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工作方案范例6篇

舆情工作方案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1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论事件发生后,首先与区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力争在第一时间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舆论有利于全区和财政工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论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媒体,处置舆论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舆论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我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舆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预成立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舆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黄本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李京同志担任,局内设股室预算股、国库股、债金股、党建办、行财股、监督局、社保股、投资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舆论的评估、预警、分析和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舆论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股室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对舆论突发事件与信息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股室进行处置。

3.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程序

舆论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各股室(中心)要密切注意舆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由各科室负责人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局舆论应急处置工作会议。

2.舆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人参室接到报告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宣传报道。

3.工作领导小组将舆论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宣传部,及时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 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四、健全制度

1.建立信息反馈常态机制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加强工作调度,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健全舆论监控体系

一是做好新媒体管理工作。局网络管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进涛,网评员为席峯、陈玮,加强新浪微博等网评工作,积极应对媒体舆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传播的舆论信息正能量。二是由网络管理员加大监测监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应对、早处置。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要全力做好信息公开透明,尤其是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客观、透明,把握舆论的主动权,最大程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险方面发展。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2

高校网络舆论机制

近年来,随着高校信息化校园的建设的加快,互联网在高校信息传播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日益突出,目前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根据CNNIC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 5.91亿,其中学生群体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职业群体,占比为 26.8%。另《中国统计年鉴2012》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为2536.5647万人。据此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已成为影响网络舆论发展的骨干力量。

因此,人群相对集中的高校,利用好互联网,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控工作,对于控制网络舆论负面信息蔓延,促进良性信息传播,掌握对网络舆论领导的主动权,聚集校园正能量,建设和谐校园、确保校园稳定,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在网络舆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能力方面还显得比较薄弱。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校园网络舆论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高校基层管理部门对网络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络舆情不关注,特别是对涉及管理部门管理行为和部门形象的舆情不能引起应有的重视。

(二)高校网络舆论信息收集掌握不到位

高校网络舆论舆情错综复杂,其管理涉及到很多部门。而自从高校网络文化快速发展以来,高校网络舆情的管理很多还停留在高校党委宣传部门和大学生网民自律的基础上。高校网络舆情理论研究的贫乏使得高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举步维艰。高校管理部门对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

(三)缺乏配套高校网络舆论舆情管理的工作机制

多数高校在舆论舆情管理上,多数停留在事后管理,缺乏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导致舆情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如高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尚缺乏综合领导机制、收集掌握机制、预警机制、引导机制等工作机制都还没有建立起来。

(四)缺乏高校网络舆论舆情预案演练

网络舆情预案演练不仅要有危机发生后应对遏制危机、处理、消除危机、重建或恢复正常状态的多套行动方案,更要通过教育、培训、演练或计算机模拟、培养,提高领导者的指挥能力和职能部门的应变能力。从现有情况看,一些高校对网络舆情工作尚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危机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滞后,对可能引发校园网络舆情的事件、苗头性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在制定高校网络舆情危机预案时,还有相当部分预案比较粗线条,也缺乏对预案内容的日常培训和演练。

二、创新高校网络舆论管理机制,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一)构建高校网络舆论的综合领导机制,加强网络舆论的领导

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行为。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同志为舆情信息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每天或每周按部门对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整理,针对各部门的情况,提供简单的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向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建立高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监测组、网络舆情调查组、网络舆情反馈组,重点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拥有在任何危机情境下果断行动的知识和技能,以增强向心力。小组成员要有远见,灵活,熟知学校、学生和学校所在市区的情况。领导小组和成员要有充分的预见性和合作精神,能够在较大压力下保持正确的判断能力和实施正确决策的能力。小组成员包括学校主要领导和可以迅速联系到的学校核心部门负责人,小组成员根据需要还可以扩展到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心理咨询专家、医学专家、在学生中有威望的专家教授、教师等。

(二)构建高校网络舆论舆情的掌握机制,准确把握网络舆论的发展

网络舆情的突发性特点,对高校各级管理机构应对网络危机的时效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高校管理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网络舆论舆情信息,并确保所掌握信息的准确与完整。高校党政部门、院系总支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与需求,建立适合的网络舆论舆情掌握机制。高校舆情信息掌握机制是指针对高校网络舆情信息汇集要求,以组织高校相关管理人员,构建信息收集网络,从而把握高校网络舆论舆情信息的工作方式。高校网络舆论舆情信息掌握,是正确进行网络舆论舆情研判和引导的基础。因此,建立舆情收集掌握机制,关键在于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完善收集网络,及时发现高校网络舆论管理中的盲点、失控点、危险点。结合高校实际,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来收集信息。

首先,在人员安排上,应当成立专门部门,招纳熟识网络知识的人员组成舆情信息员队伍,设置舆情直报点,进行网上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当前,高校校园网越来越成为学生表达心声、愿望、诉求的重要阵地,舆情信息员要利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及时准确地围绕舆情中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思想理论领域的动向以及学生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汇集。舆情收集要有一定的针对性,特别是要紧紧围绕高校中学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收费、就业等方面收集信息。通过细致入微的搜集信息,在海量网络言论信息中敏锐地发现潜在危机的苗头,及时发现有无负面网络舆情。

(三)构建高校网络舆论舆情的预警机制,建立网络舆论舆情应对预案

高校网络舆论管理工作要做到针对性突出,行之有效,就必须加强校园网络舆论舆情的预警机制。高校可根据校园网络舆论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以将高校网络舆情分为特大(I级)、重大(Π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具体区分为红、黄、橙、蓝“四色预警”,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

首先,高校必须针对校园网络舆论舆情的类型,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一般(Ⅳ级)预警方案主要适用于 涉及事件不大,引起少部分人关注的问题,一般由直接相关部门介入。如针对高校某个系部的管理作风的网络舆情问题,由该系部直接进行干预处理并在网上反馈。如问题本身与事实有出入,重在澄清事实,修复形象;对于与事实吻合的网络舆情,由相关责任人承认错误并及时进行网络反馈,重在改进工作。较大级校园网络舆情预警方案。主要适用涉及事件本身不大,但又涉及公共院(系部)共性问题,非一个院系能够解决,但尚在高校党口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之内的,由高校党口部门介入处理。如涉及学校学生管理的共性问题,可能不是院系总支能够解决的,应由高校党委学工部门进行处理。重大(Π级)网络舆情预警方案。主要适用涉及校园突发性事件,影响面广,很容易引发新闻媒体关注的事件。如校园内大学生自杀等偶发事件等。这类事件关注人群较多,危机高潮期介入要态度明确,方式有效,直击事件的本质。校方面对的除了网络舆论以外,更多的是应对传统纸媒、电视等强大的舆论压力,此时介入方式要符合社会的期望值、要与社会舆论相契合、要直接面对相关人员的利益点,切勿顾左右而言他。可通过召开新闻会、网上跟贴、在校园媒体或博客上信息等手段实施,切忌草率信息,以免引起网络舆情的“二次爆炸”。特大(I级)网络舆情预警方案。主要适用于波及面大,影响后果严重,造成校园严重性群体恐慌的特大事件。如学校发生地震、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发生等事件。该类事件发生时除了第一时间上报外,高校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进行网络,如地震发生时转移安置学生,做好安抚等工作。

其次,第一时间上报网络舆情,快速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的主导权。

再就是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上级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报送和反馈。要求在办理事件、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可能诱发高校网络舆情的要建立预警档案,对可能产生现实舆情危机的情况及早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

(四)加强高校网络舆论舆情模拟推演,把握校园网络舆论发展规律

校园网络舆情模拟推演是模拟网络舆论危机出现后学校整体应对工作的必要手段,它不仅要准备多种危机预防预案、危机控制预案、危机应对预案,更是通过教育、培训、演练或计算机模拟,培养提高高校舆情组织领导机构的指挥能力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应变能力。高校开展校园网络舆论舆情模拟推演,可以利用学校网络中心终端、机房等设备,同时动员高校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团委及系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广泛参与进来,代表学校管理一方担任“红方”,同时选拔学校网络论坛中素质较高的学生代表、学生党员担任“蓝方”,进行红蓝模拟对抗。通过模拟推演检验校园网络突发性舆情爆发和危机预防预案的整体作用状况。通过演练,掌握校园网络舆情发生、传播的规律,提高高校预防、应对网络舆论舆情的能力。

(五)掌握网络舆论的引导艺术,提升高校网络舆论的应对技巧

高校网络舆情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管理机构更应该讲求舆论引导的艺术,而不应该空洞说教。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舆论引导的艺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导向是舆论传播和舆论调控的关键,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引导,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就一个国家而言,导向包括政治导向、政策导向、理论导向、法律导向、价值导向、风尚导向、科学导向等几个层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导向,这就要求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应利用主流媒体引导网络舆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原则。

2.讲求舆论引导的表达技巧

一方面,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应避免激进的、偏颇的表达方式,而应采取客观公正、通盘兼顾的表达方式。另一方面,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传统媒体以新闻评论等手段发表意见,引导舆论,但最基本,最常见的手段,还是通过新闻报道来反映舆论,引导舆论,将观点包含在事实之中而不是直接说出来。

3.审时度势,把握时机

目前,存在着媒体盲从非理性网络意见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媒体对网络材料的真伪不加区分和辨别,盲从或屈从非理性的网络意见;为迎合这种意见而失去理性与客观的立场;忙于表达观点,却忽略了调查基本事实。所以,面对敏感的网络热点问题,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一定要审时度势,客观应对媒体,保持清醒的判断力。

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导高校网络舆论的必要法宝,据对近年来的高校热点事件经验观察,引导者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谣言扩散的过程正是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主流媒体保持沉默的过程,正面的声音如果跟不上,负面信息就会乘虚而入。说真话要求准确公开信息,这是止谣的关键;立刻说要求要及时,这是舆论先机的重要一步。所以,高校管理机构及管理部门利用主流媒体引导网络舆情,要准确地把握时机,快速、慎重地做出反应。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http://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7/t20130717_40664.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2 [DB/OL].http://stats.gov.cn/tjsj/ndsj/2012/indexch.htm.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3

【关键词】应急管理 网络舆情 预案

基层人民银行担负着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与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金融部门、地方政府联系密切,成为网络议论焦点的可能性较大,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风险较高。做好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直接关系中央银行的形象、权威和公信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意义重大。

一、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

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对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网络舆情是不断提升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引导水平,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和高效履职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一)网络舆情具有信息传递功能

当前,网络平台已经成为上下沟通的快捷通道。在下情上达方面,广大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参与相关事件的评论和讨论,真实、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反映人民银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上情下达方面,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全面了解人民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意图、金融服务内容等。网络已经成为公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人民银行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网络媒体能够综合反映各类媒体和来自基层的各种信息,通过梳理分析这些意见和建议,可以为基层人民银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网络舆情具有监督功能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情这样突出。网络舆情在交互碰撞形成之后,会在很短的时间掀起轩然大波,形成很强的社会舆论场,甚至影响决策。近年来,与人民银行有关的网络舆情,几乎都在网络媒体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激烈辩论,形成了若干规模较大、力度较强的网络舆情,对于人民银行履职有一定影响,也督促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可以说,网络监督是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监督方式。

(三)网络舆情具有宣传引导功能

在信息化条件下,互联网已成为覆盖面广、快捷高效、影响巨大的大众传媒,对社会舆论态势和走向产生着越来越强大的影响,同时也是强大的舆论宣传新阵地,为人民银行履职的宣传提供了广阔空间,可以通过正面引导网络舆情,让人民银行工作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反之,如果引导不力或不当,可能会通过网络的放大效应,使局部问题扩大为全局问题,使一般问题演变成重大问题,使个人的偏激言论扩散为非理性的社会情绪,直接损害人民银行形象。

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特征分析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是通过网络舆情的传播进而在现实中触发的突发事件,即网络舆情在先、突发事件在后,是由于网络舆情的爆发与失控而导致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作为一种非常规突发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发生发展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性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从其萌发走向消亡的过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是潜伏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致因业已存在,但因为缺乏强力触发而暂未显化为突发事件。二是萌动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已现端倪,网络关注度呈现波动状态,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舆论开始显现。三是加速期,关注度急速提高,网络能量快速集聚,意见领袖出现,热度大幅增加,推动突发事件迅速发展,影响面也快速扩大。四是成熟期,网络舆情主导意见已形成,关注人数相对稳定,热度处于平衡,突发事件的蔓延减缓。五是衰退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关注度随着致因的逐渐消除,以及网民新鲜感的减弱缓慢降低,从而网络能量下降,突发事件逐步解决,社会关注度下降。

(二)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

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网民人数不断增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网络媒介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相比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传播者可以随事件的发生、发展在互联网上跟踪最新的消息,广泛传播。一旦成为互联网上的热门话题,往往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网络舆论场,吸引为数众多的网民参与其中,并可能转化为社会舆论,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

(三)参与主体互动性和开放性强

网络比任何一种媒体都更开放、互动、及时,为公众提供了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每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无论是在人流穿梭的门户网站,还是在人以群分的专业讨论组,都可以自由信息,都可以对社会热点和事件进行自由评论。

(四)网络舆情存在偏差性

网络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但网络舆情还不能等同于全民立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网民有了空前的话语权,可以较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感受。但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网络空间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管,法律道德约束较弱,如果网民缺乏自律,就会导致某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有些网站出于商业目的,片面追求点击率,刻意将未经证实的消息置于显著地位,从而加快了假消息的传播速度和负面效应的扩散。

三、基层人民银行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现状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网络传播是新事物,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基层人民银行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方法,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一)思想理念存在偏差

当前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固然与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变迁、利益格局挑战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更多的是因对预防和处置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知不足等主观因素所致。相对网络的快速发展,部分基层人民银行缺乏对网络舆情的了解,对网络舆情变化和网络舆论热点关注不够。因为第一时间认知的缺位,为不实信息在网络上散布提供了充分的时间,使应对工作陷入被动。

(二)应对力量相对薄弱

基层人民银行在人员偏少、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短期内不太可能设立专门机构、招募专业人员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和巨大的舆论压力,基层人民银行在网络舆论突发事件中的应对力量不足。

(三)应急机制相对滞后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在预警方面,有的单位对信息收集研判工作重视不够,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展缓慢。在事前防范方面,有的单位责任意识淡薄,调处矛盾不坚决、不彻底,致使小事拖大。在善后处置方面,有的单位忽视及时有效的矛盾排查和回访。

(四)应急预案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现实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制定、更新有关应急预案,但是对虚拟世界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相应的应急预案准备较少,面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不知如何下手,难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不能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在内容细化、培训和演练方面做得不够。由于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实战演练难度较大,制定了应急预案的基层人民银行很少组织开展有关应急演练,造成应急人员对处置流程不够熟悉。

四、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全面认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内在规律,深入理解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纳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范畴,明晰角色定位和职责所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党群、政群、干群沟通渠道,组织好、开展好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公正解决,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加公共管理透明度,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不断凝聚民心。

(二)加强应对力量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提高科学应对能力。领导干部要熟悉有关法规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掌握基本要求、方法和必要的技能技巧,避免出现面对复杂局面惊慌失措。二是注重经验总结积累,提升职能部门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解析典型案例,分析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得与失,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在网络舆情引导和控制中的作用。基层人民银行可结合本地实际,整合科技人力资源,研究开发网络舆情分析软件,为有效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争取时间。

(三)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预警是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第一道防线,是防范网络不良舆情快速扩散的基础。要积极构建科学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和变化作出分析判断并对可能的发展做出评价,同时建立必要的组织和制度体系以支持预警机制的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协调处置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人民银行各级行之间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三是建立健全善后处理机制。充分重视舆论导向的作用,加强与网络媒体的沟通,与地方传统媒体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对事件给予积极客观报道,放大正面舆论。

(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实践经验表明,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处置的行动指针,是及时、有序、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基础,好的预案能够保证危机发生时有条不紊,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基层人民银行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意吸取专家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及时修订更新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4

关键词:ITO;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

1 旅游网络舆情及其档案化的价值

1.1 问题的提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民“有闲”[1]时间逐步延长,我国已逐步进入“有闲社会”[2],同时旅游也逐渐成为社会休闲的主要方式,网络空间中旅游议题也随之聚集。同时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旅游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发生也常态化,并于近年数量大幅增加[3],旅游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需求日益突现。基于云计算构建以旅游网络舆情信息为中心的舆情收集、分析、处理、利用等基础档案数据,建立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1.2 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的r值。2015年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社会诸领域中的应用。智慧旅游的发展也对旅游网络舆情档案化、信息化提出了要求。同时,以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特征的后工业化时代[4],挖掘云档案意义深远。

1.2.1 有利于促进旅游网络舆情信息的整合。档案集成管理是档案管理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它能使具体管理活动中的各要素整合为统一体,从而实现信息规模效应。当前我国旅游网络舆情信息的整合还处于起步阶段,其资源价值还未充分显现。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由技术进步助推管理水平提升成为档案管理面对的重要机遇。云档案系统是一个集旅游网络信息的收集、处理、研判、使用及归档于一体的资源整合平台,可以使信息资源的规模效应逐渐呈现。

1.2.2 有利于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的技术化、规范化。档案管理采用了一系列新技术、方法,但对新技术的融合水平还不高,致使相关业务仍处于分散化的低层次。云档案系统将业务通过云平台来实现,旅游网络舆情通过监测点自动进行收集、研判、预警及归档,提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的主动性,实现档案管理的技术化和规范化。

1.2.3 有利于旅游网络舆情资源的充分利用。旅游网络舆情是有闲社会中关注民生状况和现实需求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也是有关部门做出回应的依据和平台,因此旅游网络舆情档案建设要突出其资源特性,充分挖掘其潜在价值。基于云计算的平台可以有效实现档案的跨资源共享,有效避免档案资源的重复建设,形成旅游网络舆情的“大数据”, 建立以人为本的共建共享系统。[5]

2 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体系构建困境及路径选择

2.1 云档案体系构建面临的困境。

结合旅游网络舆情档案资源的特点和云档案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在体系构建中存在以下困境:

2.1.1 技术贫乏。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体系主要实现跨平台、跨部门、集约化的档案管理功能,该系统的构建面临的首要难题是技术瓶颈,档案管理部门很难掌握并利用云计算来构建平台,自己开发软件、搭建服务器是不太现实的。

2.1.2 资金枯乏。云平台是建立在大规模服务器基础上的,硬件投资将是一项巨大的投入,档案部门通常很难承受自主建设的费用,还需开发专门针对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的软件平台,由于技术、资金缺乏,此项任务通常很难通过部门内部实现。

2.1.3 人员缺乏。平台从设计到维护、管理都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当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大多来自于档案学、图书馆学等领域,计算机背景人员稀缺。专门设立机构招聘或培养专门的技术人员产生的成本又较高,短期解决专业人才稀缺问题很难实现,这将严重影响到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进程。

2.1.4 资源匮乏。平台形成相关领域信息的“大数据”环境,要求必须掌握全面的信息源,而档案管理部门所掌握的信息源远远不够。信息资源的有限性很难满足云服务海量数据的需求,档案信息资源的匮乏也是云档案体系面临的又一难点。

2.2 ITO模式对于困境的化解。ITO(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是信息技术外包的简称,是指档案部门将旅游网络云档案平台建设、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通过外包的形式全部或部分交给企业,既体现技术的专业性,也充分注重用户的现实需求,对于破解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平台建设难题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ITO提供专业技术支持。ITO模式可以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解决档案部门技术缺乏的问题,目前信息服务外包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运作体系,可以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二,ITO可以有效降低平台建设及运行成本。自主开发的信息系统后续维护、升级费用较多,ITO摒弃自主开发的方式,将服务外包给服务商,只需提出功能要求即可,支付的成本只有服务费用,实现了成本的最小化。

第三,ITO可以提供专业化人才支持。信息社会要求信息化专业人才,档案管理部门需培养和开发本部门人才的同时主动利用现成的专业化服务。ITO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使档案管理部门在现有条件下解决技术人才缺乏的难题。

第四,ITO服务商掌握着海量信息资源。当前一些成熟的服务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硬件和数据规模,其拥有的服务器中掌握了海量的信息资源,为开展档案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 基于ITO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体系框架

3.1 体系构建的目标。基于ITO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体系是以信息技术外包的方式,构建跨部门、跨资源、互联共享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平台,其目的在于实现档案管理的系统化、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共享化和精准化的“六化”任务。

3.1.1 档案流程系统化。档案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信息社会中各种电子信息的大量产生和信息系统的使用,使得档案表现为信息化、电子化的新形式,传统的档案管理流程对于海量的电子档案的管理表现乏力,尤其是基于网络舆论产生的非正式的、非模式化的档案管理,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构建一套上下统一、部门协调、资源整合的档案管理系统,有利于实现档案管理流程系统化。

3.1.2 管理平台集约化。对旅游管理部门而言档案管理更为重要,其不仅是业务流程的收尾,更是改进服务的开始。但传统档案管理模式下各部门间处于分散化、碎片化的状态,使部门档案融合度不高,基于ITO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体系就是要通过将最难的技术工作外包给技术服务商,外包开发专门的档案管理平台,实现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的系统化、一体化、协同化和资源的共享化,从而实现管理平台的集约化。

3.1.3 管理手段信息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信息化建设成为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尤其是旅游网络舆情档案对信息化水平要求更高。同时,信息化本身也是档案业务发展、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需要,基于ITO的档案管理体系正好能够实现这一目标。

3.1.4 管理方式智能化。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及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智慧档案的概念和实践已经因应而生。ITO模式下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系统可以将技术开发、维护等外包,而其他功能都由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使档案管理流程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对档案进行智能处理,从而提升档案管理智能化水平。

3.1.5 档案资源共享化。通过云档案系统设计将所有旅游网络舆情档案存储于云端,而各档案管理部门及外部用户都通过获取相应的权限而获取档案资源,从而使相关档案信息充分共享、整合,最大可能地发挥档案信息应用的价值。

3.1.6 档案服务精准化。随着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的应用,“精准”已经成为管理服务领域的工作要求,基于云的档案平台在精准服务方面有诸多优势。标准化的数据库、海量的数据有利于情报的深度开发和趋势识别;通过网络直接将服务面向服务对象,避免服务真空;与IT商合作,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有效保证档案服务的精准化。

3.2 平台构建的原则。

3.2.1 以“混合云”为服务模式。云计算服务供应商以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三种方式提供服务,公有云安全性较差,私有云费用较高,混合云结合二者的优点将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数据置于私有云,同时享受公有云的“大数据”资源。旅游网络舆情档案需要充分利用公有云的数据,同时也加强安全保障,因此混合云应当成为服务模式。

3.2.2 以ITO槿砑开发途径。软件开发是该平台构建的主要内容,其通过ITO的形式进行,即档案管理部门成立相关机构论证平台的功能,并进一步与信息技术服务商协调,由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用户端的操作由档案管理部门完成,但供应商承担培训义务,因此在资金短缺、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ITO是软件开发的理想途径。

3.2.3 以顾客需求为服务导向。档案管理尤其是旅游网络舆情档案主要面向旅游管理部门及旅客,其构建过程要坚持顾客需求为中心的理念,突破传统档案只为部门服务、归档的认识,切实从用户的角度出发、主动开发档案资源,满足用户需求,为旅游网络舆情治理提供支持。

3.2.4 以信息公开为服务方式。数据共享已经成为信息社会的广泛需求,其是信息增值的直接途径,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基本要求。现代社会旅游已成为民众休闲的主要方式,旅游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已经成为民众休闲选择的重要依据,旅游档案管理部门有必要也有需要将该信息向网民公开,在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平台构建中,要充分考虑到信息公开的功能设计和顾客要求,以信息公开为最基本的服务方式。

3.2.5 以信息安全为平台保障。安全问题是电子档案系统最脆弱的环节,是其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和保障,以ITO为基础的旅游网络舆情云将系统置于企业级的安全网络环境中,由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维护,有效避免了传统档案中各种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安全风险,实现档案管理全流程安全保障[6]。

3.3 体系的总体框架。基于ITO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系统主要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方式通过与供应商合作,开发一套基于云计算的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平台,结构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用户层、业务层、数据层、物理层和管理层5个层次,其中用户层由外包商开发,由档案管理部门获取相应使用和管理权限,其他几个层次由外包商结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利用自身资源进行开发,并承担相关的安全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3.3.1 物理层。物理层在体系中处于底层,属于硬件支持层,主要是云服务器、交换机、存储器及其他设备所处层次,其是整个体系的核心部分,大型的IT企业通常拥有大规模的服务器等硬件资源,其不但可以保证数据运行的质量,同时使网络环境的安全性得到保障,该层次的服务可以通过购买实现。

3.3.2 数据层。数据层是档案管理系统的业务核心,为档案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服务。其主要由基础数据库、部门数据库、动态数据库、其他数据库组成。基础数据库是关于旅游档案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由国家旅游局掌握的公共旅游信息为主构成;部门数据库由特定的档案管理部门独立掌握具有一定部门特性和专业属性以及保密要求的数据库;动态数据库主要基于自动侦测技术,动态地对互联网中的旅游舆情信息进行监测、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其他数据库是为了满足一些其他要求建立的专门数据库,如统计信息数据库等。

3.3.3 业务层。业务层也即功能层、应用层,它主要表现为开展旅游舆情档案管理的一系列软件、应用,主要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的内容提出功能设计要求,由技术服务商开发设计的软件平台,具体可以包括档案采集、档案转移、档案处理、档案存储、档案服务、档案统计等功能。该层次以物理层和数据层为支撑进行,是业务功能开展的主要层次,其所有数据都处于数据库中,一些保密性较强的数据库应当置于私有云中。

3.3.4 管理层。管理层是对整个云平台中业务层、数据层、物理层进行的支持工作,包括安全管理、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监控管理、使用计量和系统维护等工作,其主要由IT服务商的专业技术团队进行的。由于技术管理队伍较为专业,因此档案管理部门无需组织专门的技术队伍,可以节约大量资金和人力成本。

3.3.5 用户层。用户层是档案管理部门与ITO供应商根据合同与系统功能设计提供给用户使用的层次,包括用户权限、浏览器端功能、客户端等。该层次是整个旅游网络舆情档案管理系统的入口和服务的出口,也是档案部门工作人员从事档案管理业务的主要平台,所有的业务活动都是通过这个平台来实现的。公众等其他主体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也由此层次设置,并通过接入互联网来实现。

4 总结与展望

目前,对档案信息系统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实践领域也有不少平台正在建设应用当中,但是基于全国统一的云档案管理平台还未形成。旅游网络舆情云档案系统的实现还需要克服技术提升、政策支持、部门协同、资源整合等多方面的困难,需要同时实现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及机构重划等相关配套改革,可见目标的实现还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于光远.论普遍有闲的社会[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1):41.

[2]房蕊.漫话“有闲社会”[N].人民日报,2013-11-14.

[3]网络新媒体时代旅游网络舆情研究[J].河北学刊,2013(5):182.

[4]张康之.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特征[J].河南大学学报,2012(9):98.

[5]网络环境下数字档案跨资源共建共享[J].山西档案,2015(4):75.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5

舆情主体层次广泛、言论自由,使得网络言论难免带有个人主观倾向性,甚至个人偏见。加之我国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有所激化,社会问题凸显,使得一些人存在着对社会不满等负面情绪,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络成为民众宣泄不良情绪的一种渠道,因而网络上易出现一些对公权力、司法质疑的消极言论,带有很大的情绪化和非理性的特征。

二、对司法中网络舆情进行法律规制与引导的必要性

1.抑制网络舆情消极影响,充分发挥其司法监督功能的现实需要

网络舆情对司法案件的密切关注,对司法权力运行的过程及结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有力督促司法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廉洁自律,勤勉办案,对约束公共权力、防止和揭露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有巨大的积极作用,成为一种监督司法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对司法案件的关注,还有助于广大网民在司法程序、“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讨论中学习到有关法律知识,受到法制教育和启示,从而有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素养。但是,网络舆情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如果不加以规制和正确引导会引发一系列问题。首先,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给了人们更大的言论自由,但由于对网络言论缺少必要的限制,使得网络上信息的真实性无法保证,虚假信息泛滥,误导了社会舆论,扰乱了社会秩序。有些人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随意泄露他人信息,侵犯了其他公民的权利。“人肉搜索”“网络暴力”“道德审判”的发生,更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再者,网络舆情的压力可能会影响和干预司法,影响司法公正。一些重大的案件发生并在网络上传播后,网民开始根据自己朴素的道德判断标准发表对案件的看法,并很容易形成声势浩大的舆情压力,对审判起到某种导向作用,当舆情压力过大时,政府有关部门也可能会出面干预司法,使得审判不得不考虑“民意”,这就违背了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危害司法公正。因而,有必要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规制与合理引导,以避免或减少其对司法的消极影响,更好地发挥网络舆情的监督功能。

2.解决目前对网络舆情规制不足问题的迫切需要

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缺乏有关网络舆情的监管制度和预防、引导机制,导致了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横生,司法机关应对乏力。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管理的立法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对违法网络舆情主要依据《刑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等处理。这些立法对网络媒体的资格和准入监管、公民的权利保障、违法舆情的制裁等做了部分规定,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立法滞后于网络的迅猛发展与变化,网络管理立法多为“办法”“决定”等法规规章,层级低,体系性不强,立法内容笼统粗略、操作性不强,缺乏对网络运行的事中监管,对假新闻的网络媒体没有有力的制裁,对随意虚假信息、舆情侵权的网民行为没有立法制止和责任追究,对舆情的应对处理机制欠缺,这就迫切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对网络舆情进行规制和引导,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构建司法中网络舆情的法律规制与引导机制

实现网络舆情环境的健康有序是一项涉及观念、制度、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从法律制度、监管体制、规制措施、应对和处理机制、网民观念和素养等多方面进行努力,才能实现对舆情的有效规制和合理引导,避免其消极影响,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

1.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法律规制

法律具有最大的强制性与权威性,网络舆情的规制离不开法律的有效保障。面对互联网及网络舆情的迅猛发展态势,我国需要尽快对网络舆情进行比较专业的立法,建立起规制网络舆情的科学的、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解决网络舆情监管松散无序、公民权利受侵害、司法公正受影响的问题。(1)完善立法,加强网络行业管理。研究网络技术、网络舆情发展的新特点,总结近几年来网络论坛、博客等运行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完善互联网行业监管立法。将参与网络活动的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网络经营者、网络媒体为网络舆情生成和扩散传播提供了信息平台,应强化其在运营中的责任,对网络经营者、网络媒体的规制除了准入监管与年检制度外,还应加强对其信息传播的监管。对网络媒体、网络媒体新闻工作者制造假新闻、谣言等报道的失范行为,法律应给予相应制裁。网络经营者有义务对其的信息内容的合法性、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网站有义务向有关国家机关举报,对于恶意侮辱、谩骂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网站有义务采取劝告、警告、删除等措施,维护网络环境的文明有序。(2)法律规制网民舆情侵权行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网络舆情侵权现象的不断出现,亟待法律予以预防和制裁。法律在保障网络舆情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同时,应为其确定权利界限,对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细化网络侵权行为民事、刑事责任的规定,对随意虚假信息、恶意散布谣言的网民依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加强网络用户身份管理,实行后台实名制,解决违法成本低、取证和查处难的问题。网络用户在办理网站接入服务或者使用网络信息时应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但在对外信息时可以使用非真实名称。这能促使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考虑到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自律性。(3)立法引导网络行业自律。法律的稳定性、滞后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及时、事无巨细地规制网络舆情随科学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行业自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能够紧跟互联网的发展,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对互联网企业行为起到规范、引导作用,因而有必要通过立法促进互联网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政府应鼓励引导各大网站、论坛社区等组建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实施自我监督,及时监测发现不良舆情,采取措施进行规范。(4)受舆情影响案件的法律救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做出公正的裁判,是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网络舆情具有泛道德化、非理性的特点,声势浩大的网络舆情给司法人员办案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严重干扰了司法活动,影响了司法公正。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给予制度上的救济。法律应规定,对于受到网络舆情严重影响,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做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或者变更管辖将案件移送到还未受到舆情压力影响的其他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实有受舆情不当影响的情况,应决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应赋予案件当事人以救济权利,允许被告人以舆情影响为理由提出上诉,允许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抗诉。

2.建立对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

“所谓的网络舆论引导是指在网络传播中促进、推动健康而理性的正向网络舆论的形成和扩散,抑制负向舆论在网络中的形成和影响,引导公众从谬误中摆脱出来。”[3]为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对舆论引导工作的原则、工作机制、工作机构和职责做了统一规范,对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司法机关应当不断探索舆情引导工作的新规律,总结经验,反思教训,建立完善舆情引导工作机制。(1)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引导舆情。对网络舆情收集不及时、缺乏分析研究,就会导致应对舆情的被动。建立对涉法舆情信息的监测与研判工作机制,有助于为司法机关赢得处理和应对舆情时间上的主动性。司法机关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舆情分析引导工作。设立专门的网络阅评员,对涉法网络舆情进行监测、跟踪、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舆情的热点和发展态势,并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尽早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引导舆论走向,防止不良舆情扩散和发展,对虚假、有害的舆论信息,也能够及时做好辟谣、澄清工作。舆情监测、研判与引导是一项涉及网络技术、舆论传播、社会心理等多领域知识的工作,应加强对网络阅评员等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舆情引导能力,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参与舆情监测、研判与引导,提供专业意见。公检法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应建立舆情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实现对网络舆情的及时、正确引导。(2)建立司法过程信息机制引导舆情。司法公开将司法机关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能够防止公权力的随意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司法过程信息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关注的司法过程的相关信息,能够使公众及时了解案件的事实以及进展情况,从而有效地掌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避免或减少各种不符合事实的猜测、评论与炒作,遏制网络虚假信息的散布与传播。司法机关应加强与公众的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沟通、协调,加深群众对司法机关工作的了解,明了案件的是非曲直,增强社会大众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理解和支持。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对公众关注的案件可以采用向各新闻媒体新闻通稿、召开新闻会、主流媒体记者调查还原真相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权威信息,回应群众质疑,澄清虚假信息,引导舆论。采取邀请媒体旁听案件法庭审理、网络直播案件审理过程、网上公开判决书等方式,使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使公众消除顾虑、明辨是非。(3)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引导作用。“意见领袖”指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有较为广泛的信息源,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能够在较高的程度上影响人们对某一件事的看法的人。[4]司法活动应注重发挥意见领袖对舆论的影响作用。司法机关的领导、资深法官、法学专家、优秀律师、专业法律媒体人等都可能成为涉法舆情的意见领袖。特别是权威法学专家,有时其观点意见更能得到公众的信任。对一些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可以借助意见领袖专业、全面、深刻的见解向公众传达正确的案件信息,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网络舆情向错误的方向发展。

3.提高网民法律素养与媒介素养

舆情工作方案范文6

一、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观点看待网络舆情。马克思哲学原理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网络事件引发的舆论热潮正是中国现实国情在虚拟空间上的反映,因而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引导应对,就是正面对待解决现实存在的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运行规律,推动“中国梦”和谐实现。马克思哲学原理也认为,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统一关系,现象显现事物的外在方面,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网络舆情引导的目的,就是透过舆情抓住人民群众的真正诉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引导解决,使“坏事”变成好事。

(二)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引导作用。网络舆情应对是指网络舆情引起围观后采取的措施,带有紧迫性、被动性。现实中,很多网络舆情事件爆发后,有关部门因调查不足、事实真相了解不够、问题处理较慢等因素制约,调查的真相事实和处理结果得不到网络舆论的认可,从而严重影响机关形象。对比网络舆情应对,笔者认为,网络舆情引导则是贯穿网络舆情出现、发展、爆发、结束全过程,舆情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可主动进行,目的是引导舆论的声音多元化、理性化和合法化,避免网络事件走向片面性、情绪化、非法的网络暴力事件。如2009年底网络出现的“吴芳宜网上开博替父喊冤”事件,网民意见多种多样,有表示同情的、有表示相信正义最终要战胜邪恶,有表示“喊冤”不如上庭辩护,诸此等等,最终没有影响到刑事案件诉讼活动,反而引发“贪官女儿喊冤为何没人相信”的探讨。

(三)运用网络工具积极融入舆论环境。信息技术变革的时代,检察机关运用网络服务检察工作的创新举措不断运用。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开通官方微博已经超过200个,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超过20个,超过500名检察官开通了实名认证微博,有的检察院官方网站推出手机版,有的检察院开通手机报功能等等。现在很多政府机构回应网络舆情,通过微博平台回应较为普遍,尤其对一些爆料出来的不实信息,微博辟谣效果比传统媒体更迅速,效果更好。

(四)构建涉检网络舆情引导长效机制。现在检察机关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处理工作已经走向日常化、常态化、制度化,对很多网络舆情事件能够很快监测到、回应到和处理到,但有些网络舆情并不是仅凭舆论就能得到真相,没有调查核实就盲目应对教训极为深刻,而舆情引导工作又比较费时费力,检察人员主动参与的人数较少,发表的引导言论容易被大量倾向性的“说法”淹没,起不到正面引导舆论的目的。因而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需要一支熟悉讲政治、讲法治、熟悉网络的队伍,将舆情引导工作纳入岗位绩效考核范围,还可以借助媒体、专家、学者等权威话语权,做到舆论引导不缺位,用主导性的话语权引导舆论走向理性化、法治化轨道。

二、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强化执法办案责任,为网络舆情早引导、早解决赢得时间。舆情监测是舆情引导的前提,网络舆情从爆料到引发舆论关注之间相隔的时间有时很短,因而由专人负责,工作责任很大。舆情引导早一点,调查核实早一点,解决问题快一点,一些干扰司法的虚假信息就不会有市场,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曝光寻求现实解决的诉求就不会急剧演变为重大网络事件。

(二)开辟网络舆情应对阵地,为网络舆情集中引导创造平台。对一些网络舆情事件的分析中,我们发现虚拟空间缺位,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是一些机构限于舆论被动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常说,宣传有纪律,舆论有阵地。网络媒体兴起后,传统平面媒体也向数字化改进,我们的宣传思路也需相应调整。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都在网络空间抢先站位,重视权威信息源头效应,引导舆论由阵地向外扩散,引发网民向阵地集中围观,这为主动引导舆论创造了平台。

(三)加强与上级机关、权威机构、知名人士的沟通,通过权威回应增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引导效果。法律有些规定,滞后社会发展变化,碰到 “极端”案情,紧靠法律机械执法,法律的公正公而得不到体现。我们执法办案过程中碰到舆论关注这类问题,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等加以完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此时上级机关、权威部门或者知名人士的意见对舆论导向将起到很大的作用。新刑诉法实施后,涉及民生领域关注度较高的犯罪不断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对犯罪入罪门槛、行为情节、量刑等加以细化规范,我们更要加强与有关机构、学者等沟通,深刻领会司法解释背后的社会价值导向,不断提高自身执法办案的素能。

(四)培育网络舆情引导队伍,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组织一支网络舆情引导队伍,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是网络舆情引导取得成效的保障。透过解密一些网络事件,发现背后是有些组织因某种利益故意导演的,也是有专门队伍进行调查引导应对的。网络舆情应对,置之不理、孤军奋战、小范围引导等做法,在高速增长的网民面前,已经力不从心,组建网络引导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网络知识技能培训,制定奖惩机制,推动网络舆情引导人才队伍和机制建设采取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