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意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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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意识

青少年法治意识范文1

【关键词】法律意识青少年犯罪;途径

随着青少年犯罪的现象越来越严峻,在社会上已经引起了极大关注,并早已成为一个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对于青少年犯罪这一热点问题的探讨,提出很多关于青少年犯错的课题,有究其原因的,也有探讨预防的。本文则主要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角度出发,希望通过法律意识方面的加强能够抵制青少年犯罪的多发现象。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就一直处于一个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发展局面。但是伴随着快速增长的经济,我们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大量增加就是社会转型中的负面效应之一。青少年犯罪现象的日益增多,也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前社会的一大忧虑,更是各政法部门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政府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社会资源,也已经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实行了强力的综合治理,虽然控制了犯罪现象增长的势头,可是青少年的犯罪现象还是依旧存在。从相关研究成果可以轻松看出,目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形式团伙化、犯罪手段暴力化等特点,而导致犯罪的原因也是非常复杂并多元的。这些不断产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也严重威胁着当今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对青少年犯罪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是一个严峻而又长期的社会问题。

二、加强法律意识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样而复杂的,大多是这个社会一些消极因素的集合。就像医生可以通过人体症状诊断内在病理变化一样,通过青少年犯罪的表象,完全可以观察出这个社会在价值观或者规范体系上存在着的一些缺陷和弊端。只有正视这些弊端,才有可能从根源上抑制那些社会性的致罪因素。而在那些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中,必须要得到重视的就是教育,我国的教育水平从总体上来讲比较落后,我国公民受教育的平均年限为7年,低于中等收入国家的12年。对于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也相对薄弱,大多数的青少年犯罪主体都表现出对于法律意识的淡漠与缺乏。我国有学者曾对中、小学生进行过大规模的法律意识调查,结果表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法律知识的接受深度与力度上不够,对法律没有正确的理解,甚至有些都存在着偏见。但是,法律知识的贫乏并不与犯罪存在直接的联系,法盲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社会价值观念的欠缺,在犯罪行为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品质,往往表明有具体的道德心理缺陷(贪婪、残忍、社会违拗等)。因此法律意识的加强,目的并不在于仅仅向青少年们传授法律知识,而是让他们接受社会的价值观并学会去适应这个社会的行为方法,以此实现个人的法律社会化。个人的法律社会化就是把受当时社会的法律保护的价值纳入个人的价值规范体系,这种价值规范体系正是组成个人的法律行为的基础。因此,预防犯罪的法律教育的核心应该是法律意识的教育与加强。由此也就可以看出,要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就必须要对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有深度的法律教育。通过特别的教育活动把社会规范传授给他们,要在他们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尚未成熟之时,根据青少年特有的心理特征,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人生观传授到他们心理,并实际教会他们该如何去适应这个社会,当青少年有了正确的价值观时,自然就不会做一些违背社会规则的行为,这样也就会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产生。

三、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如果青少年已经具备了非常正确的法律意识,那么他们应该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应该明确的知道,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关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青少年若形成了正确的法律观,不仅会让他们养成正确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还将引领他们做出正确的行为,会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予自觉抵制和谴责。

对于法律意识的加强,要以条文教育为基础。而对于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法律教育,主要依据的是《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还有《刑法》中的犯罪的构成,最开始通过对这些法律条文的梳理与讲解,让青少年们能够切实的了解到和违法犯罪有联系的法律知识,即是公民都有哪些基本义务,又有哪些基本权利,侵犯他人权利的犯罪行为又是怎么规定的,细致的分析与讲解有助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但只靠条文教育来增强青少年们的法律意识,就达到他们自觉调整行为的状态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他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还必须上升到意识教育。因为虽然说条文教育是加强与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基础,但是它又相对生硬没有切实感,离青少年的实际生活太远,很可能会让他们觉得法律更像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学习的时候可能会加强自身规范,但是一旦课程结束,这些约束可能也就消失了。而意识教育正好克服了这些弊端,意识教育有着这样的内涵:从法理角度来说,法律是规定人与人之间义务和权利的社会规范。法律的功能是实现对整个社会关系的一个调整,这种社会关系的特点是社会主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是稳定的,整个社会才能是稳定的。这样的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才能真正的懂得法律、国家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行为模式教育”上升到了“意识教育”。这种教育会真正培养起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并逐步内化于青少年的行动之中。

四、结语

青少年犯罪的现象让很多人都痛心疾首,但是对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加强却不能靠一个人一时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对青少年的共同爱护与关心以及法律教育工作上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璇.从收容教养制度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J].法制与社会,2013(09).

青少年法治意识范文2

关键词: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效融通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8-0059-02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内涵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它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思想教育和宣传,使公民树立依法治国,并以法律的规定来规范并用法治思想来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教育活动。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在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旗帜鲜明地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并积极投身于其中,能够敏锐地意识到法律与自身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可以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深度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二、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联性

党的十以来,就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做出重要论述,明确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建设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在作用范围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在思想来源、主要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

(一)从思想来源来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其共同基础

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二者的目的均在于为青少年构建统一的精神家园,使青少年群体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导向,树立起共同的精神信仰。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与其所处社会的特定传统文化是紧密相联的。在此过程中,中华民族几千年累积沉淀的优秀文化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培育和践行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点。

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以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文化是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精神家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逐渐演化、渗透成为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为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提供厚实的文化土壤。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形成了以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土壤,也是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

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他们有着共同的思想渊源和精神目标。

(二)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蕴含了法治精神,二者存在整体与部分、包含与被包含的紧密关系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都是青少年在特定人生阶段创造、发展、认同的社会价值,其作用均在于引导青少年保持崇德重法的精神状态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塑造青少年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行为准则。二者各有侧重,法治精神侧重于从法治的社会功能、精神动力等方面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出发,总体阐明全体社会成员赖以生存发展的共同价值准则。其中,社会层面的法治价值是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搭建了整体框架。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充分说明法治精神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

(三)从功能目的上看,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价值判断力,通过对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强化规则意识,树立契约精神,砥励蓬勃向上的个人品格;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共同倡导的价值追求,满足了青少年对精神信仰的追求,指引青少年的生活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青少年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藏着内在的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契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价值力量的重要支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直以来,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成绩斐然,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问题,弱化了法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用,阻碍了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法律修养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充分解析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探索提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方式,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对接融通,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们既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理论教育,又要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实现二者的有效融通,促使二者相互转化,有效提高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和把握。

1.充分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强教师理论宣讲与学生实践养成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与践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其中理论知识的教育与学习是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基础阶段,也是提高青少年法治水平,培育法治价值与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在此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充分有效地融入到各教学环节中,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表达、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赋予其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和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使其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追求、外化为青少年的行为自觉。最后,要鼓励青少年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去体会、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进而提升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遵从生活实践的逻辑,在日常生活及其社会活动中寻找支持和证明。

2.涵于具体法律制度,筑牢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依托,是实现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重要保障。首先,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完善的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榈赖滦形提供法律上的行为标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得以实施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大倡导的内容有所体现,但是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中仍呈现立法空白的状态,对具体行为规范的解释过于抽象,让人无所适从,所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其次,严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力体现在执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立法予以完善后,各级政府从内容到程序都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程序,严格执法。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唯有严格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道德执法,才能从根本上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再次,公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司法。全体社会成员对法治的信赖始于司法公正,公正司法是培育法治精神的保障机制。只有筑牢公正司法防线,才能使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到实处,才能唤醒民众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热情,收获民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心。

青少年法治意识范文3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县依法治县办转发了湘法治办〔2015〕20号《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县形成了乡、村、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

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期间,整个活动紧紧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和“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两大主题,以两个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形式创新,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制、法规。一是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紧紧围绕中心“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进行,学校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普法教育氛围。二是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进行法制讲座为青少年学生上好一堂高质量的法制课。认真为学生辅导了《宪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积极营造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网站、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使“法制宣传活动周”的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四是各校利用班会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五是组织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阳光照我成长”有奖征文大赛活动,用文字表达出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和体会,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多方联动,保证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9月26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教育局、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委法治办在县休闲文化广场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暨“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大型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10个宣传咨询台,展出展板20块,悬挂横幅15条,发放了资料3万余份,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在宣传活动中,县委法治办还推出了扫二维法关注“法治建设”微信普法平台送法治文化衫活动,共赠送法治文化衫600件,同时组织县“捷安特追风俱乐部”自行车骑行法治宣传队50余人身穿印有“弘扬法治文化、共建和谐”和“法治建设”微信二维码图案的文化衫,进行环城骑行宣传活动,关注“法治建设”的人数增至500余人。

青少年法治意识范文4

【关键词】思想品德;旧教材;法律教育;初中学生;心理健康;未成年人 权利义务;引导学生

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旨在帮助初中学生初步确立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为做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人教版《思想品德》教科书中法制教育内容研究结果发现:法制教育内容在共五册的教科书内容中占了四分之三,在三个年级教科书中各有分布,其中以八年级居多。现将初中思想品德课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探讨如下:

一、中学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学法制教育是这项系统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并由于其面向的是中学生群体,因而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国家未来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可以从青少年身上反映出来。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由于中学生大多未成年,他们既容易成为受害的弱势群体,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也容易成为违法犯法的行为主体,是需要进行重点教育的对象。

建设现代法治社会,是一个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群体表达法治诉求和法律制度自身不断充实完善相互产生作用的辩证发展过程。一方面,法治精神愈发深入人心,就愈发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另一方面,法治建设工作愈发跟上时代步伐,就愈发容易被社会所接受,就能够不断解决新时期产生的新问题。中学法制教育面对的中学生群体,思想活跃,不束传统,善于创新,必然会产生许多与成人社会不一样的法律问题,这是法治建设必须面对的独特性问题,也是法治建设工作自身不断完善提高的机遇和动力。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思想品德逐渐形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世界观的重要阶段。因此,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培养知法、守法的新一代青少年有着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目前,青少年犯罪正是当今世界各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青少年犯罪已逐渐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警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波及社会发展的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各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已刻不容缓。

三、思想品德教科书是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法治意识范文5

一、主要工作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排埠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高陂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棋坪中学与棋坪交警中队和棋坪派出所联动,在棋坪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有效形式,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其次,要把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与抓好其他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第三,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第五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重要的教育观念。

青少年法治意识范文6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普法机构。成立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指导、统筹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地各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制定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云南省教育系统2011-2015依法治教规划》,针对教育系统的群体特点,将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学校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活动。

(三)专款专用,保障普法经费。“六五”普法期间,省教育厅每年均安排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安排20万元,2012年安排25万元,2013年安排45万元,2014年安排40万元,2015年安排80万元。各地各校根据实际设立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重大活动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四)加强监督,确保普法成效。省教育厅完善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法工作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将“六五”普法纳入对州、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与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云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学习档案”。2015年7月,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加强厅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2014年5月,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和案例读本配发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4年6月,邀请云南大学杨临宏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讲座。2014年12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维川同志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三)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11年12月,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厅在编在职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厅共180人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面向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2014年7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骨干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70人参加培训。2015年10月,举办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近280人参加培训。此外,“六五”普法期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达1 300多人次。

三、创新开展教职工及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2014年开展云南省首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全省共有1 050所学校的20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及家长参加了竞赛活动; 2015年,全省共有 1 105所学校的28万余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2014年,组织教师及大学生参加“教育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获杰出组织奖,曲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10篇作品获二等奖,7篇作品获三等奖,56篇作品获优秀奖。

(三)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2014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省教育厅获优秀组织奖。

(四)在《云南教育》杂志上开设“教育法治”专栏。2014年9月起,在《云南教育》开设“教育法治”专栏,以案说法、法规解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月刊登1~2篇法治宣传文章。

(五)与教育部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2015年12月4日上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承办云南分会场活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中小学同步举行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六)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2015年11月,组织参加教育部开展的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省共1 554所中小学校的584 538名中小学生参加,参赛人数居全国第六,326 037名中小学生进入复赛。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12家州(市)、县(市、区)教育局、337所学校获奖。

(七)开展“学法守法――送法进校园”活动。自2014年9月起,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云南法制报社联合开展“学法守法――送法进校园”活动。《云南法制报》每周安排1期《校园与法》专刊,截至2015年底刊发65期,刊登稿件700余篇,向学校捐赠报纸9 0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