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例6篇

科技金融行业研究

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文1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科技业务;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2096-3157(2020)20-0146-02

一、引言

通过结合各种智能化设备以及技术,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科技业务得到了广泛的发展。这种发展并不是商业银行自身决定的,而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而推出的一种顺应时展的业务。目前商业银行的金融科技业务涉及环节众多,主要涉及信息系统的运营以及维护、风险控制、风险管理等诸多环节。因为这种智能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与传统商业银行发展的风险不同,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格外重视,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以此来推动商业银行稳定发展。

二、风险管理面临挑战

1.信息安全方面

信息安全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核心,同时信息安全的风险管理也是商业银行金融科技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就目前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发展情况而言,其安全方面主要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缺乏完善化的风险监管规则。人工智能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相关的法律约束还没有完全跟上,部分领域内的规章制度仍然呈现空白状态,数据信息的安全并不能完全得以保障。除了缺乏硬性的法律规定之外,在金融系统整个行业内部,尚没有形成完善的行业准则和具体规定,金融科技的安全标准仍然没有统一,这也就意味着整个行业的数据信息安全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状态,一旦发生问题,不仅是商业银行,还包括金融科技的消费者,其合法权益都会受到侵害。

(2)缺乏防范数据安全风险的措施。风险管理并不意味着出现风险之后才能管理,而是要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结合应对措施,达成对风险的防范。目前商业银行在应用金融科技建立数据库时,缺乏对数据安全风险的识别,不能有效识别各种病毒,对数据库的维护以及运营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不能有效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是商业银行数据库发展过程中比较严重的问题。

(3)评价及预警机制。金融科技信息风险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假如不能及时避免滞后性带来的影响,使用金融科技业务时必定会伴随着大量的风险。通过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对风险的技术以及危害性进行评估,并及时准备好相应的预警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风险,降低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端口信息传输缺乏有力的风险监控。商业银行其内部缺乏完善的风险监管规则,这也就意味着相应的监管工作无章可依,监管工作有效性并不高。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要在金融科技平台上进行实现,信息从传入到传输,存在缺乏监管的情况,其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一旦出现信息泄露的问题,那么极有可能会对商业银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甚至会导致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发生。

2.信用风险方面

伴随着金融科技业务发展的另一大关键问题,就是信用风险问题。目前,商业银行金融科技的信用风险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缺少信用数据规范文件。关于性能约束这一方面,我国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标准,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完全建立,所以无法准确收集信用数据,更无法做到深度处理与分析,这种环境下,信用数据的监管有效性并不高。关于个人信息在信息端口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其并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以进行保障,即便是有,也只是大方向上的一些宏观保障,并没有细化到具体细节。

(2)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低。当前商业银行关于信用风险的管理活动,一是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缺乏相应的管理意识,导致目前的信用风险管理质量并不高。以区块链金融领域为例,其主要内容是增信,如何在保证信用评价具备极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对增信的手段进行完善,是其领域发展的关键问题。

(3)完善化信用风险甄别机制。关于信用风险的甄别机制,仍然存在有待完善的空间。当前的信用风险甄别,并没有做到将所有风险如数发现的地步,在定位目标方面,当前的甄别机制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中国金融科技平台进行信贷时,对其风险评估质量不过关,容易给商业银行带来额外的损失,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风险。即便是发现问题,对数据信息进行风险提示,因为信贷风险的组合不同,所以导致在监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无法进行准确的风险预警。

3.内控风险管理方面

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另一大重要措施就是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也是其经营管理的重点。在人工智能时代下,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在人工智能时代下,数据信息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同時,获取数据信息的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风险管理对数据信息的获取以及处理的要求更高。不管是商业银行本身,还是金融科技平台,双方在面对客户时,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可能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带来一定的风险,不管是商业银行还是金融科技平台,都无法最大化保障数据的安全性,但如果因为人为因素或者平台本身的原因出现问题,那么很有可能给商业银行以及客户带来相应的损失。金融科技操作需要依靠计算机为载体,而对计算机进行操作的则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对金融科技业务并不是很了解,导致业务与技术之间无法做到有效连接,使得内部控制风险岌岌可危。除此之外还缺乏完善的动态监控体系,使得风险并没有处在一个动态的监控范围之下,对风险信息的接收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地应对风险,导致风险极有可能恶化,造成更恶劣的后果。在信息网络背景下,传统的审计标准以及方法并不足以应对商业银行的新风险。

三、信息安全的风险管理综合体系

1.确立信息安全的风险管理综合体系

为了更好地保障商业银行的信息安全,加强内部的风险管理,必须建立一套针对信息信息安全到风险管理综合体系,并将这套体系融入商业银行管理当中,真正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到作用。确立信息安全的风险管理综合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确立管理规则。基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不同,在确立管理规则时,需要以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结合信息安全的行业准则,提高管理规则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当然针对金融科技的风险管理规则绝不能像传统风险管理规则一样,网络具备开放性,在设置管理规则时,必须结合网络信息安全法律等相关规定,制定合理合法的管理规则。在明确管理规则之后,将管理规则融入到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当中,成为内部体系当中的一部分,真正为商业银行的运转提供保障。除此之外,对员工进行专业的规则宣讲,提高其专业能力,以便在风险来临时,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

(2)确立数据安全的风险防范专项机制。通过确立数据安全的风险防范专项机制,提高金融科技平台的安全防范水平。这个机制必须以科技平台为载体,主要防范内容放在数据库的运行和维护中,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以及防范,真正提高金融科技平台的安全性。为了加强防范专项机制的有效性,可以根据商业银行主体单位数据安全水平进行划分,紧急的事情紧急处理,日常的事情日常处理,保证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可以做到符合各个阶段的发展以及应用。

(3)制定预测反馈机制。通过制定与评估专项机制,对银行推出的相关科技产品、服务进行相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估与反馈。通过此举,可以及时发现商业银行推出的相关产品以及服务是否存在问题,假如存在问题,那么便可以及时进行解决,防止出现额外的风险,带来额外的损失。除此之外,还可以为商业银行后续的产品以及服务提供标准参考,提高商业银行的产品、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发展水平。

(4)制定数据传输的预警机制。提前对数据传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概率,在遵守保密规则的基础上,明确金融科技平台在维护运营过程中的责任分属,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高金融科技平台运营维护水平,从而提高数据传输预警机制的有效性,使信息在各个端口之间传输的安全有所保障。

2.逐步完善化信用风险的评审

在大时代的背景下,围绕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通过完善信用风险的评审,可以有效提高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此项专项机制中包括加强对客户的信用风险分析,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帮助银行更好地定位客户群体,减少信贷风险。另外,通过完善信用风险的评审,可以更好地简化贷款主体的无用信息,提高其信息搜集的准确性,提高搜集效率以及搜集质量,并对最终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提供数据支持,提高商业银行决策的科学性。这项机制的设立,不仅是为了加强银行内控,预防风险,其还有另外一个作用,那就是帮助信贷部门,加强对客户的审查,以便可以作出正确的决策。

3.注重对风险的各项监测

要想加强风险预测以及防范,就必须让风险处于一个动态监测过程中,其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能够带来风险的因素太多了,通过对风险进行各项监测,比如后台数据、硬件质量等,预防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做出紧急预案,防止风险来临时缺乏措施应对,造成更恶劣的影响。而且当前的金融科技环境比起传统的金融环境具有更多的未知性,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内容,除了原先金融领域当中的交易主体的信用风险之外,又增加了科技平台风险、安全信息管理风险等。不过通过加强对各项风险的监测,强化其内部财务管理,完善相应的审计标准,准确动态监测风险的任何变化,可以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数据和其他支持。

四、结语

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文2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本文在科技金融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科技金融概念,并从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主体、功能、结构、目标和内容等方面构建其理论框架。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的构建拓展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畴,开辟了农业科技金融这一新的研究领域,对于实现科技创新战略、“四化”同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科技金融 农业 理论框架 逻辑起点

引言

农业科技金融是在科技金融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农业自身的特征,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畴限定在农业领域,实现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其研究范畴、研究对象以及本质等重要概念都需要进行科学的界定。本文首先依据历史的逻辑对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演进进行回顾,进而对农业科技金融的一些重要概念进行解释,最后构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的构建是科技金融理论研究的拓展,对未来科技金融在农业领域的发展也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

从历史的研究逻辑上来看,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农业科技金融导入阶段、农业科技金融的铺垫阶段和农业科技金融正式登上历史舞台阶段等。

农业科技金融导入阶段是指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以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下农业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阶段。在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初期,国家政策主要是推动科技和金融的融合、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在这一时期,科技贷款、风险投资等形式也开始起步,但金融资源的配置并没有体现市场的特点,更多的是将金融元素“有计划”的引入科技领域,以实现资金对科技的支持。

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铺垫阶段是指国家开始从政策层面重视农业科技与资金的结合,这其中又分为农业科技金融雏形期以及农业科技金融形式不断创新的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至2009年这一阶段。这一时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风险投资等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同时科技金融的其他形式更加的丰富,并且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形式日益成熟。

农业科技金融概念的提出源于2010年7月首届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举行。这次大赛开创了农业科技企业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新模式,创新了农业科技领域科技管理体制,延伸了科技金融的研究范畴,也为农业科技金融的研究发展提供了鲜活的实证材料。

上述对农业科技金融发展历程的回顾表明,农业科技金融的提出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而不断演进的。

农业科技金融理论体系的构建

(一)农业科技金融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起点

鉴于国内对科技金融的研究还刚刚起步,相关的理论体系还很不成熟,本研究借鉴目前农业科技金融工作的实践,总结农业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经验并加以提炼,进而构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这一过程遵循归纳式理论构建模式,属于理论构建研究。

本质是学科理论体系中最基本、最抽象、最简单的一个理论要素。本文采用本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是认识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起点,从本质出发,可以把农业科技金融理论结构中各要素有机统一起来,且有利于农业科技金融各项工作更好地运行。

(二)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构建路径

本文借鉴了其他学科理论的构建过程,以本质为起点来构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三)农业科技金融理论体系构成要素

农业科技金融理论的构成要素包括: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主体、功能、结构、目标和内容。

1.农业科技金融的本质。农业科技金融可以理解为一个产业概念,即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就可称之为农业科技金融。具体而言,农业科技金融的完整概念应该是:在一定制度背景下,汇集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在农业领域的有机结合,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安排。该定义需要进一步说明:

政府和市场的结合。由于农业的弱质性、较低的资本产出比和较高的风险等特性,使其很难吸引市场化的金融资本进入该领域,再加上我国农业科技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等特点,所以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以财政性的资金为主。但是完全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在资源配置上又有一定的缺陷。这就需要在农业科技投入的方式上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大胆的创新。

农业科技金融是一种创新活动。农业科技金融是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农业科技创新对金融创新有需求,农业科技创新要求金融工具或是金融服务形式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来满足包括融资、分散风险、监管在内的各种需求。

农业科技金融是全社会投入性活动。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特点,需要政府、银行、科技企业自身、担保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进行资金投入的一体化组织构架和机制。

2.农业科技金融的主体。一是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根据前面对农业科技金融定义的阐述,农业科技金融需求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融资需求、农业科技金融服务需求。其需求主体包括:农业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政府和农民等。其中农业科技企业是农业科技金融的主要需求方。

二是农业科技金融供给方。与农业科技金融需求相对应,农业科技金融供给包括:资金供给、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供给。供给主体包括: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政府和个人等。其中,投资机构是农业科技金融最有潜力的供给主体,在提供资本的同时,还能提供人力资本、企业管理方法及社会资源等附加服务。

三是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是连接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和农业科技金融供给方的桥梁。中介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科技中介机构;另一类是金融中介机构。

科技中介机构。科技中介机构是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机构包括: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担保公司、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等。

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指科技创新主体的融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性机构。包括:信用评级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咨询公司、以及各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供给方和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及其活动构成了农业科技金融市场。

3.农业科技金融的功能。满足科技资源的融资需求。解决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农业科技金融的核心。农业科技企业在起步阶段无足够的固定资产,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类的“软”资产很难变现和估价,导致传统的金融机构不愿意对其融资。再加之在科技创新的整个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现阶段无论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探索科技银行、建立政府引导基金,还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都是为了解决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为科技工作提供包括融资、担保、评价、监管在内的一系列的服务。在融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融资前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融资过程中的融资担保,融资后的监管等诸多问题。因此,农业科技金融不是简单的投融资体系,而是包括投融资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政策法律体系等的一个完整的综合体系,其作用是为了满足融资以及为融资提供相关的服务。

4.农业科技金融结构生物学视角剖析。和DNA的双螺旋结构相似,农业科技金融也呈现出双螺旋结构。农业科技金融的双螺旋结构的原理和特点可以概括为:

第一,农业科技金融的双螺旋结构中,农业科技和金融分别是两条主链,这两条主链也呈现反向平行的方式。农业科技金融实际上是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结合,是从结合到高度融合的演进过程。当农业科技与金融达到高度融合,农业科技金融也就达到了稳定的结构。第二,科技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会有不同金融的工具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来配置金融资源。这就实现了农业科技与金融的“配对”。第三,碱基对不同的排列顺序构成了DNA分子的多样性。在农业科技金融当中,由于金融资源与农业科技活动结合方式的不同导致了农业科技金融形式的多样性。第四,在农业科技金融当中充当“氢键”的是一系列的运行机制,包括:农业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信息共享、财政投入、金融支持、风险管理以及创业风险投资等一系列的运行机制。第五,DNA处于一定的环境当中,不同环境会对基因的表达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样,农业科技金融也有一定的外部环境,即政府一系列的政策以及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5.农业科技金融的目标。当农业科技金融双螺旋结构稳定后,就会实现农业科技金融的目标。具体而言,农业科技金融的目标可以分为初级目标和终极目标。

初级目标是帮助农业科技资源解决融资问题。农业科技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但是在科技创新的初级阶段对金融资本有着巨大的需求,而该需求是农业科技企业自身难以提供的。农业科技金融能够用金融资本来孵化、支持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最终目标则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四化”同步。农业科技创新是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驱动力量,但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将农业科技与金融结合,就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为农业科技注入大规模的资金,不仅可以解决农业科技的资金问题,而且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浪潮。

6.农业科技金融体系内容剖析。农业科技金融的体系分为农业科技金融的投融资体系、农业科技金融的支撑服务体系、农业科技金融的政策法律体系三部分。

农业科技金融融资体系是为了满足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按照金融制度的一系列规则,而建立的资金融通系统。农业科技金融融资体系的主要功能是将金融资源进行聚集,然后再进行相应的配置。在借鉴国内外融资体系建设,并结合目前我国融资体系现状的基础上,农业科技企业融资体系应呈现出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主,银行间接融资体系和政府支持体系为辅的结构。

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文3

【关键词】 科技金融 高技术产业 湖北省

一、引言

当前,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也是实行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科技创新离不开要素的投入,特别是与金融发展密不可分,因此衍生出科技金融这一概念。在本文的定义中,科技金融是涵盖科学技术研发、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一系列与之相关的配套金融资源以及政策支持服务,其本质上还是一种金融资源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紧密结合,形成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科技金融目前发挥的效果如何,以及各个变量作用方式的分析在学术界还存在不同的侧重点。当前研究主要关注于以下几方面:对科技金融这一概念进行理论定义(赵昌文,2009;房汉廷,2011;洪银兴,2011等),一般存在着广义和狭义的内容范畴;科技金融指标变量的选取,包括产出指标(王海、叶元熙,2003),金融投入指标(吕江林,2012)等;金融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作用研究(林毅夫、李永军,2001;余泳泽,2011;R.Levine,1993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例如科技企业融资困难、对科技金融某一指标(例如政府投入)作用机制的研究、全国层面科技投入产出分析、科技金融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及实证分析、高科技园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构建等。

上述文献对于了解科技金融含义以及对其作用效果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但较少根据实际情况对省际层面进行研究分析,同时对于作用机制、指标的选取上缺乏经济理论的解释。目前我国完整的科技金融系统尚未建立起来,其作用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的贡献之一在于,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定义科技金融系统,不仅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作用机制分析,同时对于系统中各个具体变量对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作用效果进行了分析梳理,从而对整个作用机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贡献之二,在于通过具有代表性的省际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当前科技金融实际运行情况,通过实证来验证在经济理论下对科技金融作用情况的预期,并且对实证结果做出了具体分析,而不拘泥于先前的研究成果。

二、科技金融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分析

从总体来看,科技金融作为一种要素投入资源,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的作用可分为直接、间接两种:

第一,从直接作用来看,科技金融是作为一种资金来源,属于资本要素投入。鉴于高技术产业自身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二者存在高度契合,因此,科技金融在资金供给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资金投入到具体企业中,不管是购买装备、建设厂房、研发试验等等都是推进产业发展,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高技术企业风险较大的特点,许多高技术企业同时还面临一定的融资困境。

第二,从间接作用来看,科技金融这个体系发挥的功能不局限于提供资金支持,本文将其归纳为“延伸效果”。例如,风险投资机构还可以进入决策层,通过市场化管理对经理人进行激励约束,或者经验丰富的风投机构能够直接参与企业运营管理,利用自身专业化优势监督指导投资决策,辅助企业创新成功;通过成立高技术产业引导基金带动民间资本对增加对初创型高技术企业的投资;专营的科技银行除了降低高技术企业融资成本和门槛之外,还开发出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在融资的同时加强了对高技术企业发展、管理质量的监督,间接促进企业成长。总之,间接作用的表现就在于,除拓宽基本的融资渠道之外,在提升服务企业的经营水平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针对上述归纳的直接、间接作用方式并结合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目的在于探究针对湖北省科技金融结合效果如何。鉴于科技金融系统中既有企业自由资金、政府配套专项投资,也融合了金融市场的资助,作用方式各有差异,同时交叉重叠的政策也会使最终作用效果复杂。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科技金融系统中各变量进行具体分析。

本文认为企业自有资金代表着研发最原始的投入,是科技金融系统中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通过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阶段特征以及配套的融资方式可以总结出,企业自由资金投入明显的特征是高效,即不仅能够促进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而且效果显著,这通常与资金的稀缺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方式、重视程度等有关,因此在本文的体系构建中,特意搜集了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代表着企业内部自有资金的投入)这一指标,来进一步证实企业自由资金的作用效果。

对于政府财政经费对R&D投入而言,目前的研究结论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多数研究表明政府科研资助对企业研发有激励作用,但李左峰等(2012)学者通过细化政府补贴类型后总结出,政府R&D补贴对于企业创新绩效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都存在,既取决于企业技术商业化能力,也取决于企业自身技术能力和水平,还可能受到企业所有制、研发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最终结果要根据样本的情况实际分析。本文正是沿着这一思路进行下去,根据具体样本数据的可获得性进行分析再看实际效果。

对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效果(包括银行贷款、风险机构投资等),目前的研究结果相对一致。理论和实证层面都证实金融机构的支持对于企业融资进而研发、产业化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后续的实证中,本文会根据实际情况,去验证其对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效果。

三、实证研究――以湖北省高技术产业为例

湖北省地处东部沿海向西部内陆地区过渡地带,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支点、中心和全国交通枢纽,科教文化资源位于全国前列,同时承东启西肩负着产业转移和升级的战略地位。因此,在发展模式上湖北省要力争从物质要素投入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使经济增长更多依靠自主创新、管理创新和劳动者质量的提升,并且要强化创新驱动的政策环境。湖北省在科技创新驱动方面一大亮点是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后全国第二个部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科技部公布的最新全国高新区排名,东湖高新区综合排名列第三位,其中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国高新区排名第二,显示出较强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在2009年国务院的批示文件中明确指出,东湖高新区可以参照中关村科技高新区的有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探索科技金融高效合理的作用机制不仅是东湖部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湖北省“十二五”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湖北省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战略支点作用的发挥都具有重大意义。鉴于此,本文选取湖北省作为研究对象,探索科技金融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试图揭示其中的作用关系并找出当前科技金融所取得的成效,并湖北省为科技金融体系的健全完善提出相关的建议。

1、数据与变量说明

本文着重考虑科技金融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和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最终选取的样本周期为2003――2011年,以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政府财政投入、金融机构贷款数、创业风险投资数量构成研究变量,数据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年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其中的创业风险投资数量通过《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整理补充得到。

所选变量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科技金融变量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变量。变量的选取参考了近年来国内外关于金融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研究,其中,高技术产业发展变量包括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从衡量角度来看,高技术产品出货值可作为“量”指标,有效发明专利数作为“质”的指标。考虑到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只是一种小的改进(叶子荣,2011),所以选用有效发明专利数作为衡量企业年度创新能力的一个指标,代表技术的突破性;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高技术产品出货值可以反映出高技术产品技术的可信度、成熟度以及技术附加值,是高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直接的体现;因此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指标的经济含义,选取这两项来衡量高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科技金融的四大变量是本文的主要解释变量。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代表着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对于我国相当部分尤其是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来说,企业自有资金是其初始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代表着科技金融体系中底层的投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财政投入代表国家层面资金对科技领域的支持,是科技金融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技术创新基础保障,一般是通过对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配套的税收优惠、贷款担保、引导基金等方式来促进高技术产业创新活动;金融机构贷款数主要是指政策性、商业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对高技术产业资金支持力度,在信用体系健全的情况下能够有效缓解科技创新的资金压力,从而起到促进作用;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对于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技术企业融资非常重要,并且如前文所述,经验丰富的创投资金还代表着对高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创新管理,既通过融资直接支持创新活动,也通过管理间接带动高技术企业的发展。

为了下文分析方便,下表对文章中所涉及的变量及其缩写做了整理,便于分析。

2、计量模型

鉴于文章分析目的和数据特征,以及前人所研究成果,本文选用最普遍采用的Cobb-Douglas生产函数形式。科技金融促进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函数表示如下:

Techi=ARDF■■GC■■FC■■VC■■e■ (1)

其中Tech代表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指标,代表着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RDF、GC、FC、VC分别代表研发项目内部支出经费、政府财政经费投入、金融机构贷款数、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坠,?注,?酌,?准,?浊分别代表企业内部资金投入、政府资金投入、金融机构投入、风险投资投入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弹性。e代表随机误差项。

考虑到本文分析中所用样本数据较少,为解决内生性和自相关等问题,先对(1)式两边同时取对数,得到下列(2)式:

lnTechi=lnA+?琢lnRDFi+?茁lnGCi+?酌lnFCi+?准lnVCi+x (2)

进一步使用GMM(广义矩估计)方法进行检验。GMM方法不仅在动态面板数据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在时间序列数据和横截面数据中也有理论意义。对于有限样本来说,其估计结果也会更有效。因此,最终使用GMM方法验证模型为上述(2)式。

3、实证结果与分析

从实证结果来看,总体来说科技金融指标变量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有着较好的解释能力,下面对科技金融具体变量的解释能力做详细分析。

(1)从高技术产品出货值这一指标变量来看,研发资金投入和创业风险资金投入作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的,且都为正向关系。政府财政支出和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贷款对于高技术产品出货值解释力明显不足,鉴于这两项投入资金的作用机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偏误,直接拨款和贷款的目的性和影响可能会打折扣。目前,湖北省科技金融尤其是针对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融创新体系还有待于提升,特别是科技银行在对高技术产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上需要加强,需要对高技术产业金融服务进行创新,落实好金融投入特别是科技银行对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的作用(殷兴山,2010);相比较而言,企业自有资金支出(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和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对高技术产品出货值促进作用则较为明显,尤其是企业内部R&D项目支出经费每增长1%,能促进高技术产品出货值增加约1%个单位;创业风险投资数量每增加1%,相应能提0.1%的出货值,符合分析预期,反映出这两项资金在使用效率方面比较高,成为缓解高技术产业融资压力、分散风险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从有效发明专利数来看,企业内部R&D项目支出经费数和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贷款数在5%显著性水平下作用显著为正,符合预期的分析。企业内部R&D项目支出经费弹性最大,每增加1%的企业R&D投入会带来0.32%单位的有效发明专利产出。作为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最直接的指标,有效发明专利数直接体现出企业的研发能力,企业R&D经费和市场创业风险投资数量是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强有力的,代表着高效率的资金投入。实证一方面说明企业目前是而且应该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活动的资金配置效率要高于政府投入和金融机构的投入,另一方面说明,高质量的创业风险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中,对其科技创新活动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这有区别于对高技术产业出货值的影响。对比可以看出,科技金融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影响更主要还是表现在其创新研究领域,金融市场的效率大于以政府为主导的投入,这也为今后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制定和改善提供了一定方向。

(3)无论是对高技术产业出货值还是有效发明专利数而言,政府资金投入都不显著,缺乏解释力。对于政府资金投入效果目前已有专门的细致研究。由于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与科技体制发展的不同步,会导致政府资金投入的滞后性;对于湖北省而言,政府资金投入的滞后效应为3-4年,高于发达省份的平均水平;现有政府直接投入还包括直接拨款、低息贷款、政府采购等内容,各类政策的投入效应交叠或者抵消,较难分析出实际的作用效果。本文分析认为,现阶段政府资金投入作用不显著可能是多部门管理政府配套资金导致资金定位不准确,最终影响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主要是构建健全的科技金融投入体系,弥补市场力量的不足,因此政府投入主要是针对初创期和成长期面临突出融资问题的高新技术企业,而在中后期应该让位于主要的市场金融资源来配置科技金融服务。受数据获取的限制,本文没有对不同阶段企业政府资金投入的效应区别分析,也可能是造成政府资金投入不显著的原因。总之基于本文的实证研究,政府资金投入的效果问题值得重视,在资金的投入方式、数量、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也许会有值得完善之处,以最大程度发挥政府对高技术产业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1、结论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分析了科技金融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的影响。实证部分以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和配套的科技金融系统为研究对象,在考虑数据的经济意义、可得性以及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最终选取2003-2011年度数据,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等七个变量,分析了科技金融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的绩效问题,得到的结论如下:第一,在本文所讨论的科技金融体系中,企业内部R&D经费支出和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对于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作用最为明显,表现出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率,代表着目前高效、专业化的资金来源,另一个较为显著的影响因素是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对高技术产业贷款,也是科技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二,政府资金投入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作用不显著,可能与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有关。

2、政策建议

(1)政府应该探究对高技术产业财政投入方式,重点是初创期和成长期阶段,同时提高资金投入的管理方式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在引导基金、税收优惠等方面与财政直接投入相配合,协调配合提高政府资金投入的效率。

(2)鼓励现有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宽科技融资渠道,创新并开发推广符合高技术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例如知识产权抵押、健全信用体系、设立专营科技银行、降低信贷门槛以及调整绩效评估考察方式等,使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能够在科技金融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重视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在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过程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规模和质量,特别是在初创期和成长期助高技术企业一臂之力,同时创业风险投资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经营管理的专业性,积极参与到科技企业前期的经营管理中,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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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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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文5

关键词:科技金融体系;生命周期理论;科技服务平台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5)-0033-08

一、科技金融概述

(一)科技金融的定义

“科技金融”一词是中国人的独创,是在上世纪90年代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不断融合之下产生的。

从广义上看,科技金融指的是科技与金融之间的互补关系,金融促进了科技的发展,而科技的进步同时促进金融深度与广度的增加。中国科技大学教授房汉廷将科技金融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科技金融具有创造性,科技创新活动可以经过科技金融渠道转化为具有商业性质的融资行为;二是科技金融是一门将经济与科技相结合的技术,是经济增长之动力所在;三是科技金融是一个过程,科技创新的活动可以变为创造财富的工具;四是科技金融可以使金融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科技金融可以使金融资本通过科技异质化的配置从而获取具有高附加值的回报。

从狭义上看,科技金融是一个经济领域的特定术语,主要指的是金融对科技的支持作用。《科技金融》作者赵昌文教授认为“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技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业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内金融体系实情出发,我国商业银行存在信息、资本、客户资源等固有优势,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综合化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对科技金融的贡献不容忽视。从商业银行角度看,科技金融是金融资源供给者依托各种创新平台,通过对金融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创新,为科技型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提供金融服务。具体业务包括金融资源配置、金融产品设计等,以促进科技型企业对金融资源或资本需求的内生性优化,进而保障企业技术革新有效提升,推动整个高新技术产业链加速发展,最终形成一种良好的金融生态。

(二)科技金融体系概述

科技金融体系是指完成科技金融流程所需要的参与者、资源与模式的总和。随着科技金融探索的不断深入、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体系会不断补充与丰富。

科技金融市场参与者可以分为供给者、需求者、中介方。科技金融供给者是指各类科技金融机构或个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者等,它们为科技金融需求方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股权或债务融资;科技金融需求者包括科技型企业、科技研发机构等,它们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具有不同的融资需求,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与科技金融工具的发明几乎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科技金融中介方包括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它们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减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强互信,同时提高整个体系的运行效率。

就目前科技金融环境而言,科技金融资源主要包括六大类:一是科技财政资源,指的是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或是财政预算等方式支持科学技术活动。在市场失灵与市场残缺的情况下,科技财政资源能为科技活动的研发与开展提供十分重要的金融支持。二是科技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发展或科技活动开展提供的债务性金融支持。根据供给者身份的不同,科技贷款可以分为商业银行科技贷款、民间金融科技贷款以及政策性银行科技贷款。三是科技保险,是指以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针对科技研发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科技金融系统性风险,由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补偿。根据保险经营者与运营机制的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科技保险和商业性科技保险。四是科技资本市场,是指除创业风险投资之外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科技资本市场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等。五是创业风险投资,是指投资于高成长潜力企业,通过企业的成长增值、股票变现获得收益的融资渠道。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运营目的进行划分,可以将创业风险投资分为私人创业风险投资和公共创业风险投资。目前创业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的速度与规模正迅速扩大,不少政府与企业都已参与其中。六是外部文化环境。每个国家都有各自引以为傲的文化与历史传统,也有着各具特点的经济和法律体制,这些对于科技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以及运行水平都有着不同的影响。

科技金融的运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政府主导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财政投入、政府担保等形式进行宏观调控,实现资源分配。在科技型企业发展初期,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尤为重要。目前在国际上采取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的国家以以色列为代表。二是资本主导模式。该模式注重直接融资,证券市场对于科技型企业的成长非常重要。采取这种科技金融模式的国家,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较为发达,证券流动性高、资金流动性强、创业风险投资的体系也较为完善。在国际上主要以英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为代表。三是银行主导模式。该模式商业银行扮演了重要角色,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间接融资。商业银行可能会参与科技型企业的日常管理,甚至可能持有科技型企业一定的股份,银企关系十分密切。国际上采用银行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的国家主要是日本与德国。

目前,我国尚处于科技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离不开政府的引导。随着科技金融的不断发展,运行模式会从政府主导型向资本主导型或银行主导型转变。事实上,我国间接融资规模已占绝对主导地位,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在资本、信息获取、政策传导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这决定了商业银行是科技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金融资源供给者。

(三)科技金融文献综述

关于金融支持科技企业与技术创新的最早论述,首见于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详细地论证了货币、信贷、利息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当今,国内外关于科技金融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从基本理论看,由于技术创新具有较高风险,科技企业进行融资的成本普遍较高。金融市场具有风险分散功能,从而有能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国外研究中,Saint-Paul(1992)从理论上论证了上述观点;Bencibenga and Snith(1995)运用世代交叠模型论证融资成本与融资期限长短的关系,发现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选择偏好。国内研究中,孙伍琴(2008)比较了不同国家金融体系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李新功(2011)研究论证了金融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出政府与金融相融合的混合信贷体制;林三强等(2009)采用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分析我国金融结构与技术创新间的关系,得出金融结构优化是技术创新原因的结论。

从融资方式看,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具备信息、谈判、监控的独特优势,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作用十分突出。国外研究中,Rajan(1992)指出,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会引导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项目;Stulz(2000)指出,商业银行的动态监控功能可及时发现科技型企业的信贷风险,并采取相应行动减少损失;Herrera(2007)采用实证检验方式,证明科技型企业与银行的长期信贷合作能提高创新的积极性。国内研究中,吕珊珊(2005)认为技术领先国家多倾向于构建证券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而技术追赶国家则多倾向于构建银行中介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因此我国发展科技金融采用信贷支持模式前景广阔。

从政策支持看,相关学者对政府在科技金融中扮演的角色进行研究,观点不一。国外研究中,Hyytinena and Toivanen(2005)基于芬兰的政府行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政策支持弥补其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落后的不足,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Leleux and Surlemon(2003)分析了欧洲的政府行为,发现政府的公共投资并未挤出基础私人资金,在总体上促进了创业投资。我国研究中,闻岳春、梁悦敏(2008)研究设计以“风险投资管理局”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机制,包括投资对象的综合评估与筛选、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融资方式、政府对投资公司的配套服务与支持措施等;闻岳春、周怡琼(2009)提出构建我国技术创新投融资生态体系,该体系涵盖了政策和法规支持、多重融资渠道与辅助体系等。

二、科技金融体系的融资供需结构分析――以湖州市为例

科技金融的理论属于宏观上的概念,科技金融的实践离不开地区特色与实情。从全国范围看,国家采用划分高新科技园区,设立科技金融试点城市等方式,将科技金融资源与地方实情相融合。国家高新区是我国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主战场。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88个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最紧密的区域。不同的区域结合自身特色,探索各自的科技与金融相结合道路。科技金融试点城市是由国家科技部牵头、一行三会协作的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项目,是进一步推进科技与地域性特色金融相结合的重要工作。

为深入分析科技金融体系的融资供需结构,本文选取部级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浙江省湖州市作为研究对象。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市辖吴兴区、南浔区两区,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三县。湖州市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已有三年时间,已建立相对完整的科技金融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13年4月19日,湖州市被科技部批准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国有12个城市获得该荣誉称号,浙江省仅湖州市和杭州市榜上有名。2013年9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第二批18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湖州市名列其中,示范期为3年。此外,长兴县、吴兴区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安吉县被列为“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在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实践中,湖州市一直致力于发展地域化特色金融,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湖州市开展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的目标是:既实现科技型企业融资质与量的保证,又实现科技金融体系融资供需结构的匹配。

(一)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结构

1、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

科技型企业的运作特性决定了与一般企业在融资需求方面的巨大差别。科技型企业的运作特征包括:(1)高投入。主要指科技型企业创新门槛高,科技项目从研发到投产需要耗费大量资源,且成本高昂,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后盾;(2)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科技型企业经营时伴随着创新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新兴产品或服务一旦被市场所接受,能够获得丰厚的收益,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容易极端化,或者发展势头非常好,或者面临破产;(3)中小型化。目前,资产规模小、员工人数少是科技型企业的主要特征之一,科技型企业在发展初期只需要数量较少的优质人才即可运营,在大规模投产之前,对固定资产的要求一般较低;(4)产业化周期长。科技型企业创新化产品的推出需要一段时间,新产品被市场接受也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科技型企业形成稳定的产品销售与盈利渠道的周期一般长于一般企业。这使得科技型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特别风险,若政府和金融机构没有针对性地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很可能使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夭折。

因此,研究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将主要着眼点放在需求结构上。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很好地解释了科技型企业的整体结构。科技型企业有特殊的周期性成长规律,将科技型企业与一般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得出科技型企业的大致发展历程。经过研究,可以大致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科技型企业在不同的阶段有特定的融资需求,任何阶段的资金缺口都可能造成公司运营的困难。

导入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最初阶段,该阶段中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提出研发设想,设计出创新型产品的雏形,并初步进入市场试探。从一般规律看,该阶段企业的融资风险极大,理论上只有风险投资模式适应科技型企业初期的融资需求;而事实上,导入期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仍为信贷融资,这给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该阶段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

成长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实现规模扩张,创新型产品逐渐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的阶段。在该阶段初期,科技型企业会增加产品产出的投入,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投入;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仍然较高,主要追求创新型产品更高的质量。因此,该阶段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量较大,并且能够接受市场化融资手段,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此时,需要政府或金融机构提供规模化融资支持。但是发展到成长期后期阶段,企业的收益较多,自身的盈利能够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此时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逐渐降低。

成熟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稳定的产业链,生产成本逐渐降低,市场已出现同质化产品,竞争较为激烈。此时,科技型企业已基本不需要政府相关融资政策的扶持,一般性的信贷类融资已能满足企业需求。

衰退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产品收益逐渐降低,产品的技术含量已经滞后,不再适应市场环境。企业需要转型才能继续发展。此时,企业的策略是获取现有产品最后的收益,并为下一周期的新产品研发做准备。该阶段企业基本不具有融资需求。

对一个地区而言,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组成了该地区的科技金融融资需求结构。分析融资需求结构对判断该地区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制定金融扶持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案例分析

基于接受调查的一百家湖州科技型企业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这些科技型企业进行分类,从而判断这些企业处于生命周期中的哪个阶段,进而得出湖州市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结构。

本文选取科技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员工数量、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4个指标进行聚类分析,这些指标包含科技型企业处于生命周期哪个阶段的一些信息,并且可以量化。聚类分析结果如下。

接受调查的一百家湖州科技型企业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企业共94家,基本特征是成立时间较短,人员数量较少,主营业务收入较低但利润率较高,比较符合生命周期理论中导入期或成长期初期特征;第二类企业共3家,基本特征是成立时间较长,人员数量很多,主营业务收入较第一类大很多,利润率同样较高,比较符合生命周期理论中成长期后期特征;第三类企业共3家,基本特征是成立时间较长,人员较少,主营业务收入是三类中最高的,但利润率明显低于前两类,比较符合生命周期理论中成熟期特征。

2014年末调查数据显示,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截然不同。第一类企业数量最多,融资需求总额最大,企业的平均融资需求处于中游水平,但是考虑到该类企业处于生命周期的导入期或成长期初级阶段,其融资需求的满足需要特别定制或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第二类企业的融资需求为负数,说明该类企业在当年还款金额大于借入金额,或者说该类企业几乎没有融资需求,这符合成长期后期企业的特征;第三类企业融资需求均值最大,该类企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较高且利润率较低,需要保持一定的规模才能持续经营,因此,需要资金的持续性支持。但是该类企业发展较为成熟,一般性的信贷需求即可满足。

从上述分析结果看,湖州大部分科技型企业处于生命周期的导入期或成长期初期阶段,因此,其融资需求不仅需要量的支撑,更需要质的保证。湖州市科技型企业更需要的是定制化的、带有政府政策支持的融资方式。这与调查反馈的结果相似,很多科技型企业反映融资困难,并不仅仅是因为从商业银行无法取得贷款,更多的是普通贷款并不满足科技型企业的成本管理与风险管理要求。可见,湖州市科技型企业结构化融资需求并未得到满足。因此,发展地域特色金融、发展特制化的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模式尤为重要。

(二)支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供给结构

1、融资供给结构概述

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的资金供给方式已逐渐多样化。从金融供给主体看,科技金融的资金供给方可以分为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从资金来源看,科技型企业获取资金的来源有政府补贴、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具体如下图所示。

2、融资供给案例分析

(1)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

从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出发,科技型企业在导入期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方法主要有直接性的财政支持和间接性的税收优惠。政府部门的直接性政策支持是科技型企业最乐于接受的模式。与金融扶持模式相比,财政支持在大多数情况下能最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投入、财政基金等,一般情况下财政支持不会增加企业负债上的负担,即使是政策性贷款,其贷款贴息也必然降到最低,且政府财政具有很高的担保信用,免除了科技型企业的后顾之忧。

继续以湖州市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湖州市对科技型企业的财政税收支持范围较广,程度不一。财政补贴方面,湖州市级、县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均会对各级高新技术产业按一定评定标准给予补贴。接受调查的100家湖州市科技型企业中,有65家企业连续3年获得资金补贴,但是不同企业间财政补贴的差距较大,例如:浙江JR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享受财政补贴达471.42万元,而当年湖州AB石英科技有限公司仅享受补贴0.36万元。税收方面,科技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计税优惠,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税、研发费用加计50%扣除。接受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有37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但是,财政税收的政策支持有其局限性。财政税收的支持模式难以做到绝对的公平和有效,这既包括财政补贴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也包括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科技型企业无法享受财政税收优惠。因此,湖州市力求改变政策扶持模式,具体表现为:改变政府资金引导模式,实行“拨改奖”、“拨改补”、“拨改保”、“拨改投”等新型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政策支持思路的市场化,探寻创新型科技补贴模式,紧贴市场规律。湖州市及各县区正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券”制度,通过“政府发券扶持企业,企业凭券申报专利,中介依券提供服务,政府按券给予补助”的形式,鼓励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专利申请的积极性。

(2)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

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是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最重要一环。信贷支持模式不仅贯穿于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而且从资金供应量上是各种支持模式中最大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模式非常灵活,既能融入地方经济金融环境,又能满足科技型企业的各种需求。从科技金融体系上看,信贷资源有时充当其他科技金融资源的替代品,信贷支持模式对完善科技金融体系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具有独特作用:分担科技创新中的风险。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指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缺口的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担心高风险和高成本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信贷融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科技型企业具有技术创新性和规模中小性的双重特征,在运营过程中非常需要风险管理的支持。商业银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还能基于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优势解决科技型企业在经营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科技型企业的信息成本和风险管理成本。

为具体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情况,继续以湖州市作为研究对象,并选取湖州市17家商业银作为研究样本。结果显示,湖州市商业银行体系以科技企业扶持政策为导向,积极探索地域特色化的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模式。近几年来,科技信贷规模逐渐扩展,结构逐渐完善,努力实现金融创新,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具体表现为:

第一、信贷规模逐渐扩张。从信贷规模看,湖州市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投放力度逐渐增大。2012-2014年,商业银行科技信贷余额逐渐增长,2014年末样本银行机构科技贷款余额181.51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7.26%;科技型企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近三年相对保持稳定,比重接近10%。

信贷结构特征明显。从湖州市科技型企业贷款结构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短期贷款、抵押类贷款占绝对主导地位。2012-2014年,按贷款主体分类,中资四大行科技型信贷占所有商业银行科技信贷总额的75%左右;按贷款期限分类,商业银行短期科技信贷占所有科技信贷总额的90%以上;按贷款形式分类,担保或抵押类科技贷款占所有科技贷款总额的90%以上。

地域化特色金融成效显著。首先,湖州大力发展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目前已有5家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共向科技型企业投放资金约22亿元。其次,湖州市大力发展创新型科技信贷模式与信贷产品,如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采贷、税易贷、投联贷、保联贷、全抵贷等。从银行参与度看,城市商业银行及农合机构在科技银行的设立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贡献较大。

(3)其他融资供给方式

科技类担保与科技类小贷公司不断发展。目前,湖州市通过年检年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有23家,总注册资金10.91亿元。德清县科技担保公司是浙江省首家科技担保公司,截至2014年底累计担保金额达30亿元以上,有效支持了科技信贷的发展。此外,湖州市冠名科技类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4家,其机制较为灵活,能有效补充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湖州市各县区大力发展创投引导基金,为导入期科技型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目前,湖州市共有创业投资公司6家,注册资金达3.6亿元,累计科技投资达1.5亿元。

积极探索科技保险。湖州市自从2010年起开始探索科技保险,主要产品有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险等6个险种。目前,湖州市67家科技型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实现融资渠道的开发与探索。

(4)湖州市科技金融供给结构特征

从上述分析结果看,湖州市具备清晰的科技金融融资供给层次,融资供给总量呈扩张趋势,结构仍有改善空间。财政供给方面,湖州市始终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但仍存在一些政策支持的固有弊端,如无法兼顾效率与公平、信息不对称问题等。间接融资方面,湖州市地域特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科技银行不断涌现、创新型信贷模式发展强劲,有的科技金融产品甚至实现了“私人定制”。但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模式仍占主导地位,难以完全满足导入期科技型企业的特殊化融资需求。直接融资方面,湖州市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但整体上相对薄弱,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上市与债券融资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科技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研究结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为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强地域特色金融建设是重要一环。地域特色金融发展的关键点在于调整资金供求结构,实现科技金融体系融资供求均衡。其次,融资需求方面,大部分科技型企业处于导入期或者成长期初期,融资需求集中于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化的融资方式。再次,融资供给方面,当前环境下,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依托于大型商业银行传统、单一的信贷支持模式,但随着科技金融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融资层次将逐渐鲜明,融资方式将逐渐多样。最后,供需结构方面,短期内科技金融体系中的融资供求难以实现完全的均衡,科技型企业特殊化的融资需求既需要财政税收的政策支持,也需要融资平台、市场化融资手段的补充。随着地域特色金融有目的性、有方向性的发展,科技金融体系供需结构将不断完善。

因此,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方向应以地域特色金融的发展为基调,以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导向,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的供需结构为目标。

(一)发挥多元化融资政策的引导作用

政府部门应拓宽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思路,在直接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多元化融资与市场化融资建设,加强相关政策的引导作用。完善科技企业上市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改制上市的支持力度,引导科技型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市融资;大力推进“新三板”试点挂牌企业培育和推荐工作,引导更多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与财务结构,促进其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加快建立地方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适度引入风投等新型融资模式,重点支持初创及成长初期的科技型企业。

(二)发挥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服务灵活性

从科技银行设立情况看,城市商业银行与农合银行是科技银行设立发展的主要力量。相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城市商业银行、农合银行在机构设立上较为灵活,能迅速适应地区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从而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及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从商业银行业务开展看,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地域特色金融服务存在限制,地方金融机构具有独特优势。国有商业银行设计科技金融产品需要上级分行或总行审批,业务时效性较差。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科技金融业务开展自,因而能更好地结合地方特色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科技银行建设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在管理体制、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业务产品方面进行不断创新,实施专门化的考核模式,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灵活性。

(三)发挥科技服务平台的融资供需桥梁作用

构建地方特色科技服务平台,能加强科技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力,实现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供求的匹配,从而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湖州市为例,近几年在市政府的引导下,全市努力搭建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五大”科技服务平台。一是建立湖州市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目前实际为科技中小型企业实际贷款12亿以上;二是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专门从事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科技保险、担保等科技金融服务;三是产业集群融资平台,如南浔木地板产业融资平台,为南浔木地板产业新增10亿元融资规模;四是创业融资服务平台,通过吴兴区创业园作反担保,帮助没有抵押物的导入期科技型企业融资;五是安吉县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融资平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应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平台相关制度,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受理、管理等工作。加快平台会员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成为会员单位,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科技服务平台应充分发挥连接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作用,在短期内资金结构失衡的环境下尽可能匹配融资供求,完善科技型企业资金获取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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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The Study on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A Case of Huzhou City -- the Pilot of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bined with Finance

QIU Jun

(Shanghai Head Office PBC,Shang hai,200120)

科技金融行业研究范文6

综观各国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共同的特点就是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财政资金分工配合;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所侧重;同时财政实行补贴、利率优惠;建立保险制度补贴风险;通过立法来保障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国家提供相应的教育推广等配套措施,是一个完整、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政策性金融

鉴于农业科技研发的公共产品性质,农业科技研发的风险性高,收益不确定性强,政策性金融是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有力支撑,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主要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为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土地改良、育种等特定经济目标服务。发达国家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有较大外溢性的基础农业科技开发的传递过程一般为科研机构———推广机构或政府部门———农户。科研机构进行基础科技研发,形成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或政府部门以各种农业技术推广、转化计划或项目为运作平台。政策性金融支持集中在为基础科研机构提供资金。如德国通过州立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州立银行为州政府公共性质银行,主要任务是管理各会员储蓄银行的流动性,协助州政府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对基础农业科技项目提供贷款、贴息及无偿拨款;或由土地改良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安排长期低息贷款。

(二)商业金融

和基础性农业科技相比,商业金融主要对“实用性”的农业技术或产品进行投入。过程为企业科研部门(或产学研结合的研究模式)———企业试验基地———企业生产销售部门。从农业科技开发、试验到产品生产销售一般在企业内部进行,其目的在于提升企业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技术升级,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这种模式和政策性金融并不是完全分离的,例如在资金投入方面,企业承担国家或地方科技项目研发时,政策性金融给予拨款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不过数额有限,主要仍然依靠私人部门投入;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两种创新模式可能产生交叉。

(三)资本市场

从外国的经验来看,支持农业的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多样化:除了财政和信贷之外,还通过发行债券和票据融资,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之一就是发行债券。发行股票方面以美国为例:第一层架构主要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最为严格,对于农业科技型企业来讲,只有当企业发展到成长阶段的后期或者处于成熟阶段的时候,才能进入这些交易所筹集资金。第二层架构主要是纳斯达克市场(NASDAQ)。1992年NASDAQ又开辟小型资本市场服务专区。NASDAQ目前有52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许多以生物研发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科技型企业通过NASDAQ上市融资的比例逐步加大。第三层是私募股票交易市场。它主要通过portal的电子系统为各个机构投资者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直接进行交易提供一个运行平台。它不涉及经纪人的介入。美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科技型企业筹资需求,各个层次的资本市场又相互补充。低层次的资本市场将初期农业科技型企业逐渐发展成熟,为进入较高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基础。

(四)保险

各国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大都有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大多都制定农业保险法,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由于农业科技研发风险大、成本高,在农业科技的发展过程中,都有保险的支持和推动。通过农业科技保险能有效地分散和化解企业的风险,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人才在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充分发挥作用。如墨西哥曾分别于1961年、1981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总法》和《农业保险和农民生命保险法》,墨西哥农业保险公司的最初资本金由墨西哥财政部提供,国家财政还提供该公司费用的25%以示支持,并对整个农业科技保险给予政策免税。有力分散了农业科研投入资金的风险。

(五)财政支持

各国财政对于支持农业科技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提供优惠政策和资本金。如提供利差补贴、税收优惠等,有的还直接出资支持农业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从而保证其正常运行。法国政府将国家农业研究院的研究经费纳入政府机关经费预算,其经费90%左右来源于政府拨款。为支持农业基础研究,法国政府优先满足实验室的经费需要,增加基础研究的经费,而且鼓励研究人员创新,如支持组建研究小组、营造充满活力和富有创造精神的研究环境以及给年轻研究人员提供便利的科研条件。在日本,国立科研机构是农业科研的骨干力量,其科研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如国立农林水产科研机构经费的99%来自农林水产省,都道府县农林水产研究机构经费的93%来自当地政府。

(六)其他投资主体

欧盟农业科研机构将研究项目推向市场,根据企业委托开展科研,可以吸纳私人企业、农场主等资助;美国私人企业和以基金会名义的农业研究机构通过家族基金、企业自身及私人捐助等方式筹集科研经费;高等农业院校研究机构经费除得到联邦政府和国家科学基金拨款以外,还可得到各种基金组织、个人或企业的资助。而美国政府则对投资于农业科研的企业、农场主与高等院校等各种民间力量进行适当的补贴。各种公司的大量介入与政府提供的补贴,保证了农业科技经费来源,并使农业科技经费呈不断增长态势。

(七)配套措施

在金融支持过程中,政府注重配套措施的开展。既重视科研和教育,又重视将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三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美国政府把农业科技人才的教育培养、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等职能集中于农学院,建立起了以各州农学院为纽带,由各州农学院、农业试验站和推广站3个系统组成的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体制。提高科技推广人员社会地位,推广人员的年收入平均可达4.5万美元以上。注重开展多学科、多单位和多地区之间的横向合作并积极开展政府科研机构与私人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广泛开展农业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这种农业科技体制对农业科技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乃至美国农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荷兰、丹麦等欧盟成员国也构建了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但以民间力量为主的推广体系。荷兰的推广体系中既包括居于主导地位负责协调其他方面力量的国家推广组织,又包括农协组织私人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民间推广力量。

二、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增加对农业科技的信贷供给

金融机构要以资金安全性和服务社会发展目标并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研究制定符合现代农业科技特点的信贷评价模式。一是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农业科技贷款客户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基本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农业科技单位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同时,为农业科技贷款业务提供便捷的贷款程序。二是制定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价体系。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指标体系,将带动农户数、社员状况等指标纳入信用指标体系中。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地方政府奖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适当提高其相应的信用资质评级档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化、额度放宽的激励机制。

(二)加大直接融资比重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高科技企业上市的培育和储备工作,组建农业集团,通过精品集团发行股票上市筹资。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二是积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对于那些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来说,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尚未完全成熟,项目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经济效益短时间很难体现,因此这些企业既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也不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只有通过获得风险资本才能发展壮大。三是促进农业科技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机制的形成。强化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联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持续发展壮大的关键。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让农民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到农业科技产业化经营中去,在科技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之间建立起参股、控股关系,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关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