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活动策划范例6篇

孝文化活动策划

孝文化活动策划范文1

一、孝文化资源保护的意义价值

科学保护孝文化资源,既有孝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客观需要,也有孝文化资源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的意义,更有孝文化资源遭到破坏迫切要求得到保护的现实紧迫性。

第一,孝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合理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保护孝文化资源是积极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从文化建设上看,任何新文化的创造都必须有一定的基础,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石,孝文化正是现代文化创新的不竭的源泉,对孝文化资源的保护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由此可见,发挥孝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应重视孝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

第二,孝文化资源对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一花开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文化多样性是发展的动力之一,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个人和群体享有更加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和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是可持续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重要而有效的基础。孝文化资源是我国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保护孝文化资源对于维护文化资源的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孝文化资源遭破坏敲响保护警钟。孝文化资源保护面临的现状:自然的磨损、侵蚀和人为的破坏;流失和消亡严重;被过度地利用和滥用。孝文化资源遭到破坏的原因有保护意识缺乏、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现代化的挑战等。在孝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由于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或因民族知识缺乏的开发,导致文化失真和利用过度造成破坏。

二、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理念原则

第一,坚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孝文化资源的保护对象大体上分为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包括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等)和非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包括语言、礼仪、节日活动、习俗等)两类。对物质孝文化遗产与非物质孝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应有区别。对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应以移植性保护和开发性保护为主,同时与博物馆保护相结合;对非物质的孝文化遗产,可采取研究型保护、建民族风情园和生态博物馆等方式,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可采用确立传承人的办法。

第二,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是开发的基础,努力促进孝文化资源开发与孝文化资源保护相结合,以保护保证开发的持续性,以开发促进保护的效能性。保护并不意味着封闭,是开放性的保护;开发并不意味着耗竭,是保护性的开发。孝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本身是一种有积极意义且具效益的保护方式。它既使孝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又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孝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孝文化产业优势和新经济优势。

第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在保护孝文化资源中起着主导作用,而社会的广泛参与则使孝文化资源保护得到可靠的落实。这个原则要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孝文化资源的保护。政府要成立孝文化资源保护的专门负责部门,持之以恒地抓好孝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孝文化资源的保护中去;汇聚各方力量,全面推动孝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工作。

三、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策略措施

针对孝文化资源的科学保护工作,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保护对策:编制保护规划,实施整体保护;制订专项法规,健全保护机制;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

第一,编制保护规划,实施整体保护。出台《孝文化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对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和成果做出明确规定。编制保护规划,强调近期性与长远性、战略性与策略性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建立一套有规制标准和规范约束的完整保护体系。分级保护,可分为世界级、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孝文化资源保护以及珍稀、濒危的孝文化资源保护。分类保护,可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孝文化资源保护。对有形的孝文化资源要注意建立遗址显示、标示物标示和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展示等保护管理方式。对无形的孝文化资源则应采取文字、录音、录像等方法进行记录、储存和整理出版,建立保护档案和数据库。

第二,制订专项法规,健全保护机制。孝文化资源遭到破坏的原因,既有“天灾”也有“人祸”。天灾难测,人祸可料;天灾难挡,人祸可防。孝文化资源遭人为破坏,重要问题之一在于缺乏法制规范和约束。因此,既要健全和完善孝文化资源保护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破坏孝文化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根据法律规范严明执法和严格监管,依法强化孝文化资源保护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如出台《孝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深化孝文化资源的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具体操作办法。

第三,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重视孝文化的传统教育,把孝文化教育纳入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把保护孝文化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孝文化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以保障孝文化资源的可持性开发利用。编制《全民保护孝文化资源知识读本》,在全民中进行孝文化资源保护的广泛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可包括:孝文化资源科学保护的对象、意义、方法、措施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的手段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展专题宣传,还可通过开展孝文化资源保护的知识讲座、竞赛、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针对性较强的活动,营造全社会保护孝文化资源的舆论氛围。宣传教育的途径可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切实提高全民保护孝文化资源的意识,并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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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历史古镇是人类文化的结晶,是地方民俗风情和传统文化的真实写照,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历史古镇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目前人们对古镇的研究还只是停留在对其物质形态的保护上,对于传承当地民俗风情与文化的保护思路还处于刚刚觉醒阶段,如何在现代化过程中保护好历史古镇并使其适应现代生活从而延续下去,是我们需要潜心研究的问题。

孝泉镇位于川西平原,地处旌阳区西部,与德新镇、景福镇、齐福镇及孝德镇接壤,地势平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孝泉镇有2000年多年的历史,文物古迹和人文遗迹众多,这里文化积演厚重,民间民俗丰富多彩,是省级文化名镇和部级重点小城镇。

二、孝泉保护面临问题

(一)文物古迹受损严重

孝泉古镇是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全镇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外,尚有大量的民居、商铺、会馆等传统建筑,原有的街巷肌理尚待保护、修缮和恢复。特别是“5.12”地震对孝泉镇的文物古迹、古镇街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中古镇建筑70%严重受损,德孝城、三孝园、五圣宫受损严重,元代龙护舍利古塔开裂,地主宫倒塌。

(二)居民生活条件差,缺乏保护意识

孝泉老镇区民居密集,大部分是砖木结构,破损严重,甚至已成危房。老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种污水直排,卫生条件差,消防设施落后,电线线路老化,火灾隐患很大。老镇居民未能感受到老镇保护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对自身居住的传统民居保护意识不强,随意改变院落结构、毁坏建筑构建等行为也时有发生。

(三)资金匮乏,监管力度不够

老镇区基础设施的改善,消除火灾隐患,部分的疏解居民,以及拆除不相协调建筑,修复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孝泉旅游发展带来的资金反馈和政府财政投入只是杯水车薪,因此,多元化的开辟投资渠道,引入外来资金势在必行。但是,政府在引资中给予投资主体保护区外建设开发一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在保护区内行为的约束,建立健全保护区保护管理机制。

三、孝泉具体保护对策

(一)对物质形态的保护

重建和修缮现有文物古迹,加强对其的保护和适度利用;对镇内泉系进行整理并整治其周边环境,改善保护区居民生活条件;划设古街风貌核心保护区、泉系生态保护区、一般风貌保护区并严格保护以维护完整的古镇风貌:1、古街风貌核心保护区:主要体现孝泉镇最古老的街巷格局,包括古街区“牛”的形态所涵盖的区域。2、泉系生态保护区:结合五个泉眼,利用人民渠及邻姑河将其进行串联,形成一条以泉文化为载体的水系廊道,并结合生态廊道的打造要求对周边区域进行整治及梳理。3、一般风貌保护区:主要是孝泉城镇未来发展更新的区域,包括火车站场及大量规划的工业。

(二)对文化传承及民风民俗的保护

1、构筑特色街巷人文轴

指以“牛”的“身体”为轴线,串联古街巷内的所有文化资源,包括旷世勋纪念碑、武圣宫、清真寺及德孝城等,结合传统民居群及历史街巷,将古街与周边各处重要城镇历史景观标志点进行衔接,突出孝泉的多元特色文化,包括孝文化、泉文化及清真民族文化之间的联系,共同构筑特色街巷人文轴。

2、构筑泉系生态保护轴

该轴线以“五股泉”中的五个泉眼为依托,包括跃鲤泉、姜公泉、哑巴泉、邻姑泉及洪家泉,结合镇区水系,将其进行串联,形成以“泉”为主题的文化生态脉络,并串联镇区多个主要历史文化节点,构成泉系生态保护轴。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力弘扬孝泉历史名人的优良德操,发挥历史人物的宣传教育作用,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发扬孝泉历史文化的重要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为保护“孝文化”遗存,制定“乡规民约”;把“安安送米”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修缮内涵丰富的孝文化古迹,如“三孝园”、“姜孝祠”、“姜公坟”等;修建以姜孝祠为主体的孝文化仿古建筑群;评选“好公婆”、“孝子孝媳”、“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等,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举办多种传统活动来推广德孝文化,如孝祭活动、鸡公车民俗竞技表演、彩妆游行、大型焰火晚会等。

4、民风民俗及传统产品

传承和发掘孝泉多次多彩的民风民俗及传统产品。包括城隍会、打清醮、上九会等民俗活动,以及半边街的清真食品牛肉干、“万民伞”等传统产品。举办一年一度的孝文化旅游节,加强建设孝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并围绕“孝文化”特色,发展相关旅游产业链,形成孝文化研究、孝文化民间传说、纪念品、特色食品等旅游体系。积极发展孝泉文化产业,企业可以依托“孝文化旅游节”的平台,展示其形象并推销产品。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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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德育工作忠孝雅诚中来,以饯行科学发展观!

“忠孝雅诚”是我们五千年中华文化传统的精髓,回眸往昔,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犹如璀璨明珠照亮了东方世界,在这历史长河中,以伟大民族精神――忠孝雅诚向世界诠释着中国的灿烂文化。同时,这种社会意识形态也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的具体要求。

学校应深知德育对学生的重要,对学生进行“忠孝雅诚”教育,就是培养学生的品德,让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学生收获一种性格,收获成功。

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在进行“忠孝雅诚”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应努力创新主题教育的活动内容、方法、途径,注重提高德育工作的实践,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

进行“忠孝雅诚”主题活动,学校应设立强有力的工作组和实施方案,分为组织策划、宣传动员,活动实施、推广落实几个阶段。

1 组织策划

学校成立以政教主任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忠教雅诚”主题活动方案,形成该活动的网格,将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公示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2 宣传动员

像五四青年节,要求每班要有与“忠教雅诚”有关的班训,悬挂在教室前面,像“语言文明,行为高雅”,“感恩父母、报效社会”、“文明礼貌、诚信待人”……弘扬五四精神,深化“忠教雅诚”活动,强化对学生的品德教育。

3 活动实施并督促落实

班主任每月组织一次“忠教雅诚”主题班会活动,如“将乱丢乱扔”的不良习惯以小品形式反映出来,对同学心理是一种洗涤;将历史上的忠臣和奸臣以相声形式演绎出来,对比鲜明;将“诚实守信和百善孝为先”以诗歌朗诵展开,掷地有声……这些真正把“忠教雅诚”寓教于乐,对同学们的心灵起到了极大的震撼。

对学生的“忠孝雅诚”教育,课堂是主渠道,教师是主导者。为此,应专门召开了班主任工作会,要求班主任老师把“忠教雅诚”作为常规工作天天抓。首先要求班主任作好镜子公示榜样作用,从点滴小事示范开始,每班前有班训,后有学生的感悟发言。每个学生在课桌上写下自己的格言,警示自己的言行,组织政教处、学生会对班级的操行评定,发放流动红旗,推动“忠孝雅诚”的良性发展。

像学校组织开展的“践行忠孝雅诚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宣誓发言:做有“忠教雅诚”的好学生。把有全校教师和学生签名的横幅悬挂在科教楼的显眼位置中,以警示所有师生,这也成为学校的一道亮丽风景。通过这一些活动,学校的环境更靓丽,学风更端正,教育教学质量将有质的飞跃,学校牵头举办“忠孝雅诚”征文活动,评出优秀文章,在学生集合时选读获得一等奖的文章,学生的学习倍加勤奋,立志报效老师,报效社会,感恩社会。

开学之初,学校应组织德育处老师给学生分年级作了“忠孝雅诚”专题讲座,并在活动课中用我们生活中的点滴小事示范其要义与内涵,使学生明白了主动捡垃圾、给爸爸妈妈打洗脸水、语言文明等都是其实在内容,明白了“忠孝雅诚”就在我们身边,它并非抽象而不可及。成立的爱卫会,创造优雅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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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与目的

“孝暖人间爱心工程”是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鸡西市佳和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翟玉和个人发起,联手有爱心的有识单位或个人共同加盟的民间慈善组织。本组织以呼唤、弘扬、践行中华孝道为宗旨,在加强对孝道的宣传和教化的同时,募捐善款,积沙聚塔,从鸡西做起,力争做出龙江,做向全国,以大家的合力共同撑起一座爱的大厦,去惠及那些在苦熬中打发残生的可怜的老者们,以大家的爱心和力量去应对中国老龄社会的诸多问题,为党和政府分忧解愁,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出力。

二、规划和目标

1、已与上海电视基地正式签约,全额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合作拍摄10集大型电视记录片《中华孝道》。该片是中国电视史上以孝道为题材的第一部大型记录片,将在央视、省级电视台和东南亚华人圈中播放,有可能成为全国大中小学的德育教材。2、组建“孝暖人间”艺术团。自编、自导、自演以孝道为主题的各种文艺节目,常年下农村,进学校,到社区,赴厂矿和广场进行巡回义演。在演遍鸡西后向周遍市县幅射,以专题性,艺术性和公益性叫响国内的演出市场。3、组建“孝暖人间”影视创作拍摄公司,以专业手法专题拍摄以弘扬孝道为题材的电视连续剧、短剧、轻喜剧,在各级电视台公益性播放,以教化更多的国人。4、组建“中华孝道宣讲团”。拟聘请20名离退休的社会科学界人士组团,其中5人从事理论研究和探讨,15人专门从事宣讲,宣讲稿统一定稿,分为中青年男士、妇女、中小学生三个版本,增强宣讲的针对性,随时受邀去邀请单位义务宣讲。5、筹建“中华孝道大讲堂”,大讲堂的建设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孝暖人间爱心工程”的办公区。第二部分是:以雕塑、绘画、史料陈列等进行直观教育的观览区。第三部分是:由若干大、中、小教室组成的教学区。大讲堂的观览区长年免费对外开放。教学区接受社会各单位的预定,提供免费教学。 6、出版《孝暖人间》杂志。成立编辑部,双月刊,彩色印刷,以赠阅为主。赠阅对象为大、中、小学的班级、社区阅览室、单位图书室,农村村委会及社会、政府各有关单位和领导。杂志内容除孝道的理论、史籍、典故、动态、典型、照片外,还将以相当篇幅介绍“孝暖人间爱心工程”表达爱心,提供帮助的单位和个人的事迹。 7、设立“大爱无声助老基金”。视善款募集情况,确定每年对城乡病、残、孤、寡老人的救助人数和补助金额。 8、设立“孝子贤孙”奖励基金。和相关部门的媒体联手,每年评选一次本地区的“十大孝子贤孙”楷模,给予重奖,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孝子贤孙行列。 9、筹建示范性专业托老机构。以城镇无子女或子女远在外地,以无收入或收入不足以维持晚年基本生活的老人为收养对象,分为福利性质收养和成本收费两种类型,探索走出一条以社会爱心力量承担部分养老的社会负担之路。

三、机构和管理

成立“孝暖人间爱心工程”理事会,邀请对本工程奉献爱心的单位领导或个人出任理事。理事会是本工程最高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在政策上理事会接受当地民政部门的指导。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汇报当年的工作和收支情况,决策和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遇有突发的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董事会。本工程的日常工作由理事长主持,具体工作由秘书长负责。本工程下设的影视公司、艺术团、宣讲团、大讲堂、杂志编辑部、基金会、办公室、财务室、对外联络部、宣传策划部等机构对理事会负责,负责人由理事会或理事长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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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报告提出大力施实乡村振兴战略,描绘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蓝图。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党建引领孝善文化”顺应时代潮流,以抓党建来弘扬传统文化,以党建引领促和谐弘扬中华孝文化,持续推进“创五好党组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示范行动和创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工作,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老在上,子在下,这就是一个“孝”字。孝是做人的基础、道德的根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精神动力。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贯彻落实鄢陵县委组织部党建引领孝善文化有关要求,有效推动和谐鄢陵建设,鄢陵县各镇村相继举办孝善文化节,成为党建引领孝善文化活动、促进和谐鄢陵建设的一大亮点。

以大马镇义女社区为例,义女社区“孝善”文化节在镇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引领下,在社区群众的精心组织和筹备下,已成功举办过五届。看演出、学先进、吃饺子,5月24日上午,义女社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全县“创五好、强双基”示范行动、社区文化传承和创新”为主题,以“孝为先,义为根,花为媒,富为本,健为身“为宗旨,以“助推社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顺利实施”为目标举办第六届“孝善”文化节暨大型饺子宴活动。社区七十岁以上老人全部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了帷幕。通过唱《国歌》,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强化社区居民的爱国意识,激发报国志向,用中国梦引领人生航行,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当年的决心和信念,对比我们今天的认识和行动,始终铭记入党的誓言,对自己是一种鞭策和激励。义女社区在近几年成功举办的五届“孝文化节”,获得了社会上的一致好评,增强了情感维系,使在外人员感受到家乡的温情,听得见乡音,记得住乡愁。时代的发展需要弘扬社会正能量,崇德向善更需要模范的引领,活动中对评选出来的“好婆婆”、“好媳妇”、“孝善之星”、“五好家庭”代表了表彰;社区两委成员、群众代表为老人按肩、捶背、洗脚,以实际行动践行尽孝之心,做表率、立榜样;精彩的演出也引得老人们的阵阵掌声。活动最后社区志愿者和社区两委干部为老人端上了热气腾腾的饺子,薄薄的面皮包进去的是对老人的爱心和孝敬,是子女孝老爱亲的决心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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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孝道;法律;冲突

古人云“百事孝为先”,“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等,关于孝已在我国传承千年,尽孝这种传统美德已深入人心,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需要,孝道的内容随社会的需要发生了变化,在新时期的环境下,不断有人呼吁,在我国要理直气壮地提倡孝道,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公布,孝道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凸显,是否尽孝,如何尽孝已有了法律确认,本文试图从法律方面具体分析孝道,以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缓和“孝道”和法律之间的冲突。

一、关于孝道的解释

孝,本指子女对父母的敬重和赡养,以及祭祀先祖。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表明了子女最孝顺的事情就是莫过于尊敬父母。孔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责任,特别是看重“父母在”。这两种说法都体现了儒家思想的观点。而在中国传统封建社会中还有另外一种思想占主流地位,就是法家思想,比如韩非提出了“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从法治原则理解孝道,认为孝只是迫于父母的威严而不得已的赡养行为,是父母强加的结果,并且这种观点已被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承认,他们通过实施法律强制被统治阶级尽孝,如果没有强权统治,也就无法实现孝的传承。细观历史,无论儒家观点还是法家观点,都极为看重孝道,孝道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孝道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分析

由于封建社会的经济条件是小农经济占主要地位,所以统治阶级只有实行父权制才能保障孝道的实施。但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封建传统的孝道所依存的法律基础不复存在,我们需要分析我国现存的社会制度以及尽孝的环境,得出我们现在尽孝的内容。

我国从古至今一直继承者“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思想,但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后,这种观念就受到了极大冲击。经历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后的中国,经济萧条,社会物资极度缺乏,政府需要集所有的力量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政权巩固,充分发展人民的事业。当时国家提出口号“好男儿志在四方”,鼓励有能力的人建设国家,去国家的各个地方做志愿服务,家庭的生活模式受到冲击,子女无法一直守在父母身边,这时候父母的赡养问题就凸显出来。有能力的老人就在当地做能做的事情,没有能力的老人只能靠政府救助,虽然救助水平可能不高,但是足以让子女免除后顾之忧。虽然这与古人“父母在,不远游”的观点相违背,但是这是因为社会基础不一样,所以人们才可能有更多的选择。

从建国至今,党和政府从没有否定过孝道,相反还颁布了许多法律继承孝道这一传统美德。比如《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但是法律真的就一定能起到规范孝道的作用吗?国家需要发展经济,人民的生活需要改善,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现象。这种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该法律与计划生育法不相符合,不利于顺利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我国的赡养结构是一对夫妇赡养两对父母,这就会出现子女压力过大,无法照顾好父母的现象,父母为了防老,就会产生多生子女的想法,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又会出现。在现代社会孩子多不一定能够防老,而且社会经常出现不孝的事实,子女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推脱责任,致使老人流落街头,想来老人无比心酸。

另一方面,如果父母整天把孩子约束在身边,只顾自己“天伦之乐”或者“安度晚年”,那么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我国可能会出现经济倒退的现象。而且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主流,有了竞争才会有发展。但是竞争与发展又是互相矛盾的,竞争需要个人不断发展自身素质,在市场中获得成功,而这一切会导致个人会离开父母,无法做到赡养父母。如果子女选择在家赡养老人,不去工作也不参与市场竞争,这是很恐怖的事情,子女闲赋在家,整天做着同样的事情就是为了照顾老人,没有工资,这种行为的结局只能是非常凄惨的。

自古忠孝两难全。青年受到国家的召唤,离开父母参与社会建设,忠于国家,忠于事业但不可避免的无法尽孝,这种情况在现今社会非常普遍。我们尊重这种“不孝”,但强烈谴责恶意不孝行为,必要情况下可以施以法律惩罚。如《刑法》规定的遗弃罪、虐待罪,或者惩罚不孝逆子。这种法律不同于以往“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法律思想,现今许多老人自愿并且鼓励子女去外地发展,空巢家庭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并且空巢现象不断增多。假如国家继续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法律原则,对于子女来说是不公平的,他们只能选择抛弃事业赡养父母,尽职尽孝,保证老人安享晚年。很明显通过法律来规范子女的行为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现实的,如何面对现实,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这是需要政府甚至整个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三、如何通过法律完善子女尽孝问题

通过对孝的理解,我们发现不应该仅仅只有具体子女赡养父母,还应该包括政府以及整个社会,他们也应该承担尽孝的责任。比如现在大城市的高楼大厦是靠着农民工辛苦工作建成的,但是他们只获得维持正常生活的基本工资,有时连工资还会被黑心包工头所坑。在这部分农民工老了之后,政府是否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法律原则和“孝道”为借口推卸责任?显然是行不通的,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因而新时期政府提出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养老机制的完善。

“政府主导”指政府为老年人提供行政帮助,制定政策,加大对市场的投入,为老年人提供各种设施和条件,以及创造合适的环境。“社会参与”指集中社会各个利益群体帮助子女赡养老人。“全民关怀”指全体社会公民要关心老年人在生活中所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体现了当今社会“孝道”的具体内容。为了贯彻实施该方针,应当法制化现今的“孝道”,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提倡这样的基本精神以及建立具体措施,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原则性与可操作性兼具。只有真正贯彻落实老年人法,才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落实发扬社会主义孝道,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缓和孝道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关系。

【参考文献】

[1] 余飞跃.家庭养老的困境与出路——兼论孝与不孝的理性[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