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例6篇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文1

关键词:电子商务 商务模式 价值结构

电子商务与商务模式

随着Internet的流行,企业利用Internet进行商务或交易活动变得日益重要,从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企业要实施电子商务战略,构建合适的商务模式是关键,商务模式对电子商务的成功有决定性作用,因为商务模式决定了收入来源、顾客与合作伙伴、实现过程等各方面。实际上,电子商务运作的基本内容包含了如下所示的三个层次。

由下图可以看出商务模式在电子商务实施中的重要性。在目前电子商务日益兴起、人们想利用电子商务创业或给传统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时候,而同时又有众多网络神话破灭的时候,重新深入认识电子商务模式的重要性,审视电子商务带来的价值以及如何利用它构建合适的商务模式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人们普遍将电子商务分为B-B、B-C、C-C等模式,但这实际上只是形式上的分类而未抓住电子商务模式的实质。我们首先要明确商务模式的含义。在管理课程中定义商务模式是公司做业务的方法,通过它公司创造收入维持生存。商务模式是通过明确公司在价值链上的位置而阐明公司如何赚钱。

JoanMagretta认为商务模式应该解决以下问题:谁是客户?客户的价值是什么?如何在这种商务中赚钱?将这种价值以合适的成本交付给客户的根本经济逻辑是什么?只有回答了以上问题的商务模式才是好的商务模式。任何企业都需要一个好的商务模式才可以生存下去。

RainerALT和Hans-Dieter Zimmermann给出了商务模式的6个因素:使命、结构、过程、收入、法律问题和技术。使命是商务模式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对整个远景、战略目标和价值主张的高水平的理解;结构决定了哪些角色和商组成一个特殊的商务社区,也决定了关于行业、客户和产品的重点;过程提供了商务模式的使命和结构的更详细的观点,表明了价值创造过程的因素;收入是商务模式的底线,收入来源和所需投资必须从短期和中期作仔细的分析;法律问题是商务模式必须考虑的因素;对基于IT技术的商务模式,技术既是驱动力也是约束。商务模式是由多个维度组成的,不存在单一的商务模式。这6个因素是建立可行的商务模式的一种广泛的框架。

HenryChesbrough和RichardS.Rosenbloom认为商务模式是协调技术开发和经济价值创造的媒介。为了从公司的技术投资中捕捉价值从而使技术商业化,公司必须理解商务模式的作用。他们认为商务模式的功能包括:明确价值主张;确定市场分割;定义价值链结构;估计成本结构和利润潜力;描述其在价值网络中的位置;阐明竞争战略。商务模式是调和价值创造过程的构造,商务模式将技术转化到社会范围,即选择合适的技术,并将其包装成特别的配置提供给市场。

AllanAfuah和ChristopherL.Tucci认为商务模式由顾客价值、范围、定价、收入来源、关联活动、实现、能力、持久性组成。他们认为商务模式必须明确向顾客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向哪些客户提供价值,如何为提供的价值定价,如何提供价值以及如何在提供的价值中保持优势。

从以上我们知道商务模式的实质就是如何抓住客户价值赚钱。自从因特网出现以来,涌现了许多新的电子商务模式。构建电子商务模式的关键应该是分析电子商务方式能给顾客或用户带来什么样的价值,然后采取相应的战略来实现这些价值并长期获利。

决定电子商务模式的因素

上面我们讨论了商务模式的组成和功能,构建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需要创新的思维,又需要专门的知识、技术和能力。这里,我们试图探讨决定电子商务模式的因素。

我们知道找到顾客价值是构建一种商务模式的基础,构成顾客价值的结构可能是不同的,那么基于不同价值结构的商务模式必然有所不同。挪威的学者把价值创造结构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价值链、价值商店和价值网络。

价值链是MichaelE.Porter提出的将企业经营活动分析框架,它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基本活动是涉及产品的物质创造及其销售、转交给买方、售后服务等各种活动;而辅助活动是通过提供采购、技术、人力资源及其他职能来辅助基本活动。电子商务方式给这种类型企业(生产型)带来的根本变化就在于它使信息数据的采集更容易、处理内容更广泛更快速、传输更方便快捷,可以使价值链中的许多经营活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价值来源。价值链更多地与过程有关,所以通过一种过程的创新,即以一种更好的制造、或销售、或分销方式来处理已有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构建出电子商务模式。例如DELL公司的商务模式就属于基于价值链结构的电子商务模式。

价值链适用于以生产产品为主的商务模式,但对服务提供商并不适用。服务提供商根据需求实时地提供新的解决方案,这种价值创造方式就是价值商店。价值商店的主要活动是发现需求,然后为此提供解决方案,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后实施该方案。电子商务方式可以使价值商店类型的公司更快更有效地发现需求,并能通过网络获取低成本、高容量的信息并使合作更为方便,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

价值网络指中介或经纪公司的价值结构,他们帮助两个或多个想要交易的客户取得联系,促成交易的完成,从而获利。可以说电子商务方式对基于价值网络的公司影响最大,因为互联网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扩大了网络覆盖的地域。并且由于网络外部性特点,价值网络的规模变得特别重要,一方面公司的固定成本可以分摊给数量庞大的用户从而使用户的边际成本减小,更重要的是当网络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引发正反馈使网络规模迅速增长,从大量用户身上获利。所以对基于价值网络的企业,其最重要的活动是推广网络,积极与客户接触,争取并保留有价值的客户,然后向客户提供服务获得收入。

从对以上三种不同的价值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到,依托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都可以找到新的顾客价值来源,从而在此基础上构建相应的电子商务模式。从前面叙述知道基于三种价值结构的收入来源、盈利方式、商务活动内容大不相同,实现目标、所需能力、竞争策略也必将不同。所以构建商务模式的关键是要让商务模式的各方面与其价值结构相适应。因此我们可以说价值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商务模式的根本不同,价值结构是决定商务模式的基础。

影响电子商务模式成功因素

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可以创造新的顾客价值来源,在此基础上构建电子商务模式。但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的成功,不仅与价值来源与构成形式有关,还受到其他许多方面的影响。

商务模式赢利逻辑的可行性

PricelineWebhouseClub就是一个赢利逻辑不可行的例子。Webhouse的赢利逻辑是:他们让消费者通过网页告知他们希望支付的价格,然后代表成千上万的个人消费者与消费品公司围绕折扣讨价还价,将节省的钱交给消费者,Webhouse仅从中收取一笔费用。但问题出在像P&G等这些大消费品公司拒绝参与,因为他们不会帮助Webhouse公司来摧毁自己花费几十年时间和数十亿美元建立起来的品牌忠诚和价格认知。最后Webhouse为争取消费者基础耗尽资金后不得不宣告失败。所以当你自认为为顾客找到新的价值后,你要考虑这种商务模式是否可行,只有能通过这个检验商务模式才可能成功。

商务模式的成本效益分析的正确性

Internet流行开来后,许多人都乐观的认为互联网将给小公司带来与大公司竞争的机会,因为他们与大公司一样可以面对全世界的客户。但实际上大公司仍然有着小公司无可比拟的优势,那就是大公司在电子商务方式运作上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能力,而电子商务方式运作常常带来新的成本,有时甚至是巨大的成本。有的学者研究表明电子商务的进入和维护的高成本已证明是小公司采用EC的主要障碍。

例如在线杂货店模式的失败,就是因为对成本效益分析的不正确。因为杂货店的利润本来就很薄,而在线零售又产生了新的技术、营销、服务等成本。是否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分析也是影响电子商务模式成功的重要因素。实施电子商务的效益可能是多方面的,包括质量效益、时间效益、成本效益以及获竞争优势等,相对于成本而言有些效益是无形的并难以估算,这也给电子商务模式设计带来难度。

商务模式的可复制性

严格的说,任何商务模式都是可复制的,只是复制的难度不同,而复制难度大则可以使竞争者难以进入,为自己的发展赢得时间。如果一种电子商务模式在赢利逻辑和成本效益分析上都是可行的,如果又能让竞争对手难以复制,那么取得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以DELL公司的成功为例,它的电子商务模式来自过程的创新。对一种电子商务模式而言,抓住时机,利用先行者优势、网络效应、切换成本等手段使得其模式难以被竞争对手复制,也是影响其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商务模式的持久性

商务模式的设计是为了能够长远获利的,因此电子商务模式应该瞄准长期的目标,而不是短期目标或一锤子买卖,也就是说电子商务模式应该具有一定的持久性。目前利用互联网赚钱的方式虽然不少,但是作为一种电子商务模式必须是针对一种长期存在的市场所开发出来的。如果针对的只是一种临时的需求和市场,那不能算是一种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因为市场一旦失去就没有其存在的必要,这种模式必然失败。当然,也有可能在种偶然的情况下创造了一个市场并发展起来,然后随着其发展完善并总结出应用模式,如eBay就是由Pierre Omidyar为其女朋友收集Pez糖搅拌机建立起的拍卖网站发展而来的,从而成功地发展了网上拍卖电子商务模式。

商务模式的可发展性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文2

关键词 连锁药店 扩张模式 公众公司 应用

一、背景介绍

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China Medical Pharmaceutical Material Association,简称CMPMA)数据,2014年,中国零售药店数量为43.39万家,较2013的43.27万家上升1200多家,增幅0.28%。其中,单体药店数量从2013年27万多家降到了19万家左右。这也就意味着,2014年中国药店的连锁率达到了56%左右,而一年前仅为36.57%。在减少的单体药店中,5.5万多家弱小的单店并入连锁,2.5万家左右进行注销。

CMPMA预测,2015年单体药店数量还会有很大下降,可能缩减到15万家左右,只占药店总数的35%左右。单体药店数量占比下滑主要原因是很大一部分单体药店竞争力本身很弱,再遇到新版GSP的认证,导致这些单体药店选择了加盟连锁或注销。

这意味着药店经营连锁化趋势明显,单体药店发展空间受挤压,连锁药店有较大的扩张空间。连锁药店的扩张模式及其应用分析,是很多处于扩张规划中的连锁药店企业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探析连锁药店的主要扩张模式及其优点与挑战,以及药店行业部分公众公司对扩张模式的选择应用。

二、连锁药店扩张主要模式及其优点与挑战

我国连锁药店传统的扩张模式主要有三种:新建直营店模式、兼并重组模式和特许加盟模式,这三种模式是在连锁药店数量上的扩张。此外,随着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电子商务扩张为连锁药店销售收入上的扩张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

新建直营店模式是连锁药店企业通过新开药店进行扩张的方式。其优点是具有较强的复制能力,即扩张企业能较容易地把自身的一些核心能力复制到新开药店中去;挑战时有一定的资金成本,扩张速度较慢,且面临新进入者的审批风险,容易遭受地方保护主义。

兼并重组模式是指连锁药店企业对其他药店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包括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其优点是快速扩张,规避地方保护主义;挑战是代价成本相对较大,资源文化整合难度较大。

特许加盟模式是指连锁药店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商品和经营模式等以加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并获取加盟费用的扩张模式。其优点是扩张速度较快,资金成本较低;挑战是管理关系松散,稳定性较差。

医药电子商务是指连锁药店企业凭借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医药产品销售实现销售规模扩张的模式。其优点是覆盖面广,不受地域限制;挑战是牌照获取及品牌规模效应。

三、药店行业部分公众公司对扩张模式的选择应用

目前,连锁药店公众公司主要有A股的老百姓、益丰药房、一心堂,美股的海王星辰及新三板的上元堂、康泽药业、泉源堂、同健股份。本文选择A股老百姓(603883.SH)、益丰药房(603939.SH)以及新三板的康泽药业(831979.OC)为代表,探析这三家公众公司的扩张模式。

(一)老百姓:兼并重组+新建+电商(数据来源:老百姓招股说明书、wind资讯)

(1)兼并重组。回顾老百姓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兼并重组在其扩张版图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招股说明书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自2005年至上市时,共进行17起股权收购及6次资产收购,极大地扩张了老百姓经营版图。上市后,老百姓进行了2起资产收购,1起股权收购,了3起资产收购评估报告。

(2)新建直营店。除兼并重组扩张之外,老百姓还通过新建直营店方式积极扩张。公开资料显示,老百姓将首发募集资金的14.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33.87%用于新店建设项目。2012年~2014年,老百姓兼并重组新增门店231家,新建门店357家。

(3)电商。老百姓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牌照,通过官网商城、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微信公众号及手机移动端等多渠道发展电商业务,探索和发展O2O业务模式。

(二)益丰药房:新建+兼并重组,积极发展电商(数据来源:益丰药房招股说明书、wind资讯)

(1)新建+兼并重组。益丰药房坚持“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形成了旗舰店、区域中心店、中型社区店和小型社区店的“舰群型”门店布局。益丰药房首发募集资金拟在四年内建设550家连锁药店,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5.36%。上市后,益丰药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83.44%拟用于在三年内新建1,000家连锁药店。益丰药房设立至上市之时,共进行6起股权收购,1起资产收购。上市后,益丰药房共进行2起股权收购,3起资产收购。益丰药房正通过“新建+并购”加速门店拓展,继续聚焦华中华东地区,拓展相邻市场。

(2)电商。益丰药房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牌照,其于2013年启动了电商平台,已建成B2C模式的益丰网上药店官方商城,并入驻天猫医药馆、京东商城开设旗舰店,也已实现在实体门店用手机支付宝买药的O2O模式。

(三)康泽药业:兼并重组+电商布局(数据来源:康泽药业公开转让说明书、wind资讯)

(1)兼并重组。康泽药业自2008年以来共进行了4起股权收购,公司新三板挂牌后,共进行了5起股权收购。挂牌后,公司完成了2次定向增发,募集1.86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连锁门店拓展、B2C及B2B业务建设,医药电商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

(2)电商。公司从2012年开始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目前已同时具备电子商务批发(B2B)及电子商务零售(B2C)两个互联网交易服务牌照。电子商务零售业务:公司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B2C),依托专业的药品经营经验和丰富的厂商资源,致力建设专业性强的、以主要销售药品为特色的“康泽网上医药商城”。公司B2C业务主要以实体门店和会员为基础,依托康泽网上医药商城为主要业务拓展平台,同时与天猫商城、京东医药馆、818医药网、八百方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合作。2014年,康泽药业电商零售业务收入占比0.75%,2015年上半年该板块业务收入占比上升到5.27%,电商零售成为康泽药业零售业务未来的新的增长点。

四、结语

连锁药店扩张模式各有不同的优点和挑战,企业应当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扩张模式。一旦选定扩张模式,应充分发扬其优点,同时应对其挑战。资金雄厚,有较强资本运作能力的公众公司更加倾向于运用兼并重组及新建直营店的扩张方式。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模式越来越受到连锁药店的青睐,已经成为部分公众公司一种新的扩张模式。

(作者单位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2014中国单体药店发展状况蓝皮书[Z]. 2015:2-3.

[2]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2014中国医药互联网发展报告[R]. 2015:1-4.

[3] 钱新峰,邵蓉.试析我国连锁药店的三种扩张模式[J]. 2005.

[4]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Z]. 2014.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文3

是否对电子商务征税,各国观点不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应该对电子商务免征多项税种。而主税派则认为应该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但是在是否开征新税种的问题上有不同意见。荷兰和加拿大的税收专家先后提出了“比特税”的概念,即对全球数字传输的每一数字单位进行征税,但这种方法受到大多数人的反对,因为它无区别的对所有数字产品征税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对于我国来说,目前虽然还没有对电子商务征税,但是对其征税是势在必行的,前国家税务局局长金人庆指出:为保护税制的权威与公正性,出于税收中性原则和发展中国家税收管辖权利考虑,我国将不会对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实行免税政策。当然,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的状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其发展,避免不适当的税收政策影响其发展。

总体来看,网络经济下的电子商务对基于传统商务模式下的税收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会计假设产生影响。

传统经济环境下,企业的会计核算是纳税的主要依据,而电子商务模式在一些情况下不再满足会计假设的条件。首先,纳税人的概念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依据,它将特定的纳税义务与特定的经济实体对应,只有明确纳税人才能公平,有效的进行税收征管工作。然而,网络经济下的纳税人概念却变的日益模糊。网络,网络中介,门户网站的出现和参与,使得经济实体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企业间或个人间的相互合作越来越密切,多个企业,多个个人或企业与个人共同合作,创造经济利益的方式普遍存在,相对与传统经济环境下较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网络经济中互相依存,交错复杂的经济关系使得许多经济事项难以明确划清相对应的经济实体,这使明确税负的归属权变的困难。其次,会计假设纳税人的“持续经营”,而在电子商务模式中,企业间的合并,解散经常变化,此外,由于网络贸易多以产品定制为主,业务变化起伏大,会出现有时膨胀,有时收缩,甚至停产,这些都不再满足会计核算的假设前提,使税收征管的标准和依据难以把握。

2.货币因素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不再占主导地位。

在传统经济贸易下,价格是产品销售,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市场的自我运作和调节都是围绕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因此,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税收的主要计量手段。但是在网络经济下,价格这一货币因素的影响被减弱。注意力,技术开发,品牌信誉,人才和知识等非货币因素日益成为企赖以生存和提高经济收益的关键。然而,这些非货币因素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作用难以用货币计量,就难以对其纳税。若不加以区别,统一以企业经济收益的货币数量纳税,必然冲击税收的公平原则。

3.对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存在分歧。

税收管辖权依据国家可以分为属人和属地两种,即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同时实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以及非本国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税收征管的权力。为了避免对同一跨国所得的双重征税现象,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被普遍认为优先于居民税收管辖权。但是在网络经济下的贸易的虚拟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使得交易场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使用地难以判断,收入来源难以确定,地域管辖权也难以界定。以美国为主的网络大国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而发展中国家作为网络贸易输入国为了防止税收大量流失则侧重与强调地域管辖权。因此,对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的重新确认已成为电子商务全球性发展必须面对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4.电子商务交易下应纳税种难以确定。

在传统贸易模式下,根据企业所得收入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提供劳务所得,特许权使用转让所得和商品销售所得,根据获取所得的不同形式,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在传统贸易模式下,提供劳务、特许权使用和商品销售形式有明确的界定,从而比较容易确定相应的税种、税目、税率以及计税依据。但是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下,产品高度数字化,虚拟化的特点模糊了人们固有的商品概念,使得有行商品,无形劳务和特许权使用的界限难以确定。因此,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一项收入难以确定究竟是哪一种形式的所得,应该征收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这将导致税务处理的混乱,使课税对象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

5.电子商务下税收征管难度大,偷漏税严重。

由于电子商务存在很大的隐匿性和虚拟性,税收部门和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使税务部门难以掌握电子商务中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征税和监督工作遇到很大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无纸化特征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困难。传统商务模式下,税收以企业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为依据。而在网络经济中,交易的虚拟化,商品或服务的无形化,导致交易过程的数据以电子化的形式呈现,税务部门不再能获得传统的纸质凭证或报表,缺少确定纳税金额的直接凭据。此外,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数据以电子形式保存,这种电子数据极易被修改或删除,而且可以不留痕迹,这使得税务部门难以获得企业的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第二,网络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加密技术也使税务部门难以获得企业信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加密技术对网络经济下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策略和商业机密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同时,纳税人也利用加密技术对企业财务方面的信息进行保护,隐藏部分信息,税务部门获取准确资料受到制约。第三,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电子化,出现了电子货币,电子发票,电子银行等新型交易支付手段,这些新的交易手段使网络交易无论从时间、地点、方式等各个方面都不同于传统交易模式。同时,电子化的支付手段使企业间,企业与消费者间直接贸易变的方便,从而降低了商业中介机构的作用,而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转账支付,这使得以往税务部门通过商业中介环节对纳税人的监督力度减弱。如税务部门常通过银行询证来获得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借以监督纳税人申报情况是否属实,而电子化的支付方式减弱了这种监督机制的作用。

6.国际避税变得容易,国际避税问题更加突出。

首先,电子商务的虚拟性,隐匿性,流动性使得国际避税的空间变宽。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使交易活动不象传统交易需要固定的,有形的营业场所或机构,只需要一个网址和网页即可对全世界的需求者进行交易。而在互联网上,由于IP的流动性,可以实现“一址多机”,企业可以通过变换在互联网上的站点,选择在低税率或免税国家设立站点,达到避税的目的。其次,跨国集团的各个分公司间联系更加密切,相互的合作和数据交换更加容易,削弱了以往中介机构的作用,使全球性跨国集团高度一体化,集团为了逃避税收或降低成本,集团内部各关联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在不同税负地区有目的的进行调整收入定价和分摊成本费用,实现转移定价,从而转移利润,以实现尽可能大的税收利益。这大大加强了反避税工作的难度。

面对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冲击和挑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网络经济环境的税收政策。在研究解决上述问题的税收政策时,应该注意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对网络经济下的电子商务交易征税的同时,也要保证网络经济下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国际税收管辖权和国际避税问题。

【参考资料】

[1]王悦,《电子商务带来的课税问题及相关对策》,[M]郑州: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01月

[2]孙铮、韦华宁,《试论信息时代会计假设受到的冲击与影响》,《财经研究》,2000年3月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文4

(一)形成以B2B为主体、B2C为新方向的趋势目前,美国电子商务活动主体为B2B,主要以产业链为主导、以价值链为核心,实施供应链管理,形成了以亚马逊、微软、谷歌、eBay、IBM等为代表的大公司电子化应用主体,并已步入高速增长的阶段。同时,在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以美国最大的电商亚马逊为例,成立时间不过十年,但凭借电子商务后发优势,其产品已全面覆盖美国人日常生活方方面面,2011年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而发展近50年的沃尔玛市值不过1800亿美元,电商已逐渐赶超实体商户。另外,美国B2C电子商务销售额占据全球份额四成,交易规模位居世界第一,B2C的电子商务模式成为今后世界商业贸易的主流趋势。①

(二)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和引导美国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从基础设施、税收政策引导、市场环境等方面加以推动。早在1993年,美国政府就将互联网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实施了“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实现社会经济信息共享,形成“数字社会”的概念,促进了美国互联网信息科技高速发展,极大降低了商贸交易、信息传递成本,使美国经济得以维持黄金十年增长。同时,美国政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全球自由贸易,通过互联网开辟了国际贸易自由区和免税区,将信息科技几乎垄断的优势转化为商贸优势,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了全美经济持续增长。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体系

(一)制定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自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以来,美国历届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政策措施,下表简要回顾了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变迁历程:

(二)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调查分析早在1995年,美国就成立了跨部门电子商务管理协调机构—电子商务工作组(WorkingGroupofElectronicCommerce),其组长为副总统,成员由白宫、商务部、财政部、司法部、小企业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确立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基本方针。为避免决策盲目性,分别由三个政府机构为其提供决策参考:一是美国普查局(BOC),负责全美电子商务战略规划、数据收集统计等工作;二是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建立行动计划,重点分析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记录分析电子商务对美国及全球经济影响;三是美国劳工统计局(BLS),负责电子劳务商务统计。通过掌握大数据应对电子商务海量信息,从而为美国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提供科学合理依据,避免了税收政策盲目性。

(三)多次减免缴税或延长免税期限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为确保美国电子商务优势地位,禁止对电子商务征收联邦税,指定互联网为免关税区,免征国际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使得美国企业得以越过关税壁垒获得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成规模后,对部分州开征电子税政策松动,并多次延长减免期,极大促进了美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三、对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博弈分析

(一)电子商务法案出台背景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各州政府纷纷陷入“财政悬崖”危机,地方财政频频吃紧,美国田纳西大学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美国各州由于未能征收到本州以外的销售税,导致各州损失了约23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①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税源。同时,根据美国现行法律,只有互联网零售商在各州有实体店时,州政府才能向其征收销售税,沃尔玛、百思买和塔吉特等实体零售巨头是覆盖全美的大型连锁店销售商,其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时必须缴纳销售税,而eBay和亚马逊等互联网零售商则并不需要,除非在当地拥有办事机构或配送中心,州政府才可以要求其缴税,由于税收差异产生“监管套利”,造成事实上税收歧视。由此,以沃尔玛、百思买为代表的美国实体零售业巨头一直游说国会通过对互联网企业征税法案。2013年5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尚待众议院通过)。根据该法案要求,各州可对来自外州互联网零售商网上销售或服务征税,电商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消费税,电商所在州的州政府向电商收取销售税。

(二)博弈分析按照博弈理论,博弈关键要素包括局中人(Players)、策略(Strategies)、收益(Payoff),每个局中人的收益都依赖于其他局中人的策略,可以将《市场公平法案》出台的博弈方分两大阵营:一是赞同征税方,主要包括各州政府和实体零售商;二是反对征税方,以ebay为代表的网上零售商和消费者群体。由此,可以建立征税赞成方与反对方博弈模型,双方收益都依赖于对彼此策略的判断,设G=(X,f;Y,g)是博弈局,其中X={x1,x2,…,xm}和Y={y1,y2,…,yn}分别是赞成方与反对方的策略集合,f和g分别是其收益函数,S=X×Y是G的局势集合(Set)。按照博弈模型,可以简单分析征税赞成方与反对方的博弈行为过程:首先是赞成方根据反对方的行动yj0来选择决策策略xi1:li1j0=max{l1j0,l2j0,…,lmj0};其次反对方根据赞成方决策策略行动xi1来选择收益最大化新策略yj1:li1j1=min{li11,li12,…,li1n},这种调整一直进行下去,形成了古诺均衡局势(xh,yk)∈S,双方暂时实现了充分考虑对方策略前提下的收益均衡:l(xh,yk)=max{l(x,yk∶x∈X)}=min{l(xh,y)∶y∈Y}通过博弈模型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启示:1.博弈模型中局中人决策受对方决策影响。对赞同方来说,州政府可以获得为在线零售商提供公共服务的报酬(也即在线零售商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实体零售商则获得政府税负公平待遇,而网上销售商和消费群体则认为征收电子商务税将增加自己的销售成本、消费成本,损害了个体福利,因此两者出现征税动因偏差。2.博弈模型并非是零和博弈,局中人亦可能赢,亦可能输,局中人立场将随着博弈行为对自身利益影响发生动态变化。以亚马逊公司为例,在博弈第一阶段,由于当时的电子商务法案规定对设立的“实体存在”的电商征税(按照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标准,所谓实体存在是指办事机构、仓库、店面等实体场所,甚至在线销售商户在一州有名义行为的人或附属机构,就可认定“实体存在”),严重侵蚀亚马逊的经营利润,遭到其强烈反对,并以撤资和减少就业为威胁,迫使大部分州政府继续豁免或延迟其缴税,同时,当时美国克林顿政府时期财政状况良好,加之中产阶级反对新增税负,美国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对电子商务征税动力不足;在博弈第二阶段,亚马逊公司转而支持征税,主要原因是亚马逊已完成在各州“实体存在”布局,市场地位牢牢确立,不再需要免税竞争优势,转而通过征税打压竞争对手,并凭借近乎垄断电子商务财力和技术优势,介入各州耗资巨大的电子销售税基础设施建设,进而为今后电子商务征税取得先发优势。同时,近期美国联邦政府深陷“驴象之争”债务危机,联邦政府为此关闭数日,州政府也大多深陷“财政悬崖”危机(如底特律市破产),为解决财政问题,一直坚持的免税政策开始合力转向为征税,亚马逊等大型电子商户和政府成为推动《市场公平法案》在参议院得以通过的重要力量。

综上博弈分析,实际上电子商务征税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涉及互联网电子商户、政府、传统销售商以及消费者等多方利益的博弈过程,每个利益集团都力图使强调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得以通过立法。具体来说,中小型在线销售商反对电子商务征税,避免加重其税收负担,导致销售额大幅下滑,主张永久性的免税政策;州地方政府认为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一旦在线销售占据社会销售额达到临界点,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免税政策将造成税基严重被侵蚀,难以征缴到满足公共开支和政府运转的财政税收;而传统销售商户则认为对电子商户免税,实际上造成税收政策不公平,并随着电子商务普及,传统销售商户已面临巨大的销售压力;消费者作为电子商务税收的埋单人必然反对征税,因此,电子商务征税是多方博弈的动态过程,也是多方利益不断调整、倾轧和平衡的博弈行为集合。

四、美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已对传统商业模式、税收征管、国际税收规则等带来巨大挑战。而与此同时,从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税收发展趋势来看,包括美国在内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已开征或考虑开征电子商务税:英国政府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澳大利亚规定小规模个人网店不需要报税,但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总额根据网店年度总收益确定;日本出台了专门的《特商取引法》,规定网络经营收入原则上需要缴税,但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不做强制要求;法国提出拟开征包括网络在线广告税在内的网络交易电子商务税;俄罗斯海关署提议开征电子商务交易税,拟对价值1000欧元以上国际邮包入境的进口商品开征增值税和利润税,但征收标准(邮包大小或重量)和征税对象(法人或自然人)尚待确定。考虑到我国电子商务处在关键的成型发展期,应在借鉴美国等国际主流做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征税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冲击以及消费者利益等因素,循序渐进,择机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的电子商务税制体系,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一)坚持“匹配、中性、简化”原则,尽快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1.建议重新修订和完善解释征缴税收法规、司法解释,充实有关电子商务及互联网交易信息所适用的税收条款,对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环节、纳税地点、课税对象、纳税期限等税制基本要素予以清晰界定,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充足的法规依据。

2.税种设置上坚持与现行税制相匹配原则。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应结合我国电子商务交易特点,在现行税制基础上充实有关税收条款、加以调整完善,可以参照美国模式,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研究现行税种与电子商务交易的衔接,明确电子商务纳税人、税率、课税对象、期限等税制要素,确保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有法可依。具体对电子商务征缴营业税、增值税等情况主要如下:①增值税方面,可以考虑对离线销售的有形商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17%增值税,可以参考美国及欧盟等VAT(ValueAddedTax)体系做法,对个人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实物型商品或货物并采取传统运输方式运送等情况的,适用于VAT增值税征收;对于其他远程交易形式如电话或邮政也适用系统处理;对来自第三国的商品,按照关税等渠道实现电子商务征税目的;对于通过电子商务渠道出口的商品实行零税率;亦可参考二手商品交易、典当、质押、拍卖等交易行为的税收政策,对电子商务销售商品按照简易程序开征增值税。②营业税方面,对在线销售的电子产品按照无形资产转让开征5%的营业税,大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享受信息软件企业、高新科技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等优惠税收政策,同时,对于物流、支付、结算、设计、金融等电子商务新兴服务领域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给予一定营业税免缴优惠倾斜,降低电子商务整体营业税税率或税额。③适时考虑“营改增”政策,择机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标准和范围,全面实现增值税彻底转型,也即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消除电子商务重复缴税和税负不均衡等问题。

3.坚持税收中性、简化原则。对电子商务征税应避免妨碍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商贸形式,应比照其他商贸形式对其征税,不能由于商务形式差异造成税收歧视,同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不能被大型商户、国企、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集团绑架,消除税收博弈损害社会整体福利的行为。坚持简化、简便的征缴原则,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应充分考虑互联网的技术特点,简化并统一税率税种,简化申报、缴纳、稽核流程,降低征税成本,可采用电子化申报、缴纳、稽查等方式,以便于征缴管理。

(二)建立科学完备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缴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

1.针对“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动态化的企业形态和商贸活动,必须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和网络税务认证中心认证制度,固化电子商户法定信息。可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在网络税务认证中心进行登记注册方可开展网络交易,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出现在其商业网页上,以便税务稽查、监控、比对申报信息,对于未通过网络税务中心认证的用户实行网络交易禁入。同时,可以依据电子商务平台分类确定课税对象,切实解决课税对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数据流、虚拟化、海量信息等难题,从源头上对课税对象进行重新分类,便于税务机关甄别课税对象。

2.加强与支付平台、运营服务商合作,开发专项征税软件实时监控电子商务交易情况。鉴于电子商务交易日均产生的海量信息,且大量沉淀于支付平台、运营服务商之中,短期内难以单方面从人力、财力上保证电子记录真实、可靠性,税务机关应重视与电商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银行等合作,可以考虑与支付宝、银联等第三方建立接口,从而为电子商户或在线平台提供代扣代缴税款依据,税务机关应组织科技力量,继续升级完善“金税工程”,开发与电商平台数据对接的税收征管软件,实现交易完成后自动开具电子税票,电子税票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后换取相应纸质发票,同时,从资金流、交易流等方面获取电子商户交易情况,增强稽查取证的有效性,从而严密有效地加强对电商涉税活动的监管,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征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强化对大型电子商务网站等监督管理,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商户实时信息交换和监督协调机制,应要求电商或企业定期将电子商务销售交易信息及时上报税务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并将所有开展电子商务的个体户或商户、企业统一纳入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的范畴,消除税收信息提供的盲区与死角。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文5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子商务是我们现在听大家讲的最多的热门话题。电子商务的出现,直接影响了我们一直以来的传统的经济模式,对新形势下的企业营销模式的创新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以下,我们就电子商务对企业营销模式的影响和创新展开讨论,希望这些建议和方法,能在企业具体的经营中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

【关键词】

企业;电子商务;营销模式

什么是电子商务呢?近年来,我们到处都能听到有关电子商务的话题,电子商务的出现,和互联网有着密切的联系。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指在网上的购物、商家之间进行交易、等等和经济有关的活动,电子商务主要是依靠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进行的有关商业经济的模式,电子商务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在电子商务背景下,带给企业营销模式的创新和改革。在网络时代的今天,网络营销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1.在企业中,电子商务的到来对企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1)互联网技术在企业的管理中加大了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技信息的应用在企业管理上,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很多时间,是企业前进的脚步越来越快,在很多方面都有了不可忽视的改变。

(2)电子商务的到来,在经济上促进了人们消费。网上购物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他不但节省了购物时间,而且消费者不用出门就可以货比三家,买到比市场上同样物品便宜的东西,使人们的购买更方便。随着网络在生活中的越来越多的使用,网上购物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喜爱,在经济上,也促进了人们在生活中的消费,使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一个台阶。网上购物改变了我们以往的购物方法,对人们有很大的吸引力。

2.随着电子商务的到来,企业经济营销有了新的特点

(1)企业经济在营销上已改往日旧的经营模式,有了创新,他不再局限于时间上,地区上的限制,得到了更大空间的发展,使企业经营不再局限于仅有的空间里,走出了更大更广阔的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

(2)电子商务带给了企业很大好处,他的成果是所有的人共享的,他是人们共同的财产,并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或某一企业。他带动了经济在全球乃至全世界的向前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带领企业更快的发展。

3.企业营销模式有了新的改进

(1)企业营销在营销理念上采用了多样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管理者要用先进的方法管理,用发展的眼光长远的看问题,企业的成果不能只看眼前的一部分,现在社会发展的快,各方面竞争都很激烈,想要走的更快更稳,发展的更好,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是离不开的,一个企业有了好的管理理念,才能让员工工作时,更努力,更有信心,企业管理起来更有条理,更高效。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取得好的发展。企业再给社会给消费者带来利益的同时,也收获了对自己最好的效益。

(2)企业中,无形产品的营销模式改变更有很好的收益。在电子商务背景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无形产品收到了消费者的喜爱。有形产品的购买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操做起来无形产品要比有形产品更高效,就拿我们平时爱看的网络小说来说吧,想看小说时,不受任何限制非常方便,商家也省了物流的麻烦,和一些好看的影视作品,随时搜索随时看,在消费者观看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收益。无形产品和有形产品相比较更能促进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有一些好看的动画,非常受孩子们喜爱,在预告片时,孩子们就抑制不住要看,在进入淘宝支付后,就可以领先看了。网络上的广告商品更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无形产品的高收益受到电子商务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电子商务,那么,就没有企业营销下的无形产品的疯狂销售。

(3)多种营销模式运用到企业中。任何一种新的东西的出现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企业要消费者购买某一产品,跟他的宣传是分不开的,好的东西也要有人关注才行,现在的营销方法多种多样,而电子商务可以使人们第一时间得到有关身边的任何消息,能够合理利用适当的营销模式在企业中,才能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化的收获,为企业发展赢得收益。

(4)有形产品在网上购物中的合理营销。有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就要有一个商品展示的地方,并且需要很大人力物力投入到其中,增加了很大的成本,而有了电子商务之后,加大了有形产品在网上的销售,网站的覆盖范围很广,加大了产品的销售范围和销售量,同样的产品在实体店的销售量远远比不上在网店的销售,在网上购物,有很多好处,也很方便,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促进了网店的产品的销售,这些在前面都有提到过,所以对于有形产品在网上的合理营销,电子商务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人们在网上就可以对所需要的产品,进行价格,产地,样式,功能等全面的比较,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可以选择到自己喜欢的产品,另外,物流送货上门,更节省了人们很多的时间,人们在网上购物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和方便,越来越多的选择网上购物,带动了网上消费。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的消费观念也有了一定的改变,在电子商务的背景影响下,企业的营销模式从以前的传统销售,到现在的网络营销,是人们生活的需要,也是时代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了网上购物,不管是有形产品还是无形产品在网上的销售,都取得了很大的收益,这一营销模式的出现,不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促进了人们在网上的消费,而且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好处,总之,电子商务给整个社会,给人们的生活都到来了很大的改变,让人们更多的接受新事物新东西,让人们在学习运用新科技知识的同时,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人们生活得到了提高,消费水平提高了,企业也得到了好的效益,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下,各方面都有了进步,推动了社会发展。

作者:李贞 单位: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学先.电子商务环境下营销渠道结构研究[J].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2015,01.

[2]王莹,韩伯棠.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营销模式选择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4.08.

电子商务的收益模式范文6

【关键词】 价值网 电子商务 社区服务连锁

一,

引言

发展电子商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战略决策。2007年6月,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共同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创新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以促进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为着力点,面向发展前沿,立足自主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务求实用高效,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本文的选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电子商务模式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关键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探讨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的创新-社区服务连锁模式,并对其前景和应用做了相关的探讨。

二,

基于价值网模型的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及其创新

1, 电子商务模式和价值网模型综述

哈佛商学院教授Lynda M.Applegate和Meredith Collura[1]认为:“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个从制造商到生产商到分销商最终到顾客的连续统一体,”, “传统的以价值链的概念来分析企业商业模式的方法在网络经济代己不再适用,因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在整个经济体系中不再仅扮演一种角色(如生产者或零售商),而是在整个价值体系中可能同扮演多种角色,所以应该用‘价值网’(Value Web或Value Net)不是‘价值链’(Value Chain)来分析企业的商业模式。”

美国学者大卫.波维特在《价值网》一书中指出:“价值网是一种新的企业业务模式,它将顾客日益提高的苛刻要求与灵活、高效的制造系统相关联,采用数字化信息快速匹配产品及服务,建立低成本、高速率分销网,将合作各方有机连接在一起,实现交付定制解决方案,以高效率地信息流引导物流、资金流和商流。因此,价值网是以顾客为中心、由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影响构成的价值生成、分配、转移、传递和使用的网状关系及其结构。”

图2.1 价值网模型

价值网模型强调既强调竞争,也强调合作。企业要与客户、供应商及互补者共同合作创造出价值(即双赢的过程),同时它又要同顾客、供应商、互补者竞争以便获得价值(即赢输的较量)。这种竞争和合作的结合被称为合作竞争。

2,基于价值网模型的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按电子商务运营者的控制主体及所提供的业务内容,可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由销售方控制的第一方电子商务模式、由采购方控制的第二方电子商务模式和由中介方控制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而由价值网集成者控制的即为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

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第一、第二方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是用来优化其采购、销售过程中与其相关联的中小企业形成的部分供应链;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则为较多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提供商机,扩展市场;第四方电子商务是对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电子商务模式业务进行扩展、优化和融合,使其对某个行业或多个行业价值网进行优化、监控与管理,提升相关企业或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即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代表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日益成熟,企业已从只关注企业内部产品生产转向关注供应链和客户,这为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基础。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优化、监管和控制价值网的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将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三,

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提出与前景初探

1,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提出

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9月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近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截止2006年年底,我国东、中、西部城市化水平已分别达54.6%、40.4%和35.7%。而社区是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社会管理最基本的单元,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提升文明程度、发扬基层民主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城市化的发展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社区的组织管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专业性欠缺、运行体制不够健全等等。

从前文的论述中可知,研究基于价值网模型的第四方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创新,不仅在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推动我国的电子商务进程,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并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意义深远。由此,我们提出了“社区服务连锁模式”。

2, 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基本框架

(1) 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定位

根据我国国情,通过整合城乡社区、街镇的公共资源和商品生产、交通、邮电及餐饮旅游企业资源,采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虚实双店”连锁经营模式,发挥社区消费源头庞大的消费市场资源的优势,将社区商品消费源头与商品生产源头的企业运用高绩效的智能化电子商务管理软件、交互式视频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最先进的电子商务高科技手段直接对接后,与最原始的肩杠手提的精细化服务结合,打造出省力、省心、省钱,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一站式”足不出户购物方式的强势城乡社区服务连锁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

(2) 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基本架构

设立“社服连”顾委会

设立由当地的民政和劳动就业局牵头,涉及“社服连”发展的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的顾委会,对“社服连”经营提供咨询建议和事前控制,使“社服连”的经营活动始终处于合法、合理、可控的范围。在顾委会指导下,对涉及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商品,可采取限量销售,引导其它商家降低售价;对一般商品,在10%以内的代销费基础上加码,适当提高售价,迫使其它商家下调过高售价,让消费者受益。“社服连”提高售价的收益,是依靠社区的公共资源取得,并非企业经营创造的,理应回馈社会,无条件捐给公益事业,以公平收入分配,合谐社会。

建立“社区服务连锁经营网络”

由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和投资商共同建立“社区服务连锁经营网络”。以成都市为例,仅成都的城乡社区就有三千多个,每个社区一个独立核算的小网店,太分散。要整合社区资源,从法律角度上看,只有市社区服务中心是唯一可以明正言顺地承担此任的事业单位。投资商将和市社区服务中心共同建立“社区服务连锁经营网络”,其架构简图如下:

其中,社区连锁店由社区和投资商共同出资建立,社区占49%的股份,独立核算,人员主要从社区中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中招聘,这样既能解决社区人员就业的困难,又能减少企业运营的成本。

组建“供货商商会”

以大型国企牵头,组建“社服连”供货商商会,下按不同类别商品和服务,分设分商会,凡合法的大、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加入供货商商会;凡商会会员都可以免费利用“社服连”终端营销网络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社区店一般只收取2‰~10%的代销费。供货商商会的行业自律式管理,因假冒伪劣产品会直接损害大多数供货商的切身利益,将很难通过商会的审查。即使有个别商品混入,也很容易被同类商品的商家发现并举报,能及时查处,避免损害。形成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以供货商自律式管理为主,受社区居委会管辖下连锁经营的社区小网店大连锁制约的创新模式。

3,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前景

(1) 社区服务连锁经营模式的优势

采用智能化电子商务和强大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系统与社区落地接待、配送相结合的网络销售终端渠道,营运成本很低,具有低费用优势;点多面广,以成都市为例,“社服连网络”遍布成都19个区市县的所有社区和农村,方便消费者在家门口就近购买,并可实现足不出户购物;生产厂的产品通过免费的庞大的终端网络营销渠道,低成本直接面向消费者,零售价格低廉;社区网店只收2‰~10%的返点,结账快不拖欠,以诚信经营与厂家和消费者形成良好的共赢关系;是众多供货商自己的最佳网络直销渠道,供销双方合作愉快;超市最大卖点是自组产品销售,社区连锁可自组区县农村专合组织加工质优价廉的小食品和农副产品直销;社服连是社区居民自己的店,与社区居民心连心;3.5万再就业人员的家庭本身,再加上其亲朋好友、老邻居、老同学、老同事和弱势群体同情者的支持,就足以构成一个非常庞大的消费市场;查询和对比价格方便,多种便捷的购物方式,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所需的商品和服务;免费送货上门、验货无误后才刷银行卡或付现结账,省事、省心、省钱;网上展示不受数量限制,可以提供消费者需要的全部商品和各种服务,“一站式”解决得非常的彻底。

(2) 社区服务连锁经营的劣势

社区连锁店虽店多面广,但店堂既小又简陋,网上展示商品不如现场直观;销售人员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较差,向顾客介绍或回答咨询要依靠网上资料或由专业毕业生上门解答,不大便捷。除常用的主付食品、日用品外,选购的商品不能马上拿到;预约送货上门时间如遇意外有事出门,需再次预约。

(3) 社区服务连锁经营的前景

借助社服连扩张,可抢占市场带动产业发展。以四川省为例,在产能相对过剩的时代,四川要工业强省,不仅要通过城乡统筹,提高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培育市场;还应立足成都,面向全国尽力抢占市场,以市场繁荣带动产业发展。终端市场的需求决定着生产的定位,针对市场的需求生产适销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进入庞大的社区消费终端市场,减少中间的流通环节和时间,降低运营成本,增强成都、四川产品的竞争能力。

四,结论

社区服务连锁模式实际上就是在价值网理论指导下的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的应用创新,它强调参与的各利益相干者的竞争与合作,将整合供应链的思想用以整合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搭建的一个开放的虚拟与实体结合的网络营销大市场。本文只是对此作了大致的摸索,关于社区服务连锁模式的体系建设,包括其商务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经营范围模式、盈利模式、支撑模式、空间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倘待继续探讨和深入。

参考文献:

[1] David Bovet等,价值网[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

[2] 喻光继,关于第四方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特区经济.2007(12):139-141

[3] 赵卫东等,电子商务模式[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