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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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培训材料

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文1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材料

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和“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这两个转变为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开展了多项普法工作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健全组织机构,我局2002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雪峰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挑选局机关退休的有着丰富法律知识和业务经验的人员担任普法讲师。实行行政首长总负责,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

2、制定普法工作规划、计划,科学合理的工作规划、计划是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局依据国家及省、市普法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划中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步骤方法,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等内容,将普法教育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

3、订购各类法制材料,为保障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局机关订购了多种法制书刊,法制录像资料,录像器材等大量的普法学习材料。还为普法科室添置了电脑,使大家的普法学习有充足的学习材料。

在普法活动中,我们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精心组织,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1、内部培训学习。内部培训学习我们采用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执法人员重点学习,管理人员经常学习的三种学习活动。首先,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是我们普法的前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守法要给大家起模范带头作用;其次,执法人员重点学法是我们普法的关键,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公正执法。我们高度重视所有一线的执法人员,要求他们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培训学习并取得执法证件后方可开展执法活动。局法规股也在相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举行普法学习,比如说:“行政许可法”学习和“食品卫生法”学习等等;还有就是管理人员经常学法是核心,依法行政不仅仅要求领导干部和专门执法人员要学法,同样也要求我们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必须作到,我们组织了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全局人员都能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2、外部学习培训。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问题,要么企业经营不规范,要么产品不达标,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距甚远,这给我们执法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有些企业追求短期效益,不注重产品质量,使产品缺乏竞争力,企业缺乏活力,也制约了我市企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分析觉得企业缺乏法律知识是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从“根儿”上入手。因此,我们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的法律培训,比如说: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学习质量管理法律知识,对化验人员进行化验操作方面知识学习。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进程的有利保障。我局首先针对执法人员建立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有关于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规定,有案件审理工作方面制度等等;我们还对技术机构的办公程序建立了相关的各项制度,在行政许可事项上要严格按《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在相关工作上一定要按《质量手册》上的程序进行,决不允许不按程序开展工作。我们还在市局法规科和相关业务科室的指导下,每隔一段时间对执法机关和技术机构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向上级部门随时汇报,做到普法教育和普法监督检查结合,保证有计划有落实。

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

宣传活动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意识,我们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重大纪念日及各类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新出台的有力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力求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我们还在临#电视台,#周讯,中国质量报、中国质量新闻网等新闻媒介上将我局的普法工作广泛宣传,使报纸上有文章,电视里有声音,利用多种媒体立体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作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一是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不光要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查处到位,还要宣传到位,不能只罚不管,以罚代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向行政相对人主动讲解法律知识,使行政相对人在受到处罚的同时受到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学习改正违法行为。二是把强化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良的执法服务与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作到开门和透明化办公,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服务程序,内容。时限和岗位责任人等向社会公示,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简化各种办事程序,保证服务快速便捷。

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文2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各级人员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来源合法,并且经本企业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后用于药品生产;

(三)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处方及工艺生产药品;

(四)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按法定药品标准检验合格,并经审核放行后才上市;

(五)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监测并报告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不良反应。

二、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各主要环节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本企业的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建立本企业的培训管理规程,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培训工作;

2.制订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对企业负责人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药品管理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内容的培训;

4.对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GMP管理规程、专业技术知识、职业道德以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内容的培训;

5.对企业各岗位操作人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3次的GMP、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以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内容的培训。

(七)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物料、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检验及不良反应监测五个关键环节的管理人员的职责。

(八)物料管理负责人(是指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物料管理工作经验,经企业负责人任命,全面负责物料管理的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2.负责从经过审计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物料;

3.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管理;

4.负责所接收物料按规定申请检验的管理;

5.负责物料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入库的管理;

6.负责对在库的物料及成品的管理;

7.负责在库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原辅料及成品的管理;

8.监督仓库管理人员向生产部门发放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材料及原辅料,向销售部门发放合格成品。

9.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九)生产部门负责人(是指具有医药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从事药品生产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经企业负责人任命,全面负责药品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1.监督生产部门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2.负责进入洁净区的物料的管理;

3.负责生产设备的使用记录管理;

4.负责生产厂房及设备的状态标志管理;

5.负责执行经过批准的处方及工艺;

6.产品批号管理;

7.负责生产厂房、设备、容器及洁具的清洁卫生管理;

8.负责中间产品的储存管理;

9.负责生产全过程的管理;

10.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完成验证及再验证工作;

11.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指具有医药或者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从事药品质量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经企业负责人任命,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1.对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保证人员履行职责及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至少每季度抽查一次;

2.负责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检验管理;

3.每年组织对主要原辅料供应商进行审计,如变更或新增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审计,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负责药品批生产记录的审核;

5.批准产品放行;

6.每季度对质量保证及检验情况进行分析;

7.组织验证方案的起草及审核;

8.至少每年对本企业生产品种进行一次质量回顾性分析;

9.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一)质量检验人员(QC,是指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药品监督部门及本企业培训考核合格,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1.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收样、留样及检验;

2.检验仪器设备及玻璃仪器的管理;

3.检验试剂、试液、培养基、菌种、标准品及标准溶液的管理;

4.留样观察及稳定性实验;

5.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6.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二)质量保证人员(QA,是指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药品监督部门及本企业培训考核合格,负责本企业药品保证工作的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1.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取样;

2.组织药品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及定期对管理文件、标准操作规程的审核和修订;

3.生产过程的现场监控;

4.根据企业规定的周期,起草并实施再验证工作方案;

5.会同本企业规定的其他部门对主要原辅料供应商进行审计;

6.用户投诉的处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

7.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对本企业执行GMP的情况进行自检;

8.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三)企业负责人(是指获得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药品生产企业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在本企业执行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2.组织企业内部各个管理部门执行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

3.确保本企业的各部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4.每半年召开本企业药品质量分析会,对半年内所生产的药品质量进行分析,分析内容至少包括原辅料的供应及检验情况,药品生产工艺执行情况,中间品及成品检验情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情况等;

5.负责组织对药监部门或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四)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在药品生产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

1.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

2.负责在本企业执行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对本企业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上述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超过5个工作日时,应书面委托其他人员履行其管理职责。

(十六)企业应建立确保各级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制。

三、定期上报药品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告知变更事项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GMP的要求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在完成自查之后10天内形成自查报告,经企业负责人签署后报市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自查报告至少包括自查的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十八)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向市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其药品生产的品种、批号、数量及检验等情况:注射剂生产企业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一个月情况;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的情况。

(十九)药品生产企业应监测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除需要立即上报的新的及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外,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上报季度汇总情况,未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须提交零报告。

(二十)药品生产企业有以下情形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市药品监管部门:

1.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并经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

2.变更企业的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并经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备案的;

3.变更药品生产企业的物料、生产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

4.改变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布局、生产工艺和关键生产设备,并已按规定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的;

5.变更原料供应商经本企业审计合格同意,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

(二十一)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药品检验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市药品监管部门。

(二十二)企业应对所有药品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实行台帐式管理,建立各个品种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台帐,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质量管理人员对各岗位执行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情况进行审核,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对所有品种的关键质量控制点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三)企业若发现其生产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影响生产药品质量的,必须立即告知市药品监管部门,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二十四)药品生产企业需全厂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市药品监管部门,告知内容至少包括停产原因、停产时间、计划恢复生产时间、停产期间的生产车间及设备管理措施等。

四、加强药品生产的行政监督

(二十五)市药品监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加强对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管理,采取行政监督及技术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执行下列内容的监管:

1.执行本指导意见,履行报告、备案义务的情况;

2.原料及主要辅料的合法合格性及储存管理情况;

3.执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处方及工艺的情况;

4.关键质量控制点台帐式管理情况;

5.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成品进行检验的情况;

6.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

(二十六)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进行考核;

(二*)市药品监管部门可通过政务网站、行业年度会议或其他方式,对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进行通报:

1.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

3.未及时报送自查报告的;

4.未及时告知按本规定要求必须告知事项的;

5.对生产工艺关键参数未实行台帐管理的;

6.未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的;

7.未按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上报其他应报事项的。

(二十八)市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实施分类监管。

(二十九)市药品监管部门可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

1.新开办的;

2.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及质量负责人的;

3.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

5.其他情况有必要约谈的。

(三十)市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文3

一、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提升水平的原则,加快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和布局,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产业集中度。

2011年度工作目标: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5亿块标砖,生产比例达到70%以上,建成一批规模以上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进一步加大淘汰实心粘土砖工作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关闭违法生产的实心粘土砖企业,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专项基金征收市本级完成1800万元,县级完成2000万元。进一步巩固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重点做好县级城市规划区禁实工作,全面完成禁实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服务监管,促进新墙材发展

着力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引导,及时准确政策、技术信息,帮助企业抓住市场机遇,搞好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重点扶持起点高、规模大、有影响的龙头企业,结合地方资源优势,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第一要结合推广节能建筑、重点发展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各类保温型墙材,完善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节能体系。第二要提高新型墙体材料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率,重点鼓励发展高掺量工业固体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第三充分运用墙体材料革新优惠政策,在技术、资金等方面重点扶持新型墙体材料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做强做大。第四按照“发展提升年”的要求,在新墙材企业中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提高产品质量,规范新墙材市场,推动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2、加大执法力度,抓好全市“禁实”工作

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切实推进“禁实”工作。第一要巩固市规划区“禁实”工作成果,防止违法使用实心粘土砖现象出现反弹;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各县(市)“禁实”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第三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关闭违法生产的实心粘土砖企业,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大”的战略部署,对市区周边的、和县的“禁实”执法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同时可实行市县联动、联合执法的形式;力争“大”构架内新墙材使用比例大幅提升。

3、发挥调控作用,加强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征缴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进一步加强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是加快我市墙革工作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一要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力度,提高征缴率,严禁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或减免、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未缴或少缴专项基金的建设项目,及时足额追缴入库;第二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征收基金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第三要严格按照《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专项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做到收的合法、管的合规、用的合理,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4、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从推进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组织推进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对节约能源、保护土地和环境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宣传工作。第一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墙材革新的重大意义;第二要向建设、施工和设计等有关单位宣传墙材革新的政策法规;第三要着力建设、管理好墙体材料革新专业网站,保障网站安全,及时准确更新网页,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进一步提高网站点击率和知名度;第四要市、县两级联动,举行大型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人们对新型墙材的了解,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支持和参与墙材革新工作的主动性,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1.1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关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约有250余部,尤其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200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和行业的规范和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这些已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不能适应新的需求,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依靠现有规章制度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只规范了特定施工阶段并未涵盖建筑生产全过程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不到位使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无法可依。

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高

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但是由于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忽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等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

1.3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仍然停留在突击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缺乏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追踪问责机制。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客观、公正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处理中缺乏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对策与措施

2.1完善法律法规,使建筑业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出台切合实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在其中明确监理方在安全管理中的权力,例如工程开工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如果施工单位未获批准自行开工的,就暂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未编制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此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权责等。

2.2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

由于建筑行业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大多属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特殊性,如果缺乏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势必陷入混乱状态,故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严格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政府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做到“管建结合,相互促进”。

2.3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推进建筑业安全生产

2.3.1运用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施工现场各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建立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的远程监控体系,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隐患扼杀在第一时间。同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以降低潜在的施工风险。

2.3.2鼓励建筑安全科技的研发、推广

虽然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在这个科技爆发的时代,建筑行业也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例如可以建立“高校—科研机构—施工企业”三位一体的产、学、研互动模式,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转化。

2.3.3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施工技术的应用

新型材料的产生以及在建筑施工领域的运用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提供了契机。例如高性能混凝土、墙体节能保温材料、节能保温绝热材料等既能满足稳定性、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又能使整体建筑更加安全。

2.4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其日常维护费用;第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和安保技术的开发推广费用;第三,为施工操作人员配备法定的劳保用品、用具、设施等的费用;最后,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所需的费用以及紧急救援和日常演练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等。可以说上述四项费用是构成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投入,缺少任何一项都会为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但是当前大多数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增大眼前利益,大量缩减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仅使企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保证,同时也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低下。

2.5提高施工人员素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上述建筑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现状,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如建立日常培训制度,并由政府拨款或强制施工单位设立“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基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的培训和业务素质及安全意识的提高。

3结语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对其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高效整合,最终生产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这就凸显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高难度。因为不安定因素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集聚,然后在某一环节全部爆发,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注重对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环节的重视。

作者:顾鹏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各种管理因素是极其重要的方面,安全管理能够为建筑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第一,加强安全管理,减弱建筑行业的风险性。建筑施工具有频繁的流动性,强大的工作量,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易受自然条件影响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行业具有极高的风险,并对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巨大挑战。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建筑环境的安全性,保障建筑工人的自身安全,有利于降低建筑行业的风险,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第二,提高建筑工程安全性, 保证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最终目的,提高建筑工程安全性,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开展、如期完成,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加强安全生产,重视工程质量,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使企业获得更大利润,促进企业发展。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应该从根本落实责任制度,从基层提高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保证企业盈利。

二、影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

(一)主观因素。

第一,企业缺少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机制。一些企业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不重视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与合理性,在管理机制上出现严重漏洞。企业将工程全权承包给个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对工人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不顾工人安全,非法生产,偷工减料,使工程在设计与完工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加之企业没有完善的监管力度,不能及时发现工程的安全隐患。第二,管理模式落后。很多建筑工程单位管理人员仍然采用传统的建

筑工程管理模式,排斥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导致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停滞发展。很多人认为传统的管理模式足以应付工作需要,学习新模式和实践需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接受新时展下运用新管理模式的思想意向。第三,企业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是从农村而来的进城务工人员,工人文化水平较低,本身就没有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技能,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不对施工人员宣传安全知识,加强相关安全技能培训,极 易 导 致 工 人 违 规 操 作,发生安全事故。一些工人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意识,但是施工方并没有配备相应安全保护设备,建筑工人们迫于生计所需,只得冒险操作。

(二)客观因素。

第一,材料质量不过关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就是材料,材料的质量性能优异就是保证施工安全的物质基础,材料质量不过关,工程的安全显然就难以保证。由于在工程施工的过程,材料的用量大并且种类繁多,因此要想对所有材料进行检测时不现实的,而采取抽检的方式也是会产生遗漏的。有些施工企业在中标之后,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采用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要求的材料,工程的监理单位又不按相关的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取样及复试,这样就会导致不符合规格

要求的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到工程中去,从而留下了安全隐患。第二,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施工机械的质量好坏对施工的安全也是有着重要的影响的。在施工过程中,用的机械设备流动性大并且种类繁多,要对其全面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抽检的方式可能也会产生遗漏,加上施工单位通常都是轻管理而重使用的,这样就会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及维护不到位,导致施工的机械设备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为施工阶段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创新管理理念,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建筑工程管理的指导思想就是管理理念,也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因素。由于我们建筑行业传统的管理理念是以表层内容为主,缺乏实际意义和效果,不能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要创新管理理念。适度适时地引进国内外建筑行业先进的管理思想、思路来改革企业的管理体制,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管理理念。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由于现代建筑施工中作业面相对集中,作业人员密度大,导致安全管理的难度被加大。可以通过在施工难度和危险性大的那些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管理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生产状况。

(二)完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绝不允许业主方进行多次转包以及肢解分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当发现施工中存在强令民工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不为施工技术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用品等现象时,应严令禁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施工企业应结合现有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安全管理的特点,认真总结并分析,找到适合施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及制度并加以实施。这样才能真正确保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真正的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加强施工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是实现建筑工程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包括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众所周知,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工作受到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影响。为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和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可以组织他们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培训,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项目部还可以开展一些与安全工作有关的研讨会或者专题讲座,邀请那些专业人员来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结语: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能够提高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性,同时还能够极大的降低企业安全事故处理成本,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因素以及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控制措施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及分析。

参考文献:

企业合规培训材料范文6

1.建筑饰市场存在的问题

1.1市场管理混乱

建筑饰市场的主管部门多元化,导致管理混乱,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如有些地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了修开工报告,当进入施工阶段后,轻工管理部门下停工令,原因是未到轻工管理部门办理开工报告。为息事宁人,只得再行办理。有时还得办两次质检和竣工验收手续。同时,饰施工队伍和施工

人员素质低,缺乏饰专业技术人员。现在一些无资质、无技术力量、无管理能力的企业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建筑饰市场,特别是家庭修基本被一些零散的修人员所垄断。

1.2合格率低,质量粗糙

1994年11月,建设部曾对6个省会城市的36个饰工程进行抽查,达到合格要求的只占55.56%。

1.3隐患严重

建筑饰工程的质量隐患主要有结构隐患、火灾隐患、脱落隐患和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隐患。如有的工程在固定顶棚吊顶的膨胀螺栓时,不是打入预应力多孔板的孔中,就是冲击钻打断了预应力筋;有的工程在饰设计中,竟然大量增加框架梁板的荷载,使梁板的安全度大大降低;有的破坏承重墙,导致墙面开裂;有的工程采用易燃的化纤织品类饰材料。

1.4破坏房屋的使用功能

有些饰工程施工后,管道堵塞,楼板渗漏,墙内管线遭损,破坏了房屋的使用功能,造成不必要的邻里纠纷,导致业主的经济损失。如卫生间修时,随意移动下水管道,如果处理不好管道和楼板连接节点及与原支管的连接,会造成下水不畅、渗漏等问题。

2.问题产生的原因

2.1法规滞后、政出多门、管理不力

《建筑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建筑业无法可依的局面,但法中并未把房屋修列入。建筑饰市场至今未有全国统一的行业主管部门,上头文件规定不一,下面部门扯皮不断。同时,现有管理人员大多从事建筑工程,某些轻工部门主管人员缺乏基本的建筑知识,少数质检部门监管不力,严重失职。在从事质检工作时,不严格履行职责,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不是用在检验上,而是用在承包单位安排的吃喝玩乐上。

2.2主体行为不规范

―些项目业主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招标行为不规范。在利益驱动下,随意压级压价,致使工程成本投入不足,工期不够。有时假招标,有时将一个项目支解发包,几家施工企业同时进场施工,打乱合理流水施工程序,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同时,一些承包商层层转包,造成“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进场,三级企业管理,包工队施工”的局面,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2.3建筑饰材料发展滞后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的更新换代能力差,样式旧、色泽差、档次低、配套性差,适应不了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产

品质量不稳定,产品流通市场混乱,这是目前建筑饰工程质量低劣的主要原因之一。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回扣促销,扰乱了市场,妨碍了饰材料生产的发展。

2.4承包单位技术、管理水平低

现场管理人员对标准、规范,有的不懂,有的把关不严。在施工中,技术措施不当,施工程序颠倒,操作方法不良。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落后过时的做法及材料不能及时淘汰,使工程质量不能提高。

3.解决问题的方法

3.1加强管理和法规建设

加强法规建设,避免法规的滞后,进一步完善地方建筑饰法规体系。参照《建筑法》,依据总的原则制定适应形势的、明确的新规定。同时,建立专业的机构,配置专业人员,统一管理,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循章办事。

3.2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管理建筑饰市场,必须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包括项目业主和承包商。要建立像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一类的饰工程交易市场,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业主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制度,大力推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对承包商要严格审查其是否具有饰企业资质,对于那些无证、越级企业予以查处,并追究项目业主责任。同时制定饰施工管理人员和各工种施工人员登记制度,保证施工队伍的骨干力量具有一定水平。

3.3加强建筑饰队伍的管理,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加强建筑饰队伍的管理,规范建筑饰市场。严厉查处无证、无照企业和个人从事饰设计和施工。坚持持证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来提高劳动技能和素质。针对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不完善及新材料不断出现的情况,主管部门应及时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以及1992年颁布的《建筑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加大执法力度,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现场施工必须样板先行,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施工程序操作。强化成品保护意识,防止二次污染,保证饰工程质量。

3.4整顿饰材料市场,提高饰材料质量

建筑饰材料是影响饰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因此建设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应联合成立材料质量监督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对材料质量的检测、等级评定及市场准人,推行材料使用许可证制度。为规范饰材料市场行为,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一定规模的饰材料专业市场,经销商必须登记注册进场,政府对市场内材料不定期免费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在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进场销售许可证制度。承包商采购材料实行内部登记制度,就材料的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许可证、购货地点、数量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使用效果。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在成品结构更新换代、产品质量上下功夫,促进国内饰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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