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估值与企业价值评估范例6篇

并购估值与企业价值评估

并购估值与企业价值评估范文1

关键词:并购;企业价值;资产评估

并购实际上是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是企业实现资源配置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张和发展的有效手段。企业并购的真正目的是期望被并购企业带来预期收益。而在并购的过程中,已有报表反映的仅仅是企业账面价值,很难准确反映出企业的内在价值,因此需要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科学估计。常见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现值法,有时也可用期权定价模型及EVA分析法等对企业价值评估进行研究。

一、基于企业重建思想的成本法

成本法(资产加和法)实际上是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可确指资产价值后加和而成。其思路为企业总价值等于企业各单项可确指资产价值之和。对构成企业的各单项资产进行评估时,也应区分企业是否遵循持续经营假设。对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各单项资产应按照贡献原则进行分项评估,对非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单项资产应按变现原则进行评估。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评估,很难考虑到哪些没有在财务报表上显示出的资产,如企业的商誉、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水平、销售网络等。而这些又是构成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单独采用成本法评估是不可取的。

二、基于市场比较思路的市场法

市场法又称为市场价格比较法,是通过寻找市场上已经发生的相同或类似企业案例,通过对案例进行调整和修正,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确定并购企业价值。具体实务中,通常采用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案例比较法是通过在对交易对象进行财务分析,从资本市场上寻找同行业类似企业,对这些参照物企业进行财务分析,通过对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企业财务指标的比较分析及调整,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并购案例比较法是通过搜集大量类似并购交易案例,通过分析交易案例的资料,在对交易对象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依照交易案例数据进行调整,以得出并购企业价值的方法。

无论是参考企业比较法还是并购案例比较法,其核心问题都是确定合理的价值倍数,价值倍数的测算思路可表示如下:

市场法的关键在于可比企业的选择与可比指标的选择。通常情况下,处于同一行业的企业存在着某种可比性,但应在实际操作中选择竞争地位、生产规模、产品种类等相类似的企业。选择的企业越类似,运用市场法得出的评估值也就越准确。

三、基于收益还原思路的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收益法)是国际上流行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采用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从企业整体价值的定义和资产评估的角度出发,收益还原思路即收益现值法是评估并购企业价值的一条捷径。企业价值评估的直接对象是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而收益现值法就是以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为标的进行的评估。收益现值法按照收益的不同又可细分为以下模型:

股利折现模型(DDM,Dividend discount model)是假设企业能给投资人带来的预期收益就是所发放的股利,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此来估算企业价值的方法。通常认为,这种方法较适用于分红率较高的企业,但事实上,企业往往分红率都不高,而且分红与公司股利政策有很大关系,因此其操作性并不强。

现金流折现模型(DCF,Discount Cash Flow)是最为严谨的对企业和股票估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预测企业的预期现金流和折现率,将折现值作为企业的价值。这种方法又有几个分支,目前应用最多的是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FCF,FreeCashFlow)。“自由现金流是指企业实际持有的能够回报股东的现金流,是在不危及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股东(及债权人)的最大现金额。”自由现金流又衍生出实体自由现金流量(FCFF,Free Cash Flow of Firm)和股权自由现金流量(FCFE,Free Cash Flow of Equity)。

实体自由现金流量是企业一定时期可以提供给所有投资者的税后现金流,这里的投资人既包括股权投资人,又包括债权投资人。其公式为:

FXFF=净收益+折旧-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公式(3)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指一定时期内企业仅可以提供给股权投资人的现金流量,它等于实体自由现金流量减去债权人支付后剩余的部分。

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收益现值法的计算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方式:

其中A的涵义为企业每年的年金(等额)收益。由于企业未来可预测的给年预期收益不同,在计算企业价值时,为了利用年金法的计算便捷性,可以把企业未来的可预测各年预期收益进行年金化处理,然后把已经年金化了的企业预期收益进行收益还原,估测整体企业价值。公式(2)又可写为:

3.分段法

假设未来n年的企业收益可以较准确预测,第n年后的企业经营逐渐成熟,收益保持稳定,故分段法的公式为:

假设从第n+1年起,企业预期年收益保持一定比率(g)增长下去,其公式为:

在非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企业将从最有利回收投资的角度,争取在不追加资本性投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企业的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取投资收益,知道企业丧失生产经营能力为止,其公式为:

式中,为Pn第n年(企业终止经营时)的资产变现价值。

分段法(两阶段)是假设持续经营企业的收益预期可分为前后两段。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发展的前期,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收益也是不稳定的,并且由于前期不稳定阶段离评估时点的时间间隔较短,企业收益采取逐年预测比较准确,故采用单独折现累加的方法。而后段的企业在经历了不稳定的状态之后,其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趋于稳定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故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假设它按某一规律变化,对其进行还原和折现处理。最后将前后两阶段计算出的现值进行加和,由此构成整体企业的价值。此外,还可根据企业的发展周期变化划分为三阶段型等不同形式。

四、其他方法

1.经济附加值法(EVA法)

与传统的会计利润概念有所区别,EVA法认为传统的企业利润观念存在缺陷,难以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因其忽视了投资资本的机会成本。企业的真正利润是从税后净营运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债务全部投入资本的机会成本后的所得,这才是真正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EVA法最简便的一种计算方法是会计利润减去全部资本的费用。复杂的方法是逐项调整,分别计算出经济收入、经济成本,再用经济收入减经济成本得出经济利润。以下是经济附加值的几种计算公式:

经济附加值=税后经营利润-全部资本费用 公式(11)

经济附加值=税后净利润-股权费用 公式(12)

=税后经营利润-税后利息-股权费用

=税后经营利润-全部资本费用

=期初投资成本×期初投资资本回报率-期初 投资资本

用EVA法评估企业价值,是认为企业的价值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期初投资的资本,另一部分是预期经济利润的现值。其公式为:

企业实体价值=期初投资资本+预期经济利润现值

公式(13)

期初投资资本=所有者权益+净债务

2.期权定价模型

期权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时间内按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基础工具的权利,一般分为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期权的价格如何确定是整个期权交易中的关键点。Black-Scholes模型较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在该模型中,期权的价格是其标的资产的价格、资产价格的变异、期权的执行价格、距到期日的长短及无风险利率的函数。而买入期权的定价模型为:

式中:C0--看涨期权的当前价值;

S0--标的资产的现行价格;

N(d1)--标准正态分布中离差率小于d的概率;

X--期权执行价格;

e--约等于2.7183;

t--期权到期日前的时间(年);

σ--标的资产年回报率标准差;

re--(瞬时)无风险利率;

t--距离到期日的剩余时间(年);

N--累积正态分布函数,其均值为0;标准差为1。

较常见的期权定价模型还有二叉树定价模型,其中单期二叉树模型的公式可表示为:

式中:C0--看涨期权现行价格

Cu--股票上行时期权的到期日价值

Cd--股票下行时期权的到期日价值

u--股价上行乘数

d--股价下行乘数

r--无风险利率

五、结语

本文对收益现值法、市场法、成本法,EVA分析法、期权定价模型等常用理论及方法进行综述,为企业并购过程中各种方法的比较和选择提供理论基础。在评估实务中,需要根据评估对象具体情况,对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及优缺点进行进一步分析,合理选择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1]张璐,仲秋雁.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2:47-51.

[2]冷薇薇,陈向明.论并购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J].财会研究,2010,03:53-55.

并购估值与企业价值评估范文2

摘 要:本文首先概述了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并阐述了企业价值评估对企业并购的意义,后面的部分主要是对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加以探究:第二部分分析了当前常见的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的几种方法,第三部分,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了利弊分析,第四部分,对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提供了思路。希望本文对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探究,可以为当前的企业实际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

关键词:并购 企业价值 评估方法

1.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

1.1企业价值评估概述

简单地讲,企业价值评估就是“价值评估”,它首先是一种经济评估方法,其要实现的目标是,对一个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分析与衡量,并提出较具有价值的资讯,来对投资人以及决策者提供管理依据。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规模逐步扩张,企业数量急剧增多,企业并购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也成为众人关注的事情,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诸多经验,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1.2企业价值评估对并购的意义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并购的核心,在进行每次交易时,并购爽爽共同接受这一并购价格,但是这一价格的形式必须是并购主体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其作用有很多。

首先,从并购全阶段来看,目标企业的选择与评估是并购活动的第一个解读那,而目标评估的核心是价值评估。当选择并购目标后,就要对其进行评价和估值,其中以货币为基础的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最为重要的。

其次,从并购的动因来看,是总体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具体表现为谋求管理、经营和财务的协同效应,实现战略重组,开展多元化经营,获得特殊资产以及最低成本等。但是只要价格合理,协议总可以达成。因此,谈判的焦点就是对目标企业的估价。

最后,从并购交易双方来看,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都较理性,都期望价格偏向自己一方。但是,因为交易双方信息存不对称,同时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在进行企业评估时,需要有一个较为公正的第三方介入。

2.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利用

2.1成本法

事实上,成本法就是依据目标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算出企业价值。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依照目标企业的负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多方面进行逐步评估,最终进行逐项估价来得出目标企业的综合价值。这种方法从传统的实物资产评估受到启发,对资产进行评估,主要着眼点在于成本,对其收益考虑较少。成本法主要包括: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值法三种。

2.2市场法

市场法也称为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与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企业进行比较、修正来评估日标企业价值的方法。利用市场法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结果是否准确,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衡量:首先,来查看选择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强弱,可比性强,准确性就高;第二,选择的比较指标反映日标企业价值的程度,指标越能体现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价值的准确性越高;第三,调整系数越科学度,科学度可以有效缩小评估误差。采用比较法确定企业价值的基本模型如下:

V表示目标企业价值;X表示目标企业可观测变量,是目标企业的相应指标;V1表示可比企业价值,它可以是市场价值,也可以是公允的交易价格;X1表示可比企业可观测变量,它可以是每股收益、资源储量、客户量、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同类指标。

采用市场法,需要一个特有假设的前提条件:即评估对象V1与x1的比例与可比企业的V与X的比例相当。在具体的实践中,挑选与企业价值V具有高相关性的评价指标X成为价值评估的一个关键步骤。一般来看,X的选取应与资产的价值存在着因果关系,调整系数可以依照影响企业价值的其它因素差异来敲定。

2.3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的基础是现值原理,即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都等于未来期望现金流量的现值。后经过改进发展,目前较为流行的是下面这个计算企业价值的模型:

V代表企业实体价值,FCF为自由现金流量,n为预测期,WACC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CV是连续价值,是指预测期后的公司的可能产生的现金流的价值。显而易见,在运用这个模型估算企业价值时,最大的问题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增长和预期折现率这两个因素依赖过大,一者的微小的变化会导致估值的巨大波动。

2.4期权评估法

布莱克一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为期权评估法的应用奠定了基础。它的计算公式

其中x为约定价格,T为到期期限,r为无风险复合利率,为标的物年回报率的标准差,s为标的物的当前价格,为正态分布下变量小于d的累计概率。

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利弊分析

在当前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最多的是成本法,它主要是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考虑,当前价格水平下进行企业价值构成的分析并进行综合价值的评估。它主要通过目标企业锁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价值的评价,这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式,在此基础上,综合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通货膨胀、市场发展等因素对企业资产的影响来考虑的这种方法并未考虑到对目标企业并购之后所带来的收益,而这一点才应该是并购主体最应该看重的。另外,该种价值评估方法只注重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的思考,而忽略了组织化资本对并购主体的贡献。

市场法所采用的参数与指标,均较容易获取,在很大程度上,更贴合我们的经济实际。这一方法的利用,让企业价值评估主体对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环境都有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和了解,而且调整系数的引入则对能否反映企业管理效率、资源禀赋等方面做了探讨。市场法是较为科学和全面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然而,这种方法对市场的有效性要求较高。

现值收益法对资产或企业价值的表现应该在于其未来的收益能力做了思考,这符合投资人的根本意图,也是企业价值真实体现,另外该方法理论基础亦很丰富,有效市场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等一系列重要的金融理论都被实际运用到技术方法中。然而,这种方法有很多不足:首先,它增加了更加的参数估计。其次,对企业未来运营中现金流量的评估十分困难。第三,现值收益法有隐含前提,当企业的资本结构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以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资产折现率,这与实际情况是存在矛盾的。

对于未来收益不确定性,期权评估方法的定价模型引入到了企业的价值评估。这一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以前的决策分析法的约束,在保留传统方法的核心理念之上,又对不确定性因素给企业带来的价值进行了量化分析。

4.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种,对于当前我国众多企业来讲,要选择合理的、适用的价值评估方法,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并购主体的并购动机。并购主体不同,其对并购企业的并购目的就不同,这就会导致并购主体在进行价值评估方法上的不同。企业并购主要有效率动机、战略动机和其它动机如避税、投机等方面。

第二,并购客体即目标企业的特点。与并购主体相对的是并购客体,同样的,并购客体不同,我们需要选用不同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一个相对成熟的企业,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现值法,对于新兴行业或新企业,可以考虑期权评估法。

第三,并购环境。并购环境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很多,比如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不同环境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有可能是决定性的。

5.结论

在并购中,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我们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勿出现“一刀切”的弊病。首先要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现值法和期权评估等诸多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然后根据并购主体、并购客体和并购环境等因素进行选择,将适用的方法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里面。

参考文献:

[1]曲艳梅.企业并购中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J].商业研究,2008,06.

[2]康艳花.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应用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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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并购 评估方法

公司的并购是公司兼并和收购的合称,并购产生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也是市场经济长时间发展的要求。企业在有偿和自愿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并购其他企业,不仅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且也成为企业资源能够在社会范围内重新调整配置的一种重要途径。

企业的并购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价值创造,企业并购当中价值创造的存在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包装整合的方式,收购被市场低估的企业,使其应有价值得以变现;二是通过并购后实现规模效应和市场效应,增强并购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主导力;三是通过并购发掘企业的潜在价值,体现优势互补,使得企业能够各取所长,实现“1+1>2”的协同效应,进而能够达到价值增值的目的。不难发现,价值评估是一个首要环节,是价值创造和增值的前提,也是并购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本篇文章探讨企业并购当中价值评估常用的四种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一、现行市价法

又被称作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市场上已有成功的交易案例的诸如企业、证券或股东权益等权益性资产比较,进而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的一种方法。一般又可以分为参考并购案例比较法和企业比较法。前一种方法通过分析与被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相似的行业公司的收购或合并的案例,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和相关资料,通过分析计算出合适的经济指标或价值比率系数,进而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后一种方法找到资本市场上与被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拿出这些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数据,与被估企业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测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过程中运用此法,应当明确评估对象的数据资料,然后收集并整理这些评估对象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分析后来确定参照物,剔除不符合要求(比如与评估公司规模或数据参数相差太大)的参照物,最后比较和调整评估对象和参照物的差别当中的差额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

现行市价法是一种比较全面而科学的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但此种方法仍有以下两点不足之处:一是现行市价法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司参与出售或者购买的并购市场、公开的股票和证券市场等, 所以若资本市场上缺少参照物,同一或类似的行业没有并购的案例时就不太适用。二是很难确定评估企业与参照企业的可比性。这也是现行市价法在企业并购案例较多并且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被广泛采用的主要原因。现行市价法对于市场的有效性要求比较高,只有在国内的资本市场发展到相当的程度而且存在一个成熟的并购市场时,这种方法才有可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成本法

又被称为资产基础法。它是通过对评估对象的单项净资产进行加总的方法来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是从各单项资产重建的角度出发,组成企业整体资产从而计算得出企业价值。成本法应用的前提:一是企业各单项资产的整体性较差,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太低,从而导致企业收益水平太低;二是企业各项资产的重置成本能够加以准确的计量。依据不同的计算标准,选择成本时有以下几种分类:重置成本、账面价值与清算价值。

重置成本是以评估对象的实体资产为评估单位,以企业的单项资产的成本为评估基础,以资产存在功能性、实体性和经济性贬值为理论基础,运用下面公式确定各类单项资产的实际价值:

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一经济性贬值

企业的整体评估价值=各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之和

用重置成本为基础进行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简便,但是由于重置成本是从投人的角度去计量资产的价值,关注的是以前企业的价值,对未来收益预期不够,而且容易忽视管理者水平对资产的价格产生的影响;对企业资产未来收益难以预测,很难准确计算资产的经济性贬值。

账面价值是会计记账上的概念,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许多资产通常是以历史成本入账。所以,账面价值在本质上来说是净资产的历史成本。采用账面价值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可以采用如下公式:

企业的评估价值=(1+调整系数)×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这种方法通俗易懂,但很难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会对净资产账面值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会对企业价值的最终估值结论产生影响。

清算价值。清算价值是指在企业难以自负盈亏,必须进行破产清算时,把企业的实物资产逐个进行分离,然后单独出售时的资产价值。清算价值是在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已经确认经营进入困难或丧失了增值能力的前提下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成本法的估值结果往往以资产负债表的形式列示,有利于专门的会计人员的计算。但成本法是从投人的角度来计算价值,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实际运营效率和资产发挥的作用,并忽视企业未来收益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所以无论企业真实或未来预期的效益如何,同类或相似企业中只要原始投资成本相同,那么其评估价值基本相同,很难如实地反映资产的经营情况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且,资产负债表外的某些资产对于企业的整体价值可能会有影响,但是难以完整地反映出来。所以成本法在企业并购中往往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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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并购;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相对价值模型

一、前言

近几年,光明、伊利等乳业巨头通过海外跨国并购纷纷落地于澳大利亚、新西兰;2015年3月,锦江集团通过收购法国卢浮酒店而深入欧洲酒店市场;2015年8月,“有妖气”-中国第一原创动平台被奥飞动漫收购100%股权……近年来,企业间的并购案层出不穷,无论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并购,还是国内企业通过并购走出去,亦或是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打入中国市场,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然而,并购同时是把双刃剑,如何评估存在的风险不可小觑。并购过程中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则显得尤为重要,评估出的价值直接成为该次并购的决策基础和决定成败的关键。

作为一种经济评估的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一般用来衡量和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公允价值,为内部管理当局和外部投资人制定和改善相关决策而提供有关信息,藉以同时服务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那么企业现在有哪些价值评估方法呢?目前业界主要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现金流量折现法和相对估价法。本文就两种方法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

二、现金流量折现法

1.相关的现金流量测算原则与方法

衡量一个企业的价值,准确的说是运用其现金流而非选用会计利润来进行。当前公司的价值应等于其日常运营活动所产生各种未来的不确定的现金流量,用以相应的折现率调整的加总之和,折现率因为风险不同而具有不同性。

一般估值选用两阶段股利贴现模型,两阶段股利贴现模型适用于增长呈两个阶段的企业:第一阶段高速增长且准确预测,第二阶段呈平稳发展。这种适用于并购中的很多类型的企业。

2.现金流量折现法的优缺点

作为主流的价值评估方法,其优点在于:

(1)较之利润,现金流量的优点是可操纵性差,客观性较强。由于会计估计的企业特殊性和会计政策的各个选用不同,利润纵的危险大大提升,使之对其使用令人生畏,而现金流量恰恰避开了这个缺陷,其以一般不易被人所篡改,真实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可信性大增。

(2)更合理的评价企业业绩。在预测企业现金流量时,不仅考虑过去企业获利能力的趋势,同时要辅以未来企业盈利情况的变化。把未来能力纳入考虑,更能反映企业实际。

现金流量折现法同样有其不可忽略的缺点:

(1)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观性人为性的估值必然涉及众多不确定的因素变量,如未来现金流入流出值、折现率的大小以及预测期间的划分等等。这些相关的预测结果因人而异,没有确定的一个是非判断标准。所以在未来发展的一段时间内,误差时间越长,误差越大,也就造成价值评估的不准确性。

(2)该方法完全没有考虑到企业项目之间的互相依存性,也没有考虑投资项目等之间在时间和效果上的依存性,同时脱离与其他企业的比较。

三、相对估价法

1.相对价值估价模型理论依据

相对估值法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的很重要的一种,根据所选公司的某一财务变量考察可比企业价值,以此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相对估值法关注现实意义,不依靠企业内部价值情况进行评估,其内部假设是同行业企业具有较强可比性,相关指标数据等均满足正态分布。

基本原理――行业中指标相似的企业其企业价值亦为相似。

选择的可比企业之间应具有较高的相似性的未来现金流量,且市场对于该可比企业的定价应该是公允正确的。在同一行业中的企业一般意义上具有相似的生产经营模式,同时又面临着相似的市场,这些原始条件决定了其现金流量的相似性较高。除此,另一重要的是比率因素的选择同样为关键,所选必须是对企业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并且一定是可以观测及可控的这样才能保证评估结果有使用价值和意义。目前相对估价法的运用主要有一下三种: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销率法。

2.相对估价法的优缺点

相对估价法的优点在于:其一,相对估价法魅力在于简便且容易使用,可较快计算得出企业评估价值,不需极深的专业知识作为铺垫。其二,直观清晰的找出所选定因素与企业价值很好结合起来,直观反映投入产出及其他与企业的关系。其三,适用广泛,在当今市场该方法的适用受众人群更加广泛。

同时相对估价法也有相应的缺点:其一,相对估价法有个理想化的前提假设――假定评估背景整体有效。倘若市场在整体上存在偏差,所估结果必然偏离实际值。其二,相对估值法的使用虽简单,但很容易被错误的使用和操作,主要体现在选用可比企业时。因为每个企业均是独一无二不完全相同的,没有在承载和风险等方面完全相同的两家公司,可比企业只是一个主观概念,即使选用一组可比企业来降低风险,但也只能是尽可能的减少而非杜绝误差的存在。

四、结论和建议

第一,现金流量折现法与相对估价法比较,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注重对企业内部的分析,而相对估价法注重相似企业的比较进行评估。所选用的数据来源不同,在结果上也有非常大的区别。我们要清楚认识到,价值评估,最后落到一个估上,所以无法确认准确,并购中对于目标企业价值的计算,根据具体情况应该以某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其佐证,进而认定收购价格的合理性。

第二,运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于以后的并购案例的取舍,对于相关投资者不盲目跟风有着很强的实际意义,尤其是涉及到海外并购更要小心慎行,不能仅仅因为被收购公司的相关名气或者只凭表面层次的情况而受影响,从而导致影响了投资判断,对做到理性合理的投资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三,在企业并购中,关注该并购背后的深层原因。是整体并购还是部分并购、战略投资还是战术投资,对于价值评估的修正存在重要意义。在预测前有这样的相关区分,才能判定相关收入等预测的基础是否科学合理,这样的评估才准确。

综观之,企业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当今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中仍处于主流地位,结果相对贴近实际,所以用它来评估并购中的企业价值相对比较合适,再加入相对估价法进行对比分析加以印证,将使分析的结果更准确、更具有实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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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资并购 商标 评估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

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玩忽职守,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资产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由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无形资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即使确认入帐,但计量的成本也往往是不完整的。导致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在研制、开发过程中投入的费用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帐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真实价值相差甚远,这样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帐面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资、出售、联营、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时,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就成为必要,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巨大的价值。中方企业作为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要增强商标价值评估意识,要认识到商标价值评估是必要的,以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时要同并购企业商定商标评估办法确定商标价格,避免企业自身商标价值被低估甚至是无偿转让。中方企业与外方企业应当商定评估机构选择办法,比如双方共同选择、委托第三方选择等,应当选择有资质且资质比较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做出报告后,应当聘请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评估报告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调整参数是否科学、合理,最终得出评估结论是否真实、可靠。 

四、结语 

有效解决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问题,完善我国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不仅仅要依靠法律的完善,还要依靠经济、管理理论的发展。在商标评估理论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将研究成果确立下来,通过法律规范商标评估的程序以及各个参与者

并购估值与企业价值评估范文6

一、并购贷款发展现状

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在《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涉及到的包括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收购资产以及承接债务等四种并购方式中,目前除收购资产外,其他三种方式的并购交易均有发生。在并购贷款币种和利率方面也取得了突破,2010年3月,工行上海市分行完成了上海地区首笔以美金为标的、以Libor进行标价的并购贷款。同时,2010年6月,上海地区外资银行首试并购贷款成功,汇丰(中国)上海分行完成了2.8亿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业务。据上海银监局披露,截至2010年6月末,上海银行业共完成33笔并购贷款业务,贷款总额超过100亿元。

目前,银行提供的并购贷款种类渐趋丰富,企业在并购交易中对并购贷款的需求潜力很大,大部分并购贷款都用足了50%的上限,贷款期限达到了5年的上限。数据表明企业在并购业务中使用并购贷款的意愿较强,并且对于并购贷款的使用有着较为长期的计划和打算。

随着我国企业的国内外并购业务逐步成为企业的一项常规行为,并购需要金融业的支持也日益扩大,由此带来的并购贷款的需求也会成倍的增长。

二、并购贷款业务中资产评估的作用

目前资产评估在银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中的作用已经实现了程式化和常规化,各银行也早已将该项业务视为常规业务开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已经出台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其中详尽地规范了房地产抵押评估中的评估技术路线、评估价值定义及评估方法等。

但对于并购贷款业务,目前各银行在发放时,仍将其作为个案审批,一般银行是否发放贷款,主要是依据并购主体的背景和经济实力等,这种状况的存在,使得目前我国并购贷款业务的发放对象基本集中于大型国企和声誉良好的大型民企,而对于在并购中有迫切资金需求的中小型企业则往往很少开闸,并购贷款实质上变成了一种给予大型企业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手段,银行未能真正对并购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判别,同时也无法真正了解被并购标的的股权价值。

如果在并购贷款业务中合理引入资产评估服务,将给并购贷款逐步走向常规化和规模化带来较多益处。首先,通过对被并购标的企业的评估,可以使得银行了解到被并购标的企业股权的价值,以此来判断放贷金额给予多少合适;其次,通过对被并购标的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可以使得银行了解到被并购企业在经营不善时,若变卖资产,可以获得的资金回收程度,以此来控制贷款风险;最后,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评估,可以使得银行了解到企业在并购中所花费的金额是否符合其真实的投资价值和市场价值,以此来判断并购行为未来给并购方带来的回报是否能实现。

三、并购贷款中资产评估的工作思路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在并购贷款中,资产评估应特别关注以下特点:

1. 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由于并购行为的发生,一般是并购方认为其能够从并购行为中获得良好的协同效应,故对于以并购贷款为目的的评估,首选的价值类型应该是投资价值。该种定义下的评估结果应该是并购方支付给被并购方的最高对价,若实际并购对价超过了该评估值,银行应警惕其并购后无法实现既定回报率情况的发生,亦即该种情况下,并购方往往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并购后企业现金流来偿付融资款项。

2. 评估方法的选择。由于价值类型定义为投资价值,故评估方法的首选应为收益现值法,且盈利预测需要充分考虑并购后的协同效应。但在评估方法上,笔者认为资产基础法仍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方法,因为该种方法下评估出的各项资产价值,将是银行考虑一旦并购企业经营不善,需要将企业清算时能获得的各项资产变卖后的回收价值。

3. 评估对象的选择。评估对象应选择被并购企业全部权益价值或企业的部分股权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收购股权比例较小,未达到控股权的时候,由于其并购后难以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协同效应较难实现,评估机构应充分考虑其非控股股权折价因素。

4. 评估机构的选择。由于并购贷款所涉及的评估对象为被并购企业全部权益价值或收购企业的股权价值,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较丰富的评估经验,故选择资产评估机构会比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更为合适。

5. 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一般而言,并购行为从开始策划到真正实现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故评估过程中,从预估到正式出具评估报告期间,可能会涉及多次基准日调整的情况,但考虑到时效性问题,最后提交给银行的估值报告应选择离并购双方签订并购协议最近的日期作为基准日。

6. 对变现能力的分析。评估报告中应当包括对估价对象变现能力的分析,这种分析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并购后所持有股权的变现能力进行分析,二是对并购标的企业各项资产的变现能力进行分析,以使得银行能充分了解在并购标的经营不善的情况下,银行可获得的变现收入。

7. 对抵押事项的分析。评估报告中应充分披露被并购标的企业资产中已抵押的资产及抵押金额,因企业在清算时,其债权人是优先于股东清偿的,故银行应在发放并购贷款时,在对可变现回收资产测算时扣除该部分已抵押资产的抵押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