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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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文1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从事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服务项目经营者),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服务行业,是指向周围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下列行业:

(一)宾馆、旅馆服务业;

(二)餐饮服务业;

(三)娱乐服务业;

(四)洗染、美容保健、体育健身、沐浴、摄影扩印等服务业;

(五)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清洗和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务业。

以上服务行业的具体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服务项目)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

对单位食堂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部门对服务行业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工商、房管、城管、公安、文化、卫生、贸易、质量技术监督、城管执法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实行环保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服务项目,环境保护部门应将环境污染防治要求书面告知服务项目经营者,经营者应当书面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作出承诺的,视为经营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告知承诺制实施的具体范围及方式由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服务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手续或者未执行告知承诺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第六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

(三)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

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将前款规定的物业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第七条严格控制在距离居民住宅楼、医院、学校、疗养院、党政机关等建筑物集中区域15米范围内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

在前款规定的区域内,确需设立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项目所在地周边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应同时附上对周边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公告、召开听证会等形式。

第八条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变更前依照新开办项目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无油烟污染的服务项目变更为有油烟污染的服务项目;

(二)污染物排放数量、类型、去向和排放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的。

第九条新开办服务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的新开办服务项目需要进行试营业的,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当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自试营业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条服务项目经营者应使用管道燃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油类等高污染燃料。

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服务项目,以煤炭、油类等为燃料的,应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管道燃气、液化气、电能等清洁能源。

第十一条产生油烟、恶臭的服务项目,其经营者必须配套设置油烟、恶臭的污染防治设施,油烟、恶臭经处理后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油烟排气设施的设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油烟排气筒或专用烟道上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及相关设施;

(二)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含24米)以下的,油烟排气筒应高于建筑物最高点并不得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等敏感点;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以上的,油烟排气筒排放口设计应当符合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其具体设计规范由市环境保护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本办法施行前已设立的产生油烟的服务项目,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所安装的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由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限期加装或者改装。

第十二条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油烟排气设施的正常使用,加强维护和保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正常使用:

(一)擅自闲置或者拆除油烟净化设施的;

(二)未按有关规定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的;

(三)不能提供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或维护保养记录不全的。

第十三条服务项目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方式排放油烟:

(一)不经过油烟排气筒或专用烟道无组织排放;

(二)经城市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

第十四条服务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入城市公共污水管道的,应当设置规范化的隔油和残渣过滤装置,达到城市污水管网纳管标准。

在无城市公共污水管道的区域内兴办产生污水的服务项目,应当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第十五条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妥善收集废油及其他含油废物(以下简称废弃食用油脂),并交由取得营业执照的专业处置单位集中处理,不得擅自排放、倾倒。

禁止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收集、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的活动。

第十六条服务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应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十七条摄影扩印等服务业产生的废显影、定影液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和倾倒。

第十八条服务项目产生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服务项目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其经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得在室外设置并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音响设备。

第十九条禁止在服务项目经营活动中使用下列产品:

(一)一次性不可降解泡沫塑料餐饮具和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含0.025毫米)的不可自然降解塑料包装袋;

(二)含磷洗涤剂。

第二十条严格控制在商业区人行道、市区主要街道和居民门窗附近设置商业性空调装置。

确需在街道两旁直接朝向人行道设置商业性空调装置的,其安装架底距地面的距离应当大于2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的,不得少于1.9米;在居民门窗附近设置商业性空调装置的,须相距3米以上,且不得直接朝向居民门窗等敏感点。

第二十一条实行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当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方式,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

第二十二条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向环境保护部门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对服务项目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本市餐饮服务项目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效果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服务项目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被检查者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和弄虚作假。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兴办服务项目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已经投入营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人、借用人将其物业用于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而仍然出租、出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新开办服务项目未建成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擅自投入营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可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验收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营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可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由环境保护部门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权限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设置、加装、改装污染防治设施的;

(二)不经过油烟排气筒或专用烟道无组织排放油烟的;

(三)经城市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油烟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正常使用油烟排气设施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未经隔油、过滤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公共污水管道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擅自排放、倾倒或交由非专业处置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垃圾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空调装置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从事收集、处理废弃食用油脂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室外设置并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音响设备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有关行政处罚涉及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施行前已设立的服务项目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等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及本办法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责令限期治理;期满后仍未能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文2

1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

我国物业管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这是我国内地物业管理的起步阶段。为促进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发展,国家不断加大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的配套力度。1994年,建设部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住宅小区应当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以法规形式正式确立了我国物业管理的新体制,为房屋管理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1996年,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布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证。1998年8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建设部制订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1999年10月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这些示范文本成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1999年l0月,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物业管理市场竞争,建设部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推动了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物业管理逐步从点走向面,从南走向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已成为小区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晋中市,于1999年撤地设市,全市总面积1.64万km,辖一区、一市、九县及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人口310余万,城镇人口135万,城镇化率近43.4%。建市以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家物业管理相关制度的颁布实施,物业管理也经历了起步、壮大到健康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2005年以来,晋中市针对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实际,加快物业管理规范化步伐。首先是明确管理机构,规范企业行为。晋中市建设局作为晋中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奠定物业管理法制基础。2007年以后,该市相继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为晋中市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第三是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加强物业管理经验总结交流。全市物业管理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推进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打造宜居和谐晋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当前物业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物业管理涉及到的市场主体诸多,他们之问既有民事法律关系,又有行政管理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立法滞后,各方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导致产权关系不明确,法律责任不清楚。特别是开发商与物业管理的责任不明确,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很多都是在物业使用中暴露出来的,使得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一部分责任,加剧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矛盾。

2)物业管理企业质量不高。建市10年,物业管理企业达到120家,发展速度相当快,但质量并未同时跟进,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素质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据统计,80%以上的物业管理人员来自城市企业、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部队复员专业军人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实际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中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的人数并不多,具备高级管理资格(如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三总师”等)的人员更是风毛麟角,非专业人员做物业管理,管理人员普遍素质低,使产权人、使用人的应有地位得不到尊重,利益得不到保障,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3)物业管理收费难且不规范。物业管理直接涉及到业主、使用者和物业公司的切身利益。当前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a.收费难度大。b.收费行为不规范。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责任不明确。当前,物业公司将发放房屋产权证、供电、供水等权力来强迫业主交费,激化了双方矛盾,由此造成了很多的纠纷。

4)物业管理相配套的法制建设缺失与理论研究滞后。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从福利分房转向个人购房,随之而来产生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但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近年引发多起群体纠纷。每年,建设部门办理的件、12319热线投诉、行风评议等因物业管理的占到近30%。这充分说明现有管理模式存在着弊端。同时,我国的物业管理理论研究滞后,局限于参考国外的多,结合实际研究的理论不多。

3物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对策

1)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包括确立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律地位、经营性质和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原则和标准、运作措施业务范围及应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违规的处罚和物业管理权力获得的形式及标准;确定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建筑商、物业管理企业、社会有关各方和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应遵守的规定、享有的权利以及履行的义务。

2)制定出台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尽快建立和实施物业管理资质等级的评定,树立一些品牌公司,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体制,以及制定设备操作与管理标准、劳动定员与定额等手段加强行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企业的自身建设,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3)建立物业管理资金的良性循环体系。尽快出台各地关于开发商和业主应交纳的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具体规定、使用管理办法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办法。在政策上扶持和鼓励物业管理公司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增加物业管理资金的来源,真正地做到“以业养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4)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普及。目前造成物管纠纷的矛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和综合性的,决不是哪一个单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使之深人民心。每位消费者既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又能守法以利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作为物业管理企业,要更新服务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同时,要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质量,在加强硬件管理的同时,更要注重对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改革服务质量。

5)建立物业管理的相应机制。a.加速引进竞争机制,加快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物业管理必须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b.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普通住宅的收费指导标准,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C。出台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市场准人与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文3

一、“××大厦”前期物业管理邀标书.3

1.1前言.3

1.2标的.3

1.3物业概况.3

1.4物业服务与管理目标.6

1.5物业服务与管理内容及要求.6

1.6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7

1.7前期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7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7

1.9有关说明.8

1.10评标和决标.9

1.11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9

1.12未尽事宜.9

二、“××大厦”前期物业管理评标细则11

2.1评标原则.11

2.2计分方法.11

2.3评标项目.11

一、“××大厦”前期物业管理邀标书

1.1前言

××大厦(组团)位于××市繁华的商业轴心区南大街,北濒××风景区,东临××街。××大厦(组团)由××的楼宇组成,其建筑气势恢宏,风格独特,集商业、办公和豪华住宅于一身,融商办、购物、娱乐、休闲、居家于一体。这座占地××公顷、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的配套建筑群,犹如一双璀璨晶莹的明珠,镶嵌在美丽的××之滨,为江城××又增添了一道绚丽的色彩。

××大厦(组团)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计划于××年7月交付使用。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市场,进一步体现物业的潜在价值,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和××市房产管理局“通房发(××)××号《××市贯彻〈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们决定采用邀请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实行区域一体化物业管理,此决定已呈报××市物业管理处备案.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并希望你们仔细阅读邀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1.2标的

××大厦(组团)一体化物业管理

1.3物业概况

1、名称:××大厦(组团)

2、地理位置:本市××街××号。东接××街,西临××,北面××路。

3、建筑设计:××大厦(组团)由××层的欧式建筑相拥组成,裙房1~2层均为单元式街面商业用房,南北楼3层及北楼4层均为办公用房(××套),4层以上均为住宅(××)。

4、面积

①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②总建筑面积(地上部分):××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万平方米。

公厕××万平方米。

③地下室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人防面积××平方米。

5、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①智能化工程:

*高速信息通讯系统:该系统将引入电讯宽带网、有线电视宽带网等,可向业主提供高速INTERNET接入等信息通讯服务。

*安保系统:该系统将有摄像、红外线报警、实时监控、可视楼宇对讲机等子系统所组成,主楼主要出入口以及一、二层电梯前室设带云台摄像机,地下车库设云台式摄像机,并能在中心控制室进行统一监控,及时发现治安异常情况;另外,还设有通过电话虚拟网的内线实现住宅的防盗对讲系统。

*消防灭火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采用集中报警形式。系统由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多台区域显示器、手动报警按纽、多终端感烟探测器、喷淋、消防电话、消防广播组成,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

*远程传抄系统:采用CBB型表户外计量,将每一住户的煤气使用读数通过采用电力线载波技术,传输到户外计量端口,通过网络技术采集上述数据,免却上门抄表的不便。

电表集中在四层抄表间,未并入远程传抄系统。

水表集中在各楼层管道井中,未并入远程传抄系统。

*车库管理系统:属机电一体化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由出入口票据验读器、电动栏杆、自动计价收银机、泊位调度控制器、车牌识别器以及管理终端组成,对出入车辆从买票(读卡)、放行、引导、停车及收费(读卡)、放行实行自动化管理。

②电梯:

承载力≥800Kg客运电梯9台(含消防客梯1台),其中住宅用8台,办公用1台。

③垃圾站:

组团内设有垃圾中转房。

④出入口:

组团××大厦主楼划一封闭。

住宅均设计有直接临街的大堂出入口,位于西侧,住户从一楼大厅进入二层大堂电梯厅,再至各单元电梯厅上楼,便利安全护卫管理并客观形成高档大堂式物业管理条件;

办公用房的主入口设在临南大街的南楼北侧,设有若干封闭式疏散楼梯以满足消防需要;

车库出入口设在南北两端,避免与住宅部分人车交叉和相互干扰,另外设有二个摩托车、自行车出入口和四个人防出入口;

6M宽的消防车道将整个组团两座建筑环通。

(5)水电系统:

*整个组团分高、中、低三个区域形成供水系统。地下室~三层为低区,五层~十一层为中区,十二层~十九层为高区。低区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中区由变频恒压给水装置供水,高区由屋顶水箱供水。地下室水泵房内设置35吨不锈钢水箱1座,南北楼分别设置15吨、35吨屋顶水箱各1座,其中北楼屋顶水箱包含18吨消防用水配置。

高区生活水泵50DL×8(Q=9.0~16.2m3/h,H=106.4~84.8,N=7.5千瓦,二用二备);

中区生活水泵50DL×6(Q=9.0~16.2m3/h,H=79.8~63.6,N=5.5千瓦,三用一备);

以上数据供测算物业管理二次供水计价时参考。

*电力负荷以及供配电

商铺和物业管理部分用电设备总安装容量约1062KW,计算容量683KVA,拟设400KVA干式变压器两台;

住宅和办公部分用电设备总安装容量约1630KW,计算容量886KVA,拟设500KVA干式变压器两台;

整个组团按一级用电要求设计供电系统,由供电部门提供二路10KV电源,一用一备。地下室设两个变电所,分别对商铺和物业、住宅和办公供电,其中商铺部分采用高供高计的计量方式;住宅和办公部分每户设直接外表。

高压配电采用环网柜,低压采用抽屉柜。

(6)绿化:

组团内绿化率××,绿化面积××万M2。

(7)车辆:

组团地上部分设有少量汽车位,在北楼广场和南大街步行道一侧设置部分摩托车、自行车位,其余均在地下机动车库。

预计车辆容积量为汽车××辆(其中地下××辆、地上××辆),摩托车>××辆,自行车>××辆。

1.4物业服务与管理目标

1、采用先进管理模式,体现“以人为本”的物业服务与管理理念,在物业内营造出高雅、和谐、亲近、美好的商、办、居环境,享受高品味的人文环境。

2、标的物的物业服务和管理标准,应标企业按《××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__)竟标并承诺。

3、“四年三级跳”。即:服务管理年限满一年应达到并获取“××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和称号;服务管理年限满二年应达到并获取“××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和称号;服务管理年限满四年应达到并获取“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和称号。

1.5物业服务与管理内容及要求

1、对××大厦(组团)区域提供针对物业及其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保洁、安全护卫、绿化、报修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和管理。

2、对组团区域提供车辆、环境、档案、社区文化的管理。

3、政策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4、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1.6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本标的项目的物业维修基金由邀标单位负责归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

1.7前期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

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参与设计图纸相关物业管理部分的会审、质量管理、选择关键设备、督促公建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和如期实施。其它还有:

*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促使物业建造质量和验收效率的提高。

*收集技术档案,熟悉组团区域环境及其他社区有关职能部门。

*帮助开发商制定“业主公约”,了解业主情况。

*参加组团区域前期验收。在接收物业前应提交“××大厦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综合报告”。

1、基本管理:

(1)房屋建筑机器附属设备、设施、相关场地的维护和管理,使之完好率达到100。

(2)物业资料的档案管理。

2、专项管理:

(1)前期装潢施工管理;

(2)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助成立本物业业主委员会;

(3)配合属施工单位合同维护期内的绿化、绿地管理;

(4)治安管理;

(5)车辆管理。

3、特色服务:发挥自身的特点和强项,实施特色服务并“以业养业”。

1.8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加盖公章后密封)。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

(3)企业概况、业绩等简介。

2、投标书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公司简介、业绩,目前管理服务状况,财务状况(前一年度财务年报)。

(2)提供应标企业主要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资料。

(3)提出项目管理模式及经营理念,包括本标的项目经营的总体思想管理框架、管理理念等综合方案。

(4)符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对本标的项目物业管理的工作计划以及具体制度和控制,物质装备。

(5)拟配备于本标的项目物业管理处、出任各部门负责人的名单,个人简历,专业资格和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编制物业管理前期介入费用(“附加应标价①”)、开办费用(“附加应标价②”)和前期物业管理收费的详细目录、测算单价(“应标价”)以及收费依据、收支预算方案。

开办费用计算列项时,请注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规定折旧年限分摊计入年费。

(7)专项管理和特色管理。

(8)其它物业服务与管理的目标和承诺。

1.9有关说明

1、中标公司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据之对委托物业实行一体化服务与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委托管理合同期自签定前期合同起至该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2、××××投资开文秘站:发有限公司成立邀标工作小组,接受应标企业对招标书相关问题的答疑,并视情况形成书面文件作为邀标书的补充。

邀标工作小组设在××市××街××号××大厦××F,电话号码:××转××,联系人:××,手机号码:××。

3、应标公司在应标过程中应接受评委对投标书及相关问题的提问并做出答辩,其内容和承诺应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4、投标书送达招投标工作小组的截止日为××年××月日上午11:00,投标书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超过截止日期或未盖公章、未密封将被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投标书一式五份。

1.10评标和决标

1、评委会:

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标。

2、评标原则:

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标书、企业综合经营情况和答辩情况实行记分制,获得最高分的物业公司为中标。记分为:标书50分,答辩15分,投标报价15分,企业信誉20分。

3、评标、决标程序方式:

于××年××月××日举行开标、评标、决标会议,××月××日公布中标公司。具体日程安排另行

通知。1.11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1、合同按××市房管局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文本为基准。

2、中标公司应在中标10日内和邀标方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邀、投标文件中的目标、要求和应标企业答辩过程中的说明和承诺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未尽事宜

本邀标书未尽事宜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邀标方与应标企业另行商定。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ΟΟ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大厦总平面定位图

二、“××大厦”前期物业管理评标细则

2.1评标原则

1、评标时由评委对投标标书、答辩、投标报价三项进行综合评定。

2、企业信誉由邀标工作小组负责到投标单位受托物业现场进行调查后,会商计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顺序推荐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单位。邀标单位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单位,当确定的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邀标单位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单位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4、若出现多家总得分相同而影响到评定结果时,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再行评定后确定。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与服务费收取标准存在严重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投标报价分项得分为零。

6、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或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2.2计分方法

标书、答辩、投标报价、信誉四大项分别以百分制评分,四大项权重系数为50∶15∶15∶20。前三大项计分时,按各大项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出分值;分值之和为该大项总分;大项总分乘以对应的权数后加和,得出投标单位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计算公式:

投标单位综合得分=标书平均分×50+答辩平均分×15+投标报价平均分×15+信誉平均分×20。

2.3评标项目

评标项目分为标书、现场答辩、投标报价、企业信誉四项,分别按百分制计分。

(—)标书(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50)

1、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标准。(65分)

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对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1538-20__)公共服务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细致周密、先进可行的管理原则,逐项进行评分。

2、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方案。(25分)

对投标单位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本物业的特点,为达到所承诺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提出的整体设想及管理方案,以及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物业区域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计分。

3、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5分)

对拟派驻的管理处主任及其他人员管理水平、专业素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4、管理方案特点及亮点。(5分)

由于标书评标项目的局限性,为突出评价标书的特点及亮点,设置该分项。评委在评定该分项时,可根据投标单位在管理方案中能够对实际管理起到积极作用的、先进突出的管理特点及亮点进行评分。

(二)现场答辩(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15)

各投标单位答辩人限于投标单位经理、拟定的项目管理处主任二人。

答辩时,先由投标单位答辩人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概况、管理业绩及投标书的主要内容(限5分钟),再由评委进行提问,提问内容限于标书及“××大厦”的管理事项(约30分钟)。根据答辩评分标准,以及答辩人的仪容仪表(10分)、时间掌握(10分)、语言简洁(10分)、逻辑性强(10分)、回答准确(20分)、情况熟悉(15分)、工作思路(15分)及综合印象(10分),评出答辩分。

(三)投标竞价(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15)

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开办费金额、前期物业管理补贴金额三大分项由评委评分。

1)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70分):

2)开办费金额(15分);

3)前期物业管理补贴金额(15分)。

(四)企业信誉(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20)

1、企业信誉分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对投标单位现托管的一个以上受托项目采取调查、访问,随机调查10户业主(使用人),以10户回答问题的汇总平均作为投标单位该项总分。

2、调查、访问分项内容为:安全保卫(15分)、环境绿化(15分)、卫生保洁(12分)、维修维护(15分)、便民服务(8分)、服务质量(15分)、社区文化(10分)、综合评价(10分)。

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文4

工厂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

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文5

一、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筹集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应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而物业管理又是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在经济效益中属于微利性的行业,当前除少数物业管理企业略有盈利外,大部分企业处于亏本经营状态,资金紧张,金费问题成为阻碍物业管理发展的“瓶颈”。那么,物业公司应如何筹集资金呢?

渠道A:收费物业管理企业按收费规定,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档次、内容、

质量等分别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批准。这是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渠道B:小区维修养护专项基金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与大中修基金数额巨大不能靠日常管理收费来解决,应以基金的形式提职。

1)维修基金的筹集

对于商品房,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纳合同。购房者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人住宅销售收入;对于售后公房,售方单位和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多层不低于20%,高层不低于30%。如因特殊原因,维修基金不足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可临时向业主筹集维修费用。

2)维修基金的使用

维修基全在使用和管理中要专款专用,明确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计划和预算,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际操作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可由政府主管部门代营;维修基主要专户存入银行,接受银行监督检查,不能挪作它用。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维修基金不能由物业管理企业直接掌管,企业是短期行为,基金是长期使用。如果物业管理企业聘任到期或遭到解聘,不交回基金,会引起纠纷,直接影响维修基金的安全性。另外,当维修基金数额巨大时,要争取产生最大的增值效益,闲置时,可用于购买国债和其它浩律法规允许的投资渠道。另外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3)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对于不按规定建立维修基金或执行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各地应在制定维修基主管理办法细则中明确责任和惩罚办法,否则,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不能及时交给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缺乏监督机制。

4)建立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建议各城市由政府部门建立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将全市的物业维修基金像公积金一样,集中起来专门管理,使之保值、增值,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渠道c:多种经营收人

物业管理企业不能只依赖于物业管理收费求得生存,必须走向市场,依靠多种经营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要扩大经营服务领域,通过间接的居住生活服务和各种特约服务.开辟物业管理的经费渠道,通过规模经营和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减轻住户的直接物业管理费用。多种经营是物业管理企业筹集贸金最好的渠道,也是最有市场前景的发展方向

渠道D:开发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支持开发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和维修养护费用,即开发商应从开发项目的建设成本中提取1%―2%作业物业管理公司的启动资金;或按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为物业管理企业优惠提供商业、服务业用房,增加物业管理企业的造血功能,使其以业养业。另外,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以从开发建设单位获得享有免费维修的权利,以节约费用。

二、剖解导致行业性亏本的七大因素

因素A:物业管理规模小

原因分析:目前,物业管理行业性亏本状态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物业管理规模小,物业管理规模效益没有形成所致。

处理对策: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进行资源优化配置。

因素B;物业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

原因分析:物业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人员配置过多,光人头就吃光了物业管理费,有的甚至还不够;二是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低。

处理对策: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要精减人员,按岗位合理配置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选派优秀人才从事物业管理,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培养,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人才素质,进而提高物业管理的经济效益。

因素c:物业管理收费低

原因分析:物业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它的服务收费标准基本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市场盈利未能全部体现。

因素D:物业管理收费难

原因分析: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人们思想观念未能转变.部分业主享受惯了福利管房的种种好处,他们对物业管理这种有偿服务方式不理解,产主抵触情绪;二是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差,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满意{三是物业管理法规不健全,对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有关收费细节未能明确规定,易引发争议;部分业主把对开发商的怨气发在物业管理公司身上。

处理对策:一是要加强物业管理的舆论宣传,使之逐步深入人心并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同;二是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建设,特别要制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实施细则,少物业管理收费争议;三是通过市场竞争,实行优胜劣汰,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使业主乐意交费,接收服务;四是提高物业质量和其他服务质量,消除业主对物业质量等的抱怨情绪,从而提高业主交费的自觉性和警觉性。

因素E:物业管理配套役施不齐全,物业管理难度太

原因分析:现在有一些住宅小区或其他物业,由于在规划、设计时没有考虑到日后的物业管理,致使物业分散,配套设施不齐备,物业管理隐患多,这给物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造成物业宫理成本高,物业管理难以提高水乎、提高档次。

处理对策:各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日后的物业管理,做到配套设施齐备。最好的办洁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要提前介入,参与小区的规划、设计。对一些配套设施不齐备的住宅小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如从维修基金或公房出售资金中拿一部分钱用来改善小区配套设施。

因素F:物业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成本高

原因分析:我国现阶段的物业管理仍是一种粗放型的管理,管理层次低,智能化水平低,基本上处于简单的手工操作阶段,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而导致物业管理成本的提高。

处理对策:新建小区耍加强小区智能化实施建设,旧小区也要尽量加强小区智能化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增加现代科技含量,提高物业管理手段。从而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因素G: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收业管理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差

物业管理服务细则范文6

物业服务品牌具有强大的市场效应,能使企业不断成长壮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力。它能够在当今市场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帮助企业更具竞争力。总之,良好的物业服务品牌是造就企业员工良好精神风貌的法宝,是拉近业主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更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基本保证。

二、和诚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和诚物业公司于2006年7月在嘉峪关市注册登记,成立了嘉峪关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后简称和诚物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公司物业服务人员共180人,对10个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管理。随着物业企业不断的发展,和诚物业公司进入了发展瓶颈期。只有塑造良好的物业服务品牌,运用品牌优势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在酒嘉地区、河西走廊乃至甘肃省内获得良好的知名度,占据一定的物业管理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才能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资源,降低成本,使企业获得可观效益,增强企业持续发展动力。

三、如何塑造和诚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品牌

1.加强法制化建设,使规范的物业管理成为企业品牌

物业服务企业能否实施法制化管理,是衡量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基础。如:2013年1月,根据嘉峪关市发改委文件《关于嘉峪关市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嘉发改物价发[2012]104号),和诚物业对所管理的10个小区物业费进行了上调,由于前期宣传和解释工作没有到位,致使业主没有及时知晓物业费上调的背景,造成了部分业主在大楼门前上访的事件。尽管此事经过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帮助协调得到了平息,但我们充分认识到作为物业管理企业,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规范化、法制化,才能赢得业主的长久信任。

2.打造服务文化,使服务文化成为企业品牌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领先的服务理念才能使管理更科学,才可以把市场这块“蛋糕”的拓展做得更大。服务是物业为业主提供的商品,不仅是物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更应该是和诚物业公司文化的灵魂和核心。想让业主满意,我们就要以管家和仆人的姿态尽心尽力为业主做好每一件事,让职工深刻地体会“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宗旨。

(1)把服务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制定用服务实现做强做大企业的远景规划、经营战略和实施措施,并用这一愿景统一职工的思想,激励职工的行动。

(2)把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通过制定严格的服务管理和考核体系,使服务文化在职工中入脑入心,并自觉践行。作为服务这种无形的商品没有类似其他有形商品的质量评价标准,检验我们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是业主的满意程度,逐渐培养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3)把服务文化作为孕育物业服务品牌的摇篮。物业服务公司要把物业服务与人文关系、特色理念、社区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拓展服务职能、延伸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树立具有和诚物业公司特色的品牌服务形象,扩大物业品牌的影响力。

(4)完善服务文化制度建设。通过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规定》、《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等相关制度和考核细则,使物业管理服务初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细节化”的理性与人性相结合的境界,不但夯实服务文化的制度建设基础,打造物业品牌的新途径。

3.在企业内部进行品牌培育,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努力营造培育品牌的氛围。为提高全体职工对服务文化的认知能力,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品牌文化的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形成实践服务文化、打造物业品牌的共识。可以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宣传创建品牌活动中的生动故事,教育人、启发人、激励人,打造物业品牌的浓厚氛围。

(2)增强员工创建物业服务品牌的责任感。塑造物业服务品牌,职工的责任感和素质是关键。通过“创建学习型企业,提升职工素质”为目标,努力构建“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学习型组织,使服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在职工中入脑入心,进而提高品牌文化质量。

(3)夯实品牌创建基础。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人才是铸就品牌的保证。现在公司具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的有108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80%;具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的有37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27.4%。企业应该把引进物业管理人才,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突破点,把提高全体职工的岗位技能,作为夯实企业发展基础的着力点,使公司具备了一大批经营型、管理型、专业型、服务型人才。

4.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社会知名度

俗话说得好:酒香也怕巷子深。一个企业做得再好,如果不进行有效的宣传和适当的包装,在传媒如此发达的当今社会,会被深深湮没在各类纷繁多样的宣传媒介中。和诚物业公司要提高社会知名度,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加大宣传力度。

(1)做好酒嘉地区境内宣传,提升公司在本土的知名度。一方面可积极参与本地的社会公益活动,以小的投入换取较大的知名度回报。另一方面加大在当地媒体的宣传。将和诚物业公司的特色、优势进行强势宣传。

(2)在做好本土宣传的同时,逐步扩大宣传推介公司的范围,重点利用省级有影响力电视台、报刊、专业杂志等媒体,提高公司在全省及至全国的知名度,实现墙内开花墙外香。

(3)打造有特色的公司网站,开展网络宣传。公司应加快网站的建设步伐,通过网站全方位的、快捷的宣传公司服务理念、企业文化、优势特色等内容。

(4)积极参加省市或全国性的有利于宣传公司,展示公司形象的有关会议、研讨、公益事业、竞赛等活动,在参与形式上可采取积极参与、可联合协办、亦可独家承办。

(5)通过相关营销手段将周边地区或省内、国内相关房地产开发商邀请来公司管理的物业小区进行参观,加深顾客对公司的感知度。

残酷的市场竞争告诉我们:物业管理企业要在“狼”烟四起的行业中谋求生存和长远发展,不可盲目地随波逐流,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以优质的服务,科学的管理,良好的信誉,规范的形象为基础,树立品牌意识,赢得开发商和业主的信赖,并最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春.《中国物业管理》,2004年02期

[2]王健朴.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品牌创新策略分析,2008

[3]冯爱敏.物业服务企业品牌策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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