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1
自上一只套利专户产品因客户抽走资金而清盘后,深圳市挺浩投资管理公司一直在筹备新的私募对冲产品。虽然他们上半年就开始准备,但目前还没有发行。“市场太差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发行时机。”该公司董事长康浩平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最大问题还是整个市场信心不足,所以目前大部分私募基金的新产品都推迟发行,这也是正常现象。现在不是发展第一,而是生存第一,只有坚持、防守吧。”康笑言,“如果这种熊市再持续一年半载,估计很多小私募真的很难扛住”。
烦恼还来自制度方面。记者近期参加的上海某私募论坛上,多位阳光私募老总集中表达了自己当前的生存困境。他们的烦恼主要来自三大方面:一是渠道费用,二是监管政策,三是公司治理。
64%产品收益为负
“目前面临的尴尬是,单个年度做不过定存。放在银行一年也有3.5%的回报,如果再熊下去,你不能保证每年收益高过定存吧?”北京某阳光私募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
随着市场持续下跌,不少私募亏损幅度在加大。据Wind资讯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29日,在运行的1267只非结构化证券私募产品中,累计收益为负的有817只,占比为64.48%。805只在统计范围内的非结构化阳光私募基金中仅110只今年取得正回报,占比13%。
成立以来仍然亏损的基金,绝大部分是在2010年或2011年成立,亏损最深的为深国投?鑫鹏1期,亏损幅度高达72.28%,另有9只基金亏损超过50%。2007年成立的老基金仍然还有超过40%处于面值以下。
上述北京私募基金经理表示:“干我们这行,特别怕业绩出现这种伤人的偏差。我觉得,未来阳光私募只有很少的公司能存活下来,留下来的是那些很优秀的公司。”
跌幅较大还受制于产品的雷同性。好买基金总经理杨文斌分析道:“现在的阳光私募相关系数很高,普遍都在0.5以上。在年初发现一只基金,它与其他基金是负相关的,我们就很高兴,因为做组合就是要寻找负相关的或者是弱相关的。但一个月以后,它就变成跟其他基金一样正相关了。”
监管制约对冲创新
赚钱效应没有体现,不少私募开始想办法在产品上创新,尤其是通过发展对冲策略的产品。但他们在创新上仍面临很大瓶颈,如7月11日公布的《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对阳光私募参与股指期货有20%的做空仓位限制。
不少私募开始躲避证券账户和股指期货账户的制约,从合伙制企业着手。虽然合伙制企业有账户方面的优势,但税收较高,导致私募做对冲基金没有实质进展。在对冲缺失的背景下,目前阳光私募对下行风险的控制实际上是靠天然的直觉,而不是有效的工具,控制风险比较困难。
上海从容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吕俊也表示:“私募现在迫切希望在立法的过程中,能把阳光私募的事情讲清楚。现在我们不断在开发新型产品,包括对冲、量化等,还有流动性稍微低一点的增发型,但现在这些产品通过信托都做不了。”
“在这个行业里面,你做到一定规模后,是做一个伟大的投资家,还是做一个商人?”这是一位知名阳光私募基金经理的反问。
通常,一家私募公司的支出,主要由人员工资、调研、房租、信托账户等费用构成。部分私募光账户费用一年就要支出100多万元。
在广州长金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金鑫看来,阳光私募普遍面临成本问题。“本来阳光私募正常渠道是通过信托来做,但现在证券信托产品被禁止开设新的证券账户,导致存量信托账号资源稀缺,单个账号的价码也迅速提升。”
此外,券商一般都会追求交易率、换手率。“由于我们很坚定地做价值投资,换手率是很低的,所以在这方面不是券商所喜欢的。还有银行也会看重自己的利益,蛋糕还没有做出来就把虚拟蛋糕先切一切。”金鑫表示。
北京一位阳光私募总经理对记者分析:“私募像一个自然界里的生态环境,不同物种的捕食方法是不一样的。这个市场一定要有多元化的方法论才是健康繁荣的市场,所以特别希望看到更多差异化的投资者取得很好的业绩。”
阳光私募三大烦恼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总经理程义全在上述论坛上表示,综合来看,阳光私募目前主要面临三大烦恼。
一是渠道费用。“刚开始成本就那么高,包括单位成本、渠道成本,而且很多渠道都想要服务管理费,很多渠道商都在逼你。”
二是监管政策。“说白了,证监会几乎把阳光私募能够做的,能够堵住的口全部堵住了,目前也没有一个合理的监管架构。”
在程义全看来,阳光私募发展到今天,其实已反映出整个生产系统出了问题。“国内资本市场股票投资者只有30%左右是机构投资者,60%左右是散户,市场缺乏真正的价值投资者。”
他认为,趋势交易者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价值管理者,只有绝对收益管理者才有可能成为价值管理者。“站在资本市场的角度,如果阳光私募不发展,整个制度长期是没戏的”。
第三是公司治理。“这是目前为止困扰阳光私募管理者非常大的问题。”
在海外,私募运营成本比较低,但是提供的服务非常全面,从托管到交易再到律师都非常全面,而且非常专业。
“但国内的服务供应商压根就没有发展起来,这使得我们阳光私募的管理人基本上都无法去做外包,所有的事情都只能自己学习、研究,综合来讲有点像‘小米加步枪’的状态。”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2
[关键词]券商直投;直投模式;未来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4-0099-03
1券商直投业务的现状
1.1券商直投业务的概念
券商直投指证券公司直接对未上市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以期通过上市或并购等方式退出并取得投资收益。证券公司直投业务既包括投资于新兴初创企业、发展扩张企业等以单个企业的发展前景为遴选标准的风险投资业务,也包括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支柱产业等以产业为投资导向的投资业务。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证券公司既可以以自有资金投资入股以获取股权收益,又可以通过提供金融中介服务获取佣金作为利润,因此可以说,券商直投业务是证券公司传统的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扩展和延伸,是证券公司的创新业务之一。
1.2券商直投业务的主要组织形式
1.2.1事业部型
由证券公司设立专门的直接投资业务部,负责该项业务的开展。为避免与公司内其他部门(研究部、投行部、并购部、固定收益部等)在业务上产生利益冲突,该部门应当在人员、财务、信息交换等方面与卖方业务部门隔离。
1.2.2子公司型
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全资、控股或参股),证券公司通过专项理财计划募集资金用于直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间是股权控制关系,业务相对独立,因此更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并可通过引入其他战略合伙人提高投资管理公司的信誉和业务能力。投资管理公司的内控机制及决策机制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外风险投资公司的机制建立,独立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不受证券公司影响。
1.3券商直投业务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及相关政策
20世纪90年代,华夏证券、南方证券等证券公司就曾经开展过直接投资业务,当时的主要投资方向为房地产行业,结果由于风险控制和运作的不规范,随着海南房地产泡沫的破裂,许多证券公司直投业务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1995年,中金公司设立了直接投资部,负责对未上市企业的公司股权进行直接投资业务,中金公司直投部先后投资了新浪网、鹰牌陶瓷、南孚电池等项目,其中新浪网和鹰牌陶瓷分别在美国和中国香港上市、南孚电池被吉利公司收购,中金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获得了不错的投资收益。
2000年前后,大鹏证券等券商再次掀起直接投资热潮,纷纷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豪赌创业板的开通和被投资企业的创业板上市。但由于创业板未能如期开通,使得参与直投的证券公司损失惨重。
2001年4月,鉴于当时证券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存在许多违规和违法操作行为,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证监会决定停止各证券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并进行清理整顿,但仍有一些券商的直接投资业务转入地下,形成私募基金。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允许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政策由此消失,国内主要证券公司纷纷开始试水股权直接投资。
从2007年直投业务试点破冰,券商直投已走过5个年头,5年来,在政策(具体详见表1)的不断宽松的情况下,在此过程中券商直投异军突起,成为私募行业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根据投中集团《2011年中国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统计分析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内已有33家券商获批并成立直接投资公司。加上2012年年初新成立的7家,至今国内已有40家券商直司(具体情况详见表2),总计注册资本达299.8亿元,共计管理基金25只,总规模为111.3亿元。
截至2011年年末,33家券商直司共计实现净利润19.97亿元,券商直司员工队伍,从2007年年末的11人发展到2011年年末的511人。
但是,直投业务对券商收入和利润的贡献仍然有待提高,仅个别公司在该项业务具有一定规模。与此同时,券商直投在全国PE市场中所占份额也仍然较小。2011年国内VC/PE市场披露1400起案例,投资规模近380亿美元,券商直投投资规模占PE市场投资总额不足5%,以投资案例数量来看,券商直投投资案例占总投资数量的10%。
2券商直投业务优势
相比其他类型的直接投资机构,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专业优势:借助内部研究及投资银行团队提供的一系列专业意见,券商在投资、分析及执行投资专案方面的多元竞争优势;②融资优势:大型券商在资本市场上具有广阔的融资渠道,得以创造性地实现有吸引力的投资结构,确保顺利执行复杂的金融交易;③退出优势:借助IPO和兼并收购等方面的经验,券商在投资退出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从国际经验看,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媒介作用,还可以进一步拓宽券商业务范围,提升券商的竞争实力。首先,传统投资银行业务的向前延伸。如果投资银行发现了仍处于种子期、启动期或者是成长期的企业,但这些企业尚不具备上市条件,其发展又需要资金,此时投资银行就会帮助这些企业寻找投资者,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其规范运作,使企业尽快提升到成熟阶段,进入上市候选企业行列,为投资银行日后的运作奠定基础。其次,传统资产管理业务的横向拓展。券商传统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在二级市场上的投资服务。通过对有上市潜力企业的投资,客户可获得更为广泛的投资渠道。
3券商直投业务未来发展展望
2012年1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简称《规范》),《规范》的出台意义重大。一是体现了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理念,对券商基础功能之一――投资功能再造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利于为券商直投业务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直投基金设立由中证协事后备案,体现了放松管制、加强自律的监管理念;三是《规范》打开了直接投资业务创新的空间,增强了业务灵活性,有利于券商直接投资业务赢利模式转化,向差异化方向发展。
《规范》的实施让券商直投如沐春风,但券商直司如何利用政策实现创新发展,将会成为未来券商直投发展壮大的很重要的因素。
结合券商直投业务发展现状以及券商直投业务的开展优势,未来券商直投业务的发展建议重点关注:发挥母公司资源平台优势、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结合实体经济挖掘企业成长价值等。
3.1依托母公司资源优势,提高自身竞争力
伴随着中国经济步入结构调整阶段,整个PE(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随之进入调整期,投资热情下降、投资金额萎缩、募资难、企业业绩下滑、退出周期加长、退出回报率下降、中小型基金到期退出压力增大等是国内PE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新一轮PE行业的洗牌渐行渐近。如何在当前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直投子公司关键是要塑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核心竞争力,一是充分发挥母公司的资源平台优势,在现有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加强与母公司其他业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如债权业务、并购业务、研究部门、承销保荐业务等;二是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增值服务。随着近年来PE的蓬勃发展,市场上大量的资金涌向优质项目,企业在融资时已不仅仅是对资金的渴求,而在选择投资人时,越来越注重投资人能够带来的资源和价值,希望投资机构不仅能够给予资金的支持,更能够给予如企业管理、财务咨询、销售服务、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帮助,券商直投还需要在此方面加强投入。
3.2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积极转变发展战略
券商直投子公司应当抓住《规范》实施的契机,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强业务学习、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发挥券商自身优势。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战略。在投资阶段上,从投资企业上市之前(PRE-IPO)项目为主向培育PRE-IPO项目为主转变;在业务模式上,以自有资金为主向管理客户资金投资为主转变;在内部管理上,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
3.3深挖企业成长价值,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多样化
券商直投深入参与实体经济,挖掘企业的长期成长价值,逐步开始设立风险投资、新三板、细分行业等各类具有专业特色的基金,重点在于满足实体产业不同阶段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券商直投的专业优势提高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实体经济情况,发挥券商直投优势,大力开展并购投资业务。在欧美等国债务危机深重、大批企业面临困境的时期,母公司设有海外机构的券商直投可积极探索开展跨境投资业务,通过跨境收购兼并,将欧美从事先进技术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嫁接到国内企业的产业中,提高国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4向专业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转型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3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虽然背靠券商这棵“大树”分得了一杯羹,但是随着券商直投以及品牌PE的崛起,一些PE的生存模式如今遭到了挑战。
“他们将接受企业越来越严格的审查,很难像以前一样获得好项目。”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陈玮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作为最早的一批投资人,管理着70亿人民币基金的陈玮曾任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总裁、中新基金和创新软库基金董事长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等,可以说,他亲眼见证了中国PE行业的发展过程。
他认为,持续没有项目可投的影子PE会转型成为品牌PE的LP(有限合伙人,即投资人),而不是自己从事PE。
影子PE的生存模式
通过券商渠道取得项目,这是PE获得项目的一类操作手法。
“对于大型PE来说,与资源丰富的券商合作是互惠互利的过程,它们可以通过券商取得一些PRE-IPO项目,券商则可以通过PE承销一些即将上市的项目。但是对于中小PE来说,通过券商渠道取得一些项目,是他们的生存模式,以前这种情况非常多,但是现在他们估计很难获得投资。”陈玮告诉记者。
在行业发展的初期,PE机构通过券商渠道,火线入股了一些不错的PRE-IPO项目。
2010年11月5日,正式登陆创业板的晨光生物就是其中一例。
资料显示,晨光生物是一家专业生产天然色素、天然香辛料提取物和精油、天然营养及药用提取物的企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行业中占据龙头地位。
2009年9月,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78.5万元。本次增资股份全部由149名自然人股东认购,其中新增自然人股东为126名,原自然人股东为23名。
同时,该公司还有另一轮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4家PE提供,分别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深圳创新投资”)、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达晨创投”)、河北金冀达创业投资公司(下称“金冀达创投”)、宁波高新区君润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下称“君润投资”) 以现金认购,增资价格为每股4.9元。
增发完成后,深圳创新投资持有公司400万股股份,为公司第五大股东,达晨创投持有公司250万股股份,为公司第股东。金冀达创投和君润投资也分别持有公司200万股和150万股股份。4家PE合计持有公司近15%的股份。
根据《晨光生物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公司清理委托持股是与上市计划相结合的一揽子方案,该方案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委托持股人在委托持股清理时已知悉公司的上市计划,并自愿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2009年9月,原委托持股人通过增资的方式成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另外,《晨光生物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显示,“本项目(指晨光生物)的初步尽职调查从2008年8月份开始。主要从总体上调查分析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从时间上看,2008年9月进行的初步尽职调查,明显早于2009年9月开始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虽然无法判定其是否从券商渠道得到了消息,但无论是PE还是这些增资的自然人,显然都已经知道晨光生物的上市计划。
“无论钱来自哪里,其本质上都是钱,很难分析出谁是影子PE,但是这种现象的确存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深创投”)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刘纲告诉记者,作为投资者之一,深创投曾参与该项目,据他透露,最近几年成立的新PE当中,很多小PE机构采取的就是跟投策略,以影子PE的形式存在,跟着券商这棵“大树”,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
合法性备受争议
影子PE突击入股的做法备受争议。
“通过与券商的关系,这些人获得了项目。当然他们也会让保荐人进行跟投,从而产生灰色收入。”陈玮表示。
这种模式是否合法?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目前证监会正在严查利用内部资源从事关联交易,但是他们会以各种方式规避这些问题,并没有违法之处,但是从道义上来说,这引发了PE腐败,让人谴责。”汉能投资集团法务总监刘银告诉记者。
不过,对此观点,投资圈内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
“这些人与券商合作进行共同投资,也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不一定会成功。此外,有一些好项目本身是他们发掘的,他们向PE机构或者券商提供了项目信息,然后也跟着进行了投资,因此,不能对他们全盘否定。”刘纲认为,影子PE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PE行业的发展。
不被看好的未来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随着券商直投的崛起,PE与券商合作的空间正在缩小。
“通过券商渠道获取一些项目资源相对很容易理解,但是一直持续下去未来并不好说,以前圈内一些通过券商直投方式崛起的PE正在转型。”陈玮告诉记者。
这加速了PE的洗牌过程。
“对于一些品牌PE,如深创投来说,他们已经成长起来了,很容易获得资源,券商不过是渠道之一,而对于一些小PE来说,这条路很难走下去。”根据陈玮介绍,目前虽然法律上没有限制企业接受独立的第三方PE投资,但是在资金相对充裕、PE竞争不断激烈的背景下,企业更愿意接受一些有品牌且增值服务能力强的企业,他们会对这些中小PE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比如说其钱的来源是哪里等等,以防止企业将来接受不必要的调查。
摆在影子PE面前的一条路是,如果不能在现有条件下发展到一定规模,影子PE的前景不容乐观。
“随着PE发展逐步走向专业化,PE也在不断演变,肯定会出现洗牌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影子PE如果持续没有项目可投的话,就会逐步淡出PE市场,从而转型成为一些品牌PE的LP,而不是自己从事PE。”刘纲表示说。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4
关键词:房地产 企业融资 房地产信托
中图分类号:F29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274-02
一、关于房地产企业融资
从广义上讲,融资,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而言,融资是指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即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房地产融资渠道是指融通资本来源的方向和通道,体现资本的源泉和流量,主要由社会资本的提供者及数量决定。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基本上以银行信贷为主。2010年12月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11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根据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适度微调,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力度和时机。本文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分析现行金融调控政策与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关系,阐述我国当前房地产企业传统单一融资渠道存在的弊端及其影响,为房地产企业成功融资提出几个方面的建议。
二、房地产现行融资渠道在当前金融调控政策下的不足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金融调控政策的持续升温,房地产企业融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
1.融资渠道过于单一。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不重视自身资金的积累。作为一大投资热点,房地产业在持续走高,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海外资本、民间资本的大量涌入以及国外、港台地产商的强势进入,加快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进程,同时加剧了行业竞争。有些房地产企业在前几年一味依赖贷款盲目投资开发,不重视自身资金的积累和竞争力的增强。
3.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发达。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住宅金融不配套,房地产信托、住房金融债券、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新的金融产品的推出,虽然都对整个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作出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宏观政策的调控,和银行信贷对房地产业的紧缩,使得目前房地产业所需的资金不足,资金筹措渠道不畅,资金整体运行质量不高。
4.法律不健全,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有关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仍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体系。目前,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由于缺乏相互一致性与协调性,操作困难,直接影响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正常开展。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若干建议
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客观上需要改变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的局面,必须对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进行完善、创新。笔者认为,完善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首先就是要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形成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企业化债券在内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并且积极研究适合中国国情不动产的证券工具,加快短期融资信用评级系统的建设等。其次就是需要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创新。相关专家也提出,形成金融产品体系或企业参与金融创新,让房地产金融多元化从“呼吁”变为“现实”。关于如何构建多元、合理、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融资渠道。笔者认为,可以借鉴他国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面较为典型和成功的做法,包括房地产信托、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BOT、TOT、ABS等方式。
1.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产及其相关资产为投向的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即信托投资公司制定信托投资计划,与委托人(投资者)签订信托投资合同,委托人(投资者)将其合法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房地产投资,或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或购买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或进行相关的房地产投资活动。
紧缩性的宏观政策使对银行信贷依赖性极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非常紧张,这使房地产企业对银行以外的融资渠道的资金需求增加,房地产信托业务得以发展。全国各信托投资公司陆续推出了自己的信托产品,比如,上海国投推出了多元组合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信托贷款、财产权信托、信托股权融资等。现阶段我国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股权融资。二是模式债权融资。前者是对一些自有资本金不足35%的房地产企业,信托投资公司以注入股本金的方式与房地产公司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使其自有资本金达到35%的要求,信托投资公司作为股东获得投资回报。后者则是针对虽然自有资金已达到国家要求,但是由于某些原因造成房地产企业短期资金困难,这时候信托投资公司就可以筹集一定资金定向地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补上资金缺口,这种操作方式类似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而政策规定银行不能这样做。
2.买壳上市融资。上市是无数房地产开发商梦寐以求的融资方式,但政策上的阻碍因素使得只有少数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才能做到。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两万多家房地产企业中只有60家企业实现了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与1400多家上市企业相比,仅占4%,也就是说,相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要想通过上市融资尤为艰难。
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控股上市公司来取得上市地位,然后利用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的有关业务和资产。根据证监会第105号文的有关规定,收购方只要置换进去的资金是完整实体、经营稳定、借壳后完成辅导期及满足其他条件,提前扩股增发是可能的,所以借壳上市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融资方法。
3.金融资源整合。金融资源整合就是借助投资管理公司的专业优势,帮房地产公司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一般来说,他们的方法基本上属于迂回融资。譬如,他们可以先成立“类基金”投资公司,然后再通过信托、收购等方式将不良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类基金”投资公司除了可以把银行作为一个资金来源,还可以培养很多的定向私募人,包括一些上市公司、机构投资人,这也正是很多中小型房地产公司可欲而不可及的事情。
投资管理公司一般会在项目确定以后、进入成熟期之前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支持方式,而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在不增加项目负债的情况下优化公司结构,这样就非常有利于中小型房地产公司的发展,并且它的方式相对比较灵活,可以进行阶段性股权质押,也可以购买欲售物业面积。而出于优化合作方面的考虑,投资管理公司往往还会允许开发商在项目具备银行贷款的条件下溢价回购股权和物业面积,此外,针对项目的不同,投资管理公司还会帮助一些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找到投资方。
4.股权出让融资。股权出让融资是指企业出让企业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企业进行股权出让融资,实际上是吸引直接投资,引入新的合作者的过程,但这将对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管理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可以吸引大型企业的投资,大企业投资小企业的方式一般是收购、兼并、战略联盟、联营。收购兼并的主要方式是全面收购公司股权、部分收购企业股权、增资扩股等形式。吸引大企业投资,不仅可以解决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难题,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扩大市场等目标实现。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对于那些想完全掌握企业控制权、完全占有企业收益、完全支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企业来说,股权出让融资并非一种适宜的融资方式。
以上几种方法在房地产融资中都是可行的,房地产企业要想成功融资,要对自己有个清楚的认识,弄明白到底哪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自己。这也需要企业在实践行动中去慢慢摸索,寻找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1.王秀玲.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分析[J].上海房地,2007(2)
2.贺彩霞.试论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3.杨凌志.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发展[J].山西建筑,2007(33)
4.武书义.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与发展策略[J].华北金融,2008(1)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5
【关键词】中小企业;经济特征;融资
一、中小企业的经济特征
按生产类型划分,中小企业可以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美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德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意大利的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表现出不同的经济特征。美国的高科技创新型小企业、德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与意大利的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所表现出的经济特征分别是形成簇群、阶层与集群。这三种经济特征有其相似之处,它们都表现了企业间存在的某种联系,具体形式则表现为一批企业以某种形态聚集在一起。而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显而易见,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生产类型,所表现出这种经济特征一般是根据它们所属生产类型的生产运行需要所决定的。
形成簇群对企业的作用主要在于资源与信息共享,簇群是一种开放性的、高度透明的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中,创新的氛围最为活跃,新的思想之间的交流碰撞可以变得更加容易,经验和教训的传播也变得更加迅速,这使得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簇群中的某个企业,而是整个簇群的资源,共同参与到某一个前沿的创新中去,甚至共同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
形成阶层对企业的作用主要在于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并且有影响力的平台,以便更容易获得一般性的认可。具体来说,阶层是一种极其封闭的,具有严格界定或约定标准,并因此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具有鲜明特征和相当影响力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某种新技术能够遵循共同的使用标准,能够形成规范的传播和复制机制,更加有利于技术的推广、相互兼容以及得到外界的广泛了解和普遍认可。
形成产业集群对企业的作用主要在于构成战略性联盟,用整体的力量去应对外界竞争以及争夺商业机会,产业集群是一个半封闭的群体,按照企业所从事的产业间的相互联系而逐渐成形。在这个群体中,企业间联系主要是以产业内或产业间的分工为纽带,各个企业基本上相互独立并有各自的发展规划,但同时必须具备合格的生产素质以及良好的相互关系保证它们能够被集群内其他企业认可并随时获得合作的机会。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大多数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民企的相同特点是实际控制权集中,家长式管理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度强,多数民企“人治”色彩浓厚。这种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易导致投资的随意性,缺乏有效监控机制。另一方面,受民企自身局限性的影响。民企规模较小,经营效益相对低下,竞争力弱。大多以附加值较低的加工业为主,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决策者素质不高,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盲目性大,抗风险能力差,从而消化信贷资金的能力较弱。更进一步地讲,中小企业诚信缺失。假冒伪劣商品、经济诈骗行为、逃避银行债务、相互拖欠账款、贿赂政府官员、恶意偷税等等信用缺失给国家、地区和企业的经济跨越式发展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损失,由此引发了银行惜贷。
(二)法律上的原因
资本市场筹资门槛高。《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而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与上市条件相去甚远,很难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而债券融资标准更严格,更不可及,而且法律上债务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合理。目前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如超期放贷,对债务人惩罚力度不大,而对贷款签批人的责任追究却十分严厉,造成银行对民企的贷款更是退避三舍。这种对民企“惜贷”和“喜大厌小”反过来养成了银行的放贷惰性,形成金融市场对民企的“挤出效应”。
(三)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金融创新动力不足、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等因素都严重地阻碍了民企的融资。商业银行“成分论”思想根深蒂固,无法改变过去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偏好,对民企发放贷款条件苛刻;另一方面,责、权、利不对称制约了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银行为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纷纷加强内部管理。但是,“新增贷款逾期六个月就追究有关责任人”、“新增不良贷款控制率为零”等一系列强化责任、缺乏激励的制度规定,制约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在具体操作上,许多银行规定谁经办的贷款出了问题,由谁负责清收。但是对多放有效贷款却激励不足,使信贷人员不敢向民企发放贷款。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中小企业,大都是由于企业的自身组织结构、信息不对称和金融体系不健全等原因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而由于生产类型及其经济特征的差异,他们解决融资问题所需的支持又有所不同。具体来说,高科技创新型、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与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在社会中从事不同类型的生产活动,因此也需要不同类型的融资支持。
(一)解决中小企业共同面临的信用诚信问题
当前所面临的“信用危机”关键是没有一种机制作保障,缺乏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目前,我们可以借助人民银行搭建的信贷咨询系统平台,以加快征信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信贷征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管理,规范系统运行,提高系统的数据质量和利用效率,做好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不断扩充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充分发挥系统的共享功能,提高对数据的利用率。只要有了这样一种机制,银行才能给中小企业一个更宽松的贷款环境。
(二)拓展融资渠道,规范民间融资
信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目前导致中小企业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融资难的根源。建立在地源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民间借贷,以其独特的优势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首先,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所有者可以利用人缘、地缘关系获得充分信息,限制了逆向选择的发生;其次,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使用者的监督动力大;再次,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所有者可以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降低借款人不还款的道德风险成本。
(三)积极发展风险投资
为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政府应鼓励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业务。而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批有实力、高水准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除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以外,还应该设法鼓励投资银行、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等参与风险投资,允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鼓励外资成立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并积极鼓励居民从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
(四)针对各类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该分别处理
1.高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
高科技创新型的生产是处于最前沿领域的科技创新行为,是对人类生产活动的某一方面未来发展之路的勇敢探索,这种探索,是为了找出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正确的发展方向必然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意愿和社会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要想真正代表整个社会的发展意愿,这一生产活动就应该是高度开放的、由全社会积极参与并共同承担失败风险。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是一种具有社会发展战略意义的社会经济活动,需要政府的引导、扶植和统一规划;同时又是一种大规模的产业化活动,需要银行业、投资基金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大规模融资支持。他们的融资政府应该重点解决,为他们提供更为优惠的融资政策和渠道,如通过诸如免税、提供担保、出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与以银行为主的大型金融机构合作提供一般性贷款和特别贷款等方式对阶层内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分析范文6
一、业绩评估的目的与意义
期货投资组合(或基金)评估是对投资管理人(或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衡量,其主要目的是将具有超凡投资能力的优秀投资管理人鉴别出来。
此外,投资者需要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表现,了解其投资组合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他的投资目标,监测投资管理人的投资策略,为进一步的投资选择提供决策依据;投资顾问需要依据投资组合的表现向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投资建议;投资管理公司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进行投资风险和绩效的监控。
二、业绩评估的困难性
首先,投资技巧与投资运气的区分。交易帐户的表现是投资管理人技巧与运气的综合反映,很难完全区分。要尽量区分这一点就要选择合适的考察期限。本文建议以周为基本统计单位,以三个月为一个评估期限。
其次,比较基准的选择问题.。中国市场没有农产品指数、也没有有色金属指数(就是有,一个交易帐户既投资大豆又投资铜,也不好比较),再说期货市场存在做空机制,因而比较基准很难统一。从评估实际看,大多数投资管理人倾向于某一稳定的投资风格,而不同投资风格的投资管理人可能受市场周期性因素的影响而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群体特征。本文建议将期货投资管理人分为两类:以投资套利为主单边持仓保证金不超过总资金三分之一的稳健型;以纯投机为主的激进型。
第三、投资目标、投资限制、操作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水平上的不同,使得不同交易帐户之间的业绩不可比。比如,由于投资目标不同,投资管理人所受的投资范围、操作策略等的限制也就不同。
第四、投资管理人操作风格的稳定性。如果出现投资管理人在考察期限内改变操作风格,将会引起收益率的较大波动,而这种波动与通常意义上的市场风险概念并不完全一致。
此外。衡量角度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分散程度、被评估帐户是否跟投资者其它帐户关联等也会影响业绩的评估。
三、关于投资风险。现资理论认为,投资收益是由投资风险驱动的,相同的投资业绩可能承担的风险并不同,因此,需要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对交易帐户的业绩加以衡量。由于期货投资是资本市场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其保证金交易的杠杆原理使得其风险和收益的波动程度大大高于其它投资品种,相应的期货交易帐户的风险管理也有其独有的特性,大家所熟知的证券投资是一个全额保证金的交易方式,投资者需用自有资金购买股票、债券等,不能采用透支的方式交易,这样收益率的波动将明显小于保证金交易下的期货投资。反过来说,如何保证期货交易帐户的总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的活跃品种保证金比例多为5%,即便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交易增收3个百分点,保证金的比例也仅为8%,大大低于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资金要求比例。以目前国内期货品种涨跌停板±3%计算,当日单边波动可能造成保证金的理论盈亏为±37.5%(3%÷8%)。相对与股票投资的10%而言可谓放大了3倍有余,所以在对期货交易帐户管理时,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期货投资的安全是很有必要的。期货经纪公司普遍采用保证金占用金额与客户权益之比的方法来反映交易帐户的风险情况,殊不知遇上套利或参与交割的帐户,这个指标就会失真。本文建议改为净持仓(或对反向头寸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折算)来反映,另外采用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风险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四、关于平均收益率。
现行的平均收益率计算公式有两种:一种是算术平均收益率;另一种是几何平均收益率。几何平均收益率,可以准确地衡量交易帐户的实际收益情况;算术平均收益率一般可以用作对平均收益率的无偏估计,因此,它更多地用在对将来收益率的估计上。五、三大经典风险调整收益衡量方法
由于期货投资与证券投资有类似之处,在进行期货交易帐户评估时可以参照证券投资基金评估的方式。在国外对交易帐户业绩的评价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按照基准收益率将评价指标分为两类:一类基于CAPM模型,将市场指数作为基准收益率简称为CAPM基准;另一类基于APT模型,以多因素模型决定的期望收益作为基准收益率即APT基准;其中基于CAPM的夏普业绩指数法、特雷诺业绩指数法、詹森业绩指数法应用较为广泛。
1、夏普业绩指数法。夏普业绩指数是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础上的,考察了风险回报与总风险的关系,计算公式如下:S=(Rp―Rf)/σp
其中:S表示夏普业绩指数,Rp表示某只基金的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Rf表示考察期内的平均无风险利率,σp表示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它是总风险。
夏普业绩指数越大,基金的表现就越好;反之,基金的表现越差。
2、特雷诺业绩指数法。特雷诺认为足够分散化的组合没有非系统性风险,仅有与市场变动差异的系统性风险。因此,他采用基金投资收益率的βp系数作为衡量风险的指标。
T=(Rp―Rf)/βp
其中:T表示特雷诺业绩指数,Rp表示某只基金的投资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Rf表示考察期内的平均无风险利率,βp表示某只基金的系统风险。
特雷诺业绩指数的含义就是每单位系统风险资产获得的超额报酬(超过无风险利率Rf)。特雷诺业绩指数越大,基金的表现就越好;反之,基金的表现越差。
3、詹森业绩指数法。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詹森系统地提出如何根据CAPM模型所决定的期望收益作为基准收益率评价共同基金业绩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J=Rp―{Rf+βp(Rm―Rf)}
其中:J表示超额收益,被简称为詹森业绩指数;Rm表示评价期内市场的平均回报率;Rm-Rf表示评价期内市场风险的补偿。当J值为正时,表明被评价基金与市场相比较有优越表现;当J值为负时,表明被评价基金的表现与市场相比较整体表现差。根据J值的大小,我们也可以对不同基金进行业绩排序。
六、实用的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