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例6篇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文1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区委社工委(区社建办)负责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责划入区民政局(区社管局)。

(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初审工作以及办理老年优待证、长寿金工作交给街道办事处。

2、不再直接承担相关辅、技术性、服务性事务。

(四)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培育社会组织,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责。

2、增加组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职责。

3、加强全区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区民政局(区社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负责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烈士褒扬,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评定;监督、指导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四)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协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

(五)组织拟订救灾政策并协调全区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核查并统计上报灾情,承担上级下达的救灾、救济责任;监督管理救灾款物,指导救灾捐赠。

(六)负责社会救济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监督全区救助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救灾对象和救济政策、标准;负责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老龄、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居委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等社区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婚姻、违法丧葬行为。

(九)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参与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划分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负责管理、使用民政事业费和本级福利资金。

(十一)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区社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工作目标、会务、机要、文秘、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安全、、节能减排、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事、编制、工青妇、计划生育、老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民政政策研究和调研;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外签定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挂市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审核、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协助开展退伍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双拥宣传教育和共建活动;协调区域内军地之间重大事宜及纠纷;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社会救济科。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查勘、核实、上报以及灾害期间灾民转移安置、灾后救济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国内外专项捐款捐物工作。负责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救助体系;拟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认定和管理;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管理;负责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

(四)基层政权科。拟订全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监督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参与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日常管理与年检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划分和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承担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

(六)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民政事业费及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及市下达的各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七)社会组织发展与监督科。负责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培育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和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服务的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全区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集中办理区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监督指导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章程开展活动;负责协调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区民政局(区社管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副局长兼任区社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按区委规定配备;科级领导职数8名。

(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委发〔2012〕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民政局(区社管局)管理的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配备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正科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在全区组织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全区老龄工作;负责老龄工作的宣传调研、信息交流;指导敬老助老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推动全区为老年人服务工作;协调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参与老年福利设施规划和建设;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区民政局(区社管局)参与拟订社区建设规划;负责指导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各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区委社工委(区社建办)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会同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拟订社区建设规划;承担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区民政局(区社管局)负责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制度。区委社工委(区社建办)负责组织拟订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财政承担补贴的社会工作人员的招募工作。

(三)将辅、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市场或社会组织承担,需向市场或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事项,由购买主体按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办理。

(四)区民政局(区社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文2

一、督导目的

按照党的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目的在于坚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从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常规建设向教育现代化迈进,但县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协调发展,实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助于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督促和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助于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建立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与质量监控机制,从而推动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使教育快速驶入现代教育的快车道。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全面总结和完善年教育工作,以年工作为重点,按《评估细则》分项收集整理各项资料,使其数据准确、资料齐备、归档有序、展室独具特色,并写好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对“两基”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危房改造、环境改造及学校布局调整、高中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写出有特色的典型材料。

(二)认真落实教育法规,按“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一个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投入的预算与决算,特别是对教师基本工资的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债务及公用经费补足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加大“两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率在1.5%以内、小学辍学率在0.5%以内,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率达到100%,并且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继续巩固“扫盲”成果。

(四)加强对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发展职业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五、工作职责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要密切配合,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积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经济、科学、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全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

2、做好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工作管理体制。

5、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乡镇、教育督导的监督工作。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1、发挥督政和督学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教育督导,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施。

2、对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实行教育单项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作出表彰和批评。

3、每年组织督学和督导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抽查考评,对乡镇政府实行教育单项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公报,并将其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4、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均衡发展,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县级教育经费安排的依据之一。

5、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督查,做到专款专用。

(三)县教育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进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确保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3、制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切实做好“两基”实现后的控辍保学及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适时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逐步缩小学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民办幼儿教育的审批和评估工作。

5强化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杜绝学校乱收费,预防新的乱收费的产生。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更新教学手段;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改善校园内外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8、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9、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1、按规定合理使用核拨的教育经费,加强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对违法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建立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帮扶制度,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四)县财政局职责

1、确保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在校学生生均教育费逐步增长;确保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县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认真安排好教育专项经费。

3、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对教育经费及教育费附加等各种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县人事局职责

1、从学校、幼儿园实际出发,按有关标准协调编办做好教职工的定员、定编工作。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每年将编制核定到县教育局。对学校的改革人事政策方面的积极支持。

2、协同县教育局做好“校长公推公选制、教职工聘任制”的教育改革工作。

3、认真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特别要引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骨干教师和具有现代化教育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干部。

4、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六)县计划发展局职责

1、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工作中,配合县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2、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改革、教师福利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七)县审计局职责

1、对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2、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3、对教育费附加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4、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对“行动计划”的款项进行监督、审计。

(八)县城市建设局职责

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及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教育用地布局规划,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

2、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并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规划的技术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逐步改善素质教育环境。

3、支持、指导教育部门搞好工程建设,尤其是危房改造。

4、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的达标改造提供方便。

5、协助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按要求对工程分段进行质量验收。

(九)县卫生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2、指定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3、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防治爱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饮水、食品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幼教保育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学校校舍的扩建、改建和卫生保健设施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并指导学校、幼儿园按卫生工作要求配备桌椅和照明设备。

6、各乡镇兼职卫生医务人员要定期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指标的测试工作。

(十)县文体局职责

1、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会同公安、公商等部门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电脑网吧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脑网吧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书刊、音像制品或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娱乐活动,优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

(十一)县统计局职责

1、帮助、指导县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2、负责向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十二)县环保局职责

1、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校园周围环境污染特别是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2、配合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十三)县公安局职责

1、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教师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中小学、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会同县教育局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4、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校外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拒绝黄、赌、毒侵蚀校园。

5、帮助学校维持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十四)县广电局职责

1、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一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

2、为迎接年省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制作对外宣传教育的专题片。

(十五)国土资源局职责

1、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预留好教育用地。

2、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有偿划拨供地。

(十六)县物价局职责

1、审核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2、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征收不正当费用和乱摊派。

3、制止教育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七)县工商局职责

1、协助教育部门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教育,直至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周边的无证摊点、倡导文明经营。

3、协同县文体局对歌舞厅、电脑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管理,坚决制止危害中小学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十八)县民政局职责

1、密切关注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和救济。

2、掌握应届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发展动态,配合教育局搞好应届大学生的社会援助工作。

3、中小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即时采取援助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加以整改,对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安全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2、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县地税局职责

1、大力宣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拓宽教育费附加征收渠道。

2、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力求应收尽收。

3、具有教育费附加半年征收情况向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通报的义务,以便教育局对教育费附加作统筹安排。

4、年终与县财政局进行协调,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金进行结算。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搞好调研,拟定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制定工作方案。

(二)学习考察阶段

1、组织学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川教督[2006]3号)。

2、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已评估通过的县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我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三)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分析迎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迎接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

各乡镇、校成立迎接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本乡镇的自查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迎接省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培训自查阶段

召开全县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书记、乡镇长、校长(园长)、教育专干参加的动员大会及培训会。

(五)自评自改阶段

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关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根据全县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按照《评估细则》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各部门、各乡镇、各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各乡镇上报自查报告,接受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自查。

(六)整改上报材料阶段

向县领导小组汇报迎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县长签字,形成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

(七)州级督查阶段

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准备各种资料,对照验收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州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室的复查。通过州级复查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八)省级督查阶段(待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工作的准备,接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任期内教育目标责任制和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校的教育情况以及资料的健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的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数据,组织人员清理、完善县级资料室建设,县、乡准备好迎接检查汇报材料,迎接省级督导检查。

七、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文件依据

(一)教育部有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

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

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简称“国表”)填表说明

(二)省有关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

(三)近几年国家及省的教育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

八、迎检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细则》,明确评估的标准和具体要求。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评为不合格: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因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常抓不懈,形成制度

要切实把教育督导评估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列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教育宏观管理,建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文3

一、狠抓规划编制。

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全县地形测绘和规划编制体系。全面推进规划编制。运用发展眼光,完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全面实行重大规划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和招投标制度,规划调整和规划效果实行公开公示和规划听证,依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开展全县新一轮规划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完善城乡规划体系。镇村规划方面,完成了乌山、丁字、东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光明村新农村总体规划及居民改造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完成了区域规划整合提升、乌山守业富民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开区发展控制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前瞻性研究方面,坚持以规划编制和地形测绘作为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完成了航电枢纽工程两岸对接规划研究、石长铁路复线建设规划对接研究(含交叉口初步设计)县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研究,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遗余力,同时组织编制金城大道、长湘公路、高乔大道等重要道路两厢乡村设计和县城个人建房发展控制规划。专项规划方面,启动了园区燃气、热力专项规划,完成了高星组团给排水、燃气、万伏电力线路详细规划初步方案,丁字园区给排水、电力专项规划正式效果。全面加强基础测绘。统一全县坐标系统、地形航拍、控制网布点的基础上,完成县域11000地形图效果入库工作和重点区域1500地形测绘100平方公里,全面形成空间地理框架,并成功申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测绘保证服务示范项目,实现了地形测绘和城乡规划体系的全覆盖。

二、狠抓规划管理。

三、狠抓自身建设,规划形象进一步展现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思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规划事业创新发展。加强规划事务管理。建立健全车辆、食堂、印章、门卫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做好接待和协调处理,按照“专人受理、综合分析、逐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不断提高处理水平。不断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根据科室工作特点,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动态考核,确保考核效果。落实计划生育和综治维稳工作,大力推进和谐机关、平安建设。加强县人大、政协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规划设计管理。全面加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勘探测量的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设计院成功申报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丙级设计资质,实现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转正和城市规划编制升丙级,引进一名资深注册规划师和一名注册结构师,设计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设计产值大幅增长,实现了设计院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和中心学习示范点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干部自学,报销学习费用,提供学习条件,安排学习时间,丰富学习载体,确保学习效果。组织举办“双休日课堂”,开辟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公务礼仪、规划业务、软件操作专题讲座,开展规划设计方案讲评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大力推行政府雇员制,注重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充实到业务管理岗位。整合科室人员配置,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聘任制,个别重要岗位实行全县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双向选择、末位淘汰。

四、狠抓党建工作,群团组织进一步加强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高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教学模式

[作者简介]谢俊(1980- ),女,四川遂宁人,重庆邮电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魏钢(1958- ),男,四川营山人,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庆 400065)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7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改革模式探索”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621008)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2-0161-0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任务,是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际国内局势的变化,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也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势在必行。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的要求,加强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必须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使课堂教学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以提升和延续。

一、以教师为引导

“以教师为引导”是指在实践教学新模式中教师担当着引导者、研究者、合作者、监督者、评价参与者和学术顾问的角色。活动实施前,教师引领学生清晰认识学习的任务和目标,帮助学生完成实践项目的申请,活动计划的设计;学习实施过程中,教师给予学生有效的协调、指引和激励。教师通过对学生实践项目的审核、实施步骤的参与、学习成果的评价等监督整个教学全过程。

1.教师是学生活动的引导者。在实践教学中,教师通过理论教学帮助学生认识实践教学目标和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引领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和重大的理论研究成果,从价值观的视角激励学生探究的积极性,从实践操作的视角,帮助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教师引导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完成团队的组建,实施计划的设计,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的制定。教学中教师不再是权威信息的者,而是引领学生发现的人,他们充分利用组织、激励和沟通等能力,根据理论教学和学生实际,帮助学生确定实践活动的主题。

2.教师是实践教学项目的研究者和合作者。作为教学指导者的教师,还必须是一位研究者,他们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对新的知识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另外,教师还是实践教学的合作者。一方面,在新技术媒体的帮助下,教师参与学生的讨论和交流,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探究;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教师鼓励学生,给予学生充分的信心,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

3.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监督者和评价参与者。指导教师需要监督学生活动方案的制订,在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结束阶段、总结阶段,适时监督学生活动开展的进度和实效,并对发生的问题进行调控。对于学生成绩的评定,教师不再是唯一的评判者,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应由团队成绩、小组互评成绩、个人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团队成绩是由教师根据团队参与的积极性和教学成果报告的质量,并结合学院的成绩评定会的要求,公正地给予评价。

二、以问题和任务为驱动

“以问题和任务为驱动”是指,问题和任务是推动学生团体探究和发现的动力。在理论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要求,有意识地引导和激发学生对于问题认识的兴趣,并帮助其确定问题假设和探究路线,或者教师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从理论学习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任务,并完成实现目标的方案。

1.从问题出发,培养学生认知实践水平,提升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从问题出发”是指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任课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认识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以及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究提出要求和希望,将原有教学模式中的“灌输”方式转变为“主动探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学生团队共同设计路径,进行社会调研和文献考究,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最后形成报告。“从问题出发”的教学模式,是以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为依托,带领学生走出一条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并最终构建知识系统,完成从实践到再创造的学习方式。“建构主义,也称建构—阐释主义,是反思、质疑、批判、超越和制衡客观主义而兴起的一种哲学观。”①哲学领域的映射,产生了建构主义学习观。建构主义的学习观认为:“学习是知识的建构;是知识的社会协商,强调知识的社会本质;是交互和实践的产物;是在一定的情境下,针对劣构知识进行质疑、探求、建构和协商的过程;是在真实的学习环境中潜移默化地让隐性知识与人、情境产生互动和增长的过程。”②按照建构主义学习观的理念,“从问题出发”的实践活动,是将学生置身于实践情境中,以“问题”为目标,在教师的引导下,在真实的情境中发现知识,探求知识,建构知识,学习环境的交互性与实践性让学生始终面对鲜活的社会,面向实际,接受现实的考验。注重学生获得知识的过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求真精神。

2.从任务出发,培养学生活动实践水平,提升学生操作技能。“从任务出发点”是以任务的完成为逻辑的教学模式。教师帮助学生拟定明确的学习目标,分析学习需要,并为学生的各环节的学习提供咨询、管理监督和学习评价。“从任务出发”的教学模式,摒弃了传统的教师中心论,主张学生是教学的中心。教师从学生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出发,并考虑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爱好,通过设计任务、活动指导、有效监督、合理评价等过程,对参与任务的学生团队进行指导,发展和培养学生的活动实践水平,并在活动过程中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任务教学是基于心理语言学而提出的理论,认为文化知识的获得首先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结果,然后才变为自己的知识。这一认识强调学习的社会性和人们的相互作用。实践教学中的任务教学是指,教师针对学生的实际制定了学习任务,将学生置于具体的情境任务之中,让学生成为任务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实现“做中学”的体验式教学,教师成为任务的设计者和监督者,学生担当任务的完成者,活动过程成为学生知识增长和应用的主渠道。

三、以团队组织为主要形式

团队学习模式TBL(team-based learning)是一种以目标设计为先导,以师生合作为基本动力,以小组活动为基本教学形式,以团体成绩为评价标准的教学模式。团队学习模式有利于学生增强交际能力,在互动中提高整体的学习成效。

1.团队的组建。构建合理的团队需要考虑团队的规模和人员的结构。如果团队太大,过多的成员组织容易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降低团队的凝聚力;如果成员较少,团队中各成员的个人压力过大,会影响团队目标的实现和工作效率的下降,合理的团队人数可以充分发挥学生个体的能力并减少团队的内耗。另外,团队的组建需要有利于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因此,团队的组建方式是依据学生个体的人际关系疏密程度以自愿原则按5~7人规模组织学习团队。学习团队可以在形成学习计划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组建3周后,学习团队不再进行调整。

2.团队的管理。学习团队按照推选的方式产生一名项目负责人,担任整个实践团队的协调组织工作。由于项目召集人在整个团队管理中扮演着统领者的角色,因此他的行为和态度会对团队的绩效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教师在引导学生推举项目召集人时需要特别考察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和统筹才能。项目召集人需要整体把握项目方案的实施全过程。另外,在项目召集人的带领下,团队成员将整个项目活动分成若干实施阶段,并确定各成员担任某一阶段的召集人,负责本阶段的工作计划、任务安排、会议组织和各种记录工作。工作计划的制订,角色责任的认领,有利于活动实施中减少冲突,帮助成员尽快进入角色,相互依赖,彼此信任。每一个阶段的召集人必须按照“提出任务—开展工作—总结工作—移交本阶段工作”的流程,在召集人的组织和带领下完成本阶段的所有任务。

3.团队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学生成绩的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和指导教师评定两种方式。前者侧重于团队内依据各成员对团队成果贡献来协商评定,后者由教师对团队成果及团队活动记录情况加以评定。总成绩的构成为:团队成员互评成绩(50%)+团队成绩(40%)+学生个人成绩自评(10%)。每一次的集体活动之后,团队成员都会对本次活动中团队成员对团队的贡献产生一个排序的结果,以此作为团队成员进行互评的依据。按照成绩评定的模式,团队成员不仅是本项目的实施者,也是团队成员的评价者。通过团队互评的方式,有利于团队成员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核心

自主学习是培养学生自主能力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中“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核心”是指学生团体从问题和任务出发,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通过团队的组建、团队的自学和讨论、团队的分工协作等形式,对项目提出申请、制订实施计划、分工合作、项目实施、反馈调控等,实现预期的目标。

1.项目申请。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作为知识的创造者,主动确定目标,安排学习进程,在自觉与独立的条件下,以个体或团队的积极参与作为前提条件。实践教学项目的选择,以学习团队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前,团队成员应就拟申请的课题进行研讨,分析从事该题目研究的优势和不足,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分工,联名书面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将对拟申请的项目进行认真研读,并从申请团队中依照申请材料进行择优选择,帮助学生最终确定研究的项目。

2.实施和调控。学习者在自主的条件下,设计目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评价反馈以及调控。作为学习的规划和管理者,积极参与到活动实施的每一个阶段和环节,从清晰目标的制定,到学习材料的把握,再到自我的监控调节。团队活动是在团队共同学习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的讨论和交流,发现问题,获得知识。认识性实践教学每次团队集体研究由召集人负责进行安排和布置。每次集中的研讨会需要对上阶段的工作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下阶段的任务作出安排和计划,并移交本阶段的工作。活动性实践教学需要对活动项目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并通过集中的会议讨论修订实施方案。积极为活动的开展准备材料和创造条件,活动实施过程中,实时记录活动实施的过程,并在活动结束之后及时对活动的成效进行总结和汇报。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以教师为引导,以问题和任务为驱动,以团队组织为主要形式,以学生自主学习为核心”的教学新模式,实现了理论与实际、课堂与社会、学习与研究的紧密结合,引领学生深入实际、深入社会生活,在实践中提升理论学习,在问题中勇于发现和创新,在任务中运用理论武装头脑。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文5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对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的协调指导职责。

(三)加强贯彻执行和督促实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方面的职责,强化依法行政。

(四)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五)加强对县区民族宗教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四)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培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六)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七)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负责全市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的协调指导。

(八)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九)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依法审核审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办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事宜;组织民族宗教志和民族宗教年鉴的编撰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二)民族科

负责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和总结表彰工作;拟订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民族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依法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为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指导;监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调解民族纠纷,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管理全市民族识别及民族成份的鉴定、更改工作。

(三)宗教科

承担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工作;承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及时掌握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动态,引导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指导帮助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市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联系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承办审核审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有关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宗教渗透、防范处理和反恐方面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社团管理督导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大学生;集体资金;研究思路;方法;管理模式

一、前言

大学生集体资金主要指大学生班费、社团费、兴趣小组及类似集体自然组织的活动经费,是组织成员自发筹集维系组织生存和便于组织管理所发生的人财物等各种耗费。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我国家庭收入水平快速提高,大学生支付能力随之增强,使得学生在大学期间有条件凭业余爱好参加自己喜欢的学生社团,也促使了大学生集体资金形式多样化,数目可观,但管理手段和方法跟不上,导致资金管理者收支随意,其他同学“谈费色变”现象的发生。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大学生不存在缴纳班费、社团费等,而我国大学生班费(学生的社团费等)客观存在,也是必然存在。目前,该资金全部由班级(社团等)自筹自管,至今没有正式提升到学校宏观管理层面上,也没有一个专业的规范可行的管理模式。所以,管理混乱,诸如该领域的乱收费、开支随意、账目不清、私自占用乃至贪污等问题层出不穷,践踏了学生的利益,伤害了学生的心灵,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产生不利影响。

二、研究思路及方法

为了使得大学生集体资金能够“规范、合理、便利、高效”管理,针对大学在校班级和社团等团体展开班费、社团费等集体资金管理情况调研,揭示学生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探索最佳管理模式。首先,围绕大学生集体资金的筹集和运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其次,选择相关人员为调查研究对象,主要面向高校大学生和负责学生管理的班主任、辅导员及代课老师;第三,对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大学生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专业视角分析其原因,利用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对资金管理的要求,设计提出了大学生集体资金的“一站式监管”模式。该模式主要考虑了这样几个关键问题:一是要充分利用《会计法》的严肃性、《会计准则》的严密性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约束性来设计本模式;二是该模式的可操作性要强。对于这种“尴尬资金”不能纳入官方正轨管理,要全权由大学生自我管理,具体对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要求不能太高,相关专业教师或部门工作人员作为顾问指导工作;三是班级(社团等)资金使用灵活便利;四是从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集体资金管理问题,统一。

(一)模式运行原理

1.学校(系、部)集体资金管理站,负责全校(系、部)的大学生集体资金一站总控管理,隶属于校(系)学生管理的负责机构,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2.校(系)集体资金管理站职能及机构职责分工。(1)管理站职能:管理站是下属各班级(社团等组织)的资金管理、核算、监督工作的指导部门。其管理职能是根据班(社团等)维持和发展计划编制和下达资金预算,并对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总结报告。(2)管理站行政部职责:①负责管理站的日常公共事务协调与管理;②负责行政政策的上传下达;③负责管理站外部事务沟通协调;④负责管理站的维持和发展工作。(3)管理站财务部职责:①负责账簿建立、管理和登记工作;②负责接收和审核下属各班级(社团等组织)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并记账核算;③负责登记和保管各资金中心数据信息簿;④负责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和预留印鉴。(4)管理站审计部职责:①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基本财务控制制度,包括财务记账制度、财务审计制度、财务稽核制度;②负责监督本站各种财务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③负责纠正各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偏差;④负责审查本站和下属班(社团等)违规行为,保护大学生资金的安全与完整;⑤根据相关制度,详细认真查审下属单位(班(社团等))账务资料信息,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5)管理站稽核部职责:①负责稽查本站账簿资料信息的合理性、合规性及有效性;②负责稽查本站与下属单位(班(社团等))账务资料信息的一致性;③负责进行下属单位的资金盘点工作;④定期出具稽核报告。3.班级(社团等)资金中心职能及职责分工。(1)班级(社团等)资金中心职能:资金中心是班级(社团等)的资金筹集、保管、运用的管理部门,接受上级校(系)资金管理站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本中心下属机构共同协商制定本中心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沟通,将资金管理意见和建议及相关管理政策规定及时上传下达。组织审议费用开支方案。(2)资金中心筹集部职责:①负责合理开发资金筹集渠道;②负责本组织的资金收缴和记录工作;③负责与本组织的资金保管部进行资金移交及记录工作;④负责出具并张贴资金筹集及收缴情况公告;⑤负责结余资金的退还及记录工作。(3)资金中心保管部职责:①负责接收本组织资金筹集部的移交资金及记录工作;②负责妥善保管本组织的全部资金;③负责按照本组织资金稽核部的规范支付凭证办理资金结算;④负责记录资金支付信息并及时传递结算凭证;⑤参与本组织的资金盘点工作;⑥负责结余资金的移交及记录工作。(4)资金中心使用部职责:①负责考察并提出本组织资金使用方案;②负责取得资金支付凭证、办理审核手续及信息记录工作;③负责与资金稽核部进行支付凭证交接工作;④负责定期出具并张贴资金开支情况公告。(5)资金中心稽核部职责:①负责检查资金筹集和收缴工作合理性及资料记录规范性;②负责检查本组织资金保管日常工作规范性;③负责本组织资金盘点工作;④负责掌握市场行情和资金使用合理性审查工作;⑤负责本组织凭证审查、保管及报送工作;⑥负责本组织资料信息与上级校(系)资金管理站账务资料信息核对工作。4.大学生集体资金一站式管理工作简易流程。(1)流程图示(图3)。(2)流程解读。①资金中心筹集部移交资金给保管部。②资金中心使用部将制定的此次资金开支计划交给稽核部。③资金中心的稽核部将计划经过征询、签批手续完备之后交给保管部。④资金中心保管部履行资金结算手续,取得结算凭证。⑤资金中心将取得的结算凭证交给稽核部,由稽核部完备审批手续。⑥资金中心依据完备手续的原始凭证送交管理站财务部报账记账。⑦管理站稽核部对本站财务部账务进行稽核、对资金中的各部资金、信息登记簿和凭证进行稽核。⑧管理站审计部对本站各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各部工作及账务信息进行稽核。5.班级(社团)资金中心的资金运动流程。

(二)该模式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