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例6篇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文1

关键词:再生资源产业;汨罗模式;优势比较;启示和设想

再生资源产业是汨罗市第一大支柱产业。该市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并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小废品”做成大产业,这一经济现象被称为“汨罗模式”,深入研究“汨罗模式”对怀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加快构筑商贸物流中心进程意义重大。

一、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汨罗模式”

1、以市场为依托,健全集散网络。汨罗再生资源产业前身是废品收购业,发轫于清代。改革开放以来,该市废品回收业迅速发展壮大,收购网点遍布全国各地,自发形成了以新市镇团山村为中心的废品交易市场。针对“户户经营、家家收购”的无序状态,汨罗市在2000年提出“建立专业市场、健全回收网络、加快资源集散、壮大再生产业”的思路,从源头扶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一是建设交易市场,规范经营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的原则,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占地500亩的“中南再生资源大市场”,对团山村附近的回收站点、马路市场等实行划行归市,分类设区,结束了废品收购行业“有市无场”的局面。2006年又筹资1.2亿元启动市场二期工程建设,新增市场面积800亩,带动市场经营户发展到2000多家,就业3万多人,收购品种300多种,是中南地区最大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成为全国三大再生资源市场之一。二是建设回收网点,扩大回收规模。支持回收企业联结大城市、大工厂、大市场,到外地设点、合股、联营,在全国30多个省市建立回收网点1800多个,基本上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在资金、政策、信息上给予大力扶持,鼓励回收大户组建专业回收公司,目前该市年交易量达5000吨的公司达100家。三是建设链接网络,提高集散能力。加强现有加工企业与全国城市专业回收公司的对接,强化专业分工,提高回收质量。该市已与全国105家专业回收公司实行成功对接。目前正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5000多个一、二、三级回收网络中心。引进3家大型物流公司,组建再生资源物流中心,初步形成了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包储、交易、信息一条龙的市场服务体系。规划投资3亿元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和电子信息平台。2008年上半年该市再生资源交易量突破80万吨,同比增长74%;交易额70多亿元,同比增长82%。

2、以园区为载体,打造产业平台。园区化、集群式发展是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方向。汨罗市按照“基础设施共有、相关企业共联、有效资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的原则,从2003年开始,先后投资近4亿元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聘请国内一流的研究设计机构编制汨罗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环境评估。现在核心区5平方公里初步完成了水、电、路、通信及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投资近2亿元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启动以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对入园的项目,注重从投资强度、平面布局、立体分布、环保设施、绿化率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划和审批。根据生态学原理组织企业入园生产,使再生资源市场的废品成为园区企业的原材料,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有效配置。目前园区已形成了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区、电子产品制造区、塑料加工区、农机制造区、有色金属加工区等五大功能区,产品和废物代谢链条基本形成。

3、以加工为龙头,促进产业升级。注重提高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化能力,实现由“收废品、卖废品”向“收废品、卖原料”,再到“收废品、卖产品”的转变。一是突出分拣提高回收效益。再生资源市场开辟了废铜、废铝、废不锈钢、废塑、废纸、废橡胶等专业交易区,引进国内外废旧物品分类分拣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改变原始粗放的人工分类、分拣、分捆、分装,推行较为精细的分类拆解、熔铸、提炼、再造,将废料变为工业原材料,成为“长三角”、“珠三角”及园区企业的原材料基地。二是突出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先后引进再生资源加工和制造的企业91家,逐步形成再生铜、铝、不锈钢、塑料加工四大板块,年加工废铜8万吨、废铝10万吨、废不锈钢6万吨、废塑料15万吨。在废金属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中突出贵重金属和稀有金属的多重处理,大力发展以铜材为主材的漆包线生产、水暖器材加工,开发以塑料、铝等多种材料为主的综合型精加工,逐步实现由单一的原料产品向中间产品和终端产品发展。三是突出创新提升科技含量。与湖南大学合作,建立再生资源研发中心,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促进产品深度开发和资源再生利用。中天科技生产的龙舟牌收割机进入了东南亚市场,公司在新加坡成功上市。奥力克公司生产的水暖器材全部出口欧洲市场。平桂制塑利用废塑料加工生产的pvc板材和型材成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填补了湖南空白。湘北铜业生产的无氧铜棒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以环保为前提,实行可实施发展。始终坚持环保先行,完善废弃物资无害化处置系统。建立完善以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工业污染综合防治模式,达到“低排放”甚至“零排放”效果,较好地解决了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一是严格环保准入。坚决落实新上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五不准入”原则,即重污染项目、高能耗项目、产能相对过剩项目、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技术含量未达标的项目一律不能入园。先后拒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投资项目20多个。二是推行清洁生产。投资近2亿元加强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园区内实行统一排水,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通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厂房设计专用排烟通道,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回收企业的固体废弃物通过焚烧炉集中处理,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通过布袋除尘达标排放。财政前后共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再生资源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三是狠抓环保执法。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先后取缔土法炼铅、反射炉炼铅、钒冶炼、粗铟加工、废油提炼企业共32家。对产能、环保不达标的46家造纸企业全部实行关停整改。“五小”企业高污染、高排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5、以政策为导向,监理扶持体系。汨罗市抓住试点契机,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打造信用平台。2001年,成立了以财政局牵头,国税、地税、公安等职能部门参与的“再生资源行业财政服务所”,将原属各乡镇征收的税费交由服务所统一征管,纳入市本级管理。并派出会计帮助大户建账做账,创造条件培育一般纳税人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产业发展壮大,又重点组建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计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形成了“五位一体”的信用平台,突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近几年来,共组织再生资源类中小企业融资10多亿元,引进资金2.9亿元。二是加强政策激励。2002年国家取消再生资源行业“征三返七”的增值税奖励政策后,为了扶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该市制定了以奖的政策。近5年,财政奖励支出达8688万元,占该行业增值税新增部分地方所得的110%。实行这一倒贴政策尽管在初期加重了本级财政负担,但确保了产业快速发展,随着企业成长和返奖比例逐年降低,产业对财政的贡献日益明显。2007年再生资源产业为市本级纯增可用财力2000多万元,2010年预计可达2亿元。三是强化政府服务。汨罗市组建了再生资源工业园管委会,对园区进行统一管理。公安、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在园区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对入园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建立园区“绿色通道”,为外地客商发放“绿色通行证”,确保企业建设经营畅通无阻。

二、汨罗与怀化发展再生资源业的优势比较分析

(一)政策支持构成了“汨罗模式”的重要优势条件

为了加速汨罗工业园的发展,切实办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汨罗市委、市政府对市内特别是市外投资者到汨罗工业园兴办工业企业项目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再生资源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用地用水用电政策。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规定,按同类地区最低标准执行。用水用电政策方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保证每天24小时供电供水;用电按湖南省工业用电目录价执行;现时工业用水1.2元/吨。优惠的用地用水用电政策,给再生资源业的提供了有力支持。

2、财政支持政策。行政规费除岳阳市、省及省级以上的外,实行零规费管理。属汨罗范围内的服务性收费,按汨罗政务公开中心收费标准的50%收取。一是再生资源产业项目税收按实征收。2007年按缴纳增值税额的33%,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投人再生产。奖励比例以后每年递减2个百分点,到2010年及以后,奖励比例固定为25%。二是非再生资源产业顶目税收按实征收。自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四年内,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存的25%,由市财政金额返还给企业以偿还土地借款,其增值税地方留存超过借款的部分,按不同比例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即:第一年奖励100%,第二年奖励70%,第三年奖励50%,第四年不再奖励。土地借款四年内尚未还清的部分,市财政不再偿还,转为用地企业的用地成本。企业竣工投产后,头三年所缴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投入再生产,第四至第六年奖励50%。

3、配套服务政策。一是属汨罗范围内的相关手续,自企业落户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工业园指挥部代为办结。需上级政府或部门解决的问题及办理的手续,派专人全程帮办,协调办理。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由市委书记或市长帮办;1000万元以上的,由市级领导帮办;500万元以上的,由部门一把手帮办。二是对工业园区实行封闭管理。相关部门必须经市长批准方可到工业园开展执法俭查,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违法行为只纠错、不罚款。对在园区吃、拿、卡、要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一经查实,先下岗、停职,再依法依纪处理。

(二)怀化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综合优势明显

1、区位、交通优势。怀化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地处湘、鄂、渝、黔、桂五省(市、区)交通要冲,为“大西南桥头堡”,发挥着“承东启西、南引北联”的重要作用。交通方面,怀化为全国铁路重要枢纽站之一,湘黔、焦柳、渝怀三条铁路在市区成“大”字形交汇,沪昆高速已经通车,杭瑞、包茂高速正在建设,芷江机场距市区35公里,基本形成了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成为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综合交通枢纽之一。

2、资源优势。近年来,怀化依托区位、交通条件,再生资源市场得到迅猛发展,全市再生资源企业已达143家,从业人员2200多人,年回收废钢铁24万吨,废铜、废铝6万吨,去年年销售收入46.2亿元,在全省名列前茅,成为五省(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中转、集散中心,为我市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商贸流通优势。再生资源产业是大物流产业,怀化近年来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步步高、家润多、佳惠、飞达、苏宁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势头强劲,一大批大型综合、专业和批发市场不断壮大,一大批商贸物流市场正在兴建,大市场、大流通、大物流格局正在形成。2007年,怀化城区已建成各类综合、专业市场58个,营业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有固定店面2875个,摊位13700余个。拥有各类商业服务网点11000多个,从业人员84000多人,年市场成交额在101亿元以上。商贸物流业年gdp已达73.5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18%,批发销售中有50%以上销往周边地区,商品辐射范围涉及周边44个县市1500万人口的广大地区。怀化是铁路和公路交通枢纽,物流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在环城南路、南站、仙人桥一带,集中了商业、物资、供销、粮食、材料厂等七条铁路专线,年货物吞吐量在300万吨左右的专储中转能力在全省居第二位,居怀化市周边地区首位,属于不可替代的优势资源。怀化铁路年货物运输量为1450万吨,其中80%通过怀化辐射输送到周边地区。

三、“汨罗模式”带给怀化的主要启示

汨罗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汨罗市委、市政府更是提出了“率先发展、领跑岳阳”的战略构想,全力建设再生资源这座“永不枯竭的城市矿山”。从他们的探索和实践中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既要市场主导,又要政府引导。汨罗再生资源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的亮点,是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结果。汨罗再生资源产业首先是在废品收购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地方自发形成市场,依靠市场牵引带动本地和外地更多的资源、资金、人才、技术向这一区域聚集。政府因势利导,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成立“一所一会三公司”等手段加强引导,优化服务,规范市场,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在发展方向上实现产业化,在发展机制上实现市场化,在服务形式上实现社会化,在运作模式上实现企业化,在生产方式上实现集约化,使原始自发的收购行业转变为一个优势产业。汨罗经验证明:在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不等于政府撒手不管,要克服市场缺陷,必须加强政府引导。用政府“有形之手”把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最优的程度。

启示之二:既重产业发展,又重环境保护。再生资源产业如果只重产业发展而不重环境保护,就可能导致四面八方大量废弃物集中涌入,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与发展初衷相背离。汨罗市将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与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发展模式,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和“全程控制”转变,探索出了一条“把矿山建立在城市”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谋求发展与环保的双赢。要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要变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变各自为战为系统化建设,实现各功能区紧密配合,能源梯级利用,物质闭路循环;要变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新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和空间。

启示之三:既需招商引进,又需自主创业。汨罗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中,始终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和支持全民自主创业,引导千军万马投身到产业发展中来,培养一支遍布全国的队伍,构建一个联系各地的网络。汨罗的经验表明,加快发展既需要借助外力,又需要激发内力。只有扩大开发借助外力,才能使自己增添活力;只有深化改革激发内力,才能使自己的力量强大;只有充分发挥一切有利于发展的积极因素,才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启示之四:既促财政增长,又促企业成长。汨罗市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中大胆采取让利措施,促进企业发展。特别是在产业发展的起始阶段采取财政倒贴的方式来扶持企业成长,大力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提升科技含量和加强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汨罗市运用财税这根杠杆,撬起再生资源这一大支柱产业,培植了地方财税的核心增长极。汨罗经验对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很有借鉴意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产业的支撑,也是财税的源泉,抓财源建设促财政增长,既要顾及目前,更要放眼未来,正确处理好“取”与“予”的关系,跳出财政抓财源,发展产业抓财源,大力扶持企业成长,多放水养鱼,少杀鸡取卵。只有企业成长起来了,才有稳定的财源,欠发达地区才能走出“越收越穷、越穷越收”的恶性循环,驶入又好又快发展的快车道。

四、怀化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对策建议

怀化在西南五省(市、区)商贸物流中心地位日益加强。目前,全国形成了最具影响的湖南汨罗、北京朝阳、河北中加、广东清远等五大市场和园区,但西南地区尚未有大型再生资源物流园区,而怀化的区位、交通等发展优势是发展再生资源物流园区的最佳选择。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尽早建成面向大西南的再生资源物流园区,成为辐射西南地区的再生资源大市场。

1、总体思路。结合实际,怀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总体思路要立足怀化,着眼大西南,依托自身优势,建设集散市场;发挥协会作用,健全集散网络;以黑色金属为品牌,建立物流基地;以加工为龙头,促进产业升级;以政策为导向,加强服务扶持。通过3—5年努力,把怀化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2、加强市场建设。一是要选好址,综合环保、地价、交通等各种因素,规划选址应首选中方县中方镇龙井村,这里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交通条件。同时,这里地价较低,适合投资商开发。二是要选好投资商,由于再生资源行业属于特种行业,各种矛盾和纠纷较多,为便于管理拟定向选择在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龙头企业为投资商,实行由市废旧金属回收市场为龙头、全市再生资源企业和经营户共同参与的股份制联合开发。三是创立好品牌。广泛借鉴和吸收各地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选择好目标市场,确定战略规划,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逐步建立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有影响力的再生资源产业结构体系,成为推进构建商贸物流中心的重要力量。

3、着力政策引导。再生资源市场为大物流市场,市场建设成本较高。因此,应借鉴汨罗做法,在财税、用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在政策上引导城区再生资源企业和经营户入市,并统筹好市直相关部门以及中方县、鹤城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协调工作,使上下形成一盘棋,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参考文献:

1、《汨罗再生资源发展纪实》(《岳阳经济》2008第三期);

2、《怀化统计年鉴》(2007年卷);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文2

关键词:市场经济 农村 小水电 政策

一、行政与市场手段对小水电发展的作用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计划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必不可少的手段。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运用不当都会出现生产与消费的偏离,失去资源优化配置的调控作用。现实社会中,市场往往不能正确反映生产与消费活动中的环境及社会外部性因素,有必要科学合理的运用行政手段及时进行调节。两种手段互为补充可以有效起到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

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充足、清洁和安全的电力供应。国家“十五”计划电力发展方针将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发展水电作为能源战略调整重点。火电将在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条件下实现清洁发展。水电的清洁性和可更新性日益受到鼓励。国家将加强环境与能源资源领域的保护及干预,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如配额制、电价补贴等政策有效促进水电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国外可再生能源政策及经验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加快能源战略和结构调整,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能源与环境的政策措施,其基本目标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步替代化石能源。

目前国际能源与环境政策不断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非常迅速,预计到2050年世界总能源供给60%的电力和40%其他能源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纵观世界各国已经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可将这些政策划分为行政命令、经济激励、创建市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四个类型。由于能源与环保经济活动的复杂性,这些政策在大多数国家实际上是被综合使用。

1.行政强制型。通过行政手段确保环境和能源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许可证和配额等。这类政策在经济管理上属于终端控制,可以确保能源与环保目标的实现,对发展中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尤为适用。缺点是强制命令往往需要与之配套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提高了政府管理成本。

2.经济激励型。利用价格信号和市场机制对环境与资源配置进行控制。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补贴、价格优惠、税收减免、贴息或底息贷款等。优点是有助于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宜于管理实施,且运行成本较低。

3.创建市场型。由于可再生能源是新型替代能源,市场发育不完善,需要进行市场创建。主要包括产权划分、权利下放、私营化、公开招标、许可证与环境权交易等。这类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

4.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型。是经济激励型的一种扩展。信息公开便于公众选择绿色能源及环保产品和服务。绿色标志目前在电力生产与消费领域正被广泛应用。这类政策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对执行环境政策进行监督。

发达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具有代表性的政策主要有:英国颁布的《非化石燃料公约》,其基本内容是电费加价和公开招标。德国2000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实质是确定可再生能源上网权,并通过偿付率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实行优惠。美国制定的配额制(RPS),目前已在8个州开始实施。内容可概括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强制市场份额,规定在地区电力供应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荷兰1997年建立的绿色证书系统,其特点是国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利用绿色证书来完成计划执行的管理及监督。丹麦正准备实施的绿卡制度,把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与绿卡结合起来。市场将自己建立起完成配额所必须的价格机制。

这些政策的共同点是,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均带有行政强制性。有的国家已对可再生能源立法,大部分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了配额,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先上网权,电量全部吸纳及优惠电价。在电力市场竞争中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政策保护。  三、中外小水电政策比较

我国农村小水电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建设开发的政策。按种类划分,大部分属于经济激励型,行政强制型和创建市场型较少。属行政强制型的政策是《电力法》中关于农村小水电的规定。属创建市场型的政策是国家关于农村小水电“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属经济激励型的政策包括:“以电养电”政策,国家扶贫资金、民族资金、边境资金等直接用于农村小水电建设的政策,水利、电力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政策,小水电交纳6%增值税政策,小水电建设专项贷款政策(已取消)。

与国外经验比较,我国现行农村小水电政策是以基于计划经济的经济激励政策为主,而很少涉及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即价格和供需关系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没有体现出来。行政强制型政策中也没有对农村小水电作定性和定量的规定,尤其是在上网权、电量方面缺乏具体配套政策和操作性。创建市场型政策虽然出台较早,涉及到了产权问题,但很不完善,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诸多复杂因素下难于执行。在经济激励型政策中侧重于利用税收和补贴的调节作用,而没有充分利用价格这一市场要素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由于取消了专项贷款、财政补贴的有限性和6%增值税政策在大部分地区没有得到执行,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小水电实际上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波逐流。如不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小水电将会遭受更大的冲击。总之,脱离了政府政策扶持,是我国农村小水电在电力市场竞争中步履艰难、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

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侧重于行政命令的方法,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原因是在初期,可再生能源技术较之常规能源还很不完善,缺乏商业化运作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运用标准、禁令、许可证和配额等行政强制手段往往能起到较好的效果。从长远的观点看,采取行政命令、经济激励与创建市场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创建可再生能源市场,运用产权划分、股份合作制、环境空间交易权、税收及电价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对我国农村小水电发展政策建议

农村小水电具有清洁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特性,制定扶持政策时应将农村小水电政策与环境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也就是要充分考虑到它对小流域治理、以电代柴、生态保护及减少排放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保证与有关部门政策的融合性,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1.强化行政强制型政策

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应更多运用行政强制型政策。如配额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定重点应明确和量化农村小水电市场份额和发展目标,确保优先上网及收购全部电量。

目前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已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政策进行了大量研究,建议尽快通过组织试点分步实施。争取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小水电发展的法规,同时推动地方政府法规的制定。如广东省199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村小水电建设的决议》,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地方法规,从农村小水电管理体制、优先开发、优先上网、优先收购、电价机制、财政补贴及融资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广东省农村小水电的发展。该法规具有在全国推广的价值。

2.突出电价配置资源的作用

我国电价体系就环境方面而言依然存在严重扭曲现象。突出表现在高污染的火电生产原料价格偏低,由污染造成的环境成本没有计入生产成本,环境空间被无偿使用。今后在确定电价机制时,应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使电价准确反映电力与环境的真实价值。最终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价格机制。建议在当前电价扭曲的前提下,对农村小水电进行价格补偿,上网电价起码不应低于火电电价。在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后,政府对农村小水电上网实行市场价格保护。不直接参与同常规能源竞争,高出电网平均电价部分列入电网维护费在全网分摊。

3.完善税收政策

要继续执行“水利、电力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和“小水电交纳6%增值税”政策。应明确不转供大电网电力的小水电,应按照“交6%,免11%开具增值税发票”核定电网供电部门的增值税额或实行先征后返,确保落实小水电减税政策。参照国外经验,应积极制定能源环境税收政策,对能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特别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增设排放费,收费全部用于补贴农村小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

4.加强农村小水电投融资的政策导向 农村小水电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因此需要政府在财政预算、投融资渠道及信贷市场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应建立起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信贷体系,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小水电建设。建议将小水电建设投资计划列入国家各级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资本金配置、小水电技术进步、质量检测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等。恢复小水电建设专项贷款,并对贷款实行贴息政策。恢复农村小水电建设专项贷款,贷款期限25年至30年。通过开放市场,吸纳社会、外资和私营企业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小水电建设资金。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文3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以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代价的。这就要求我们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循环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面的支持,政府的推动和积极倡导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保证,而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无疑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所以当前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循环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它关注的是资源减量、循环及再利用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尤其是财政税收政策,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起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1税收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关系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和调控企业经济行为最有效的措施,政府制定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由立法机构和政府制定一系列强制性的法律和政策规则,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式不是直接作为微观的主体加入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而是通过制度安排,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励生产者和消费者通过循环经济模式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其中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适当提高资源税和改进计征办法,使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获得应有的收益比如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物品开征环境税,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或将费改税,从严征收,使环境成本内部化;比如扩大综合利用“三废”税收减免的范围,对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减免税收;比如加强对资源性产品和开发生产过程中高污染的产品进口关税或出口退税的调节力度,等等。总之,通过有增、有减的税收调节,起到限制和鼓励某种经济活动的作用,也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2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资源利用环节

2.1.1对资源课税的目的局限于调节级差收入,其定位与当前循环经济的战略不相符合

现阶段我国自然资源由国家垄断,而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均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必然体现为一定的经济差别。而我国现行的资源课税体系是通过制定定额税率对经营过程中的级差收入进行调节,而对占用国有自然资源必然带来的收益未纳入资源课税体系,使各个经济主体竞相掠夺性地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从而影响我国循环经济战略的实施。

2.1.2现行税制对资源课税的范围窄,税收的调控功能无法发挥到位

目前,我国对资源课税范围仅限定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属于资源课税体系,仍然征收资源使用费,形成税费并存的局面。收取资源使用费,随意性很大,社会效益低下;资源课税和资源使用费给经营者带来的负担不同,产生不公平的问题;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严重,生态效益低下。

2.1.3资源课税的规定比较分散,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课税体系

我国现行资源课税的规定主要分布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之中,各个条例都有自己的立法目的,税收政策体系不配套,无法形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研究成严密的调控体系。

2.1.4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不合理

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对企业已经开采但未销售或未使用的资源不征税,直接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的资源积压和浪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耕地)面积,基本未考虑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及以后该地段的土地价格及收益情况,刺激了企业和个人占用好地以及繁华地段的土地,加剧了人类生存空间与土地使用的矛盾。

2.1.5税率的设计与价格机制不协调,无法实现立法初衷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按照市场机制原理,资源的价格必然会提高。但我国现行资源课税税收制度大多数采用定额税率,使应纳税额与资源的价格相脱离,税率、应纳税额与价格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税收杠杆和价格杠杆均无法发挥调节作用。

2.2产品制造环节

2.2.1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虽然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该项优惠局限性很大。另外,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仅涉及煤研石、石煤、炉渣、粉煤灰、油母页岩等几项,这些只是循环经济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其他的循环链及相应的原料和产品未被纳入。

2.2.2消费税存在的问题

现行消费税对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从范围上看,没有涉及我国消费最主要的能源产品—煤炭,那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日常消费品如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容器等,也没有被列入征税范围。而且从力度上看,现行消费税很难对重要战略资源(如石油)的消费起到限制作用。

2.2.3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首先,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过短、优惠方式单一。目前所得税对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优惠期限为5年或1年,不符合循环利用企业的运行规律.因为循环利用企业从正式投产经营到形成一定规模并初见效益一般需要几年的时间,维护正常生产的成本也比浪费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成本高。所以,一旦优惠期过,企业面临的是同其他非循环企业一样的税收政策以及高于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很容易导致企业放弃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转向低成本利用原生材料生产的模式。同时,优惠方式单一,仅限于减免税,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其次,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管理很严,对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比例,摊销方法和年限都有严格的限定。

2.3资源再利用环节

2.3.1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在资源再利用环节,增值税没有形成合理的税负差距。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来说,以低成本的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产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而使用的废弃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然取得相关票据,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时,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状况,与其他非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相比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收。另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设计思路遵循的是“末端治理”的资源化原则。比如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其优惠程度回收企业明显高于生产利用企业,具有鼓励回收有余、促进生产利用不足的嫌疑。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促使一部分企业投资于对资源废弃物的综合治理中,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但这一政策只是促使企业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而没有考虑从输入端节约资源的减化和尽可能延长产品使用周期的再利用原则。

2.3.2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在这个环节,企业所得税仍然存在着税收优惠期限过短、优惠方式单一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在废弃物产生环节,没有设立适当的税种。目前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是以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研究排污费的形式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末端约束。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收费标准偏低、征收面窄、征收依据不科学、征收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且专向收费的收入功能在一些地区被异化,演变为收入第一、治污第二,在制度安排上不利于环保及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由于总体上企业的排污负担较低,一些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企业在副产品综合循环利用与排污两者之间选择排污。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优惠政策本身没有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税收理念,不利于政策引导作用的充分发挥;而涉及循环经济的主要税种调解力度不均衡、不到位,甚至缺位,不利于资源的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3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完善

3.1资源利用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1)生产和消费要尽可能地从使用污染环境的原料和能源转移到可再生利用的材料上来,从而奠定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废物资源化的基础,是再循环的前提。而且,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出,通过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减量化,也可以使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周期拉长,为自然资源的再生和人类寻找替代资源提供了一个较长的时间范围,从而促进自然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生产者应尽可能地生产可以满足消费需求的、可以直接再延用或回收再利用的包装材料、容器和其他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为再利用原则创造条件。显而易见,通过再利用和再循环原则的实施,反过来又深化了减量化的实施。而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中,资源课税是实现减量化的有效手段,所以,当前对资源课税的改革和完善也就成为了重点。

(3)建立一般性质的资源税,弱化其原有的调节级差收益的功能,向所有的自然资源开采、生产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改革之初,建议先将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和森林、草场资源的生态破坏问题。条件成熟时,将现行的其他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纳入资源税,并将其他资源(如海洋、地热、动植物等)纳入其征税范围。

(4)调整税率,对所有的资源应普遍提高单位税额或税率,使之与目前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相协调。通过对资源税的改革,可以提高自然资源的价格,有利于从物质输入端对物质的输入量进行控制,适当减少对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同时也有利于缩小原生.资源与再生资源的价格差距,促进对再生资源的再循环利用。

3.2产品制造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3.2.1增值税的完善

当原材料投入生产环节后,税源不容易控制。因此从效率角度看,不适宜作为重要的纳税环节。重点应该放在对符合循环经济的行为给与相应的税收优惠上。针对国家将要出台的发展循环经济的产品目录,结合工艺流程特点、重要性、现实可操作性一要求,有选择地扩大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产品适用面。重点是重化工产业部分产业链上的产品,因为这些产业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其税收优惠效应将会得到有效扩散,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引起我国经济结构和布局的变革。

3.2.2消费税的完善

要重点将非循环经济范畴的重要消费品纳入消费税范畴,以此拉开其与循环经济范畴产品的税负差距。应把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如一次性生活用品、高档建材等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高能耗的享受型交通工具,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等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为了保护煤炭这一宝贵的战略资源,缩小其与石化能源的比价,可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对于资源消耗量小、能循环利用资源的产品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3.2.3企业所得税的完善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在生产过程中积极购置机器设备防止污染,改进技术、工艺流程,生产高产出、低消耗产品,或者在资源开采和利用中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以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等,均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3.3资源再利用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3.3.1增值税的完善

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产品,除继续实行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取得普通发票所注明金额的10%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外,在企业能按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核算条件下,再按利用废旧物资的价值比例给予同比例减征增值税的优惠。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外部购入的废渣等原材料、循环利用的内部废弃物等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核实购入量、使用量等数据基础上准予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意义重大、但回收成本高、经营亏损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如垃圾电厂、废旧电池处理厂等,可由他们在即征即退和免税等优惠政策中自行选择一种优惠方式,并上报主管税务局备案。

3.3.2企业所得税的完善

对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制定多种优惠方式。例如对于新成立的以废弃物为原材料的企业,可以采用在开始经营生产的五年内减免税收的方式;对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综合利用内部生产形成的废弃物,可以给予延期纳税或退税的政策;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请所得税优惠方式,税务机关予以审批。另外,对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综合税收优惠,以从源头上鼓励企业进行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孟赤兵.循环经济要览[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

[2]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组委会秘书处.中国循环经济高端论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文4

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破坏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循环经济理念应运而生,其特征在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并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发展逆向物流也已经成为企业提升竞争能力优势的途径之一。据统计,至2011年,中国民用汽车量已越过1亿辆,报废量超过400万,预测至2020年汽车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如果不及时妥当处置,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中国政府也因此颁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等管理条例,但中国汽车报废回收市场至今还很混乱,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力度不高。政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以提高废旧汽车回收效率。

近年来,逆向物流逐渐引起专家学者的关注,对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逆向物流库存管理、企业供应链废旧物资逆向配送[1~2]、再制造产品定价策略[3~5]、逆向物流网络设计和规划、逆向物流网络效率评价等问题[6~10]。中国学者对逆向物流研究起步较晚[11~12],且对废旧家电领域的研究较多,将环境因素引入逆向物流成本核算、优化与控制等方面的研究较少。目前报废汽车产业回收效率低下,二次污染严重,其逆向物流管理研究很有现实意义。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对汽车回收企业逆向物流成本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13]。因此本文结合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理念对逆向物流成本核算及分析方法进行了拓展,寻求一种平衡经济与环境效益的逆向物流管理方法对逆向物流过程实施控制,以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并以国内某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作为案例进行研究,提出成本优化管理建议。

1 基于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的企业逆向物流

1.1 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

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是以肖序教授为领头人的研究团队提出的。其将资源价值细分为资源有效利用价值、废弃物损失价值、环境损害价值及资源附加价值。其核算是基于企业制造过程中材料、能源的投入、生产、消耗及转化为产品的流量管理理论,借鉴成本逐步结转方法,跟踪资源实物数量变化,提供资源全流程物量和价值信息的核算。在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要求下,循环经济价值流转核算比传统会计核算更具适用性,它充分考虑了合格产品与废旧产品正、逆流向和流量,并根据合理标准将资源流转价值分配于合格产品、废弃物之间,可以准确地确定资源流转的有效利用价值与损失价值[14~15]。

在企业资源物质流动中,不仅有正向的流动(正流),还有逆向的流转(逆流),由此构成资源流的双向结构分析模式如图1。

如图,资源流分为正向(实线)和逆向资源流(虚线)两大类。正向资源流是指在生产流程中呈单向线性流动特征,最终被一次性消耗或转化为正制品的资源流,其初始投入主要包括自然系统的矿石、燃料等原辅材料(Yi)和能源(Ei);逆向资源流指回流产品生产系统或自然系统的资源流,如再生资源流、二次资源流(Rs)、废弃资源流(Rw)等。其中,再生资源流可分来自企业外部的消费性再生资源流(Rc)和企业内部的生产性再生资源流(Rp),后者又可分为制造返还资源流(Rm)和功能返还资源流(Ru)两类。制造返还资源流指在生产过程中未达标而需重新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以及边角废料等;功能返还资源流指功能较为固定和单一,不随流程改变而改变,可在流程中重复利用的介质类资源,如水回流、蒸汽二次利用等;消费返还资源是属于生产出来的产品经过流通消费后已经报废了的资源[16]。资源价值流分析模型能记录企业各生产环节废弃物的产生、循环利用量及最终的处置量和处置成本,能很好的适应逆向物流成本核算要求。

1.2 循环经济下逆向物流的内涵

物流管理协会在1992年为逆向物流做如下定义,其是一种包含产品退回、物料替代、物品再利用、废弃物处理和再制造等流程的物流活动。逆向物流流向跟传统物流相反,涉及企业的采购、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多个阶段。

供应链由正向物流与逆向物流构成,二者共同构成了一个闭环结构,包括内部与外部物流,如图2。正向物流(图2实线流向)代表了产品普遍交易活动,通过采购、生产、消费,满足市场客户的需要,是物流的主流向渠道;另一种流动方向如图2虚线流向,方向与正向物流相反,故为逆向物流。

1.3 循环经济背景下逆向物流成本构成

传统意义上的逆向物流成本主要包括:(1)回收成本;(2)检测分类成本;(3)产品拆卸成本;(4)再制造成本;(5)废弃物处理成本;(6)运输成本;(7)管理成本,主要包括宣传费、研发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人工成本,收集、整理、分析、加工、传输物流信息花费,逆向物流系统运营管理成本和系统维护费等。但是在循环经济特征下,逆向物流成本还应考虑更多内容:(1)回收利用导致环境损害价值下降所获得的收益;(2)二次污染环境损害成本,对环境产生负效应。

2 基于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的企业逆向物流成本优化模型

企业逆向物流如果规划得当,应当能降低企业生产资源损耗和环境损耗价值,因此在逆向物流成本核算中,笔者认为可将企业逆向物流规划后的资源节约和环境效益作为逆向物流收益。在逆向物流效益核算中可结合资源价值流转分析的二元核算与分析模型,将企业内部资源废弃物的损失价值与企业资源耗损与废弃物排放外部环境损害价值计算结合,计算各成本中心成本。废弃物数量与其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系数相乘可获得废弃物外部损害价值。环境影响的外部损害价值核算难点在于单位损耗系数的确定,本文在综合比较了各种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后选择采用日本提出的LIME值 。

在整个闭环价值链中,企业的逆向物流链分为企业内部生产性的资源循环流和企业外部消费性产品回收流。假设这两种流都将设置回收、检测、再制造等处理中心。企业逆向物流链流程如图3:

2.1 逆向物流成本分析:

逆向物流的成本模型构建:

TC1为回收成本,TC2为检测成本,TC3为拆卸成本,TC4为再制造成本,TC5为废弃物处理成本,TC6为运输成本,TC7为固定成本,TC8为废弃物环境损害成本,TR9为环境收益。

(1)回收成本分两种情形,①企业内部生产性资源循环,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无需支付购买成本,购买成本可视为0;②企业外部消费性产品回收,公式为:

Ci为回收点i的单位回收运营成本(元/吨);Ni为回收数量(吨)。

(2)检测成本:

Cj为检测点j的单位运营成本(元/吨);Nij为回收点i到检测点j物品的数量。

(3)拆卸成本:

Cr为拆卸点r的单位运营成本(元/吨);Njr为检测点j到拆卸点r的物品数量。

(4)再制造成本计算公式为:

Ch为再制造点的单位运营成本(元/吨);Nrh为从拆卸点r到再制造点h物品的数量。

(5)废弃物处理成本

Cg为单位废弃物处理成本(元/吨);Njg为检测点j经检测不能加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数量;Nrg为拆卸点r经拆卸后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Nhg为再制造点h新产生的废弃物数量。

(6)运输成本

DCij为回收点i到检测点j的单位运输成本(元/吨);DCjr为检测点j到的单位拆卸点r单位运输成本;DCrh为拆卸点r到再制造点h的单位运输成本;DCjg为检测点j到废弃物处理点g的单位运输成本;DCrg为拆卸点r到废弃物处理点g的单位运输成本;DChg为再制造点h到废弃物处理点g的单位运输成本。

(7)固定成本

FCi、FCj、FCr、FCh、FCg分别表示回收点i、检测点j、拆卸的r、再制造点h、废弃物处理点g的固定成本。

(8)废弃物的外部环境损害成本。

L为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系数(元/吨)。

(9)环境损害价值下降所获得的收益:

本文将在综合考虑了各类物流成本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逆向物流成本控制决策模型。

2.2 基于循环经济价值流分析的逆向物流规划成本优化模型

逆向物流建设中各个物流节点的设置和运营对其运行效率影响很大。为帮助企业更好的做出建设决策,本文思考了逆向物流建设中各项成本影响因素,设置逆向物流成本优化模型。

为简化模型作如下假设:(1)废旧产品回收量、处理点投资量、处理能力和运营管理成本、各个节点间运输成本是已知且确定的;(2)回收处理中的材料损耗不考虑;(3)新建物流设施仅考虑已知备选地点;(4)各节点固定成本包括仓储费、固定管理人员工资费、水电费等;

企业逆向物流成本控制模型如下:

yi、yj、yr、yh、yg是0-1变量,表示是否在该地新建或扩建原有处理站,是取1,否取0。α为检测点的废弃率;β为拆卸点的废弃率;μ为再制造点的废弃率;I,J,R,H和G分别表示各点最大数量;Pi为废旧产品回购价格;LIi和UIi、LJj和UJl、LRr和URr、LHh和UHh、LGg和UGg分别表示各设施的最小和最大处理能力;

上述模型是一个MILP模型,可采用LINGO软件求解,得出一个成本最优的逆向物流规划方案,然后进一步进行成本测算,得到一个考虑了内外部二元成本耗费量数值,在综合考虑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最优的运营模式。

3 案例分析

本文以湖南省某废旧汽车回收D企业为例进行逆向物流成本决策研究,其主营废旧汽车的回收拆解、再制造业务。其为扩大规模,与当地一家汽车制造商签订了回收合同,负责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处置工作,运作流程如下图4。该企业主要负责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和金属车体粉碎三步骤,并设有2回收中心、2拆解中心和1金属粉碎中心。企业与省内某制造商和金属加工厂签订合作协议,将零部件加工再制造和金属加工两个环节交由它们处理。年废旧汽车回收量为5000吨,年耗费成本总量为11105875.5元(已运用外部环境损害价值核算方法进行调节)。

由于现有运营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业务上涨需要,企业决定扩大产能,在几个备选地区新增物流设施,可对原有设施扩建,也可在新地点建新设施。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流程,将前述成本控制模型进行适当的调整(企业不设检测点,增加一个金属粉碎点,再制造和废弃物处理环节不涉及企业业务,在决策中不考虑其运营和固定成本,只核算相关运费,废旧汽车经拆解后,约40%进入再制造处理,50%进入金属粉碎环节,拆解点和粉碎点的固体废弃物产出率都为10%),企业可用调整后的成本控制决策模型对废旧汽车回收物流运营模式、结构重新规划,实现物流总成本最优化。当前有4个回收备选地, I1、I2是企业原有可扩建回收点,I3、I4是企业新建候选点;4个备选拆解点,J1、 J2是可扩建的原有拆解点,J3、J4是新建拆解点候选地;3个金属粉碎备选点,R1是可扩建的原有点,R2和R3是可新建点。再制造商H和金属加工厂M参与合作,固体废弃物统一运送至政府设立的废弃物处理点G。由于企业对其成本信息保密,我们很难从企业外部报告中获取相关数据,此处数据部分是通过内部访谈和估算得到。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系数L本文取值为650(借鉴日本标准加以适当调整得到)。其他参数如下:

利用LINGO软件进行求解,结果为:对回收点I1、I2进行扩建,对拆解点J2进行扩建、新建拆解点J4、新建金属粉碎点R2。按照新的运营方案,其运营能力最大达到了9474,比原来增加了89%,最小成本增加为7466430万元,只比原来增加了67%。实现了成本降低的目标,各节点之间的运量如下图所示:

由此可得,整个物流链总成本的增加值被环境效益抵消了一部分,而减少的这部分可以由政府环境补贴来弥补。从结果中还可以看出运营管理成本是整个逆向物流最大的成本消耗,而其中拆解点的运营管理成本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了47%,因此,进一步降低整个系统成本最有效的突破口将是提高拆解点的运营管理效率。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文5

【关键词】 经济持续增长 GHG排放 可再生能源 替代率 动态优化策略

引言

在现代经济系统中,能源是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物质基础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人们对化石能源的过分依赖,致使化石能源问题已成为当前各个生产领域的主要问题。化石能源在当前社会发展中促进了世界各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其在利用的过程中所带来的各种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却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呈现出负效应的关键。

化石能源使用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主要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中对石油资源的不断开采,各个国家的石油储存量不断的缩小和减少。作为不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成分之一,其随着储存量的不断减少而价格要求日益增加。使得经济系统产生重大的影响而变得脆弱。因此通过科学方式对不可再生能源问题进行改革和探究成为当前人类发展中最值得探究的重点形式。建立有关能源资源约束、环境污染的内生经济增长数学模型,已成为经济发展中人们探究的重点,更是针对化石能源的使用和经济持续发展结合分析而使其能够稳定合理发展的基础。

化石能源资源的有限性和耗竭性是对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威胁之一,所谓凡是有利必有弊,这种趋势之下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兴起带来了发展机遇。作为新兴绿色产业,其市场化发展的驱动力就是通过不可再生能源的日益匮乏和价格的提高而造成对新型能源的认识和利用的不断提高。可再生清洁能源必将最终替代化石能源,使得能源产业出现合理有效的发展前景和模式,并且能够对生态环境系统实现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应用措施。由于受到市场价格、技术水平和开发成本的限制,可再生能源在发展和应用的过程中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其发展道路更是充满艰辛和奋斗的。

1. 模型的建立

1.1含能源投入的生产函数

鉴于能源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完全替代的限制性要素,本文将能源作为宏观经济生产函数中一个单独的投入要素;考虑到我国劳动投入对生产函数几乎没有影响,为讨论方便,这里假定劳动力总数为常数并标准化为1;假设生产函数为Cobb-Douglas型且规模报酬不变,其中,Y为国民经济系统的产出、K为资本存量、层为能源投入总量,它们均为时间t的函数,A是综合技术进步系数,a、p是弹性系数。

1.2可再生替代能源及开发投资

f为第t年年投入市场的可再生清洁能源总量;y(f)为每年岛(t)在社会总的年度能源消费中所占的比例,简称替代率,满足为第t年度对替代可再生能源产业研发和生产的总投资,g为单位投资的可再生能源产出率。

1.3考虑化石能源污染的国民经济系统实际产出式(1)中未计算化石能源使用产生污染给经济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鉴于全球GHG排放80%以上来自于化石能源利用,这里引入能源污染损失函数D(y),其定义为由于能源的开发和使用过程中排放GHG等污染物而造成实际国民经济产出减少的影响系数,满足0

1.4资本的积累、消费和投资设c为社会消费总量,q是消费系数,假设用于可再生替代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经费来源于社会总消费,如部分地将原本付给外国石油商的资金投资到生物燃料产业开发,k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年总投资占社会全年总消费的比例。

1.5动态优化模型其意义在于满足经济持续发展对能源总需求的同时,化石能源的使用量最小,其中,D为贴现率,T为社会计划者根据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路线图,预计实现某个替代率目标y(T)的年限。

2. 期望替代路径下的优化发展策略

为经济系统所消耗能源全部为化石能源时,所产生的GHG等污染造成社会总产出损失的损失率,I即为在考虑经济持续增长及GHG排放控制的情况下,期望替代路径y(T)所对应的优化动态投资策略.

3. 我国实际数据的案例分析

3.1参数的选取

根据2005年国家统计公报数据,并参考张明慧文的估算方法,我们回归分析了我国1985.2006年数据,求出q=0.541,p=0.510,A=0.742(标准误差为0.108、0.368和0.015).其中,Y、K的单位为亿元,E的单位为万吨标煤;综合燃料酒精和水电的投资产出参数,取平均投资产能比为g=0.02万吨标煤,亿元;另取P=0.03。

3.2结果分析和政策建议

上述结果表明,如果社会按动态投资策略投资并实现产能,年度可再生能源总产出就可优化路径增长.最终,实现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的比例从2005年的7.5%提高到15%;并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和GHG排放的同时,确保我国整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假设存在理性的社会计划者,以行政和财政的手段,引导国民经济系统按上述的最优动态投资轨迹,每年递增地投资进行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开发和生产,就能确保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比例按指定的路径上升;在保证整体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同时,控制源于化石能源开采和使用造成的GHG排放等环境退化问题,运用各种行政和财政手段的基本目的,就是将化石能源的市场价格维持在适当的高位,使替代能源产业有利可图并稳定发展,比如,可以通过控制开采和进口化石能源许可证的发放、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增加资源开采税和燃油税等措施影响化石能源价格;与此同时,对替代能源产业予以减免税、补贴等财政支持。

总之,政府和社会计划者如果运用自己对市场能源价格的影响力,引导和控制可再生能源产业按上述的优化策略进行发展,就可以在0一T期内,使经济系统中发展、能源和源于能源的GHG排放诸关系系统动态最优化,并实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能源经济目标。

对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入、产出延时和折旧问题、能源污染损失的阀值和函数的不连续等问题,我们拟作进一步研究并另文讨论。

结论

可再生资源的优点范文6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经济性;发展潜力;发展路线

中图分类号:F4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4-0064-04

一、引言

能源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事。传统能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力,成为经济发展加速器,如今,因其资源稀缺性日渐枯竭,经济发展动力可能不足,成为各国关注焦点;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更使人们认识到能源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引发了可再生能源思考;美国2007年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为了寻找新的经济成长点,可再生能源成为各国争相投资发展的目标;再加上传统能源对自然环境都有一定程度污染,环保成本大,运输成本高,地域分布不均衡,采矿安全性问题,亟需找到解决途径;世界对低碳经济的呼吁等,都将可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研究推上历史巅峰。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够循环使用,不断得到自然力补充的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资源在中国分布范围广、储量大,具备资源优势;不产生或极少产生污染,仅生物质能产生二氧化碳,总体温室效应小,具备低碳优势;目前,在传统能源价格日渐攀升趋势下,可再生能源替代成本逐渐下降,具备价格的潜在优势;另外,国家制定了各种政策,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行扶持,具备政策优势,发展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

发展可再生能源遇到一些问题,新闻报纸争相报道一些地方“产能过剩”,尤其风能,产业布局凌乱,巨额亏损,令人深思。分析原因大致如下,一是,产能相对过剩,各种可再生能源遍地开花,重复建设、造成产能过剩假象;二是,地域发展不平衡,各地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力度不同,缺乏具体指标;三是,缺乏合理论证和协调统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经验不足;四是,电网等配套设施不齐全,导致风电等项目并网出现问题,甚至产生了“弃风”的讨论,制约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合理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配置国家能源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科学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显得至关重要。

二、可再生能源分类及比较

可再生能源分为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可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对能源战略贡献意义大,非常具有发展潜力(不包含为边防哨所、灯塔等配备的用能,因为那些都不计成本)。

三、各种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规划

通过对可再生能源性质、需求替代、技术水平、经济性、环境性、发展潜力和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考察,分别进行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规划。

(一)风能

戈壁,半沙漠风能的发展要综合考虑地理条件、人为环境、生态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促进风能良性发展。沙漠风能在陆上风能储量最大、对自然生态影响最小。海洋风能储量最大,但海洋生态未知甚多,近海生态影响不可估量,影响潮汐能、海流能和波浪能等的储量,改变海洋附近大气环流系统,还要考虑海防政策、军事安全因素等。

风能发展路线为:(1)优先发展戈壁、半沙漠风能;(2)加大沙漠风能科研力量,限制开发海洋风能,投资海洋风能技术和设备制造出口;(3)最后发展一般陆地风能,因人口相对密度较大,资源相对较弱,又临近城郊,发展规模小,不具有战略优先意义;(4)另外,风能丰富的I型区域或较丰富的II型区域中属于沿海重镇、航运港口和秀丽山川的区域,机会成本太高,不能用作风能开发备选区域。

(二)太阳能

太阳能是相当关键且有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会成为发电市场的主要替代能源,所以要掌握太阳能的核心技术,加强基础科研工作,提高太阳能转化率,降低硅材料和设备的造价,待时机成熟,跻身市场前列,使中国太阳能真正成为世界领先产业。

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路线为:(1)优先发展与风能互补的发电建设项目;(2)积极开展戈壁、半沙漠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3)适当发展建筑群并网光伏发电,在配电侧直接供用户消费电能后,余电并网,减少建筑光污染;(4)加大沙漠太阳能发电课题研究力度;(5)最后开发太阳光能较好的其他大型区域,确定机会成本最小,且不阻碍城市发展规划。

(三)水能

水能发展路线是利用而非创造,不主张主动单项开发,需结合风能、太阳能和水电基地开发步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投资项目建设。(1)首先安排西部水能开发,西部水能资源远大于中东部地区,开发程度不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下,积极配合“西电东送”工程;(2)稳步发展大水电,进行水能资源管理,科学论证,规划设计,梯度使用,有序开发,建设技术评价、环境评价、经济评价体系,增强安全管理、确立年检制度;(3)积极推广发展离网地区小水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配套开发为佳。

(四)生物质能

生物质能发展路线应被定义为是优化环境,而非向环境索取,是限制性推广能源,应利用非粮有机物,发展具有地区经济辐射性,外部效益大,对当地产业链有贡献作用,技术成熟或基本成熟、工艺简捷、转化效率高、污染小的项目,并积极研发生物基产品。具体为:(1)优先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例如垃圾发电,将原有治理成本(包括仓储、人工、运输、填埋、土地占用等)视为项目收益,由原治理单位支付给发电厂,单独列支;(2)加快大型养殖场、养殖小区等沼气工程,产业链下放,变治污环保为创收方式;(3)大力发展农业废弃物(秸秆等)的回收利用工作,在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发展此下游产业,促进三农经济;(4)积极开发林产品剩余物利用,多样化产品产出;(5)科学论证森林废弃物回收可行性,加快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谨防主次颠倒,乱砍滥伐现象;(6)散户家畜粪便收集相对困难,易混合各种病菌,作自然肥或家庭沼气;(7)暂不新增用于非粮纤维素植物用地。

(五)地热能

地热能的深层地下开采,使地壳温度局部改变,破坏地壳热学平衡,进而可能改变地层地壳结构。类似于煤炭能源,虽三令五申科学开采,合理回填,但过度开采时有发生,因此,地热能开采要有谨慎、详尽的可远瞻性讨论。应限制性推广地热能,(1)优先发展缺乏前述各种能源且浅层地热能资源丰富区域,对地热各层利用统筹兼顾,综合规划,法定回灌和梯度利用责任;(2)大力开发娱乐、休闲、疗养等服务业,开辟旅游资源;(3)积极发展农业、渔业地热水利用,提高产值效益;(4)开展

地热资源开采副产品利用的相关科学研究;(5)限制发展改变地质结构的地表下深度开采行为,潜在小火山或水热爆炸等地热现象地区例外。

(六)海洋能

发展海洋能,(1)鼓励进行科学研究或试验项目论证,依次发展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其他海洋能,但不考虑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路径主要部分;(2)相近区域各种能源形式综合开采,与农业、渔业等依赖于海洋的产业和谐发展,开发副产品,提高项目总体经济效益;(3)大型水上作业平台(例如钻井平台或航空母舰)上建造海洋能电站,分摊建设成本;(4)借鉴早期风力机械能技术,提供沿岸农业、海港、码头、渔业基地等用能需求,从而节约用电,节约电网铺设成本,达到与海洋能发电类似的经济效益。

(七)能能互补

能源发展应协调、互补、共进。(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能互补技术。区域能源并不孤立存在,往往互生,尤其是太阳能和风能;(2)稳定上网电量,优化产业组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极度依赖自然环境,建设初期通过能能互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保证电网负荷稳定性,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效率;(3)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互补,在现阶段是必要的,而且将成为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主要形式。

(八)其他相关能源

核能是我国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必要支持,在目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仍需分步分阶段进行时,可适度发展,但一定避免核能依赖。

氢能是一种能源载体,并且氢气环保,零碳、零污染,能够利用现有天然气管道,反过来也能促进天然气管道建设,节省投资,传输效率高(与电比较),因此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可适当发展氢能。

四、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的比例量化分析

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取决于资源储量、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发展潜力和能源消费习惯,发展机会多,困难也多。可再生能源随着技术进步、政策扶持、社会呼吁和市场认知程度的提高,虽然经济效益不断好转,尤其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但要制定出全面科学可靠的发展路线难度较大,目前还受制于国际层面既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低碳社会要求的影响。

(一)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例量化分析

基于第3章对6类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规划的定性分析,可初步确定技术水平、经济性和发展潜力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例权重大约为:40%,30%和30%。相应的各个可再生能源的综合比例量化对比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太阳能、陆地风能以及成熟的大小水电,其综合得分均达到了4.0以上,因此,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规划中可优先发展。地热能浅层开发利用难度较低,得分3.0以上,并且我国在此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因此,发展潜力次之,可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发展颇受争议,无论经济性、技术水平现阶段都不高,发展前景由于其污染性并不被看好,但对化石能源的排他替代性,仍然会在近阶段得到迅速发展,但预计很快就会被新科技替代,应为有限发展。海洋风能、深层地热能、海洋能得分最低,均在2.0以下,技术要求高,开发利用难度大,目前还处在科学研究或初步试验阶段,虽有成功案例,但资源个性化强,不具备普遍实用性,因此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尤其是海洋能,目前应以科研探索为主。

(二)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比例量化预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光伏发电技术的效率会大幅增加,规模化成本会显著降低,是最具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其次是风电,风电技术较之光伏电成熟,起点较高,但由于资源限制,会逐渐退居光伏电之后,但仍然领先于能源供给领域,与光伏电一同最终将成为支撑整个可再生能源甚至能源领域的主力军。水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作为能源供给一需求的平衡角色,解决由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利用过程中能源相对短缺的迫切问题。生物质能由于其对燃料资源不可或缺的替代性,在前期因传统能源的枯竭会快速发展;而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引领能源需求新的变换,生物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份额和重要性将逐渐弱化。地热能的开发与煤炭等传统能源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预示了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短时间内不可能太快。离网型小项目在城市化进程和能源网络的快速建设中会逐渐归并到整个可再生能源网络中去,其能源角色慢慢减弱。海洋能还处于能源的开发研究阶段,有很多技术需要质的突破,前景尚不明朗,较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还比较模糊。

根据各种可再生能源目前发展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各自的发展潜力,可以得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路线图,如图1所示。

五、结论

发展可再生能源,必须以科研投入为主线,全面进行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共同发展,总体设计,统一规划,扬长避短,重点开发,合理配套,综合利用,区域合作,长效经济,加强科研,谨慎细致,试验先行,使能源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抓住世界发展机遇,借鉴他国成功经验,结合国内资源状况,稳扎稳打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调动全国科研力量,分步骤、分重点、分区域,向着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承诺指标快速前进,争取在这难得的历史契机中占领制高点,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标准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