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例6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好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坚决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顿任务

1、开展乳制品、火腿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整治与规范。继续按照《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政办[]55号)要求,抓好整治和规范乳制品、火腿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在农产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2、深化鲜奶生产清理整顿。继续开展生鲜奶整治,严厉打击在生鲜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顿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加强对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在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5、规范农资市场。强化农资市场准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小农资整治,发挥试点单位示范作用,加快小农资规范和提升。开展放心农资进村下乡示范乡镇建设。

6、狠抓"三品"监管。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单位及基地的检查,对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7、加大监测抽检力度。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执法年活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大力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监督抽检,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喹惡啉类、硝基咪唑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09年7月下旬前)。

1、印发《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2、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上报《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整顿与督查阶段(2009年7月下旬-年11月中旬)。

1、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2、根据《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基地自查及执法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执法年活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暗查暗访、有针对性的查找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4、年9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自查评估,迎接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督查评估工作。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年11月中旬-年12月底)

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总结,分别于2009年12月20日前和年10月底前向市农业局质检处上报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力量开展检查。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科室及责任人,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要加强行业自律,切实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三贴近"的原则,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继续结合农业科技培训及科技下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加大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检查,务求实效。

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使专项整顿工作取得真正效果,达到预定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到*年底,大宗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其中,蔬菜、水果、茶叶、禽畜、水产品等重点鲜活“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市城区市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乡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打造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底前,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在市城区和四会市、高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试点工作,建立“*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

第二阶段:*年底前,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第三阶段:*年底前,在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大型农产品市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市建立起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四、重点工作

(一)抓好生产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1、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模式,以农业主导产品为重点,建设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有代表性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带动全市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正确、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生物激素,推广环保生产技术;建立源头生产档案,推行产品包装、标识制度,猪、牛、羊实行耳标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快速检测站(点),农产品上市前实行自检,从源头上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

2、加快无疫病示范区建设。各地要加快在重点禽畜产区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检测报告体系、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做到防、治、控一齐抓,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

3、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严格种子(种苗)、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继续开展“瘦肉精”和“毒鼠强”等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4、加大农业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治理工业、城市废弃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等造成的污染,坚决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营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上述4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抓好农产品加工环节管理,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

加强农产品加工环境的卫生整治,严禁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厉查处和打击出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大力推广农产品加工、保鲜等先进技术,确保保鲜、加工、贮运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建立质量检测站,配置速测仪器,对加工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

此项工作由经贸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质监、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农产品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和违规经营。进入市场经营农产品的摊档、店铺,要查验农产品产地,逐步建立进销货台账、商品销售质量承诺等制度。农产品市场、超市经营者要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站(点),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售前自检,并在市场或超市的显著位置设置检测结果公示牌,每天向消费者公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为。对经检测证明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重超标的,要作没收销毁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同时追溯农产品来源产地,对生产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守法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长期良好的摊档、店铺,授予“放心食品经营店”牌匾,以建立重质量、讲信誉、诚实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农业、经贸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98号)精神,到*年底前,建立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8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各地要按粤府办[*]98号文要求,落实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建立和完善检测工作制度,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在市场销售的鲜活农产品实施监督抽样检测。检测工作以快速检测为主,并实行统一仪器、统一检测方法、统一判定标准,以提高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市场(超市)、基地检测站(点)的技术指导,并对各地快速检测超标的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验证,为行政执法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各地要建立监督检测信息通报制度。市县(市)区检测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并视实际情况在新闻媒体公布。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五)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实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制度。各地要以特色和主导产品为对象,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开展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工作,树立我市农产品安全、优质的良好形象。“*”期末,全市农业主导产品均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抓好产品认证的同时,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ISO14000(环境管理与环境保证)等体系建设和认证,完善农业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业企业产品标识、质量检测、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机制,推进企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管理,创出一批省级、部级名牌农产品,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六)加强标准化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标准化技术研究是开展农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农业标准化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及时了解、收集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密切跟踪贸易国的技术措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以我市大宗名优产品为重点,建立起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标准体系,为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标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

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实践“*”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经贸、农业、卫生、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要求,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多渠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的筹集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水平。要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正面典型,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文明守法经营的观念,自觉执行规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要求。同时,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业进行曝光,让消费者了解和识别安全、卫生、环保的农产品,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从而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文3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不断的实践,引导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促进各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单位职责的规范落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定期和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项风险监测工作。种植业产品年度抽、送检数量不低于150个,瘦肉精、畜禽产品和动物饲料等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全区涉农镇(街)要建立镇(街)农产品检测室,每个镇(街)年度检测样品数量不低于500个(快速检测),并做好记录工作以便年底检查,抽检农产品范围要包含辖区内各个行政村。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突出对象,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及时开展农产品和农资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配合省、市关于禁用药、非法添加剂、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情况的监督抽查工作,区农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果蔬类产品和农药等农资的监督抽样,区动防所具体负责畜禽类产品的监督抽样;在市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做好部门内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督抽查工作。特别是各种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应对、妥善处理、依法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避免引起群众恐慌。

各级部门要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的文件要求,加强与食安办、公安、食药、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镇、街)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工作。要加大与区政府、编办的协调,争取全面明确落实农业部门区级监管职能。在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检测体系建设方面,我区各涉农镇(街)已全部完成了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挂牌工作,并于2013年新建了2个镇(街)农产品检测室。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涉农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设和镇(街)农产品检测室的完善建设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3〕106号)要求,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镇(街)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强化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属地管理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降低农产品安全风险。请各镇(街)制定好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方案,以便年底绩效考评。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测管理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文4

为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__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__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示范带动,滚动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立__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惩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目标是,以查处投入品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化学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一)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一是重点检查蔬菜、

瓜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环节方面使用禁用农药等行为;二是对全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禁用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一是重点开展以禁用兽药为重点的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开展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化学农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检查。

(三)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维护品牌形象。

(四)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举办以各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农民致富能手、种养专业户、农资、兽药饲料经营户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法律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村、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的农产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环节,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种植业农产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诚信道德建设,树立食品安全“人人难逃其责、人人难逃其害”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主题

加强源头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活动时间

年6月23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一)农技站、植保果树站要开展农产品质量知识“进社区、进基地”的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农技人员现场指导,邀请青农大、市农科院等领导和专家会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形式,使种植户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诚信道德观念,加强对种植户的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同时,要搞好与移动公司的合作,有效开展送安全农资下乡活动。要组织社区居民、社会监督员等走访农业种植基地(园区),参观我区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向市民推介农业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以及宣传二维码追溯使用查询知识。要以宣传推介省著名商标和6个市名特优农产品为重点,通过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利用在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名特优、“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

(二)执法大队要把涉及农药管理、经销、使用的知识“进经销店、进基地、进农户”落实到位,让种植户清楚禁用的23种农药、限用的19种农药,懂得如何科学选购、使用农药和农药安全知识,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预防和治本。要以开展“省农药四培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对象分级管理办法的出台,树立一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先进典型,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资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检测站要进基地、进农户,加大抽检频次和密度,同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四)各街道、局有关部门要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编印宣传单和小册子等进行免费发放,深入基地、企业和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委对开展年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确定由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各街道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健全组织体系,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立法为民、执法为民的精神融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之中。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生产许可证、生产日志、生产用药、无公害产品标志的使用等为内容,依法对全市具一定规模的水产养殖场、苗种场等进行检查、整治,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水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专项整治达到如下目标:

一是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持证率进一步提高,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

二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三是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四是按《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规范(试行)》不合格样品生产单位被查处率达到100%。

五是广大水产养殖生产者守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

二、整治重点及检查内容

结合我实际,整治重点品种以罗非鱼、沼虾、桂花鱼等主导出口品种及四大家鱼等大宗淡水鱼等。重点整治对象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具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苗种场等。重点检查:

1、持证生产情况。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育、自用除外)是否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

2、生产日志建立情况。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及具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是否按农业部31号令规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3、生产用药情况。种苗繁育、养殖单位是否贮存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或其它化合物,重点是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激素类等;对涉嫌使用禁药的要抽样检测确认,抽检可使用市局下达给各地的监控计划样品数。

三、时间安排

1、3月为工作部署阶段。各地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4至10月份为整治行动阶段。各县(市、区)要按整治方案开展执法大检查,期间市农业局将组织工作组到各地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行动成效。

3、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各地对执法行动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农业局成立*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祥见附表3),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予以高度重视,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省局要求,对个别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3、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渔政、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控、检测等机构要按照《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紧紧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同时,要主动加强与畜牧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及流通环节水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