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例6篇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文1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市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诚信计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双降”目标,强化诚信计生“村为主、组为本”根本措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力度,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村(居)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战场,是整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建设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对实现“双降”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一)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队伍建设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客观要求。当前,随着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低生育水平面临生育反弹的挑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很重。健全村(居)计生网络队伍,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和保证。 (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是诚信计生建设的需要。开展诚信计生建设,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是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加强村(居)计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个核心,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村(居)人口计生队伍,才能使村(居)两委依法担负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才能使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是开展优质服务的迫切需要。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只有建设一支生活在群众中、熟悉群众基本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需求,爱岗敬业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才能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及时、多元化的优质服务。 二、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村(居)人口主任(村居计生专干)配备 1、职位设置。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选配人口计生主任,常住人口2000人以下的配备1名,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配备2名,5000人以上的配备3名。 2、人选条件。村(居)人口计生主任必须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宣传、管理和服务能力;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问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为本村(居)居民,必须驻村工作,身体健康;优先选任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人口计生工作经验的人员;村(居)人口计生主任不得由村支书、主任或国家干部、职工兼任。 3、选任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村级人口计生主任要全面实行竞选制,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即采取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经乡(镇、社区)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乡(镇、社区)按相关程序办理。 4、职责。 (1)组织村(居)民学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管理资料,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人口变动情况,及时上报本辖区居住人员的流入、流出、新婚、出生、节育、死亡等基本信息,管理好计划生育表卡账册等基础资料; (4)组织育龄妇女按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5)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工作,协助本村的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手续和证件,协助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 (6)对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7)按时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加强村(居)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职位设置 按村(居)民小组数配备相应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2、人选条件: (1)由本村(居)民小组育龄妇女担任;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3、选任程序:由各乡(镇、社区)指导村(居)两委,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拟定、操作。 4、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掌握本组育龄群众婚姻、怀孕、生育和节育、流动人口等情况,动员已婚育龄夫妇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及时向人口计生主任汇报; (2)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 (3)负责对申请生育、奖励优惠、办理有关人口计生证明的对象进行评议、上报工作,并在申请申报表中加注意见; #p#分页标题#e# (4)负责本组《计划生育诚信服务卡》审核把关; (5)对本组育龄群众开展入户访视服务,及时核实全员人口信息。 (三)落实经费、保障运转 村(居)人口计生主任报酬每月不低于800元,按筑党发〔2012〕7号文件要求,市、各区(县、市)、乡三级匹配分级纳入财政预算。其中110元从中央转移支付10%计生经费中列支,其余690元,按市、市、乡级5:4:1比例匹配。实行按绩付酬、奖优罚劣,与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原则上将个人薪酬总额的80%作为基本薪酬,20%作为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年度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每月不低于50元,资金渠道不变。 (四)考核奖惩、严格问责。 建立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绩效考核机制。市、乡两级要切实加大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制定相关制度,签订年度岗位责任书。乡(镇)计生办、社区人口计生服务部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项责任目标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奖惩。要建立完善平时、半年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的德、能、勤、绩和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价好,所辖村(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村(居)人口计生主任要给予大力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在省、市考核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影响全市考核结果的予以问责处理。各乡(镇、社区)要指导村(居)两委,参照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出对村(居)育龄妇女小组长的考核办法。 (五)强化培训、增强能力。 建立村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市、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对新任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市人口计生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社区)每年对所辖村(居)人口计生主任进行四次轮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在组织选用、人员管理等方面要亲力亲为,务必确保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要按照人选条件对村(居)人口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选用工作严格把关,以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在村(居)出现断层及个别村(居)人口计生主任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三)按时完成。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队伍建设情况要列入市对各乡(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评估内容。各级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在5月20日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文2

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文3

一、加强管理。

根据“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建立村级计生队伍“准入、提高、退出”新机制。按照“知识化、年轻化、女性化、职业化”标准。公开选拔、公开招聘村级计生主任。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任用实行“镇(街道、园区)聘、村用、区级备案”制度,由区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考试,镇(街道、园区)根据考试成绩,选好配强村级计生主任。计生小组长的职数原则上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每50人配备一名计生小组长,部分村(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任何村(居)不得未经批准私自撤换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

二、落实工资待遇

(一)两镇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1两镇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纳入区财政统筹。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其中区负责70%镇负责30%村级负责补助部分。

2基本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6元为奖励工资;3元为村级小组长的基本工资,3元为奖励工资。不足50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50名计算发放;50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年度年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3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基本工资待遇低于上年年度工资数额的由村给予补助。要确保补助后的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工资额不低于上年度工资标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二)街道、园区村级计生主任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由所在村(居)负责发放。要确保村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总额不低于上年度工资标准,1村(居)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由街道、园区负责发放。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按每人每年3元发放村(居)计生主任的奖励工资;按每人每年2元发放村(居)计生小组长的奖励工资。不足50名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2奖励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根据每个村(居)已婚育龄妇女数和流动人口数。按50名计算发放;50名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村,按整数计算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数以上年度年终报表数为基准数据。

(三)发放方式

实行专款专用。计生主任基本工资每半年以“直通车”形式发放一次,为保证计生主任和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本人手中。奖励工资年终考核结束后发放。计生小组长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由镇、街道、园区计生办负责发放。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文4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村级、难点在基层,村级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第一道防线”,其作用至关重要。

(一)加强村级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市年农村人口已达到500万,占总人口的70%,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着全市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这好比是木桶上的“短板”。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历史性转变,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压力,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条件。但是,目前我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总体不高,人口形势依旧严峻,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受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影响,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管理难、出生人口缺陷、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凸显;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相对落后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与上级要求、群众需求不适应;个别基层领导对严峻人口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村为主”作用发挥不到位,个别落后村对全局的影响严重;村级计生队伍存在不稳定、报酬落实难,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样复杂的形势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解决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已成为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二)加强村级是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的根本举措。加强村级计生管理工作,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是加快建立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基本前提,因为村级与广大育龄群众直接接触,相隔距离近,便于组织活动;专干助理员与服务对象熟,便于思想交流;对管理对象具体情况明,便于掌握信息。通过加强村级,真正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解决以往单纯依靠乡镇包村由于人员少、接触不便等原因,造成的人口计生工作底数不清、方向不明、信息不畅、忙于应付等情况。加强村级,更有利于组织育龄妇女开展活动;有利于在育龄群众中面对面进行生育政策、生育知识、婚育新风等教育;有利于及时了解新婚、生育、环情、孕情以及流动人口流出动向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利于团结群众,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村级是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前提。当前正处于人口计生部门转轨变型的特殊时期,4月份总书记就人口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在讲话中很少提“计划生育”,而是提“人口”,这为我们传递一种信号,国家更加强化人口计生部门宏观调控职能,更加强化服务职能。据高层讲,国家人口计生委正在与中央领导汇报沟通,准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发展委员会”,从职能定位上范围更广,凡是与人口相关的重大政策出台,国家发展计划,都要经这一部门审核,这种更名呼之欲出,我们的事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今后人口部门强化宏观调控职能了,那人口控制和一些经常性工作怎么办呢?强化村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便是唯一选择。要加强村级计生管理,调动和激发村级工作活力,逐步实现县指导、乡服务、村为主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村级人口计生管理的主要内容

今后,我市在全面加强村级人口计生管理方面,主要是开展好“四化”,即“管理目标化,专干职业化,群众自治化,服务优质化”。

一是管理目标化。加强目标管理,主要是强化村“两委”职责,要切实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增强他们抓计生的意识,有效领导村级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乡镇每年要与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奖惩办法,增强村级人员责任感,确保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圆满实现。任丘市的做法很好,计生局与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对村“两委”进行计划生育考核,实现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与村“两委”报酬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对计生工作严重滑坡的村,追究村“两委”责任,直至罢免。要充分相信村“两委”素质,凭借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他们管理人口计生工作办法更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敢于放手,把工作责任压到村级,真正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

二是专干职业化。计生专干职业化建设也是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开一项工作,在基本实现村级计生专干“女性化、知识化、专业化”并落实报酬的基础上,要抓好专干队伍工作能力建设,通过培训、检查、考核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专干是否称职或表现优秀,以利于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积极争取县、乡党政领导支持,提高村专干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在村“两委换届时,村计生专干优先进入“两委”班子,确保村专干工资不低于村正职工资的80%。

三是群众自治化。我市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已经得到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今年,我们又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标,按照省的要求上报了4个省级整体推进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示范县,从全市整体情况看发展势头良好,但仍有个别县市工作被动。各位局长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的认识,对自治工作负总责,全力支持、亲自调度、解决发展难题,首先确保本年度自治工作目标的实现;要以7月份全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暨培训班为契机,重点培养一批自治工作典型乡、村,带动本县(市、区)自治工作快速发展。

四是服务优质化。要不断提高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增加计生管理服务透明度,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强化利益引导,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开展村级“两室一院”建设,建好村卫生室、村计生服务室“两室”,努力改善服务环境,开展婚前、孕前、产前和常见遗传病的日常咨询及妇女病的查治工作。建好“人口文化大院”,积极营造计生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党政重视。各级政府必须把加强村级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在计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地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把“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到村级。人口计生局要当好参谋,争取党政领导专题研究出台有利推进强化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地方性措施,搭建好平台。

二是政策引导。要将村计生专干纳入农村干部管理序列,把优秀计生专干作为农村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使基层计生干部在政治上有地位,前途上有发展,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同时,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村“两委”换届工作,对在推荐过程中发现候选人有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依照法律程序立即进行查处,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尚未做出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不能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的,以突出“村为主”和优质服务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盯住全年目标,强化领导责任,不断改革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夯实基础,科学管理,创造特色,稳步发展,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8.8%以上;多孩控制率为0;统计准确率100%;孕情监测率98%;实现“村为主”达98%;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100%;避孕药具应用率100%;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95%以上;开展初级信息引导服务到村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省、市、县检查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强化国策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全镇宣传网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层层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计划生育协会要高度负责,发挥作用,做到领导、责任、经费、人员、措施五到位,真正实现“村为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每村确定一名副书记或村委副主任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各村要向镇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奖惩措施。二是落实部门责任。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要确定一名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建立岗位责任制,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使计划生育工作做到齐抓共管。三是落实计生办和村级计生专干业务工作责任。明确计生办工作人员和村级计生专干职责任务,使他们创造特色,爱岗敬业,工作常做常新。计生办工作人员和村计生专干向镇签订业务工作责任状,并严格奖罚兑现。四是落实“1583”工程工作机制,严格奖罚兑现。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当年一律不能评先评优,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当年一律不能评先评优。对计划生育综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和单位在全镇三级干部会上挂黄牌警示,出现多孩的村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区别情况实行经济处罚。实行镇领导,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管理机制。对出现计外一孩的村罚村主干各100元/例,罚该村1000元/例;计外多孩罚村主干各300元/例;罚该村3000元/例。凡本年度出现多孩的村或年度考核计划生育率倒数第一的村,一律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并根据情况分别追究村主干的责任。各村要确保查环到位98%,每少一例,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专干和办点干部各罚款5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专干罚款从年终工资奖金中扣除,镇干部罚款从干部当月镇补工资中扣除。

(三)完善工作阵地,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稳定计生阵地,加强镇计生办、计生协、服务所、计生学校“四位一体”,村计生办、计生协、计生学校“三位一体”,组计生协活动小组、计生指导室“二位一体”的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必需的设备设施,发挥阵地作用。建好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和技术服务管理,发挥计算机管理系统和出生人口统计数据库,实现出生名册和统计报表计算机管理。二是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村为主”。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红旗”、“先进”、“合格”村的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有力地促进“村为主”工作的全面实现。三是创建重点服务所。2008年加大设施建设的投入,充实技术力量,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综合优质服务能力,创造工作特色。

(四)健全网络队伍,提高整体素质

抓好队伍建设是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前提条件。对部分年龄大、文化低、责任心不强的村计生专干和组指导员坚决进行调整,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将年纪轻、文化高、责任性强、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充实到计生队伍中来,对村一把手和全镇村计生专干和组信息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律、管理、业务和科普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发扬“四铁”精神,突出工作重点

我们要提倡和发扬“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的“四铁”精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对孕检不到位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党员超生的,给予党纪处分。工作中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坚持“四为主”方针,以村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二是把住“三个关”,就是把住未婚先孕关、再婚超生关、非法带养关。三是死守“五个率”,即计划生育率(严格控制多孩)、统计准确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各项指标。四是狠抓“五项工作”,包括宣传、统计、案件查处、综合治理、技术服务等工作。

村级计生主任工作计划范文6

为了加强年度全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狠抓落实,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三级联创,四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为主线,强化基础,突破难点,打造亮点,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的工作目标是:以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扎实开展优质服务为主要任务,将人口生育率控制在10‰,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5‰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7.5%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10%以下。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育龄人群属地管理到位率达98%以上,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落实率均达98%以上。

三、措施和要求

总体思路:建立一支队伍,完善一个阵地,打造一个亮点,实行九项制度。

1、建立一支队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立以村为主的工作网络和服务网络,是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各村要落实计生专干、组级信息员和协会会员责任,要完善计生专干、组级信息员的绩效考核制度,要调整充实组级信息员队伍。镇财政落实组级信息员每年240元的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实行奖励。各村依据实际情况可落实部分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2、完善一个阵地。年各村的阵地建设已经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把目标和眼光放得更远,向先进学习,向模范看齐,以市、县的标准来统一规范村级阵地。镇党委、政府对验收合格的村级阵地,将奖励5000元。按照市“三级联创,四到基层”的文件精神,实现更多的市级模范村。

3、打造一个亮点。光明村是省、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力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全力将光明村打造为计划生育工作示范村。

4、实行九项制度。

一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各村(社区)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村(社区)书记,主任是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村专干、助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直接责任人,全镇上下要形成镇领导联村,计生干部和联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组级信息员包组,各部门相互配合支持,齐抓共管的计生工作格局。在计生工作中失职过错的行为严格按文件规定实行处罚。

二是实行月例会。各村每月月初由村书记主持召开计生工作例会,联村领导、计生办干部、支村两委成员、信息员参加专题研究计生工作,检查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对本月工作任务、目标提出要求。将工作落实到组到户。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建立考核评比奖惩制度。改革考核评比方式,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重点检查日常管理和基础工作,考评内容和办法突出重点,简洁易操作,务实求效,根据目标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励。组级信息员也要纳入考核(具体见组级信息员管理办法)。

四是建立信息收集上报制度。村级专干要每月把本村计划生育变动情况上报计生办,由镇计生办对主要信息及时核查。信息收集要求:一月一入户、一清理、一登记、一上报,内容:主要收集已婚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生育、节育、领证、死亡及迁出、迁入和流动人口、婚育对象的摸底等计划生育情况。信息上报要求,组级信息员在计生专干的指导下确定自己的计生联系对象,并报镇计生办,对所联系的重点对象实行月见面,对未婚男女半年见一次面,准确掌握其婚育变更情况,对非重点孕检对象协助村专干半年见面一次,准确掌握其孕情,每月认真填写报告单,例会日上报专干,特殊情况随时报告,村专干再将情况上报镇计生办。

五是建立生殖保健随访制度。实行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每年分3次由镇计生服务所组织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村专干在核实对象具体身份的情况下,实行检查并登记签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村可根据情况对参加生殖保健检查的对象免费发放小礼品,组织信息员有责任将片区的检查对象督促到位。对漏检对象限期采取其它补检措施。发现政策外怀孕的对象及时实施补救措施,配合村专干对怀孕妇女每季随访一次,对产后一个月的生育对象随访一次,对节育后15天的对象随访一次,对使用避孕药具对象每月随访一次,同时详细记录入户随访服务情况。真正做到以优质服务服务育龄群众。

六是建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镇对村实行“季考评、年总评”动态管理。促进经常性工作落实,月初由镇将本月工作任务分解到村,村再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组级信息员。具体落实,每个季度由镇办公室负责对村进行季考评,并下组入户抽查,主要是抽查流动人口、婚姻、手术等情况。

七是实行黄牌警示制。依据季考评结果和相关计生指标对计生工作后四名的村实行黄牌警示并通报全镇。连续两次以上的黄牌村(社区)全年工作“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