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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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

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1

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师生正常安全使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实验室安全要求

1.

实验室要有总电源控制,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配备水槽、三联水嘴。

2.

教师能对实验室电源进行总控及分组控制,有漏电保护开关,工作指示灯,220V交流输出。有短路过载和自动断电及复位功能。

3.

每间实验室、保管室要配置2个及以上的干粉灭器,化学实验室要配备排风扇3台以上。

4.

实验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粘贴上墙,做到管理有序。

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

在做化学、物理、生物等实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特别是做完化学、生物等实验时,废气、废水、废渣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倒乱扔,不得污染环境卫生,防止学生将实验品带出实验室。

7.

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下课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隐患。

8.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上延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

危险化学药品必需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化学品出入库有登记。

2.

有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有使用的记录、领用人的签字。

3.

易燃、易爆、有有毒害的实验用危险化学品,一律储存在专用仓库里,由实验员专人收放、保管。

4.

严格按物品的种类分库储存,严禁把起化学变化效应的危险物品存放在一起。

5.

严禁把遇水、受潮、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物品与桶装的易燃液体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随用随领,剩余部分要及时送回专用仓库,并详细登记领取人的姓名、部门、种类、数量、用途等,严禁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

7.

爆炸品、剧毒物品一律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

8.

未经学校安全主要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出售或借用易燃、易爆与毒害物品。

9.

加强对氯酸钾、过氧化氢溶液、金属钠、钾等易制爆化学品和丙酮、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发现遗失、被窃等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PDCA循环;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PDCA循环是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贝尔实验室的休哈特博士首先开发,后经美国统计学家戴明博士大力倡导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又称为"戴明环"[1]。此模式以其高效性、科学性、时效性而在全球得到大力推广[2]。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PDCA循环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其特点是各级质量管理都有一个PDCA循环,形成一个大环套小环,一环扣一环,互相制约,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在PDCA循环中,一般说,上一级的循环是下一级循环的依据,下一级的循环是上一级循环的落实和具体化;在PDCA循环中,A是一个循环的关键。因为处理阶段就是解决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阶段。该阶段的重点又在于修订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从它的生产到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发生事故。我国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医疗服务单位还没有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可循。我院2012年顺利通过了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JCI)的认证,设施管理与安全(Facility Management and Safety,FMS)是JCI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3]。2012年卫生部参考JCI评审标准出台了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该标准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出了重点要求。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6.8.7.3加强危险品管理描述如下:【C】①有危险品安全管理部门、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②作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应资质;③有完整的危险品采购、使用、消耗等登记资料,账务相符;④有相应的危险品安全事件处理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及处置程序。【B】①加强危险品监管,重点为易燃、易爆和有毒害物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和危险设施;②定期进行巡查,专人负责,有相关记录。【A】主管部门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整改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我们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四个阶段,八个步骤"对评审标准进行解读,并逐步实施,成就显著。现介绍如下:

第一阶段 Plan(计划)阶段,包括四个步骤:我们针对【C】条款进行分析,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几乎为零;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及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为此,我们准备筹建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体系包括建立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活动方案;制定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理流程及安全事件处理预案;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对全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初步确立目标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遵从率达90%。

第二阶段 Do(实施)阶段,即实施计划与措施阶段。按照【C】条款要求所建立的体系进行实施:

本院成立以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成员包括药剂、检验、护理、总务、设备、院感及保卫等部门主管。管理小组制定了本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管理小组活动方案,要求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各科室危险品进行查核,并作记录;每月召开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会议,反馈查核结果,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督导整改情况。

管理小组制定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处理流程。根据流程要求,检验科负责制定每种化学危险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物质安全资料表包括物质名称、化学属性或组份、危险性类别、理化性质、燃爆特性、毒害特性、储存地点、储运及使用之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等内容。检验科、保卫科负责整理化学物质种类,编写《宁河县医院危险物质清单》。根据《宁河县医院危险物质清单》进行分类,由药剂科、总务科、设备科进行出、入库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对危险化学品的供方进行环保和职业安全评价,符合要求者列为可供应对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以《危险性化学物质采购申请》提出化学品采购申请,经使用部门及采购部门主管批准、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各部门在采购所需化学品时,尽量选用环保型化学品,并通过查询资料或向供方索取化学品安全使用数据说明书,保障操作人员掌握所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入库时,经采购员、仓库保管员检验确认标识、批号、效期等合格才能入库。化学品应专库存放并按《危险化学品混存性能互抵表》分类、分区存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领用时必须填写《危险性化学物质领用申请》,写明领用用途由使用部门和发放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并按临床科室需求限制领用量。各科室危险化学品要限量储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应在可密封的容器中存放,开盖取用后必须把盖盖好。使用时应防止泄漏,在工作完毕或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时,要将使用的化学品放入本科的危险品柜中。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节约措施,合理使用化学品资源。定期分析化学品的消耗情况,如发现异常时应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当危险化学品过期或废弃时,按化学品安全使用数据说明书进行处理。各部门应建立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为了保证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

管理小组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使用部门负责任人必须列出本部门目前拥有的化学危险品的详细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并将此清单汇总到检验科、保卫科。我院截至2013年1月统计共有危险化学品共计43种,分布于45个部门。检验科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最多的科室,使用20种。其次为病理科,使用11种.使用量最大的为总务科,锅炉使用的天然气(甲烷)777901立方,液氧70吨,水消毒的次氯酸钠12吨。使用最广泛,分布科室最多的前三种为三氯异腈尿酸,压缩氧,75%酒精。把本部门常用的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资料提供给员工,并督促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遵守正确的使用、储藏和院内运送程序。科室员工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和使用指南,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在每次使用之后做好登记工作;正确使用合理的个人防护设施;完成必要的在职培训,熟知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有害废物的处理。 危险化学品供给部门采购时必须确认供给单位的资质,尽量用低毒或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为全院各部门采购的化学危险物品提供安全材料数据表;发生化学危险物品重大泄漏、造成大面积污染时,立即联系专业技术部门对环境进行清洗清理,再由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境与人员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每月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教育培训,以利于持续改进。

管理小组对全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新入职的员工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主要是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安全技术措施培训:通过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的危害,防止使用者在正常作业时受到危险化学品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①替代:控制、预防危险化学品危害的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在原料的选择上,采取替代的做法,即:用无毒、低毒化学品替代有毒、高毒的化学品,用可燃物替代易燃物等,从而可有效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②隔离: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隔离措施,将操作人员与危险化学品分开,这是控制其危害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最常用的做法,是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或者设置屏障,拉开使用人员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③通风:通风措施可以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使其浓度低于安全浓度,是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可以采取机械和自然通风进行空气置换,保持室内空气流通。④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阻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屏障。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要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⑤卫生: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组织管理措施培训: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一般的安全管理措施外,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危害识别: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危害识别。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标识管理。②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危险化学品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培训做起。③健康监护:健全的健康监护措施是确保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关键。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及定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作业人员安排医务监督。对作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要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案。日常培训由主管查核部门组织,针对每月查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阶段 Check(检查)阶段。评审标准的【B】条款即为监管和巡查,即实施结果与目标对比。根据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化学品查核表,并指派检验科和保卫科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查核。查核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储存、使用、销毁等流程。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使用量、标识及危险化学品相容性存放问题;同时关注是否每种危险化学品均制定化学品安全信息卡及对危险化学品溢散、泄露后的处理应急知识的掌握。最后,根据查核结果进行汇总、比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过查核,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遵从率达92%,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阶段 Action(措施),包括两个步骤。即【A】条款所示内容:主管部门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整改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我们对查核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切实、有效,为此,我院公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处理流程》并依次执行,同时制订了年度危险化学品培训、考试方案;通过分析发现,全院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还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培训、督导。在此基础上我院制定了《提高危害物质标识认知率》的质量改善课题,持续改进。

总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国目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 PDCA循环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不仅适用于整个医院,也适应于医院内的科室、班组以至个人。各级部门根据医院的方针目标,都有自己的PDCA循环,层层循环。各级部门的小环都围绕着医院的总目标朝着同一方向转动。通过循环把医院上下的各项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彼此协同,互相促进,保障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安全。

参考文献:

[1] 马丽娟,孙菊梅.医学的本质:人文关怀[J].医院管理论坛,2004,6(9):14~16.

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处理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存储地点分散、使用人员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高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化学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和放射性的化学品,如果管理和使用不当,极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甚至造成严重的火灾,对人员和物资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也会严重污染环境。国家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此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领用和管理必须引起重视。

1 储存仓库的要求

多数高等学校对危险化学品的购置由统一从学校化学品库房领取逐渐向自行与试剂公司联系购置转变,但也有极少数的高校对危险化学品的购置是统一从学校化学品库房领取的。因学校不同,各高校化学品储存的数量及种类差异较大,所以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电源、热源和水源,避免阳光照射。库房内外应有可移动的消防设备、灭火工具(砂箱、沙袋、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消防用电设备、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库房内照明电器和通风机的电机应为防爆型。最好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保存闪点低于23℃的乙醚、二硫化碳、石油醚等极易燃的液体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仓库,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0℃。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并采取避光包装。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降低室内易燃气体或蒸汽浓度是库房安全的关键。

2 化学危险品领用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无小事”,这些方针与口号总在宣传,但在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引发的安全问题还是屡有发生。如化学品包括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随意摆放造成的隐患和污染,易燃易爆物品由于运输、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爆炸,辐射物管理不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铊中毒事件)等等,这些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到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甚至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那么学校就应建立从学校、学院到系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学院与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老师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后与所指导或管理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明确自己在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从而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任何管理都离不开规章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验室既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法律法规,还要结合自身情况以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采购、领用、保管、使用及化学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规章制度。

3 加强安全教育

由于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其具备一定的常识,储存和使用人员应对所涉及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防范措施有清楚的认识。

实验室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高校应安全教育方面入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危险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此,各高等学校应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交流会和培训班,聘请经验丰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及管理专业人士到学校作讲座等形式,对学校领导、各学院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及实验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

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才能逐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以保证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安全宣传阵地,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在不断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的活动中,树立安全的价值观念、安全的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新进教职工、学生也应进行安全教育,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进行考核。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进入实验室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使学生掌握毕业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

4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特性,如果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管理、处置不善,不但会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造成生态破坏,而且会对人体的安全与健康造成很大程度的危害。具体表现在它们的短期和长期危险性上。就短期而言,是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睛接触而引起的毒害,或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和环境污染等原因导致的人体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因此,必须从贮存、运输、处理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均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也就是说,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的所有法规、规定和要求,均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目前,与危险废物处置相关的法规有《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些法规对危险废物的处置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002年3月15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作了规定,要求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同时要求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生物医药 孵化器 安全隐患 整改建议

0 引言

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独特作用,不仅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且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繁荣发展。生物医药孵化器作为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的先驱力量,受到了国家和区域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促进其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了安全监管。但是,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其安全隐患具有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不能及时排查和整改,易引发安全事故,给入孵企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文以某高新区内的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为对象,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为依托,对目前的安全管理状况和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 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与综合技术孵化器

综合技术孵化器是当前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表现形式,大部分是由政府投资建立的,为入孵企业提供优良的孵化场地和相应的孵化服务,使其高新科技的研发和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够顺利进行[1]。早期的生物医药企业多数入孵于综合技术孵化器。虽然中小型的生物医药企业在综合技术孵化器里孵化,可以较容易地享受国家政府的优惠政策,并且能够相当便利地取得各种认证,还能共享政府提供的资源[2]。但是在综合技术孵化器里,几乎没有专业的技术支撑,难以共享各类实验室资源和技术平台,孵化服务只停留在表层,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专业技术孵化器是在综合技术孵化器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依托大学或科研院所创立的。它的出现方便了某一领域在孵企业的集群化并使专业技术商品化,促进了其成果转化和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成长[3]。在专业孵化场地的设计和使用以及管理上要求更加注重符合在孵企业的专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在孵企业的孵化能力要求也都相应地提高。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多种类型的专业技术孵化器,如生物医药、软件、新材料、节能与环保、通讯等,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支重要力量[1]。

在各种专业技术孵化器中,生物医药孵化器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要求,在项目的设计与筛选、药理检验与安全评价、平台建设与临床研究等方面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生物医药孵化器区别于传统的综合孵化器的特点是其具有专业的孵化环境和孵化服务,孵化周期比较长。高投入和高技术难度是这种知识密集型、多学科领域高度综合相互渗透的生物医药孵化器更为显著的特点,除此之外,这些中小企业使用的原料、产生的中间体、产物与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存在的危险性也带来了高风险。经过比较,可见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更有利于产生产业的集聚效应,被普遍认为比综合孵化器优点多。

2 某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安全管理状况

高新区是指我国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建立的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区。在这里,孵化器为一大批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中小高新企业提供了温床,保证它们的场地设施以及相应的孵化服务,使其在园区迅速发展。高新区内孵化器众多,安全工作成为了管理者首当其冲的任务,尤其对于涉及使用危化品的生物医药孵化器的安全监管,更是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在所调研的天津市某高新区内的两家生物医药孵化器中,发现存在一些共同的安全隐患,如科研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不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不当,以及物业公司的安全协管人员安全专业常识欠缺,不能为在孵企业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等。然而,这两家生物医药孵化器的物业公司也普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完好、管理落实到位。

3 安全隐患的排查

某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的物业公司尽管对公共区域在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各入孵企业自身的安全问题相对较多,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及时整改,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孵化环境。在本次调研的两家生物医药孵化器,共计9家在孵企业中,发现38处安全隐患,其中包括危化品不当储存和使用,电源插座乱接乱放,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消防设施不完善,危险因素识别不到位,安全出口被堵,仓库物品堆放杂乱等。在这些隐患中,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下列四类:

3.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不规范

虽然在孵企业多处于研发阶段,实验室常用危险化学品用量较小,但是种类繁多,实验人员在操作台上随意摆放化学试剂,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分区分类存放,部分化学产品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信息不全或标识不明显,都可能造成试剂的误用,形成安全隐患。大部分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实施分库存放的管理规定,仓库内的物品堆放混乱,管理很不规范。在这次排查的隐患中,危化品未按照国家规定分类分区存放的现象占隐患总数的18.4%,在生物医药孵化器中是最主要的安全问题。实验人员在进行研究性实验时,随意操作,缺乏监督机制,也增加了危险性。如不规范地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极易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3.2 插座转换器等用电产品不规范使用

实验中需要用到各种仪器设备,其中也不乏精密仪器和用电仪器,设备的多样化使得电源插座比较紧缺。在规划插座位置时,未考虑到用电产品安全便捷地使用,实验室和办公室有多个插座转换器相互连接的现象,另外,多家企业普遍存在随意将插座转换器放置在操作台上或地面的情况,发现此类隐患共计6处,占各类隐患总数的15.8%。某些在孵企业的电源线零乱地缠绕在转换器旁,一旦发生过载、短路、绝缘损坏等故障时,产生的电热或电火花易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引发电气火灾事故。

3.3 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

在走访的使用气瓶的企业中,发现3处气瓶没有安全附件,管理很不完善。但是,也有对气瓶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做得很出色的企业,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的安全使用证,并在气瓶上张贴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和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等注意事项。然而,有些企业无视气瓶的危险性,导致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成为常见现象,胶圈的缺失尤为严重。有些气瓶未用锁链固定,气瓶很容易倾倒或滚动,轻则会砸伤人,重则还会发生爆炸事故。

3.4 个别消防设施失效,形成火灾隐患

在孵化器公共区域和各入孵企业实验室及其仓库,都设有灭火器和消防栓,但是有些灭火器已经欠压失效,有些消防栓柜门里面的消防水带也已破旧不堪,更有甚者消防设施缺失。这是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严重漏洞,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这些形同虚设的消防器材根本无法发挥作用,抑制火灾的蔓延只能成为空想。

4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与建议

针对调研的生物医药孵化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与建议。

4.1 制定危化品管理制度,共建危化品仓库

各入孵企业都应遵循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国家法规,在《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中的第4.7条明确提出,要将常用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料分开,并根据类别分三种方式贮存,即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存。若条件不允许,则储存在危化品柜内的化学试剂下最好放托盘,以防试剂瓶倾倒后流出的液体相互混合发生事故。由于各在孵企业危化品用量少,各自分离贮存有困难,因此建议孵化器共建危化品库由专人集中管理,实行统一购买和储存政策,且储存量不宜过大,危化品进出库时做好登记,并实行严格的“双人双锁”制度。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储存和使用,不仅能保证企业安全有效地运转,也是对实验操作员自身安全的有力保障。

4.2 插座转换器固定设置,防范电气火灾事故

插座转换器属于实验室中常见的用电产品,倾倒的化学试剂液体容易流入放置于操作台上的插座插孔中。因此,应将插座转换器固定悬挂在墙上或离需要用电设备距离较近的固定体上,使其插孔垂直于墙面等固定体放置。同样,严禁将水杯和饮水机放置于插座旁。安全管理人员应时常检查插座转换器是否有松动现象,一旦出现不牢固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处理使其完善。根据《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第5.6条,选择用电产品,应确认其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条件,并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描述,了解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需采取的预防措施。只有加强实验操作人员的安全用电常识,制定安全用电规程,规范安全用电行为,才能更好地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4.3 安全附件必须配备齐全,对气瓶实行动态信息管理

气瓶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安全生产法》中指出,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才可投入使用。在气瓶的使用过程中,也要定期检查其压力是否在安全阈值内、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有效。建议各企业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完成政府监管部门对气瓶的动态信息管理,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从而进行迅速整改。除了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检验工作,企业自身也应制定严格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并注意对气瓶的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安全附件缺失,应及时配齐。

4.4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失效部件

各入孵企业都必须对在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设施配备工作,配合物业公司检查火灾安全隐患,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中第6.1.1条的要求,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以起到相互备用的作用。建议入孵企业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主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装置,以迅速有效扑灭初起火灾。物业公司应在园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确保消防中控室的监控系统正常运转,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真正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保证他们的安全。

5 结论

生物医药孵化器作为高新区内的重点监管对象,必须义不容辞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孵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危化品管理不当、电源插座设置不规范、气瓶的安全附件缺失、消防设施失效四类,其中以危化品储存和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最多,针对以上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措施与建议。园区内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的监管职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以期为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马凤岭,夏卫东,张峰海.科技企业孵化器理论与实务[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8:34.

[2]周金宝.生物医药孵化器的现状与问题[J].杭州科技,2002(3):7.

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5

2016年11月24日,第十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召开。此次论坛汇聚众多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安监和企业代表,围绕特大城市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与事故预防、企业安全培训与管理、安全生产大数据等课题交流和探讨,为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仓储安全

如何保障

“绝大多数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等)都已经‘退城入园’,但在‘产品项目一体化’‘差异化发展’和‘两个市场’(原材料市场、成品市场)方面缺乏统筹考虑,又大大增加了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专家汪卫国在第一分论坛“特大城市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与事故预防”中讲到。

目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是采取分段式的管理模式,也就是在车辆注册、检验、报废等环节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但是在车辆行驶过程及年检之间的时间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型、拼装、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都缺少有效的监管。

汪卫国介绍,由于危险品管理的特殊性,交通民警在发现危险品运输车辆特别是液体危险品、剧毒危险品运输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后,卸载没有专门的车辆、工具,扣车没有专门停车场和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往往无法采取有效的处理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规定少、处罚力度又小,加之没有明确驾驶人员的相关义务,都增加了交通民警查处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工作难度。

另外,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分布不均,且存在缺口。我国危险品仓储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和东南部沿海港口城市,约占总量的60%;中部大中城市约占25%;西、北部地区约占15%。然而危化品仓库仍短缺20%左右,在某些城市和化工产业发达的地区更为突出,达30%以上。特大城市危险化学品仓储需求量尤其大,导致地下仓库增速快。

据中国仓储协会危险品仓储分会的调查数据,北京地区的危化品经营单位有2 345家,生产单位有231家,使用单位有589家,经营品种达277多种,但得到监管部门许可的危化品仓库仅有两家,除了一部分企业的危化品转存临近省市外,大量的危化品都被存到地下仓库。值得担忧的是,有些地下仓库就隐藏在居民楼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轻则可能只是造成一场火灾,重则会造成危化品爆炸和有毒物质污染。

不仅如此,危化品仓储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既懂化工又懂仓储管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汪卫国建议,危险化学品仓储专业性强,应当充分发挥特大城市吸纳人才的优势,合理布局特大城市工业用地中危险化学品仓储类用地的份额,用地域优势吸引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同时对危化品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规定下来。

汪卫国分享了上海市推行分区域目录化清单管理的经验。上海市自2012年起,首创全国《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制度,先从负面清单的角度出发,对上海不同区域内、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明确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措施,又以正面清单为依据,规定部分危险化学品允许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并重点聚焦化学品登记报备、化工集聚区监管、动态定置管理等方面。

整体培训链条如何打造

在北京市安全文化论坛的第四个分论坛上,承办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安全文化促进会以“新时代企业安全培训与隐患排查的创新发展”为主题,邀请到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陈大伟就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进行l言。陈大伟教授一直致力于建筑施工安全研究,他介绍,大部分的伤害事故不是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是由于不安全行为。人为什么会产生不安全行为?回答这一问题,应将关注点放在安全习惯和意识的缺失上。现实情况是,企业的安全培训仍然停留在知识的传授上,是履行法定义务,忽视了对安全习惯和意识的培养。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做了大量的安全培训工作,但效果不好的原因所在。如果能开展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将会突破事故频发的瓶颈,改善安全生产现状。

在演讲中,陈大伟也介绍了凸显实效的2种培训方式――体验式培训和实训式培训。体验式培训有助于工人掌握安全知识并能够激发工人参与积极性,但这种体验仅让工人知晓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对于体验后是否掌握安全知识,后续工作中能否养成好的习惯,陈大伟认为是远远不够的,目前也面临着培训效果难以持续跟踪及巩固的问题。

实训式培训针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将培训设置在施工现场,将专家现场检查结果与参与培训人员的隐患识别情况对比,并由专家进行详细讲解,提升被培训人员的能力。这种培训旨在突破体验式培训存在的不足,着力培养安全习惯和意识,乃至个人的综合素质,并为其他人树立“安全榜样”。

为了改善当下安全培训的效果,陈大伟建议,希望政府可以从政策、资金、资源方面予以企业支持,打造以培训、体验、考核为一体的整体培训链条;对于企业,要根据工程项目及工人的特点,做好培训的策划,并建立起有效的培训考评机制,确保培训发挥实际作用。

大数据如何驱动安全生产

在第三分论坛中,以 “大数据时代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发展”为主题,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张慧介绍了安全生产大数据技术研究及应用前景;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余树根介绍了大数据在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华企风控研究院副院长姚雯霞介绍了大数据思维下的安全风险管控;量子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葛欣介绍了安全生产中的大数据应用。

参会专家普遍认为,大数据时代已然来临,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也在飞速发展,通过对安全生产大数据的应用和研究,将更多的数据应用在企业和政府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为打造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持。与此同时,在大数据应用的过程中,针对各业务的数据模型构建,以及大数据挖掘的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数据范围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仓库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6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要求,现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工矿商贸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国有煤矿

(1)瓦斯治理情况。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标校情况和各种闭锁装置安设情况;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有动力现象及邻近高突矿井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规定;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情况。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5)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等现象。

2.小煤矿

(1)煤矿"六证"有效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3)劳动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问题;是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严格的入井登记检身制度。

(4)依法依规开采情况。是否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是否有规范真实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5)"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

(6)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相邻小煤矿井下相互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矿井井口标高是否低于标准的规定。

(7)机电管理情况。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情况;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备用发电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

(8)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

(9)整顿关闭情况。已决定停产整顿、停产整合和责令关闭的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期间的安全规定,是否规范严格进入了整顿、整合或关闭程序;批准恢复生产后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施工情况。

(10)新建技改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1.矿山生产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三)冶金、有色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检查情况。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9.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0.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四)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井场布局,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起、下钻操作,泥浆密度监控,压井材料储备,人员井控培训等情况。

2.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硫化氢防护标准的宣传贯彻,地质、钻井工程的设计,井控装置、井下工具、地面设施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防护设备和点火器材的配备,作业人员防硫化氢培训等情况。

3.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站场位置、管道路由、防火间距的设定,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管道的定期监测等情况。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舷外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平台起浮拖航作业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包括作业许可、安全防范、现场监控等情况。

5.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井场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打孔盗油的防范、占压管道的治理情况;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情况;人工岛、通井路高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海上石油设施的建造和运行管理情况。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选择,设计审查的备案,建造过程的监理,设施结构、钻井、采油和消防、救生等专业设备的检验等情况。

7.海上石油设施劳动定员的设置与管理情况。设施岗位的设定,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劳动定员逐步减少的措施等情况。

8.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落实,物资储备,企地联合培训演练的情况;海上石油消防、救生和逃生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五)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烟花爆竹企业

1.生产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的情况;重点检查"四超一改"(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

3.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购买和使用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4.生产企业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的情况。

5.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停止生产规定的情况。

6.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七)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情况,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控制情况。

2.企业基础管理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的检查合格情况。

3.对*年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不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4.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清理危险品存放情况,不同品种不应同库存放的必须分开储存、完善监管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6.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企业工房、库房定员定量标识及控制落实情况;生产线电气设备接地和工房防雷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7.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九)电力企业

1.发电企业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2)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情况。

(3)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5)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

2.电网企业

(1)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