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例6篇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文1

关键词:养猪业;生产力;疫病;治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S828;S815;S8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24-5182-05

Treating Both Symptoms and Root Cause to Achieve Balanced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Pig Industry

XU Di-ping

(Institute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Sciences /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Animal Embryo and Molecular Breeding, 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Wuhan 430064, China)

Abstract: The comprehensive factors on balanced development for pig industry in China were analyzed. It was revealed that the main causes which mad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supply and demand in pig were low production efficiency, high mortality in pig production and lagging related techniques etc. And it was also proposed that the useful management might involve making long-term planning of innovative and achieving objectives steadily, innovating control mechanism, optimizing farmer-benefited policy, innovating culture model to avoid the risk of pig raising; Studying and formula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g feeding and disease control to achieve maximum productivity and output, gradually increasing the thresholds to entry and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improving information networks and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Key words: pig industry; productivity; epidemics; management strategy

中国养猪历史悠久,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将养猪作为家庭副业,采取散养方式饲养。受惠于党和政府有关产业调整优惠政策以及市场对猪肉质量与数量需求的不断增长,养猪业已成为我国畜牧业中产业化、市场化特征最突出、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支柱性产业。2009年,我国生猪存栏46 985万头,同比增长1.5%,出栏64 507万头,同比增长5.7%,猪肉产量4 889万 t,同比增长5.8%,占肉类总产量的64.0%,猪肉人均占有量达36.6 kg。在我国肉类消费种类中,猪肉消费量约占肉类消费总量的65%左右;毫无疑问,猪肉是我国最主要的肉食品。显然,养猪业在国民经济及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养猪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大起大落的隐患,潜在的盈亏不确定性风险一直困绕着生产者,这从2011年5月以来发生的猪肉价格持续上扬就可窥一斑。猪肉价格牵动着千万人的神经,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猪肉的供求不平衡,如何走出猪肉涨跌怪圈,如何治理存在的顽症,探寻猪肉生产均衡发展长效战略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1 猪价涨跌怪圈探秘

1.1 猪价起伏不定

对于养猪的盈利与亏损的规律,有人将其总结为“赔一年、平一年、赚一年”,三年一个涨跌周期,这种状况在2006年之前就基本如此。受市场供求的影响,当时生猪出栏售价在低至5.6~6.6元/kg、高不过9.0~9.6元/kg左右徘徊;在价格提高的年份,养猪场的收益比较可观,刺激了养猪积极性猛增,猪场数量和猪的饲养规模也随之盲目急上,使次年及以后的价格节节下滑;不过管理水平较高的猪场仍稍有盈余或收支持平,而那些经营不善的猪场则会出现亏损,甚至暂时“关门歇业”,造成猪的饲养量相应下降。但即便如此,也未严重影响养猪的积极性,猪的供应量及猪肉消费量仍会基本保持动态的平衡,没有出现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但在2006年以后,生猪出栏价轮回式涨跌周期明显缩短,尽管2007年和2011年发生的生猪出栏售价暴涨的确与猪源短缺有关,但猪源短缺是否与前期生猪出栏价低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呢?先让我们回顾一下2007~2011年的生猪出栏价涨跌情况。从2007年4月开始,生猪出栏价比上年涨幅较大,至6月初,价格涨到12.4元/kg(2006年同期为6.6元/kg,同比增长87.9%);2008年生猪出栏年均价格为15.25元/kg;2009年回落至10.96元/kg左右;2010年微涨至11.69元/kg;而2011年5月至6月中旬,生猪出栏售价一路攀升,从15.40元/kg逐渐涨至17.20元/kg、18.40元/kg、19.25元/kg(5~6月平均价格为17.56元/kg),7月中旬后生猪出栏售价仍保持在19.60元/kg左右的高价。上述所列猪价数据显示,2007~2011年的5年间,生猪出栏价以2011年居高,2008年次之,2009年最低,即使最低的年份也比2006年及以前要高出许多。不过以上数据并不能表明猪源短缺是直接的原因,表面看似乎与价格随行就市有关,但从打破供求动态平衡的个中原因来看,可从以下分析找到答案。

1.2 猪价与饲养成本分析

此次生猪价格飙升表象与上一轮基本相似,对于其原因,有关人士及媒体认为,主要是上年饲料及人工成本剧增,导致生猪存栏锐减。听起来不无道理,在正常饲养情况下,饲料及人工开支确实是构成饲养成本的主要因素;但在非正常情况下,这两个因素可能只是影响饲养成本的次要因素,通过以下分析,我们将会理性地认同。我国经营与管理较好的规模化养猪场,生猪全群料肉比在3.4∶1左右(头均耗料为340 kg饲料/100 kg体重,达到100 kg体重日龄平均在175 d内)。若将2008~2010年、2011年5~6月、2011年7~8月的饲料玉米价格、生猪饲养成本即综合料价、出栏猪人工水电及兽药开支(155元/头)、市售毛重单价(前已列出的均价)折算成以饲料玉米为准成本的猪粮比价,其盈亏平衡大约为5.2∶1左右。照此来看,那些运行良好的养猪场应呈明显的盈利状况。在2008年至2011年8月,100 kg体重出栏生猪的头均净利润应分别为690、149、82、556、660元(表1)。从猪价与饲养成本的分析显示,2008年以来的饲料及人工成本的上升并未明显影响养猪的净利润,只要经营管理得当,就不会出现亏损,只不过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1.3 生产力与养猪利润的关系

现代养猪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利用已投入的资本及设施,让生猪发挥最佳的产出性能,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1]。如何让母猪生得多,仔猪死得少、长得快、出栏多是每个养猪从业者应努力实现的目标。以下就此进行粗浅的模拟分析,尝试对其求证。

按经营管理和生产能力先进水平设定技术指标[1],以2010年饲养成本和市售价格作为评价盈亏的基础。设定母猪全年日均耗料为3 kg,年产仔2.2窝,窝均产活仔10头,初生仔头均成本215元[(母猪饲料费3 066元/年+母猪头均人工费1 440元/年+母猪头均兽药及水电费222元/年)÷22头];生猪在哺乳期、保育期、生长育肥期分别耗料0.5 kg/头、21 kg/头、240 kg/头,综合料价为2.74元/kg,人工、兽药及水电开支为155元/头。而出栏猪成本为1 087元/头,100 kg市售价为1 169元,按此计算,则繁殖性能及全程死亡率对能繁母猪头均贡献力的影响分析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当生猪全程死亡率分别在9.7%、18.8%、27.2%左右时,母猪的头均年利润分别为535.94元、-625.06元、-2 179.61元。上述简要分析表明,即使在养猪市场行情不好的2010年,只要保持能繁母猪正常的繁殖力,生猪全程死亡率控制在9.7%左右(年提供出栏生猪19.87头),那么一个100头能繁母猪的养猪场就可产生5.36万元的利润,生猪全程死亡率若超过18.8%(年提供出栏生猪17.87头)、27.2%左右(年提供出栏生猪16.04头),就会出现约6.25万元、21.80万元的亏损或更多。当然,这只是一种模拟计算结果,在生产实际中生猪在保育期及生长育肥期的病死率变数较大,也是当前无功消耗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养猪者均感到难以预料。

综上所述,若是采用现代工厂化养猪设施、先进的饲养工艺流程和疫病防控技术,实现较高水平的产出能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就顺理成章。

2 影响我国养猪业均衡发展的综合原因

我国养猪业当前基本呈现出总体生产水平不高、饲养成本居高不下、经营管理和疫病防控状况不佳、生猪存栏保有量不稳、生猪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较大的格局,严重影响了我国养猪业持续、稳定和平衡发展。其原因综合如下。

2.1 散养向规模化饲养转型期间,管理及技术水平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我国养猪业已逐渐向规模化、商品化和市场化转变。据统计,我国50头以上规模化猪场已增长至62%,然而大多数经营者是由从事农业和其他行业转型而来,普遍存在猪场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操作技能不精细、技术措施不到位、猪场设施不能满足各类猪群的生长需要等问题,加上在生产过程中不注重环境保护、管理质量和动物福利等环节,造成生猪生长迟缓、健康状况恶化频繁出现。这类猪场能繁母猪的年产胎次有的不足2窝,窝产活仔数只有8~9头或更少,料肉比超过4∶1以上,全程死亡率超过20%,因而猪场濒临破产。这种生产能力与能繁母猪年产胎次2.2~2.4窝、窝产活仔10头以上、料肉比3.2∶1以下、全程死亡率控制在5%~10%左右的先进水平差距很大。

2.2 生物安全体系不健全,防控技术跟不上疫情变化的需要

由于密集饲养和防疫失控,给疫病的流行与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近10年以来,猪的疫情变得越来越复杂,呈现旧病未除、新病接踵而来的新态势,发病率及死亡率有增无减。从2010年我国能繁母猪的饲养量0.47亿头左右、年末出栏生猪量6.67亿头就可测算出每头能繁母猪年提供的出栏能力只有14.2头左右,生猪全程死亡率可能超过20%之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猪场未健全包含标准化建设等内容的动物生物安全体系,造成多种病原乘虚而入,出现混合感染而加大了诊断和防治的难度;由于某些病原基因发生突变,对猪的易感性和毒力增强,引起疫病暴发和区域性流行。2006年以来发生的猪蓝耳病高致病性变异株感染,致使某些中小猪场几乎遭到毁灭性打击,时至今日虽疫情和发病程度有所缓和,但防控并未取得重大突破。另外,近两年口蹄疫新的强毒株在不少猪场发生,造成仔猪发病和死亡率增加;2011年春季猪流行性腹泻对有些猪场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有的猪场饲料品质不良,配方不当,重金属过量或维生素缺乏,使猪的生长受阻和免疫力下降;有的猪场与饲料厂诚信缺失,在饲料中滥加抗生素、生长激素和有毒有害化学制剂(如“瘦肉精”)等,给猪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令消费者忧心忡忡、谈之色变。

2.3 服务和监管制度不完善,投入与产出差距大

我国的畜牧兽医制度及产业结构已日臻完善,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畜牧兽医的基本建设和科研的资金投入也十分巨大,但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如有些地方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力度不强,当地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我行我素,兽药及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品质量不精等。在强制免疫方面,国家每年投入数十亿元人民币之多[2],但除猪瘟活疫苗、禽流感灭活疫苗外,猪蓝耳病和口蹄疫仍缺乏高效精制疫苗,而且地方保护主义、关系网已干扰了免费疫苗招标的公平与公正,产品质量大打折扣,厂家标称的质量往往与实际产品有所出入,如在猪瘟脾淋活疫苗中掺和猪瘟细胞苗、以低于实际成本的价格投标等等。笔者了解到,许多养猪者宁可舍弃免费疫苗,而花高价自购商品疫苗,因此免费疫苗的流向值得探究。在当前规模化养猪为主的转型期间,服务体系、服务方式、服务措施、服务能力与发展速度不合拍的现象值得重视。我国的农业院校及科研院所众多,专业技术人员数以万计,但由于科研体制和机制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有些科技人员对实用技术的研究缺乏热情,对养猪场在生产和疫病防控上的难点与技术需求不了解,科技对生产的支撑作用有待提升。

2.4 未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扶持政策的执行需加强监管

我国对养猪业尚未建立准入制度,未设立入行门槛,进入或退出较随意,有关经营者的资质、注册资金,猪场规模和条件、人员的素质等都没有严格的规定,并且未建立健全饲养与疫病防控技术规范。一些非专业化的猪场或散户当经营不善和受到市场冲击时,就会很快撤出行业与市场,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养猪业的稳定性。为促进养猪业的发展,2007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支持配套措施,如湖北省已安排了2亿元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了200个万头生猪养殖场(小区)建设等。有人认为,这些调控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在猪价暴涨和猪源紧缺之时,在短期内提高了补栏的积极性,无疑会成为下一轮猪价涨跌的推手。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失偏颇,生猪供求失衡,猪价涨跌起伏,在当今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中将会长期存在,调控与永存恰恰相反,其目的是试图达到供求基本平衡;实现持续发展和均衡产出的目标,单靠政府或者是养猪业的单方面努力不可能实现,必须是全国的养猪界同仁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共同努力,自觉承担和完成所应履行的义务,总结失败教训,借助成功经验,抓住关键,才能实现目标。我们在进行有关调查时,有较多猪场反映,标准化猪场补贴和“以奖代补”只是向万头规模化猪场倾斜,少数猪场受益,到底该补谁,缺乏透明性,并且在申报和验收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受益猪场对社会的贡献不附带承诺,有的拿到补贴后并没有增加猪的饲养量;在母猪补贴和能繁母猪保险上,普遍存在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有的猪场反映没有拿到应补的数额。

3 我国在养猪业持续发展中应采取的创新策略

我国当前养猪业现状及影响养猪业稳定发展的基本原因已摆在面前,我们要如实和正确地看待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由近及远制定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用科学发展观进行调控,达到标本兼治,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3.1 制定具有创意的中长远规划,稳扎稳打实现规划目标

在制定养猪业发展规划中,要力求避免盲目追求速度和为业绩而做业绩,要把充分发挥现有生产力及提升行业内在潜力放在首要位置。应在实事求是地分析生产效率不高、疫病防控滞后的原因后,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和供给能力,制定总体思路与具体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在养猪业发展部署方面,不仅要掌握各省、市的发展差距,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全国的发展与需求平衡,确定能繁母猪量、生猪的存栏和出栏量、饲料粮的种植与储备量,并分别计划养猪场、饲料厂、猪肉加工厂的适度规模以及配套建设内容;在提高生产能力方面,应着重考虑品种改良、杂交利用和特色品种对提高效益的拉动作用,把提高母猪繁殖率、仔猪育成率、生猪饲料转化率以及猪肉品质作为技术突破目标;在猪病防控方法,要将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感染、猪繁殖障碍综合征、呼吸道感染综合征和流行性腹泻等高危传染病的控制与扑灭列入规划内容,并分别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实现净化或根除的目标任务。

3.2 创新调控机制,优化惠民政策

政府在制定有关促进养猪业发展和保障猪肉价格稳定的调控与补贴政策时,要把重点放在抵御风险、平衡动态和惠及民生上来,奖励和补贴资金的发放既要重点倾斜、又要惠及全面,使投入的资金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及2011年扶持政策的出台,均时值猪源短缺、猪价暴涨、养猪者赚得盆满钵满时,新政策对于猪场建设和增加补栏起到了较积极的作用,但对于抵抗以后再现的新一轮因饲养过剩、猪价低迷的作用并不显著,值得我们思考是否制定和出台更具连续性、全面的、促进发展与抑制低迷的长效政策与措施。鉴于标准化养猪和能繁母猪补贴对于当前仍占相当比例的散户和生猪养殖专业户不能受益的现实,是否采取每出栏一头商品猪就给予奖励和补贴的方式,可能更具有实效性与公平性,这对于遏制投机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政府对于占据饲料主要成本的玉米、豆粕等原料,可以制定相应的种植和储备风险基金,降低其价格的波动,对于饲料、食品加工企业和销售终端也应增加针对性的调控,以保持生猪和肉价的稳定。在平抑肉价、困难群体救助方面,部分省已施行的价格调节基金将会起到很好的应对作用,并将受到各方赞许。

3.3 创新养殖模式,规避养猪风险

规模化养殖能够有效地提高产能与产值已是不争的事实,而目前农业部仍将规模化养猪定位在年出栏生猪50头的水平;我国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猪场不足总数的50%,这与现代养猪业的理念大相径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继续拉大,如美国5 000头母猪规模的猪场占50%,生猪出栏数占全美的2/3[3],由于母猪繁殖能力的提升和病死率的下降,大型企业的母猪饲养未增反减。我国规模化猪场大多采用一点三段式生产工艺,有待逐步改为较为先进的能够防止病原积累和传播的全进全出两点或三点式饲养工艺(简称SEW,即早期断奶、隔离饲养)[4]。我国的猪场大多为独立自主经营的封闭经营模式,经营者需承担所有事务和失败风险,难免过度依赖财政的扶持和市场的讨巧。因此政府应引导中小型猪场尝试联合兼并,引进投资股本来扩大养猪规模,增强专业化、规模化和抵抗风险的实力。要加强培植养猪和饲料龙头企业在行业中的带动与稳定作用,不断扩大公司加农户式的经营模式,并创新合作与服务方式,如公司将猪场租赁或与加盟猪场签订5~10年的合约,提供猪源、饲料、运输和销售经营服务,派出畜牧兽医和经济管理专业人员驻场或按计划到猪场进行技术服务与财务监控,促使公司和养猪户双方都规避技术与市场的风险、达到共赢的目的,同时分担政府为猪价涨跌的担忧。

3.4 研究制定标准化养猪及猪病防控技术规范,实现产能与产值最大化

我国养猪业正处在加快规模化养殖的转型升级时期,需要应用现代先进养猪理念合理展开猪场建设,充分考虑和处理好资源与承载、养殖与环境、设施与健康、节能与减排等重大问题。反思片面追求规模忽视需求、追求效益牺牲环境、追求产出损害动物和人类健康等经验教训,要始终围绕健康养殖和生物安全进行规范化生产。然而,我国尚未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成套技术规范,因此,急需畜牧兽医科研与教学单位与养猪、饲料和兽药龙头企业联合攻关,开展新的饲料来源与绿色日粮配方的开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规模化生产技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环境控制与净化技术、高效优质疫苗生产与精制等的研究,建立符合国情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饲养标准、环境控制标准、诊断技术标准、疫病净化技术标准、产品卫生标准、生物安全评价标准等配套技术系列标准。加强县级畜牧兽医站设置与装备水平,提高就地服务能力,扶持畜牧兽医技术专业服务公司的建立,鼓励从业人员和科技工作者在基层技术培训、现场实时跟踪服务、远程视频服务中发挥作用,加快新技术普及的进程,全面推进养猪专业化、设施化、标准化、无公害化、产能产值最大化的有序发展。

3.5 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强化监管力度

为提高我国养猪生产经营水平和改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状况,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生产,规避大起大落的风险,政府必须下定决心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引导养猪经营者自觉提升专业技术素质,在一定计划时间内逐步推行较严格的诸如审批、资质、规模、注册资金等准入门槛,对于涉及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一类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控要建立更加严格的强制门槛和监控措施,杜绝饲料中有害化学制剂的使用,限制抗生素的添加,强化生物安全及产品质量溯源监管制度,尽快采用有机矿物质(全谱氨基酸螯合物)取代无机盐(高铁、锌、铜等)作为饲料添加剂,避免有害重金属(铅、砷、汞、镉、氟)对水源及面源的污染[5]。严格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生产管理,开展兽药经营企业GSP论证,在政府采购疫苗和标准化养猪等补贴审批和验收中要引入竞争及监管机制,要公布审评和验收人员、竞争厂(场)家的背景资料和产品质量监测报告,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和问责制度,对受益厂(场)家规定必须的社会贡献承诺并严格监督执行。

3.6 健全信息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我国目前畜牧信息资源短缺,难以查找确切的有关养猪生产、疫情分布和市场分析等方面的情报,生产经营者需要了解的技术更难获得。建议每个省(市、自治区)由官方建立一个一站式的畜牧与兽医服务网站,按畜禽饲养种类分别构建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库、专家数据库、饲料价格数据库、存量与出栏数据库、产品价格数据库以及养殖生产信息、疫情动态与分布、市场趋势与分析等栏目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主要产销区建立信息监测点和特派员制度,保证信息的正确有序传递,杜绝八卦和恶意炒作,聘请畜牧兽医专家与经济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和报告或视频实时答疑解惑,指导一线养猪从业者及时获得最新的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从而促进养猪业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 [美]DAVID H. 养猪生产与健康管理[M]. 刘敬顺,译. 广州: 广东科技出版社,2003.

[2] 林远康. 50亿财政资金打水漂[J]. 农村宝典,2011,111(7):8.

[3] 李 丹. 美国,分点饲养合同养猪的国度[J]. 农村宝典,2011,112(8):76-78.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文2

丹麦生猪产业高度发达

丹麦地处北欧南端,国土面积4.3万平方公里,人口550万,从事初级农业生产人口仅占2.5%。丹麦高度发达的农业以畜牧业为主,产值达70.55亿欧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0.9%;生猪产业属出口导向型产业,是世界最大的猪肉出口国。2013年,丹麦出栏生猪2890万头,猪肉产量位居世界第七,向130多个国家出口猪肉200万吨、活猪990万头,占丹麦猪肉总产量的90%,占全球贸易总量的31%,丹麦生猪产业独具特色。

一是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高。多年来,丹麦已形成覆盖种猪繁育、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到销售的生猪全产业链。猪场数量逐年减少,养殖模式呈规模化、集约化,从1992年的31331户减少到2012年的4181户,目前年饲养量2000头以上的猪场占77%。丹麦现有14家生猪屠宰场,2013年共屠宰生猪1730万头,其中90%由两家合作社屠宰场――皇冠集团(Danish Crown)和提坎公司(Tican)屠宰。皇冠集团同时也是欧洲最大的屠宰联合体,每年屠宰丹麦80%以上的生猪。丹麦养猪设施高度产业化、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从猪舍通风、保暖、降温到饲料生产、运料饲喂、屠宰加工、粪污处理的全系列产品,销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是种猪繁育体系竞争优势明显。丹麦猪种主要包括长白、大白和杜洛克,通过杂交生产商品猪。全国商业猪场合作建立了全世界最有效和管理最完善的种猪繁育计划(DanAvl),围绕养殖和屠宰需求确定育种目标,日增重、瘦肉率、繁殖率、抗病力等各项指标均居世界前列,种猪竞争优势明显,每年出口种猪达8万多头。DanAvl引入内部竞争机制,共联合了全国72个种猪群,辐射4100个猪场,持续改良种猪品种,种群层级分明,生产性能测定规范,人工授精网络健全,大多数种猪场还实施了无特定病原(SPF)育种计划。丹麦生猪育种经费每年大约2.5亿丹麦克朗(1丹麦克朗约折合1.1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商品猪生产及屠宰税,即每生产、屠宰一头商品猪,农场主缴纳4.9克朗的会员费和5.5克朗的屠宰税。

三是建立高度组织化的合作经营体制。丹麦合作社有近150年的历史。目前在丹麦农业委员会、熏肉和肉制品委员会、养猪协会和农业协会等合作社基础上合并成立的丹麦农业和食品理事会,是丹麦农业初级产品生产者、各类合作社和相关产业的代言人,在布鲁塞尔、北京、东京和伦敦均设有代表处。理事会从生猪育种、饲养、屠宰到产业规划、市场营销、疫病防控、猪舍建设,提供一体化、专业化服务,确保动物卫生、食品安全、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和标准在全产业链的共同遵循和执行。产业链上各类主体互为股东,形成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避免市场风险。如皇冠集团由大量养猪场持股,养猪场养一头生猪利润为120克朗,屠宰环节年终还会按照每头猪10克朗返还分红。

四是注重环保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丹麦政府高度重视生猪养殖环保问题,根据土地消纳畜禽粪便能力确定养殖规模。养猪场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粪便污水处理系统,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最大限度消除生猪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每个农场饲养量根据农场面积进行限定,不得超过500个动物单位(1个动物单位相当于1头牛、3头母猪、30头育肥猪、2500只肉鸡)。畜禽粪浆须储存9个月才能还田利用,1公顷土地施肥上限为1.4个动物单位粪浆。当农场养殖量超过法律规定时,政府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决定是否允许其扩大养殖规模。目前,丹麦畜禽粪肥中氮和磷的使用率跟矿物肥料相当,既降低了环境影响,也减少了农户购买肥料支出。

五是实施严格的从业准入管理。丹麦的农民早已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在丹麦从事养猪生产,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自己拥有土地。农场主不得向自己的子女无偿赠送或遗赠农场,子女只能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农场,保证了农场继续由有志务农者来管理。第二,必须持有“绿色证书”。购买30公顷以上土地的农场主必须从正规农学院毕业,总计需完成5年专业课程训练,其中包括为期18个月的农场实习,在获得“技术农民证书”后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绿色证书”。丹麦养猪人员需要在农业院校、农业咨询服务中心接受继续教育,定期更新养猪技术和猪场管理知识。严格的土地获得制度、农场经营管理资格以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为丹麦生猪产业保持全球竞争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丹麦兽医管理体制一体化科学化

在丹麦,农业被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部门,由食品、农业与渔业部统一负责各相关产业及产业内部各环节管理。在兽医与食品安全层面上,该部下设国家兽医食品局(英文简称DVFA),负责从农场到餐桌全产业链的动物卫生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所有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相关职能全部由DVFA实施一体化、科学化管理。DVFA设首席兽医官、首席食品安全官和首席肉品检验官,编制1650人,内设兽医司、食品与饲料安全司、肉品检验局、实验室管理司、交流与创新司等5个业务司局。兽医司编制210人,下设3个区域办公室和一个兽医特别工作组,负责动物卫生、动物福利、兽药管理及现场执法。食品与饲料安全司编制485人,下设5个区域办公室和一个食品检查特别工作组,负责食品与饲料安全、化学与食品质量、饮食与营养管理及现场执法、屠宰场违法调查。肉品检验局编制510人,负责全国29家畜禽屠宰场管理和肉品卫生检验。

二是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职责明确。丹麦实施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既分离又合作的从业管理制度。官方兽医是兽医管理和执法主体,对动物饲养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境实行全程监管。执业兽医从事动物疾病诊疗和动物保健,并承担向政府报告疫情义务。养殖场与执业兽医签订咨询服务协议,签约兽医定期巡诊,指导养殖场正确使用兽药,并对畜禽卫生状况进行自检,官方兽医负责审核和认定。

三是兽医工作财政投入保障稳定。丹麦兽医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官方兽医收入稳定,工作经费充足。2013年,DVFA财政预算11.508亿克朗,其中2.698亿克朗用于肉品卫生检验。政府对扑杀阳性、易感动物及无害化处理、消毒等给予全额补贴,并负担20%的空栏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期间,政府还向执业兽医购买劳务服务。

丹麦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高效

丹麦一体化的政府兽医管理体制和全链条的行业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府监管、市场机制、社会服务与行业自律的高效衔接与密切配合,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养殖源头控制。一是饲料管理严格。农场主主要以自己种植的谷物饲草配制饲料,并需经丹麦作物管理局许可并定期接受检查。法律严格限制对饲料用作物使用农药。二是兽药使用规范。丹麦从1994年开始实行兽医诊疗与药品销售分离制度,兽医只能开处方但严禁卖药。2000年开始,全面停止在饲料中使用抗生素和生长激素,比欧盟规定早6年。2001年开始,养殖户必须将治疗药物、血清、疫苗使用情况录入国家兽医统计库(VetStat),并接受DVFA评估。目前,丹麦正在实施为期两年的头孢菌素治疗猪只禁用计划,以抑制猪体耐药性细菌产生。三是生物安全措施到位。农场采取消毒、隔离、SPF认证等综合预防措施,降低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口蹄疫、猪瘟、伪狂犬病等烈性传染病在丹麦早已消灭多年。丹麦是目前世界上兽药用量最低,动物健康水平最高的几个国家之一。

(二)实施全程兽医监管。丹麦对生猪产业实行全程兽医卫生监管,涉及兽医诊疗、动物卫生、动物福利、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在养殖环节,DVFA重点检查养猪场注册、耳标佩戴、动物福利、抗生素使用以及生物安全措施、疫病监测报告等情况,并按比例现场检查养猪场。在运输环节,重点检查车辆装备条件、猪只健康状况、所需兽医卫生证书以及欧盟1/2005指令规定的动物福利要求执行情况。主要由公路警察负责,DVFA给予协助支持。丹麦严格限定屠宰活猪运输距离,运输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在生猪交易、副产品生产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环节,也都由DVFA负责监管。1995年,丹麦在全世界第一个实施生猪产业沙门氏菌净化计划,覆盖从养殖、屠宰加工到储藏运输各环节,目前猪肉中沙门氏菌检出率仅为1%,全世界只有丹麦和瑞典达到这一水平。

(三)屠宰管理科学严格。丹麦屠宰管理的法规及标准主要依据欧盟规定并结合实际做了细化。一是屠宰厂设立审批严格。屠宰厂须将规划布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兽医卫生、HACCP体系和追溯系统建设等整体方案报DVFA地区办公室审查,批准合格后才能正式建厂。二是屠宰设备现代化。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煺毛、开膛、切除头腿尾、胴体分割等工序均由计算机控制完成,减少人工污染。使用二氧化碳致昏法,降低生猪宰前应急反应,提高肉品质量。三是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普遍建立了覆盖生猪屠宰加工及后续处理、储存运输、包装销售等环节的HACCP体系,进行自检控制。行业内还自行制定了统一的肉类生产标准,也称全球红肉标准(GRMS),企业严格按照GRMS规定执行食品安全、动物福利和可追溯有关要求。四是政府严格监管。主要监管方式有3种:派驻检查,即委派官方兽医驻厂开展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对生产过程以及相关法律执行、HACCP体系及兽医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巡回检查,即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开展不定期检查;市场检查,即每天对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对零售商不定期抽检。对违法违规企业,官方兽医有权做出警告、罚款、停业等处罚。DVFA还规定了抗生素、激素、杀虫剂和重金属超标检测比例,每年抽检生猪样品超过2万份。

(四)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丹麦食品、农业与渔业部早在1992年就建立了中央畜禽数据库(CHR),要求所有养殖场在CHR注册并获得唯一登记号,生产过程信息由农场负责及时录入到CHR。屠宰场对每头猪进行唯一性编码,屠宰线上装备电子眼,记录生猪来源农场号、胴体重量、肉品品质、兽医卫生检验等信息,自动输入数据控制中心,实现全程可追溯。猪肉销售时要标明屠宰场、来源省份、产品名称等信息,实现批次追溯。生猪交易、屠宰加工、流通都须附具相应单证,以保证发生疫情或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追溯到每头猪及所在农场。如,屠宰场对猪肉中沙门氏菌的检测结果会及时反馈到养猪场,以便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CHR大部分信息对公众开放,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充满自信,既增强了消费者和贸易伙伴的信任度,也提高了政府监管效能。

(五)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丹麦政府在制定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时,通常与行业组织进行充分沟通,并通过合作社这一独特模式在全产业链上得到自觉执行,企业主动负起全部责任。如,沙门氏菌净化计划就是DVFA与丹麦农业和食品理事会合作研究制定的,通过生猪产业各环节的自检和控制得到全面实施。农场主Michael Nielsen有300公顷土地,他的猪场位于西兰岛北部古镇HillerΦd南面,目前养殖650头母猪,年出售1.8万头小猪。他说:“生产安全的食品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自从我开始养猪(1998年),这就是我要考虑的头等大事。”丹麦生猪产业的许多科研项目都是由猪肉生产商自己发起,有的也与其他研究机构和商业伙伴开展合作研究,创造了富有活力的研究和创新环境,这使得丹麦生猪产业能不断引入新技术,满足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所需。

启示与建议

2012年9月,中丹两国农业部签署了加强生猪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丹麦生猪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做法,为在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新形势下审视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现状,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猪粮安天下。猪肉是我国传统的肉类消费品,目前在全部肉类消费中的比重为64%,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多年来,我国已形成集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肉类分割、肉制品加工、肉品卫生检验、冷冻储藏、冷链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遍布城乡的生猪产业体系。但总体上看,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还不高,近年来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出口比例小,进口远大于出口,国际竞争力弱。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过去“八个部门管一头猪”,受分段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生猪产业各环节信息不对称,相关政策不配套,项目投入、科技支撑不够,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有待提高。如,《畜牧法》对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作了明确规定,但近年来实施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扶持项目较少涉及“标识档案化”建设内容。不同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差异较大,在屠宰场每头补贴880元,而在养殖场每头仅补助80元。全国牛羊肉生产、“菜篮子”工程建设等规划重点强调的是养殖环节建设内容。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也需要考虑生猪追溯体系建设投入,鼓励就地屠宰加工,变运猪为运肉,这将有助于推动全国活畜禽跨区域运输限制管理政策的出台。屠宰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纽带,处在生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受到养殖水平、居民消费结构、交通运输状况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正进入转型发展攻坚期,成为影响生猪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突出表现:企业“多、乱、小、散”并存;私屠滥宰仍然存在,注水肉、病害肉问题屡禁不止;产能严重过剩,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代宰制普遍,品牌化意识淡薄;行业规划和标准滞后,扶持政策缺乏。

(二)丹麦经验的重要启示及建议

今后5到10年是我国生猪产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延长产业链条的重要时期,需要在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一体化管理上统筹推进,有所突破。总结我国屠宰行业近60年来的发展历程,借鉴丹麦生猪产业发展经验和做法,不能就屠宰看屠宰,要跳出屠宰来管理屠宰,从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视角来谋划和发展屠宰行业。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从兽药饲料投入品、养殖到屠宰加工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的格局已经形成,为破解屠宰行业发展难题,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部门需要及时转变发展理念,按照“全产业链发展、全程无缝监管”的总体思路,坚持“生态先行、安全为重、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打破固有格局和部门利益,强化分工协作,从顶层设计、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政策配套、项目支持、科技攻关等方面,做好“产出来”与“管出来”两篇大文章。这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一是制定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十三五”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带动从养殖到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均衡联动发展,加快补齐良种繁育和屠宰加工短板,平衡各环节主体利益,有效应对“猪周期”。统筹生猪养殖与屠宰加工,从保证猪肉供应和消费安全的客观需要争取国家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引导养殖、屠宰一体化合作经营,压缩屠宰落后产能,逐步消除代宰制,实行“场厂挂钩”、“农超对接”,提高生猪产业组织化程度。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由注重生产和数量,更多地转向强化监管和质量,按产业链发展实际需求进行调配和使用,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率。

二是构建全程无缝监管体系。根据农业综合执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为平台,以各级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评估机构(实验室)为支撑,实现对生猪产业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机制,改革历史形成的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双轨制,实施科学统一的兽医肉品卫生检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合现有分散管理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强化数据共享与风险评估,严格检打结合。完善区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生猪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兽医卫生检验、肉品风险监测评估、质量安全事故处置、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追究等法律制度,为生猪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兽医立法规划(2014―2020年)》,提高包括屠宰管理在内兽医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强化兽医肉品卫生检验,清理整合相关标准,健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文3

一、近期广西猪肉价格上涨情况

二、猪肉价格上涨原因分析

据分析,造成猪肉价格上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锐减导致货源大减

(二)生猪疫情严重病死率高是猪肉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

今年,以“高热病”为主的猪传染病在全国蔓延,该种病传播速度极快,死亡率极高,给广大养殖户造成了很大损失。据了解,梧州市是广西生猪疫情的重灾区。据当地物价主管部门调查,受生猪高热病、蓝耳病影响严重的乡(镇),生猪死亡率高达40%,严重挫伤了饲养户的生产积极性,致使生猪存栏量下降,并导致生猪货源供应偏紧,收购价格呈快速上涨态势。

(三)饲养成本增加是导致猪肉价格上涨的另一主要因素

以玉米为主的饲料原料价格大幅上扬,致使饲料产品价格上涨,养猪成本增加。据玉林市物价局的调查,生猪养殖成本去年为7.8~8元/公斤,今年增加到8.6~8.8元/公斤,每头肉猪的生产成本比去年增加40~60元。

(四)物价上涨刺激了猪肉价格上涨

今年以来,各种食品、农产品及水、电、煤、运价的全面上涨,刺激了猪肉价格的上涨。

(五)本地生猪外销导致供应减少

由于钦州、玉林、梧州等邻近广东的地市,商贩销往广东的生猪出价比当地高0.20~0.30元/公斤,且购买批量大,养殖户因此多半将生猪销往广东,从而影响了当地市场供应,导致当地猪肉价格上涨过快。

三、广西采取的有关应对措施

广西区党委和政府对确保猪肉等副食品供应稳定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对策,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一)抓好生猪生产,多方组织货源

区政府要求各地要抓好生猪生产,加强疫病防治,加快推广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等新型疫苗,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研究扶持养殖业发展的保险政策,给养殖户以适当补助。各地积极努力从外省市调入生猪增加市场供应。

(二)加强市场和价格的监测

商务、物价、农业、水产畜牧等部门及地方政府加强了对猪肉等副食品的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及时信息,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形势,克服惜售心理。启动了市场价格和供求情况的日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等。

(三)加强对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要求各地方加强对猪肉市场监管工作,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把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对市场开办方、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的请示汇报工作,保证信息畅通;拟制定《广西肉品市场管理规范(试行)》,在广西部分市、县试点推行,逐步实现肉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对私宰肉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健康

针对目前猪肉供应紧张,私宰肉有所抬头,给群众健康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现象,南宁等地区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打击的力度和持续性,并对较为猖獗的私宰点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五)对低收入家庭进行补贴

(六)其他相关措施

自治区还采取了严格控制玉米加工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舆论引导、研究建立自治区和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等项措施。

四、有关对策建议

此次猪肉价格上涨过快过高是全国性的,影响了大部分居民的生活,还引起了总理的高度关注,影响不可谓不大。因此,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今后如何保持猪肉价格的合理波动,共同维护猪肉市场的稳定发展,保护养殖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是我们亟待思考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测的预警预报机制建设,加强宏观政策指导

建议建立生猪产、供、销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价格的趋势性、关联性和对策性的分析,通过对产、供、销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对比通过科学测算掌握的本地区大致所需猪肉销量情况,区分出现的不同情况,提早为政府和生产者做出预警预报。政府据此做出科学决策,加强宏观政策引导,指导生产和流通,做到产、供、销有序发展。

(二)利用商业保险化解猪疫病风险,保障农民利益

建议政府出台有关鼓励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关保险机构深入到农村为生猪养殖户办理商业保险,引导和鼓励所有农民养殖户参加商业保险。国家可以采取保险补贴的形式进行扶持,形成一种高覆盖、低保费、全保障的农民养殖户保险网络,保障农民利益。这个保险一旦实施,一方面既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另一方面可以确保避免病死猪流入社会而引发公共卫生事件,冲击生猪生产,还能方便畜牧兽医部门及时处理病死猪。

(三)提高政府对养殖户的补贴力度

为促进生猪生产,目前国家已出台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补贴政策,对散养户所用疫苗实行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80%,地方财政补贴20%。此外,财政部还出台政策,对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0元,地方财政补助20元。对参加商业保险的能繁母猪的保费也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饲养者自己负担20%。

建议国家今后能坚持这种使农民受益的补贴政策,补贴幅度可随形势好转适当降低,但不宜取消,并扩大补贴范围,将规模养殖户口也纳入补贴范围。此外,当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农民养猪亏本的情况出现时,国家给予适当的补贴,避免出现生猪断档的现象,以稳定市场,也使农民享受到国家经济发展的益处。

(四)加强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包括加强生猪疫病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各级防疫部门的建设,确保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到位,稳定队伍,保证必要工作经费的落实;定期对养殖户进行防疫病知识的宣传培训;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饲养和环境的管理,严格检疫和消毒以及疫苗管理、饲料管理、兽药管理和政策法规应用;禁止病死猪交易,加强引种监管,对病死猪妥善处置;将动物疫病作为一种自然灾害来对待,动物发生疫病扑杀后,政府对散养户和小型规模养殖户蒙受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减轻饲养户的生猪疫病风险等等。

(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应加强对对集贸市场、超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巡查力度,规范明码标价,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

(六)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

因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场有益于科学养殖、产生规模效益、疫病预防、易于管理等好处,政府应积极鼓励发展,出台一些扶持政策。

(七)大幅增加猪肉储备数量以应急需

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猪肉是人们的主要副食品,目前我国仅有十几万吨的猪肉等储备数量不足以应付突况,建议大幅度增加猪肉储备数量,以备不时之需。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文4

一、实施标准化背景

龙岩市是福建省畜牧生产和外销大市。龙岩畜牧业以生猪产业为支撑,2009年生猪出栏达515万头,占全省出栏总量的27%,外调生猪约400万头,全市畜牧总产值79.24亿元,占农林牧渔总产值42.0%,高于全省平均值的20个百分点。畜牧业对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贡献率达60%,畜牧产业多年来成为农民现金收入的第一来源,占总收入的29%。

随着我市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协调的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主要表现为生猪养殖布局不合理、疫病防控形势严峻、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养殖业污染等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势必影响龙岩生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龙岩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底决定,实施生猪标准化场建设战略。

二、实施标准化主要措施

为切实推动生猪无公害认证和标准化建设,龙岩市采取“六抓六到位”的工作措施:

(一)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一是领导重视。龙岩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生猪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和县(市、区)政府都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生猪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成员会议和现场会议部署生猪标准化生产建设的各项工作,解决生猪标准化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生猪标准化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县对乡(镇)党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建立责任制。市、县(市、区)政府和畜牧部门均建立了领导和干部挂钩责任制,实行政府领导挂钩,具体责任分解到畜牧部门的具体站(所)、分解到责任人,把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个养殖场。三是签订责任状。全市各乡镇政府或畜牧兽医站与各建设场签订了标准化场建设责任状。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各县(市、区)畜牧部门对挂钩干部工作绩效制定了奖惩激励机制。

(二)抓技术培训,确保操作到位。一是重抓培训。市里对每年实施的场提出申报条件,由各县筛选上报市确认后组织培训。大规模实施生猪标准化场建设,首先要统一全市实施标准,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与市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1月10日共同制定龙岩市农业标准化规范《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生产管理手册》,其中第三章专门阐述无公害生猪标准化与质量控制技术。同时选择较规范的场摄制生猪标准化场建设操作全过程的光盘,供文化层次较低的场主观看,在此基础上实行大面积培训,市政府每年单列安排培训1000人,每年每人补助培训费200元。同时,省中心每年还专门到龙岩举办无公害场内检员培训班,邀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领导专家讲课。通过培训使每一个实施标准化场的业主和技术员都明确了什么叫生猪标准化场、无公害农产品,如何建设生猪标准化场,以及申报无公害认证的程序和应准备的材料,提高了业主对开展生猪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认证重要性的认识,许多业主主动对照建设标准和无公害认证要求进行设施改造提升。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生猪标准化场建设和无公害认证要取得成效,关键是要指导业主怎样做。怎样完善。为此,市和各县(市、区)畜牧部门都十分重视技术指导工作。如新罗区对辖区内年度实施的生猪标准化场进行调查、摸底,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好中差分类,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指导,使好的场做得更好,较不完善的场增加投入、迎头赶上,达到整体推进的目的。

(三)抓政策扶持,确保资金到位。按照“业主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扶持为辅”的原则,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生猪标准化场建设的改造提升。从2008年起,龙岩市政府每年安排生猪标准化场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对经验收合格的每个生猪标准化场补助5000元,每年安排市县工作经费100万元。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龙岩市财政局与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专门制定了《生猪标准化场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确保市级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各县(市、区)都制定出台了扶持政策,对生猪标准化建设场实行“以奖代补”,分别给予每个场2-4万元补助的激励机制。同时,对经验收合格的市级生猪标准化场优先申报中央生猪标准化规模场扶持项目。由于各级落实扶持资金,有力调动了全市生猪标准化场业主的积极性,促进了各场业主加大对场内基础设施包括治污设施、猪舍、办公设施、消毒设施改造与完善和无公害认证、管理设备等的投入,2009年300家生猪标准化场业主共计投入7000多万元。

(四)抓生态养殖。确保治污到位。生态养殖既是生猪标准化场建设要求,也是无公害产地认定的基本要求:一是大力推广“猪一沼一草(林、果、鱼)”等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2009年,全市共投入标准化场改造建设资金7000多万元,共新建沼气池10500立方米、生化塘20900平方米、化尸池4200立方米,新种植牧草、果林3000亩,改造标准化猪舍7.3万平方米。二是推广先进的治污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科佳生物治理、固液分离和干清粪等新技术、建设有机肥厂,从而引导生猪养殖场增加污染治理的资金、技术投入,实现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009年,禁建区、适度养殖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推广安装固液分离机350多台、实施生物发酵床垫料“零排放”养殖试点230家、采用科佳治理模式的养猪场142家,完善发展有机肥厂12家。

(五)抓舆论宣传,确保氛围到位。一是利用媒体宣传。市、县二级充分利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和各县(市、区)地方台寅传生猪标准化场建设和畜产品无公害认证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并将市局制作的生猪标准化生产管理光盘作为科普知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二是发放资料、光盘宣传。市、县(市、区)创新宣传手段,采取切合当地实际的宣传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印发了2万份《生猪标准化技术生产手册》和《养殖业污染治理知识答疑》以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等宣传材料,刻制了近3000千张光盘,免费分发给各养殖场和挂钩干部。三是利用讲座宣传。多次聘请专家讲授标准化

猪场的疫病防控措施、健康养殖及生物安全等技术,同时,通过畜牧干部科技下乡活动,下乡开班培训16次,利用各种场合,宣讲生猪标准化、无公害畜产品知识,使养殖户建设生猪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认证的意识增强,措施到位。四是利用手机短信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标准化和无公害认证知识6000余次。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了全市上下推进生猪标准化场建设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浓厚氛围。

(六)抓督查验收。确保建设到位。制订下发了《生猪标准化场建设(包括无公害认证)考核办法》,并根据验收标准的五大项细化成20个子项目制成督查表,市、县二级畜牧兽医水产局挂钩领导及干部,经常深入市级生猪标准化场进行现场督查和点评,对标准化场建设和无公害产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市局对每次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到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及乡挂钩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到场进行督查,并就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同时,实行严格的验收,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市级抽查30%的场验收,并与目标考评挂钩。

三、工作成效

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和无公害认证工作实施两年多来,生猪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生猪养殖布局、产品质量安全、疫病防控及养殖业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对600个生猪养殖场实施标准化建设--和无公害认证,广大养殖场(户)对生猪标准化场建设及无公害认证意识大大提高,辐射效益明显,养殖行为进一步规范,养殖效益得到较大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养殖布局趋于合理。一是在全市生猪养殖区域布局方面,按禁建区、适度养殖区“二区”规划要求进行了合理调整,优化布局。二是在养殖场生产布局更加规范。按生猪标准化场建设及无公害认证的要求,我市对生活管理区与生产区没有合理隔离,没有建立消毒池、消毒室,装猪台没有设在生产区外、调运生猪车辆无法彻底消毒的生猪标准化建设场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两年来,共有255家生猪养殖场调整了猪场养殖布局,养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有效建立疫病隔离屏障,近年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暴发与流行。

(二)饲料、兽药等生猪生产投入品的管理得到有效管理。强化。在饲料方面,严禁使用含有砷制剂预混料,不得添加高铜、高锌等重金属类矿物质;在兽药方面,要求设立兽药房,配备药品柜与疫苗专用冰箱,严禁使用人用药品,不得使用过期兽药。

(三)生产操作规程建立。按无公害认证生猪生产要求,每个生猪标准化场均需建立适宜本场的生产操作规程,建章立制、上墙公示。两年来,已实施的600个生猪标准化场均建立了生产操作规程,南县统一制作岗位职责制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及消毒防疫制度等猪场常规的四种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养殖污染得到明显治理。科学处理猪场粪污是标准化场建设和无公害产地认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畜地生态平衡一项重要举措。两年来,600家生猪标准化场均建相应规模的沼气池、生化塘、化尸池,累计新扩建沼气池48970立方米,新建生化塘91347平方米,新种植牧草、果树10062亩,新建化尸池9000立方米,有效改善了生猪生产的产地环境。

(五)养殖档案全面建立。列为市级生猪标准化场改造的猪场,包括无公害认证,都必须建立养殖档案,由县统一印制生产配种记录、疫苗接种记录、饲料采购记录、饲料加工生产记录、饲料使用记录、兽药采购记录、兽药使用记录、生猪销售记录、猪场消毒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10种表格,建立养殖档案。目前,已建设的600家生猪标准化场均建立养殖档案,并配备档案柜,有的养殖场采用电脑管理,有效提高猪场管理水平。

四、几条经验

总结两年来龙岩市生猪标准化工程建设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龙岩市生猪标准化工程建设之所以能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各级政府领导切实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把它当作农业农村工作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来抓。领导亲自部署,深入调研,经常过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地推动全市生猪标准化工程建设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发改、财政、环保、经贸、质监、农办、农业、工商、国土、林业等生猪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等方面全力倾斜支持,确保了生猪标准化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二)责任落实是保证。责任落实到科站、到人是促进生猪标准化场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的基础。在生猪标准化场实施过程中,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建立领导挂片,市畜牧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每人挂一个县(市、区)的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局与每个生猪标准化场签订建设责任状,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个乡(镇)畜牧兽医干部挂钩―个场的责任制,形成层层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了各项建设措施的落实。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文5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畜牧业(养猪业)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影响我国畜牧业(养猪业)发展的因素还较多,对养猪业来说,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猪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已是许多规模化猪场十分棘手的问题,在抓养猪发展的同时,必须抓好猪疫病的防治工作。现就我国目前猪传染病的发生特点、流行态势和防控对策作一简析,以供养猪生产者和疫病防治同行参考。

1目前猪的传染病防制和发病现状及特点

1.1猪传染病防制的总体状态

我国规模化养猪单位增多,生产规模较大,养猪数量多,猪及产品流通渠道多而频繁,有利于猪的疫病发生和传播;其次,很重要的一点,养猪经营主体多元化,规模化猪场和个人扩大生产,外出引种,忽视防疫工作,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养猪户,普遍存在忽视疫病防制工作的倾向;第三,我国对疫病的防控基础比较薄弱,防疫、检疫、监测手段不够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疫队伍不稳定,也缺乏大规模控制疫病的手段和经验;第四,我国养猪的规模和体例很不相同,差异较大,除有规模化的养猪方式外,广大农村仍以散养为主,总的来说养猪业总体条件较差,由于这种规模化和散养并存,规模化猪场除了要防止本场疫病的发生和从外地传染病的传入外,还要防止从周围农村传染病的传入,这为规模化猪场传染病的防制增加了压力和难度。因此,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树立全方位的防疫观念,多方面切实做好防疫工作,以保证养猪业顺利、健康的发展。

1.2猪传染病的种类多,新病不断出现,危害甚大

据农业部1996~1990年对全国畜禽疫病普查结果统计,我国动物传染病有202种之多,其中80年现的新病达17种(传染病15种,寄生虫病2种)。这17种传染病中有猪细小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痢疾和猪衣原体病。90年代以来又新发现传染病10种,包括猪传染性接触性胸膜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2型感染、猪副红细胞体病和猪增生性肠炎等。加上原有在我国较多猪场发生的猪瘟、猪气喘病、5号病、仔猪大肠杆菌病、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链球菌病、猪布鲁氏菌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这些新旧传染病已是我国较大范围内猪场的常发病和多发病,真可谓旧病未除,新病又增,防不胜防,给养猪业造成极大的危害。

1.3多病原的多重感染或混合感染,使病情复杂化,诊断和防治更加困难

近些年来,在养猪实际中,多病原的多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已是普遍发病的规律。猪群中发病,常常不是某单一的病原体引起,而是两种以上的病原体共同作用造成的,即常称的共感染,其结果造成猪只的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诊断和防治难度加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多病原感染中,既有病毒与病毒的混合感染、细菌与细菌的混合感染,也有病毒与细菌的混合感染,甚至有病原(病毒或细菌)与寄生虫或与非传染性疾病混合感染,共同发病的现象。近些年在养猪临床中,经常见到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与猪圆环病毒2型、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和猪伪狂犬病病毒、猪伪狂犬病病毒与猪圆环病毒2型、猪瘟病毒与猪伪狂犬病病毒、猪瘟病毒与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猪瘟病毒与猪圆环病毒2型的双重感染;还有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猪伪狂犬病病毒和猪圆环病毒2型的三重感染的现象。据杨汉春教授近年对不同地区规模化猪场死亡猪只57份病料的检测,结果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与猪圆环病毒2型二重感染占54.4(31/57),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和猪伪狂犬病二重感染占10.5%(6/57),猪圆环病毒2型与猪伪狂犬病的二重感染占14%(8/57),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毒2型和猪伪狂犬病的三重感染占10.5%(6/57)。在临床实际中,还可见到猪肺炎支原体(猪气喘病病原)、猪传染性接触性胸膜肺炎放线杆菌、猪多杀性巴氏杆菌的双重或三重感染,或者这几种细菌病原体与前述几种病毒病的病原体多重感染,这种细菌间或细菌与病毒病病原的多重感染是十分普遍的,在这些病原污染的猪场,猪群发病后的临床症状复杂,病情严重,现场也难以确诊,防治效果也很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谓巨大。

1.4猪呼吸道疾病日益突出

猪呼吸道疾病已成为养猪生产的主要问题,发病率在30%~80%,死亡率5%~30%或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大,也是养猪疫病防制中十分突出和十分棘手的问题。在猪的各个日龄段,从母猪、哺乳仔猪、仔猪培育、育肥猪都存在呼吸道疾病的危害。病猪临床表现明显,常见病猪体温升高,食欲下降或废绝,咳嗽、呼吸次数增加,甚至喘气、呼吸困难,重者呈犬坐姿势,猪只生长发育受阻,消瘦,死亡率增高。剖检病理变化以气管、肺脏及胸腔等部位和器官的变化为特征,轻重程度和范围大小不同。

引起猪呼吸道疾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称为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PRDC)。这是近些年新提出的一个概念。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的病因,一是病原性的,如前介绍的,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病毒、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细菌,或者是病毒和细菌共同感染引起的,出现呼吸道症状,促进和加重猪只发病。在此不再重复。另一个主要的病因,就是饲养管理和环境应激因素引起的,这一点往往被人们忽视,把病因的注意力集中在病原学上,特别容易忽视饲养管理和环境的作用这一重要的原因。引起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可以是原发的病原体,如猪肺炎支原体(猪气喘病我国普遍存在,很难说某一猪场没有该病存在)、猪瘟病毒、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猪圆环病毒2型、猪伪狂犬病病毒、猪支气管败血波氏杆菌等;引起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的也可以是继发性病原体,如猪多杀性巴氏杆菌、猪副猪嗜血杆菌、猪沙门氏菌等,这几种细菌在健康猪的上呼吸道或肠道带菌比较普遍,一旦有使猪机体抵抗力降低的因素存在,就可能引起内源性继发感染,加重病情,出现明显的呼吸道疾病的症状。除了上述病原体以外,猪群恶劣的饲养管理条件也是直接引起猪呼吸道疾病综合征的重要原因,如猪群饲养密度过大、不同日龄的猪只混养在一起、猪舍潮湿、通风换气不良、空气中有害气体过多、猪舍消毒卫生差、粪尿没及时清除、猪舍温度变化大、饲料单一、猪只营养不良以及其它降低猪体抵抗力的因素等多种应激,都可成为猪呼吸道疾病爆发的诱因。

1.5猪繁殖障碍性传染病仍是养猪中的主要疫病

引起猪繁殖障碍性传染病的有猪瘟、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猪圆环病毒2型感染、猪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猪流感、猪布鲁氏菌病、猪衣原体、猪钩端螺旋体病、附红细胞体病、弓形虫病等。回顾养猪历史,在规模化养猪兴起的80年代,我国曾提倡大建规模化猪场,因猪源缺少,到处抢购猪苗,结果导致初产母猪爆发细小病毒病,造成大批母猪发生流产,引起巨大的经济损失;“流产风”过后的几年又陆续由猪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圆环病毒2型感染引起较多的繁殖母猪发病。要特别提出,猪瘟这一古老的疾病,可以引起母猪繁殖障碍为主症的新的致病特点。我国当前以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圆环病毒2型感染、猪附红细胞体病造成的繁殖障碍最为普遍和严重。特别是这几种病原发生双重感染,可以引起70%以上的初产母猪发生流产、产死胎、弱仔,造成巨大的损失。

1.6免疫抑制性疫病的危害日渐明显和严重

正如大家所知,引起猪体免疫抑制的因素较多,其中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和圆环病毒2型感染是引起猪免疫抑制的两大疫病,这两种疫病不但在我国普遍存在,并已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更主要的是这两种疫病的病原主要侵害猪的免疫器官和免疫细胞,造成猪的细胞免疫的体液免疫的抑制,猪的抗病能力显著减弱,健康水平下降,增加对其他疾病的易感性,这可能是猪病增多和越加复杂的原因之一。在实际生产中观察到,猪繁殖和呼吸道综合征和圆环病毒2型在较多猪场常常呈现双重感染,其双重感染率可达50%以上,在发生双重感染的猪场(或猪群),繁殖障碍性疫病、呼吸道疾病、继发感染疾病必然是十分严重,更难作出确切的诊断和防制。

1.7猪瘟的非典型化、隐性带毒和免疫失败,仍是养猪生产中有待解决的课题。

2规模化猪场疫病防控对策

从上可知,我国规模化猪场的疫病众多而复杂,要想控制疫病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保证养猪生产的健康发展,实在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任务,应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目前疫病种类多、多重感染和继发感染比较普遍、呼吸道疾病和繁殖障碍性疫病严重、免疫抑制性疫病存在等情况,提出以下控制对策。

2.1正确诊断,确认猪场疫病的种类和发生规律

在疫病众多而复杂的情况下,正确的诊断是预防和控制疫病的首要的任务,单凭现场的了解情况、观察症状、剖检病猪作出判断是十分不可靠的,即是说凭经验达不到正确诊断的要求的,必须依据疫病流行的特点(或规律)、症状观察、病理检验和实验室的检查的结果综合判定。当前要特别强调实验室病原的分离、鉴定、检测、监测,才能作出最后确诊。这样才能找出疫病发生规律、疫病的种类,分清主次,提出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

2.2全方位积极推进生物安全体系

规模化养猪场处于农村散养猪场包围之中,加之散养猪场本身的管理和防疫水平不高,养猪环境污染严重,疫病多而复杂,强调和重视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在规模化养猪疫病防制中的重要性具有现实的意义。生物安全措施强调环境因素在保护猪群健康中的重要作用。生物安全体系是现代养猪生产中保护和提高猪群健康水平的新理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兽医管理准则,其中心思想是严格的隔离、消毒和防疫,预防(防止)所有的病原进入猪群,抑制或降低和消除猪场污染的病原微生物所形成的危害。关键控制点在于对人和环境的控制,建立起防止病原入侵的多层屏障,使猪只生长处于最佳状态的生产体系。通过实施生物安全措施,对防制猪传染病的发生,对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出口竞争能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各级有关兽医防疫部门、全国环保业相关部门,尽可能指导和帮助大、中型规模化养猪场从规划建场开始,指导他们合理使用饲养地,做好饲养管理和各种防疫、卫生和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土地、水源、空气和环境等的污染,做好养猪生产全过程的饲养管理工作,全方位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措施,预防猪传染病的发生。

2.3做好猪群的饲养管理,降低或避免猪群的应激因素发生

要保证猪只健康生长,猪群整体有好的健康水平,做好平时的饲养管理工作是最主要的。一般要求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猪群要有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保持猪舍的干燥、清洁、卫生;猪舍、用具及环境定期消毒;作好猪舍的通风、换气,降低氨气浓度,以保证和改善猪舍的空气质量;按照不同日龄猪只的要求,减少猪群的饲养密度;注意冬季保暖、夏季降温。

其次,按照不同日龄猪只的要求,供给营养齐全、均衡的饲料,为猪只提供充足的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以保证猪只各个阶段生长发育的需要,使猪只有较强的抗病能力。特别要避免饲喂发霉变质或含有真菌毒素的饲料。(下转第73页)(上接第71页)

第三,推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规模化猪场应该积极实行养猪生产各个阶段的全进全出,按目前我国规模化猪场的现状,至少要做到产房和保育两个饲养阶段的全进全出,从而减少或避免猪群间母猪与仔代间的疾病感染机会。规模化猪场要做到或减少不同日龄的猪只混群饲养。尽量减少猪群转栏和混群的次数,以减少应激因素。

有条件的规模化猪场,也可推行早期断奶隔离的技术,以阻断和控制传染病病原在种猪与仔代间疫病的传播。

2.4做好预防免疫接种工作

预防免疫接种是防制猪传染病发生的关键措施。用疫(菌)苗给猪接种,能使猪体产生特异性的抵抗力,在一定时间内能使猪只不被某种传染病传染,这是预防和控制猪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在对规模化猪场安排免疫接种工作时,应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根据我国及猪场所在地猪传染病流行的种类,确定应该接种哪些疫(菌)苗,坚决避免盲目性,并不是所有的猪传染病都有效,也不是所有的疫(菌)苗的免疫效果都好。

其次,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采用可靠的免疫方法。合理的免疫程序根据当地疫病流行种类和流行特征、猪只日龄、母源抗体水平等而确定,并需根据监测的结果随时调整免疫程序。没有适合全国所有规模化养猪场统一的免疫程序。

第三,要使用高质量的疫苗,避免发生免疫失败。

第四,要重视影响免疫效果的疫(菌)苗的保存与运输、疫苗的稀释、防疫人员的培训和具体操作等,以确保免疫的效果,减少损失。

2.5重视检疫工作

我们除了作好进口口岸检疫,防止猪传染病从国外传入外,广大的饲养单位更应重视国内引种和流通领域的检疫工作,近些年发生的几种病毒性传染病从国外传入后,由于国内引种检疫不严或不进行检疫,致使这几种疫病传遍全中国,将较长时间困绕我国的养猪业,持续地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2.6建立科学的、合理的药物预防方案

如本文前面所述,规模化猪场大多数是病毒性疫病,细菌性疾病往往是继发感染,单纯由病原性细菌引起的疫病较少,因此,兽医防治人员要转变观念,将治疗性用药转变为预防性用药,针对这些年疫病发生的种类和流行特点,制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合理的预防用药方案是十分必要的。选用一定的抗菌药物和剂量组合,在母猪产仔前后、哺乳仔猪、仔培猪、育肥猪四个阶段,以及转群时使用,以预防猪群外源性和内源性细菌继发感染。

养猪场管理制度大全范文6

一、认真落实扶持政策,确保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一)抓紧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为了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能繁母猪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省财政补贴20元。8月15日前省、市财政已将中、省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各县区,各县区务必尽快把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继续实施二元母猪良种繁育补贴政策,每头二元母猪补贴500元,年底前全市扶持建设二元母猪良种繁育村和养殖场60个,发展二元母猪1.8万头。各县区在能繁母猪和二元母猪补贴兑现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补贴情况,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市上将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者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为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国家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我市确定每头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每年保费为60元,保费由中央财政负担50%(30元)、地方财政负担30%(18元)、养殖户负担20%(12元)。今年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从明年起市县财政负担部分按照省、市、县7:1.5:1.5比例分担,其中省直管县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保险责任包括洪水、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市财政、农业及保险部门要密切配合,先行在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的汉滨、旬阳等养猪大县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规模化、园区化养殖户为重点,尽快启动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面。同时,要积极探索其他规模以上畜牧养殖的保险办法。

(三)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继续坚持“市抓原种场、县抓二元良种繁育场、乡镇抓商品代场”的原则,分级建立良种繁育体系,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良种场,财政给予适当扶持。各县区要尽快制定生猪良种繁育规划,并于9月底前报市农业局。

(四)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各县区要结合畜牧产业目标责任,因地制宜,大力推行正大标准化养殖及“圈-沼-苕”模式家庭适度规模养殖。要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在粪污处理、沼气池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对规模化养殖所需的土地、贷款优先解决。各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现场培训,推行标准化养殖技术,帮助养殖户(场)提高生猪养殖水平和效益。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积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县级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保险企业对养殖企业或养殖户提供保险所得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

二、加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各县区务必在9月底前完成兽医体制改革,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要加强公路动物检查站点建设,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逐步健全畜禽疫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切实加强生猪防疫。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免疫、检疫、扑杀和消毒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控制和扑灭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负担,储运等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注射等费用由县区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向养殖户分摊。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中省市级财政补助70%,县区财政补助10%,养殖户(场)负担20%;对免疫死亡的生猪,省市财政补助40%,县级财政补助40%,养殖户(场)负担20%。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疫情监测和防疫物资供应。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重大生猪疫病,要通过动物疫病报告网络及时报告。坚持疫情观察员派驻制度,严格疫情监控,及时掌握疫情发展态势。加快建设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未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积极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的组织供应,认真搞好应急物资储备。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组织好疫苗调拨,保证疫苗供应。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疫苗、消毒药械等防疫物资供应、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确保防疫效果。

三、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保障肉食品质量和价格稳定

(一)做好副食品供应工作。市、县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供求及价格变化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制定和完善稳定猪肉供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证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要抓好牛肉、羊肉以及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禽肉、禽蛋等副食品生产,增加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民荣公司、各县肉类加工企业、定点屠宰场要加强与规模化养殖场、畜牧产业强乡镇的产销衔接,建立稳定的货源渠道,确保今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我市的猪肉供应。要引导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促进猪肉冷链物流的发展。

(二)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查私屠滥宰,严查上市猪肉的“三章两证”。认真落实猪肉经营主体准入、“协议准入”、“强制退市”和“亮证亮照”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防止注水肉、病死肉、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清理整顿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取缔非法收费项目,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开展主要食品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用短斤缺两、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三)各县区要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厂(场)步伐。加大对现有场点整改力度,力争年底实现每个县区有一个符合规定的屠宰厂(场)。辖区内未建厂(场)或现有场点不合格的县区要加强与农业、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肉品检疫率达到100%。同时,要认真落实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政策。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

为了妥善解决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给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生活带来的影响,从8月起,给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补贴,各县区要保证补贴资金8月31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中专学生,6、7两个月在中央财政每生每月补助7元生活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补助2元,秋季开学后纳入新的资助体系予以解决。各大中专院校的食堂要以服务为宗旨,不得增加学生负担,不得租赁承包给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企业。学校对学生食堂的水、电、气和其他管理费用一律免收,以减轻学生食堂经营压力,确保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增加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安排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补贴政策,尽快下拨资金。

五、完善猪肉储备体系,保障市场稳定供给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猪肉储备制度,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能够保障局部应急和节日市场供应。市级储备猪肉的规模确定为15万斤。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储备猪肉管理办法,储备规模要达到保证当地居民七天的消费量。要充分发挥储备的调节功能,在市场供大于求、价格较低时,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过高时,增加投放,缓解市场压力。市、县财政根据本级实际储备规模给予适当补助。

六、改进生猪等畜禽产品的生产消费统计工作,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预警

高度重视生猪等畜禽产品的生产、消费统计工作,完善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统计部门要建立规模以上养殖企业、养殖小区、养殖大户重点统计调查制度,完善、规范、改进现有生猪、畜禽季报制度,加强生猪、畜禽生产动态分析。发改、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生猪等畜禽生产、屠宰、销售、价格的统计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做好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工作。

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大力发展畜牧产业的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准确、及时地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畜牧产业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