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意识的培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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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意识的培养

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1

关键词:法治意识;政治教学;高中生;培养;核心素养

引言: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治国守家的重中之重,对于我国青少年的培养来说更是基本常识。而高中是青少年成长中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对于其法治意识观的教育必不可少。在政治课堂上给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真正明白法治社会下的法律理念,更是其成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要环节之一。

1培养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客观需求

1.1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想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大力推广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就一定要先从教育领域开始,在教育中加入民主法治理念,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奠定一定的教育基础。法治国家的主要人物就是公民,应该从小养成法治的理念,不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不断完善自家的行为举止,完善法律的行为。而且人生发展最重要的阶段就是高中阶段,高中生作为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未来栋梁,最应该关注的就是在教学活动中加入民主法治的理念[1]。

1.2促进课程目标的实现

我国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一个教学目标就是给高中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想要实现教学目标,那么就需要在进行日常的教学时,增加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重视起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断把学生的法治意识引入到课程教学过程中,而且在做课堂的教学设计时,也要紧紧围绕法治意识的理念,科学合理的把法治意识融入到教学过程中,达到树立高中生的法治意识,最终为实现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任务而努力。分析其他角度,大多数教材上都有法律知识,要想让学生理解这些法律法规,就要不断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2]。

1.3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自学习高中政治课时,可以加入法治意识的学习,在日常中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使学生能够不断了解现代的社会,在法治的社会下学习和成长。在高中生树立法治意识后,也能把自己学到的知识用到生活当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

2培养高中生法治意识的策略

2.1求真求实,在生活中渗透

当学生在学习法治课堂时,教师可以结合教材和生活进行法治内容的讲解,这样学生也能理解。例如,当讲到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进行讨论,自己身边人的消费观念,根据学生的讨论在引出应该倡导的消费行为。最后做出正确的结论。教师也可以延伸课程,给学生讲解一些因过度消费而触犯法律的行为,树立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的理念。让学生从感性升级到理性的学习,这样学生不仅容易理解,还能认同法律[3]。

2.2教师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教师作为政治课堂上法治意识教育的主要引导者,先要保证自身法律知识的渊博,其次把握好整个课堂的走向。对于教师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最重要的就是打好基础,比如,通过培训和上网查找资料的方式学习重温基础法律知识。由于教师作为法律和高中青少年二者之间的衔接者,所以必须做到对法律知识的熟悉和掌握,为学生树立榜样。此外,教师还要熟悉了解我国最基本的法律———《宪法》,以及其他基本法律。只有教师的基础扎实、法律素养足够浓厚,才有能力给学生解答关于法律的问题。教师还可以在课堂上适当延伸,比如,在高中政治必修一的“经济生活”教学中,在讲解纸币知识时,就应该延伸涉及相关知识的基本法律[4]。在《刑法》当中就有对制作和贩卖假币的违法人员的处罚规定,数额大的按照伪造货币罪论处。教师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才能在恰当的时候将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讲给学生,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

2.3合理运用多媒体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很多教师都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活动。高中政治课堂上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必然要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规定。而借助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师不仅可以图文并茂地向学生介绍更多的法律内容,还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便于学生主动吸收法律知识,为提升其法治意识奠定了基础[5]。比如,教师上课之前给学生放映电影《秋菊打官司》,影片围绕20世纪90年代善良淳朴的农村妇女秋菊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在乡里、县里、市里层层上访,最后都失败转而去法院打官司的事情,在这过程中,秋菊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还是坚持到最后,用法律手段讨回了公道。由此可以看出20世纪我国基层法律的状况,教师上课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借助多媒体的影音功能,有助于学生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学生的法律法规内化感悟,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

结束语:法治知识、法治修养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的,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而言,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成长为国之栋梁。总之,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是政治教师的重要任务,政治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更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学生学到更多的法治知识,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学生的政治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1]林庆录.高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J].西部素质教育,2019,5(15):65-66.

[2]孙耀华.高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甘肃教育,2019(15):130.

[3]舒畅.高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之挑战及应对策略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8(06):37-38.

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2

(一)理工科大学生宪法意识状况调查

笔者对重庆两所大学2013、2014两个年级共360名理工科大学生的宪法意识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其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对于宪法知识的学习还是很重视的,但还是有一部分学生宪法意识比较薄弱,宪法的知识比较欠缺。具体调查数据如下:

1、对宪法知识的了解以及重要性的认识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33.3%的学生宪法知识主要来源于书本知识,46.34 %学生的宪法知识来源于网络和新媒介,受社会舆论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9.43 %。70.8%的学生认为宪法对于现实社会学习非常有必要,79.5%的学生认为自己宪法知识欠缺,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说明他们还是重视的。70.6%的学生认为宪法对于现实社会学习非常有必要,17.8%的人认为地方法律更加具有实用性,11.6 %的学生认为不了解也无所谓。这表明大部分学生学习宪法的积极性较高,认为学习宪法还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也表明部分工科大学生宪法知识缺乏,宪法意识薄弱,没有形成系统的宪法意识。

2、现实案例中具有宪法意识的能力调查

在实际生活中,当遇到与自身利益相关或者突发事件时能够具有宪法意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2%,无意向的人占38%;如购物时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你随身携带的物品,拒绝强烈抗议的占58%,找商场领导或消费者协会解决的占25%;忍让、不和他一般见识的占17%。这表明大部分学生还是具有法律意识的,但还有部分学生宪法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宪法知识教育还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3、对当前高校宪法教育的满意度调查

在高校宪法教育中,46%的学生认为学校对于宪法教育的普及以及推广是很满意的,这说明学校开展宪法教育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效。25%的学生认为学校所学宪法知识缺乏针对性,不能与所学专业结合;18%的学生认为校园法律宣传不到位,存在形式化倾向;11%的学生认为只有文科专业同学需要开设法律课程,理工科可以不必要开设。这表明高校在开展宪法教育以及宪法意识普及工作中还是存在不足之处,需要改进。

(二)理工科大学生宪法意识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宪法权利意识不强

调查显示,理工科大学生中,有的对宪法权利意识的概念模糊,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宪法权利,有的学生对宪法权利的追求体现出不关心的态度,少数学生抱以消极的社会道德观念。部分学生对于宪法权利的理解仅仅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对于言论自由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知道的不多,常处在被动局面。学习的热情决定着接受知识的深度和广度。理工科类学生属于技术应用型,部分学生对于宪法意识的认知存在偏见,认为学习宪法没有实用性或显性价值,造成对宪法知识的被动接受,无法从实践和生活中感知法律知识和宪法意识的重要性,这他们是宪法意识薄弱的原因之一。

2、没有形成宪法至上的理念

宪法是公民自由之保障,是公民权力之源泉。在根本原则、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问题上,宪法规范了治理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规范了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然而,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工科大学生普遍认为地方法律法规要比宪法更加具有实用性,一般法律更易于解决日常纠纷,一些同学甚至认为宪法是国家大法,解决的是顶层设计、国家层面的问题,并不能解决实际生活发生的问题。

3、宪法教育的内容和方式系统性、针对性不强

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有设立法律专业或法律的公共基础课,但是实际上课的效果并不理想。很多高校并没有针对宪法开展专题教育宣传工作,宪法的教育受到了忽略;或者虽然开展了宪法教育,但往往拘泥于形式,贴几张海报宣传,办几次宣讲大会,在学校挂宣传横幅,这些手段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内容,不能达到使宪法走进生活、深入人心的作用。

二、加强理工科大学生宪法意识培养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当代中国开辟了一条治理国家和未来发展的光明大道,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将宪法的内涵精神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水平。

(一)加强宪法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宪法知识的掌握是形成宪法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让学生学好宪法的有关知识,才能进一步认识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工科院校,除了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公共基础课程外,还应根据工科专业的特征开设相关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加强宪法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将宪法意识培养、行业法规教育等作为必修课。在宪法的传播与普及过程中,学生耳濡目染,对宪法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这样既增强宪法的权威性,也不断培养学生形成宪法至上的观念。

(二)改进教育模式,提高法治教育成效

学校在办学宗旨上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努力创建一个健康向上、氛围轻松的校园环境。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着学生合法权利如何保护的问题,各高校对触犯校规行为都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处罚,却没有给学生申诉、旁听的机会,甚至有的高校对触犯校规的学生直接武断的裁决,遭到学生的上诉和控告。因此,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之前,应该予以公示,采取民主的方法征求学生的意见,这样既体现学校办学体制的公平合理,又使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将法治理论与生活实践相结合。

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首先要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上采用“教学案例法”等方式,充分运用网络社交等新媒介教育教学资源,将案例生动形象地展示在学生面前;教学内容上可以讲工科专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国家制度、管理体制等,讲深讲透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的法治精髓等,使学生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和确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理念,宪法是每个人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3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7-00-02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国家未来的高级建设者,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响着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培养和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旨在使其成为既懂得专业知识、技能,又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一、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

目前,构建和谐校园是很多高校建设的目标。构建和谐校园,离不开大批遵纪守法的学生。大学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只有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关心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使大学生在校园里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才,才能够营造出遵纪守法、刻苦学习、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和谐校园环境。

(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全面提高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需要

高职高专大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有比一般社会成员更高的知识和技能,但他们身处高职院校,在高等院校序列中,他们位居末席。从招生情况来看,高职高专在高考中录取的分数线不高,“门槛”设置较低,加之连年扩招,客观上导致高职高专大学生综合素质偏低。同时由于相关课程和学时的限制,对学生只能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缺乏法学理论的学习,难以让学生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因而相当的大学生法律观念与行为存在脱节现象。因此,加强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已迫在眉睫。

(三)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的头脑中,偏差的法律观点异常顽固地起着作用,他们用消极的态度来对待法律,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以暴制暴”、“以侵害对侵害”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样的结果,只能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加。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交往日渐加强,可以预见,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避免地更加紧密地与世界连为一体,这种新形势对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的同时,尚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二、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高职高专大学生对法律常识较为缺乏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内容的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也随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大学生没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大学生也只是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识。

(二)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对自己权利的主张,必然要求人们将对方作为这种具有独立价值的主体来认识并尊重其主体性。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学生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其实,作为整个法律体系核心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从利益分配上讲,就是索取和付出的关系,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关系。

(三)高职高专大学生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然而,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有调查表明,有些大学生过分夸大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对执法过程的影响,从思想上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有部分大学生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遵守法律。

三、高职高专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高校要向社会输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些大学生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必须具备现代的法律知识,才能在将来更好的胜任工作。而培养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一项教育系统工程,需要从各方面营造条件和环境进行精心培育。

(一)营造良好校园法律教育环境

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学生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校园环境的影响具有“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是广泛的而深刻的。因此,高职院校领导和教育管理工作者应该严格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每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管理等问题上,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

(二)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律意识教育的结合

大学是一个人心理上正处于走向成熟的阶段,由于家庭、就业、情感等因素,常常导发大学生的不良情绪。高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课程,成立免费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助的部门。辅导员也要学会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指导学生培养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人格,从而使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

(三)加强对《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

当前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属于基础课,教师不重视,教学方法过时,教学内容陈旧,学生学习兴趣不高,这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当在讲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针对当前法律的热点、难点进行讲解分析,激发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的兴趣。同时,应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讲解他们所关心、注重的问题,引起他们的共鸣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情况的同学作有针对性的教授,力争使每个同学都得到符合自身情况和自身需求的法律教育。

参考文献:

[1]刘兆兴.法律与道德.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

[2]谢尚果.大学生法律意识研究及其提高的途径[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

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4

一 当代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困境

1.网络普及对当代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冲击

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手机网民规模为4.20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比例是74.5%。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中互联网普及率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上网比例接近饱和。2012年中国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20.5小时。由此看出,如今社会已经是网络社会,网络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学习和生活。作为网民中规模较大的职业群体,高职生的互联网普及率也处于高位,网络的普及对于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了巨大冲击,具体表现方式如下:

第一,通过网络影响高职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下简称“三观”),冲击着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网络是公众传播信息的重要平台,通过网络和传播的信息对信息接收者具有教育感化的功能。大学阶段是高职生“三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法律意识和“三观”同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两者关系密切,互相影响。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给高职生以不同的教化结果,积极信息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而消极信息导致学生积极向上的“三观”受到弱化,不利于正确“三观”的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受到极大的冲击。

第二,通过影响高职生的思想冲击着法律意识的培养。在网络平台上,人们有更多的自由和机会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同时,信息接收者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他人的观点和理论。高职生正值青春年少,思维活跃、思想开放,易于接受新思想、新事物,但由于涉世不深,对有些问题的是非鉴别力不强,宣扬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消极颓废思想观念的网络信息极易侵蚀着学生心灵思想净土,从而冲击着其法律意识的培养。

第三,通过影响高职生的行为冲击着法律意识的培养。高职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网络有着密切的联系。网络是虚拟平台,人们进行网络行为需要付出的成本较低,规范网络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加上学生自我约束力较弱,导致学生养成自由、不受约束的网络行为习惯,这种行为习惯严重影响着法律意识的养成。

2.当代高职生自身因素制约着其法律意识的提升

第一,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高职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总体不高,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1)感觉法律难学。从总体上讲,和本科学生相比,高职生的感性形象思维较好,实践动手能力较强,而理性抽象思维较弱,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感觉比较吃力。法律知识具有系统理论性、思维抽象性、逻辑严谨性的特点,大多数高职生感觉法律知识难以领会和掌握。(2)自我约束力不强。相较于本科生,高职生的主动求知欲望较弱,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在网络背景下,网络延伸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角落,通过网络传播大量有趣的信息锁定着学生的注意力,分散了学习精力,加上学生的自控能力和自我约束力不强,这些因素综合影响着高职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第二,法律知识积累有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学校的办学精力主要集中在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上,学生学习的主要目标是夯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基础,提高职业技术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因此,学生的学习时间基本上被专业课学习、实践所占据,没有太多的精力投入到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导致法律知识积累有限,而有限的法律知识直接制约着法律意识的提升。

第三,法律实践活动甚少。意识的养成与强化必须通过反复的实践才能实现,进行法律实践活动是培养高职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受制于种种原因,高职生无法开展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主要原因有:(1)高职生自身没有法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法律技能,无法为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提供专业支撑。(2)学校无法为学生提供相关法律实践活动的平台。为实现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宗旨,学校一般将学生安排到公司、企业进行相关的职业技能实习、实践,加上受制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等各方面因素,几乎没有安排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

3.师资力量无法适应网络背景下高职生法律教育教学的要求

目前,承担高职院校法律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大多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他们有的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没有接受过真正、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的训练,这影响到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以及法律精髓的把握,进而影响到法律知识的传授,最终影响到法律教育的效果。在网络背景下,快速的信息传播速度要求法律教育者必须具备敏锐的法律嗅觉,迅速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充分掌握最新、最具有教育意义的法制资讯,准确解读重大法治事件,正确宣传法治精神。然而,这对于大部分承担法律教育任务的教师来说,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

4.法律课程建设不完善

目前,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建设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在课程的设置方面,大多数高职院校仅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无相关的具有普及性质的法律课程,仅依靠这个课程涉及法律内容,很难担当起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的重任。在网络课程建设方面,目前高职院校对法律网络课程建设重视不够,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不足,建设现状难以满足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需要。在教材的选用方面,学校选用的法律教材存在着专业性有余而可读性不足的情况,缺少具有权威性、普适性的材。

二 当代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探究

探究高职生法律意识的提升路径是关系到提高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教学质量、提高高职生综合法律素养的重要课题。 要提升高职生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和用法;教师要懂法、会教法,努力扮演好教育引导者和学生学习促进者的角色;学校要占领网络法律教育主阵地,完善法律课程建设,提高法律教育教学效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1.高职生: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决定因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起作用。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升需要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高职生自身因素是内因,它对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

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提升其法律意识的关键。因此,要提升法律意识,高职生必须做到:(1)学法、知法。学法、知法是前提。学生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学习媒介和平台主动学习与自身学习、生活和将来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积累法律知识,为守法、用法提供前提。(2)尊法。尊法是境界。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树立法律权威是法治社会公民应当具备的素质和应当达到的境界。高职生应不断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养成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提升尊法境界。(3)守法、用法。守法、用法是要求。高职生学法、知法的最终目的是将自身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之内,自觉遵守法律,正确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去分析、解决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学校和教师还应当通过科学的方式和有效的手段,帮助学生提高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树立学习主体地位,最终达到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的目的。

2.教师:懂法、会教法

在提升高职生法律意识的过程中,教师担当着引导者、促进者的角色。为了胜任此角色,法律教师必须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经过法学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以及法律思维方式的专门训练,只有这样才能深入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理解法律精髓,才有可能把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充分传授给学生,才能帮助学生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并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以及毕业求职中所遇到法律问题。要确保法律教学团队的高水准,学校要严格法律师资准入制度,加强法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自身要加强学习,通过积极参加校内外培训与教育反思实践等活动来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在网络背景下,法律教师必须紧跟信息爆炸的时代步伐,第一时间充分了解和掌握当下发生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法制新闻和法制事件,通过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技术,整合数字化教学资源,在恰当的时间及时向学生讲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法律素养,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3.学校:占领网络法律教育主阵地、提高法律教育教学效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第一,有效占领网络法律教育主阵地。在当今,网络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具有最新最丰富的信息资源,而且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最便捷的途径在传播着信息。从教育层面来说,网络已经成为一个全新、广阔的教育空间,是重要的教育主阵地,网络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手段在不断冲击着传统的教育方式。因此,在网络时代背景下,教师必须充分利用好网络法律教育空间,有效占领网络法律教育主阵地,牢牢掌握法律教育的主动权。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律课程建设,丰富教学内容,优化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法律教育教学效果。(1)完善课程设置。关于法律课程,目前高职院校一般是每个专业只开设一些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程,如建筑类专业开设建设法规,酒店管理类专业开设酒店法律法规等,这些课程只是面向特定专业的学生,辐射面窄,普及性不够。因此,高职院校除了开设必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还应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的学习需要以及不同阶段的学习特点,设置教育辐射面广、普及性强的法律课程。这些课程的内容必须紧密联系高职生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以及毕业后求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2)规范教材的选用。所选用的教材应当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学校也可以根据本校学生的特点自编教材。(3)加强网络课程建设。在网络普及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加强法律网络课程建设对于提高法律教育教学效果、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素养、提升法律意识的意义凸显。因此,高职院校要加强法律网络课程建设,丰富法律教育教学途径,拓宽法律教育教学平台。

第三,持续有效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当前,充分利用网络等方式持续、有效地对高职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对高职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法律素养,提升法律意识。在网络背景下,为了提高对高职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时间。(1)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校园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使广大学生了解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宪法观念,尊尚宪法,树立宪法权威。(2)利用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专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应采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制作校园广播法治新闻播报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建设固定的校园法制宣传栏与建设专题普法网站相结合。在现代化教育方式中,通过通信设备向学生手机发送法制教育信息是网络背景下对高职生进行法制教育最为有效的方式,这种教育方式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教育内容丰富、接收阅读方便、接受教育涉及面广等特点,有利于提高教育效果。

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5

关键词: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分析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delinquency, puts forward the ways of cultivating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legal consciousness from views of teaching in the new situation.

Key words: cultivation;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legal consciousness;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K825.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非常重要,非常紧迫。学校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场所,但仅仅依靠学校的法律教育又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紧密结合,形成良好的法律教育大环境,这样才能达到学习与行动相一致的目的,造就新一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据中国法制网统计,当前中职生中有违法倾向(如强行索要、任意殴打他人)的约占28%,有厌学倾向的约占42%,其他不良行为的约占15%,问题学生中女生也占19%,此外还有部分学生与社会无业人员往来密切。许多中职生认为强行索要、殴打他人是司空见惯的事,丝毫不以为这是种触犯法律的行为。从这组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需要对中职生加强法律教育。

1 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1.1 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他们综合素质构建的需要

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这就为学生的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中职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社会的真实生活还有很多不成熟的看法。中职生只有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增强其法制意识,学会从法的角度去认识社会和体验人生,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1.2 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是“知识+技能+做人”的教育,我们只有把教学和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相辅相成,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1.3 中职学生需要具备法律意识

中职学生是社会的一个身份很特殊的群体。从年龄上看,他们的社会阅历浅,经历少,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还处于模糊阶段;从知识经历上看,他们之前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法制教育,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从心理素质上看,他们的情感和思想还得脆弱,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从社会关系上看,他们是家中的宠儿,却是中考失败者。基于以上分析,中职生确实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其对法律的认识水平。

1.4 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基础构造的市场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教育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中职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法律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的失衡,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这更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其法律素质,促进其全面成才。

2 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2.1中职生缺乏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虽然职业学校都开设了《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但大多数中职学校的学生都只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于作为公共课的《职业道德与法律》,往往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尤其在一些职业学校中把《职业道德与法律》作为考查课,考试形式只是开卷考试或者写篇短文就可以。学生平时又没有接触过此类知识,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只是有一些模糊的概念,有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

2.2 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都是他们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的原因

中职生的年龄一般在16岁-18岁之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成长阶段,该年龄段具有模仿性强、好奇心强、易表现和易冲动的特点,其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定,极易误入歧途。

3 对策

3.1正确认识职教领域法律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许多人普遍认为法律教育相对于专业课程教育来说只是一门辅助课程,不像专业课那么重要,因此在整个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中,法律教学课程的设置都比较少,有的也只能是侧重对知识的讲授,而缺乏对知法守法意识的培养,因此不能使学生真正的懂法、守法。

3.2 案例教学,理论联系实际

在法律意识培养的教学模式上,应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注意知识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把案例教学贯穿教学的始终。教师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应当选择有代表性、贴近学生实际生活或学生周围发生的一些案例,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并让学生认识到,教师的教学不只是抽象的法律知识,而是在自己的身边悄然发生各种各样的现实的案件。这样才可以让学生明白如果自己对此类事件不防微杜渐的话,也有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那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样,法律对公民的规范作用才会深入学生的心中。

在教学方法上,要致力于教学方法的创新,将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运用于法律基础教学,将教学内容和典型案例制成多媒体课件,增强其直观性,使学生能主动接受教育,增强教学的效果,从而达到对学生违法乱纪预防和教育的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意识环境。

3.3 模拟法庭训练,寓教于乐

设立模拟法庭,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原告”、“被告”、“律师”、“检察官”、“法官”,“证人”这些对学生来说就是很遥远很陌生的词语,如果让学生自己来扮演这些角色,就会使学生体会这些词语的含义,亲身体验法律程序,体现法律的正义与公平。这样学生成了学习的主体,就会焕发出无限的学习热情,对知识的体会有别于教师枯燥的讲授,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高了法律的觉悟,他们体会到的是法律的尊严、权威和公正,这样定会在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远离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4 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

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一切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

学生。作为一名中职学校的教师,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并把所学的知识进行整合,将课堂教学作为主渠道,在教学计划、教材选购、师资配备、教师考核、学生考试、授课时数等方面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执行,减少随意性。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开展学法用法的实践活动,让学生知道一旦触犯了法律就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从而在实践中探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5 重视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在人生初期,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可起到法律“潜意识”的导向作用。家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另一重要场所,对学生最终将如何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少数家长由疼爱发展到溺爱,再从溺爱发展到纵容,其实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极其不利的,同时也与学校的素质教育相抵触。因此,家长对学生的爱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多与教师沟通和交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掌握子女的思想动态,双方共同努力,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其以积极的心态和极强的法律观念迎接人生的挑战。

4 结束语

中职生违法犯罪问题给职业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严峻的考验。如何管理和教育好这些学生,既关系到职业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是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的主要目标,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工作的重点。而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已进入一个更深的层次,那就是对中职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

参考文献:

[1]孙晓楼.法律教育[M].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7.

法治意识的培养范文6

一、培养职校生数学问题意识的“三个点”

(一)以问题情境创设为关键点。

所谓问题情境,是主体和客体思维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类型。问题情境的创设要达到促使学生原有的知识与必须掌握的新知识发生激烈冲突,使学生意识中的矛盾激化,从而产生问题情境。

教师要以问题为中心,精心设置每一个问题情境,要让学生意识到问题的存在,还要让其急于明白问题的答案。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教师要根据学生了已有知识和教学目的,设置与学生的原有认知发生冲突但又处于学生了最近发展区的问题,使学生产生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激起学生积极地思维与探索欲望。

(二)引导学生质疑是激发点。

所谓质疑就是经过充分的分析与思考后提出自己的疑问,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进行质疑是思维批判性的高层次表现。陶行知言:“发明千千万万,起点是一问”问是开路先锋,问是思维再进行的激发点,学生具备问题意识,学生能质疑,这是思维活跃的表现。“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禽兽不如人,过在不会问。智者问得巧,愚者问得笨”。学生有了问题意识并不意味着就会有所发明和创造。学生心中有了疑惑,也不一定就能恰当地表达出来,教师要给他们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明确的要求规范。因此,还是需要教师鼓励引导学生质疑问题,善于把学生引向正确的思维轨道,善于把学生引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的思维佳境。

(三)提炼概括学生的问题是点睛点。

提炼概括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它不是问题的终结与完成,而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新的起点。探明一个问题是为了更好地思考追寻另外一个更大的问题、更难的问题。

提炼概括是一门艺术。对学生的问题作出科学而艺术的提炼概括,是十分有效的教育方法。把学生问题的非本质的抽象的问题提炼概括为共同的本质的问题,是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点睛之笔。北京优秀教师宁鸿彬,对学生有“两欢迎、三允许”,即欢迎质疑,欢迎争辩;允许出错,允许保留。这实质上也是要求教师要对学生的问题具有一个积极而合理的提炼。建立这样一个积极合理的基本准则,这样不仅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还有利于问题意识的发展。

二、培养职校生数学问题意识的“三个度”

(一)蕴含问题的情景要有尺度。

这里的尺度是指问题情境的创设不宜太难也不宜太易。太难的情境很难激起学生的激情,会把学生的热情扼杀在摇篮里;而太易的情境又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所以教师要把握住每个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所设计的问题富有弹性,即是那种学生既不容易回答而经过思考又能够回答的问题。激发他们主动研究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热情。设置一种“授人以渔”式的问题情境设计,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思索空间,为学生搭建了创造思维的平台。

(二)引导学生质疑要适度。

这里的适度是指要引导学生有条件地质疑。有条件的质疑指不完全迷信专家与书本,但也决不是无条件的怀疑一切,质疑要坚持用逻辑的或实践的标准审查怀疑的对象。在数学教育中,学生质疑什么与质疑是否有道理,均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自认为有根据地提出了质疑意见,他们提出质疑的目的是理性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而不是其它。雅斯贝尔斯说过:“科学最大的特征是怀疑和质问一切的精神,对事物进行谨慎而保留的判断,并对这一判断的界限和适用范围进行系统检验”。

(三)提炼概括学生的问题要有效度。

教师要想方设法诱导、启发学生展开积极的思考,让学生在多种思维中反复探索,力争使学生自己悟出问题症结、找出问题答案。提炼概括学生的问题,仅仅是一个方面,同时,还应该使学生明白其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因此,教师在回答学生问题时,要认清客观规律,要遵循客观规律。学生的问题来源于疑难困惑,来源于学生心中悬而未决的问题,老师的提炼概括要有效地把学生的抽象的问题提炼出本质的问题,既要解决学生心中的疑难,又不能让学生感到解答似乎永远只有一种标准答案,使其明白除此之外还可能有更佳的解答,只要用心去思考和追寻,就一定能得到更好的解决途径。

总之,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需要老师有韧性和耐心。老师需要不断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善于捕捉学生智慧的火花,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让他们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提出问题,逐步形成问题性思维和思维品质。当然,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是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老师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坚持不懈地去探索。

参考文献:

[1]姚本先.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J].教育研究,1995,(10):45-46.

[2]李思民.问题意识・思维品质・创造精神[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9):4.

[3]王源源.试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24,(6):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