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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1
(一)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的形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许多会计学者将会计理论与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指出自然资源具有价值,并进行了诸多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研究,逐渐形成了自然资源会计这一会计学新的分支。目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自然资源会计的研究,比较成熟的有矿产资源会计、森林资源会计等,对海洋资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洋开发战略与管理、海洋产业、海洋区域经济等方面,鲜有从微观的角度研究如何核算海洋资源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这是由于海洋资源的资产特性决定的。尽管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许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条例,但这些法规的具体落实多方面均依赖于海洋资源会计的核算与监管工作。而处于探索阶段的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问题,许多信息的取得需要通过海洋资源会计核算予以解决,因此海洋资源会计核算的研究有其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
(二)海洋资源的特性 一是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洋港址资源、海洋旅游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海洋再生能源等。海洋资源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的多面性,使得海洋资源总的经济价值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有形的商品价值,主要是直接利用价值部分;一部分是目前研究还不够成熟的生态环境价值。由于一部分资源产品和服务价格难以确认,因此影响了海洋资源会计的发展。二是海洋环境与资源属于无价格的公共物品,其价值在量化上比较困难,不易与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的结果比较。三是海洋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性资产,既具有一般资产的稀缺性、收益性、权属性和有偿性,又具有海洋资源特有的海洋水体流动性、海洋空间立体性、海域质量差异性及使用功能的永久性等特征,使得海洋资源的资产化管理进展缓慢。
二、海洋资源会计文献综述
(一)国外海洋资源会计问题的研究概述 对于海洋资源会计问题的研究,国际会计理论界早就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关注。早在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提醒沿岸各国注意,海岸带资源是一项“宝贵的国家财富”;艾伦・科特雷尔指出保护有限的海洋资源并展开海洋资源价值量的核算;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有20多个国家政府、国际组织或研究机构开展了自然资源核算理论方法的研究,但目前尚未有成熟的意见;CoastAnza等综合了各种方法完成了全球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估算。这些研究内容及成果具较高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二)国内海洋资源会计问题的研究概述 徐质斌提出实施海洋资源管理总的思路:即四个目标一国有资产所有权实心化、经济效益评价真实化、资源产权流动化、资源再生产循环良性化;一个核心―资源产权管理;三个步骤―产权登记、价值评估、产权经营。许启望等进行了“海洋资源核算的初步研究”,首次在国内提出了海洋资源的总价值量核算和分类价值量核算。吴姗姗对渤海海洋资源的价值量进行了初步的货币化估算。这些研究说明在海洋会计的研究上我国会计理论界也给予了较高程度的关注,为海洋资源会计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些研究在我国会计理论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前瞻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我国海洋资源会计的研究思路。但因这些研究所使用的方法较为单一,其研究对象也不是直接针对全部海洋资源,研究主要集中在运用其他学科的方法和技术进行海洋资源价值的初步估算,没有建立完善的海洋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在我国对海洋资源采用有偿化、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后,很多涉及海洋资源的会计理论问题更需做进一步的研究。
三、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的框架及其内容
(一)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的框架 整个研究以海洋资源的会计核算作为出发点,首先从会计的角度探讨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中涉及到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以及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问题,以此为起点,进一步研究海洋资源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评价等管理会计的问题和微观核算如何与国民经济宏观核算对接的问题。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框架具体如图1所示:
(二)海洋资源会计的内容 一是海洋资源会计目标。海洋资源会计的目标具有两个层次: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是使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和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优化,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是为有关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政府、潜在投资者和企业合作者、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等)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关于企业因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破坏而产生的成本和收益的静态和动态情况,从而帮助信息需求者做出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的投入和收益实现均衡的对策。
二是海洋资源会计的对象。海洋资源会计作为会计学科体系中的一个新的分支,其对象包含以下几个层次:海洋资源会计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它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海洋资源会计学形成的基本依据、形成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海洋资源会计学的学科定位、学科结构、海洋资源会计的核算和管理体系和海洋资源会计的考核指标体系等;海洋资源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的实施对象,它所反映和控制的主要内容是与资源生态循环过程相联系的海洋资源经济循环各阶段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海洋资源会计信息系统的具体业务处理对象是海洋资源的形成、开发、配置、运用、储存、保护、综合利用和再生等各个环节的经济活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2
关键词:海洋开发 管理理念 变迁及思考
中图分类号:P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1-0072-01
前言: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长达一万八千多千米,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领海面积大约有三百万平方千米,我国东邻黄海、渤海、南海、东海,并且东对地球第一大洋太平洋,这为我国实现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条件,因此,为我国实现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理念的革新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海洋开发的现状
在海洋开发方面,我国海洋资源生物种类丰富,占全世界海洋生物资源的百分之十,对于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正在朝着新能源、药物等方向发展。在海洋建设方面,我国主要中在对海上的交通运输方面和沿海城市的海洋港口建设等,产业建设产值逐年上升,同时,我国海洋新型能源资源也占据重要地位。在我国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稳定的科学技术基础,海水中有丰富的化学物质和天然元素,对海水资源化学物质的利用有效的缓解了我国的能源资源紧缺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能源发展需求做出了巨大贡献。
海洋管理方面,我国采取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有国家海洋局与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共同维护和发展海洋管理,地方实行海洋渔业管理相结合、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专职海洋行政管理三方面形结合的模式,并且不断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海洋的开发与管理奠定法律基础和政策基础,这对我国海洋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
二、当前海洋开发管理面临的挑战
1.我国海洋开发管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海洋资源作为国家资源的国有化产业,在开发和管理体系上缺乏完善化的制度管理体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海洋强国的战略方案的实施,适应我国经济背景的相关海洋开发管理体系建立不健全,导致海洋在开发和管理过程出现浪费现象,积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实现双重的可持续发展。各省对海洋经济的发展缺乏合理有效的整体开发管理规划模式,存在复杂化的问题,难以形成集聚发展的产业模式。
2.海洋开发管理的的执法力度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海洋的开发和管理逐渐重视,提出建立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并出台了有关海洋开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管理执行方面的力度却不明显,收效甚微。我国的有关海洋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各个法律之间难以达到融会贯通的作用,独立性太强,融合性不够,致使想相关的执法者和监督者无法做到综合执法,人员资源配置不够优化,管理体制存在空白盲点。
3.海洋资源的利用率低下,污染严重,资源浪费
我国的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没有形成专门化、科技化的产业技术链,产品的附加价值低下。对海洋资源的利用上存在滞后性的弊端,产业依旧停留在以渔业和运输业为主的传统海洋产业阶段,海洋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不合理。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存在致命性的影响,我国的部分产业将废水等污染物排进近海中,造成我国海域的生态系统质量低下,同时,对海洋生物资源、化学资源等资源的过渡开采,造成了海洋资源的枯竭,生态系统难以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我国海洋开发和管理策略
1.调整优化海洋产业机构,对资源进行合理有效配置
我国树立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这就要求要对海洋产业进行合理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延长海洋产业的产业链,增加产业产品的附加值,增强竞争力[2]。对于以渔业、运输业为主的传统海洋产业,增加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对产业进行创新,与时俱进,树立符合时展的管理理念,大力发展合理环保的新型产业结构。同时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合理配置,注重海洋资源的技术层面的开发利用,提高海洋资源的利用率,实现海洋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2.加大对海洋资源的环境保护力度
传统的资源管理模式是先开采后治理,这种模式早晨资源的枯竭和后续的处理模式不合理,因此,要加大对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的模式,注重对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相应的产业环境评价体系,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是实行有偿使用的前提,并控制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对于废水废物的排放,相关的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标准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体制,重视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的环保生产体系。
3.建立健全海洋开发管理体系
我国出台的海洋管理开发体系的法律法规之间,要相互脸型,融会贯通,对于个别案例在法律制度中要有明确说明,坚决抵制经营者钻法律的空白点。要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符合社会时展要求的海洋开发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的管理法律法规,与时俱进[3]。加大对海洋执法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强有的执法队伍,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做到海洋开发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
总结: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开发和管理提供了稳定的基础性条件。本文论述了我国海洋开发和管理的现状,发现了在海洋开发和管理过程中的弊端,并对海洋开发管理作出了三方面的思考,分别是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对资源井陉合理有效配置、加大UI海洋资源的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海洋开发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可以正确引导我国海洋开发和管理,为海洋管理者提供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潘新春,张继承.我国海洋开发和管理理念的变迁与思考[J].太平洋学报,2012,02:55-60.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3
海洋经济虽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生力军,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海洋经济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海洋经济总体规模还明显偏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明显;海洋经济科技含量不高,科技创新水平相对滞后;主要海洋产业,如海洋渔业生产手段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不高;同样,海盐生产技术手段落后,机械化程度低,主要靠增加盐田面积的粗放办法来增加产量;海洋科技创新的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有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海洋科技管理落后,体制不健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优秀海洋科技人才缺乏,科技知识有效供给不足;海洋科技研究低水平重复较多,投入产出比例较小。据统计,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因素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我国只有30%多。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水平低,已成为影响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制约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当前,随着经济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进展,海洋经济在经历了以直接开发海洋资源的产业发展阶段以后,跨入了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发展阶段。面对世界海洋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有计划有目标地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只有创新,才能为海洋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提供无穷的动力源泉。中国是海洋大国,实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对推动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增长,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对缓解我国在发展中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方面日益严重的压力,实现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从海洋资源消耗型向海洋资源节约型的转变;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经济安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海洋科技创新,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海洋资源科学利用。我国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大,在这方面,我们和海洋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是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新兴领域,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可以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整体水平。所以,我们要在吸收和采用国际最新的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发展我国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深加工技术、海洋功能食品开发、海洋医药产品开发、海洋精细化工产品研制;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海岸带区域水资源开发和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域资源和环境评估技术、海洋信息技术等方面加快发展步伐。重点应放在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上,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通过科技创新,积极扶持新兴海洋产业。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要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提升海洋经济整体竞争力。着力建设一批新兴海洋项目和海洋产业区,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业聚集力和带动力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竞争力强的海洋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集群。对新兴海洋产业,国家应在科技协作、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支持,以推动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此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海洋未来产业技术储备的研究,促进海洋未来产业的发展,不断开拓新兴的海洋空间利用领域,不断形成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3、支持和鼓励海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当前,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就是要依托循环经济创新技术,以海洋资源的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形成海陆大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家应出台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科技创新促进机制。应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降低能源消耗、清洁生产、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认识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制定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战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应及时向社会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海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应有重点、有层次推进。海洋循环经济的重点应放在总体污染排放中所占比例比较大、资源消耗多的行业和具有较为成熟的海水循环利用资源技术、资源再生技术的产业领域。我国海水综合利用经过多年技术攻关,已具备产业化发展的条件,沿海缺水城市应在海水的综合利用方面优先推进。重点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降低成本,扩大海水综合利用的产业规模,推动海水资源产业化的全面发展,改变我国沿海地区水资源结构,促进沿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此外,支持和鼓励海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也十分重要。政府应及时向社会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加快循环经济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设立海洋循环经济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海洋循环经济核算体系。
4、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开发,发展海水综合养殖业。近年来,由于我国海水养殖业面积的大量增加,加剧了海洋环境污染,导致大量海洋生物死亡,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海洋生物技术的开发,为海水科学养殖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当前,在海水养殖方面应采取科学的养殖方法,建立海上养殖区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编制海域养殖区域规划,合理控制海域养殖密度和面积。利用海洋生物技术,建立各种清洁养殖模式,改善已被污染和正在被污染的海水养殖环境,减轻或控制海域养殖业引起的海域环境污染。通过技术改造和养殖水域的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科学养殖技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达到提高产量、增加效益、保护环境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海水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5、利用高新技术,加快海洋环境治理和海洋生态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我们在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必须利用高新技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环保产业,提高工矿企业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水平,把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尽可能压缩到最低限度。此外,扩大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技术及其他海洋高新技术的应用范围。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物治理,开发和利用环境生态生物技术,解决海洋污染的生物修复问题。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坚持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逐步建立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良性发展模式,达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4
关键词:海洋循环经济;人海关系;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地处太平洋西岸,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接近陆地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应当指出,海洋所蕴藏的巨大潜在资源和能力将为21世纪中国的和平崛起、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论文百事通21世纪,海洋将成为解决我国资源、人口、环境问题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已经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1)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
毋庸质疑,发展是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宗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海洋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意义下强调发展,不超越生态环境系统的更新能力,实现海洋生态的良性循环。其实质是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把发展经济看作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进化过程。其过程是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通过延长产业链,在系统内进行“废弃物”全面回收、再生资源化、循环利用。循环经济的目标不是高能耗、高产出、污染严重的物质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健康持续的生态文明。因此,海洋生态的可持续性、高效性、和谐性和自我调节是海洋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环境系统,是新时代人海关系和谐的前提因素。发展海洋经济就是要实现一条从对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夺型、破坏型向和睦型、协调型、恢复型、建设型、闭合型演变的人海和谐生态轨迹,实现从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一维繁荣走向社会、经济、生态、健康、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多维立体繁荣。
(2)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目标。
人海关系即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是人地关系的一种类型,其主要反映在人类对海洋的依赖性和人类的能动性两方面。纵观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财富和恩泽。然而,20世纪开发海洋的热潮,使得我国近海区域的一些海洋资源开发过度,环境遭到破坏,物种锐减,海洋污染逐年加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影响海域的综合开发效益,难以持续利用。所以,在新时代提出了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下的新型人海关系的概念,其实是一种互利互惠,共生共长的关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这样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永续发展。一方面,人类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资源,供人类发展利用,另一方面,人类要积极地良化海洋环境,让海洋的生产力不断的提高,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既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前提与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其最终目标,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二、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思路设想
必须看到,当前世界经济中心正向太平洋转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经济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为了迎接海洋世纪的到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走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道路,以人为本,以海为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促进人海关系和谐。
(1)加强海洋资源调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资源情况。
人海关系和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首先应该着眼于开发利用新的海洋技术,加大勘测力度,发现更多资源,弥补陆地能源不足,缓解需求增长的压力造成的环境、生态破坏。除此之外,还要反对海洋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为中心、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的的发展道路。其次,应该明确未来海洋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的统一,重视海洋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良性循环、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怪圈,实现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的有机结合。
(2)根据国家宏观政策指导,部署有特色的海洋开发战略。
从宏观层次看,必须明确发展海洋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海洋经济真正成为促进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以及环境质量提高的物质手段,由以海论海的狭窄圈子向海陆一体化发展的思路转变;由粗放型无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向集约化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转变;由传统海洋产业向新兴海洋产业转变;由无偿使用海域、掠夺性开发海洋资源向海域有偿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利用开发转变,以人为本,把海洋开发作为全局性的战略任务进行综合部署,促进海洋生产力方式的优化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肯定,中国要提出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以制度体制创新(如海洋资源产权制度、海洋投资机制、海洋法律制度、海洋教育科研体制、海洋管理体制等)为重点的海洋开发战略是至关重要的。
(3)依托循环经济基本原则,促进和谐人海关系形成。
走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之路,要求我们依托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基本原则,形成和谐的人海关系。主要表现在:1.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紧缺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2.以人的健康安全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3.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的重要原则。最大可能地延长产品——废弃物的转化,有效延长产品的服务周期和强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同化能力,实现资源节约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4.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的关系。加强海陆之间的联系和相互支援,发展既要以陆地为后方,又要积极地为陆地服务,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海陆并举,加快人海关系和谐步伐。
三、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支撑体系
2006年作为国家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推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新举措,要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时代步伐,构置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支撑体系,努力人海关系和谐发展的局面,尤其是在海洋经济开发的进程中着手建立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以法律为保障的支撑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支撑体系、以科技为动力的支撑体系。
(1)建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
吸取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的深重教训,在海洋经济开发中必须建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下功夫综合治理重点海域的环境,努力恢复近海海洋生态功能,保护红树林、海滨湿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加强海岛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积极完善海洋功能区划,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严格限制和制止开采海砂、围海造地的急功近利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国际海底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以法律为保障的支撑体系。
对于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来说,建立法律支撑体系十分重要,有利于为全国海洋经济大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循环经济立法进程,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建立监督有效、执法有力的海洋管理队伍,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以此推动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的形成和海洋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使海洋开发得到合理、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支撑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推进海洋经济开发必须建立起以内需为基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主线的产业结构,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各种操作机制和交易规则,站在时代的高度重视海洋事业,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标准统筹经济、资源、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把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利益调节结合起来,遵循“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开发开放价值取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速度与效益统一”的基本原则,实现人海关系的和谐发展。
(4)建立以科技为动力的支撑体系。
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必须建立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循环经济技术体系的发展重点是环境友好技术或环境无害化技术,具体由五类构成: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所以,要加强战略性的海洋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以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来延长海洋经济的产业链,完善和实施“科技兴海”计划,落实人才强国和科技兴海战略,鼓励海洋科技的源头创新,努力探索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并且使涉海人力资源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人海和谐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N].国务院公报,2003-18.
[2]杨玉民.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02).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5
关键词:海洋经济 科技创新 海洋循环经济
海洋经济的实践远远早于对海洋经济理论的研究。亚太经济的发展开始走向海洋经济之路,日本是其典型的代表。山东省与辽宁省隔海相望,其海洋经济的发展对于辽宁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日本——科技创新加速海洋开发
近年来,日本利用科技加速海洋开发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海洋经济跨入新的成长期,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海洋经济区域业已形成,先后形成了关东广域地区集群等9个地区集群,这不仅构筑起各地区连锁的技术创新体制,也形成了多层次的海洋经济区域。
第二,日本海洋开发包括经济开发、技术开发,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空间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向纵深方向发展。
第三,日本海洋相关的经济活动急剧扩大,形成了包括科技、教育、环保、公共服务等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进入21世纪,日本政府制订了海洋开发战略计划,并采取了许多具体的措施,着重海洋科学技术开发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日本与我国同为东亚海洋大国,海洋经济发展异曲同工,辽宁省在制定海洋经济的发展战略时,应参考日本的实践经验。
山东省——政府重视推进战略实施
山东省与辽宁省隔海相望,80年代时期就一同开展“海上辽宁”、“海上山东”海洋战略的实施。
山东省的海洋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在于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并把发展海洋经济当作一项关系长远利益的战略性工程来对待。
山东省还一直强调依法治海的精神,海洋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海洋法制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初步构建了较为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框架,从而使得海洋开发严谨有序。
近几年,山东省依靠海洋科技力量和众多海洋科研院所,大力发展海洋科技,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新兴的以高科技为特征的海洋产业迅速崛起,新技术研究领域不断扩大:海洋药物保健品、海洋精细化工、沿海旅游、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海洋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不断提高,新研究成果的投入使用使山东省的海洋经济产业化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增长点。
经验启示
发展海洋经济,由于国家(地区)的资源禀赋各不相同,发展海洋经济的经验也并不完全一样。但由于海洋经济的共同特性,国内外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都采取了以下举措:
1、政府管理综合化
在发展海洋经济上要对政府的作用进行正确定位。首先,海洋经济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求政府对海洋经济进行综合管理,以利海洋资源最优利用,发挥最大的资源潜能。其次,海洋经济的发展涉及很多政府部门,需要这些部门通力合作。再次,与陆域经济管理相比,海洋经济具有特殊性,所以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介入的范围更广,也更为深入;政府的管理主要集中在部门协调和对经济外部性的治理这两个方面,其他领域则更多地强调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2、产业结构合理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海洋产业结构呈现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海洋油气、滨海旅游、海洋渔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构成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第二,“二、三、一”次产业结构顺序正向“三、二、一”次产业结构顺序演变。以高技术支撑的近海油气业、临港工业,以及滨海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生产性海洋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已成为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的主体。第三,区域特色明显。由于各国(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海洋产业结构的空间分布即地区海洋产业结构,形成了各不相同的比较优势。
3、加强培育海洋主导产业
根据沿海城市海洋各产业增加值和全省海岸带资源调查,考虑到海洋9类行业增加值的梯度分布和资源基础,把省内海洋经济划分为主产业集群区、发达区、潜力区、欠发达区4个等级。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和科技资源方面的两大优势,按照发挥优势、重点突破的要求,积极培植壮大海洋主导产业,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带动高素质海洋产业体系的形成。
4、海洋功能划分越来越明确
海洋经济是海洋水体资源经济、海洋产业经济、海洋区域经济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其发展不仅是产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是空间变化与空间组合的结果。海洋产业与陆地产业的再生产过程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海洋资源的深度和广度开发,需要有强大的陆域经济作支撑,海洋资源优势只有在与沿海陆域经济联动发展中,在与区域生产力布局紧密结合中和国际社会的合作中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开发。因此,要构建布局合理、陆海一体的生产力发展平台,加快辽宁省海洋产业由资源型向综合型转变,由分散向集群化发展。
5、发展海洋循环经济
海洋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为基本原则,加强海洋管理基础性工作,健全该省海洋法规体系,做到用海、管海、护海有法可依;加强海洋规划管理,提高海洋资源配置水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与海洋经济结构性调整结合起来,做好涉海项目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估;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全社会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6
人类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向自然索取了过量的资源和能量,超过了海洋环境的自净能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海洋资源的生态价值被忽视。海洋资源的利用者和受益者把环境损害的结果强加给社会,破坏者虽承担了一定责任和付出了一定成本,然而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不完善,使得其付出远不及回报,毫无威慑力,相反对于环境保护者的激励机制也十分微弱;这一正负两个趋势极端,使得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每况愈下。
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是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手段来调整环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通过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来保护生态环境的创新制度。虽然我国已经出台《生态补偿条例》,但由于出现较晚且仓促,仍未建立高效的法律政策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完善
我国目前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境,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十分必要。
1、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
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补偿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是补偿权利的享有者和补偿义务的承担者,同时也包括补偿的具体实施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学者对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各不相同。有学者主张将其分为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和"生态补偿的受益主体"两大类,其中"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进一步划分为"给付主体"和"接受主体"。 有学者主张将其分为"补偿主体"、"受偿主体"和"实施主体"三大类。 实际上,生态补偿法律关系发生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生态功能建设与保护的过程中,其主体的分类比较复杂。
2、确定海洋生态补偿范围
鉴于海洋生态补偿主体的多元化,补偿范围也应广泛,海洋生态补偿的范围必须囊括基于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和社会公平理念指导下,对因海洋生态资源的使用、保护、修复、节制使用、有效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充分维护或相关研究、教育、宣传等所发生的,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应该给予的补偿或者鼓励奖励行为和活动。
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的维护、建设、修复等各种行为的实际费用支出。(2)因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丧失发展机会的居民生活水平降低部分和政府财政收入相应减少的部分。(3)一方与另一方进行合法约定,一方合理使用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而另一方受到的相关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可任意扩大。(4)不存在双方约定,但一方发生合法使用生态环境资源的事实行为,而使相对方受到的损失。(5)为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环境平衡做出的宣传、教育、科研等经费投入。(6)企业或组织因使用绿色节能产品、技术,发展低碳经济等而应给予的政策优惠、扶持、鼓励和奖励。(7)一定程度上,合法享用海洋生态环境和使用海洋资源应当缴纳的合理费用支出。
3、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形式
海洋生态补偿形式是海洋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对受偿主体的具体补偿方式。确定生态补偿形式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补偿权利主体利益的现实性需求;二是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性要求;三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四是海洋管理的可行性要求;五是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要求。结合这几个因素,我国目前应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补偿方式:
(1)资金补偿――这是国家第二次收入分配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海洋生态补偿最主要和直接补偿方式,也是最容易接受和需要的补偿方式。比如发放补偿金和补贴,减免税收或退税,财政转移支付、赠款、设立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的专项资金和发行国债、借助国内外基金等。
(2)实物补偿――主要是给予诸如土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相关类的补偿,目的是改善补偿对象的生活条件,增强生产能力。
(3)智力补偿――这是体现生态补偿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向补偿对象提供智力服务,免费的市场信息咨询和无偿传授相关的技术等,对受偿地区或群体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政策补偿――这主要起着保障的作用,由政府通过制定给予各项优先权和优惠待遇的政策,使得受偿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和发展机会。如政府加大对海洋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新型产业(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投入力度。受偿者可以抓住机遇,善用优惠政策,调整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
(5)生境补偿――这是特别针对海洋环境而言的,是指根据海域的生境开发价值和功能进行补偿,主要表现为生境项目补偿,修复改善措施补偿、增值优化资源补偿等。
从以上各种类别的补偿方式,我们可以看出,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最直接,效率最快;智力补偿和生境补偿最具可持续性,即所谓“授人以渔”政策补偿最具建设性,充分引导海洋经济的良性发展。所以,要结合各个海洋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最合适的补偿方式。
三、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运行机制完善
除了理论上补偿内容的完整确立,如何在实践中使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顺利有效地运行,也是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方面。
1、 立法保障机制
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内容涉及广泛,属于综合性立法规范。虽然目前《生态补偿条例》草案已经出台,但由于条件不成熟,使得并未使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获得相应的基本法地位,因此有必要制定《海洋生态补偿法》,弥补《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不足,并且使得各级沿海地区根据《海洋生态补偿法》制定相应的海域生态补偿条例,如《东海海域生态补偿条例》。另外,还需说明的是,在制定《海洋生态补偿法》之前,必须把海洋资源的所有权在《宪法》中明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沿海国对毗邻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但我国《宪法》第九条中并未对海洋资源所有权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这样会造成实践上权属和开发使用关系不明晰的问题,从而体现不了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严谨性。
2、基于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下的海洋管理机制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是基于维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生态价值而提出,要达到此目的,其运行机制可以包括三个部分,分别如下:
(1)激励机制――在充分分析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能涉及的影响范围的指导下,明确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利益分配协调补偿主体的关系,采取物质与精神结合的激励手段,最大限度地把所有参与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实现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另外对重要且稀缺的海洋资源采取有偿使用,把治理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海洋资源保护的费用纳入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税收、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相协调等。
(2)协调机制――主要是指利益协调方面。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不同行政区域的平行地方政府、企业、个人、非政府组织等多类别利益相关者,他们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并且存在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通过良好的协调机制来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当然,基于我国国情,应当在合理的情况下,私人利益让步于公共利益。
(3)约束机制――协调利益仅仅靠自身的自觉性还不够,还必须有强制性的约束机制,主要是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法律约束主要是规定各个政府部门、个人、企业、组织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道德约束主要是指每个人都需要转变"环境无价、资源无偿"的观念,树立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思想,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
3、资金来源保障机制
海洋生态补偿中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这也是见效较快的方式。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会给政府带来负担,从而使得资金来源没有保障,不能充分满足补偿主体的要求和应有权益。寻求资金来源的多种渠道是必然趋势,根据资金运行机制不同,可以分为公权型资金来源机制和自力型资金来源机制。
(1)公权型资金来源机制――是指通过国家立法,主要以国家行政管理权为依托,发挥财政税收的作用,以经济手段实现不同范围主体间的生态利益平衡。种类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生态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法律制度、押金法律制度 、生态补偿基金法律制度 和生态移民法律制度 。
(2)自力型资金来源机制――是指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本身发挥其激励作用,促使海洋生态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生态资本的保值增值,不断激发人们投身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市场途径,可以将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要素转化为经济性资本,使生产者在盈利过程中考虑环境与自然资源要素即将生态性资本与经济性资本进行有效融合。 该资金来源机制种类包括一对一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配额交易制度、生态标记制度。
4、监督保障机制
任何法律制度的运行都离不开监督,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也不例外。建立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可以使海洋生态补偿有效、持续、健康地运行,保证补偿资金真实、安全投入,以防发生"寻租"现象、腐败或一些变相改变资金用途从而导致违背海洋生态补偿的初衷。海洋生态监督保障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立:
(1)法律监督机制――由国家或各级政府制定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并由政府强制力做保障强制实施,调整海洋生态补偿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海洋资源的合法合理使用,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环境的良好。
(2)社会监督机制――发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分为行业协会组织监督、自发的公众舆论监督,网络媒体监督等;还可拓展更多的社会监督形式,畅通和创新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如开通专门的微博平台,聘请专家进行问题咨询,还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社会人士和新闻报道等具体形式进行监督。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升级,社会监督的形式更加多样,而且越来越成为主要的监督方式。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海洋生态补偿监督,不仅有利于更深层次地了解海洋特性及其生态价值,而且有利于政府更为科学民主地制定相关政策,采取合理措施,协调各方利益,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如何在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环境之间构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关系,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因其既有利于改善因海洋经济发展而引起的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又有利于减缓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对海洋经济良性发展的冲击,遂成为破解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破坏矛盾问题的有效手段。规范化、法制化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必将有力的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J].现代法学,2005(3).
史玉成.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安排[J].法学家,2008(4).
洪尚群,吴晓青,段昌群,叶文虎.补偿途径和方式多样化是生态补偿基础和保障.环境与科学技术,2001(24):40.
生态税是国家为了筹集资金保护环境与资源,调节经济主体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行为,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课征的一系列税收的总称。生态税是一项专项税收,所谓国家财政收入,只能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押金法律制度是指先由申请使用资源的申请人预先缴纳一定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的保证金,然后才可以获得相关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许可证。保证金的多少根据资源的具体情况来定,该制度盛行于西方的环境保护领域,我国目前没有具体规定,但有借鉴意义。
学界普通认为生态补偿基金法律制度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主要途径,是一个总概括性的概念,具有资金来源稳定、可操作性强的优点,并且可以集结社会力量投入生态补偿,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在一些生态十分脆弱和敏感的贫困地区,人口是导致生态退化的主要原因,无法通过资金投入来改善生态环境,于是可以通过在资源较丰富、风俗相近、生态环境有潜力的地方开发建设一些工业项目和生态经济区,吸引地区以外的人才来就业,并迁来定居,从而缓解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