这种模式将企业经营与环境责任、道德责任三者结合起来。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提出了将经济与环境目标相结合的全新视野。经济、环境和道德这三个目标,通常被称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极为薄弱,人们极度贫困,物质极度稀缺,所以渴求GDP的快速增长,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但快速发展是建立在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这个基础之上的,过去的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经济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公司必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伦理,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能促进公司形成和谐的经营伦理。

注释:

{1}贾谊:《新书》,中国古籍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82页。

儒家文化论文范文4

孔子的“义命观”在《论语•宪问》中有较为鲜明的体现:“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2]在这里,孔子清晰地区分了自觉主宰(应然)与客观限制(必然)。“自觉主宰”之领域是“义”的领域,在此领域是善恶是非问题;“客观限制”之领域是“命”的领域,在此领域中则有成败得失问题。“道之行”是合乎“义”的,“道之废”是不合乎“义”的。但是,“道之应行”是一事,道在事实上的“行”与“废”是另一事,要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不是人能主宰和负责的。人能负责的是是非问题,而不是成败问题。孔子先区分了“义”和“命”,对“自觉主宰”和“客观限制”同时承认,各自划定领域,然后就人之主宰性以立价值标准与文化理念,将一切客观限制视为质料条件。因为人作为一经验存在,在物理、心理、生理上都处于一系列条件之中,是被决定者,毫无自由和价值可言。但人同时又是一自觉活动者,即在自觉处显示其自由及主宰。前者是“命”,后者是“义”。因此,人生的意义应当只能在“义”的领域成立[3]。也就是说,人只能在“求正当”(义)一点上努力,也只能在此处表现其主宰性。可见,在先秦儒家观念中,“义”与“命”是分立的,人之主宰性是在“义”的领域中体现的,而这种体现又是在现实种种限制下凸显的,因而为实现“义”不得不“知其不可而为之”。因此,就理念层面而言,“义”与“命”是分立的;就现实实践而言,此二者又有着内在联系。

二、先秦儒家旅游文化的“义命观”在《周易》中的具体体现

先秦儒家的“义命观”在《周易》所记载的旅游文化事象中有着生动的展现。“易”原为上古筮书的泛称。卜筮在古代是国之大事。因其他筮书相继亡佚,而传世者仅为《周易》,故“易”又专指《周易》。《周易》是我国古代最具价值的文化经典之一,深受后世知识阶层的珍视和推崇。《周易》一书不是一时一人之作,而是成于历代众人之手。它分为经和传两大部分。《易经》是西周前期巫史们对积累的大量筮辞进行筛选整理而成的。它由卦爻符号系统和解释卦爻符号的文字系统(即卦辞、爻辞)构成。《易传》是后世儒生对《易经》的理解和阐释,古称“十翼”,约成于战国至秦汉之际。《易经》总计有64卦,384爻。其中有29卦含有旅行内容。全部卦、爻辞涉及一般旅行的条目有100多条,其中包括专讲商旅的“旅”卦。如果加上游猎、出入、往来、涉水、待客、商旅、迁徙等,就有220个条目,相当于其他内容条目的总和[4]。可见,《周易》对人们的旅行预测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对于素有安土重迁习俗的农耕民族而言,出门旅行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时人们的旅行活动会受到许多客观因素制约。这些因素自然是属于“命”的领域。先秦旅行者对这些客观限制十分重视,因此在《周易》中留下了大量的关于旅行占卜的记载。从相关的卦爻辞中可以看出,先秦时期人们旅行活动的客观限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道路状况、交通工具、旅行方位和旅行时间等。道路方面,《周易》涉及水路和陆路两个方面。《周易》对作为水路的“大川”尤为关注。“利涉大川”成为《易经》的卦爻辞中最常用的词汇。所谓“大川”,是指大河巨流,它横亘于大地,形成难以逾越的天堑。据统计,“利涉大川”在“需”、“同人”、“蛊”、“大畜”、“益”、“涣”、“中孚”卦的卦辞与“颐”卦上九爻辞、“未济”卦六三爻辞中出现,共9处;“谦”卦初六爻辞的“用涉大川,吉”,取譬与“利涉大川”亦同。而“讼”卦辞“不利涉大川”及“颐”卦六五爻辞“不可涉大川”这二则反面训诫之语,则与“利涉大川”形成鲜明对照[5]。其具体情形如表1所示。由上可知,当时人们在出门旅行前十分关注和担忧是否“利涉大川”。这是因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一个农耕民族来说,旅行的最大障碍莫过于大川巨流。这种情形显然是由水上交通工具落后所造成的。《易经》中唯一一条记载渡河工具的是“泰”卦九二爻辞中的“包荒,用冯河,不遐遗”。包,借为匏,葫芦。荒,空。把葫芦挖空。冯河,渡河。这句话的大意是:将葫芦挖空,用来渡河,不至于沉没。此外,从“既济”卦初九爻辞中“曳其轮,濡其尾,无咎”,可以判断当时的牛车或者马车也用于水上交通。用如此落后的交通工具涉川渡河,其危险性可想而知。

从后出的《易传》中,我们可以看到,渡河涉川的交通工具有所改善,如“益”卦卦辞《彖传》中的“木道乃行”,“涣”卦卦辞《彖传》中的“乘木有功也”,“中孚”卦卦辞《彖传》中的“乘木舟虚也”等,都说明当时已开始用木舟作为水上交通工具。木舟使用起于何时?儒生们在《系辞下》中作了回答:(黄帝、尧、舜)“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6]。这就是说,黄帝、尧、舜这些部落联盟首领曾经挖空树木做成船只,削制木材成为桨楫。船只桨楫的好处,在于可以用来渡过难以逾越的江河,并由此通达远方而便利天下。他们进一步指出,黄帝等用木材制作舟楫大概是取法“涣”卦。“涣”卦上巽下坎,巽为木坎为水,犹如舟行水面,故有此推测之说。先秦时代,陆路旅行的主要方式是步行。如“履”卦九二爻辞“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走在平坦通达的大道上,幽静安恬者守持贞正可获吉祥),九五爻辞“夬履,贞厉”(刚断果决、小心行走,守持贞正以防危险[7])。除步行外,乘车旅行在当时也是经常的事,如“小畜”卦九三爻辞“舆说辐,夫妻反目”(说,通“脱”。车轮辐条中途散脱,夫妻反目离异);“大畜”卦九三爻辞“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良马在奔逐,利于牢记艰难、守持贞正;不断熟练车马防卫的技能,利于有所前往[8]);“解”卦六三爻辞“负且乘,致寇至”(背负沉重行李,乘坐华丽大车,招来贼寇抢掠);“困”卦九四爻辞“来徐徐,困于金车”(金车,用黄铜装饰的车子。迟疑地缓缓前来,被金车困阻)。《易经》对旅行的方位也较重视。如“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往西南会得到朋友,往东北会丧失朋友);“蹇”卦卦辞“利西南,不利东北”;“升”卦卦辞“勿恤,南征吉”(不须忧虑,向光明的南方进发必获吉祥[9])等。可见,先秦人们对旅行目的地的选择十分关注。这是古人旅行重地利的表现。古人旅行对天时也很讲究。如“蛊”卦卦辞“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先甲三日,辛日。后甲三日,丁日。弘大亨通,利于涉水渡河。但是必须于辛日与丁日启程);“巽”卦九五爻辞中的“无初有终。

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先庚三日,丁日。后庚三日,癸日。起初不甚顺利,但最终必有好的结局。时日定在丁日或癸日,必获吉祥)等。先秦时期的旅行,其基本条件大体具备,比如有车、马等交通工具,有大路小道,有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货币,还有专门的简陋旅馆。如“旅”卦六二爻辞“旅即次(旅舍)。怀其资,得童仆,贞”,其大意是说旅客住在旅舍,携带钱财,买得一男仆,应当守持贞正。但是,旅途中常常会遭遇到意外的危险或损失。如“坎”卦初六爻辞“习坎,入于坎窞,凶”(面临重重险陷,落入险陷深处,有凶险);“旅”卦九三爻辞“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旅途中旅舍失火,丧失童仆;应当守持贞正以防危险),上九爻辞“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旅人先欣喜欢笑,后遭祸殃号啕痛哭;就像在荒远的田畔丧失了牛,有凶险[10])。《周易》不仅对旅行者的客观限制即“命”的领域较为关注,而且对旅行者的自觉主宰即“义”的领域亦屡屡申述。当然,这也是旅行者应当自行负责的领域,而人的主宰性正是在此得到了肯定。这主要体现在对旅行者自身的要求或告诫上。《周易》对旅行者的自觉主宰方面的观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要有耐心。如“需”卦,其卦辞的主要内容是占卜出行是否吉利,结果是“利涉大川”。接下来各爻辞是讲某人在等待客人的到来:“初九,需于郊”、“九二,需于沙”、“九三,需于泥”、“,需于血(沟洫)”、“九五,需于酒食”。他在郊外等待、在沙滩等待、在泥滩等待、在水沟边等待、在酒食旁等待,看来是在等待远道而来的贵客[11]。整体而言,“需”卦实际上是提醒旅行者旅途多有险陷,不要盲目冒进,不要轻举妄动,要审时度势,要耐心等待时机。二是要有合作精神。“讼”卦中之所以“不利涉大川”,就是因为涉越大河巨川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而人心乖离争讼不已显然不利于共渡难关。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怎样呢?“同人”卦卦辞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在远郊之野,旅行者只有与人和睦共处同心同德友好合作,才能化险为夷,才能“利涉大川”。“同人”卦上九爻曰:“同人于郊,无悔。”(在郊外与人和睦共处,没有悔恨。)这里再次强调了在旅途中与人和睦共处的重要性。三是要谦虚。谦虚的美德在普通旅途中利于涉越巨流大河。“谦”卦初六爻曰:“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也就是说,在旅途中,要时时刻刻保持谦虚的美德,才能获得吉祥。谦虚的美德在军旅征伐中的作用亦不可低估。同卦六五爻曰:“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虚怀谦逊,与近邻一起都利于出征讨伐,无所不利。)同卦上六爻曰:“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谦虚名声远播,利于带兵作战、征讨相邻四方小国都邑。)四是要讲诚信。“中孚”卦卦辞云:“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其大意为,旅游者的诚信能够感动无知的小猪小鱼,因此利于涉越大川,利于守持贞正。同卦六三爻曰:“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由于缺乏诚信,树立起对立面,忽而击鼓进攻,忽而疲惫败退,忽而因惧怕敌人反攻而悲泣,忽而因敌人不加侵害而欢歌[12]。此爻爻辞生动地刻画了在军旅中不讲诚信者行动无常、不能自安的丑态。五是要守礼法。如婚嫁旅行时还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礼仪礼节,如“归妹”卦卦辞“归妹:征凶,无攸利”(嫁出少女:要是行为不当往前进发必有凶险,无所利益)。在商务旅行中,亦应如此。“旅”卦初六爻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这就是说,如果旅游者目光短浅行为猥琐不守礼法,就会招致意想不到的祸患。整体而言,“旅”卦告诫商旅者不要斤斤计较,不要骄横不羁,否则就会乐极生悲不可收拾。六是要中庸。中庸是执两用中,不走极端的意思。中庸是贯穿儒者生活的基本的方法论和处世准则。如田猎不一定都会顺利,如“恒”卦九四爻辞云:“田无禽。”就是说,狩猎没有获得任何禽兽。但狩猎亦不可穷追不舍,如“屯”卦六三爻辞云“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其大意为追逐山鹿没有虞人引导,只是空入茫茫林海中;君子应当见机行事,此时不如舍弃不逐,要是一意孤前往必有遗憾甚至会陷入困境。范仲淹对旅途中谨守中庸深有体会,他在评述“旅”卦时说:“夫旅人之志,卑则自辱,高则见嫉;能执其中,可谓智矣。”由上可见,《周易》对旅行者应当负责的领域即“义”的领域,有着较为深刻而全面的认识。从要有耐心、要有合作精神、要谦虚、要讲诚信、要守礼法、要中庸等观点中,我们可以窥见先秦儒家对旅行主体的主宰性的充分肯定。总之,既要善于等待和把握时机,又要注意德智的涵养,要善于与人合作,要谨守中道,才能在充满坎坷和荆棘的旅途中化险为夷获致吉祥。

三、先秦儒家旅游文化的“义命观”的现实意义

在《周易》中,先秦儒家对限制旅游主体旅行的客观因素有着深切的关注和细致的阐述。这正显示了先秦儒家的现实理性。因为它肯定的就是现实世界,而不是遥远的天国仙界。从“利涉大川”的卦爻辞中,我们不难看出大川巨流的阻碍、交通工具的滞后对当时的旅游文化发展的强大的制约作用,以及由此给旅行者带来的深长的心理阴影。毋庸讳言,直到今天交通问题依然是困扰一些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瓶颈[13],因此,大力发展交通应是当前发展旅游业题中应有之义。先秦儒家之所以关注客观限制即“命”的领域,因为它知道旅行者的旅游活动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的。不清楚这种种客观限制绝不是务实的态度。因此,作为旅游者,在出门旅行之前,应当未雨绸缪,要细致了解自己旅行中的制约因素,如道路现状、交通工具、天气状况,等等。虽然这些旅行者不能对其负责,但适当地了解亦是非常必要的。这正是先秦儒家积极入世用世态度的表现。对于自觉主宰领域即“义”的领域,《周易》亦不惜笔墨反复强调再三申述。这一领域,旅行者应负不可推卸的全面责任。这在《周易》中亦有反面之教训。“大壮”卦卦辞曰:“丧羊于易”;“旅”卦上九爻曰:“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此两条讲的就是商人之祖王亥在今河北中部易水一带与部落有易氏进行商业贸易活动,因不遵礼法言行不当引起其君绵臣不满,结果被其杀死,并夺走牛羊。时至今日,一些旅行者依然在旅途中不注重约束自己言行不遵守旅行的相关规范。这样,不仅会破坏自然环境和人际关系,而且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是杀身之祸。这应当是值得每一个旅行者深思和警醒的。因此,旅行者要遵循《周易》之告诫,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涵养品行,谨守中道,才能在充满坎坷风险的旅途中左右逢源化险为夷。

儒家文化论文范文5

摘要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主体和灵魂,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并成为中国体育文化特色的思想源泉。我们有必要对儒家学说中的不利因素进行剖析和扬弃,培养中华民族特有的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和体育精神,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继承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儒家思想 中国传统体育 文化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儒家思想是中国最为重要的传统文化,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或多或少的影响。在数千年体育文化发展史里,中国的儒家文化思想,在传统文化和思想中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同时儒家的文化思想对我国现代的、特别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现代体育文化的现状,是儒家思想在我国体育文化圈内的一个现实的、根源性的集中反映。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行为都有着根本性的影响,从而使得中国传统体育与西方体育都有着各自的发展方向,中国传统体育逐步在体育思想、体育价值取向和体育体系等方面形成了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

一 礼、仁思想与传统体育文化

儒家学说的理论核心是礼与仁。礼是一种正统的社会行为规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要求人人都要控制自己的私欲,按照自己的社会身份行事。这也是当时人们进行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所遵循的通用规范。仁,就是爱他人,爱自己认为应当爱的人。由于过分拘泥于“礼”,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其逐渐发展的过程中,体育的竞技性特征被慢慢消磨掉了。正如《礼记・射义》中所说:“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这里礼射被当成了实践仁与礼的手段和方法,仅仅是为了“明君臣之义”和“明长幼之序”,礼射的最终目的不是培养人的体育竞争精神意识,而只是用以维护礼教和等级伦理秩序。

在礼所容许的范围内,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也有自己的发展。如在体育文化里,没有、怪异和粗野的运动,没有危险、野蛮的体育项目。运动的参与者都懂得遵守规则,合理竞争,实现了“礼”在“艺”先。再如孔子在谈到射箭时说,比赛的目的是提高技艺,锻炼身体,只要起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就行了。此外,都要求要加强友谊,比赛双方要互相尊重,讲究礼节、礼貌。这些思想在当今仍是可贵的体育文化思想。

在传统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体育竞争所需的最基本的社会环境是欠缺的。其实在体育活动中所进行的竞争是相当激烈的,有时甚至会发生野蛮的碰撞与冲突,这与儒家学说所宣扬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道德及等级秩序不相融合,是对封建礼教的挑战。在儒家思想观念中,仁是有条件的,超过和违背了礼的仁是不允许的。儒家思想中的这种礼与仁,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从根本上是压制人的个性发展的,个人的独立人格、人的自尊自爱往往得不到尊重和社会的保护,更多的是强调个人的服从,这是对人创造精神的一种压抑。其实,体育就是要让每个参与其中的个体充分地展现自己,养成自己的独立人格,用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力争上游,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改进技术,推动竞技项目的发展,这和儒家思想追求的礼和仁是有很大冲突的。

二 中庸思想与传统体育文化

体育运动发展的根本在于竞争。无论什么类型的体育运动都充满了竞争精神。但儒家思想提倡中庸,忽视竞争,与发展体育运动的精神相冲突。中庸所崇尚的是颜回式的准苦行僧般的道德生活模式,强调如何协调宗法人际关系的协调性道德,而不是提倡个人积极向上的进取创新精神。中庸之道强调无原则的调和,安于现状,不为人先,严重制约了人的个性发展和自我意识的伸张,同时也泯灭了人们在体育运动中的创造力和竞争意识,结果导致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缓慢、缺乏生机。

中庸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儒家崇尚中庸的思想导致了中国传统体育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从而缺乏体育特有的竞争精神,造成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难于顺利发展。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教育,把自已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高度文明,达到至善、至仁、至德、至圣的理想人物,追求“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盛世和世界大同的理想境界。在儒家中庸思想影响下,和谐成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追求的最高境界,个体和谐、天人和谐,逐步形成了君子之争以和为贵的伦理型体育文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竞争、对抗和有剧烈身体运动的项目在中国传统体育方面的发展。在和谐观点指导下,中庸思想讲究人与人的友善,追求人体与自然的统一,强调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反对人与人的对抗,反对人对自然的独立,挑战和对抗,而强调二者的对立统一,逐步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体育文化体系。

三 天人合一思想与传统体育文化

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思想文化的另一特色,天人合一思想就是指自然界与人类之间存在一种统一协调的关系。受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出典型的对立统一特征,始终将人的整体和谐作为健身练习的出发点和最终追求。中国传统体育把世界的两大基本要素,即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对立统一体,强调天人合一;把生命的两个主要标志精神与躯体看成一个整体,强调神形合一。这种整体的自然观和生命观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在传统的气功、武术和养生体育活动中随处可见。它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和人的心理与生理的统一,主张通过身体锻炼来促进精神升华,从而实现理想人格的塑造。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一些以阴柔文化为特征的项目,如中国围棋、气功、太极拳等,都得到了广泛传播,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传统体育的代表项目,进而传播到东南亚各国甚至全世界,成为人们养生、健身、内修和调节身心的体育活动,受到全世界的欢迎,在世界体育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四 重文轻武与重义轻利思想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文教的国家。儒家主张礼义修身,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鄙视体力活动、视体力活动为低贱之事的文化思想,进一步促使整个社会重文轻武,并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并延续到今天。加上科举选仕,强调文章、品德和门第出身,视武学为下品,这样,重文轻武,蔑视体力劳动和体育运动逐步成为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少有人在体育活动上去追求实现自己的价值,甚至有人对自己本身精通的体育活动也不提倡。更有甚者,封建统治者也抛弃了文武兼备的选仕标准,而以“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为选贤标准,并要求人们以和处世,以静修身,严格按儒家的伦理道德修身养性,把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体育运动视为“下技末务”,主张“损人间之末务,息田猎博弈之游戏”。重智力、轻体力,把强身健体、保家习武的体育运动看成“不急之末学”,为封建士大夫所鄙夷。由于封建体育文化受到儒家思想的严重制约,体育运动在中国封建社会遭受冷落。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体育运动结果从人们的需要中被排挤掉,因此可以说,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中晚期是止步不前的,也可以说是严重倒退的。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是重义而轻利的,主张“行义,远利;义重于利,义高于利”,认为见利忘义是小人之举。《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抑制了人们对个人需要的追求,把义作为一切利的前提,追求利必须是在义的允许范围下进行的。这种“贵义贱利”的思想对我们正确处理人际间的利益关系、养成正确的价值观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这是积极的一面,但这种义利观反映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中,又有很大的局限性。人们在体育活动中是通过竞争追逐功利的,只受体育活动规则的约束,而不受道德伦理规范的制约,只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都是可以被认可的。因此,儒家思想中所宣扬的“义”就被抛弃了,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而“义”的原则也就失效了,这在儒家思想看来是“不义之举”,是儒家思想所不能容许的。所以,带有竞技性的体育活动也就很难被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封建家长制社会中的上层统治者们接受,带有竞争性的体育活动也就难以找到自身生存发展的土壤,中国传统体育文化也处处表现出这种思想的影响痕迹。

参考文献:

[1] 李力研:《野蛮的文明》,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

[2] 谭华:《儒家文化对中国古代体育的影响》,《四川体育科学》, 2000年第12期。

[3] 唐桂黔:《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体育的影响》,《体育科技》,2004年第3期。

儒家文化论文范文6

关键词:税收筹划;成本控制;房地产业

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特别是地产置业,房地产市场萎缩,投资增速回落,预售情况不佳,再加上前期宏观调控的压力,房地产企业现金流出现几乎枯竭的状态。

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精心的税收筹划,规避潜在纳税风险,节约合理纳税成本,是企业的合法权利。据专家测算,企业有15%~20%的节税空间。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对企业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收入利润,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1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运营成本之一,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合法地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额,是一条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途径。下面以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某公司2005年3月在湖南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租赁,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按照5%的营业税率,该公司每年至少交50万元的营业税;按照10%的租赁行业利率,该公司每年应缴纳33万元的所得税;加上每年约5万元的附加税,该公司每年应缴纳的总税额在88万元左右(见图1)。其税收筹划解决方案:

(1)通过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获得税收优惠。财税2002年208号文件规定,如果服务性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其员工总数30%,可以免3年营业税、3年企业所得税和城建、教育等其他附加税种。该公司主营业务是汽车租赁,属于服务性行业,对招收员工的学历知识水平的要求不会太高,完全有能力招收一部分失业下岗人员作为员工。因此,如果该公司能够安置超过30%的下岗失业人员,就可以免缴3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附加税。

(2)通过安置退伍军人获得税收优惠。财税2004年93号文件规定,如果服务性企业安置军队退役士官达到其员工总数的30%,企业可以免缴3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附加税。因此,如果该企业租赁公司能够依此招收部分军队退役士官作为其员工,就可以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附加税。

以上是税收筹划方式的一个小的运用,可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由于纳税风险、税收制度的多变以及税收筹划知识的广泛传播等因素的存在,税收筹划将越来越被智慧的企业家们所接受。税收筹划正走上经济前台,成为企业控制成本的利器。

2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2.1从税收政策看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虽然不断完善,但由于行业发展快,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因此税法可能存在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加之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之间存在着差异,因而企业如何纳税,往往存在多个可选择的方案。企业可以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调整,避开税收所要限制的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政策条件。

2.2从纳税观念看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计划经济年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却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研究企业纳税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2.3从合法地位看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税法体系的完善,国家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也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开承认了税收筹划的合法地位,并且在其主管的专业报纸《中国税务报》上开辟《筹划专刊》,专门讨论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3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做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种比较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税种都适合进行税收筹划。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有:营业税、上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收益也不同。

3.1营业税筹划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3.1.1合作建房筹划法

所谓合作建房,就是指一方提供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两方共同建造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有纯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营企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纳税义务不同,纳税人可以利用这些规定中的差异进行税收筹划。以“以物易物”方式为例: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乙提供资金。两企业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完工后,经评估该建筑物价值4000万元,甲乙各分得2000万元的房屋。此时,甲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应以转让无形资产项目计算营业税,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额为2000万元,甲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5%=100(万元),而乙企业则无须缴纳营业税。

3.1.2承包合同筹划法

工程承包公司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将适用不同的税率。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建房属于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不签订合同时,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属于服务业,应缴纳5%的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在承包工程时,一定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这样,其承包收入只需按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否则,其承包收入就需按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税负也会相应加重。

3.1.3减少应税项目流转次数筹划法

我国税法规定,房地产等不动产转让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畴,而营业税是按次重复征收的,转让次数增加便会导致重复纳税。如:甲企业曾为建筑房屋向乙企业借入2亿元人民币,约定到期后以开发的部分房屋充抵借款。最终,甲企业用300套住宅抵顶借款,依据税法规定应纳营业税1000万元,城市维护税70万元及教育费附加30万元,以上二项税合计1100万元。而乙企业接受这300套住宅后为收回欠款,转手销售,再次支付相关税1100万元,乙企业实际只收回欠款1.89亿元。300套住房被销售了两次,所以交纳了两次营业税。若乙企业帮助甲企业销售这300套住房,并约定住房销售后,销售款优先偿还原先欠款。这样使300套住房仅被销售一次,只需交纳一次营业税,乙房地产企业实际可以收回的借款就是2亿元了。

3.2土地增值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增值额征收的税种。

3.2.1成本核算对象的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设立一家独立的装饰公司,专门为购房户装修。具体可与购房户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开发企业与购房户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另一份是装饰装演公司与购房户签订的装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就销售合同上注明的房款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而装修合同上注明的金额属于劳务收入,缴纳营业税,不缴土地增值税。通过分散经营收入,从而减少税基,降低税率,节省税款。

3.2.2利息扣除方式的筹划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不能单独计算,而应并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一并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房地产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历,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则可计算分摊的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历,预计利息费用较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3.2.3合理确定增值额进行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纳税。同时对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土地增值税适用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价格越高,相同条件下增值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有些情况下价高未必利大。因此,在确定房地产销售价格时,要全盘考虑,既要考虑价格的竞争力又要考虑企业的最终收益。

3.3企业所得税筹划

与营业税等流转税筹划相比,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效益更大也更直接。因为流转税筹划的效益并不是最终的节税效益,只有扣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才是真实的效益。

3.3.1选择投资地区筹划

选择投资地区进行税收筹划,是伴随着国家对部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而产生的,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因此得到官方承认与支持。纳税人经过核算其成本和收益,可在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地区注册。如果企业已经在无优惠政策的地区成立,则可通过一定的策划,与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挂靠,使自己也能符合优惠条件。

3.3.2选择从属机构筹划

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这三种形式的从属机构在设立手续、核算、纳税形式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设立手续复杂,独立核算和缴纳所得税等,但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和办事处则设立手续简单,不独立核算,也不独立缴纳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税,税负较轻,但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选择促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税负较轻的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