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例6篇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文1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督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监察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巡视组

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四)督导检查组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和检查。

组 长:

副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督导单位: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

(五)单位互查组

1、第一小组

组成单位:电力安装(修试)分公司

被查单位:发电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2、第二小组

组成单位:发电分公司

被查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3、第三小组

组成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被查单位:电力安装(修试)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4、第四小组

组成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5、第六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6、第七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被查单位:水利工程来凤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7、第八小组

组成单位:水利工程来凤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被查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单位互查时间于4月10日前完成并形成汇总检查报告上交于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到岗到位工作要求

1、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及百日安全活动。公司于3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2、加强领导,到岗到位。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公司督导组督导各单位活动开展并深入一线班组。重点督导领导干部到岗到位、重点检查电铁配套工程、联合经营各水利工程及电站技改工程的安全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亲自组织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

3、落实计划,挂网督办。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控。并将计划到公司网页,实行挂网督办。各单位领导要及时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实际问题。

4、完善标准,全面履职。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和标准并严格落实,将到岗任务细化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间,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岗位职责不留死角。

(二)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

1、落实作业环节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行作业工作准备会制度,现场作业前一天项目部、各班组召开准备会,全面分析现场作业的危险点和控制重点;认真执行班前会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对任务、危险点、作业程序、安全措施清楚;加大安全稽查力度,稽查覆盖面要覆盖到所有的作业现场,并确保稽查质量和效果。

2、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各单位要分专业全面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库,突出抓好防人身伤害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落实,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开展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针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要认真执行现场勘察制度,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审批要求。

(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

1、强化安全规程制度执行力。全面清查、修订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深入推进新“安规”执行。认真编制现场施工作业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监护。

2、认真贯彻落实“两票三制”。组织学习新“两票实施细则”。开展“两票三制”专项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点。

3、开展防误管理专项监督。严格执行《湖北省电力公司防误操作管理规定》,严禁随意解锁;严格解锁操作的管理、批准和监控,建立解锁逐级向上一级“说清楚”制度。严格接地线管理制度,严禁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按顺序装拆。开展防误操作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防误装置配置满足“五防”全面性和强制性要求。

4、全面推行作业现场标准化。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各类施工、检修及运行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推进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落实检修、技改现场安全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配置,推进检修、技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反违章工作力度

1、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氛围。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创意性、实效性,以“学安规、反违章、防人身、保平安”为主题活动,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安全知识竞赛、业务技能竞赛、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公司计划5月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深入开展安全反违章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大力实施现场查违章、违章查根源、根源查管理、管理查落实的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和作业规范化,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监护制度,实行安全监察人员提前介入机制,推广施工作业前“危险点告知”录音监督。

3、全面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在公司网站全过程、全方位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4、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优势。各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活动目标纳入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评比考核范围。通过设置各类党员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安全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简报”、“党员身边无违章”、“我为安全献一策”、“争创安全先锋”、“安全班组”等活动。

(五)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认真执行《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恩施州电力总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网上挂牌跟踪督办,每月在网上及安全生产分析例会上通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录入事故隐患数据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按计划落实整改。开辟“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工作动态,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开展“两票”、安全设施标准化、变电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分包安全专项治理和“家族”性设备故障及缺陷等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苗头。

三、实施步骤

“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从3月1日起到6月10日,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时间划分及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制定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和措施,印发活动方案及重点措施。公司于3月10日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文2

1.1项目计划的具体申报程序和依据

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结合工程隐患探测与排查、工程测量、观测资料整理分析情况,按照“先急后缓排序、安全高效运行、提升管理水平”的原则,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性文件,参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了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库,同时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设计书。项目库的内容须根据水利枢纽工程每年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每年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分清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选择维修养护项目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2项目设计书内容

项目设计书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工程存在的问题、维修养护措施、维修养护工程(工作)量、工程概算、工程测量资料、工程隐患影像资料等。

2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

2.1编制、上报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维修养护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项目审批内容,编制该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详细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按照“项目法人负责、监督管理部门与现场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理部门的旁站监理与控制、维修养护队伍保证”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预期效果;项目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实施组织形式;项目实施预算安排情况等。在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调整工作内容,如确需变更或调整的,必须上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2.2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设置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时,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组建实施管理机构,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逐步推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陆管局的具体项目管理体系为:组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法人),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员、质量监督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资金负责。陆管局水政水资源处(防汛抗旱办公室)为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建设管理部门,按照批复内容,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局党群监审处为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局财务资产处负责项目预算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

2.3合同管理

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遵守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合同拟定、审查、评审及会签程序,认真履行各项合同文件的办理工作。通过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与参建各方的及时沟通协调和有效控制,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及预算资金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2.4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督查,掌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督促承包商按照规定格式、定期统计上报工程项目月、季、年进度计划及报表,并组织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指导和督促项目计划的实施。(2)支付进度。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在实施时,首先制定项目支付进度计划(旬、月、年度计划)。支付时,由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及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按实际完成的进度情况进行申报,提交月进度支付表,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批后再行支付。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具体申报、审批及支付程序为:承包商申报监理人审核现场管理机构复核项目法人委托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财务部门复查分管局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支付,确保了实际完成进度与支付进度相一致。

2.5质量管理

(1)项目划分。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质量而言,由项目法人组织建立、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相关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根据陆管局现阶段维修养护项目的实际和要求,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2)质量检查与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有关规定,按照陆管局“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主要工序质量实行“三检制”制度,即班组自检,项目部质检部门复检,项目部质检部门会同监理和业主质检部门终检;设立检查验评表,逐级签字,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能施工。对中间产品检查则实行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及设计要求。

3信息管理

3.1信息的具体内容

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信息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申报书及其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批复;项目施工方及监理方的文件;项目维修养护相关合同;计划;项目开工申请及批复;安全生产责任书;应急预案;进度支付凭证;工程结算;停工、复工申请及批复;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工程相关验收申请及批复;维修养护相关各项会议纪要、审查、咨询记录;整改通知;项目工程大事记;工程施工前后影像资料;各参建单位工作报告;竣工图;项目工程相关验收单、验收证书与签证等。

3.2注重信息收集整理的及时性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信息、资料是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必须按照水利工程实施的进度进行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与工程同步并同时完成。工程实施前,应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实际制定细则,明确信息、资料的收集范围和内容。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的信息、资料收集与分类等提出统一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格式样本。项目法人要统筹负责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工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资料的收集情况,施工单位也应经常性地检查,保证信息、资料的及时性。

3.3力求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的整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要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审计而脱离实际,甚至歪曲事实闭门造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应是对维修养护项目工程质量的真实写照,所有信息的收集、整理应与水利维修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同步。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方式,对现场管理机构的建管日志与监理站的监理日志及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中所记载的参建人员、原材料、机械、施工工艺(方法)、外部环境和监测的数据以及工程地点、施工日期、内容、劳力、工时、工程量、使用机具、设备的台班量及工程进度等是否相一致进行抽查。现场管理机构对监理部门、施工单位采取随时跟踪检查,确保记载的内容真实。

3.4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信息的准确性是做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料的核心。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现场管理机构、监理站以及施工单位所记载的内容除了真实外,还必须确保准确无误。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5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不完整的资料不能系统、全面地反映各个单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质量状况。参建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整理有关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根据项目划分、工程量、合同的签订、施工以及各类验收等收集有关工程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全面记录填写。保证信息、资料的有始有终,全面、完整。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3.6信息收集、整理应与工程实际结合

信息员要经常与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一起到施工现场察看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情况,及时得到第一手信息。熟悉和掌握维修养护项目设计、建设的相关内容,整理资料时才能准确地对维修养护项目人、材料、机械、施工工艺(方法)、环境和监测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3.7做好信息的验收、分类与归档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档案验收、分类与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信息(资料)档案验收与归档质量。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信息按照建管(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维修、养护)等4个部份分别进行收集和整理,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归档。同时参照《陆管局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长江委财经部门的有关项目验收规定准备如下验收资料:项目竣工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项目设计工作报告;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报告以及项目工程结算资料等。项目工程结算单必须签字、盖章手续完备。项目工程验收资料必须是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将竣工验收会议记录、项目工程验收鉴定书等放入竣工资料(包括项目法人、设计人、监理人、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各参建方的信息)中,形成一套完整的维修养护项目竣工资料。

4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主要从维修养护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陆管局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对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环境。

4.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体系: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负责监督管理;设计人对项目的设计安全负责;监理人主要对项目的安全施工实行监理与控制;施工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级机构第一管理者为第一责任人。安全作业层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4.2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对各级部门及人员作出明确规定,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负其责。在实际管理中,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职工队伍的健康检查与教育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4.3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重视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工作,规范施工作业程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成立由项目法人、总承包项目部与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组成的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负责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的一切安全事务。由于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落实到位,陆管局实施的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未发生任何质量与安全事故。

5沟通与协调

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项目单位)利用建管工作会议、质量专题会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监理例会等与项目参建各方进行及时沟通、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对各方之间、作业层之间以及工序之间所出现的矛盾与异议问题开展现场办公进行协调与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对施工进度与支付进度之间存在的差异,及时进行调整并督促相关方进行整改,确保实际施工进度与支付进度相符。对外界周边环境的纠纷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力量出面共同协调解决。上述措施确保了维修养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6投资控制

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为国家预算内项目投资,每年通过“二上”与“二下”的申报、批复及国家拨付资金进行维修养护项目的实施工作。陆管局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计划,及时组织编报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然后组织维修养护项目实施专班进行管理,并对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管理与投资控制制定了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据《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和《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承包商根据当月完成的实际工程(工作)量编制进度款(或结算款)支付申请表申报监理人审核现场管理机构复核项目法人委托部门(建设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财务部门复查分管局领导审批的原则,局财务部门最后办理国库支付。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中,做到了专项资金项目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7项目验收

2013年,陆管局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和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门为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制订了《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以上规定和办法,对2012年度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项目单位自验收”,配合长江委财经局、水利部专家组进行最终验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不同于新建(改、扩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它有其特殊性与局限性。目前,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验收办法》还没有正式出台的情况下,只有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执行。因此,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即项目法人主持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长江委财经局受水利部委托,主持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竣工验收。

8结语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文3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文4

一、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应加强的两个主要方面

①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形成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以项目法人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达到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注重工程安全的目的。合同管理要按照工程建设投资、工期、质量要求,建立业主协调参建各方形成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的施工管理方案及施工方案管理过程。②施工单位主要工作是协助工程项目法人为做好工程开工准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商,提出施工技术方案,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设备计划进行准备,执行工程招标合同后,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措施,按照工程施工量,领取工程进度款,整理合同文件和施工技术档案等,处理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中出现的“超标”问题。

二、强化水利施工企业科学管理方式

1.建立企业施工质量保证体系①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能因工程推行监理制而放任自流,从而弱化了政府监督职能。由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得出,政府职能强化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大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大对水利工程设计、勘察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力度。②水利施工企业必须彻底改变其传统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首先,从企业实际出发构筑企业“质量、安全、健康”为一体的施工结构体系,水利企业发展必须要有科学管理体系去支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高素质、高水平的水利施工企业,才能形成领先对手的优势,在水利竞争的市场中拔得先筹。③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水利企业在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制和完成经济指标考核时,应完善工程质量体系建设,在工程施工中保持清醒头脑,任何时候不能放松对工程的质量要求,始终放在施工管理的首位。④提高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位。第一要加大监理单位在水利施工现场旁站、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检查;第二要建立有国家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对工程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飞检”。第三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验收,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水利施工单位要在业主、监理、设代的监督中完成项目施工任务。2.加强企业工程成本控制以科学合理原则做好水利工程投标项目评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要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不一样的应对措施,这对水利施工企业如何投标,中标后如何完成项目非常重要。以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在海南的市场为例,海南分公司在海南省中标承建了海南省东方市陀兴水库除险加固等18项水利工程,工程主要环节的施工骨干都来自淮阴水建总部,这样就可控制项目的重点部位施工,保证工程成本控制。所形成的经验启示是:首先,要发挥企业的管理水平、施工水平和设备水平,以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企业施工投标成本定额,总公司以文件形式发放至企业管理各部门,依此为依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测算出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盈利水平,然后再考虑项目材料、设备、人工费上涨因素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状,明确项目利润指标,以及按照业主要求签订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廉政等各项指标。水利工程施工环节,要根据项目施工方案的特定管理需要,按照可控性原则合理划分成本部分、利润部分,定期对工程项目进度中执行工程成本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施工进度、质量要求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来保证企业利润的实现,发现施工中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不断完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为水利工程项目规范、高效地完成做好必要的准备。水利工程都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水利施工企业必须配合上级财务部门对所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重点包括水利企业目标责任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水利项目管理活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程度,发现企业项目施工成本背离预算指标时,政府监督部门要及时加以干预,施工企业要服从管理,从而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3.层层把关,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业主单位要和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承包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企业要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完善水利施工过程中每道程序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淮阴水建海南分公司在承建三亚市宁远河大隆灌区西干渠工程中,注重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每年汛期,宁远河常会发生洪水,建设过程中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为此,淮阴水建主动听从三亚市水务局的领导,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按要求成立防汛抢险队,备好防汛物资和机械,确保工程万无一失。为此还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工地施工中违章纪录档案库,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违规及不良行为给予公布,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确保水利项目施工安全进行。施工场地标识标牌清楚可见,安全生产成为水利施工过程重中之重的目标。4.水利工程完工后的验收与奖惩水利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企业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合同所规定的要求,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都将及时对项目进行审计验收,施工企业也要以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对项目部进行考核,客观地进行评价,按验收工程的等级进行效益评定。要根据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和与总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兑现奖罚。并对水利工程项目遗留的问题做出处理,以防资金拖欠不决,造成企业不必要损失。5.用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规范项目管理水利工程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给水利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也带来新变化,远程管理、远程监控、远程结算,运用网络管理水利施工项目成为企业常态。有两个好处:一是使项目管理更加精细化,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财务数据一目了然。二是项目管理各项数据,也可随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之间共享,更便于水利施工项目管理,此项新的工程管理方式正在逐渐完善。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正是利用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使遍布全国近30个项目部的管理工作做到了规范、科学、便倢、可控,也为水利施工企业的发展,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作者:徐军 郭茜 单位: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文5

Abstract: Aiming at the reinforcement technolog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ject caused by the natural disaster, discusses the safety evaluation of the reinforcement technology, the response plan and the emergency technology plan, and further expounds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reinforcement technology. The key research objects, key research contents and common methods of engineering reinforcement technology are expounded.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除险加固;应急技术预案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reinforcement;emergency technology plan

中图分类号:TV69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5-0207-03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建设事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尤其是水利水电事业,水利水电工程能够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一种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十分重要。现阶段,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技术取得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各项高科技的施工技术不断涌现,为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中仍旧面临很多问题,尤其是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突发状况,使得水利水电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甚至无法继续建设,由此可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除险技术十分重要。文章简要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常出现的集中突发状况,进而根据这些状况介绍了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一些除险技术,希望能够为水利水电工程中除险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仅供参考。

1 工程险情主要特点

1.1 突发性

我们都知道灾害的出现都是突发性的,灾害性气候、地震等导致的自然灾害本身都是突发的,比如泥石流、滑坡等,其对水利水电设施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具有突发性,对工程紧急除险而言也是突发性的,因此应对起来很有难度,所以自然灾害导致的危险是非常严重的。

1.2 不确定性

灾害发生前,往往灾害出现的时候其时间和区域都无法预估。灾害发生后,受损的工程设施是否安全,影响因素多;且无法判断短时间内灾害是否再次发生。能否及时排除工程紧急险情,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1.3 破坏性

自然灾害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尤其是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说。其不但会使得设施受到影响,还会对工程周边的环境造成破坏,有时候还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一些干扰。

2 除险加固的技术分析

2.1 安全性评价

2.1.1 安全性评价的范围

①对除险作业安全性的评价;②对工程上游水利水电设施安全性的评价;③对工程设施周围的环境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价;④对工程设施本身安全性的评价。

2.1.2 安全性评价的规范

安全性评价对工程而言至关重要,必须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针对各类工程险情,出具相应的除险技术规范。

2.1.3 要以最快的速度掌握险情信息的技术方法

险情发生后,要查明险情具体原因,分析发生险情的原因,这是除险技术决策的必要基础阶段。如果当时环境恶劣,形势还非常紧急,做到这一点,有较大的难度。需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能迅速获取险情具置的遥感科技、迅速勘测设施受损的专用设备、迅速传送信息数据的信息化科技等,应该加大这方面设备的研发和具体使用。

2.2 应对方案的明确

应对方案是工程除险时的科学核心。特别是对水库之类的项目来讲,只有明确了应对方案,才能马上进行紧急处理、及时排除工程险情。在具体研究的时候要分析研究许多问题。如以下几点:①紧急除险技术措施是否可行。是否能快速有效的排除险情。②应对方案是否符合现场抢险作业条件。物资、设备、空间等的供应是否满足要求。③分析现场的技术要求。紧急除险的技术要求都不是很明确,一些细节性的内容都不是很具体。所以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紧急除险的技术方案进行细化,并且合理应对现场实际情况。

2.3 技术预案研究

当前我国已经意识到了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性,出台了比较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应急预案,但大多只是组织指挥。就连水利水电工程应急预案也只是停留在组织指挥阶段,技术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到位,如此一旦出现险情,很可能因为技术不过关而导致无法及时将险情消除,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要特别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除险的研究,并且能够制定相关规定,使得项目立项、O计、建设、运行等环节更加具体,能做到有法可依。项目立项审查时注意加强对可能造成工程险情及其后果的自然灾害的论证和把关,水库水电站尤为重要。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库大坝的泄洪能力问题。建设时进一步做好相关基础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研究,查明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运行期加强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等的监测与分析,做好应急预案。特别对历史较长、标准较低的水利水电工程,要加强它们的除险技术准备,完善技术预案的制定,这是首要任务。

3 除险施工技术研究

3.1 重点研究对象

3.1.1 江河堤防的排险

主要包括裂缝、渗水、滑坡、管涌、漫溢、漏洞、决口、塌陷、风浪、陷坑等。其中如果裂缝一旦变大,可能出现滑坡、崩岸等情况。管涌是比较常见的。危害非常大的有堤防漫溢和决口,一旦出现,必须马上排除危险。还有如果不及时补漏洞,将快速发展成为堤防决口。

3.1.2 近坝库岸的排险

对近坝库岸造成危害多数都是地震、强降雨,也威胁着水利工程的安全。主要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山体滑坡、涌浪、崩塌、泥石流、堰塞湖等等,并且对抢险求援工作也有很大的阻碍。

3.1.3 土石坝的排险

土石坝在我国病险水库中占有一大部分,溃坝事故最多的也是它。溃坝的主要原因一般是坝坡失稳、渗流破坏、洪水漫顶等,遭遇超标准洪水、泥石流、水库泄洪能力不足、泄洪时闸门失灵、地震及地震涌浪等这些都是导致溃坝的主要原因。

3.1.4 泄洪洞、溢洪道、消能设施、闸门失事的排险

假如泄水体系发生问题的话,其对项目来讲导致的后果是非常恶劣的。

3.1.5 进水口、地面厂房、开关站、输电设备的排险

滑坡、地震、泥石流、崩塌、滚石、飞石等灾害会对此类设备带来严重的损坏。

3.1.6 地震与洪水的排险

虽说拱坝、重力坝、面板堆石坝之类的项目本身的抗震能力比较好,不过因为有些工程本身就存在问题,所以在自然灾害发生的时候就会出现不可预计的后果,此时尽快的分析处理是必要的。

3.2 重点研究内容

3.2.1 迅速查看灾害情况

这是除险工作成功的第一步。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施工运行过程中的资源收集及相关安全问题的自然危害的信息采集;②损害的位置及破坏的可恢复性大小;③以及当前所处的环境因素和除险加固工作的难易程度。采用先进设备工具和技术手段,迅速查看灾害情况,是处理事故的关键。

3.2.2 迅速各就各位

除险工作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用料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这是除险工作成功的先决因素。水利水电工程抢险施工中由于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除险工作可能会比较麻烦,道路可能会因为各种突发状况如崩塌塌陷等导致道路交通中断,可能还需要各种临时作业进行抢修等工作。如何迅速各就各位,并且迅速抢通塌方、滑坡、滚石的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顺畅,疏散群众保证人民群众安全,是经常会遇到又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

3.2.3 迅速除险工作

迅速除险工作是实现工程应对方案的核心。根据现场实际险情,迅速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应对方案,根据现场环境等因素迅速、合理的除险。当然,迅速除险工作首先需要解Q一些必要的问题:①找出最高效的施工方法。综合全面的思考现场的实际条件、环境、气候等,通过对比,选出其中最符合现场抢险作业要求的的施工技术方案。②提前研究出应对突发状况的方法。确定好方案后,在施工前根据考察地质环境等因素,分析出可能会遇到的突发状况,以及平时没有遇到过的各种难题,提前研究出解决方法,以保证除险工作快速有效地进行。如在舟曲泥石流抢险疏通中,采用路基箱铺垫法,解决了防反铲沉陷问题。③合理分配人力物力。水利水电除险工作要求的赶时间、任务重、人力物力消耗都是不可控的,不确定的因素有很多,所以要按最艰难最恶劣的情况准备物资设备人员,以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完成。④组织性纪律性。现场规划好方案,抢险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各司其职,以保证抢险工作指挥高效,沟通无障碍,从而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最好的效果。

3.2.4 安全控制措施

工程除险安全包括两个方面:①工作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采用高科技的技术探测仪等设备,勘探出安全隐患,以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从而再进行抢险救援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伤亡。②工程设施安全二次伤害的控制。如若抢险设施本身就有损伤,一些设备仪器的操作,而讷讷更会引起二次震动爆破等,使已受损的工程设施险情加重。

3.3 常用方法研究

3.3.1 分类别研究

水利水电工程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方法研究,按照除险的方位和类型,可分为江河堤防、土石坝、面板堆石坝、重力坝、拱坝、泄洪系统、引水发电系统。对于抗风险能力略低的中小型水库,而且数量非常大,它们可以成为一类别的。对于发生率比较高的地质灾害,可以把它们单独分类研究。这样研究不但全面而且更加的系统具体的找出对策,做到对症下药。

3.3.2 分专业研究

按水利水电工程除险加固施工专业类型,可分为开挖(推挖装运)、钻爆、钻灌、混凝土作业、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除险等。这样研究可相对深入;并且可以加强工作人员的能力方面的提高。

3.3.3 技术研究路线

针对某一类型工程抢险施工技术或某一项抢险施工专业技术,收集有关工程除险的资料信息,分析工程除险加固适用性的影响因素是现在的除险施工与安全技术,应用“四新”技术,研究快速、有效的抢险施工技术。与设备制造商的技术合作进行了加强,新设备的研发做到了很好的应急抢险。

4 结束语

国家的建设项目随着社会发展需求的不断发展,种类日益繁多,然而,水利水电项目对一个国家的意义却是更加显著,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生产水平的提高离不开水利水电工程所做出的贡献。自然灾害严重阻碍了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运行,除险加固工程技术的研究刻不容缓,对待自然紧急灾害的技术研究提高一个新的高度,有助于更加快速有效的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运行。以上的研究分析过后我们可以得出,安全性评价是除险加固工程的首要环节,安全性评价的规范必不可少;应对方案是工程除险时的科学核心,技术预案研究水平需要提高。研究的对象、内容和方法都需要进一步的了解完善,做到了以上几点,相信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除险加固技术一定会更上一个高度,并且有望超过一些西方的发达国家。

参考文献:

[1]洪乃全,莫文海,刘启阳.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问题探讨[J].四川建筑,2007(S1):34.

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范文6

【论文关键词】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 思考意见

【论文摘 要】本文从水利工程多年的发展和实践情况出发,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运行过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引导下,项目法人责任制为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它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最基础的制度,承担着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作用。项目法人负责着整个工程建设,确保了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着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制度,保证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条件

国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目前已经全面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管理,国家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工程建设的管理提供了系统性的依据,在合同条款中,编码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更加清晰明确,评标报告和标候选择人从多方面综合考虑,选择程序更加正规。在管理的条件中,投标单位从《文件》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时间条件上进行递交投标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项目法人也必须按标准预支款项,提交履约担保。

三、严格执行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和设计变更审批制度

按国家下达的通知要求,项目法人要在项目开工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按规定做好土地征用、移民安置、资金筹措、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才能办理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手续。对于需要设计变更的文件,要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经监理单位签发变更指示后才能真正实施设计施工。

四、加强档案管理,使之有效服务于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表示,项目法人必须建立项目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坚持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发挥工程档案的利用效果,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

五、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做好工程建设的监理管理事项

确保工程质量,组织协调参建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是建设监理的必要目的。在建设过程中,强调市场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市场对工程的监督、制约、协调机能,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能够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理工作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质量监督,把工程质量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六、建立管理统筹计划,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水利工程质量结合项目法人负责制度、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设计服务和政府监督形成了独特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了质量管理意识,全面落实了质量管理的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起了质量管理的统筹计划,通过建设工程中的各方人员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的优良性。

七、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实际情况中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能够提高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给水利工程建设的预案计划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

八、处理好建设项目各方人员的相互关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处理好参建各方的相互关系,能够有序开展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可以运用“查、促、帮”等方法来监督控制参建单位,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能,主动要求监理单位召开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研讨等活动,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协调并解决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九、实施文明工地建设工作,科学管理,文明作业

施工单位要注意保持环境优美、卫生整洁,做好施工区、生活区的文明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标识明晰,体现现代化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精神,将文明工地建设中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把工地参建人员的精神面貌和环境卫生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管理科学、文明作业的目标要求。

十、实施并执行工程验收制度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实施工程的验收力度,质量监督单位直接核定质量结论,在单位工程中项目法人有时会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质量结论,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均由省水利厅主持,专项项目工程验收由相关部门主持。在整个进展过程中明确各个验收单位的责任,坚决做到工程质量、工程内容、配套资金、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工程款和工资的合格标准,确保各项工程内容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