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例6篇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文1

关键词: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服务型政府

前言:近些年,构建和谐社会一直是国家发展所追求的中期目标,创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健全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了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国家必须根据时代的要求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逐渐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这也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优化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优化目标,让我国的政府部门不仅能服务于人民群众,还能促进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

一、服务型政府的科学认知

π姓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创新的根本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模式的政府,其深层的意思是行政管理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必须以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作为创新的方向和基本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构建服务型政府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不是相同的概念,构建服务型政府需要从很多个方面入手,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构建服务型政府要将原有的落后行政管理格局打破,根据国家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另外,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政务工作存在需要变动的方面,因此,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应该对传统的管理观念进行必要的转变,使行政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从而适应国家建设的发展。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既要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又要提供更多的服务,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任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该以我国的发展国情和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利益为前提,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风气的形成,努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政府部门服务体系[1]。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共组织以及公共事业单位也是社会中的重要部门,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其作用,使之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辅助力量。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工作

服务型政府不仅应该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作为工作的内容,还应该将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衡量我国政府经济工作的标准指标有四项:经济水平稳定增长,有工作能力的居民实现就业,物价水平趋于稳定,外汇的收入和支出处于平衡状态。政府还应该具有四项职能:对经济进行调节,监管市场的有序发展,对社会进行管理以及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事业。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物质保障

要想建立能切实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政府服务体系,必须要有强大的物质背景作为支撑,这就需要财政部门为此制定完善的财税制度,将中央以及各个级别的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在完善财税制度的过程中,财政部门应该明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贴合的,加大对公共服务的资金支持,让公共服务的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工程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工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府工作与互联网的结合成为了政府部门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互联网使政府的工作更加公开,能在很大的程度上使政府工作更加连廉政化。信息公开机制、行政审批机制以及电子信息管理平台是创新行政管理机制和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背景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服务型政府的相关内容以及模式,这一系列的内容都属于理论背景,具体包括深度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理论的体系,服务型政府的公共管理内容,公共服务创新的实践,总结以往的问题以及经验,将外国的成功实践案例引入中国等。理论背景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能为行政管理机制和体制的创新提供一系列的创新思路,还能为政府工作的展开提供一些具体的工作指导。让理论知识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特别是公务人员更应该将这一系列的内容牢记在心。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方向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文2

[摘要]改进和完善公共服务监督体系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本文在梳理我国加强公共服务监督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四要素”模型,从主体、内容、方式和权威四个方面不断完善公共服务监督体系,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关键词]公共服务监督;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863(2013)10-0018-04

近年来,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国各级政府在提供多样化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及加强公共服务监督方面,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相互关联又各具特色的模式和做法,公共服务监督体系建立并在不断完善之中:一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既有“效能督察”、“绩效评估”、“问责风暴”、“治庸风暴”等内部监督和控制,同时,公民和社会舆论对政府公共服务的监督也融冰破土、方兴未艾,“媒体曝光”、“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市民评议政府”等监督方式大量涌现,说明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监督中的作用日趋显现,并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监督力量。二是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一方面,预算参与、服务的“标杆化管理”、服务效能督察、信息公开等,都是对公共服务供给过程的监督,体现了依法服务、标准服务和满意服务的价值与原则;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广泛铺开,着重于公共服务具体结果、效果和效率的评估,以“结果导向”倒逼公共服务过程的完善和优化。[1]三是传统监督方式与现代监督方式相结合。各地在加强“经济审计”、“上级巡视”、“代表质询”、“信访监督”等传统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将现代化的、信息化的手段和技术引入到公共服务监督中来,形成了“网络审批”、“电子监管”、“一站式服务”等高效率、自动化的服务监督途径。

 

但是,也要清醒看到,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共服务监督的不断加强和完善还需要较长的时间。从主体上看,存在监督主体缺位的问题,部分监督者不作为和乱作为,甚至推诿扯皮,导致监督不到位和监督的随意性。[2]从制度上看,纪律监察和行政监察较为完善,但公共服务监督无章可循、无据可依,监督处罚能轻则轻,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络问政”、“微博问政”、“预算恳谈”等公共服务监督机制基本上还游离于正式制度框架之外,各地“万人评政府”等市民参与做法也带有鲜明的领导个人色彩和印记。从方法上看,公共服务绩效的科学性、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指标体系建设还在摸索和探索之中。因此,公共服务监督体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从理论上说,科学、完整、高效的公共服务监督体系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权威四个主要内容。完善公共服务监督体系需要遵循“平衡原则”,即从这四个方面同步推进,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否则,难以产生实质性、持续性的效果。

 

一、完善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监督主体体系

建议分四个层面完善我国的公共服务监督主体体系:

第一层面: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公共服务履职情况的监督。建立权威性、专业性的公共服务质量监督机构的做法在西方国家非常普遍。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现状,“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可以更多承担起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工作。包括主动对政府的公共服务预算、财政执行、实际效果等进行讨论、质询,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并就社会关注的重大公共服务问题进行讨论和监督。一是强化对公共服务的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权威,引起全社会对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关注;二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的逐步推进,以及监督基本公共服务战略规划的落实和完成。

 

第二层面:尝试在市政府这一级(包括地级市、县市级,以及大城市的区)建立类似“公共服务委员会”的议事协调机构。该委员会由行政首长担任主任委员,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进行区域内公共服务的最高层面的规划、沟通和协调、监督。担负起在行政区域范围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

 

委员会下设“公共服务办公室”,在综合现有“治庸办”、“纠风办”、“审改办”、“优化办”等的基础上组建,整合资源,聚焦服务,主要负责:规划区域内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计划、方案;制定公共窗口服务的统一标准、要求和规范;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监督机关效能建设;对公共服务质量进行专项评估,并下达具体的整改要求;开展地区间公共服务发展的交流和学习,评选公共服务贡献奖和创新奖等。

 

第三层面:依托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开展重大公共服务类财政支出的绩效跟踪与评估。对公共服务类的重大财政项目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完善对预算执行部门的服务监督、客观评价公共服务项目的实际效果,并形成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一方面用于财政预算分配上,对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分配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及时反馈给服务部门,有利于进一步改进管理、培训等环节,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第四层面:培育专业从事公共服务评议的社会组织。在西方国家,公共服务评估的主体是研究机构和非政府性委员会,相比政府部门自身,它们具有更强的专业性、独立性,以及贴近基层等优势。[3]事实上,在政府服务外包的过程中,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尝试将专业从事评估的社会组织纳入到公共服务评估和监督中来。通过培育类似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可以承接政府外包的公共服务的评估事项,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评议活动的专业性和社会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评议,提高公共服务监督主体的异质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政府的自身评议、监督工作进行“二次监督”,提高全社会进行公共服务监督的整体水准。

 

二、完善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监督内容体系

公共服务监督内容主要是指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和履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必须明确政府到底要提供哪些公共服务,以及这些公共服务提供到什么程度和水平。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它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也是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4]地方政府应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自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以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清晰界定公共服务监督内容。具体来说,地方规划应包括: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文3

关键词: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服务型政府

前言:近些年,构建和谐社会一直是国家发展所追求的中期目标,创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健全的行政管理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了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国家必须根据时代的要求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逐渐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过渡,这也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优化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优化目标,让我国的政府部门不仅能服务于人民群众,还能促M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

一、服务型政府的科学认知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任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该以我国的发展国情和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利益为前提,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风气的形成,努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政府部门服务体系[1]。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共组织以及公共事业单位也是社会中的重要部门,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其作用,使之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辅助力量。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工作

服务型政府不仅应该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作为工作的内容,还应该将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衡量我国政府经济工作的标准指标有四项:经济水平稳定增长,有工作能力的居民实现就业,物价水平趋于稳定,外汇的收入和支出处于平衡状态。政府还应该具有四项职能:对经济进行调节,监管市场的有序发展,对社会进行管理以及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事业。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物质保障

要想建立能切实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政府服务体系,必须要有强大的物质背景作为支撑,这就需要财政部门为此制定完善的财税制度,将中央以及各个级别的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在完善财税制度的过程中,财政部门应该明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贴合的,加大对公共服务的资金支持,让公共服务的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背景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服务型政府的相关内容以及模式,这一系列的内容都属于理论背景,具体包括深度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理论的体系,服务型政府的公共管理内容,公共服务创新的实践,总结以往的问题以及经验,将外国的成功实践案例引入中国等。让理论知识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指导,特别是公务人员更应该将这一系列的内容牢记在心。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方向

以往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已经越来越跟不上时代前进的脚步,管理型的政府部门在关系民生的工作方面显然有些力不从心,因此,国家按照时代的发展规律提出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实现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政府部门在制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一系列的创新,以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方针来制定行政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从我国经济运行的发展状况来看,确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首要条件[2]。首先,应该对政府管理的措施和具体内容进行深化和改革。从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政府应该将部分的职权交到群众的手中形成一种约束的机制,同时改进公共服务质量,使人民切实感受到服务型政府的价值所在。其次,要用现代化的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并将行政管理的范围进行扩大。对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应该以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的总体需求为指导,使其与社会发展的步伐相一致。第三,要使行政管理体制与权责体制相互约束,相互监督,这也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路径

(一)适当转变政府职能

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创新的第一步应该是转变政府的职能从而提高政府为人民提供服务的水平[3]。以往的很多年里,对政府部门的定义一直是管理者的身份,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以及基础民生进行一些政治方面的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部门的人员也越来越适应了管理者的角色,严重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往的政府工作都是比较固定和机械的,都是在中央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地方政府部门按照上级下达的指示开展工作,这样的工作模式具有很强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的发展和创新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想解决这种长期存在的问题,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职能,从管理者的形象转变成为服务型的政府,将解决人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作为主要的工作内容,让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二)加强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以及制度建设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应该以政府部门的长远发展作为创新的原则[4]。在创新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从制度建设作为创新的着手点。行政管理制度应该将政府的职能进行明确,并将政府的具体服务内容进行一系列的规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虽然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是贴近人民群众的,但是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制度化,这样才能成为政府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务员作为政府部门的主要服务主体,行政管理体制应该切实落实到每一个公务员的身上,建设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公务员队伍,使服务型政府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三)强化行政部门的改革和发展

服务型政府应该注重社会大众的需求,对现行的行政机构进行改革,使中央下达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具体落到实处,增强行政工作的灵活性,从而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追平。首先,分析现在的行政机构的设置以及工作的分配情况,将对社会发展不起作用的部门进行改制或者取消,闲置部门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其次,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及行政部门的职能合理增设一些部门,例如社会问题反馈部门。这个部门主要负责收集和整理一些还未被解决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问题,让政府部门能了解到社会的基本情况,并对此提供专门的服务,帮助人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增加公共服务的财政资金

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离不开财政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国家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应该提高公共服务的财政资金的投入比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小到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到市容市貌的美化都与民生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对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政府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强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

结论:综上所述,政府部门的改革应该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步伐相一致。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是政府部门为人民提供服务的重要指导。政府部门应该通过转变政府的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政府部门的改革以及增加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这几个方面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通过本文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研究,希望能为我国政府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杨艳.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应然与实然的价值取向[J].学理论,2015,(14):6-7.

[2]薄贵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与路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05):94-99.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文4

【关键词】微信;即时通信;网络安全;媒介生态

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在2014年2月27日成立。不到半年的时间,网络安全管理从庙堂走向实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8月7日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包括超过580万微信公众账号在内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规范管理。

一、媒介管理的政策逻辑

(一)媒介管理属性。麦克卢汉在1964年出版《理解媒介:人类的延伸》时,第一章的标题就是“媒介即信息”:“在我们这样的文化中,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于把所有的事物都分裂和切割,以此作为控制事物的手段,如果有人提醒我们说,在事物运转的实际过程中,媒介就是讯息,我们难免会感到吃惊。”①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诞生之初饱受争议的观点在互联网时代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因为《规定》反映的是,对媒介的管理即对信息的管理,通过管理信息实现管理媒介,也通过管理媒介实现管理信息,这就是网络信息时代的“媒介即信息”。《规定》影响最大的是各个初露“自媒体”端倪的微信公众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一行政部门和权力机关,通过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实现了“自媒体管理”,又通过“自媒体管理”达到了信息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效果。由于微信公众号等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已经接近甚至超越了传播媒体的传播效果,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取代传统报纸、广播的“新媒体”角色,所以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其属性依然是媒介管理,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一规定是由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合署办公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二)资质管理原则。在俗称“微信十条”的《规定》中,用两条规定了“资质”问题,可见其重要性和地位。第四条:“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这就明确了即时通信公众服务的内容生产必须具有资质。第七条:“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转载时政类新闻”。《规定》围绕时政类新闻的以及转载,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资质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具有最高资质,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第二类是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例如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只能“转载”却不得“”时政类新闻;第三类则是“其他公众账号”既不能也不得转载时政类新闻。通过对资质的分类管理,《规定》实现了对时政类新闻的与转载的监管。

(三)内容管理实质。时政新闻的与转载之所以成为本次《规定》的重点管理内容,与2005年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新闻信息的管理是一脉相承的,延续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的管理传统。其实质还是内容管理。2005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从内容管理的执行层面看,《规定》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向即时通信公众服务管理的延伸,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时政类新闻信息进行内容管理。

(四)安全管理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在就《决定》作说明时,讲了11个重大问题,重点就是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明确提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因此,亲自领衔的网信小组成立之后,有效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安全。本次《规定》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了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再一次将管理目的提高到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体现了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视。

二、《规定》的积极意义

(一)维护主流,增强权威。《规定》第七条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可以或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加注标识。”这类似新浪微博的加V,凸显了时政新闻公众账号的主流地位。按规定,即时通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时政新闻的权,只属于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非新闻单位即使有互联网新闻信息资质,也只能转载时政新闻。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时政谣言的产生与传播,从传播资质上维护了新闻单位及其网站的权威性,也从新闻生产的源头上,防范了谣言的滋生。

(二)准生证明,鼓励发展。被称为“微信十条”的《规定》可以被视为微信公众号的“官方准生证”。《规定》第七条在对公众号的时政新闻、转载资质做出规定的同时,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开设公众账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需求。”2014年5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公众平台等公众信息服务环节,特别是具有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公众账号。从此,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工具的公众信息,就处在被“整治”之中。而《规定》第七条中的“鼓励”一说,则是对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发展的积极信号,为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创造了政策空间与政治环境保障。

(三)有规可依,监管渠道。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4年7月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27亿,手机上网的网民比例为83.4%,相比2013年底上升了2.4个百分点。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网网民的比例略有下降,分别为69.6%和43.7%。和台式电脑与笔记本电脑上网网民比例下降成正相关关系的是,社交网站用户规模的减少。2014年上半年,我国社交网站用户规模为2.57亿,较2013年底减少2047万,网民中社交网站使用率为40.7%,比2013年年底下降4.3个百分点,用户规模和使用率持续下滑。但与社交网站使用率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手机即时通信的网民使用率达到87.1%,高居所有应用榜首。在这样的网络传播生态现状中,《规定》的出现,作为第一个手机终端应用的管理文件,具有历史意义。如果连新浪、网易这样的互联网大型门户网站,都只能转载时政新闻,而微信公众号却可以不受约束,直接时政新闻,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业乱象。《规定》的出台表明,即时通信服务不是法外之地。通过渠道管理内容,是成熟的国际经验。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就是通过对广播电视等频道资源的管理,实现对传播内容的监管。②此次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是通过《规定》的政策文本出台实现的。有规可依,是网络安全管理的进步。

(四)明确主体,维护安全。《规定》第三条指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工作,省级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相关工作。”值得注意的变化是,2005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的,而此次《规定》是由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2011年5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标志着该机构的成立。本次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表明互联网信息内容已经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规定》第五条将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和落实在即时通讯服务供应商,体现了规定的务实与可操作性。规定指出:“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通过这种将监管权力落实到企业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方式,明确了相关责任关系,也对即时通讯平台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建构伦理,形成共识。产业化、职业化的特征之一,就是职业道德伦理的建构,在互联网新闻传播职业伦理逐渐明晰的同时,微信等移动终端的信息服务产业伦理也在逐步地形成与明确。《规定》第三条指出:互联网行业组织应当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第六条更是明确了“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再一次将“七条底线”作为行业伦理标志和社会共识。“七条底线”是2013年8月15日闭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发出的倡议,包括: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时隔一年,在《规定》中重申“七条底线”,可见规章制度制定者对此的高度认同与重视。可以预见,在今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七条底线”将继续成为我国互联网与即时通信等网络传播制度与文化的基本共识。

三、改变的媒介生态

(一)资质决定内容,细分进一步强化。根据腾讯公司提供的信息,微信公众号总量超过580万,新闻类的账号大约占公众账号总量的1%。③在明确了时政新闻的与转载资质之后,原来非新闻类的99%公众账号并不会因资质而受到影响,应该会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占据细分的媒介市场,满足订阅户的阅读需求,提升自身的影响力。而具有时政新闻资质的新闻单位则会加强内容建设,在时政新闻采编和评论上下功夫,提高公信力,成为舆论引导和文化产业的中坚力量。

(二)公民新闻的终端转型。从博客这种传播形式诞生以来,美国已经产生了屡获普利策奖的新闻博客网站赫芬顿邮报(The Huffington Post)以及非盈利网站Propublica、政治新闻博客Politico,这三家荣获普利策奖的博客网站都是典型的公民新闻,例如Propublica就在网站类似报头位置写明:公众利益的新闻(Journalism in Public Interest)。国外研究表明,通过类似SNS等社交媒体,公民的创新能力可以被较大激发,并通过媒体进行传播。④随着资质和监管制度的完善,公民新闻将转型为传统主流媒体平台上的有益补充,采取为新闻单位的公众信息服务提供元素、材料和观点的形式,在保留公民新闻特色的同时,由新闻单位统一。而对具有时政新闻资质的新闻单位,《规定》的出台正是签约、收购、合并个人时政公众号的良机,在提供平台的同时,增强自身原创能力,网罗人才,加强内容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联合发展,同步竞争。《规定》的出台对中小微信公众号有着双刃剑的作用。一方面对非时政类的公众信息服务管理进行了适度放权,由服务供应商承担管理责任,这使非时政的中小微信公众号有了更大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新闻单位等具有传播资质的公众号有了做大做强的政策保障和品牌价值,中小微信公众号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目前微信公众号的盈利模式依然是传统大众媒介的广告主付费模式,(而非读者付费)在《规定》出台之后,非时政媒体的公众号其生存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小微信公众号联合起来,形成同盟,与新闻单位的媒体账号共存,是政策层面下的理性经济选择。通过联盟共同与广告主议价,从而产生与大型媒体公众号互补或抗衡的可能。传媒生态也因此有了更加丰富的明天。

(四)加强备案,提升安全。《规定》之后,北京、广东、浙江等多地,纷纷加大了即时通信公众服务号的普查与登记备案工作。例如广东省肇庆市要求已开通公众号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备案手续,新微信公众号须在开通后30天内办理备案。这种将《规定》第六条“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落到实处的做法,将有效改变网络传播生态,落实传播责任,避免谣言扩散,维护社会安全,促进即时通信公众服务健康发展。(来源:新闻与写作 文/何镇飚 编选:)

注释:

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何道宽译,商务出版社,2000年,第1页。

②何镇飚:《从FCC看美国的媒介管理及其启示》,《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年第7期。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文5

关键词:电子政务 信息服务 项目评估 本质研究

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互联网络的普及,信息技术发挥的巨大生产力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政府2000年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电子政务的建设作为一项信息化项目工程的内容,已经被提高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因此,仔细研究电子政务的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本质,才能更好地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客观地开展评估,才能获得高绩效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一、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本质规定

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信息资源提供者依据项目管理的流程对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做出客观的绩效评价过程。首先,信息服务的前提是政府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加工和处理后得到的有效信息,然而信息资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从本质上说均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其内容也十分复杂,给信息服务的绩效评估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其次,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一项项目工程,本身就具有项目管理的基本特征,因此可以依据项目管理的流程对政府提供的信息服务进行考核,然而项目管理的引入仍然是当前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焦点。为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系统性的信息服务项目评估体系来清晰有效地衡量绩效。从服务型电子政务的本质要求来看,无论是面向政府机构的信息方针,还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咨询,都急需一个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来提高政府绩效,这样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才具有高产出、高效益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⒈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界定

“电子政务信息服务”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不仅包含了“电子政务”借助计算机信息技术为平台的信息资源管理,还包含了“信息服务”对各种信息资源的收集、加工、整理、传播与交流信息,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的信息处理过程。由此看来,无论是电子政务还是信息服务,它们的共同点就在于对信息资源有效利用,正确把握信息资源的本质和特征能更容易理解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内涵。

⑴电子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共性

公共信息资源属于公共物品或公共产品的范畴。目前“公共物品”一词在多种学科及大量学术论著中频频出现。根据汝信主编的《社会科学新词典》(1998年版),公共物品的定义是:“一种提供给某个消费者使用而旁人不必另付代价亦可同时享用的商品或劳务,例如路灯、环境保护之类”。我们可以这样来分析该定义,其一是非排他性将信息提供给消费者,任何人均可以享有信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天气预报。对某个社会成员来说不一定有意愿去消费此类公共信息,但信息的服务方式是免费的,社会成员可以有意或无意地随时享有、消费此类信息;其二是非竞争性,是指生产该类信息的成本不随消费者的数量增加而增加,即由于增加消费而发生的边际成本为零,并且享有信息者是整体而不是一部分。

公共信息资源既然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那么利用公共信息所提供的服务依然属于不必另付代价的共有资源。这也正是公共信息在网路中迅速普及的原因之一。公共信息资源服务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以静态方式服务的行政公共信息,另一方面更偏重于动态,统称一切产生于政府内部或虽然产生于政府外部,但却对政府各项业务活动有影响的信息。公共信息资源服务是国家的基础信息资源,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它包括由政府服务活动产生或由政府管理的各种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如人口数据、国民经济运行数据、行政区域数据、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数据、各级政府服务活动等。

⑵电子政府信息资源的混合性

混合公共信息资源是公共信息资源中具有不完全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公共信息产品或服务。不完全性表现在虽然并非完全符合排他和竞争性质,但又非完全不符合,即混合公共信息资源不完全具有公共物品性质,这一特点使混合公共信息资源兼有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性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消费者在公共信息资源的价值上发生了增值,使其使用价值高于原有的成本,那么这类信息资源就具有了排他性和竞争性而成为私有物品。兼具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的特性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被称之为混合性电子政务信息资源。

通过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公共信息资源与信息服务都属于公共物品。它具有公共物品在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1。而对于信息服务这一特殊的公共物品来说,既具有典型的共享性又存在不完全排他竞争性。简而言之,信息资源是一种公开公平共享于政府、公众、社会三者之间的公共物品。

⒉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的整体构成

项目管理是为顺利展开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而引入的一个崭新概念。基于以上对信息资源特征的分析可知,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具有明显的导向性特点。从信息服务项目导向的角度来划分,可以把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划分为:以公众满意需求为导向的服务项目、以政府系统建设需求为导向的服务项目和以社会信息化需求为导向的服务项目。以公众满意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服务项目,主要是指政府在网站建设上面向公众提供的信息资源质量和内容丰富程度,以及政府在现场提供的便民服务内容;以政府系统建设需求为导向的服务项目,主要是针对政府推动电子政务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专业技能应用程度;以社会信息化需求为导向的服务项目则是指在地理区域上电子政务的覆盖程度,以及政府与其他社会机构协作共同提供的信息服务。由于信息服务的需求导向不同,所以只有通过规划、实施、控制的项目管理核心流程才能将项目中的不同利益者统一在一起,因此这三类不同的信息服务项目需要有一套系统的项目操作流程方可构成完整的服务项目体系。这样,在不同利益者之间和不同需求导向上找到一个指标考核的平衡点,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才能构成一个系统、完整的体系(参见表1)。

⒊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推进思路

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具有一般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共性,引入项目管理的概念是为了更系统、更规范地健全服务型电子政府。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在构建信息服务项目的过程中出现了进度延迟、资源浪费、质量低下或项目失败等现象的重要原因在于项目的规划能力不强,目标不明确,以及下一步发展思路不清晰,项目整体缺乏系统性。因此,必须加强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效率。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它主要包括三个核心阶段:第一,规划阶段。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规划首先应从项目的起步阶段抓起,注重项目规划,突出规划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对此只有设立详细明确的评估指标,才有可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绩效成果。第二,实施阶段。在明确了项目目标的前提之下,注重项目实施的细节,提炼关键指标作为考核依据,才能把握整体项目的实施进度。第三,监控阶段,即监督和控制项目实施的实际操作过程。在这一阶段,要对出现的不利因素加以改善和纠正,以保障信息服务项目的顺利验收。规划、实施、监控反映了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推进过程,把握好三个核心阶段的指标考核,更有利于完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建设。

二、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功能定位

⒈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项目管理被引入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犹如为电子政务的创新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与信息技术有关,但核心不是技术,而是信息服务和项目管理,也就是说电子政务项目是借助技术来实现政府的改造。电子政务具有强大的信息服务功能,能够及时把政府的决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办事方式向社会公布,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快捷的公共服务。根据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评估而得出的绩效优劣,从侧面反映了政府执行力的高低;政府在接受项目控制偏差的同时也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从而强化了政府对公众的社会责任。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从信息服务的具体过程着手,评估电子政府的信息服务绩效,很好地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意识,有助于推动我国责任政府的建立。

现代信息、电子和数字网络技术在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中的普遍运用,不仅强调环境对公共治理的影响,而且更强调环境变化后政府管理的效果,强调改变公共服务网络结构、关注顾客服务、建构高绩效体系2。电子政务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方法和技术,它的出现为公共管理拓宽了视野。开展对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项目评估,能系统地验证电子政务这一新技术的实施效果,不断地使电子政务朝着更加成熟的方向发展和完善,使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从宏观上讲,这又势必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职能从定位模糊、职能越位与缺位等,转变为真正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可见,开展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是建立廉政、高效、公平、务实的新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⒉沟通和联系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的重要桥梁

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带来的政务公开,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网络化改变了政府与公众进行政治交流的传统方式,重新界定了政府职能。评估的间接目的就是公开地将政府服务绩效展现在公众和社会面前,在通过网络公开政府自身工作的同时,也满足了民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强化了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通过评估,一方面能够直接地看到政府工作的成功之处,有利于形成公众对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信任;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公众看到政府工作的不足,让公众在出谋划策的同时,关注政府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就,形成公众主人翁的意识。总的来说,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有利于政策的实施和推广,有利于加强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有利于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

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广泛运用决定了绩效评估本身又是一种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加强了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对绩效的评估与改善是极其重要的。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就不会有良好评估结果的出现,也就不会有良好的绩效。所以信息服务项目的评估为搭建政府、公众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桥梁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⒊不断提升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绩效的基本依据

理论指导实践,而实践检验理论的正确性。开展对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项目评估,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予以监督和控制,这样会更好、更全面地找出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从而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发展。评估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过程,所以绩效评估既是一个管理过程的结束,又是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开始。也就是说,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能反过来促进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发展,并凭借其有效的评估结果来提升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绩效。

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建设是一项大型、复杂、系统的工程。在这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实施、控制和监督,是摆在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热门的形势下,各级政府、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找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实际的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或总体方案3,使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工程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坚持务实的原则。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是一个不断连续和完善的过程,这个发展的评估过程,使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评估体系得到完善的同时,也为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使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绩效不断得到提升。

三、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的实践形式

⒈面向政府内部的信息服务评估

政府是信息服务的主体,电子政务向政府机构内部提供信息资源,以便政府机构的内部对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这一类的信息服务项目是在政府机关内部完成,是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也是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政府内部信息服务系统由内部办公系统的信息流、协同办公系统信息流两部分组成。因此,面向政府内部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评估主要有如下两种实践形式。

⑴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服务评估

内部办公自动化评估是评价部门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效果,主要有内部办公信息成熟度、办公系统信息的有效性、信息安全三个指标。

内部办公信息成熟度是指信息用于内部办公的完备程度。这个指标主要测评政府是否能够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办理和设置政务流程和功能,能否代替手工处理文件的大部分工作,从而实现公文的起草、传阅、审核、批示、接收、处理反馈、查询、归档等,使日常政务工作能顺利而高效地进行;另外还测评政府内部办公信息系统的正规化,即标准化程度。

办公系统信息的有效性是指内部办公系统满足部门内部办公需求的程度。只有当信息的内容充分服务并满足于政府实际需要的功能,信息才能有效地支持政府日常的管理和决策。办公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反映系统内部实现的办公功能与部门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

信息安全指标用来评估指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状况的好坏,涉及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等问题。信息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工作的生命所在,是决定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能否健全发展的先决条件。随着政府信息化的发展,政府的内部办公信息系统可能面对各种的意外灾害、电脑故障、人为破坏、侵入、泄密、篡改以及其他种种电脑犯罪;政府机关必须未雨绸缪,制定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办法,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标准、人员管理、资料管理、实体及网络管理、紧急应变复原处理、安全稽查和考核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国家、组织及人民的合法权益。

⑵协同办公信息服务评估

协同办公信息服务评估是对协同办公系统的运行效果的评价,该指标主要是指协同办公信息应用成熟度。

协同办公信息应用成熟度是指协同办公信息系统的完备度。根据信息资源交互方式的不同,将协同办公业务划分为传送模式、共享模式和工作流模式三个层次来反映协同办公所能达到的最高成熟度4。传送模式是政府部门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或局域内网的平台进行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信息数据的收发、存储和输出过程。共享模式是指不同级别、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了共享数据库,在具有了相应的权限前提下对数据库内的信息资源共同分享和使用的过程;信息共享模式的运用反映出协同办公对信息资源的有效使用,以达到充分共享信息资源,从而增加了信息使用的频度,并利用信息资源来完善信息服务的职能。工作流模式是指协同办公基于政务流程实现各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电子数据传递、共享和处理,这种模式能够明确地说明政务流程的路径、信息传递规则和共享角色,将过程中的自动化和流程的数据信息加以整合和利用,在跨部门跨级别的网络平台中得到信息服务。

面向政府内部的信息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可参见表2。

⒉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评估

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区别于政府内部的信息服务,主要是指实现国家信息化的过程。国家信息化的建设内容包括了信息技术与产业的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人才培养、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等诸多方面,而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或以公众为中心”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那么以社会组织或公众组成的客户群体构成了电子政府信息服务的主要对象,按照电子政务服务业务的模型来划分,除了G2G是在政府内部合理配置信息资源的模型之外,G2B、G2C等模型均属于面向社会的外部信息资源服务。由此可见,面向社会的外部信息资源服务是推进国家信息化,达成“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面向社会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评估分为以下三个不同的层次的评估:

⑴宏观层面评估

宏观层面评估是国家层面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其基本目的是明确我国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发展状况,为国家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发展战略提供依据和参考。因此,宏观指标体系设计的内容构建既要坚持符合国家信息化方针政策这一原则,也要与国家电子政务的任务、目标保持一致,还要遵循综合性和全面性的原则。宏观层面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分别为电子政务的成熟度和电子政务对信息化的贡献度;二级指标分别为技术标准度、功能完善度、重点业务系统的成熟度等;三级指标则是用宏观的角度分析服务项目下的社会公众满意度、人力资源建设度、安全保密度、信息基础设施改善度、社会信息化改善度、信息产业成长度、信息资源的开发度和利用度、信息技术和设备利用率等。

⑵中观层面评估

中观层面评估面向的是一般层面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建设,仍然是一种全面的绩效评估。中观层面评估的对象是具有针对性的,是对某一地区或某一具体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做出较为全面、客观、合理的评价5,以便解决好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的成本控制和效益产出问题。中观层面评估指标体系中的项目成本投入指标既要包括建设开发成本,也要包括运营维护成本;既要包括硬件投入成本,如网络设施、应用系统、信息平台、安全体系等所需的成本,也要包括软件投入成本,如投入到组织管理的相关信息数据库,人员培训数据服务,制度建设数据库等。中观层面评的估效益产出指标则主要评价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节省政府支出,而直接在经济效益上产生的效益;

二是为更好地履行政府公共责任而创造的社会效益;

三是体现在为政府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上产生的长期的、潜在的、直接的间接的政府受益上,比如提高政府价值理念,改善政府形象和服务取向,增强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等。

⑶微观层面评估

以政府门户网站或地方政府站点为例,设计微观指标体系,以公众或顾客的需求为导向,体现民主价值,让公众参与互动,加强政府的回应性等都是微观层面评估指标设计需考虑的要素。

四、结束语

建设服务型电子政府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是推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施的可行模式和途径。为了解决信息时代快速发展为电子政务建设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就要理清电子政务信息服务项目的评估本质,进而以更高质量、更科学、更有效的方式,更稳定、更顺利地为国家信息化服务。

参考文献:

1 王浣尘.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走进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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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卓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58

4 陆倜,胡奖荣.办公理论与协同OA的模型研究[J].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学报,2000(1)

5 邓小昭,邬晓鸥,韩毅,等.论信息化指标体系研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兼评《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J].情报学报,2003(1)

作者简介:

家政服务具体内容范文6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需求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047-02

1 问卷调查说明

(1)调查目的。近年来,保定市养老形势日趋严峻。调查保定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状有助于更加清晰和明确地把握我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构建科学合理的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2)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对象涉及了保定市辖下的四个市区的15个典型社区的老年人。调查对象中,男性老年人占47.6%,女性老年人占52.4%。老年人平均年龄为68岁,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10.2%。

(3)调查方式及内容。此次调查遵循多水平、分层随机抽样的调查程序。调查内容涵盖了老年人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健康状况、需求状况等具体内容。调查共发放问卷410份,回收有效问卷41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100%。

2 调查结果分析

(1)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需求。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主体是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前提和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分别有75.9%、56.2%、32.8%的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社区和家庭来提供。这也符合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本质要求及发展方向。具体见表1。

(2)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明确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结合先前学者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应该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法律维权服务等。此次调查显示:老年人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量最大,约45%的老年人存在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其中体检、康复保健和推拿按摩三项需求较大,分别有57.8%、53.1%、48.7%的老年人表示存在较强烈需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需求量次之,近四成的老年人表示对家政服务存在较强烈的需求,其中管道疏通、房屋维修和家电维修三项需求较大,分别有46.6%、45.6%、45.1%的老年人表示存在较强烈需求;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和法律维权服务的需求量相对较低,研究发现仅25.9%的老年人存在日常生活照料的需求,仅21.4%的老年人存在法律维权服务需求。具体见表2。

(3)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的需求。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是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成效的最关键因素之一。调查发现,分别有58.7%、54.7%、36.4%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急需掌握护理、老年保健学、沟通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要求的提高一定程度反映了我国老年人养老观念的转变,如今老年人所要追求的是体面而又尊严的晚年生活。具体见表3。

(4)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是开展高效居家养老服务的物质基础。调查发现,老年人对室外活动场地的需求量最大,有超过七成的老年人表示对室外活动场地存在较大需求。此外,老年人对老年人活动室也存在较大需求,有67.0%的老年人表示需要该项服务设施。充足的室内和室外活动场地不仅可以丰富老年人文娱生活,也可以为老年人建立新的社交网络提供条件。具体见表4。

3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思路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较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以下几点需求规律:其一,绝大部分老年人希望政府、社区和家庭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其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应该重视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的提高;其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要重点掌握护理、老年保健学、沟通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其四,居家养老服务应该注重提供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活动室等服务设施。基于以上认知,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提供方式。“居家养老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因此,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官民结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建设方面:首先,应该强化政府对福利事业的主导责任,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健全机构参与的法律法规,完善服务提供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增加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其次,应该重视与社会力量的协作发展,一方面,应该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参与主体,尽可能吸收社会资源为我所用,另一方面,努力构建服务机构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机制以及机构与家庭之间的信任机制,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内容体系。多层次且翔实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可以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但是,保定市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呈现“大众化”的趋势,服务内容层次较为单一。正确的市场需求评估是制定合理服务内容的前提和基础。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的需求,其服务内容应该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法律维权等多个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医疗保健服务是老年人最为关心的内容,其次是家政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因此,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内容体系应该重点把握对医疗保健服务的分类和规范,并且能够有重点有序地推进服务层次和水平的提高。

第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人员素质。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发展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一环。而当前保定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结构单一、专业化水平较低。为有效解决该问题,促进服务人员的多层次、高水平发展,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的机制尤为必要。上海市为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质量,特批准了22家培训机构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护理培训班。笔者认为,在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过程中,必须重视培训内容与老年人需求的接轨。调查发现老年人对服务人员护理、老年保健学和沟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需求。但是,通过对上海市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的了解,我们发现上海市居家养老护理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心理护理、医学护理常识、紧急救护知识、老年保健常识等,缺乏对服务人员沟通等技能的专项培训。而服务人员与老年人良好的沟通是其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尤其是老年人心理层面的需求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第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的服务设施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两个方面。硬件设施主要指社区内老年人活动室、康复保健室、室外活动场地、图书馆阅览室、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紧急救助设施等;软件设施主要指社区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其专业化服务水平。此处重点强调社区硬件设施的建立健全。调查发现,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的拓宽和社区老年人活动室的建设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的重点内容。政府和社区在解决以上问题过程中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一方面,政府应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合理规划城市用地,差异化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另一方面,社区应该科学合理管理社区用地,做好社区养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参考文献:

[1]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未来之路[J].人口与经济,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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