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案例范例6篇

国土安全案例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1

在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人曾把目前一些地方的征地补偿比喻为:“征你一头牛,补你一只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的举例更让人触目惊心:“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巨大的差价导致了矛盾频发。”他预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

在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

修法背景:为补偿条例制定铺平道路

今年年初,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重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条例。今年7月,有消息称,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而在条例颁发前,必须先修改土地管理法,才能制定条例,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王锡锌均表示,修正案(草案)获通过,“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推进到了关键性的一步”。

修改内容:征收补偿标准或提高10倍

对于此次会议透露出的修改信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表示,应该只涉及提高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交易主体等改革。

姜明安推测,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对此,姜明安教授表示,目前还不知道修改细节,但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

姜明安称,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所以老百姓肯定有意见。

姜明安举例说,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巨大的价差导致了矛盾频发。而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改革趋势: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 以税调节收入

在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多名业内专家表示,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称,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补偿的问题,未来还要明确谁是土地交易主体的问题。目前,大量的土地搞开发,有的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依据现在的土地管理法,所有的土地都必须征收。姜明安称,未来土地流转应该是两个途径,其中20%~30%的搞征收,如地铁、高速公路建设等;70%~80%应该是市场交易,比如用于商业住宅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也表示,征地制度改革有两种思路,一是缩小征地范围,让农民可以流转自己的部分集体土地;二是提高农民土地收益的比例。不过,他更赞同缩小征地范围、让部分集体土地自由流转的改革方向。

如果一亩地卖了600万元,是否600万元全部给农民就合适?姜明安教授称,改革也并不是这样的思路。在农民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后,将通过征收土地交易税,调节农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姜明安教授举例称,如果所有卖地的钱都给农民,政府就没有资金改善医疗、民生建设等方面,所以600万元的卖地钱,征收土地交易税300万元,农民还是乐意接受的。这样的做法,减少矛盾,政府也可获利。

姜明安教授认为,目前政府垄断土地还导致了土地财政,并推高了地价和房价。他表示,如果允许农民成为土地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个主体之间有竞争,地价反而不会这么高,房价也就不会这么高。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重光也表示,农民交换土地,政府用税收的办法获得财政收入,就解决了财政吃紧的问题。对于如何征税,他称应进行系统科学的研究,不光要考虑卖地农民的收益,同时要通过税收平衡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有的地方城市化发展快,农民卖地获益太高,也不合理”。

修改原则:保证被征地农民有更多利益

王锡锌教授表示,未来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要让失地农民有保障,让农民与土地一起实现城市化。

王锡锌表示,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修改,有两个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首先,土地征收是城市化发展带来的,要保证被征地的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有发展。其次,要有更多的利益向被征地农民倾斜,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中,要通过机制反映出来对农民倾斜利益。

王锡锌认为,过去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各个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制定,实行“一口价”,而一口价又是按照农业用地的价值来补偿,与实际价值相差很远,这是血拆和拆迁自焚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制定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时,要将土地与同类、同区域、同时间段的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做类比,如果被征收以后被用作建设用地、重大工程,应该参考基本的建设用地的地价,将更大比例的收益分配给农民。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2

2012年11月28日,一条亿万农村民众期待已久的消息从国务院常务会议传出。在会议上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由于专家对主要修改内容的预测为“提高征地补偿数额”和“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有望提高10倍”,这一消息很快成了多家媒体的头条和热点。

“土地管理法”上一次修改,是在1998年。而1998年,恰好也是中国取消福利分房制度的时间节点。在彼时距今的14年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岂是一个“热”字可以形容。

在城市的土地长满楼房的森林后,农村土地也日渐被这钢铁水泥的森林覆盖。而由于土地财政推动下的房价疯涨,农村土地被“廉价”强征的势头持续高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所举一例并非传说:“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土地)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

巨大的价差,导致了“矛盾频发”。在日益累积后,这类矛盾已成为中国社会巨大的不安定因素。那些令各级政府官员头疼不已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多数和征地补偿问题纠纷有关。

在上述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并进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环节,让我们看到了破解“土地矛盾”的希望。因为,按照法律专家的说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可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铺平道路”。

来自《京华时报》的消息显示,早在2012年7月,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国务院。而在“条例”出台之前,必须先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消除作为“下位法”的“条例”中的规定与作为“上位法”的“土地管理法”的矛盾之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出台后,当与2011年1月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互相映衬,使“土地的身份”趋于平等。而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归于平等,有望使因国有土地与以农村土地为代表的集体土地补偿的落差而导致的社会心理落差趋于缓和。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3

一、形成及其相对封闭性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管理对象是国土档案,即国土资源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①。由于档案类型多样,形态差异大,质地多样,管理国土档案存在一定的困难。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信息化策略推动下,国土规划部门开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档案目录,使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利用等。进入21世纪初,目录数据库已经完成,全文数据库不断增多,形成了大量的国土档案,相关管理部门开始建设国土档案管理系统,并不断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近10年来,尤其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引导下,数字档案馆基本建成。如武汉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安徽省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等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称谓“不同的数字档案馆”。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土规划数字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满足特定区域内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而且能够满足T级档案信息数据的可靠存储和快速检索,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综合文书、声像等各大类档案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②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不仅将电子公文流程形成的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而且具有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和档案利用平台,实现了档案利用的电子化、平台化,初步建成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这种数字档案馆,通过与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等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开放的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应该说,从国土档案到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再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化,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的结果。然而,目前看来,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主要体现在:以管理为主,利用为辅;以系统内部使用为主,公共使用为辅;以土地规划为主,与其他部门的结合有限;以区域内利用为主,全国范围内的整体使用尚未形成。也就是说,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集中在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单位内部国土规划部门使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其他管理机构、面向全国衔接的统一平台尚未建立,导致了国土资源规划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存在着不平衡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时间不长,其功能的完善需要时间;二是因为从已有的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成数字档案馆是一个质的飞跃,这在不少单位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促进其快速成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数字档案馆空间范围内的人与其生存的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是用生态系统的概念、理论和方法研究数字档案馆的结构、功能和管理运作”③。据此,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地域环境等要素组成的完整统一体。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不仅涉及该生态系统的形态结构,而且存在结构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以及工作人员与数字档案馆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实现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之间的平衡。

二、开放性是基本体现

档案馆在社会中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门,它存在于社会之中,受社会的制约,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作用,具有社会服务性。档案馆不同于档案室,它保管档案的目的不是为某一单位、某一系统小范围服务,而是为社会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它的服务范围大而广,面向社会各个方面,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④这是自19世纪40年代至今档案开放的基本结论。数字档案馆的本质是档案馆。数字档案馆是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有的馆藏档案数字化,并收集、采集、捕获有价值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技术建立分布式、跨地域的有序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以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平台,以用户需求为根本,提供各种信息服务。⑤国家档案局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⑥指出,数字档案馆的四项基本业务功能“收集、管理、保存、利用”,一旦缺乏广泛的、本机构以外的“利用”环节,便不能称为数字档案馆。基于这种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理应是服务社会大众的档案馆,是大众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的开放性的窗口。

1.是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法则

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是开放的,有输入和输出,而输入的变化总会引起输出的变化。虽然输出并不是立即变化,有时会延迟,但是决不会赶在输入之前。输出是输入的结果,输入是原因和源头,两者呈现一种动态的平衡。⑦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的生产者、传递者、分解者、消费者与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构成了一个信息生态循环。⑧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作为人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与外界环境有着不断的交流,其自身处于不断输入和输出的循环往复之中,通过信息传递和价值转化不断地与外界进行交流,包括机构、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这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法则。

2.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第三次浪潮”的兴起,信息技术对档案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对数字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驱动作用。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以及web2.0技术、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数字档案馆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也是集成了众多现代技术的复合系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主要依托3S技术、物联网、ArcGIS、WebService等先进技术,这些先进技术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开发应用,本身就是一个种开放性的体现。同时,这些技术不断更新、升级,早期的国土档案数字化也不断发展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仅体现了技术的推动作用,也展示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开放性。

3.是落实民生政策的必然要求

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将民生问题与部门职能相结合,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新局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显示了我国在推进政治民主化、打造阳光政府、满足公民信息获取过程中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也为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社会价值、实现档案信息共享迈出了坚定步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保存有国计民生的重要档案信息。例如,征地文书、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违法占地处理材料等,详细地记录了土地开发利用过程的基本情况。这些信息不仅是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也是征地、处理纠纷的依据,还是土地科学规划利用的依据。从这个角度看,落实民生,也必须将国土规划档案馆设计成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

三、推进实践应用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符合数字档案馆本质与时展潮流,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有着广泛的实践应用。

1.应用视角

(1)多目标

不同的使用者,对同一档案信息有不同的使用需求。例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人口信息,可以用作学区规划,也可以用作住房区规划等。档案资源具有多目标的使用特性,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开放国土规划的档案资源的价值。

(2)多内容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含有丰富的专业化档案信息资源,在开放性的视角下,可以将不同来源、不同载体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例如,同一主题下不同载体(纸质和声像)档案进行整合,或透过共同的地理坐标系统将各种不同主题的档案资源套叠,以方便对档案信息的深度挖掘,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3)多途径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调查、收集、整理的专业档案,是真实、完整、可靠的档案信息资源,为利用土地的不同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和个人提供了保障。例如,有关机构进行土地规划、旅游规划、商居土地投入或个人进行土地置换、拆迁补偿等,就可以通过专业数字档案馆的平台进行咨询利用。通过协调“管”与“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

(4)多范围

公路建设选线、垃圾场选址、工业发展区区位规划等空间选址,均需要利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支持,再配合专业的数据库,整合专家系统,出台建设规划方案,分析各种方案的优缺点,从而使决策的过程更加科学化。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整合了庞大的国土及规划专业档案信息,通过该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有利于未来空间发展。

2.应用重点

(1)与政府部门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区域开放性

为政府部门规划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基本任务。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在28个市县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⑨随之,其他市县甚至一些省级行政区也陆续提出。究其实质,“多规合一”就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与政府部门结合,不同的政府机构利用数字档案馆平台,消除原有的市县规划下的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以此来提升政府对于土地空间的管控能力,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和规划管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应用最早体现在政府规划方面。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前,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各种与规划相关的信息无法及时地传送,冲突时有发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精准的土地档案信息等资源,通过信息的及时推送,打破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国土资源与管理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进而为政府各部门之间搭建起了“桥梁”,形成了节约型的生态系统。

(2)与“智慧城市”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

为“智慧城市”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功能的拓展。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例如,陕西省西安市勘察测绘院建立了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的GIS系统,科学管理大量征地信息和档案资料⑩;安徽省安庆市城建档案馆通过融合城建档案管理规范、著录规范和GIS技术,研制开发了“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的“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设计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初步实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图文一体化查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人口激增,交通等问题开始凸显。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为加强城市管理,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框架和基础。“智慧城市”绝不仅仅是实现城市的智能化,还包括人的智慧参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具有丰富的内涵。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就是与“智慧城市”建设全面结合,充分展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全面实现档案信息与地理信息、社会信息的融合与共享。例如,与实时路况结合,实现智能交通;与遗产资源结合,实现历史遗产的保护;与旅游资源结合,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等。总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与不同行业、系统或空间的结合,创建“互联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的空间,衍生出基于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新平台,从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3)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为民生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最高境界。例如,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承建的“数字城建档案馆系统”,将科技、文化、医疗、电子商业等领域信息数据库建立互联关系,为丰富传统档案馆馆藏提供线索和可能,并实现资源共享,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从民生角度出发,数字档案馆通过档案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和档案网站构建档案信息总和服务平台进行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能够打破馆际界限和“信息壁垒”,集成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协同各数字档案馆间业务处理,实行统一认证、统一浏览和统一检索,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整体趋势。网络环境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建设与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相结合,如公众常用的地图软件、出行租车软件以及团购软件等,通过开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移动应用或平台,创建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中的数字档案信息以立体或平面图及文字形式展现在公众面前,方便公众的日常生活,增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在公众生活中的影响,激发国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活力,实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作者:陈胜 张萍 丁玲 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注释:

①林琼.国土档案数字化建设问题与建议[J].中国土地,2015(7).

②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3).

③金波,汤黎华,何伟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建构[J].档案学通讯,2010(1).

④朱玉媛.档案学基础[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⑤倪代川,金波.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功能[J].档案学研究,2013(4).

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EB/OL].⑦蔡晓明.生态系统生态学[M].科学出版社,2000.

⑧蒋录全.信息生态与社会可持续发展[M].图书馆出版社,2003.

⑨“多规合一”:找准方向绘蓝图[EB/OL]

⑩马骏,贾斌.基于GIS的西安市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系统[J].测绘技术装备,2002(4).

11.安庆市城建档案馆.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J].2003(4).

12.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03).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4

【关键词】:土木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1、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施工管理的意义

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是广大施工人员直接从事施工活动的主要场所,现场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施工成本的高低、工程质量的优劣、施工进度的快慢等都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大量的生产实践表明:施工企业若能够重视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施工管理,那么就可有效提高其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水平,并且获得较佳的经济效益。值得注意的是,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存在着较多的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等,只有有效地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才可大幅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土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

2.1监督机制不完善

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单位要合理科学的设计和规划施工方案,科学性的安排土木工现场程施工的进度。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各种行为,就要求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土木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约束现场施工的各项行为,从而预防土建工程中出现各种问题,有利地保证施工质量。然而,目前大多数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能对项目经理部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2.2材料管理混乱

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特殊阶段,土木工程项目的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其满足了当下的城市发展现状,也导致许多土木工程企业为了抢进度使得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存放和管理等环节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并隐藏着相当数量的危险隐患。监管力度的不足,促使有些施工单位采购相当数量质量不达标的材料。不仅如此,原材料的管理也伴随管理制度的漏洞上出现更多的问题。例如工程现场,土木工程材料乱堆乱放、材料保护措施不足、材料随意取用、材料管理混乱等问题,这不仅影响施工进度、浪费施工原料、加大施工成本更是为施工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

2.3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当今,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的现象大量存在,并且绝大部分人对监理工作有错误的认识,普遍认为监理人员的监管职权仅对施工期间有管理的作用。并且绝大部分的监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会敷衍了事,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素质经验的不足导致他们不能在工程测量、规划和探究方面给出正确的指导监管。由于土木工程建筑需求量之大,直接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土木工程施工中去,但是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和技术掌握程度参差不齐。

3、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优化措施

3.1 狠抓现场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培训

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与现场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力度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第一,施工方企业可实行逐级签订责任书,对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能上岗;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教育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

第二,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常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知识,教育广大施工人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相关特性,同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进行了深入剖析,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永不松懈、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永不马虎,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避免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施工企业的安全业绩,确保土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第三,还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过路群众的安全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过路群众宣传油品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3.2 科学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导土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文件,其内容与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性质特征等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施工方案若能够得以科学编制,那么必将能够合理利用施工企业的财力、物力、人力,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所以,在土木建筑工程建设之前,务必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等共同来斟酌、优化、论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且要备案归档。一旦确定了施工方案,那么就务必要在土建工程施工现场中严格贯彻实施。

3.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防护

3.3.1 注重施工环境的安全防护

施工环境的安全对于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防护影响较大,因此,施工企业务必要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合理、科学布置,并且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的防火水平。与此同时,基于土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需求来科学划分现场施工区域的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各个区域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此外,在现场施工区域的危险场所,可设立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不要靠近。

3.3.2 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安全防护标准

在当前形式下,施工企业务必要与时俱进,与国外同类企业发展同步,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安全管理标准,通过一系列法律化、体系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措施来提高土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防护水平。

3.4 加强土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离不开科学有序的现场材料管理。务必要将施工材料按照确定好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来进行堆放。在施工材料进场之前,应该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对其进行质量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才可进入施工现场;若检验结果不合格,那么是不能签收的。对于到场的材料,材料管理人员应该要认真登,并且统计材料的种类与数量;为了防止出现材料浪费或者材料丢失的现象,务必要基于各个施工班组的施工进度来严格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

结语

本文通过对于土木工程现场施工中一些问题客观简单的剖析,从而使我们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到施工现场存在的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以先进的科学理念去完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的管理制度,提高并加强对施工材料和技术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提高土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力度,从而有效的改变时下土木工程施工现场所表露的问题。

【参考文献】: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5

年初,我股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制定了股室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并结合股室业务特点,对股室的每一位同志都进行了明确的岗位分工,各司其责,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同时不定期的组织全股人员对土地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知识学习,开展案例分析,对案例着重讨论办案程序和违法事实以及处罚条款如何认定与运用,有效的调动了股室人员的业务积极性和提高了执法水平。

20__年5月1日,国务院《条例》颁布实施,我股注重学习的受理期限、答复时间、受理主体、受理程序等,通过学习使全体股室成员提高了理论修养,增强了法制观念,拓宽了工作思路,在处理违法案件、土地纠纷、案件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受理的及时受理,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不正常现象。为今后的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宣传法制提高认识

根据宣国土资[20__]14号文件关于转发《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20__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做好我局法制宣传工作,我股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国土局《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

1、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当中,我股与地矿股对全县2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一百余份,宣传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旌德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宣传专刊》、《旌德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单》等,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为了使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股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一是及时编印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500余册,分别赠送给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土地管理政策。二是同时印发了旌德县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转用报批手续,什么是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乡镇企业建设怎样用地”等内容。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土地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宣传展板8块。四是在县城梓山广场、西马路、和平路悬挂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等土地日宣传标语。五是集中3天时间利用宣传车到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主要街道来回循环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重要决策性文件。六是通过旌德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长足发展”。七是通过旌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题片,并在播放赞助电视剧的时间内播放滚动字幕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八是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在我局网站上将所有行政法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确保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三、严格执法保护耕地

1、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巩固我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果,按照上级的要求,我股配合用地规划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工作,并对全县的基本农田档案资料的软件、硬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通过检 查,全县共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066.7公顷,保护率86.3,共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68片,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钢架结构基本农田保护标牌7块,钢混结构标牌59余块,同时根据区划调整重新将保护面积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组、农户,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制定了奖惩措施和乡规民约,坚持执行基本农“五不准”和占用耕地“六个一律不报批”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我县得到有效的落实。

2、近年来,我县在农民建房用地报批中存在瞒报用地等违规行为,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农民建房用地行为,我股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建房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农民建房用地情况开展全面清查,要求各乡镇土管所认真对辖区内农民建房用地情况仔细清查,一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定面积,是否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三是查清涉及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四是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用地、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3、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20__]166)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股室制定《旌德县国土资源关于坚决制止“以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实施方案》,并将部《通知》和《方案》下发给各乡镇土管所,要求各所按文件执行,同时成立了坚决制止“以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清查领导组,组织开展“以租”行为专项检查日常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使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和治理整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4、为进一步加强国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国土执法监察队和县城建委监察队组建联合执法大队共同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对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特别对辖区内基本农田违法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今年以来,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20__元人民币。

四、认真处理国土资源案件,妥善解决问题。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1)号令,全面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按照《条例》有关知识编印了《条例》试卷,组织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工作人员《条例》知识考试,从而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的正确掌握和准确运用。

2、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了执法监察股对20__年以来因国土资源问题去市、到省、赴京上访人员的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由局主要领导对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由当日接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确保本系统内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置,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确定一名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民来信9件(其中上级交办6件),个人来访11起,政策咨询解答112人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五、加强本职工作协调配合并举

我股室全体人员在工作中不分家,积极主动完成了各级交办或其它股室要求协办的工作:郭成前同志安全行车35000公里无事故;王友生同志配合用地股测量30余天;郭欣同志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等。同时,我股室还认真对待各级的检查,认真做好软件、硬件建设,在“四五”普法、综合治理、农民减负、依法行政、创平安单位、基本农田保护、“三费检查”、矿山安全等专项检查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得到各级的好评,为局全面工作做出了一份力量。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不大,执法手段不硬。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上与年初制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土地违法行为已结成事实的,缺少强有力的查处手段。

七、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对外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内实行监督案件受理,行政处罚;依法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及储备运营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整顿土地、矿产市场;协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处理涉及国土资源的其他违法案件。但目前的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和执法监察工作职能是大相径庭,没有很好的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能,这主要是表现在:

1、对工作中的问题不能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觉的只要完成对外查处,不出问题,就满足了。工作干劲没有持久性,在工作中出现有惰性的思想。

2、工作管理力度不大,没有很好的理顺执法监察工作关系,不能够严厉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但总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得过且过,不愿得罪人。认为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没有养成好工作习惯,工作主动性不强。

八、明年工作措施

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树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我股将在20__年做好以下几点:

( 一)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加大土地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要跟踪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决不手软,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

1、严格禁止乱占滥用土地现象的继续发生。对违法占用土地以及擅自与农民集体或个人签订征用、租赁土地协议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的,报县政府批准后一律予以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违法占用土地现象的发生。

2、严肃处理各类企业违法用地行为。对全县各类企业违法用地行为依法逐宗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处理后,给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3、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主要是执法监察违反土地市场隐形交易、违规拍卖、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或低价出让土地、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将划拨土地改为经营性用地、擅自利用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问题。

针对上述几点,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的工作落实。

(三)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无证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无证开采点,报县非煤矿山领导组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坚决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

3、坚持与县城建委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认真处理国土资源案件,妥善解决问题。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置,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确定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条例》的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五)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上下监控体系。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6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开发园区项目违法用地,矿产勘查开采违法项目)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分类整改处理,切实规范用地行为。

(二)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把政策界限,认真检查整改,严肃问责追究,坚决把违法用地比例降下来,确保县政府不被约谈问责。同时,要提前谋划2013年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早安排、早着手,把问题提前整改处理到位,确保顺利通过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

(三)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及利用、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土地整治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不掩盖、遇到矛盾不回避,坚决依法整改,处理到位。

(四)开展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市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尽快摸清全县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未批先占土地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存量土地盘活方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10月12日至17日)。成立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强对抽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清阶段(10月18日至31日)。本次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以《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政策规定为依据,对出台的地方性政策规定一概不作为有效依据,并将地方性违规优惠政策全部列入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不允许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税费等行为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全市土地管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归类存在问题,对照土地例行督察的内容和要求,查找相关的、可能存在的、遗漏的问题,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隐患。对于梳理出来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11月1日至20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规定,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和规范,切实加强资料的收集完善和档案归集整理,确保土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资料具备完整性、延续性、衔接性,做到内业资料不缺失、外业核查无差错。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2日)。各相关部门必须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市双清办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工作,县政府成立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由县长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国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