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1

一、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含在建工程管理,下同)沿袭着“财政部——总行——各级分行”的计划管理体制,即财政部作为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计划需求申请,综合考虑银行业务发展、物价变动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核批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当年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购建资金计划。这个计划是指令性指标,不得突破,对国有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出的是总体要求,即绝对额控制。但这种要求是粗放式的,年度计划的分配、执行及监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等均需通过银行自身的经济活动得以实现。因此,在银行内部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从纵向上看,固定资产管理遵循“分级管理、授权有限”的原则。与计划的逐层分配相适应,固定资产管理在银行内部实行总行、一级分行(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二级分行(即各地市分行)、三级分行(即各城区、县支行)共四个层次的分级管理体制,各级机构对自身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具有审批、指导、监督、检查的权力。由于财政部的考核以总行为单位,出于管理、控制的需要,固定资产的采购、竣工决算、处置、报废、盘盈、盘亏等审批权限集中于总行。

从横向上看,固定资产管理遵循“集中管理、监督到位”的原则。在各级机构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集中在财会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计划的编报、执行和监控,完善固定资产的卡片管理与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以及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行政部门、信息科技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完善固定资产的登记备案及领用制度,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各项业务的终端,负责合理确定固定资产计划需求,妥善使用和保管领用的固定资产,接受财会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的监督。

在上述管理体制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科学配置固定资产购建资金资源,合理安排计划指标,强化各项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保证计划管理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其账务处理的合规性,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为此,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内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制度、集中采购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处置管理制度、核算制度与内部考核制度等,这些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成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前提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控制与监督工作也得到了日益重视和加强,管理的有序性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经济需要,正在抓紧进行股份制改造,把建设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发展目标,因此,提高资产质量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计划管理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管检查成为了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要求。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断细化,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一些基于历史原因以及现有体制不完善之处而产生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

(一)账实不符问题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账实不符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和账实不匹配。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计划指标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利用“小金库”等账外资金越权违规购建固定资产,但为逃避监管而不入固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国有商业银行曾在1995年进行了清产核资,在1999年和2000年开展了账外并账检查,相当于在全辖进行了大盘点,规范了固定资产的入账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信息质量。但由于账实不符问题来源于多年的积累,并未得到根除。

(二)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执行的偏差问题

固定资产购建资金计划作为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进行管理与控制的工具,是指令性指标,必须做到层层负责、不得突破。但一些分行在计划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的结果与执行的目标出现了偏差,具体表现为超计划执行、计划被挪用、擅自购建新项目、擅自换项目等。由于银行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其资金流入、流出十分频繁,金额十分庞大,因此,正常情况下银行固定资产的购建资金来源也就非常充裕,从而需要指令性计划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加以控制。上述种种计划执行偏差现象则使计划失去了严肃性与指令性,管理机构的管理意图未被落实,造成了固定资产计划管理的失控,如程度严重时还将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

(三)房地产未确权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要实现上市目标,就必须保证其资产的产权清晰,固定资产中涉及产权问题的项目主要表现是房地产。由于历史上银行办公用地多采用划拨形式、管理制度的松散造成房地产购建资金来源多元化以及办证意识淡薄等原因,银行内部无论是正常入账还是账外并账的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照不全的现象,即未做好房地产的确权工作。这些房地产长期归银行使用,虽然不存在第三方对其产权进行要求,但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这些房地产须补办相关证照,这往往需要一笔不小的税费支出。

(四)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造价不完整问题

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代表了基建资金循环的终结,决算造价是基建项目成本的准确反映,是入账原值的确定依据,因此,银行内部都有一套完整的竣工决算审批操作规程。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已经办理竣工决算的基建项目仍需要追加投资的现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在利益的驱使及基建项目主管机构的干预下,一些独立审计机构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掩盖基建项目中存在的或有债务(如税务机构口头承诺的税费减免),将决算造价从表面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总投资内,以逃避监管,可一旦或有债务发生,银行必须面临付款问题。二是客观上的原因,近年来,国家逐步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一些基建项目靠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临着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局面,从而需要追加投资。

(五)责任人处罚机制不到位问题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银行应该对造成上述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但实际上,这种处罚的权力集中在人事部门,而一些责任人往往现任或曾担任过领导岗位,由于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对其处罚往往是象征性的,或者根本不处罚,造成一些责任人长期逍遥“法”外,有关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这也是国有企业监管不利的通病。由于责任人的处罚未得到彻底落实,容易造成有关负责人责任意识差,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重视,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更多的违规现象。此外,责任人处罚不到位的问题也影响到了基建项目决算、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等业务的审批。近年来,随着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三令五申,逐步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有关负责人的职位升迁挂钩,这种情况已有所好转。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的闲置固定资产是指不需用固定资产,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银行内部流程整合产生的闲置,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推行“减员增效”措施,甩掉历史包袱,对一些经营效益差、无发展潜力的县支行以下机构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机构房地产闲置;二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三是违规途径产生的闲置,即一些分行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总行监管,购建账外固定资产却未实际发生使用效益。这些闲置固定资产属于非生息资产,占用了银行大量资金,需要积极加以盘活处置。在处置的过程中要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之所以会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历史上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遗留问题积淀,还有一部分源于现有体制的不完善之处。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做到“权责分工明确、管理高效有序、过程公开透明、监督检查到位”,具体对策如下:

(一)完善人事约束机制

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归根到底是由各级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即负责人及经办)的活动完成的,因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而目前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或者约束机制得不到落实的状况是历史原因形成的通病,是产生各种违规现象的症结所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人事约束机制必须受到银行高层的重视与认可,具体措施如: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对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发放个人绩效奖金的依据;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管理责任人的职位升迁挂钩,对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合理地进行处罚;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责任人所在机构的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挂钩,按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指标等。

(二)树立年度计划的权威性

在目前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年度计划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线,必须向各级机构树立起年度计划的权威性,防止计划管理扭曲、失控,实现预期目标。各级机构应形成“没有计划、不得执行;执行计划、不得突破;专项计划,不得挪用”的观念;跨年度使用计划,必须重新申请;当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与批准的计划相配套。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转变思想,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对计划的执行实施认真有效的监控,同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细化成本控制,科学、合理地申请、安排计划,减少超计划情况的发生。作为处罚措施,对于出现超计划等违规问题的机构,总行可在处罚责任人的同时,按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违规机构下一年度计划。

(三)减少管理层次,科学上收固定资产管理权、核算权

管理层次多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乃至其他各项工作的共同特点,其弊端在于管理效率低下、风险点分散以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管难度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推行机构“扁平化管理”政策,即减少管理层次。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上,可以考虑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权和核算权统一上收至一级分行,由一级分行负责辖内的资本性支出及日常核算等职能,未经一级分行批准,其辖内各机构不能动用固定资产账户对外支付款项,辖内固定资产的入账和计提折旧也全部由一级分行来完成。管理层次的减少将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电算化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手工统计已远不适应工作要求,必须实现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即建立起包括计划管理和核算管理等功能齐备的信息系统,将固定资产的购建、决算、处置、报废、核算等各项业务全部通过系统加以反映,按照管理权上收的原则设置相应系统管理权限,与文件审批流程同步,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将有助于银行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透明度和效果。同时,在实现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可以取消手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有利于减少手工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五)重视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银行固定资产应定期或每年至少盘点一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盘点往往因为人手少、工作任务重而流于形式,这也是账实不符等违规现象长期未被发现、整改的直接原因。因此,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小、从细抓起,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资产的安全、完整得到充分保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

固定资产采购是银行对外付款、发生现金流出的环节,也是逃避计划管理、风险最大的环节。加强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有:积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于大额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项目决策通过集体评议,项目效果进行后评价;电子设备、运钞车、业务用车、出纳机具等固定资产可由总行集中采购,后分配至各一级分行,以进一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对于在建工程要严格落实建设工期,执行投资预算,按期决算并交付使用。

(七)积极盘活闲置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2

0 引言

《中图法》是以科学分类和知识分类为基础,并结合文献内容特点及其某些外表特征进行逻辑划分和系统排列的类目表。它是类分文献、组织文献分类排架、编制分类检索系统的工具。为与知识发展保持同步,及时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从2007年10月起,编委会着手《中图法》修订工作。2010年8月《中图法》第五版终于与大家见面了,新一版的《中图法》修订幅度较大,新增1631个类目,停用或直接删除约2500个类目,修改类约5200多个。其中F类增删改类目数最多,以下就是本人对五版与四版F0-F4类目设置的比较及在分类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总结:

1 F0经济学

①增设类目:在经济学理论增设了总论西方经济学的类目“F0-08西方经济学(总论)”。

在“F014经济范畴”类目下增加“F014.8经济波动与周期”及“F014.82经济危机与经济泡沫”、“F014.84滞涨理论”2个下位类;在“F014.39资本和剩余价值”下增加2个下位类;在“F014.4收入与分配”下增加4个下位类;在“F019其他经济理论”下增加“F019.8经济结构与经济制度”下位类等。

②修订类名:将“F030生产关系、所有制”改为“F030生产力、生产关系、所有制”;将“F036国民收入和分配”

改为“F036收入和分配”并增设4个下位类。在“F062.5

信息经济学”类目下,增加注释“论述微观信息经济学、契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入此。信息经济、网络经济入F49”等。

③停用类目:停用“F031.1商品、商品生产”、“F035.1社会生产、再生产”、“F035.2部门间的关系”、“F035.3社会总产品、国民生产总产值”、“F036.5生活方式”、“F037.1经济周期与经济波动”、“F037.3景气预测”、“F041.1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国有化”、“F041.2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F041.8由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F045.1商品、商品生产”、“F046.2物质鼓励”、“F046.3分配方式”、“F047.2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F047.5生活方式”、“F048.1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F048.2部门间的关系”等。

2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①增设类目:在“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的相关类下增设“F11-6世界经济、国际经

济关系参考工具书”、 “F114.32经济安全”、“F123.399其他”、“F123.82工商行政管理” 、“F125.7国家经济安全”在“F113.4世界经济发展水平、趋势及预测”下增设2个下位类”等。

②修订类名:将“F113.9人民生活状况”改为“F113.9人民经济生活状况”,将“F114.3国际经济新秩序”改为“F114.3国际经济秩序”,将“F121.21全民所有制”改为“121.21公有制”,将“F121.24合营经济”改为“F121.24混合所有制”,将“F123.2远景规划”改为“F123.2国民经济发展趋势与预测”并新增2个下位类,将“F123.9市场机制与市场调节”改为“F123.9市场经济与市场体系”并增设2个下位类,将“F126.1人民消费水平、结构”改为“F126.1消费状况”,将“F126.2人民收入与家计调查”改为“F126.2收入分配状况”等。

③停用类目:停用“F114.42社会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关系”、“F114.45东西方间的经济关系”、“F123.11计划工作”、“F123.13计划调节”等。

3 F2经济管理

①增设类目:在“F20国民经济管理”下增设下位类“F209涉外经济管理”,增设“F224-3经济数学研究方法、工作方法”,在“F231会计业务”下增设下位类“F231.7出纳”,在“F241.2劳动力与人力资源市场”下增设下位类“F241.22劳动力、人力资源流动”。增设“F272.7企业现代化管理”,将“F270.7企业现代化管理”改为交替类,在“F271企业体制”下增设5个下位类。

新增“F26产业经济”及其一系列下位类。

②修订类名:将“F201经济预测”改为“F201经济预测、监测与预警”,将“F202经济决策”改为“F202经济决策与调控”,将“F231会计簿记方法”改为“F231会计业务”,将“F241劳动力”改名为“F241劳动力与人力资源”,下位类“F241.1?诙?力计划”改名为“劳动力与人力资源规划”,将“F243劳动组织和管理”改为“F243劳动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将“F252.1物资流通体制”改名为“F252.1物流管理”并增设3个下位类,将“F252.2物资市场”改名“F252.2物流市场”并停用7个下位类,将“F252.8各类物资流通”改名为“F252.8各类物流”并停用其2个下位类,将“F253物资企业经营与管理”改名为“F253第三方物流与企业”并停用“F253.1、F253.2、F253.3、F253.4、F253.5”5个下位类,改入F253,将“F272企业计划与经营决策”改名为“F272企业管理(总论)”并增设2个下位类

③停用类目:停用“F213各种专门计划”下所有下位类,改入“F213”,停用“F249.15社会主义国家”、“F249.17资本主义国家”并改入F249.1有关各类,停用“F251物资管理”下3个下位类,改入F251。

④调整类目体系:将“F243.2劳动分工与协作”、“F243.3劳动定额”、“F243.5劳动纪律、生产责任制”3个类目,以注释形式改入“F243.1劳动组织与管理”,将腾出的类目改作新类“F243.2人力资源规划、职位分析与设计”、“F243.3人员招聘、选拔与考评”、“F243.5激励制度”等。

4 F3农业经济

①停用类目:将“F301.11土地改革”、“F301.12土地国有化”改入“301.1土地制度”,将“F301.5土地统计”改入“F301.22土地行政管理”,将“F312.5社会主义国家”、“F312.7资本主义国家”改入“F312.1/.2有关各类”,将“F321.21互助组”、“F321.2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F321.23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入“F321.2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

②修订类名:将“F301.3地产经营”改为“F301.3土地经营与土地市场”,将“F302农业计划与管理”改为“F302农业计划、规划与管理”,将“F302.1农业计划工作”改为“F302.1农业计划、规划工作”,将“F303农业建设与发展”改为“F303农业经济建设与发展”,将“F303.2农业技术发展与技术革新”改为“F303.2农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将“F304农业生产”改为“F304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市场”,将“F304.2农业商品生产与价格”改为“农产品成本与价格”,将“F306农业企业经营与管理”改为“F306农业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将“F306.2农机站”改为“F306.2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将“322农业计划与管理”改为“F322农业计划、规划与管理”等。

5 F4工业经济

①停用类目:将“F401.1资本主义工业所有制”、“F401.3社会主义工业所有制”改入“F401工业经济结构与体制”,将“F403.1工业国有化”改入“F403工业建设与发展”,将“F404.1劳动力供应与培训”、“F404.2劳动与工资”、“F404.3劳动生产率”改入“F404工业劳动与工资、劳动生产率”等。

②修订类名:将“F402工业计划与管理体制”改为“F402工业规划、计划与管理?w制”,将“F402.1工业计划工作”改为“F402.1工业规划工作”,将“F403.5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改为“F403.5工业投资”,将“F403.6工业技术发展与革新”改为“F403.6工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将“F405工业品供销与市场”改为“F405工业品销售与市场”,将“F406工业企业组织与管理”改为“F406工业企业组织与经营管理”,将“F406.11经营策略与领导方法”改为“F406.11企业战略管理”,将“F406.15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定额管理”改为“F406.1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将“F406.3技术管理、定额管理”改为“F406.3技术管理与创新”,将“F406.5原料、材料、燃料的管理”改为“F406.5原料、材料、能源的管理”,将“F406.7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改为“F406.7企业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将“F407.6电气、电子工业”改为“F407.6电气工业、电信设备、计算机制造业”,将“F407.63电子工业”改为“F407.63电子通信制造业”等。

③新增类目:在“F406工业企业组织与经营管理”新增“F406.69企业营销管理与市场”,在“F406.7企业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下新增“F406.76企业理财”,在“F407.3冶金工业”下新增下位类“F407.31钢铁工业”和“F407.32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在“F407.61电力、电机工业”下新增下位类“F407.619家电工业”,在“F407.9建筑、水利工程”下新增下位类“F407.91建材工业”等。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3

一、煤炭企业传统的基层物资管理

1.基层物资计划。物资计划工作是指在工作阶段即将结束、开始下一阶段工作即将开始时进行的,对发展所需物资的计划,统计后上报上一级单位或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批物资情况,这一计划的工作就是煤炭企业的基层物资计划工作。还有另一种计划工作的存在形式是随机上报物资计划,部门单独上报,单位统一处理。基层物资计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考虑到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对整个企业的物资情况宏观调控、合理配置。

2.基层物资采购。煤炭企业在计划工作完成后,需要对缺少的物资进行统一采购,需要后勤部门和财务部门合作,以保证物资数量、质量为宗旨,并尽量减少资金投入。物资采购是物资管理的重要一环,需要工作人员负责细致,严格按照物资计划完成任务,才能做好采购工作。煤炭企业的物资采购部门主要是局供应处。

3.基层物资存储。物资采购结束后,一些物资不会被立刻分发到各个部门,而是要分门别类存放在统一的仓库中,基层物资存储其实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首先仓库要分类,将采购来的物资分种类、分部门存储;其次,物资要编号,在需要发放物资时按号发放,同时在存储时也要按编号放置,便于查找;第三,定期清查存储物资,以免出现丢失、损坏等;第四,做好存储登记。煤炭企业的物资存储主要是局总库。

4.基层物资发放。局供应处等物资管理部门需要按照各部门提交的计划进行物资发放,根据实际需求,将存放在总库的物资分发到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手里,在发放时注意登记,落实每一样物资。暂时不发放的物资要做好统计工作后,暂时放入总库存储。

二、煤炭企业基层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基层物资的管理上已经有了一些成文的管理制度作为工作守则,但是在整体的煤炭企业大环境中,还是存在着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影响着基层物资的管理。第一,煤炭企业在物资管理方面的资金缺口大,造成了极大的资金浪费,在降低成本方面做得不好;第二,没有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在计划、采购、存储、发放等环节存在问题,不能形成统一链条,物资管理部门管理不善;第三,物资积压,一些物资采购后发放不出去,或者在采购时数量不对等都会造成物资积压,同样会造成资金浪费;第四,部门各自为政,缺少物资时自行购买,然后到财务部门报销,使整个煤炭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无法掌握整体情况,无法妥善管理每一样物资;第五,物资采买、发放不及时,延误一些部门工作,大到生产资料,小到打印纸,如果不能及时供应,都会影响工作。这些问题对于煤炭企业的发展是有着很大影响的,要想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就要完善制度来保证管理,从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提高煤炭企业基层物资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全国性的物资管理系统。煤炭企业多是国有性质的,对于国有的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物资管理系统,才能进行宏观调控,解决实际问题,并提高煤炭企业的基层物资管理。首先,要统一物资计划、采买、存储等程序,制定统一标准、设定采买地点、实现统一存储等;其次,实现物资管理的信息化,企业内部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物资管理,各个环节要通过信息系统完成,提交计划、核算成本、自动编号等,并公布在企业内部平台上,做到物资管理的公开透明;第三,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指导各部门做好物资计划,并亲自参与采买、存储、发放等环节,实现统一控制,对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保证物资的质量,并降低成本投入。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物资管理系统,是为了保证煤炭企业物资管理的效率,使物资管理科学化,从而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

2.加强对生产部门的物资管理。在煤炭企业中,生产部门作为基层单位,对物资的消耗是最大的,尤其是对于生产资料的消耗,需要企业进行调控和管理,才能保证生产效率,并降低资金投入。因此,要想实现基层物资的科学管理,就要从生产部门下功夫。首先,生产部门应该按月提交物资计划,并要打出采购、发放的提前量,按照实际情况申请物资采购,避免浪费,同时还要注意消耗类物资的存储数量,提前计划,以免延误生产;其次,物资管理部门要对生产部门的物资计划慎重检查,保证计划的数量无误,并且要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定期清点生产部门的物资储备,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第三,建立生产部门的奖惩机制,生产部门派专人申报物资计划,对于误报、滥报计划的工作人员要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旨在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让负责物资计划的人员掌握科学的方法,必要时管理部门可培训,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3.完善各部门的物资计划工作。物资计划是整个物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先有了物资计划后,才有的后续管理工作,因此,要想完善、提高整个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需要从完善各个部门的物资计划工作开始。要做到完善物资计划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的发展需要申报物资计划,不能随意填报,需要仔细核查、确定短缺后申报;第二,根据月、季、年三个时间段申报,确保计划无误,考验部门领导的宏观意识和管理水平;第三,各部门可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推荐采购渠道,但是要本着质量至上的原则,尽量节约资金。各部门在计划物资时,必须要充分考察,才能保证物资计划工作的完善性,也才能总体掌握煤炭企业的发展情况,并合理使用企业流动资金。

4.加强总库的物资存储环节。物资存储环节决定了物资发放工作的质量,也是对物资采购环节的检验,需要认真对待,从而提高煤炭企业基层物资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入库的物资要认真核对数量,保证采买工作的正确性,如果发现数量出入要及时与商家沟通,以免漏买物资,造成生产延误;其次,入库的物资要认真检查质量,物资质量影响着生产环节,对于生产工作的影响非常大,因此,在物资入库时,要由专业人员检查质量,严禁以次充好,这样才能在发放和生产时减少问题的发生;第三,物资要做好编号后再储存,给物资登记是为了方便发放、方便管理,缩短物资发放时间,提高物资管理效率。

四、结语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4

一、营销组织架构

为确保本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顺利发行,,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本公司内部特成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小组”,其中营销策划组、销售管理组、客户服务组(参见图7-1)具体负责本次计划的营销组织工作。

图7-1计划的营销组织架构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小组

销售管理组

客户服务组

营销策划组

二、代销活动组织安排

(一)组织安排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对于代销活动的组织安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定了以下基本思路:通过与代销机构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充分调动代销机构的积极性,在为代销机构提供人员培训、市场推广、业务指导、客户服务等全方位支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代销机构现有的资源优势。将本公司代销业务管理体系与代销机构业务营销管理体系有机结合,形成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业务营销体系。

在本次计划的代销组织安排中,营销策划组负责整个代销活动的组织策划,与代销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宣传定位、推广方式、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等,共同组织系列宣传材料,联合开展投资者辅导工作。

销售管理组负责代销机构的市场调研,组织实施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与业务考评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相关信息。在发行过程中与代销机构管理部门一起巡视各代销网点,督促销售活动的开展,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客户服务组负责为代销机构的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客户服务,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跟踪市场反应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情况。

(二)协议签订

为规范代销机构的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代销机构签订了《××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协议》(以下简称“代销协议”),明确了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代销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公司还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在具体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本公司将与代销机构密切合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做好风险防范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

(三)销售活动安排

1、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对代销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以促使代销机构的各项业务准备工作符合要求,确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活动顺利开展。

2、获得批文前,销售管理组配合代销机构对其一级分支机构开展市场调研、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指南、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规则与业务流程以及客户服务介绍等。同时要求代销机构对其下一级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培训。

3、获得批文后至发行前,营销策划组与代销机构确定整体宣传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发行公告刊登日前将所有宣传材料送达代销机构指定营业网点。销售管理组为代销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供强化培训,配合各重点地区举办路演推介会,为发行工作进行市场策动。

4、发行期间,营销策划组与代销机构共同组织宣传推广活动;销售管理组负责各地区代销机构的巡查工作,现场解决销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总部及时准确地传达相关信息;客户服务组为销售活动提供全面客户服务支持。

5、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要求,由销售管理组与代销机构共同对整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活动进行总结,对各地区发行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内容包括发行组织安排、销售业绩及客户服务等。

三、直销活动组织安排

(一)组织安排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直销部分主要针对机构客户及资金量充裕的个人客户。本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特征及地域分布情况,对直销组织活动安排如下:

1、机构设置

目前,本公司在全国设有24家营业部以及北京、上海2个地区管理总部,为直销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直销业务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工作。

2、人员安排

为做好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直销工作,本公司将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周密计划,统筹安排。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路演推介领导小组与各地区工作组,具体如下:

(1)路演推介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路演推介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监督实施。负责人:张跃;

(2)北方地区工作组负责华北、东北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3)华东地区工作组负责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4)南方地区工作组负责深圳、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等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5)西部地区工作组负责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新疆等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根据直销客户的特点,各工作组应由销售管理组及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投资、研究人员组成,从计划的产品、投资、研究等方面向机构客户进行推介。

(二)销售活动安排

1、获得证监会批文前的直销客户走访工作

自着手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发行准备工作开始,本公司便将核心客户群的培育作为工作重心,与重点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为确保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顺利发行,本公司按照四大地区的分工对潜在客户进行了走访,介绍了公司的运作情况以及产品的投资理念等内容,同时与客户加强了沟通,了解了客户需求,为确定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活动安排提供了决策依据。

2、获得证监会批文后的路演推介工作

(1)本公司内部进行各地区路演推介活动的动员工作,协调一致,合理安排;

(2)各地区路演推介工作组全面展开实际工作,加强对各地潜在客户的推介、开发工作;

(3)在各地区的路演推介活动,注意与代销机构的协同配合,防止销售活动出现混乱。

3、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的直销活动

(1)在就近接受各地直销客户认购的基础上,深入挖潜客户资源;

(2)对首次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开户及认购办理服务;

(3)发行期间不断跟踪核心客户,落实认购意向;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对策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5009302

1引言

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在林业生产之前,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当前的森林资源进行调查与分析,对整个森林资源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例如森林的面积、种类以及相关数据等。然后对林业生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林业资源进行有效的规划,主要是合理的“分割”,规划具体的生产方案,进而保障林业资源能够得到最大限度额开发与利用。目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具体策略。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意义

2.1有助于林业资源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越来越严重,人们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意识也有所提升,但是仅仅具备一定的保护意识还不够,还需要科学合理的指导。要真正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掌握林业资源的基础信息是关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作用逐渐受到国家、社会的重视。林业调查规划对树木数量、树木种类、树木质量以及地理环境等相关信息的采集,为林业相关部门制定实践的保护措施提供了有效的依据,有助于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1]。

2.2有助于林业生产科学合理的实施

林业生产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林业生产涉及到各个行业,如造纸业、家居等,这些行业都需要大量的木材。但是我国林业管理还不够规范,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盲目开发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基本保护,尤其是一些造林难度过大的地区,由于过度开发导致很多林地成为了荒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以科学的角度进行规划,对需要开发的林业地区进行客观的分析,并且做出综合的评估之后提出预见性规划。因此,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能够让林业生产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求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的最终目标[2]。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3.1调查问题

实地调查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基础,通过实地调查才能制定客观、科学、合理的发展机制。目前,我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关于实地调查,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正确认识到实地调查的重要性,导致没有将实地调查放在工作的首位,从而影响到实地调查的质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好,造成林业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切实的解决,阻碍了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林业调查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生长、消亡的动态规律及其与自然环境和经济、经营等条件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森林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得到充分利用,并不断提高其潜在生产力。为满足伐区设计、 抚育采伐设计等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查,需要对林木的蓄积量和材种出材量要作出准确的测定和计算。在调查过程中,对采伐木要挂号,根据调查对象面积的大小和林分的同质程度,可采用全林实测或标准地调查方法。因此,林业调查必然会因时间因素、地域环境、自然条件等的变化而受到影响,而且部分特殊项目要求的时间都比较紧,任务重,势必会影响到实地调查的质量[3]。

3.2规划问题

我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足,导致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失去了正确的指导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目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从当前林业调查规划的现状来分析,在林业规划业务建设、林业规划设计组织建设、林业规划基础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林业资源调查的过程中,开始对林业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时,还没有对应的机制或者不够完善的机制给予保护,导致很多森林资源失去了基本的保护效益,从而影响到林业资源后期的开发与建设。由于规划方面的问题,林业调查设计工作难以按照预定的方案进行。

3.3资金不足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需要充足的资金才能进一步保障各方面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需要对应的设备、专业人才等,无论是设备,还是专业人员的培训费用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目前部分地区的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进行管理过程中,没有真正重视林业调查规划工作,在调查规划方面投入的资金并不足,从而导致工作具体开展时各种问题的发生。调查设备的齐全、先进程度与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整体质量。

3.4林业调查规划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最近几年,我国对森林建设的力度较大,对林业调查规划也比较重视,但是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没有具备对应的管理制度,或者对现有的制度没有切实的执行,尤其是关于林业调查规划制度当中一些有关技术规划的理解不够全面。我国部分林业部门在实际开展林业规划调查的过程中,没有对相应的工作进行必要说明,没有从地区森林的实际情况入手,导致很多林业规划调查技术无法切实地开展[4]。

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改革的具体对策

4.1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1)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总体设计需要不断的加强,若要提高森林调查的整体规划质量,首先要对森林资源进行充分利用,整个规划设计必须要合理,要让整个规划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使其能够落实到位,而整个管理环节必须要根据规划设计的具体要求来执行。这些都是必须建立在对森林资源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的。未来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中,国家林业部门、地区林业部门要提高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重视力度,要明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现实意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对森林资源进行测量是基础工作,要加强实地调查的力度,结合现代化发展理念,从而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让整个森林地区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

(2)林业调查规划管理内容要加强调查规划与设计之g的衔接与沟通,才能将设计落到实处。林业调查规划的相关设计人员要对调查部门实地调查的相关数据进行客观、准确的分析,同时还需要结合森林建设的目标进行合理的设计,这样才能让林业生产能够完全按照林业规划的设计方案开展。

4.2提高林业调查规划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林业调查规划是一项反复开展的技术性工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性、实践性比较强,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过程中,要注重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林业调查规划管理的过程中,每一个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面对调查过程时间因素、地域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在实地调查工作开展之前,要对林区各个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好调查的方案,并且根据方案严格执行,尽量克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实地调查开展之前要明确本次调查的实际目标,同时还需要了解每一个调查项目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为后续的林业规划与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林业规划人员要全面认识林业生产活动,了解林业生产经济活动涉及到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对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林业设计人员要对调查规划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从整体角度去分析调查规划,结合实际的情况设计好方案并落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森林的开发面积要细分,要对具体的开发任务进行设计,设计要精确到开发与利用的步骤当中,才能让林业产生能够根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来严格开展。

4.3合理协调生态与林业生产发展的关系

森林资源是一种可再生资源,但是也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资源。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协调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能够在保护好林业生态环境的大前提下,推动经济发展。由此可见,林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还有生态经济发展是两个无法分割的概念。我国大部分森林地区为了更好的发展,重视经济忽视环境保护,导致很多珍稀植物受到严重的损坏,原本良好的生态环境逐渐失去平衡。因此,要摒弃传统的理念,必须合理协调生态与林业生产发展之间的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生态效益的维护。这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必须永远重视的原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过程中,以保护为前提,以发展为辅。林业生产活动过程中,要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为基本目标,才能进一步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从而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

4.4加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资金投入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来保障,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对投资投入的机制进行不断完善,进一步满足林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基本资金需求。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过程中的资金投入,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重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要考虑到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长远意义,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促进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让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过程中相关设施设备与技术人员得到全面保障。其次,关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金问题,还应该从社会各个渠道入手,让国家、社会重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意义,对工作具体开展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金与物质进行对应的供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一旦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能够为林业调查规划工作提供更多的机械设备,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多培训机会,而且还能够建立较为稳定的投入机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调查工作人员的在野外工作的生活条件,让林业调查规划中能够稳定的开展[5]。

5结语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在我国林业管理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林业调查规划直接影响到林业生产的活动。只有做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才能对当前的林业资源有一定的了解,并且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完善林业调查规划制度,国家林业部门要加

强重视,加大资金投入与资金筹集,全面提高调查规划的整体水平,促进林业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柯于恒,柯文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在林业生产建设中的重要性[J].低碳世界,2016(17):247~248.

[2]郝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在林业生产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农业与技术,2015(18):116,121.

[3]夏琦义.对林业调查规划工作的几点思考[J].北京农业,2013(33):137~138.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范文6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政府提供养老金的能力日趋有限,企业年金计划的社会责任日益突出。企业年金一旦进入养老保障体系即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基于正规企业劳动关系而建立,是员工的法律权益;

二是由雇主单方的、自愿的计划逐渐进入集体谈判的内容并具有准强制性;当政府介入以后,在有些国家出现了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日益具有公益性,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影响;

三是由企业单方缴费逐渐转向劳资双方共同缴费,增加了民主管理的成本,如理事会;

四是管理模式多样化,可以建立共同账户或为受益人建立个人账户:可以建立缴费确定(DC)计划、或待遇确定(DB)计划、混合计划;可以委托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机构;

五是待遇支付原则和方式多样化,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年金方式,提前支付或财产转移等;

六是基金投资运营商业化、市场化,有些国家已经实现了养老基金管理的私营化:“组合投资”和“审慎人”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七是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产管理包括两个性质不同的阶段:即受益人在就业期间的养老金储蓄阶段和受益人达到退休年龄后的养老金消费阶段。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其附加价值逐渐体现出来:(1)工薪者的主要储蓄和投资渠道,在他们达到退休年龄时可领取一笔数额不小的金额;(2)减轻政府提供养老金的负担;(3)国民储蓄的主要部分;(4)可进入资本市场运作的最大资金流。因此,企业年金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显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政府介入企业年金领域的程度也越来越深,如今,在OECD国家中已经产生出一些发达的养老金市场。企业年金的历史沿革

企业年金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账户管理主体模式都不同,且不断进步和完善(这一观点在《中国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营》中第一次被引用):早期发展阶段,即企业自我管理时期(19世纪);成熟发展阶段,即市场运营与政府介入管理时期(20世纪);综合发展阶段,即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时期 (2l世纪)。

(一)自我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早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主体是资助计划的雇主,管理模式主要是银行储蓄账户(DB型名义账户)。

早期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不规范的承诺,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基于企业责任从支付员工伤残抚恤金开始;

二是雇主自愿提供的津贴,没有被上升为员工权利,计划的建立和管理随意性很强;

三是计划资产基本来自企业当期收入,与企业资产融为一体,企业承担筹资义务和风险责任,没有法定的缴费要求;

四是其账户由企业自行经办,账户管理方式主要是在银行开设的储蓄账户。

由此可见,早期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接近一般银行储蓄,属于待遇确定(DB)计划,并具有名义账户的特征。

(二)委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在工业发达国家大规模发展始于20世纪40年代,随之计划类型、账户管理模式逐渐多样化和规范化。

1.企业年金计划多样化

1993年,美国所有民用行业工人约有57%受雇于举办了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整个OECD国家有1/3员工参加了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计划。基于企业动机、员工需求、法律要求、税收激励、市场促进等多种来自经济社会的因素,企业年金计划迅速朝着多样化趋势发展。1993年,美国私人信托基金总金融资产超过2.5万亿美元,其中1.13万亿来自单个企业的DB计划,1.06万亿美元来自单个企业的DC计划,3100亿美元是多企业计划。近年来。单个企业的DC计划资产发展有显著增长。保险经营的养老金产品有10余种,如团体延期支付账户、储蓄账户、担保投资账户(GIC)、混合型账户GIC、稳值统筹基金账户、个人年金账户等。

2.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主体多元化

(1)保险合同

1921年,美国大都会寿险公司(The 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签发了第一份年金合同,从此,保险公司进入企业年金领域。1924年,大都会寿险公司发出第二份合同,该合同是与一个已经建立“现收现付”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签订的。同年,美国公平寿险协会宣布,要为企业年金计划设计产品,从而成为第二个进入该领域的公司。保险产品从此开始适应企业年金计划的需要而发展,并逐渐进入保险合同主导阶段,取代普通银行储蓄账户。

保险合同提供利息担保,其稳健性和强大的精算能力使其在DB计划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和保障性的寿险相结合,使得保险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更具吸引力。从20世纪60——70年代,随着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推出,参加计划的员工不仅可以获得保证的收益,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盈余,并直接参与超额投资收益的分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股市为代表的资本市场持续走强,DC计划开始盛行,各类金融机构也日趋活跃,保险公司传统的稳健风格逐渐受到冷落。为了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保险公司推出了投资连接型保险。虽然这种与开放式基金相类似的保险产品受到了企业年金市场的欢迎,但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垄断地位也不复存在了。

目前,国外的保险公司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并占据了约40%(美国)的市场份额:DB计划的提供商;单纯的年金提供商;通过购并,形成综合性金融集团,为企业年金提供综合服务。

(2)信托管理

亚洲金融危机后,一些企业年金计划资产因保险公司破产而遭受损失,信托业以其保持企业年金计划资产独立的账户管理优势逐渐取代保险合同的市场。

信托即基于信任基础上的委托,包括依法委托和法外委托。信托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企业年金信托还是比较年轻的事物,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选择,如英国的全权托管、美国的公司信托、日本的银行信托等。目前,在加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市场上出现信托主导的发展趋势,托管主体可以是公司如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企业年金信托管理账户包括“分包”和“总包”两种。总包账户管理承担从权益账户管理到投资全部受托职责,在澳大利亚、美国等地,一些大的年金管理机构能托管企业年金计划的“一站式”服务,其最大优点在于低成本;而分包则能够突出专业化分工的优势。

3.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规范化

从美国(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1974年)到英国(养老金法)(1993年),都对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会计师协会(AICPA)等开始强调计划参与者对于计划财务状况拥有知情权。从国外的经验看,企业年金计划的法律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养老金法)、(税收法)、 (信托法)、(合同法)和企业年金运作层面的法律法规,包括投资规定、会计准则、信息披露等。

监管的规范化。规范企业年金计划和账户管理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监管机制,包括行政监管、业务检查和舆论监督。行政监管机构可以是政府或能够代表缴费人和受益人利益的社会机构。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准人和退出机制对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实行审慎监管或数量监管。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各国也建立了企业年金专门的监管机构。美国劳工部员工福利局(PWBA)、英国的OPRA、澳大利亚的APRA以及香港的强积金管理局等都是专业监管企业年金的部门。监管原则包括“审慎人准则”(prudent man rule)和数量(规定投资比例和数量)监管。

4.委托机制

委托机制是企业年金计划和账户管理规范化的核心法律制度。

(1)委托与受托

委托人。委托人应当是计划资产的所有人和持有人。

业务委托和第一受托责任。第一受托人是权益账户的管理人,可以是发起计划的企业(或企业年金理事会)、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者是由上述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建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第一受托责任主要是安全记录和保管养老保险缴费、投资收益和待遇支付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准确记录参加个人信息、及时对个人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披露、安全保管记录的信息、向有关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等。受托人可以依法或合同合理收取管理费用。

财务账户委托和第二受托责任。第二受托人是财务的保管人,即合格的商业银行。第二受托责任包括准确记录和保管与参加个人信息相关的财务记录,根据合法指令处理账户的财务问题,并对其安全运营实施监督和提供保证。第二受托责任通常由受托人决定。账户保管人可以依法或依据合同合理收取管理费用。

投资委托和第三受托责任。第三受托人是养老金账户资产的投资经理人,包括投资咨询、投资决策和投资经理。第三受托责任包括提供投资咨询、制定投资决策和选择投资经理,这三项委托可以合并也可以分离。第三受托责任可以来自养老金账户所有人的独立委托,也可以是第一受托人的再委托。

受托人可以依法或根据合同收取管理费用或在投资收益上分成。

(2)受托人的责任和职业准则

受托人必须为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不能谋取私利,不能使受托职责和个人利益冲突。上述三类受托人的共同责任如下:将受托财产与自己的财产分开,有效控制受托财产;依照法律和合同授权有效管理受托事务和财产,确保养老金资产的安全或价值;妥善保管账目,以备受益人和监督部门检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合理收取费用或提取利润;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三)综合发展的企业年金计划

进入21世纪以来,包括社会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这三大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社会基本保障具有政策支持、高度管控的特点,而个人储蓄养老则是完全的商业化运作;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同时兼具这两大支柱的特点。随着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企业年金正在逐步向两端延伸。从目前的实践可以预见到,企业年金的发展有以下几个趋势:企业年金与社会基本保障体系整合发展;账户管理进一步多样化、个性化,并具有可携带性,使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养老整合发展;账户管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得到加强,突出强调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以确保受益人的利益。

例如,早在1930年,香港许多大型机构已经自发地设立了公积金计划,但一直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去监管。2000年12月1日启动了强积金计划,同时强调其商业化运作。在美国,企业年金和社会保障的整合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额外”处理法,即提供超过规定水平(合并水平)的缴费或待遇,这种方法主要用于DC计划;另一个是“补偿”法,即计划中员工的总待遇减掉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待遇的一部分,这种方法只用于DB计划。由于超额的缴费水平能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美国的法律对超额部分有具体的限度。在DC计划中,超额部分的缴费率不能超过原有水平,而且,两个缴费率之间的差额最大不能超过 5.7%或者老年人待遇的社会保障税。如果计划的合并水平在当前的社会保障税工资基数的20%—100%范围内,那么这个百分比差距会进一步被缩小。如果基数在20%—80%之间,差距就缩小为4.7%;如果差距在80%—100%之间,差距就缩小到5.4%.对于DB额外计划,合并水平的期望收益率不能超过在原有水平的两倍。另外,两个期望收益率之间的差距也不能超过一个“允许的范围”——每年不能超过0.75%,最高年限为35年,或者不超过最大差距的26.25%.合并水平可以是在年初的社会保障税工资基数上的任何一个数额。然而,如果合并水平超过了社会保障覆盖的补偿水平——即超过了35年社会保障税征税工资基础的平均数,则允许的差距范围就会缩小。提前退休也会引起允许的差距范围缩小。目前,一站式账户管理促进了金融混业经营,更加适合各类养老金计划的需要。

2002年4月1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02年退休金保障法案》(Pension Security Act,H.R.3762),允许员工更自由地对自己的退休金进行分散投资:禁止企业强制员工购买公司股;允许员工得到退休金投资方面的专业投资咨询,费用由企业承担;要求员工更加了解他们的退休金计划及他们拥有的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有如下趋势:

(一)地位上升和规模壮大

在OECD国家,为了降低公共年金支柱的财政压力,一些国家的政府改变了过去对企业年金不干预的策略,而是对企业年金的权益、可转移性及基金筹集规定了最低标准,企业年金制度缓慢地转向强制性制度。如澳大利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由一般税收筹资的收入和财产调查型的公共年金制度。1991年进行了改革,又增加了第二个年金支柱,即以雇主为基础的强制性积累制退休制度。1986年企业年金制度仅覆盖澳大利亚工人的40%,而1991年政府将该制度的属性从自愿性地位变成强制性的。瑞典也在1985年实施的一项宪法修正案中规定,所有雇主均有义务为其雇员提供年金津贴。丹麦和瑞士近年来也确立了企业年金的强制性地位。这一趋势可能会在其他OECD国家蔓延。企业年金计划的资产迅速增加,在英国、美国和瑞士占GDP比例甚至达到70%以上。

(二)政府承担相对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